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广西金融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研究
2021-12-13吴磊
吴 磊
(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分行,广西 南宁 530028)
一、引言
广西作为农业大省,农村产业发展是带动整个地区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促进产业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先后制定《广西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纲领性文件。2020年11 月,广西54 个贫困县全部退出贫困县序列。2021 年5 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挂牌成立,负责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乡村振兴战略开启奋斗新起点。
2020年末,广西农村常住人口2296万,占全区人口比重45%;第一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16%,相比发达地区,广西第一产业比重偏高,可见广西的整体经济发展很大程度依赖于农村经济发展。金融支持是提升农村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驱动力量。目前,各大金融机构都为广西农村产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涉农贷款总量逐年提升,但与广西广大农村产业发展所需的金融支持仍有相当大的差距。
二、文献综述
国内学者在农村产业发展与金融支持方面展开大量相关研究。李万超等(2013)认为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产业结构之间存在长期协整关系,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产业结构具有正向作用。余春苗和任常青(2021)提出以需求为导向的金融支持产业发展有利于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的顺利过渡。部分学者也在关注金融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在脱贫攻坚时期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时期的差异。赵云鹏(2021)结合金融支持在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阶段面临的差异,从规划、机制、政策、组织衔接等方面提出金融支持有效衔接的基本路径。黄世明(2021)认为广西正处在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的交替阶段,需积极解决当下金融支持配套的短板问题,要在巩固脱贫攻坚的基础上,通过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增强金融支持的普惠性和精准性。曹立和王声啸(2020)从主体、时间、目标三个维度,指出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衔接阶段在理论逻辑上具有价值取向和实现目标的内在统一性,实践逻辑上具有行为的耦合性。在金融支持民族地区与乡村振兴方面,李硕(2018)通过分析西部民族地区乡村振兴的有利条件和存在问题,提出乡村振兴战略需结合民族地区的特殊性,其路径包括农业、文化产业发展。潘经富等(2020)以广西贵港为例,指出完善农村支付体系建设,有利于增强农村地区金融市场活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陈兵兵和李炳程(2021)通过梳理广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存在的不足和短板,提出增加乡村振兴有效金融需求与供给的政策措施。
综上所述,现有文献从不同视角对金融支持农村产业发展进行深入研究,大量分析表明金融支持对促进农村产业升级发展具有正向作用,但现有文献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这个特殊阶段的金融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的研究较少。本文的边际贡献在于:一是金融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的过程中必须结合各区域的自然要素禀赋、产业发展阶段、产业发展形态区别处理,尤其针对边疆民族地区农村产业发展更应做到“一区一特色”;二是认真处理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两个阶段金融支持在服务对象、区域金融政策平衡、金融支持产品等方面的显著差异;三是金融支持需贯穿于整个社会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中,协同发展农业产业与非农产业,以利益联接为纽带,通过技术进步、制度改革、商业模式变革等带动整体农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广西金融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广西金融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的现状
