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相关风险的会计影响分析
2021-12-15叶丰滢蔡华玲
叶丰滢 蔡华玲
【摘要】本文结合IASB发布的气候相关事项对财务报表影响的系列教育材料, 以及CDSB发布的《气候会计——在财务报告中整合气候相关事项》的报告, 阐述气候相关风险对折旧计算、资产减值损失计提、预计负债计提、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等方面的影响。 本文的研究旨在揭示IASB运用现在IFRS中的原则反映气候相关问题的思路, 同时为我国企业提示绿色发展转型中潜在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关键词】气候相关因素;财务报表;折旧;减值;预计负债;财务报表披露
【中图分类号】 F231;X1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0994(2021)23-0155-6
一、引言
气候变化是一个日益升温的话题, 企业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也越来越重视气候相关事项对商业模式、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的潜在影响。 2019年11月,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委员Nick Anderson[1] 执笔撰写《国际会计准则和气候相关披露》, 首次阐述了如何运用原则导向的国际会计准则(IFRS)的相关规定反映气候风险和其他新兴风险①。 一年之后, IASB以这篇文章为蓝本进行了扩充, 发布教育材料《气候相关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2] 。 IASB指出, 如下准则在应用时可能需要考虑气候相关事项的影响: 《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IAS 1)、《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IAS 2)、《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IAS 12)、《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IAS 16)、《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IAS 38)、《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IAS 36)、《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准备、或有负债与或有资产》(IAS 37)、《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IFRS 7)、《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 9)、《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IFRS 13)、《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IFRS 17)等②。
2020年底, 同样在Nick Anderson[1] 文章的基础上, 气候披露准则委员会(CDSB)发布报告《气候会计——在财务报告中整合气候相关事项》[3] , 结合案例详细讲解了气候相关风险对IAS 1、IAS 37、IAS 36和IAS 16的影响, 因为这四个准则与大多数企业有关, 适用于一系列行业和地区, 在应用这四个准则时是否考虑气候相关风险進行相应的确认、计量、披露可能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 CDSB还表示, 未来会考虑为更多的相关准则制定附加指南, 鉴于其目前已经被新设立的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合并, 预计这项工作将被移交给ISSB。
本文结合上述材料, 综述气候相关风险的具体会计影响, 重点阐述气候相关风险对折旧计算、资产减值损失计提、预计负债计提、财务报表列报与披露的影响。 本文的研究旨在揭示IASB运用现有准则中的原则反映气候相关问题的思路, 同时为我国企业提示绿色发展转型中潜在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二、气候相关风险对折旧计算的影响
IAS 16要求企业对固定资产按期计提折旧, 并列举了折旧计提的几种常见方法, 包括直线法、余额递减法以及产量法。 企业根据资产内含未来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模式选择折旧方法, 而不论企业选择何种折旧方法, 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都是绕不开的两个折旧计算参数。 IAS 16要求企业“至少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时评估一次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③。 气候相关的因素, 诸如国家或地区颁布的相关政策法规, 企业转型发展导致的资产类型过时配件难以获取、新的低碳技术出现、消费者偏好改变、碳税的实施等, 都可能对上述两大参数产生重大影响, 进而成为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 比如, 2015年, 英国宣布到2025年关闭所有燃煤电厂, 这导致英国国内燃煤电厂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被限制在10年之内, 并引发了对其净残值和减值风险的重新评估, 最终影响确认的折旧金额[3] 。
