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社会合作制度建设
2021-12-13张江顺
张江顺
(广州图书馆 广东广州 510623)
1 引言
阅读推广活动已经成为国内外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核心业务,与文献服务并驾齐驱。邹婉芬指出:“在‘互联网+’环境下,跨界合作成为图书馆界引进、整合、利用社会资源的重要方式……全民阅读推广是目前图书馆界开展跨界合作、整合社会资源最好的桥梁和平台。”[1]另据杨熔对全国各级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社会合作的调研结果,国内公共图书馆广泛开展的阅读推广活动中“83.5%的馆开展各种形式的社会合作”[2]。实践和研究表明,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的蓬勃发展离不开与社会各界的广泛合作,这种合作继续呈现增长态势。以笔者所在的广州图书馆为例,2014年全馆共举办活动1077场,合作伙伴80多个[3]。2019年活动数量达4360场次,其中与合作伙伴共同举办的活动达1906场次,占比45.6%。合作伙伴有288个,涵盖党政工团部门、文化团体与组织、各类媒体及企业等多个类别。5年间,广州图书馆的合作伙伴数量翻了3.6倍,吸引和带动了更多社会投入,推动图书馆的活动场次翻了4倍。据初步测算:“288家社会机构及组织总共投入约1908.9万元经费,占年度总经费的7.6%,相当于广州图书馆活动经费每投入1元,带动社会投入4.5元。”[4]由此可见,广泛、大量的社会合作对广州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国内公共图书馆界近十年来在社会合作方面展开了积极探索,涌现出大量优秀成功的实践案例,相关研究已总结丰富多样的合作模式和经验,但在如何规范并制定有关社会合作主体与要求、原则与标准、流程与方式等微观制度方面还缺乏可供借鉴的优秀样本,围绕合作制度建设主题的研究与探索也相对欠缺。张含对我国公共图书馆社会化合作研究进行调查发现:“现有的公共图书馆社会化合作研究仍集中于图书馆的部分业务上,在社会化合作机制体系研究,如质量控制、风险控制、政策法律保障方面的研究尚显不足。”[5]
在新冠疫情常态化的背景下,公共图书馆普遍面临着经费大幅削减的巨大压力。要持续开展比传统文献服务需要更多经费投入的阅读推广活动,与社会力量合作将成为公共图书馆的现实选择和普遍趋势。然而,阅读推广活动社会合作制度的不健全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共图书馆对社会资源的广泛利用,制约阅读推广活动的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探索阅读推广活动社会合作制度的完善方向,研究将基于对国内外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社会合作制度现状、要素以及存在问题的分析,对阅读推广活动社会合作制度建设框架和内容提出建议,以期为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社会合作制度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
2 国内外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社会合作制度建设现状
为了解国外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制度建设现状,笔者于2019年4月至2021年6月通过国外公共图书馆官方网站进行查询,获取相关政策和制度文本,最后选取了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三个国家共15家公共图书馆的政策文件(见表1)。
表1 15家国外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制度调研情况
鉴于国内公共图书馆较少通过官方网站公开阅读推广活动政策和制度的实际情况,笔者以发函征集的方式,向国内阅读推广活动开展情况较好的公共图书馆收集相关规章制度,在2019年6月4日至6月25日共获取10份相关规章文件(见表2)。
表2 10家国内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制度调研情况
通过对25份阅读推广活动合作制度文本的梳理与归纳,发现国内外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社会合作制度对合作主体、原则与标准、范围与内容、流程与方式已形成初步认知和规定。
2.1 关于合作主体的规定
国内外公共图书馆在合作主体相关政策方面具有借鉴意义的有:美国辛辛那提公共图书馆在其活动政策中规定:“图书馆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利用社区资源,积极与其他社区机构、组织、教育和文化团体或个人联合策划并提供各类面向公众的活动。”[6]中国图书馆学会早在2008年发布的《图书馆服务宣言》中明确指出:“图书馆与一切关心图书馆事业的组织和个人真诚合作。”[7]深圳图书馆制订的《深圳图书馆场地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本馆场地以满足本馆读者活动、业务活动和公务活动为主,同时兼顾上级、相关单位和本馆各部门的需求。原则上不接受本馆员工个人使用申请。”[8]
