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区块水体、土壤及地下水调查研究*
2021-12-05汪洋李伟星
汪洋,李伟星
1.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2.国家环境保护矿山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工程技术中心;3.国家冶金工业铁精矿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我国当前面临着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不针对此现状进行监测以及采取科学合理的防治措施,将会对我国可持续发展造成影响[1-2]。
一、资料与方法
(一)污染点概况
污染厂区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烧水水池约1立方米;厂区西南侧水塘面积约1000平方米;在紧邻厂区西南侧外面有一条排污明沟,长度约5米左右,与西南侧水塘连接。此次调查空间范围为污染区块周边水体、土壤及地下水。
根据污染厂区的实际情况,分析确定其特征污染物主要包括:重金属、挥发类及半挥发类有机物以及石油类物质等[3-5]。
(二)布点采样与样品采集
基于专业判断布点的原则,及对厂区和周围污染初步识别的基础上,选择潜在污染区域进行土壤和地下水布点采样。
具体布点情况为:5个土壤采样点位、3个底泥采样点位、5个地下水点位和3个地表水采样点位,选择潜在污染区域进行土壤和底泥布点采样。钻探设备采用HQZ180L型直推式钻机。所有样品采集完毕后均置入带冰冻蓝冰的样品箱内储存运输。
(三)检测方法
利用便携式检测仪器对现场土壤样品进行快速监测,检测指标包括挥发性有机物和重金属7种(铜、镍、铬、镉、铅、砷、汞),快速检测作为现场判断污染情况的辅助手段之一,具有快速简便的特点。根据快速检测结果可以大致判断现场土壤的污染情况,并且可以作为采样过程中监测井位置、深度调整的依据。具体污染物情况分析则根据实验室检测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现场快速检测设备检测指标
(四)检测指标
土壤的检测指标共计有47项,包括7项重金属、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pH和石油烃;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检测指标共计有49项,包括9项重金属、27项挥发性有机物、11项半挥发性有机物以及pH和石油烃。
(五)评价标准
土壤检测评价依据GB 36600-2018《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Ⅱ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检测评价依据GB/T 14848-2017《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限值;地表水检测评价依据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限值。
二、结果
(一)土壤样品
土壤样品的检出浓度均低于Ⅱ类用地筛选值,详见表2。
表2 土壤检测因子检出及含量特征统计
(二)地下水样品
调查场地各点位地下水检测因子检测结果汇总见表3。
表3 各点位地下水分析结果汇总
(三)地表水样品
调查场地各点位地表水检测因子检测结果汇总见表4。
表4 各点位地表水分析结果汇总
三、结论与建议
该调查区域的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均符合工业用地的使用标准,但由于该经营部从事废油桶收购、清洗、修整、喷漆和销售业务,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期拆除过程中可能清理出废水及固体废物,需妥善处置,防止发生拆解过程中的二次污染。建议实施环境监理,跟踪并指导整个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以便及时发现、解决甚至防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环境问题,既要确保施工人员安全、施工场地环保措施到位,也要避免施工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