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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神记》文本辑采来源考辨

2021-12-10

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

张 黎 明

(天津大学 文学院, 天津 300072)

《搜神记》是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的代表性作品。在序言中,干宝反复申说其成书的素材来源:“虽考先志于载籍,收遗逸于当时”“今之所集,设有承于前载者”“群言百家,不可胜览,耳目所受,不可胜载”[1]19。即撷采诸书和源于口耳相传。这两种素材的来源方式颇具代表性,尤其是前者,在其他志怪作品中也较常见,如《博物志》“皆刺取故书,殊乏新异,不能副其名”[2],《述异记》“其书文颇冗杂,大抵剽剟诸小说而成”[3]。对这一成书方式,虽说各家小说史论著作多有论及,但基本未见深入探讨,论述最详细的是《唐前志怪小说史》。在现存遗文中,大部分是采录前载,采录的前人书有数十种,主要有《左传》、《竹书纪年》《吕氏春秋》《淮南子》《史记》《列仙传》《孝子传》《汉书》《风俗通义》《论衡》《列异传》等。其中取自《列仙传》《列异传》者尤多,亦有重见于《晋纪》者[4]303。单篇论文也不多见,以潘建国的《〈搜神记〉的形成:以前代故事文本辑采为例》最有代表性[5],但此文只选取了《五行志》《风俗通义》《列异传》为代表,并没有展示《搜神记》辑采前载的全貌。基于这种研究现状,本文将从具体的文本对比入手,全面梳理《搜神记》辑采“前载”之处,并在分类统计的基础上,总结《搜神记》在文本辑采上所体现的取舍之道和叙写之法。

一、 《搜神记》辑采“前载”的数理统计

《搜神记》的原本在南宋时就已佚失,明人的辑本虽多数从唐宋类书、前人注疏中辑入,但也有不少混入者,故而鲁迅称其为一部半真半假的书籍[6],通行的汪绍楹的校本以明人辑本为底本。最新的版本是李剑国完成的《新辑搜神记》,共30卷,计343篇[1]115,本文将以此为文本依据。

要统计《搜神记》的文本辑采来源,首先要明确判断二者存在辑采关系的标准是什么,笔者认为应以文本表述上有相同或相似之处作为考察的第一要义:文字上的相同或相似;用词、叙述次序、叙事着眼点,尤其是细节上有明显关联。以此标准来梳理《新辑搜神记》,可以确定共有177篇有前载出处,涉及59部典籍,主要分布于史部和子部,简要列表如表1。

表1 《新辑搜神记》引书及其类别

对于以上辑采书目的判定,有这样3点需要加以说明:①经史子集的分类依据主要参照《四库全书总目》。当然,有很多书籍已经佚失,未见于《四库全书》,则根据内容大体上加以区分。②有4篇典籍直接引用,即文本中标明取材于此,如卷八《东海孝妇》,开篇曰:《汉书》载[1]149。其他几部分别是卷四《麟书》出自《孝经右契》;卷二四《荼與郁壘》出自《黄帝书》;卷二五《扶南王》出自《扶南传》。此外,其他篇章都需要通过文字比对来确定出处。③有几本书容易引起争议,这里略加说明。首先是《孝子传》。目前统计有6则故事出自《孝子传》:卷五《应妪》;卷八《曾子》《丁兰》《董永》《郭巨》《阳壅伯》。汉代以来《孝子传》众多,在《隋书·经籍志》中就载有6种《孝子传》,《搜神记》卷八的《丁兰》《董永》《郭巨》3篇可以确定出自刘向《孝子传》,其他则不能确定,所以只统称出于《孝子传》。其次是王隐《晋书》。《新辑搜神记》中共有10则故事又见载于王隐《晋书》,而且文字的重合度很高。王隐与干宝同时,曾共修国史,不过干宝应该官居著作郎,王隐、郭璞、虞预等则为佐著作郎,而且有传言王隐《晋书》的部分内容为其父所作,成书较早。干宝撰《搜神记》也起于著作郎时,但是在撰《晋纪》之余,而且非一时成书,所以,干宝从王隐《晋书》中辑采材料极有可能。同样,郭璞《玄中记》的情况与此相类,也当早于《搜神记》的成书。最后,《外荒记》属于博物体小说之列,但具体年代不详,李剑国《唐前志怪小说史》认为其出自汉至六朝间[4]523。博物体小说的繁荣期在东汉到两晋之间,远循《山海经》,又受汉代的地理发现和谶纬思想影响,一时作品纷出。《外荒记》从命名及所存《飞涎鸟》的佚文看,明显受到《山海经》及《神异经》的影响,这里姑且认为其成书早于《搜神记》。

