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少点遗憾
——写在”毛万宝书学论集”增订本出版之际
2021-12-06毛万宝
毛万宝
经过七八年时间的调整、充实与打磨,我的书学论集增订本,近日终于由安徽美术出版社出版、发行了!
我的书学论集共五卷,分别题为《书法美学概论》《书法美的现代阐释》《20 世纪书法史绎》《当代书坛批判》与《兰亭学探要》。其中,第一卷和第三卷为论著,第二、四、五卷为论文集,初版于2011 年(安徽教育出版社版)。由于编选仓促,不可避免地留下一些遗憾,比如有几篇学术性不强的文章入了集,各卷校对质量还有待提高,末卷印刷时漏印了半个页面,书中插图有的清晰度不够,等等。几年过去,这些遗憾一直横亘心头,时至2014 年,我便想到通过重编加以弥补。
重编,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颇感困惑。比如,首先要弄明白编多少卷合适的问题。
我的写作算不上勤奋,但林林总总亦发表了三百余万字,如果不加选择,把那些一般理论探讨文字,书史简述文字,书论类编文字,浅近批评文字,常识普及文字,应约书家评介、著述评介文字,古代与近现代书迹赏析文字,有关活动报道文字,以及有关笔谈文字等,全部收拢过来,编个十卷本,或薄些编个更多卷本,也能轻松做到。只是这样的大杂烩式集子(更不用说像有些同道,把那些与书法无关的说史、说文、说诗、说词、说画与说其他文字,或自作诗词、散文与读书笔记等文字,尽数入集,向书法人展示),读者会感兴趣吗?如果不感兴趣,编出的集子岂不变成自娱自乐?意义又何在呢?
这样一想,便拿定主意——还是远离贪多求全,走“精选”之路吧!除刚完成的14 万字论著《〈兰亭序〉史话》交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出版(已版),35 万字论著《兰亭学》交上海书画出版社出版(待版)外,余下文字只选五卷。
重编五卷,当然意味着要与初版拉开距离。可叹的是,实际上却做不到,于是自己问起了自己:是否一定要重编呢?如对初版篇目进行适当调整,删去部分不太重要的篇目,而加进初版以后陆续发表的一些重要或比较重要篇目,出个增订本,再对原有的诸多遗憾予以弥补,岂不更好?
随后,通过多种形式,又征求了一些师友的意见,他们都赞同我的想法——与其重编,不如出增订本。
好,那就出增订本吧!
出增订本,编排上自然不用太费事,在初版结构不变的情况下,各卷之间只须加以微调,如将第二卷几个篇目(与第一卷有关联的篇目),移至第一卷;将第四卷几个篇目(与第二卷有关联的篇目),移至第二卷。再就是对第二卷、第四卷与第五卷篇目进行补充,同时删去第四卷中几个学术分量较轻的篇目,等等(详见各卷之后的《增订记》)。编好之后,粗略统计一下,较之初版(150 余万字),增加了30 余万字。这样,增订本容量便达180 余万字,虽称不上皇皇巨著,但也足以展示本人三十余年来的一份小小收获!
为确保增订本的高质量,从文本内容到文本形式,我都作出了难为外人细道的努力。
努力之一:查找原文,核对引文。早年撰文,因受客观条件限制,需要引文时,常从他人著述中转引,而这样一来,谬误便在所难免。比如为探讨西方表现主义绘画运动与中国书法的关系,曾从一部著述中转引了英国赫伯特•里德《现代绘画简史》第七章中的一段话:“一个新的绘画运动崛起,这个运动至少部分地直接受到中国书法的启示。”后来,我购得一本《现代绘画简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 年版),遍查第七章甚至全书,就是未找到此条引文。问作者,作者查阅后明确告诉我说,他误将己言当作了引文。再如,南宋桑世昌《兰亭考》开篇引唐杜佑《通典》中的一句话:“兰亭,山阴汉旧县亭,王羲之《曲水序》于此作。”(多种古籍版本均如此),但实际上,《通典》原文却写作——“山阴,汉旧县。《越绝书》曰:‘勾践小城,山阴是也。’兰亭,王羲之《曲水序》于此作。”(多种古籍版本均如此)。等等。这些无不说明,转引之文,或漏字,或衍字,或讹字,或错简(前后颠倒),往往是不大可靠的。为此,我花了半年多时间,对五卷中的引文,从头到尾,逐条核对原文,有错必纠,务使引文与原文完全一致。
努力之二:统一注释,完善注释。由于入集文字写于不同时段,文后注释要素详略不一、前后位置不一,放到一块儿显得很凌乱。所以,必须将它们予以统一、完善。这种统一、完善,虽不一定要照搬什么“国际惯例”,但方便读者查对原文或参考文献的原则却不能漠视。遵照此原则,统一、完善注释的体例便不难确定下来,比如,著作类这样安排——作者(或编者)、著作、页码(古籍类可用汉字标注,还可前缀卷数;现当代著作类,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标注)、丛书(无者则略)、出版社、年代版别(古籍类标注版本名称即可);报刊类则这样安排——作者、篇目、报刊、日期(报:具体到某年某月某日,特殊者加期数)或期数(刊:具体到某年某期,特殊者加总期数)。体例之外,对注释中的著作一项,还得注意一个权威版本问题。特别是古籍,不宜用普及本,也不宜用非古籍专业出版社出版的现当代点校本。为严谨起见,学者们在运用古籍时,大多采用中华书局和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的现当代点校本(影印版除外)。显然,这又同时涉及引文上的注意事项。