可见, 对碳密集型企业而言, 一旦其公布实现碳中和目标的行动方案及时间表、路线图, 即意味着企业必须对主要经营性长期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进行重估。 这类资产在碳密集型企业的资产总额中往往占据高重要性水平, 预计使用年限的缩短和预计净残值率的降低很可能导致企业期间折旧费用激增, 利润下降, 在通往碳中和的长路上背负巨大的业绩下滑的压力。 而这种潜在影响还被要求进行披露。 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值率的变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 企业一旦做出变更决定,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IAS 8)的规定, 必须披露“会计估计变更的性质和金额对变更所属报告期间的影响, 以及对未来报告期间的预计影响”, 包括对持续经营利润、税后利润以及每股收益的影响等。 此外, 如果企业认为折旧计算参数的估计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按照IAS 1, 还须披露估计不确定性的来源及管理层用于确定参数的关键假设, 并进行敏感性分析。
三、气候相关风险对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影响
根据IAS 36, 企业“应在每个报告期末评估一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存在减值迹象的, 要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并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IASB[2] 、CDSB[3] 及Nick Anderson[1] 都认为, 气候相关风险会对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产生深刻影响。 若企业在开展资产减值测试时不考虑重要气候风险的影响, 许多资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矿藏资源类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商誉等)的账面价值都可能被高估, 具体表现在: 首先, 气候相关事项会影响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的判断, 某些气候风险很可能表明资产出现了减值迹象; 其次, 气候相关事项会影响资产或资产归属的现金产出单元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 从而直接影响可收回金额测算中资产使用中的价值(value in use)的计算④。
G20金融稳定理事会(FSB)下属的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将气候相关风险分为物理风险(physical risks)和转型风险(transition risks)。 其中, 可能影响资产或资产归属的现金产出单元未来现金流量估算的气候相关风险包括物理风险, 以及预期消费者行为的变化(expected changes in consumer behaviors)、预期政府行动的变化(expected changes in government action)这两个转型风险[3] 。
1. 物理风险对现金流量估算的影响。 物理风险又可分为急性物理风险和慢性物理风险。 急性物理风险是指事件驱动的风险, 比如极端天气事件(台风、洪水、森林火灾等)的严重程度或发生频率的变化等; 慢性物理风险是指与气候模式的长期变化有关的风险, 比如长期的气温上升、海平面上升、海水酸化等。 如果上述风险因素被认为是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 则企业在进行使用中的价值测算时便需要在估算未来现金流量时考虑这些因素的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 如果企业的生产成本会通过供应链传递, 企业在估算未来现金流量时也要考虑与供应商有关的物理风险的影响。 比如, 企业主要供应商的原料工厂遭到极端恶劣天气的破坏而被迫发生迁址, 该事件导致企业所需原料运输路程加长、价格上升, 这种影响将通过价值链传递到企业产品生产线相关现金产出单元, 导致现金流出增加。
2. 预期消费者行为的变化对现金流量估算的影响。 企业对收入流和收入成长性的预期有可能因为消费者行为偏好的变化而变化。 如果企业认为气候相关事项会影响消费者行为, 从而导致其商品未来销售数量或销售价格发生变动, 则必须基于对气候相关事项导致的消费者行为变化的最佳估计来估算未来现金流量。 例如, 随着消费者环保意识的觉醒, 对产生高碳排放的商品的需求日益减少, 对环保商品的需求日益增加, 这会导致企业预计的未来收入分布及相关现金流量发生变化。 另外, 企业的供应商也可能会因应社会期望的变化而做出经营策略的改变, 从而导致企业成本相关现金流出发生变化, 这类因素在估算现金流量时也要考虑。
3. 预期政府行动的变化对现金流量估算的影响。 企业在估算未来现金流量时还需要考虑遵守政府发布的新政策或新法规(如引入碳税、碳排放权交易机制, 制定新的低碳排放标准等)的成本, 以及不断增长的保险成本。 CDSB认为, 不能等到有关政策法规开始实施时才将其影响纳入未来现金流量的估算中[3] 。 只要企业的最佳估计是政府的立法或监管行动会对未来现金流量产生影响, 那么即便政府行动的确切性质或形式尚不明确, 在估算现金流量时也应包含预期的变化。