从辑采方式看,可以粗略分为照搬式和增删式。照搬式是指行文上与原文基本一致的篇章,表现为故事一样、叙事次序大体相同、具体字句的重合率能占到90%以上。之所以不是完全重合,多是因为目前所见唐前著作很多都是辑佚本,年代久远,辗转传抄,文字上容易出现分歧。增删式是指在行文上与原文有部分相合之处的篇章,它们讲述的是同一个故事,叙事次序也一样,虽然文字上有部分相同,但差异也较为明显,或有删减,或有增加,而且是情节上的增删。例如:

《搜神记·祝鸡翁》:祝鸡翁者,洛阳人也。居尸乡北山下,养鸡百年余。鸡至其千余头,皆有名字,欲取,呼之名,则种别而至。后之吴山,莫知所去矣。[1]32

《列仙传·祝鸡翁》:祝鸡翁者,洛人也。居尸乡北山下,养鸡百余年,鸡有千余头,皆立名字。暮栖树上,昼则散之。欲引,呼名即依呼而至。卖鸡及子,得千余万,辄置钱去之吴,作养鱼池。后升吴山,白鹤孔雀数百,常止其傍云。[7]

《搜神记·江夏黄母》:汉灵帝时,江夏黄氏之母浴,伏盘水中,久而不起,变为鼋矣。婢惊走告,比家人来,鼋转入深渊。其后时时出现。初浴簪一银钗,犹在其首。于是黄氏累世不敢食鼋肉。[1]341

《后汉书·五行志》:灵帝时,江夏黄氏之母,浴而化为鼋,入于深渊,其后时出见。初浴簪一银钗,及见,犹在其首。[8]1183

加横线部分是二者不同之处。《祝鸡翁》条,《搜神记》比《列仙传》少了30余字,也少了两处重要细节:卖鸡得钱千余万、在吴地作养鱼池。《江夏黄母》条在《搜神记》中并不属于出色之作,但与《续汉书》中的记载相比较更具有可读性,主要在于增加了两处细节:一是母浴“伏盘水中,久而不起”;二是婢女惊走呼告。据研究者统计,177篇能确定前载出处的篇章中,有86篇属于照搬式辑采,78篇属于增删式,其中28篇在文字上有所删减,50篇有增加。另外,有13篇虽能判定辑采出处,但差异性更大,不属于以上辑采方式,又因数量较少,规律性不明显。

二、 《搜神记》辑采史部书的“信”与“变”

如上文所列,《新辑搜神记》辑采来源隶属史部的有33部典籍,共涉及故事113篇。将这些篇章与原记载对比的话,会发现二者的文字重合度很高。如上文已提到的《列仙传》,14篇中有11篇基本重合;来自《竹书纪年》的5则故事基本相同;其他如取自《汉书·五行志》《续汉书·五行志》《三国志》《孝子传》等的也都有接近三分之一的篇章与原文差别不大。据研究者统计,86篇照搬式辑采中,有54篇来自史部,这从侧面显示了干宝作为一位史家的自觉,对材料的征引追求“实”“信”。干宝在《搜神记》序一开始就以史籍中也有二说来说明“实”“信”之难:“卫朔失国,二传互其所闻;吕望事周,子长存其两说。”[1]19进而强调其书会尽量避免“失实”“虚错”:“今之所集,设有承于前载者,则非余之罪也;若使采访近世之事,苟有虚错,愿与先贤前儒分其讥谤。”[1]19而且注意到这些辑采自史书的故事多数都篇幅不太长,其书写方式都是介绍式的:平铺直叙,无夸张,无藻饰,没有太多的文学性描写。这不是因为干宝不会讲故事,而是作为史学家的自觉选择,这也是《搜神记》为后来史家所重视的原因所在。正如明人沈士龙《搜神记》引所言:“若令升所载,皆出前史及诸杂记,故晋、宋《五行志》往往采之。”[9]学界对干宝的史学意识及《搜神记》的史料价值已有不少讨论,在此不赘述。

