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林业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的探讨
2021-12-03李婉丽
李婉丽
(河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服务中心,石家庄 050081)
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中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发展的千年大计。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当前,林业作为重要的基础产业、公益事业、生态建设的主要载体,成为我国生态建设的主力军,林业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对于构建我国生态格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建设美丽中国至关重要,林业项目成为生态建设的主要抓手,项目管理机制则是项目成功的关键,因此,我国林业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的研究十分重要和迫切。
1 我国林业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概况
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林业局组织建设林业六大工程,规划范围覆盖了全国97%以上的县,国家投资7 000多亿元,建设期50年,规划造林任务超过11亿亩,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具体包括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三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地区防护林建设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重点地区以速生丰产用材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建设工程。[1]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开展以来,国家投资巨大,工程进展迅速,森林植被快速增加,森林覆盖率显著提高,江河上游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得到控制,林业产业持续发展,林农和林业职工收入大幅提高,人们保护森林、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意识不断增强,工程建设取得了巨大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林业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1]。
2 林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实践中的主要问题
在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我们必须看到在项目规划设计、林农的积极性、项目资金管理和项目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需要研究解决。
2.1 土地权属不清 业主不明确
在林业工程项目建设中发现有的工程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存在纠纷,有的存在一地两证问题,有的农用地和林地分不清,这些问题是由于项目规划时与农业、国土、水利等部门缺乏沟通协调所致,因此,应该加大国土资源管理力度,尽早废除多部门发证情况[1]。有些地方甚至出现同一个地块却有几个工程项目在实施,重复对其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的情况,即一地多用问题。以上情况在国家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比较多见,同样一个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项目有可能既申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又申报林业贴息贷款项目等多个项目。重复安排这些项目资金,有套取国家资金之嫌,还造成了资金浪费,而且还影响了其他重点项目的财政资助,使其无法得到国家资金的支持[2]。有的乡镇随意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和范围,有的不按照国家颁布的技术规程要求施工,大量使用假、冒、伪、劣种苗,在工程检查验收中以次充好、弄虚作假。有些地区林业项目建设主体不明确,有的地方林业部门或县乡政府代替林农实施项目,村里搞项目建设当地群众毫不知情,更谈不上群众关心支持项目建设。
2.2 工程投资定额低 地方难以配套
我国林业重点工程大多分布在生态环境脆弱、经济很不发达的“老、少、边、穷”地区,如云南、贵州、新疆、西藏等,经济落后导致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难以落实。国家投入少、地方没钱配套,普遍存在定额偏低现象,而且静态预算多年保持不变。在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实施中,根据调查,2009年与2001年相比,样本县主要造林树种的平均成本增长了4倍之多,每亩达到了500元,2001—2008年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一直保持每亩100元,2009年才提高到每亩200元[1]。地方财政紧张难以配套,社会资本又没有投资生态建设的积极性,造林投资补助标准明显低于实际成本,造成的后果是造林面积不实、项目地重复造林、多次补植。我国生态工程项目投资坚持以国家和地方财政为主,个人和企业多元化投资的资金筹集方式,虽然国家要求地方财政配套一定比例的资金,但是地方财政,特别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财力不足很难投资林业生态建设,所以目前我国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来源的主渠道仍然是国家财政[3]。
2.3 工程项目投资概算不完整 后期管护和项目管理经费不足
工程项目建成以后,幼林需要抚育和管护,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形势日益严峻,中央没有安排专门的工程管护与抚育经费,每年地方林业主管部门都要多方筹措资金,只能低标准实施管护与抚育。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范围辽阔、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因此,在其资金预算中应该包括必要的工程前期工作费,以及必要的工程后期管理费。但是,这两项费用一直未得到落实。实际上,林业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非常复杂、工程管理任务也非常繁重。如果工程前期工作费和工程管理费迟迟得不到妥善解决,必然会影响工程的调查规划、工程项目管理,乃至工程建设的进度和工程建设的质量,甚至影响该项工程建设的预期总目标的实现。
在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实施中,宣传发动、调查规划、设计造价、招投标、签合同、组织实施、咨询监督、竣工验收等多项管理工作量大、费用较多,按工程总造价安排1%的工程管理费已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根据调查,工程实施10年以来,21个样本县的林木抚育、防火防虫和管理费投资累计欠账达2.59亿元[1]。在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实施中,主要侧重于基础建设,能力建设远远滞后,包括监测能力和科研能力的提高,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区社区共管、政府生态效益补偿,野生动物肇事的赔偿等方面的投入等需要大幅度提高。
