社会化媒体时代的网民群体:基本状况、特征与价值引导
2021-12-23刘刚
刘 刚
(中央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 100081)
社会化媒体已经成为互联网络时代的热词。2007年,安东尼·梅菲尔德在他的《什么是社会化媒体》中首次提出了“社会化媒体”概念,并指出它是一系列在线媒体的总称,参与、公开、对话、社区化和联通性是其主要特点。维基百科关于社会化媒体的词条,强调它基于互联网络和移动通信,主要功能是社会性互动中用户的内容生产和交换。国内学界将社会化媒体定义为互联网上基于用户社会关系的内容生产与交换平台,用户在平台上起主导作用[1]2-3。社会化媒体已逐步深入到社会的诸多领域,信息技术为社会化媒体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动力。物联网技术、可穿戴设备技术和云计算等的兴起和使用表明,移动传播技术的发展影响了社会化媒体的走向。美国学者伊斯雷尔等认为“场景”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社交互动设计的关键,并指出“场景”的五个要素是大数据、移动设备、社交媒体、传感器和定位系统,认为“五种原力正在改变你作为消费者、患者、观众或者在线旅行者的体验,它们同样改变着大大小小的企业”[2]11。社会化媒体通过对人、人的社会关系、内容的生产和分享等的改变来使互联网发生社会变革。
在国内,研究网民问题,一般以“半年内使用过互联网的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为对象,其中人的需求是理解网络人的关键。社会化媒体视角体现了技术的变革对人的存在带来的变化。数据化生存体现了人的行为和互动的新形态,“个体主动生产的内容,更能反映个体数据化生存中的心理与诉求”[1]77。群体在传统意义上可以理解为“当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界定他们自己是它的成员并且它的存在被至少一个他者承认时,一个群体就存在了”[3]2。他者在这里可以理解为社会中的他人或群体。因此,网民群体的概念可以理解为在互联网中人们因为彼此生产、分享着某些共同内容、观念和价值原则,同属于一个网络单元(论坛)而形成的集合体。彭兰认为,群体的需求和动力结构是影响群体成员互动模式、频率以及效果的重要因素;作为群体成员,在社会化媒体的互动中,网民的心理会受到他人及群体氛围的影响,失去自我和自我约束是主要表现,而“群体极化”则是非常典型的表现[1]77。群体行为可以被还原为成员行为的“聚合”,群体极化则是成员在群体氛围中态度和行为的强化。勒庞从心理学角度进行了解释,指出:“群体是冲动、易变和急躁的;群体易受暗示、轻信;群体情绪夸张、单纯;群体偏执、专横、保守;群体既可能有极低的道德水平,也可以表现出个体根本达不到的崇高。”[4]21网民群体在量上逐年增加,在塑造网络空间的同时,他们成为了推动我国网信事业发展的主力,也成为了网络生态建设的主体和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力量。
一、社会化媒体时代网民群体的基本状况
1994年我国接入互联网后出现了第一批上网用户,人数少、内部结构不明显和上网行为习惯不突出是该阶段网民的主要特点。信息技术的发展、移动传播时代的到来和大数据技术的运用,从根本上改变了人们的互动交往方式。群体结构和心理、行为等方面的变化,为进一步研究网民群体提供了现实基础。
1.网民群体的规模不断扩大,网民性别比与人口性别比趋同。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2021年2月份发布的第4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已经达到9.89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0.4%。如果将1997—2020年的数据相比较,一个明显的变化是男女上网比例的日趋接近。1997年,我国男性网民和女性网民比例为87.7∶12.3,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男女比例为51.0∶49.0,该数字与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男女人口比例,即51.13∶48.87基本相同。女性网民数量的增加反映了我国女性群体社会地位的变化和社会参与度的提高,社会化媒体时代的开放性和交互性为女性参与网络活动提供了可能。曼纽尔·卡斯特尔斯认为,网络传播空间权力变化的核心围绕“分权”展开。对个体而言,分权表现为网络化的个人主义成为社交的新模式,建立在个人生活方式之上的个人自治成为更多人的愿望[5]46。网络参与式赋权的价值在于打破了男性的主导地位,使女性也能够参与到开放、互动与共享的互联网活动中,“赋权的价值存在于力图改变失能或失权现状的动力之中,它引导个人、群体或社区保持乐观的态度,积极参与社会并用实际行动来改变自身的不利处境,提升自身的能力和权力,从而使整个社会权力结构更趋合理、平衡”[6]。