1.农村金融投资总量不足。广西农村产业发展各有特点,地域差别较大。金融支持面临农村整体产业发展落后、潜力不足的困境,能够提供适宜的信贷支持比较有限;农村产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管理不规范,信用等级信息难以获取和评价,抵押物不足且信贷意识有待提高,使得金融投资总量不足。近年来以桂林银行、北部湾银行、柳州银行为主的法人机构不断下沉网点,新设分支机构,对农村地区的产业给予较大支持;截至2020年末,全区产业扶贫贷款余额达749.96亿元,产业扶贫再贷款36.27亿元,有力支持产业发展。2020 年末,全国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达38.95 万亿,其中农户贷款余额11.81 万亿,农业贷款余额4.27 万亿。按同比增长率4%模拟数据得出,2020 年末广西涉农贷款余额为8781 亿元,占全国比重为2.25%,尽管涉农贷款总量逐年增长,但相比全国,广西金融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明显不足,比重仍旧偏低,平均保持在全国占比2.33%的水平(见图1)。
图1 2011~2020年广西金融机构本外币涉农贷款余额及占全国比重
2.金融产品与农村产业发展不匹配。广西区内自然环境差异较大,农村产业发展的金融需求在不同地域、行业、发展阶段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农村产业贷款具有高风险、低收益的特点,所以大部分农户从事的小规模、传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没有对应的金融产品予以资金支持。因此,针对不同的地域、不同产业阶段、不同规模经营主体对金融产品的多样性需求,需要金融机构从申请条件、申请渠道、融资额度、贷款期限、审批时效上对金融产品进行大力创新,以满足当下各经营主体对金融的需求。同时,商业银行自身也存在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的问题,且金融产品开发一般由总行或区分行层面组织开发。此外,金融产品存在被复制的风险,易引发产品同质化竞争,商业银行在风险管控的约束下,追求利益最大化,其金融产品趋于标准化,也无法满足农村产业经营主体的差异化需求。
3.获得资金支持的渠道单一。广西绝大部分企业获取资金的主要渠道是商业银行,少数大型经营主体可依靠直接融资方式作为资金补充来源。2020年广西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880.79亿元;辖区证券交易额全年累计7.15 万亿,全年企业发行公司债765.59 亿元,尽管各项指标不断向好,但直接融资规模相对全国比重偏低,规模仍然偏小(姜新安,2021)。直接融资因对经营主体要求较高从而对农村小规模经营主体作用极其有限,农村产业发展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间接融资的银行金融体系,其中广西农信社支持力度最大,截至2021 年6 月末,广西农信社涉农贷款余额达4338 亿元,涉农贷款保持广西银行同业首位。虽然有一部分资金来源主要是财政补贴资金或自筹资金,总体来看资金来源单一,总量规模仍然不足。
4.资金获取的门槛较高。目前广西信贷信息管理体系还不够健全,银行与产业经营主体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银企监督机制相对缺乏,因此,商业银行在提供信贷支持时较为保守,间接提高了获取资金的门槛。农村地区贷款主要来自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农村信用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全国性或区域性金融机构,这些银行一般对贷款主体要求偏高,而很大部分的城市商业银行没有涉及农村产业的前沿阵地。2018年至2021年4月,广西区内的城市商业银行,如北部湾银行、柳州银行、桂林银行在县域新设分支机构70 家,一定程度上丰富了县域地区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但这些地方性城市商业银行的贷款综合条件要求更高。政府大力推进金融机构与贷款主体合作,各商业银行也做出一定的调整,但小规模的企业或农户因自身条件不足难以获得相应资金支持的现象仍较为突出,不利于整个农村产业发展和激发产业主体活力。