2.2 关于合作原则与标准的规定
合作原则与标准是公共图书馆开展阅读推广活动合作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国内外公共图书馆政策中已有不少相关内容。澳大利亚悉尼市公共图书馆明确规定对合作方的选择标准包括:“首先要基于社区需求、城市重点、与社区的相关度、能够在新读者群宣传图书馆的机会以及与图书馆活动整体框架的一致性”;“合作必须是双方共同策划活动内容”;“合作协议必须有利于双方且需要双方共同投入各自资源”[9]。澳大利亚国家图书馆在活动合作方面还指出:“合作申请必须由活动与教育委员会或馆长助理、行政和公共活动项目组共同讨论确定。只有当所提议的合作项目能够为图书馆带来可见的益处,且这些收益大于图书馆参与合作所需付出的成本,合作才有可能发生。”[10]《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共建合作业务管理规范》第2点规定共建合作原则为:“平等、互利、共享、合作”[11]。
2.3 关于合作范围与内容的规定
对于合作范围与内容,国内外公共图书馆的规定呈现出多样性。美国辛辛那提公共图书馆活动政策规定:“与图书馆开展活动合作的外部组织或个人必须与图书馆公共关系部共同开展宣传推广”,“图书馆可以与其他机构或社区组织合作举办活动,这些活动对图书馆使命有重要意义,图书馆在合作中承担但不仅限于场地布置、宣传推广、提供图书清单或现场展示等职责”[6]。加拿大多伦多公共图书馆在活动政策中明确界定合作范围:“伙伴关系是指多伦多公共图书馆与外部公司、组织、企业或个人之间达成互惠协议,双方将密切合作以实现多伦多公共图书馆的三大目标之一:扩展活动,建立社区或最大程度地利用空间。合作可以包括共享空间、共享资源和服务交付等”,“合作活动必须包括馆员参与活动内容的策划”[12]。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在《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共建合作业务管理规范》的“公益文化活动共建”部分指出:“利用本单位公益性服务设施,拓展文化服务资源,为共建合作单位提供更多的文化活动资源及场所”,“共建合作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与本单位联合开展相关活动,并约定承担部分有关工作及经费”[11]。
2.4 关于合作流程与方式的规定
国内外公共图书馆非常重视合作流程和方式,在政策上也有一些较好的指引与规定。美国图书馆协会(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ALA)发布的《青少年活动指南》指出:“图书馆需要与合作方签订书面协议或备忘录,明确说明合作方各自的贡献内容、合作收益和成果测评方式。”[13]美国辛辛那提公共图书馆在其活动指南中明确提出:“任何有意在图书馆举办活动和培训的个人、团体或组织需要填写并提交图书馆活动意向申请表。”申请者可以在图书馆网站填写电子表格并提交审核。活动指南还进一步明确了流程和手续:“活动安排通常需要提前最少三个月,图书馆审核同意后需要签订相关合作协议。”[14]金陵图书馆在《金陵图书馆读者活动综合纲要》中规定“共建活动应附合作协议等”[15]。广西图书馆在《广西图书馆阅读推广部读者活动管理办法》中规定:“馆外单位或个人利用我馆场地进行展览活动的要与相关方签订《广西图书馆展览预定场地协议》。”[16]
3 国内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社会合作制度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调研图书馆的阅读推广活动政策及规章制度分析发现,国外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社会合作制度建设起步较早,国内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社会合作制度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制度内容方面因国内外政策法律、图书馆发展阶段等不同也存在诸多差别。从国内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社会合作制度建设现状来看,法律层面的宏观制度日益完善,但关乎实践的微观制度还存在较多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3.1 欠缺具有操作性的规范制度
近年随着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不断发展,各级政府和行业机构先后出台了多部与图书馆相关的政策条例,其中不乏与社会合作的规定。在国家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设立公共图书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建设,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17]在行业层面,中国图书馆学会于2008年发布的《图书馆服务宣言》明确指出:“图书馆与一切关心图书馆事业的组织和个人真诚合作。图书馆欢迎社会各界通过资助、捐赠、媒体宣传、志愿者活动等各种方式参与图书馆建设。”[18]在地方层面,2021年5月1日颁布的《佛山市公共图书馆管理办法》在第三十七条明确了公共图书馆与社会力量合作开展阅读推广的内容:“鼓励公共图书馆与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科技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各类型公共文化机构建立交流与合作机制,联合开展阅读推广与社会教育活动”,另在第四十二条规定:“全市公共图书馆应当联合各界力量,打造阅读品牌,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鼓励公共图书馆与个人、家庭、民间读书会等社会力量合作,共同提供阅读服务”[19]。