必须指出, 现金流量预测本身是一件专业性极强的工作。 IAS 36对现金流量的估算进行严格的原则管控, 部分地方甚至出现了具体的规则要求。 比如, 其规定“估算时使用的预算和预测最长年限为5年, 除非能够证明运用更长时间的预算或预测是合理的”⑤。 这一规定切割了现金流量的估算区间, 虽然给出了执行例外, 但不超过5年的预测年限限制还是容易被误解为可以忽略重要气候风险的影响, 因为气候相关风险通常被认为是遥远的长期风险。 鉴于此, 在2021年9月召开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国际论坛(IFASS)上, IASB明确提出考虑打破资产使用中的价值测算时对现金流量预计的5年之限, 让气候相关风险顺理成章地影响资产整个预计使用年限内的现金流量。
最后, IAS 36还要求企业披露资产减值相关的信息, 其中, “用以确定报告期间资产或资产所属现金产出单元可收回金额的假设”也是要求的披露内容之一。 对于商誉和其他无法预计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 有关估算假设的披露要求是强制性的, 对于其他资产, IAS 36的措辞是“鼓励披露”。 如果可收回金额是基于使用中的价值确定的, 有关估算假设的披露要求包括: 一是影响可收回金额的关键假设; 二是管理层决定每一关键假设的方法; 三是现金流量预测的区间, 如果超过5年, 说明其合理性; 四是预测区间之后现金流量的增长率, 如果使用的增长率超过企业所在国家或市场的长期平均增长率, 说明其合理性。 IASB认为, 虽然针对除商誉和其他无法预计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之外的其他资产的估算假设披露要求并非强制性, 但如果气候相关风险对其使用中的价值(从而对可收回金额)的计算具有重大影响, 这种披露就与财务报表使用者密切相关, 有必要体现。 特别是如果减值资产是矿产资源类的长期资产, 投资者会更需要了解矿业企业在决定应否继续勘探某些不可再生资源领域时是否考虑了气候相关风险的影响[1] 。
四、气候相关风险对预计负债计提的影响
物理气候风险的变化速度和严重程度, 以及伴随的转型风险, 尤其是預期政府行动的变化, 还可能经由IAS 37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具体包括:
1. 引发对存量预计负债的重估。 IAS 37要求企业“在每个报告期末对承担的预计负债进行重估, 调整其金额以反映现行最佳估计”, 气候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很可能会影响存量预计负债的最佳估计。 比如, 企业为应对所在国家或地区颁布的减排管控措施而做出提前退役高排放资产(如煤矿井、油气井或核电站等)的决定, 在缩减相关经营性长期资产折旧年限并对其加大减值计提力度之余, 还可能需要重估与之有关的弃置费用负债。 弃置费用负债以预计弃置活动产生的未来现金流出折现的方式计提, 折旧年限的缩短将导致折现年限的缩短, 弃置规则的趋严还可能导致未来现金流出的增加或折现率的变化, 这些都会触发对存量预计弃置费用负债的重估, 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导致负债增加。
2. 引发新的预计负债的计提。 IAS 37要求在同时满足如下三个条件时确认一项预计负债: 一是由于过去的事项导致企业具有法定或结构性的现时义务; 二是该现时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包含有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 三是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估计。 气候相关风险在如下情况下有可能会导致企业因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而新增计提预计负债:
(1)企业因气候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或自身承诺实施的环保行动而预提结构性负债。 典型如石油公司在尚未开展环境立法的国家经营并造成污染, 如果其明确对外承诺将负责清理所有由其生产经营造成的排放, 即便当下企业没有法定的现时义务, 也承担着结构性的现时义务, 必须计提预计负债予以反映。
(2)企业因气候相关事项导致合同亏损(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的成本超过合同预期带来的经济利益)而预提负债。 因气候相关事项导致的合同亏损典型如企业在原材料采购环节放弃采购低成本高排放的原料, 转而采购高成本的环保原料, 又如绿色发展压力传导导致的大宗商品/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产成品价格下跌等。 一份合同一旦被确认为亏损合同, 企业必须在所属报告期间反映全部的合同亏损, 这同样涉及预计负债的新增计提。
(3)气候相关事项导致部分或有负债向预计负债转变。 典型如油气管道等资产, 之前由于其预计使用年限难以确定, 企业没有计提与之有关的弃置费用负债。 但在有关碳中和目标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明确之后, 企业很可能需要重新评估现有的情况并计提负债。 再如因污染活动导致的法律诉讼, 作为一项现时义务, 之前企业可能认为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概率不大, 但是在排放规则趋严后, 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概率大大增加, 这种情况下, 只要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也需要新增确认一项预计负债。
前述(1)、(2)两种情况主要涉及预计负债的计提和估计, IAS 37还要求针对不同类型的预计负债披露如下内容: 一是义务的性质和预计经济利益流出的时间; 二是关于金额或流出时间不确定性的指示信号; 三是预计偿付的金额。 IAS 37强调, 必要时企业应披露有关未来事项的主要假设, 这就包括企业在估计时是如何考虑气候相关风险的。