2.网民群体结构呈动态发展趋势,内嵌着由群体的需求构成的网络生态系统。随着Web2.0的兴起,我国进一步加快了信息化发展的进程。党的十八大以来“数字中国”理念的提出和推进,在逐步改善上网软硬件的同时,也改变了大众看待网络的观念,人们经历了从被动接受信息到主动生产信息的转变。网民群体规模的扩大使其内部结构特征逐渐凸显:手机网民和农村网民迅速增长,虽然二者在数量上存在重叠,但网民群体的构成显然越来越多元;网民群体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等比较固定,从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历次发布的数据来看,10~39岁网民是主体,其中20~29岁的人群占比最高。在学历结构中,截至2020年12月,初中、高中/中专/技校学历的网民占比分别为40.3%和20.6%,受过大学专科及以上教育的网民占比为19.8%,这反映了我国网民的低龄化和低学历化;网民的职业和收入正相关,个体户、自由职业者和企业公司人员的收入与行业、地域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直接相关。网民群体结构中内嵌着群体的动机和需求,由此构成了网络生态系统,“成员的需求如果能实现互补,就能使群体形成一种生态平衡,群体的和谐和稳定也就容易实现”[1]90。
3.网民群体以信息获取作为上网首要目的,信息聚合和信息窄化局面并存。20世纪90年代,纸媒、电视和广播等是获取信息的主要途径,此时的上网用户对科技信息比较感兴趣,消费型用户比例很小。这表明在网络发展的起步阶段,网民的群体性并没有完全体现出来,网络内容也较为单一。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截至2020年12月,即时通讯、搜索引擎、网络新闻的关注度排在前3位。在社会化媒体时代,海量、多元和碎片信息是最重要的资源,而媒体则“是社会的连接组织”[7]18。网络作为聚合信息的渠道,使人们获取信息更加便捷,成本更低,但也出现了信息窄化和“信息茧房”现象。美国学者桑斯坦从协商民主的视角看到信息一元化可能引发的民主危机,他指出,“在传播的世界里,一个自由的社会保障人民过滤他们不想要的信息”[8]6。信息的过滤使人们能够应对信息激增、信息泛滥的局面,但过度过滤造成的“选择性接触”信息的方式可能出现“信息茧房”现象——信息超载的一种保护性措施。桑斯坦认为,“当人只选择自己关注或符合自己需要的信息时,结果的确可能是作茧自缚,使自己失去对环境的完整判断。如果所有人都被这样的茧房所束缚,则公共信息的传播、社会意见的整合,也会变得日益困难”[9]8。
二、社会化媒体时代网民群体的特征
1.网民群体互动的效果受制于网络发展的水平,对群体智慧还是群体性迷失认知的分化是网络互动分化的表现。群体智慧的形成与社会化媒体的发展密不可分。克莱·舍基认为,“群体的形成现在变得如探囊取物般容易”,“我们的能力在大幅增加,这种能力包括分享的能力、与他人互动合作的能力、采取集体行动的能力,所有这些能力都来自传统机构和组织的框架之外”[10]12-13。群体智慧的形成得益于社会网络的发展、个体网民的互补和群体互动,而“网络中存在的自组织机制使群体聚合从混沌走向秩序”[1]95。群体性迷失是与群体智慧相对的概念,是指在特定的场景中,个体因为丧失判断力和理性而导致群体失去理智。桑斯坦认为,“群体可能助长轻率的一致以及危险的自我审查,因而不能综合信息、扩大讨论的范围”[9]11,这表明群体互动可能强化个体的某些意向,出现偏激者更偏激的现象。群体性迷失与群体的心理状态、匿名效应、信息被遮蔽和规范不健全等有关。事实上,网络的发展和社会化媒体的生成并不必然意味着群体分化,主要在于如何减少或避免群体性迷失现象。美国学者安德森以维基百科为例,探究了群体的结构与氛围,他指出,“维基是一个动态社区,不是一个静态的参照物。维基的真正神奇之处在于它的秩序:这个任由业余用户创作和编辑的开放式系统并没有陷入无政府状态。恰恰相反,它已经用某种方式将历史上最庞杂的百科全书组织得井井有条”[11]65。维基百科模式为社会化媒体时代群体互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这表明开放、流动的结构加上一种有效的自我修正机制,能够创造群体互动的良好环境。