从上面提及的相关法律和规定内容来看,国内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社会合作已经有了良好的法律基础,相比之下公共图书馆自身的阅读推广活动制度建设还比较薄弱。这在前述的国内公共图书阅读推广制度内容调研中也有体现,在10份阅读推广活动制度中,只有上海少年儿童图书馆的规章对社会合作相关内容予以明确规定,其他图书馆大多是在活动合作或场地使用协议中涉及相关内容,且对社会合作的规定通常只作为活动规定的附件而非正文条款。
3.2 制度内容零散粗糙,缺乏系统性
从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社会合作实践来看,尽管合作主体、合作原则与标准、合作范围与内容、合作流程与方式这四大板块相对清晰,但具体的合作制度内容还比较零散粗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未能从社会合作全流程系统考虑所有要素,二是对已有要素的规定相对笼统或简单,难以起到实质性的指引和规范作用。例如,国家和地方法律、行业规范等宏观层面的制度都积极倡导包括个人在内的主体积极参与公共图书馆的阅读推广活动,大量社会合作实践也已涵盖个人、家庭、政府机构、企业、民间阅读推广团体等多种主体,但在个体图书馆制度层面却尚未将个人、家庭等类型明确纳入合作主体范围之内。比如《深圳图书馆场地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了“本馆场地以满足本馆读者活动、业务活动和公务活动为主,同时兼顾上级、相关单位和本馆各部门的需求”[8],未说明与个人、家庭或社区等群体合作的具体内容。如果在微观制度建设层面不对合作主体予以明确界定,不但会阻碍社会合作实践的顺利开展,长远来看还会影响社会力量参与的广度,制约与多样化主体的常态化合作。
另外,从目前调研的国内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制度来看,合作原则与标准、范围与内容等要素主要在合作协议中以具体条款进行规范,尚未经过概括提炼,上升为更具有普遍意义的制度规定,同时合作流程与方式也缺乏具体详细的指引和规定,这些势必影响公共图书馆与社会合作的规范化、可持续和高质量发展。陈颖仪基于对国内不同类型图书馆从业人员的调查指出:“目前公共图书馆社会合作主要是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协议,缺少政策法规的规范和保障,尤其是不同体制下的合作缺乏稳定性。”[20]
3.3 图书馆的主体作用和专业优势体现不足
随着社会需求的不断变化,图书馆功能也在不断演化,阅读推广活动从零星、辅助到主流、不可或缺正是图书馆功能演化的结果和具体表现,在活动内容上主要表现在其涉及的主题和类别上,近年发展主要体现在休闲娱乐和公共交流平台两个功能方面[21]。这种演化使得公共图书馆在面对不同主体合作诉求时需要全盘考虑以进行决策。这种权衡和选择既需要考虑合作是否有利于图书馆适应社会变化需求,更需要考虑能否提升阅读推广的效益,发挥图书馆的主体作用和专业优势,在与社会合作的过程中提高自身的能力和水平,避免在社会合作过程被融合和边缘化的危险。程焕文教授指出:“提升持证率、覆盖率和阅读率是公共图书馆创新的重点和难点,更是公共图书馆提升社会影响力的关键……全民阅读推广是公共图书馆的重要任务和时代使命。令人费解的是,在国民阅读率逐年持续攀升的今天,公共图书馆的书刊外借量的增长速度低于国民阅读率的增长,不少地区公共图书馆的书刊外借量还存在不升反降的现象。这的确令人担忧。全民阅读推广是公共图书馆的命根子。如果在全民阅读中国民觉得公共图书馆可有可无,那么,公共图书馆的发展也就差不多走到了尽头。”[22]
从调研的国内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制度内容来看,目前公共图书馆在社会合作中更多是发挥场地、平台优势,制度建设上缺乏体现或强调图书馆专业和主体作用的规定。长此以往,公共图书馆在阅读推广活动社会合作中的主体角色可能会被逐渐弱化,导致阅读推广活动或社会合作偏离图书馆核心功能和使命。
4 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社会合作制度架构建议
随着我国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的意识不断增强、实践不断丰富,公共图书馆需要及时制定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尤其是微观层面的操作性规范制度。这不仅是图书馆有效引导和利用社会力量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力量规范参与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的前提。霍瑞娟指出:“及时总结先行探索图书馆的成功经验和必然存在的缺陷不足,逐步制定出一批新业态环境中的操作规范,为更多的图书馆发展实践提供基础指南是各级公共图书馆与社会合作开展阅读推广活动的重要内容。”[23]