2.4 工程资金管理不严 缺乏质量和财务监督
关于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财政部有专门的制度,要求开设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但在林业工程项目实施中,工程项目资金的使用程序混乱,制度执行不严格,质量和财务跟踪检查和监督机制缺失,一些单位采取虚报支出、随意支取、违章支付等手段,挤占、截留、转存、挪用、串用项目资金,用于发工资、搞福利、办公费,甚至不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发生违规采购、做假账、白条顶账、套取项目资金等各种问题。工程资金未能及时足额到位的问题普遍存在,违规滞留项目资金、项目资金专款不专用、违规列支工程资金等问题,致使工程难以顺利实施,苗木质量、工程质量无法保证。
2.5 工程项目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 长效机制尚未建立
林业周期长、风险高、投资回报率低,有的林业工程项目实施后,由于树种单调,导致病虫肆虐,由于市场、政策等原因,项目实施后,相关产业发展比较缓慢,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没能充分发挥出来。在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实施后,林草植被快速恢复,林木资源趋于丰富,但因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导致资源加工利用不足,林农从生态建设中直接或间接获得的经济效益较少。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社会经济效益监测显示,21个样本县(旗)柠条、踏郎等灌木林资源和加工利用率仅为20%[1]。另外,工程项目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后,林农对土地依赖的程度较高,工程建设成果难于巩固。工程项目形成的森林也未能及时全部纳入国家或省生态效益补偿范围。
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尚不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建立,是我国林业财政政策的重大突破,也是我国林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自2004年实施以来,对于森林资源管护和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广大林农和森林经营者的欢迎。但是,总体上公益林的补偿范围过窄、补偿标准太低,我国林业重点工程实施以来,工程项目建成的森林尚未列入补偿范围,另外,商品林同样具有生态效益,但没有获得必要的补贴,森林资源经营周期长、风险大、效益低的严峻局面难以改变。
3 林业项目和资金管理机制创新思路
以上列举了我国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中存在的资金管理、项目质量、项目效益等各种问题,严重影响了项目的效益发挥。其主要原因是,项目规划缺乏科学性、经济性,项目主体的积极性没调动起来,项目造价不符合实际,项目的实施、验收和资金的拨付没有互相制约,项目绩效评价和后期管理缺失。我国工程项目管理起步很晚,尚处于边干边探索阶段,以上问题的存在,并非个别原因,而是存在系统性问题,需要从项目管理机制上寻找突破口。也就是在进一步学习国际通用项目管理技术的基础上,将西方国家的现代项目管理思想同我国国情林情实际相结合,创新我国林业项目管理运行机制,改革和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广大林农的积极性,切实提高项目质量,为我国生态建设作出新贡献。
3.1 改革和完善项目管理机制是工程项目成功的关键
现代项目管理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全球性的新技术革命与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得现代项目管理获得长足发展,我国正式引进现代项目管理知识体系始于1999年,这一时期正是我国大力开展项目建设的黄金时期。现代项目管理的实践证明,任何项目都有自己的相关利益群体,找到项目的相关利益主体并对他们的关系做好管理是项目管理工作的首要内容[4]。现代项目种类多、情况复杂,有时对项目相关利益主体的识别是非常困难的,具有一定规模的现代项目,一般要明确项目的业主、客户、实施者和管理者四个重要项目主体,业主认为客户若有能力实施项目,可以确定客户成为项目实施者,由于四者在项目中追求的利益不同,立场也大相径庭,若混淆四者关系,项目定会难以实施或实施效果很差[5]。
因此,项目管理首先需要明确业主、客户、实施者和管理者,处理好项目相关方的利害关系。业主是投资方,客户是收获项目成果的人,实施者是项目工程建造者,管理者是投资人委托的项目咨询监督者,项目管理的原则是四者分立,四者各负其责、互相制约。面对具体的项目首先要弄清楚项目四个相关方到底是谁,张冠李戴肯定不行。根据我国林业项目相关利益群体分析,我国林业项目主体、即项目主要相关方,应当是投资者(各级财政或发改部门代表政府)、林主(林农、大户、林场、林业公司)、实施者(造林公司)和管理者(各级林业部门)。项目主体必须齐全、一个也不能少,项目主体各方目标一致、各负其责、互相监督,不能越俎代庖。
我国林业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是,基层林业部门作为项目管理者,本来只应负责项目实施中的组织、咨询、监督等项目管理工作,实际上规划项目时没有认真征求林主意见、代替政府选择确定造林公司为项目实施者、代替财政部门管理项目资金、代替政府与林主、造林公司签订项目实施协议,有的林业基层部门甚至直接组织实施项目,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基层林业部门几乎集项目全部相关方的职责于一体,可以全权处理项目任何事宜。我国林业没有建立起项目相关方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管理机制,林主作为生态建设和市场主体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存在部门代替政府现象,政府在林业项目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得不够,我国林业项目实施中有些地方存在的责任不分、基层林业部门包揽一切的做法,造成了项目资金的跑冒滴漏,项目实施质量差、效益低,产生了没有人对项目林的前世今生负责任的“无主林”现象,不利于项目的成功实施。实践证明,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至今仍然沿用的旧的造林机制不改,林业投资必然效率低下,生态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将受到严重影响。因此,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尊重林农主权的造林机制,改革现行的林业项目管理制度,对于加强我国生态建设、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2 充分调动林主的积极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物品不能完全从市场中产生,其制造或经营需要由政府出资或资助,但是公共物品整体上仍然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要顺应而不能违背市场规律,所以其生产和服务必须按市场经济机制运行。因此,公共物品市场化应该成为当今各国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具体形式和机制,这是经济规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人也不能提供免费的午餐,否则,公共物品将遭到“公地的悲剧”。近年来,国家在实施六大林业工程过程中,对林农的利益缺乏重视,结果造成工程造林有头无尾,实践证明,无论造林还是长期经营,都必须充分调动林农的积极性,林农才是林业的主体,没有林农参加的林业不是真正的林业。总结林业工程项目实施经验和教训,要改变国家投资一切、政府包办一切的做法,推进国助民营式的林业建设和经营方式,林业必须民营化,走国助民营的路子,这是我国林业长期持续发展的基础[6]!