努力之三:整体审视,化解对立。编个人的集子,无非两种模式,一种是原刊稿面目如何,收入集子中的同篇文稿面目亦如何;另一种则是,收入集子中的文稿面目基本上与原刊稿一致,但同时又作些适当的局部修改。以上所说查对原文纠正引文错误,统一和完善注释等举措,亦属后一模式所为。笔者在编个人论集时,采用的是第二种模式。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我的想法,就是要让自己的五卷论集成为一个全新的独立存在,而不仅仅是过去发表文字的简单汇总。为此,我对编好的五卷论集给予了整体上的审视,一旦发现对立现象,比如后期相对成熟的提法与前期有矛盾或不同之处(尽管极少),则要么删去前期之表述(偏于矛盾性的表述,且确保不损伤原文结构与主旨),要么在前期之表述(偏于矛盾性的表述)的后面加按语说明后来已改变,要么改同后期之表述(偏于不同性的表述)。这不是悔其“少作”,也不是有意篡改“历史”,而是为了对读者负责,不让读者面对你的矛盾表述或不同表述而无所适从。与之相应,则是对五卷之间的互引文字据前(原文)改后(引文),予以统一。其实,采用第一种模式,只适合后人编前人的集子,因作者已经离世,编者是无法也不能对编选对象妄加修改的。但即便如此,编者还得对编选对象依据新的编校规范予以“技术处理”,否则,编出的集子就会“不合格”。后人编前人集子,在非特殊情况下,也不用考虑取舍问题,而是收集了多少就编入多少,为的是尽量展示作者创作之“全貌”,即使个别篇目作者自己未必认同,但对读者却可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由此可见,追求原汁原味,是后人编前人集子的基本做法;而我的五卷论集由本人自编,就得秉持整体审视、化解对立之原则,对最初发表稿给予必要而适当的局部修改。
努力之四:反复校对,剔除“沙子”。读书人最烦、最无奈的事,莫过于碰到阅读物中的错别字,那种感受,就像吃饭时碰到沙子,难受极了。正因为如此,看起来不起眼的校对,便显得极其重要。过去,出版社为事业单位,不太强调经济效益,一个编辑一年或数年往往只须编一本书,慢工出细活,那校对质量自然能够得到保证。但后来,出版社改制成了企业,不得不把经济效益放在首位,一个编辑一年之内就得编三四本甚至更多本书,根本来不及细校书稿,于是,他们便将校对的活儿,一古脑儿转嫁给作者,要作者自己校对自己的书稿,而未经专业校对训练的作者,又怎能完成校对的使命呢?试想,这样出版的图书,“沙子”能不随处可见吗?本人出版五卷本论集,校对主要也得由本人来完成。按说,自己最熟悉自己的书稿,校对起来很轻松,其实不然,相反却更容易“视而不见”,更容易留下潜在差错。毕竟,校对也是一门特定专业啊!所幸笔者1994 年应邀赴安徽美术出版社担任《书法之友》杂志特约编辑,代校相关图书,积累了一定专业校对之经验,因而,校对起自己的书稿来,倒也得心应手。但即便如此,笔者也要辅之以两个保障措施,即数月(有时三个月,有时五个月或更长)之间隔与增加校对遍数,否则,校对质量仍然得不到保证。我的五卷本论集(包括初版和增订本)校对,始于2004 年初编之际,终于2021 年付梓前夕,时间长达十六七年,校次多达二十余校。难得的是,本次增订本书稿交付出版社之后,遇到了又一个“所幸”,即近年来的出版社,回归注重社会效益,强化流程管理,对书稿严格三审三校,既把内容关,亦把校对关,纠正了本人尚未意识到的诸多差错(主要是用字、用词、句式与标点符号上的差错)。而今,不敢说书稿中的“沙子”已剔除殆尽,但逼近剔除殆尽,却完全可以自信。稍感无奈的一点仅是,根据新的编校规范,五卷论集中的专业术语“兰亭论辨”之“辨”均被改成了“辩”字。
努力之五,也是最后一个努力,即专业设计,精装印制。如果说以上几种努力偏于文本内容的话,那么,这最后一种努力则偏于文本形式。一种好的出版物,文本内容自是重中之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去做好。但文本形式亦不可不加考虑,因好的文本形式会彰显好的文本内容;反之,不好的文本形式,也会将好的文本内容遮蔽、打折扣。2011 年出版的本人论集(即初版),无论封面设计还是开本、装帧等都不太理想。本来,文本形式如何纯是出版社编辑的事,但为了把增订本做得更好,笔者还是专程赴出版社,与责任编辑、装帧设计编辑,当面敲定拙集增订本的文本形式设计。较之初版,新出的增订本,封面采用特种纸特种印制,素雅而时尚;开本采用正度大十六开,亦显端庄、大气;内页文字排版疏朗,周边留白较多,空灵通透;全套硬面圆脊精装,实现名副其实之升级,有了新的品相,也有了新的档次!
以上努力,做起来很拙、很琐碎,甚至还带有几分迂腐。但这一切,都是为了效仿工匠、安顿自我,让眼下五卷增订本少点遗憾,经得起推敲,经得起检验,并进而成为一套“合格”的当代书学出版物。
唯不知,我的奢想实现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