针对目前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制度粗糙、零散和缺乏系统性等问题,笔者认为,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社会合作制度架构需要从社会合作全流程的各个要素入手,对社会合作涉及的“与谁合作、为什么要合作、合作做什么、如何开展合作、合作效果如何”等一系列问题提出针对性、制度化的解决规范,在制度内容的各个方面明确体现图书馆主体作用和专业能力。因此,笔者认为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社会合作制度架构应包括社会合作主体与要求、社会合作原则与标准、社会合作范围与内容、社会合作流程与方式、社会合作效果评估与归档五个方面。
4.1 社会合作主体与要求制度
社会合作主体与要求制度需要明确可以合作的对象以及不可以合作的主体。合作主体的范围既可以是个人和团体,如个人、家庭、兴趣社团,还可以是各类营利或非营利组织机构,如公司、企业、政府部门、学校等教育机构、文化机构、各类专业协会、民间组织。合作主体必须提交相关介绍、资质证明等文件资料,不同合作主体还需要制定更加详细的合作指引。对于禁止合作的主体也需要明确说明,如无相关资质的主体不接受合作等。此外,合作主体制度还需明确提出图书馆愿意积极合作并欢迎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开展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并提出合作激励措施,如给予特定的借阅权限、活动品牌自主命名、优先获得图书馆场馆资源的使用及获得图书馆官方授牌。这些举措都有助于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的积极性,推动社会合作长期持续开展。
4.2 社会合作原则与标准制度
社会合作原则与标准制度是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开展合作需要遵循的一系列基本准则和标准,它包括基本原则、通用标准和特定标准三个层次。合作原则制度一方面要明确“公益、平等、互利、共享”等基本原则,另一方面也要明确不能举办与图书馆功能与服务无关的商业性活动,活动开展不得影响用户对图书馆的正常使用等基本原则。合作标准制度首先应包括图书馆开展活动的通用标准,如图书馆开展活动合作需要符合图书馆功能与使命,基于社区需求、城市重点、与社区相关度,能够在新读者群宣传图书馆、建立并促进社区伙伴关系以及与图书馆活动框架的一致性。此外,合作标准制度也应涉及一些特定标准,如合作必须是双方共同策划活动内容,需要双方共同投入各自资源,图书馆从合作中获得的效益需要大于投入,合作能够促进图书馆资源建设和人才发展等专业化发展内容。
4.3 社会合作范围与内容制度
社会合作范围与内容制度需要在“原则与标准制度”的指引下,对合作领域和内容进行细化。合作范围制度主要有合作的主题与类别、载体与形式,包括文学、艺术、科普等为主的广泛主题和类别,不得涉及宗教、违背我国宪法与法律等话题,载体与形式可以是展览、讲座、沙龙、工作坊等。合作内容制度则包括各自分工的权利与义务,根据各自优势在责任分工上需要具体明确活动策划、活动执行、宣传推广、场地设施、人员组织、经费承担、成果共享方式、应急预案、效果评估等相关规定。
4.4 社会合作流程与方式制度
社会合作流程与方式制度是社会合作内容的程序化规定和外显方式,能够对合作内容起到程序上的规范和制约。合作流程制度需包括申请提交的具体程序,如提供详细的合作指南、公开获取方式及填报途径,提供申请表格所需要的信息资料及规范、审批方式和时间、出现争议情况下的申诉流程等。合作方式制度则包括明确合作确定的形式及具体合作项目的名称、内容、时间、地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责任免除等,以协议或备忘的形式正式确认合作原则与标准、合作范围与内容等具体规定。
4.5 社会合作效果与归档制度
社会合作效果评估与归档制度包括对合作效果要求、评估方法与合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合作效果评估制度可以包括围绕服务效能指标为主的常规评估,还可以包括合作方反馈规定,对于长期或大型阅读推广活动需要包括引入第三方评估的规定。合作归档制度需要包括归档资料的范围、标准格式、完成时间等内容。
5 结语
本文通过对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社会合作制度现状、问题及要素的分析,讨论了阅读推广活动社会合作制度在阅读推广活动过程中需要处理的问题,结合研究和实践,提出阅读推广活动社会合作制度建设框架和内容应该包括合作主体与要求、合作原则与标准、合作范围与内容、合作流程与形式等内容,并针对每个部分提出具体制度建设内容建议,以期为公共图书馆阅读推广活动社会合作制度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因研究主要通过对收集和征集的政策和规章文本进行比较分析,对制度和规章制定的背景和原因有待进一步考察。同时,受限于笔者自身的外语能力和专业了解,选取的样本案例未能覆盖到更多地区和不同类型的图书馆,希望能够在后续的研究中进一步深入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