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演变及其对农业贸易治理分析
2021-12-13□贺欢
□ 贺 欢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江苏 南京 210000)
近些年来,全世界范围内都对农业贸易自由化这一话题有着极高的关注度,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该话题存在着相对较大的争议。深入探索国际贸易理论的演变,能够充分从其中获取先进的理论和经验教训,进而作用到我国的农业贸易治理工作当中,基于此,有必要对其展开更加深层次的研究。
一、国际贸易理论演变
结合比较优势理论中的观点可以明确,经过对某一产品在国内以及国外生产机会成本的对比分析,能够得出产品在本国生产的优劣势。而国家若想最大限度获得利润,则需要出口那些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并进口那些有着一定比较劣势的产品。该理论基本上是围绕着劳动分工基础上的具体分工效率以及随之而来的贸易利益展开的分析。此外,比较优势理论对于各个国家本身所具有的相对劳动生产率之间的不同有着较高的重视。从目前来看,全球化贸易的基本特征为多要素的跨国组合,而从本质上来看,这一贸易理论其实是一种单一劳动要素观,无法同当下社会发展以及时代进步的实际需求相符合。通过对于要素价格均等化理论的分析可以明确,国际分工以及贸易会使得各国在生产要素的情况下得到相同的收入。从理论的层面着手进行分析,强化开展自由贸易,可以最大限度实现对于各国贫富差异的有效消除,但是尽管这一理论有着较强的科学性,但其在实践应用的过程中则会暴露较多的问题,具体原因如下:一方面,在现实中并不具备理想的自由贸易条件,同时也没有相应的完全竞争市场;另一方面,关于各个国家所具有的技术水平处在相同水平,这种假设过于理想化,并不具备科学性。
除此以外,要素价格均等化理论没有充分考虑同类生产要素之间所广泛存在的异质性。从目前来看,全世界范围内各个国家之间经济发展的差距正在逐渐缩小,之所以出现这一现象,主要是因为后进国家对于稀缺生产要素的引进,这便在原有的基础上实现了其收入的增加。在支持自由贸易政策的相关贸易理论中,比较优势理论是其中较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幼稚产业保护理论的提出则挑战了比较优势理论的地位。该理论是1791年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所提出的,而弗里德里希·李斯特则于1841年对该理论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他强调需要加大力度开展对于美国制造业的保护工作,最大限度避免英国先进制造业对于美国制造业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和冲击。
在应用规模经济和不完全市场竞争理论的过程中可以对发达国家之间产业内贸易的实际情况进行明确,并详细说明其贸易结构形成的深层次原因。发达国际企业能够依靠着国内所具有的政策选择以及更为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实现外部和内部经济规模,但由于欠发达国家以及发展中国家并不具备上述条件,因而通常情况下难以达到规模经济的要求。而从实际情况来看,产业内贸易的形成本质上其实是发达国家企业所形成的战略选择。对于不同水平国家之间产业内贸易来说,其之所以形成,则主要是因为跨国公司的投资。
新兴经济体以及发展中国家本身各方面的条件都比较欠缺,难以在自身投资的基础上同发达国家展开产业内的贸易,但是利用跨国公司进行投资,则有极大的可能性会对其产业进行扩张,进而产生相应的跨国企业内贸易以及跨国产业内贸易。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当处在规模经济以及不完全竞争两种状态的情况下,跨国公司投资是比较现实的途径。从当前全世界范围内来看,要素流动是不同发展水平国家之间产业内贸易形成的重要基础,而相对于工业要素来说,农业要素所具有的流动相对较差,所以无论是在深度还是在规模方面,农业产业内贸易都落后于工业。各种类型的贸易理论对于各国政府在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实施上都起到了一定的支持作用。自由贸易理论本身并没有对产业类型、空间以及时间因素进行更加全面和综合的考虑。波特所提出的竞争优势理论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战略本身对于其生产力和国际竞争力将会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
该理论的应用能够有效支撑企业对竞争优势的确定,同时还可以使得全球企业之间出现一定的熊彼特式竞争,进而促使贸易带来更多的动态收益。
二、国际贸易理论的演变对于农业贸易治理的启示
(一)强化进行农业贸易监管
