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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对美术研究领域的影响分析

2021-12-05张泉泉张秋芬

艺术品鉴 2021年21期
关键词:美术作品美术大数据

张泉泉 张秋芬

美术研究是指围绕美术创作、欣赏、美术家的创作思路以及美术作品中表现出的对社会、生活、自然的认知进行分析。一般而言,美术理论可简单地概括为“意向”和“形象”,后者指代作品表层展现出的具体内容,前者指代作品蕴含的深层思想。此二者均具有一定的规律。在大数据时代,合理运用海量数据资料,可进一步提高分析水平;但若运用不合理,也可能对美术研究造成消极影响。

一、大数据分析对美术创作及研究方式产生的影响

针对大数据进行理解时,可将该名词进行拆分,其中的“大”指代“巨量”,意即数量庞大;数据即为信息资料。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对自身能够触及的资料进行系统性的梳理,找出潜藏在资料背后的客观规律,可有效提高决策力、洞察力、使事物的运转流程的得到优化[1]。将此种技术应用于美术创作时,可产生积极反应。

无论何种美术流派,若要创作出优质的作品,必须建立在基本功良好的基础上。但在积累绘画功底的过程中,传统的“术语型”讲解方法,在理论解析层面已经相对过时,使得一些基础较为薄弱的美术研究人员在理解时常常感到迷茫。比如,围绕美术作品创作基本原理进行理解时,“黑、白、灰”光影三原色是重中之重。其中,白色指代光源,灰色指代光与影的交界处,黑色则为完全背光处。该原理很好理解,但在实际绘画时,面对很多资深人士提出的“画黑白灰大框架”的说法,初步涉猎者普遍感到无所适从。造成此种现象的原因在于,由于不同个体之间的经验存在差异,对美术创作方式的理解在积累层面也存在差异,即资深研究员十数甚至数十年总结出的经验,却无法被初步涉猎者吸收,二者之间的“数据信息差”决定了双方的“量极差”。常见情况在于,初级人员在绘制或分析具体图像时,往往从细节着手,力求作品与参照物“相像”。一旦“不像”,则其很可能产生不安之心。深层理解为:资深已经掌握了美术作品创作的核心流程,即“细节只需最后修正即可,绘画的过程实质上需要摒弃参照物具体的形态,而是将之分化为黑白灰三原色,从而在二元平面图纸中,使绘画作品产生三维立体感”。对该过程进行口头描述,往往无法使初级人员有效理解。但若利用大数据分析原理,将大量美术作品的创作过程展现给初学者,则理解难度必然降低,一些根深蒂固的美术创作形式也会随之改变。由此可见,大数据分析技术首先会对美术作品的创作形式产生积极影响,以此为基础,方可对美术研究领域产生影响。

二、大数据分析对美术研究领域造成的积极和消极影响

(一)图像数据的全面开放与利用导致美术研究更加深入

针对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美术研究领域造成的影响,必须一分为二地看待。必须指出的是,大数据技术作为信息时代的代表性特征,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既然具备“发展”属性,积极层面的影响,必定会对每一个行业皆产生积极的影响。比如,在美术研究工作中,海量图像数据的全面开放与利用必定导致美术研究更加深入。在美术研究领域,主要数据源为文字和图像。按照大众的常规理解,研究、分析一幅美术作品,必须建立在直观看到作品原貌的基础上。但在传统社会,能够欣赏到美术作品的人少之又少,绝大多数美术研究人员,只能获得他人的文字介绍资料,并以此为基本开展研究工作。随着大数据分析技术的发展,美术作品图像大数据的生产和共享效应逐步得到广泛应用,传统美术研究领域略显“死气沉沉”的局面得到了根本性的扭转[2]。

(二)良莠不齐的海量信息资源缺乏有效的甄别,容易诱导研究人员陷入误区

网络通信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均为网络时代的智能化工具。众所周知,工具的使用者和制造者都是“人”,由此导致的后果是,工具必然具备“双刃剑”的属性,既可以积极运用,又可以融入某些人的非法诉求。现实情况是,当前的网络平台中已经容纳了海量美术图像及文字资源,质量良莠不齐,且网络平台的管理员并不具备有效甄别的能力,造假、恶意篡改等现象层出不穷,很容易诱导研究人员陷入误区,进而得出与创作者创作意图截然相反的结论。

三、正确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深化美术研究的有效方式

(一)研究人员需将逻辑范式转化为“数字化研究思维”

