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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助力哈尔滨市乡村振兴的对策研究

2021-12-13朱立丽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10

黑龙江粮食 2021年10期
关键词:哈市金融服务金融机构

□ 朱立丽(哈尔滨市社会科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10)

农业是立国之本、强国之基,但由于地理、历史、经济意识等原因,农村金融一直是哈尔滨市金融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在农村尚未完全开花结果。

一、哈尔滨市农村金融服务现状

供需不平衡、农村金融机构缺乏持续经营能力、农业贷款信用担保体系尚未建立、现有金融产品短缺难以满足农村金融多样性的需求、农业保险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等,一直是哈市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目前仍有很多农户处于“贷款难、贷款贵”的困境,金融需求无法满足,影响了农业生产经营,进而影响了农民的收入。其中,现有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无法满足哈市“三农”发展的需要,农村资金供给短缺严重制约哈市农业农村的发展是最主要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成为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重要突破口,将为哈市的乡村振兴注入新的动力。

为了更好地了解哈市农村金融发展状况,本文对双城市三个村庄的农户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得出:73.6%的农户家庭生产经营活动的资金来源是银行贷款,82.6%的被调查农户认为银行的金融服务模式、保证模式单一,无法满足各种经营需求。贷款需求与农户年龄、年收入、种植年限和种植面积、养殖规模呈正相关。

调查得出:较低的收入决定了农户的贷款额度和还款能力相对较差。农户要提高收入,就要增加生产投入,而资金又是其发展的瓶颈。

针对“如何还贷”的问题,调查得出:近60%的农户选择秋后卖粮还贷;31.3%的农户选择通过“倒贷”还贷,即利用两家银行回收贷款的时间差,在两家银行间拆补;还有近5%的农户选择利用民间高利贷还贷。近几年,已有相当一部分农户陷入了贷款消费——还款——再贷的恶性循环中,而且贷款数额如滚雪球般增加。

二、哈尔滨市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对策

哈市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需要农村金融的助力,因此,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创新农村金融服务。

(一)创新农村互联网金融模式

建议哈市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要在现有的农业产业链模式、电商模式、政府干预扶持等模式的基础上,契合哈市农村市场的开发,在广度和深度上进一步延伸,使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创新。

1.发展农业供应链金融

现在的专业课课程教学,讲究理论和实践一体化教学,课堂的理论教学和校内外实习实训穿插进行,现在有了任务发布和通知功能,可以更好的在课上和课下与学生互动起来,做到全方位、全时间、全地域的教学和学习。图6展示的是课程通知与任务发布示例。

农业供应链由农业的产前采购、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等构成,即从“种子到餐桌”的过程,各个环节彼此之间是串的关系。农业供应链金融就是为农业的上下游融资,金融机构的授信对象由单个的农户变为从农业生产资料购进到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构成的整个农业供应链,由涉农金融机构将产业链上的农户、农业企业、合作组织联结成一个整体,并通过农业企业与合作组织担保提高农户的信用水平,使农户由分散孤立、高风险、低收益的信贷群体变为与农业企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客户,将单个农户的不可控风险转变为产业链整体的可控风险。

由于哈市各农村地域的产业、产品及供应链各不相同,因此供应链金融的形式也应各异。建议哈市各农村地域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借鉴美国、荷兰、日本等发达国家开展供应链金融的经验:对于经济基础较好、农民市场可得性比较好的地域,如双城、五常,由农业生产者或者生产者组织(如协会、合作社等)主导发起供应链金融;对于经济基础、农民市场可得性均尚可的地域,如宾县、巴彦,由加工商、销售商(包括超市)主导发起供应链金融,以保证农业原料的稳定获得,特别是保障小农户有能力和大市场对专用农产品、标准化产品的可得性进行竞争;对于贫困、偏远农户,特别是在融资方面的弱势群体,建议由政府部门推动供应链金融来解决偏远农户的资金获取问题。