若想高效落实农业贸易治理,应当强化开展农业贸易监管,具体应当从以下两方面着手:一方面,我国政府需要立足于我国农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趋势,对贸易政策进行制定,并确保其具有良好的针对性,以实现对其的保护,尽可能降低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环境对于农业生产者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政府可以基于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农业公共政策,以达到推动国内农业发展的效果,真正实现我国农业生产率的提升。
具体来看,首先,我国应当通过农业贸易监管办法的制定达到提高农业生产率的效果。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分析,我国是农业大国,而且逐渐成长为全世界范围内重要的农业进口国,尤其是有着极大的粮食进口量。在农业贸易监管方面,政府应当积极对加工食品的出口提供支持,与此同时,政府应当鼓励农业生产者广泛学习进口农业商品中所涉及到的各类信息和技术,进一步提升我国农业生产率。
其次,政府应当在现有的基础上,扩大其在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投入,并且应当对相关制度进行健全和完善,以达到提升我国农业生产率的效果,政府需要针对当前存在缺失的农产品市场进行纠正,用更加科学和完善的制度减少农业发展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需要对当前现有的农业基础设施进行完善,构建起更加高效的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应当在现有的市场环境中科学开展对于各类农业生产要素的投入工作,具体涉及到劳动力以及资金等,与此同时,还应当从根本上为其实际的运作效率提供保障,在现有的基础上实现市场参与者具体交易成本的全方位降低,此举可以在极大程度上为我国整体农业国际贸易的持续平稳发展提供助力[2]。
最后,我国应当注重对于各类政策工具的科学整合应用,这样一来,便能够切实提升当前我国粮食作物的生产率。目前我国政府及全体国民都十分关注粮食的安全问题,与此同时,全世界范围内也迎来了粮食国际贸易时代,在该背景下,政府需要基于粮食生产率的提升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保障。基于此,政府应当确定好那些对于粮食安全存在重要影响的粮食作物,并针对性地出台相应的贸易政策,同时还要合理选择粮食生产投入和产出补贴,以及国内粮食市场价格支持等措施,为国内粮食生产提供支持。此举既能够大幅实现粮食生产率的提升,还可以起到对于粮食生产潜力的有效激发作用,进而在国际市场当中进一步提高我国粮食产品所具有的竞争力。
(二)科学制定贸易规则
除了要强化进行农业贸易监管之外,还应当科学制定贸易规则。由于农业自由贸易本身缺乏动态效益,所以其在对贸易规则进行制定的时候,实现对于加工食品以及初级农产品的区分是极为科学的。在面对加工食品的时候,采取贸易自由化,但在面对初级农产品的时候,则需要采用多样化形式的治理措施。虽然从实际情况来看,实施农业贸易自由可以在现有的基础上扩大国际所获得的静态收益,但是各个国家所处的发展阶段均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所以其大多会对其本国所具有的弱势领域采取贸易保护措施。基于此,应当分别对加工食品和初级农产品的国际贸易治理进行针对性的研究与对话,同时,还要在全世界范围内对相应的农业贸易全球治理模式进行深层次探讨,分析采用何种形式更适合后多哈回合时代[3]。
(三)低收入国家应加大公共投入
对于部分低收入国家来说,其农业属于弱势产业,若是实行农业自由贸易,便会使其农业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相关研究人员发现,1980年坦桑尼亚尽管采取了多项农业自由贸易举措,但结果表明,这些举措不仅没有达到提升坦桑尼亚农业生产力的效果,而且还在20世纪90年代导致其农业生产出现了负增长。因此,低收入国家若想提升其农业生产率,应当加大力度进行公共投入,而并非是一味参与到国际市场竞争中。自由的贸易制度的实施并没有真正起到减少低收入国家贫困以及促进其农业发展的作用。若是国家本身存在着欠缺国际竞争力以及农业生产率较低的问题,不仅不会达到促进农业发展的效果,反而还会产生反作用。
三、结语
综上所述,国际贸易理论同农业贸易治理方面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基于科学的贸易理论进行农业贸易治理,能够有效提升其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对于国家农业产业的整体发展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在当前世界各国之间贸易不断加强以及科技水平逐渐进步的时代背景下,以往所采用的传统的贸易模式已经难以同当前时代发展相适应。基于此,我国应当充分考虑现有的各项条件,积极提升自身的创造和开发能力,对相应的贸易模式进行更新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