(二)广西金融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产业发展面临资源约束。自然资源约束是限制农村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广西耕地主要受山地丘陵的地型限制,可配备灌溉设备的面积较小,很大程度上依赖自然条件。从耕地质量上看,广西有6.9 万公顷属于陡坡耕地,还有部分耕地无法利用,其中丘陵面积占全区国土面积的14.49%,喀斯特地貌占比为60%,整体耕地质量相对一般。生产方式上主要以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为主,且传统的小农性质特征明显,资本替代劳动的投入偏低;小农经济对于资金的需求小且分布分散,因此所需要的管理成本较高,商业银行提供信贷支持的意愿较低。尽管近些年新型农业经营组织逐步发展,但大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数量规模较小,生产经营方式单一。此外,伴随人口外流,农村产业发展同时也面临劳动力供给不足、劳动力素质整体偏低、经营人才缺乏的困境,这与日益扩大的产业发展产生内在矛盾。
2.农村产业经济效益偏低。广西政府逐步加大惠农政策支持,主要采取税费减免或直接补贴措施,对支持农村产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但农村产业生产效益低的现状没有改善,生产成本偏高,表现为:其一,农业发展成本逐步提高,生产资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升高;其二,农产品出售价格低,保护性价格实施较差,经营分散,市场信息不对称,议价能力不足,电商之间的低价竞争造成“劣币驱逐良币”;其三,农产品具有弱质性,常有农作物丰产却不丰收,导致农民净收益不高,生产积极性不足,如2021年广西芒果产量预计达90万吨,创历史新高,然而销量和价格却不理想,部分产地收购价持续走低;其四,农村产业的产品市场易受冲击,在市场流通不足、产业规模优势不明显的区域产业外部性效益偏低,资金支持困难,形成恶性循环。
3.农村产业发展层次较低。广西独特的自然气候特征孕育了丰富的农业资源,蔗糖、木材、水果产量位居全国前列,但同时也存在产业分布分散、季节特征显著、规模效应差、产业加工深度低、附加值小的问题,市场竞争力有待加强。截至2020年8月全区认定的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园(区)13851个,而区级核心示范区仅占2.45%,农产品加工率仅达40%,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曼莉,2021)。
4.经营主体信用风险较高。农村产业发展受自然条件限制较大,同时也受下游消费市场波动影响,从而加剧贷款整体风险。信贷支持需要更加科学合理的信用评价系统,帮助农产品加工企业获得金融机构的支持,以取得更多的资金用于生产、加工、出售等环节。由于农村信用体系缺失,评级标准无法统一,广西金融机构对于农村经营主体,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信息不对称长期存在;产业经营主体流动性强,一些农村产业发展存在主体财务管理落后、经营业绩不稳定、管理主体缺乏有效制衡机制等问题。此外,信用评价的有效性缺失,易导致信息失真,加大信贷风险。目前广西针对农村经营主体价值评估的专业机构和评估人员严重不足,评价的可参考性价值不高,造成信贷风险反作用于金融机构本身,迫使金融机构提高贷款的申请条件,甚至具有政策性导向的贷款也难以获得,阻碍广西农村产业的持续发展。
5.企业抵押担保困难。现有的商业银行融资一般都需要担保或抵押物,灵活性较差,农村产业发展获得金融支持的难度较大。其原因在于缺乏完善的交易平台,投资监督保障机制缺失。商业银行在风险与收益之间权衡,会因自身利益而采取较为保守的投资态度。在抵押物方面,一般的抵押物难以客观评估、处置难度大,造成贷款风险较大,难以获得商业银行的贷款,如来宾市、河池市的部分贷款需要其他有效的抵押物附加抵押;针对部分偏远地区的农户,因自身文化水平较低,信用法律意识淡薄,错将部分信用支持类贷款当作政策扶持,诱发道德风险。
四、广西金融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的实践模式
(一)龙头企业带动模式
糖业作为广西的传统优势产业,是带动地区产业发展、实现当地农户创收增收的重要产业。金融支持为糖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主要资金来源,是促进糖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截至2020年末,广西制糖企业贷款余额达508亿元,有效带动上下游全产业链发展。广西上林县某糖业公司是该县纳税前十的国家级龙头企业,年收购农民原料蔗约34万吨,日榨能量达4000 吨。地方政府积极召集县扶贫办、信贷担保有限公司、蔗农代表进行沟通协调,通过加强银企、银政合作,创建“公司+农户”“公司+农户+担保公司”等多种合作模式,重点实施商业银行信贷支持龙头产业的金融服务模式,并针对龙头企业制定专业信贷资金解决方案。2016 年以来,某银行累计发放糖业产业贷款3亿多元,有力支持糖业公司发展和蔗农农户增收;2019 年以来向1000 多户甘蔗种植户发放惠农贷款,带动约1 万人脱贫。在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下,同时采取企业带头、能人带贫、直接支持等方式,带动周边部分农民形成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化种植。这种“造血式”的金融支持龙头企业模式注重发挥产业链中核心主体对上下游农户的整体带动作用,以发展生产为原则,注重当地特色产业对产业链的内生带动,有效促进当地产业发展。
(二)政府增信联动模式