林主必须是市场主体。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有计划地市场经济理论的建立,为在公有制下发展市场经济开辟了道路,除了国有企业外,公有制下市场主体出现了私营、合作、股份制,公共或集体资源被市场主体收购或承包经营,林业项目主体界定事关项目成败尤为重要,即使是公益林也需要管护和经营,不交给市场主体是不行的。林业部门不能代替林农,我国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必须要求当地政府同农户签协议,农户在项目中既是林主又是项目实施者,确保林地及其林木按项目要求使用。国家重视林业,政府投资是必要的,发挥引导和扶持作用,但建立林业市场机制才是林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使森林的多种效益进入市场交易,使林农获益,才能充分调动国民造林的积极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力虽然有了很大的增长,森林覆被率有了明显提高,但是和西方国家相比,在人均数量和质量上仍有很大差距。同国家的需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生态环境的彻底改善只靠国家是不行的,仅仅凭借政府的力量不能推动林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必须要建立民营机制,吸引多主体投资林业,全民参与林业生态建设才行。
必须确立林主在林业项目中的核心地位,明确和服务林主是工程项目成功的首要问题。目前,我国林业的林主以林农居多,林农大户和其他经济体正在发展中,因此,大多数林农组织起来、参加项目经营才能成功,公司加农户的发展模式可以借鉴。林农是林地的合法经营者,他们最关心的是项目是否符合当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项目是否符合市场需求、项目质量和效益如何。项目工程是短期的,林农需要长期经营,实际上林主同工程项目的关系是最紧密、最长远的。因此,工程项目实施前、实施中的全部决策过程,一定要有林主参加,并且要尊重他们的意见,加强对他们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生态意识和林业经营能力。
由于国家造林投资定额低,造林投资实际成了补助,工程资金变成了补助资金,补助对象应当是林主,由林主去领补助,而不应是基层林业部门去代领!林业部门做造林、护林的主体是不行的,我们不能再走计划经济的老路,而应按市场经济的要求,采用参与式规划方法,通过自下而上的、开放的、透明的、竞争的方式确定造林地,按照生态需求和市场规律规划设计,充分调动千千万万群众的造林积极性,防止部门垄断、脱离群众和短期行为。
3.3 更新项目规划理念
科学规划是林业项目成功的前提,林业项目涉及当地生态建设大局,必须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促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理念,认真研究当地自然生态特点,找准生态需求,使其既符合实际又符合科学规律,因此,项目规划必须由政府主导,吸收项目各相关方参加。林业项目不是找荒地找荒山造林,而是考虑当地生态系统平衡的需要,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哪里需要就在哪里造,需要多少就造多少,需要什么林种就造什么林子,需要长多少年就养护多少年,必须集中连片才能发挥最大效益。以河北省为例,河北最重要的生态问题并不是沙化、荒漠化和环境污染,美国农业部2003年所作的研究表明,中国华北平原的地下水资源将于2030年衰竭,因此,高温干旱缺水才是河北最重要的、最基本的生态问题。通过发展林业,提高森林质量,搞好水土保持,使降落的雨水减少蒸发和流失,使河北的河流得以恢复,使地下水不断得到补充,解决干旱缺水这一影响河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安全隐患,这才是河北林业追求的生态目标。太行山生态区对河北平原的生态、省会的环境和全省发展影响最大,应放在首位,太行山生态的主要问题是森林少、质量差,加大森林培育力度是当务之急。