2.数字化生存实现了个体思维到群体思维的转化,网民群体的互动力量得到加强。网民群体意识不是网民个体意识的总和,而是群体精神的体现,可以称其为“群体心智”或“群体思维”。群体思维的存在对群体行为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群体思维一旦形成,往往是不受个体网民左右的。近年来网络突发事件的快速传播及造成的影响,充分展现了网民群体思维的力量和群体行为的特点。在“真相时代”,信息内容的可靠性是关键,但在“后真相时代”,“观念、立场和情感更能左右舆论的发展”[12]。一般意义的集群存在,容易使人们凭借本能行事,而匿名、网络环境的感染和暗示性语言的综合作用,则极易使网民个体失去理智,于是 “群体思维”得以产生。在网络空间中,群体精神的影响和对网络规范的认识不足,导致网民对网络议题产生理解偏差,出现诸如网络语言暴力等破坏性行为。当然,这只是群体思维的一种表现,从积极的一面来看,群体思维是维护网络健康发展的关键。网民群体思维的变化是网络数字化的结果。数字化对于群体思维而言,意味着对碎片化信息的收集、聚合、分析和应用成为可能。“数据化的核心内涵是对信息技术革命与经济社会活动交融生成的大数据的深刻认识与深层利用。”[13]在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技术应用中,网络以“超文本的形式将思维外化为平面网络体,以网络记忆体逐步取代大脑记忆体从而将思维平面化”[14]117。群体思维的多元互联为网民群体创造内容、共享成果提供了可能。而超文本、电子邮件、搜索引擎、论坛/聊天室、社交网络等不仅是网民群体思维产生的主要区域,也是群体思维活动的主要场所。网络社会中的这些单元集中展现了网民群体的思维和行为。
3.网民群体互动是基于个体意见和态度的复杂聚合,为公共领域的形成和网络民主实践提供了可能。社会化媒体对网民的自我认知,以及对一些事件的意见和态度的形成带来很大的影响,“个别意见与态度的形成,往往不是一个自主的、封闭的个体行为,而是互动等因素作用下的一个复杂的社会过程”[1]103。这些意见往往会突破规范的约束,出现超乎预计的结果。公共领域,在哈贝马斯看来,“首先意指我们的社会生活的一个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像公共意见这样的事物能够形成”[15]125。显然,网络就是一种新型的公共领域。英国脱欧进程从社会化媒体角度看,是“西方主流媒体的社交账号、脱欧运动相关组织以及有较高社会影响力的个人频繁发推报道和评论事件最新动态,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社交网络舆情走向”[16]。但如此一来,由信息遮蔽可能导向信息茧房。
如何阻止信息遮蔽现象的出现呢?美国学者桑斯坦的协商民主提供了一种思路。协商民主需要每个参与者的公开讨论,这种协商既能够体现民主的精神,也能够增强结果的合法性。协商民主的核心就是在充分利用信息的基础上创造一个“说理共和国”[8]27。桑斯坦认为,网络协商可能存在群体极化、信息茧房、群体盲思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群体协商作用的发挥,关键是营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坚持群体互动的平等原则、言论自由和参与者的多元身份,以及合理的激励机制。正如哈贝马斯所言:“理性的商谈应该是公共的、开放的,授予参与者平等的交流权利,要求真诚,分散任何强制力,而不是使更好的论断软弱无力。这种交流结构被认为创造了一个协商空间,来动员最相关主题的最好资源。”[9]77桑斯坦提出的网络协商民主为解决社会化媒体时代的各类问题提供了参考,对转型期的中国而言,可借此破解网络民主和网络空间治理的困境。
三、社会化媒体时代对网民群体的价值引导
网民是网络发展的主力军和我国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力量。社会化媒体时代要从价值观引领、网络文化建设和法制化道德化发展三个维度出发,发挥网民在信息和知识等领域的能量聚合作用,形成网络合力,共同推动中国网信事业的健康发展。
1.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我国网信事业发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网络文化建设,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网信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营造天朗气清的网络生态环境和风清气正的网络文化,真正实现网络发展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宗旨。坚持什么样的原则和宗旨发展网络,以及网络发展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是互联网发展需要回答的核心问题,也是营造健康网络生态的根本出发点。