《搜神记》大量辑采于史部书,说明了二者的天然关联关系,但《搜神记》已经迈出了“变化”的第一步:干宝将这些故事摘录出来,其最重要的意义在于脱离了史传的体系,不再以总结历史得失、人物功绩为目的,而是使故事有了独立存在的价值。如卷十六的《贲羊》:“季桓子穿井,获如土缶,其中有羊焉。使问之仲尼曰:‘吾穿井而获狗,何也?’仲尼曰:‘以丘所闻,羊也。丘闻之:木石之怪,蚯蚑蝄蜽;水中之怪是龙罔象;土中之怪曰贲羊。’”[1]263此事在《国语·鲁语下》和《史记·孔子世家》中都有记载,其意都为孔子的博学。干宝将其采辑入《搜神记》,则强调的是精怪变化,此文文尾还引用了《夏鼎志》和《王子》中的说法,皆为证明此意。

《搜神记》辑采史部书时的这一变化在取材于《五行志》的篇章中有更为明显的体现。《新辑搜神记》中有23则故事来自于《汉书·五行志》,有12则来自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多数是照搬式辑采,但也有10余篇比原文本删减了文字,而且删减的地方非常有规律。例如:

《搜神记·马生人》:秦孝公二十一年,有马生人。昭王二十年,牡马生子而死。刘向以为马祸也。故京房《易传》曰:“方伯分威,厥妖牡马生子。上无天子,诸侯相伐,厥妖马生人。”[1]174

《汉书·五行志》:史记秦孝公二十一年有马生人,昭王二十年牡马生子而死。刘向以为皆马祸也。孝公始用商君攻守之法,东侵诸侯,至于昭王,用兵弥烈。其象将以兵革抗极成功,而还自害也。牡马非生类,妄生而死,犹秦恃力强得天下,而还自灭之象也。一曰,诸畜生非其类,子孙必有非其姓者,至于始皇,果吕不韦子。京房《易传》曰:“方伯分威,厥妖牡马生子。亡天子,诸侯相伐,厥妖马生人。”[10]

《搜神记·怀陵雀斗》:汉中平三年八月,怀陵上有万余雀,先极悲鸣,已因乱斗相杀,皆断头,悬著树枝枳棘。到六年,灵帝崩,夫陵者,高大之象也。雀者,爵也。天诫若曰:“怀爵禄而尊厚者,自还相害,至灭亡也。”[1]200

《后汉书·五行志》:中平三年八月中,怀陵上有万余爵,先极悲鸣,已因乱斗相杀,皆断头,悬著树枝枳棘。到六年,灵帝崩,大将军何进以内宠外嬖,积恶日久,欲悉纠黜,以隆更始冗政,而太后持疑,事久不决。进从中出,于省内见杀,因是有司荡涤虔刘,后禄而尊厚者无余矣。夫陵者,高大之象也。天戒若曰:“诸怀爵禄而尊厚者,还自相害至灭亡也。”[8]1168

《搜神记》在引用这些材料时,保存了异常现象及京房《易传》的解释,而删除了《五行志》中所列与灾异呼应的政治事件。同样的删减方式还出现在《洧渊龙斗》《五足牛》《龙见温陵井》《马狗生角》《下密山生角》《乌斗》《辂軨厩鸡变》《大厩马生角》《赵春》《人状草》等篇中,这种删减打破了《五行志》最典型的“征-应”叙事模式,叙事的重点不再是《五行志》中的政治阐释,而是突出了对事件怪异性的描述。干宝虽然删除了《五行志》中原有的政治阐释,但并没有再作其他解说。干宝是易学大师,显然这不是因为见解不同,而且当同样的删减方式多次出现时,就不得不让人怀疑干宝是有意为之,有意使其脱离原有的史书体系,从而呈现出《搜神记》“志怪叙事”的特征。

