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生产许可专业职业化审查员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21-12-06罗春连
罗春连
(福建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技术中心,福建 福州 350002)
2018年2月28日《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的发布,启动了我们国家第八次机构改革。本文结合我省食品监管职能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划转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划转到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食品监管机构的改革过程,在福建省这一轮食品审查机构改革还未完全到位之际,对福建省食品生产许可专业职业化审查员队伍的建设进行探讨。
1 相关法规文件要求
1.1 国家总局层面的相关法规文件
2017年2月14日、2019年5月9日国务院分别发布《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国发〔2017〕12号)两份文件,均明确了依托现有资源建立职业化检查员制度,明确检查员的资格标准、检查职责、培训管理、绩效考核等相关要求。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明确了“国家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员制度,依托现有资源加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强化考核培训,提高检查员专业化水平”相关要求。
2019年4月25日国家市场总局《关于加强食品检查队伍专业职业化建设指导意见》明确逐步建立一支政治过硬、忠于职守、业务精湛、结构合理,与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实际相适应的食品检查员队伍。
1.2 省局层面相关文件要求
2017年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包含《福建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管理办法(试行)》在内的“四品一械”检查员(核查员)管理办法,明确了省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具体承担省级“四品一械”检查员(核查员)的遴选、使用、培训、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和全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的资质管理工作。
2019年12月25日省市场局发布关于《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全省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了“涉及食品安全行政许可现场核查的食品检查员,还需按照现行审查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另行获得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相应的审查员资质”的要求。
2 我省审查员队伍状况
2017年2月10日由省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发布《福建省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关于发布食品药品检查员资格库的通知》(闽食药认审办〔2017〕5号),公布了省级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员资格库名单491人。
2018年12月7日、2020年4月17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发布《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福建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资格名单的通知》(闽市监函〔2018〕33号)、《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0年福建省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员新取(换)证名单的通知》(闽市监函〔2020〕100号)两份食品审查员资格公布文件,共有食品审查员资格人员279人,其中新取得资格133人(47.7%),取得资格3年以上79人(28.3%),6年以上19人(6.8%),10年以上48人(17.2%),新老审查员基本各半。
3 存在问题
3.1 与顶层设计配套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
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的《福建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食品审查员管理文件已不能满足现行要求,有待进一步制修订完善。
3.2 审查员数量和专业职业化水平无法满足目前许可审查的需要
目前我省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约9086家,较2014年上一轮机构改革时约增长800家,增长率约10.0%,而目前审查员数量279人,较2017年减少了212人,无法满足许可审查需要。虽然,我省从2010年底由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搭建了省市两级的专职负责食品生产许可技术审查环节的技术机构,但是,经历了近两轮的食品监管机构改革,人员分流、转岗等流动性较大,各地市级(除福州外)食品生产许可技术审查环节的专职人员流失近半。目前279个食品审查员中属于从事食品生产许可审查专职机构的人员约有52人,专职审查员仅占18.6%,专职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3.3 审查员培训力度不够
由于疫情及我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近年我省食品审查员的培训力度有所削弱,亟待加强。
3.4 食品审查员与检查员队伍还未能全面有效融合
目前我省食品审查员作为技术类检查员与行政执法检查员队伍相对独立。食品生产许可技术审查环节基本是由各技术机构抽调食品审查员去做,审查员队伍与执法检查员队伍还未能全面有效融合且增效运用。
4 完善我省食品生产许可职业化专业化审查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国家总局相关法规文件及省市场局《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全省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打造与新时代新福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特点和要求相适应的专业职业化食品审查员队伍,生产环节以专业职业化审查人员作为我省食品安全监管的食品检查队伍重要技术支撑,针对目前存在的不足,建议:
⑴ 基于我省实际情况,出台适合我省目前技术检查与执法检查队伍相对分离又可相互融合增效的机制。
⑵ 对原省食药监管局《福建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审查员、检查员管理制度文件进行制修订。
⑶ 对现有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资格库进行梳理补充,以满足全省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需要。
⑷ 省级加强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的资格管理及培训工作,省市县各级使用部门加强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员的使用管理及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特别是落实党风廉洁相关制度,以保证现场核查的的公正性、廉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