3. 引发新的或有负债的披露。 物理气候风险和转型气候风险还可能导致企业新增披露或有负债, 或重新披露存量或有负债的变化。 比如, 新的环境保护法出台, 虽然企业是否违反法规还存在争议, 其发生赔偿的概率低于50%, 但企业需要将相关事项作为或有负债进行披露。 与预计负债的披露内容类似, 或有负债的披露内容同样包括负债的性质, 以及预计的财务影响、关于金额或流出时间不确定性的指示信号、各种偿付发生的概率等。
五、气候相关风险的其他会计影响
1. 对存货期末计价的影响。 气候相关风险可能会导致企业的产成品存货库存过时、销售价格下降, 或半成品存货的完工成本增加。 如果存货的成本不可收回, 按照IAS 2的规定, 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变现净值。
2. 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的影响。 IAS 12要求企业对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未使用的税收损失和退税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前提是企业未来的应税利润足够抵减这些金额。 气候相关风险可能会影响企业对未来应税利润的估计, 并导致企业无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或终止确认之前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 对金融工具核算的影响。 气候相关风险可能通过多种方式影响金融工具的会计核算。 例如, 如果贷款合同存在将合同现金流与气候相关目标的实现联系起来的条款, 对于贷款人而言, 其在评估合同条款是否为仅偿付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时, 就需要考虑上述条款, 也即气候相关的目标可能会影响贷款人有关贷款的分类, 进而影响其后续计量⑥。
此外, 气候相关风险还可能影响贷款人的信用损失敞口。 IFRS 9要求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 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时应使用所有能够以合理成本正常获取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 与气候有关的风险很可能影响贷款人对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评估, 并最终影响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金额。 例如, 突发的野火、洪水、环保政策和监管措施的变化等可能会对借款人履行债务义务的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同时, 由于资产发生毁损或无法投保, 借款人抵押物的价值也可能受到影响, 这些都会导致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4. 对金融工具披露的影响。 IFRS 7要求企业披露持有的金融工具产生的风险的性质、程度, 以及企业是如何管理这些风险的, 以方便财务报表使用者进行评估。 气候相关风险可能使企业暴露在与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之中, 必须予以充分披露。 比如: 贷款人可能有必要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对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或信用风险集中度评估的影响; 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权益工具投资的持有者可能有必要提供对投资按行业分类的信息, 确定暴露于气候风险的行业, 以反映投資的市场风险集中度。
5. 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影响。 气候相关风险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负债, 比如, 市场参与者对潜在气候相关立法的看法会影响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 此外, 气候相关风险还会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 尤其是使用重要的、不可观察的输入值进行计量的分类为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的披露。 IFRS 13要求不可观察的输入值应反映市场参与者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 这就包括了包含气候相关风险的风险假设。 对于使用不可观察的输入值进行估值的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企业还要进行敏感性分析, 描述不可观察输入值的变动对公允价值计量结果的影响。
6. 对保险合同的影响。 气候风险可能增加保险事故发生的频率或量级, 也可能加速其发生。 受到气候相关风险影响的保险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业务中断、财产毁损、疾病和死亡等, 因此, 气候相关风险可能会影响保险合同负债计量的假设。 此外, 气候相关风险还可能影响依据IFRS 17进行的相关披露, 包括重大判断和判断的变化, 以及企业的风险敞口、风险集中度、如何管理风险和度量风险变量变化影响的敏感性分析。
六、气候相关风险对财务报表列报与披露的综合影响