为了从根本上消除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美术研究工作造成的消极影响,加强积极影响,研究人员首先需要将传统的“求证式研究思维范式”转化为“数字化研究思维”[3]。当前,我国学术界和理论研究界存在一种现象,即“查找参考文献”之风盛行。实际上,针对包含美术作品在内的事物进行研究时,参考前人的研究成果是一项十分正常且必须要做的事情。但很多研究人员开展工作的思路为:希望自己得出的研究成果与权威专家得出的研究成果保持一致。故查找资料的过程实质上是在向权威“求证”。除此之外,“求证”还以另一种方式存在,即首先对结论进行预估,然后查找足以支撑该结论的证据,以期形成完整的逻辑链条。此种方式无疑本末倒置,逻辑范式存在明显的缺陷,实乃研究工作中的大忌。针对美术作品的研究同样存在上述问题,很多时候,很多研究人员针对美术作品得出的结论或者千篇一律,或者逻辑链条较为牵强,不具备充足的说服力。早在20 世纪中叶,得益于电子计算机的问世,世界范围内爆发了“计量革命”,以客观数据为主要凭证的全新思维模式正式应用于研究工作。时至今日,美术研究人员应当珍惜大数据分析技术,在研究工作开展的初期,不应在内心设置“桎梏”,而是全面、客观地了解美术作品的原貌,经过海量数据分析之后,总结出蕴藏于其中的客观规律,进而围绕美术作品得出理性的结论。

(二)在美术研究领域注重“方法论”

进行作品创作时,重新梳理美术研究领域的“方法论”具备可行性。一方面,由传统的单向因果导出线性判断模式转化为多元、全面、立体化的关联性分析模式;另一方面,通过单一因果导向得出的“逻辑成立”链条,如果与其他研究成果产生冲突,则应对每一种结论进行深度印证,不可盲目否定或片面肯定任一一种结论。比如常见的“粉丝逻辑”为:某美术作品的创作者养猫→该作者喜欢小动物→该作者有爱心→该作者的作品中蕴含大量人文情怀→该作者的所有作品均富含逻辑,思想价值较高。如果围绕单一“逻辑链条”进行分析,以该作者的某一幅作品作为主要对象,则得上述结论形成过程可被视为“具备逻辑性”,能够成立。但若将该逻辑直接带入对该作者其他美术作品,必定有失公允。因此,在大数据时代,美术研究人员应基于海量资料,完善方法论,探索美术作品分析过程中的多种因素之间是否具备潜在的关联性,进而使结论更加客观[4]。

(三)以历史数据为基础,对已知和未知美术学术领域开展前瞻性分析

美术是一种重要的艺术形式,自古传承至今。对于美术研究工作而言,回顾美术创作历史,全面梳理传统美术研究中涉及历史的构建内容,结合大数据分析技术,对未来的美术作品创作及美术研究工作展开前瞻性分析,具备时代意义。在传统的美术研究工作中,几乎所有研究人员均依靠已经存在真实作品、理论而开展研究,涉及未来的内容极少。但进入大数据分析时代之后,历史、现在、未来三位一体,彼此之间的联系十分紧密,任何试图“斩断” “切割”的行为均十分愚蠢。基于此,美术研究工作必须更加重视历史数据,充分结合现代研究理论,对美术领域的未知事物开展前瞻性的研究,探索出更加科学的美术作品创作和美术作品研究模式。

(四)注重美术专业形态数据库的构建,改变碎片化的美术信息接收存储机制

互联网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出现的根本目的在于,使人类社会全面数据化、信息化、智能化。实现“三化”的同时,社会整体必然更加“经济化” “功利化”。如前文所述,第三次互联网革命带来的生活方式变革,促进了多种新的“利益诞生机制”。如各大美术作品资源门户网站,一方面,确实解决了美术研究人员查找资料难的问题;另一方面,各大互联网运营商均试图完成垄断,进将美术作品文字及图像数字资源的下载定价权牢牢掌控在自身手中,从而获得更多的利益。如果此种局面形成,美术研究工作将会陷入十分被动的局面。其中的利害关系在于:资源平台一旦抬高了美术资料下载费用,美术作品创作者可能在短时间内获得更高的收益。但研究人员的跟进分析资料无法被更多人看到,社会层面的推广力度将会大幅度下降。如此一来,优质作者的知名度提升速度受到限制,真正为美术事业而奔走的创作和研究人员的热情会受到伤害,最终导致整个行业的崩溃。基于此,注重美术专业形态数据库的构建,在社会整体层面改变碎片化的美术信息接收存储机制,完善相应的监管条例,使美术研究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四、结语

当前社会已经进入大数据分析时代,当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技术直接进入美术研究领域之后,围绕不同时代、不同风格之间的美术数据进行系统化的分析,可以不断发现并总结其中蕴含的规律。将此类规律应用于美术作品创作,不仅可以整体性地提高美术作品的质量,还有利于加强对未知美术领域的探索,进而展望未来,使美术创作和美术研究工作均可形成新门类,从而使人类文明更加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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