与其他志怪小说一样,《搜神记》在目录分类上经历过由“史”“入”“子”的过程。在当时的观念中,《搜神记》等志怪小说多数还属于史家末流,而干宝本身又是史学家,领著国史,所以《搜神记》会多从史部著作中辑采资料,也多采用原文照搬的方式。当然,也有少数篇章体现出一种规律性删减,研究者倾向于认为这是有意为之,这一变化使文本的叙事重点发生了偏移,事件本身的怪异性描写显得更加突出。

三、 《搜神记》辑采子部书的“游心寓目”之思

由表1所示,《新辑搜神记》涉及20部子部典籍,篇目较多的有3部:19篇出自《列异传》,12篇出自《博物志》,9篇出自《风俗通义》。已有学者讨论过《搜神记》取材《风俗通义》所体现的文体独立性[11],所以本部分的论述将主要围绕《列异传》《博物志》展开。

《搜神记》辑采于《列异传》《博物志》的篇章也有全篇照搬者,但有改动的篇章让人更为印象深刻,因为这种改动不在于“细微处”,而是大刀阔斧地删减。如来自《列异传》的19篇故事中,有10篇差异较大:卷二《寿光侯》、卷六《胡母班》和《蒋子文》、卷十八《度朔君》、卷十九《文约》、卷二一《冯贵人》和《史姁》、卷二二《鹄奔亭》、卷二五《三王墓》和《韩凭夫妇》。除了《冯贵人》在《列异传》中的记载更为详尽外,其余的在《搜神记》中,篇幅都有显著增加,如《胡母班》在《列异传》中为22字,《搜神记》中为500余字;《蒋子文》在《列异传》中仅存17字,而《搜神记》中接近380字;《度朔君》在《列异传》中不足100字,《搜神记》中500余字;《鹄奔亭》在《列异传》中仅50余字,《搜神记》中则不下460字。出自《博物志》的12篇记载中,有5篇有较大改动:卷十七《落头民》、卷二十《人》、卷二二《孤竹君》、卷二八的《馀腹》和《土蜂》。这些不同有可能是辑佚不完备造成的,如李剑国认为同一故事相比,文字尽管常常有繁简之别,但相信那是由于《列异传》的佚文不完备,并不是《搜神记》对它作了加工补充。照古小说写作的一般情况,大抵是辗转抄录[4]328。但从《搜神记》整个成书来看,这种不同更有可能是干宝有意为之,一是《搜神记》对辑采资料有增删非常普遍,上文所引例证已能说明这一点,而且增加的篇幅非常大,似乎不应只归因于佚失。二是《列异传》中的那些记载虽然非常简略,但首尾完整,是一段很清晰的叙事,如《胡母班》条:“胡母班为太山府君赍书诣河伯,贻其青丝履,甚精巧也。”[12]虽只是粗陈梗概,但所述事件非常完整,并非佚文不完备。所以推测来讲,从《列异传》《博物志》到《搜神记》,干宝经过“再创作”的可能性更大。

如何看待上述“变动”或“再创作”,基于不同角度,可能有不同的发现,如有学者以《孤竹君》一文在《博物志》和《搜神记》中的不同为例来说明故事性质的转变:对某些相关传说进行比较,有助于推知风物传说的形成过程。例如《博物志》与后于它的《搜神记》都有关于孤竹君的故事,大意相同,也有区别,二者的区别之处正可说明一般异闻是如何向风物传说演化的[13]。但最明显的还是文学艺术上的巨大提升,表面上体现为篇幅增加,但这一貌似简单的变化带来了连锁式反应:情节有了更多可以“腾挪”的空间,故事更加精彩,人物丰满立体,文本的可读性、趣味性都大增;在一个比较长的篇幅中,也有了施展各种文学手法的余地,如对话描写、细节描写,甚至场景铺陈、人物情态都能有所交代。如卷二二的《鹄奔亭》,在《列异传》中仅是粗陈梗概,而《搜神记》中一开篇就营造了紧张而悬疑的氛围。后文苏娥自述被害经过,叙事清晰,环环相扣,精彩片段俯拾即是。如:

时日暮,行人断绝,不敢复进,因即留止。致富时暴得腹痛,妾之亭长舍乞浆取火,而亭长龚寿操刀持戟,来至车傍,问妾曰:“夫人何从来?车上何载?丈夫何在?何故独行?”妾应曰:“何劳问之?”寿因持妾臂曰:“年少爱有色,冀可乐也。”妾惧怖不应,寿即持刀刺肋下,一疮立死。[1]376

日暮人稀的环境,孤弱的主仆二人,婢女致富突发急症引来了贪婪、残暴的亭长,亭长甫一出现就是“操刀持戟”的样子,而“来至车傍”的细节不仅道其贪婪,更暗示其非常熟悉这种杀人越货的勾当,紧随而来的“四连问”咄咄逼人,将故事推进到紧张的阅读氛围中。整个故事体现出纯熟的叙事技巧,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

干宝对辑采资料的“再创作”一方面展示了其文学才能,另一方面也是其创作追求“游心寓目”的外在体现。在《搜神记》序中,干宝除强调“明神道之不诬”外,在结尾处还郑重地提出希冀:“幸将来好事之士,录其根体,有以游心寓目而无尤焉。”[1]19对于如何理解“游心寓目”,学界还存在分歧,多数认同干宝在这里强调的是小说的娱乐作用[14],也有学者认为“游心寓目”只是“留心观看”的意思,干宝没有以小说为消遣娱乐的意图[15]。暂不评论二者的优劣,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能让人“游心寓目”者自然应该是精彩之物。就“寓目”一词来说,很多用例也都着意突出了“寓目”对象的可观性,甚至娱乐性,如《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子玉使斗勃请战,曰:‘请与君之士戏,君冯轼而观之,得臣与寓目焉。’”[16]由此推论,“游心寓目”的提法起码体现了干宝对自己作品可读性的信心,而这种信心的来源应该就是这种“再创作”的过程。这是一种踵事增华的创作上的发酵,虽说干宝受时代所限,还没有明确的文体意识,但毫无疑问,正是著作者的自觉要求弥补了这一缺憾。

四、 结 语

《搜神记》的材料来源方式之一是“承于前载”。这是一种非常普遍的成书方式,对这个问题进行探讨不仅能直接反映干宝的撰书过程,对整个魏晋南北朝志怪小说研究来说也有借鉴意义。以李剑国《新辑搜神记》为据,343篇故事中,可以确定有前载出处的篇章有177篇,占比过半数,在那些无法确定来源的篇章中,也有不少故事从内容和行文看应该有所本,但资料缺失,源流关系无法梳理。能确定前载出处的177篇共来自于59部作品,其中33部属于史部,20部属于子部,极少数属于经、集部。《新辑搜神记》对史部文献的辑采遵循了史家“实”“信”原则,113篇辑采自史部书的篇章中,约一半属于“原文照录”,文字基本上没有变动,其余篇章虽然有增删,但篇幅也不大。《搜神记》从史部文献中辑采出这些故事,其变化主要在于叙事重点不再立足于史家视角的成败得失、人物功业、政治阐释等,而是侧重于“搜奇志怪”,记录怪异的人、事、物,志怪叙事的创作目的突显出来。子部典籍中,辑采篇目较多的是《风俗通义》《列异传》及《博物志》。与辑采史部书多原文照搬不同,辑采自子部书的篇章有更多变动之处,其篇幅增加明显,这是一种“再创作”的过程,这些变动很好地体现了干宝“游心寓目”的创作追求。总体来说,《搜神记》中承于前载的篇章众多,其中的承继和变化之处应该引起学界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