广西创新发展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广西再担保公司、银行、市县级财政风险共担的“4321”政银担分险的模式,2020 年7 月末,全区该模式在保余额194.63亿元,有力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广西忻城县作为曾经的深度贫困县,创新推出银政合作、风险共担、共同促进“三农”业务发展的政府增信模式,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风险补偿的撬动作用,受到当地农村产业经营主体的普遍欢迎。地方政府与银行签订“三农”金融服务合作协议,采用专项财政资金作为信贷担保基金,按照风险补偿基金1:10比例投放贷款,单列专项资金扶持,通过“政府增信”模式降低贷款门槛,自2016年3月成功发放第一笔风险补偿基金贷款以来,多次运用此模式切实支持当地农户发展生产,助力当地产业发展。“政府增信”模式贷款对农村产业经营主体的抵押物资产状况要求较低,有效缓解因抵押物不足导致资金缺乏的问题,特别是针对家庭困难农户还优先给予申请,充分体现金融支持的普惠性。
(三)数字金融助力模式
数字金融助力模式能够集合传统金融服务的优势,同时整合最新的移动互联网技术、移动支付、区块链等前沿技术,具有便捷、高效的特点。广西农村金融发展紧跟时代步伐,积极践行数字化金融改革,为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注入金融活水。某商业银行与广西隆安县某糖业公司积极开展数字金融合作,采取“线上+线下”模式结合,“线上”从企业批量获取蔗农经营规模、成本、营收等经营数据,通过不断优化信贷模型筛选客户,研究专享信贷产品;“线下”实地调查借款人基本情况,根据生产经营状况及还款能力,逐户核定授信额度,生成信贷白名单,深度融合“金融+科技”,创新推出“蔗农贷”“惠农便捷贷”等网络融资产品模式,实现数字批量授信,持续提升农村数字化产品品质和服务水平,稳步推进“三农”和县域业务数字化转型。截至2020年末,该银行的惠农e贷金额达8000万元,切实助力当地产业发展。
五、广西金融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实践模式的经验启示
(一)建立健全的工作协调机制
一是认真落实由区、市县、乡镇组成的自上而下的工作责任制,各层级以核心部门为组长单位,严格执行各级专职工作职责;针对部分地区,动员社会力量实施企业结对、募资支持、跨区协作等帮扶,凝聚发展力量,为农村产业发展助力。二是加强政府、金融机构、扶贫办、担保公司、龙头企业、农户等主要农村产业发展管理主体和经营主体的沟通协调,建立跨部门的协作机制,通过签订银企政合作协议、开展经验交流、组织多部门座谈等形式,将农村产业发展中重要的利益相关主体联结起来,激发各部门参与农村产业发展的自觉性和创造性。
(二)制定有效的金融支持政策
一是政府层面。如《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的决定(2016 年)》从产业发展、金融扶贫、消费扶贫等方面为支持农村产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关于金融服务广西糖业全产业链发展的若干措施(2019 年)》通过强化金融服务方式为广西糖业发展开创新局面。二是金融机构层面。2020 年4 月广西农业农村厅与广西农信社签署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计划每年投入2000亿元的信贷资金;同年8月与农业银行广西分行签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同时制定《共同支持粮食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等4个配套方案。广西农村产业发展在国家、自治区、金融机构等多方政策支持下,密切协作,充分利用各种贷款、再贷款政策,不断强化政策支持的有效落实,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金融支持农村产业发展模式。
(三)巩固良好的金融发展基础
一是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不断完善,目前已形成以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业保险机构为主体的农村产业金融支持机构,部分地区还可借助民间资本支持农村产业发展,资金来源不断扩大。二是新增农村商业银行有序向县域延伸。为助力当地产业发展对金融资金的需求,“十三五”期间广西逐步推进县域农信社改组为农村商业银行,2016年至2021 年4 月,成功改制21 家。三是农村支付体系逐步完善。借助移动互联网、数字金融、普惠金融下沉发展,农村金融服务效率逐步提升,2020年末广西县域银行卡自助服务点2.96 万个、银行网点4101个、具有电商功能的金融服务点6318 个。统筹现有金融发展资源,不断完善金融支持广西农村产业发展的基础服务设施,提升金融服务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六、深化广西金融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合理规划金融支持政策投入