根据IAS 1, 如果信息对以投资者为代表的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某些事实和情况的影响是必要的, 该信息即是相关的, 即便其他具体准则没有要求提供这些信息, 企业也必须考虑对其进行披露。 这为在IFRS体系内全面披露气候相关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综合影响提供了兜底保障。 CDSB认为, 在IAS 1的框架结构内, 气候相关事项主要影响财务报表两类信息的披露: 一是导致估计不确定的信息; 二是其他具体准则没有要求提供但相关的信息[3] 。 此外, 气候相关事项还可能影响财务报表列报及持续经营假设两项内容。
1. 导致估计不确定的信息。 根据IAS 1, 当企业对未来所做的假设存在导致下一财务年度内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发生重大调整的风险时, 企业应披露与所做假设有关的信息, 以及相关资产负债的性质和账面价值。 CDSB从IAS 1的这一原则出发指出, 如果企业针对气候变化影响所做的假设存在重大风险(将导致下一财务年度内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发生重大调整), 进而影响投资者的决策, 则企业应当进行披露[3] 。 比如, 前述资产减值测试中有关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及固定资产弃置费用负债计提中有关弃置活动现金流出的最佳估计, 在这些估计中, 如果气候相关风险为影响估计值的相关假设制造了不确定性, 就必须予以充分披露。 CDSB建议的披露内容包括:
(1)已做出的关键假设、估计和判断。 比如, 从事原油天然气勘探、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在2020年做出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承诺后, 很可能需要修订从2020年开始的每一个五年发展规划, 并基于承诺和规划修订有关可收回金额计算的关键假设, 包括使用更低的天然气和石油价格、预计消费者对石油和天然气产品的使用减少、碳价格上升等, 这可能导致这家企业在做出承诺之后的连续报告期间计提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并确认新的环境负债。 在这种情况下, 相关假设就必须全面予以披露。 CDSB在披露示例中甚至引导企业针对最重要的假设(如石油和天然气的价格)做表列示不同时间段、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变动趋势, 以方便投资者判断重大假设的差异对财务报表的潜在影响[3] 。
(2)对所使用的关键假设进行敏感性分析。 关键假设的任何变化都可能显著影响下一财务年度内的资产、经营利润和收益, 因此管理层要进行敏感性分析。 分析时不必考虑其他变量的抵消效应或企业其他计划变化的影响。
(3)不同气候情景下的假设和估计及其对财务数字的影响⑦。 情景分析应涵盖一系列具有不同假设的可能情景, 企业在进行情景分析时使用的假设不一定与编制财务报表时使用的假设相同, 但决策必须建立在基于管理层最佳估计的用于财务报表的假设之上, 最终披露的内容应能完整展示分析和判断的过程。
2. 其他具体准则没有要求提供但相关的信息。 IAS 1规定, “当遵循IFRS的具体规定对于财务报表使用者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并不充分时, 企业应进行额外的披露。” “附注应提供未在财务报表中列报, 但对理解财务报表相关的信息。” CDSB认为, 只要是合理预期能够影响投资者决策的气候信息就是相关的, 应当披露。 比如, 如果同行业企业因为气候相关风险确认了重大资产减值, 或者投资者公开要求提供这方面的信息, 则企业需要在报表附注中解释是否以及如何在同类型资产的减值计算中考虑环境相关风险的影响, 包括有关资产减值迹象的信息, 以及在减值测试中用到的关键假设等。 虽然IAS 36仅仅是鼓励而非强制企业做这方面的披露, 但这种情况下如果不披露, 对投资者将存在重大误导, 不符合IAS 1的原则。
3. 加项列报报表项目。 IAS 1允许企业在财务报表的标题项和小计项之外列报其他行项目, 只要这种加项列报对于理解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是相关的。 这意味着, 如果企业正在进行低碳转型, 可以合理预计投资者将对财务状况、经营收益或损失的行项目分解感兴趣, 这时若企业资产负债表或利润表主要项目能增加诸如“常规经营/绿色经营”“高碳排/低碳排”“绿色活动或产品”等明细行项目, 将很好地迎合投资者的需求。
4. 持续经营假设。 IAS 1要求管理者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对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估。 气候相关风险会导致持续经营方面的问题, 如太平洋通用电力公司因加州野火而破产。 对许多企业来说, 短期内气候相关风险的影响不足以显著到对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影响, 但随着时间推移, 持续经营风险可能就会暴露出来, 特别是对于那些碳密集型企业或面临重大物理气候风险的企业而言[4] 。 因此, IAS 1强调管理层在评估企业持续经营能力时应考虑所有关于未来的可用的信息, 至少涵盖但不限于报告期结束后的12个月。 另外, 如果存在与事实和情况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让人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时, 企业也应披露这些不确定性。 这意味着对于一些目前所处行业风险较大的企业来说, 如果不改变其战略和商业模式, 就需要持续地额外披露某些与气候相关的事项, 因为这些事项对企业的持续经营能力而言是一种长期风险。
七、结论和建议
本文分析了气候相关风险的潜在会计影响, 总体上看, IFRS体系为在财务报告中确认、计量和披露气候相关风险留出了原则通道。