在我国,互联网的发展始终以服务于人民作为根本宗旨,这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要义,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涵。网络生态环境建设从一开始就应明确由谁来指导、用什么观念建设和以什么为根本遵循。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指导我国社会发展和人民事业进步的保障。互联网的出现、发展和在社会进步中所发挥的作用表明,它已经成为推动人类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网民群体作为网络的主体,在社会建设和发展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付诸实践,充分显示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时代性。环境影响人,文化塑造人,健康的网络文化与网民群体成长发展有着必然的联系,构建适合我国网络社会发展的文化体系,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核心价值观“是决定文化性质和方向的最深层次要素”,“当代中国价值观念,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观念,代表了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17]。因此,要以核心价值观引领网络文化建设,将其渗透到网络发展的每一个方面,作用于网络中的每一个个体。社会化媒体时代要实现我国网信事业更大的发展,就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团结、凝聚亿万网民,在营造天朗气清的网络生态环境中,将网民群体作为网络强国的重要力量。
2.在强化立法、执法的基础上,增强网民群体的法制观念和规则意识,以现实中的道德规范为基础,构建适合网络社会发展的网民群体规范,实现法律与道德的约束作用。网民群体既要遵循网络法规,也要遵守网络伦理道德规范。因此,需要通过完善互联网领域的立法,将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和网络社会管理纳入到法制的范围内,构建法治化的网络生态环境。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18]336。网络空间治理,还需要加强网络伦理道德建设,构建适合网民群体的文明规范,发挥道德教化的引导作用。网络伦理规范通过发挥调解、激励等功能,使人们按照一定的规范判断网络语言和行为的对错。道德教化在传统的群体发展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网络时代的道德教化以人所具有的理性和良知,以褒善抑恶的基本精神,对群体思维和行为施加影响,推动网络健康发展,滋养网络空间,维护网络生态。
3.将媒介素养纳入基础教育领域,从根本上提高个体网民的媒介素养,确立网民群体存在和发展的内在价值尺度,以适应网络时代对人的根本要求。媒介素养是一种人们在网络中选择、识别、解读、传播和制造信息的能力。随着社会化媒体的快速发展,人人都可以在网络中进行书写和发声,可以更加自由地提供和分享各类信息。而网络中的恶搞、习惯性质疑、标签化思维和站队行为等不合理的交往方式也给网络生态建设带来了挑战,因此,树立正确的媒介信息观是网民群体健康网络活动的前提。将媒介素养教育纳入正常教育序列是回应网络时代人的教育问题的有益尝试,通过系统教育能够让网民个体了解有关法律、道德规范及其发挥作用的方式,毕竟“个体社会交往素养、社会协作素养、社会协商素养等的提高,无疑对提升网络互动这一新方法的价值是重要的”[1]101。媒介信息观的建立需要拥有基本的媒介素养,强调“科学”与“人本”的平衡。“所谓‘科学’就是公众需要成为一个具有信息素养的人,必须能够充分地认识到何时需要信息,并有能力去有限地发现、探索、评价和利用所需要的信息。”[19]科学指向的媒介素养与人的理性密不可分,体现了一个人或一个群体处理信息的能力。“所谓‘人本’就是公众需要树立人本信息观,进一步要求对信息进行人性化、符合国家发展战略的处理,尤其是以积极安全的信息造福人类,避免信息传播给国家造成损害。”[19]科学和人本视角将为社会化媒体时代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等问题的解决提供新的思路。因此,需要重视发挥网民及群体的主观能动性,在社交互动中学会伦理坚守、在信息分享中坚持理性原则,将营造良好的网络生态环境作为网络互动的基本原则,促使公众从网络技术使用者、网络内容构建者角度树立具有科学性、人文性的信息观,最终实现网络生态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