以政府为主导,结合边疆民族地区实际,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政策衔接,加快属地化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分置改革,为农村产业发展奠定基础;合理利用国家、政府、金融机构等多重金融政策发展机遇,利用产业发展将资金引向农村地区。摸清当地优势资源,建立科学分工、权责分明、组织清晰的现代化企业,带动农村产业发展;加快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变革,以制度约束规范企业发展边界;在相关金融政策支持上,以培育农村产业集群作为未来发展方向,加大对龙头企业金融支持力度,重点培育广西蔗糖、木薯、蜜饯等优势产业企业,以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带动农村整体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区内各大金融机构政策实施落实,集合创新金融产品体系,服务于农村产业链,针对龙头企业、特色农户制定专属金融服务方案,特别是在融资期限、结算、票据、金额等方面,增强经营主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完善农村金融支持体系
着眼长远,建立政府为主、多方联动的创新融资信用体系。鉴于广西广大农村地区信用体系不健全、贷款主体信用评级低、缺乏有效抵质押品,在现有金融基础设施上,完善以财政注资的农村产业信贷中介担保机构,专业投资于农村产业领域,搭建金融机构与农村产业发展的桥梁,构建以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风险补偿基金、保险担保机构及农村经营主体相互协同的稳定金融支撑体系,打造多方协同的有效模式,可推广如龙头企业带动模式、政府增信模式、数字金融助力模式等现有实践模式,破解农村产业发展的困局。注重发挥农村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职能,支持鼓励农村信用社、邮储银行、区域性城市商业银行、农商行下沉农村地区零售金融服务,运用移动互联网、区块链、大数据等新技术终端设备,加快普及数字化技术应用,在人口相对集聚区布设快捷安全的数字化结算终端,积极推广智慧乡村、智慧产业和农村集体“三资”平台建设,为更多农村农户提供普惠性金融服务。完善贷款风险预警化解处理机制,加强贷后管理,实施农村土地抵押,跟踪抵押信息,降低风险产生的可能性。按照《农户信用信息数据元》规范,探索区域性、属地化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打造升级版“金色乡村”的广西农村信用系统,动态更新农村产业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持续提升农村金融系统的服务水平,奠定金融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的信用基础。
(三)加大政府对金融扶持政策力度
广西乡村振兴局认真落实国家乡村振兴发展政策,发挥政府的核心领导作用,系统部署、协调多部门,通过整合资源,为核心企业、农户引入资金,形成相对稳定的投融资机制。由地方政府主导,依据广西各农村区域发展的实际情况,评估产业发展,搭建银政合作平台,确定项目的专项资金额,并进行跟踪,以当地重点企业为核心,巩固重点产业领域的金融扶持,探索“农业龙头+农户”“特色产业+农户/家庭农场”“农业园区+合作社”等多种合作模式,持续加大林业、糖业、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的政策支持。地方政府应健全政策保障,完善涉农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加快建立经营风险投资基金,提供经营风险贷款和经营失败补偿,推动涉农财政性资金转移支付和金融化,加大政策性担保机构覆盖面和保障力度,实行差异性、政策性保费补贴等。同时做好金融服务的监管、引导和考核工作,鼓励金融机构从产品、培训、监督、考核等多方面加强为乡村振兴时期广西农村产业发展提供特色服务,出台符合当地产业发展的融资政策及实施细则,创新差别化产品应用、人力支持、授权等,确保金融政策落地。
(四)金融支持促进农村非农产业发展
非农产业是农业发展的延伸,具备多元化、综合化、产业链附加值高等特点,是激发金融需求的重要途径。金融支持农村产业发展除了传统的农业发展,还要促进特色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智慧物流、移动互联网等非农产业协调发展,完善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合理布局产业发展业态,创新“产业+”多业态模式,形成“一县一产业”“一产业一特色”,如横县茉莉花茶、田阳芒果、柳州螺蛳粉等特色产业,协同带动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农村非农产业整体发展提供空间和环境。将传统产业与非农产业有机结合可以有效带动传统产业逐步实现产、供、销一体化的经营模式转变,通过利益联结,带动各个环节包括资金、信息、市场等要素的流动性需求,从而不断提高农村整体产业发展水平,以弥补现有农村产业发展中的不平衡;同时非农产业发展越好,对金融需求的规模越大、频次越高,使得金融支持能有效促进农村产业的整体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