对于农产品、农资等不同的供应链,由于每种链条的起点、终点、构成各不相同,发起供应链金融的主导者、融资模式也应各异,哈市各地农村应因地制宜。

2.发展“互联网+全产业链”的模式

涉农金融机构可以将“互联网+经营主体+电子商务”作为发展模式,在资金方面,通过互联网线上融资,帮助经营主体解决资金的问题;在市场方面,通过建立农业大数据,使生产源头与终端消费直接对接,减少中间环节;在品牌方面,为经营主体提供一站式加工包装、配送销售等服务。

不同于传统金融机构,这种模式中的涉农金融机构不仅提供资金服务,还将参与“三农”的“全产业、全过程”,形成需求到产品再到消费的完整农产品产业链。

3.借鉴京东的“京农贷”模式

“京农贷”模式涵盖了产业链金融及产品链金融,一方面解决农户从农资采购到农产品种植(养殖)到加工再到销售的全产业链的金融需求;另一方面向农民提供信贷、理财、保险等全产品链金融服务。

建议哈市在借鉴该模式时,可依托中保、平安等涉农保险公司和银行等金融机构,打造“互联网+保险+信贷”的农业融资模式,由保险部门提供各种保险服务,涉农金融机构提供灵活、快捷的信贷服务,各级政府拨出专项资金与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建立担保资金池,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激发农村金融活力,助力农村经济发展。

4.下沉金融网络运营渠道

由于目前农户信用基础设施较差、缺乏抵押物以及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制约着哈市农村金融服务的开展,解决农户信用水平、贷后管理等方面问题的模式也大同小异,因此建议哈市在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时采取扩大金融服务网络,布局更多的服务终端,线下设置专门的人员负责风控、贷后管理等环节的工作,以便服务更多的农户。

(二)大力发展农村消费金融

消费金融是指涉农金融机构向各阶层消费者提供消费贷款的金融服务方式。随着哈市新型城镇化、农民市民化进程的加快,农民住房、就业、教育、养老等消费金融需求也将随之产生。可将逐渐成为农民金融资产的土地、宅基地作为抵押物,促进消费金融业务的发展。建议哈市各级金融系统针对农民的实际经济状况,建立专业化的消费金融体系。为防止消费贷款被挪作他用,建议该项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以往对该借款人发放单笔贷款的最高额度,而且要求借款人消费品贷款的信誉良好。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可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控制风险,还可根据借款人资质的不同,采取差异化的利率,针对信誉好、有能力的农户可以适当降低借款利率。

(三)加强新兴金融服务平台与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

近年,随着越来越多的经营大户、规模化农场成为哈市农村金融服务对象的主流,需要提供的借款额度也越来越大。涉农金融服务平台可以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获得资金,以解决金融机构自身提供农村金融服务缺乏动力的问题。例如,哈市可以借鉴金融服务平台平安普惠的做法:其作为平安集团旗下成员,凭借母公司平安集团的资金资源优势,创新性地将平安直通贷款、平安易贷、小额信用贷款三个互联网金融模块进行了整合,为“三农”发展提供更便捷、更容易的贷款体验,成为新兴金融服务平台与金融机构合作的范本。

隶属于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海吉星金融网,依托海吉星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为农批市场商户及上下游农户、农业企业提供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促进农民、涉农企业的发展。哈市完全可以借鉴深圳的做法,充分利用哈达农副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将金融服务平台与金融机构紧密合作的模式广泛发展起来。

(四)借鉴“农贷通”的金融综合服务模式

“农贷通”是集普惠金融、信用体系、产权交易、资金汇聚等为一体的融资综合服务体系。“农贷通”最值得哈市借鉴的是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如:针对“三农”的金融需求,涉农银行机构立足农村实际,不仅开展“两权”抵押贷款,还将财产权抵押范围扩大到经济林木权、农业生产设施、养殖水面经营权抵押贷款、财政惠农补贴担保贷款、“花木贷”、农房抵押贷、“两权助农担保贷款”等金融产品。建议涉农金融机构根据哈市不同地域农业产业结构的特点,探索性地开展多品类的金融产品,满足农民的金融需求。

农村金融始终是所有金融服务项目中的重中之重,哈市在金融扶持农村经济的路上砥砺前行,力求通过金融力量激活农业农村内生发展动力,实现乡村振兴的宏略以及“三农”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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