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度转型, 资本市场投资者越来越欢迎企业披露针对气候相关事项的治理手段、风险管理流程以及业务战略等, 并希望将企业披露的信息进行行业横向比较。 为响应这种需求, 2021年11月1日ISSB成立了。 作为IASB的兄弟机构, ISSB将负责制定和发布IFRS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ISDS)。 截至目前, ISSB已经完成了《可持续发展相关财务信息披露的一般要求》和《气候相关披露》两份准则初稿[5] 。 其中, 《气候相关披露》的主体内容就是试图将上述投资者希望的披露内容变成强制性的披露原则。 新生的ISDS与IFRS看似泾渭分明, 实则紧密相连、互为补充。 ISDS侧重于体现“过程”, 陈述企业碳中和行动的依据及影响, IFRS负责表现“结果”, 将企业具体行动的经济后果通过确认、计量、披露原则渗透进三大报表和财务报告中, 最终形成企业行动方案、依据ISDS的信息披露和依据IFRS的财务报告相互对照、交叉索引的局面, 让“無动于衷”的企业和 “开空头支票”的企业无处遁形, 随时准备接受资本市场负面情绪的处罚。
我國于2021年10月底发布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为碳达峰碳中和这项重大工作进行了系统谋划、总体部署, 此后还将陆续发布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 以及煤炭、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的实施方案, 出台科技、碳汇、财税、金融等保障措施, 形成“1+N”政策体系, 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6] 。 在此背景下, 如果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准则也如企业会计准则一般采用国际趋同的方式制定(与ISDS趋同), 在其颁布实施之后, 气候相关风险产生的会计影响很可能成为部分碳密集型企业无法承受之重, 对经济社会则意味着转型之痛。 为此, 本文建议, 从现在开始, 各行各业各类企业, 尤其是碳密集型企业, 在根据要求设计自身有关“双碳”目标的行动方案, 以及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时, 对行动方案对财务报表产生的可能影响应进行详细测算, 并评估其对企业未来短期、中期和长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 乃至持续经营能力的整体影响。 这种事前评估将有助于企业在席卷而来的全球能源变革中做足心理建设, 在国家和行业给出的大框架下量身定制适合自身的战略方案, 并负责任地持续履行和详尽披露, 有序推进能源转型。
【 注 释 】
① 这篇文章受到澳大利亚会计准则委员会(AASB), 以及审计和鉴证委员会(AUASB)前期工作成果《气候相关风险和其他新兴风险披露》报告的启发。
② IASB也指出,上述准则清单并非穷举,也即清单之外可能还有其他准则在应用时需要考虑气候相关事项的影响,比如职工薪酬准则中有关设定受益计划负债的计量规定等。
③ IAS 38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企业至少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时对其摊销期和摊销方法进行评估。
④ 可收回金额以资产或资产归属的现金产出单元的公允价值扣减预计处置费后的净额与其使用中的价值孰高计量。资产或资产归属的现金产出单元使用中的价值正是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折现值计算。
⑤ 在这段预测期之后的现金流量,企业“应使用稳定或递减的增长率进行估计,除非能够证明采用递增的增长率是合理的”,“使用的增长率不得超过其经营的产品、所在行业或所在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平均增长率,除非能够证明更高的增长率是合理的”。
⑥ 对于借款人而言,气候相关目标则会影响其对是否有必要从主合同中分离出嵌入式衍生工具的判断。
⑦ 特别是当这种分析已成为企业根据TCFD的建议编制的气候相关报告的一部分时。
【 主 要 参 考 文 献 】
[1] Nick Anderson. IFRS Standards and Climate-related Disclosures[R/OL].www.ifrs.org.,2019.
[2] IFRS. Effects of Climate-related Matters on Financial Statements[R/OL].www.ifrs.org.,2020.
[3] CDSB. Accounting for Climate:Integrating Climate-related Matters into Financial Reporting[R/OL].www.cdsb.net/climateaccounting.,2020.
[4] 黄世忠,叶丰滢,李诗.碳中和背景下财务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J].财会月刊,2021(22):7 ~ 11.
[5] 黄世忠.可持续发展报告的里程碑——祝贺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正式成立[EB/OL].https://mp.weixin.qq.com/s/KU52Td3Z9_doKxp-KU1dXw.,2021-11-04.
[6] 新华社.习近平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大会世界领导人峰会发表书面致辞[EB/OL].http://www.news.cn/mrdx/2021-11/01/c_1310285732.htm,2021-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