在规划中,要按照生态和经济相结合原则,打破已有的条条框框,提出切合实际的规划思路。森林培育非一朝一夕之功,林业项目实施期长、项目后经营期更长,必须要有一个长期稳定的经营机制,单靠国家补助肯定不行。因此,项目规划时必须考虑项目将来的生态经济性,也就是项目实施后能否通过规模经营形成产业。为了尽量减少纯生态林的面积,在可耕种的生态林规划范围内,大力发展经济林和经济林产业,在具有景观价值的生态林规划范围内,大力发展风景林和旅游业。林业产业的形成需要规模和效益,项目规模是规划中必须考虑的重大问题,零星分布不具规模、形不成产业、往往以失败告终,从我国目前产业经济发展分布来看,一县一业是可行的。效益来源于市场,选择哪个树种品种林种,必须搞好国际国内市场调研,最好本地林农有栽培传统的,或者是国内外新品种。一个产业的发展绝非易事,需要政府重视和主导,树种一旦确定,就不能朝令夕改,需要一任一任、持之以恒、不断努力。比如,我国华北平原,地处北纬30~40°,四季温凉干湿,和美国密西西比平原并称全球温带最大最适宜的两个水果产区,因此,河北林业产业应该以果品业为主,大力发展北方果树经济林。
在项目规划中,要解决项目用地混乱、投资不足的问题,要确保项目用地和项目投资的准确性。项目用地是基础,必须对项目地点地类和面积进行认真核查,尤其是加强同农业、水利、矿山、国土等部门沟通协调,运用先进的地理信息系统,开发无人机空中监测系统,确保依法用地、集中连片、符合区域生态布局、适地适树、地类准确、不重复、无纠纷。项目投资理念要更新,要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能急功近利、贪大求洋;明知地方政府配套资金解决不了,不能强迫。项目造价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完整详细,要考虑项目管理费和项目后期管护费,制定定额必须实地调查、符合实际、符合市场规律。
参与式规划源于中德财政合作林业项目,就是由林农参与规划设计,使规划更加符合实际,更容易施行,应该是林业项目规划的最佳方式,尤其是退耕还林项目,需要上下沟通、尊重群众意愿。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是德国政府无偿援助生态造林项目,项目宗旨是: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帮助当地群众脱贫致富。项目区的一些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不高,与其说是技术问题或资金问题,不如说是机制问题和管理问题,中德财政合作造林项目,引进了国外先进的项目管理机制和方法,如,项目参与式规划、项目合同制、项目招标采购、项目报账制、项目审计、项目咨询等,为我国林业项目的实施进行了示范[7]。
3.4 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我国林业项目资金管理的实际情况是,大部分项目资金逐级下拨到了基层林业部门,财政部门只负责将项目资金下拨到林业部门就万事大吉了,甚至有的连绩效考核都不做,资金出了问题责任当然由林业部门承担[8]。项目资金是工程项目的命脉,资金管理尤为重要,要彻底改变林业项目资金截留、挪用、损失浪费的现状,必须坚持项目资金由投资方、即各级财政部门管理的原则。财政部门管理项目资金是天经地义的,为了保证补助资金公开透明,彻底改变资金挪用、截留等问题,补助资金应由县财政直接发放,但是,考虑到县级财政部门工作量太大、影响支付效率,造林业主往返县财政不便等因素,财政部门可以委托银行进行支付,各级财政进行监督,只要建立一套完备的手续,委托银行支付是可行的。
完善报账制,报账制源于我国世界银行造林项目,该项目实施时先由国内配套资金进行预付,待项目完成部分或全部生产任务,经林业部门按照规定的检查验收办法验收合格后,方可向世行申请报账提款,包括世行周转金制度、针对具体项目的资金监管制度和贷款资金偿还准备金制度等,这是一个严格的质量进度控制和资金审查过程,这项制度实现了生产和资金管理这两个项目管理环节的互相制约和有效结合,是林业项目资金管理的一项重大改革[9]。世行项目管理的经验推广到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其他项目,总结出“先造后补”的概念,“先造后补”成为工程造林的重大改革措施,是废除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管理制度,制定既符合国际通用的项目管理原则又符合国情的新制度。“先造后补”实质就是报账制,财政部门可以委托会计或审计事务所进行报账前的审计,是符合国情和现状的造林机制的核心,这一机制必将成为中国特色的造林项目管理办法,彻底改变造林成活率低的问题[10]。
为了管好资金,项目资金管理者必须按照财政资金管理法规和项目实施需求,建立一整套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计划、资金下拨、资金配套、资金支付、资金监督、资金审计等制度。根据以前我国林业项目资金管理存在的问题,项目资金计划是首要问题,按照项目规划设计和实施方案的要求,资金计划要满足项目实际需求,资金不足可以减少项目规模,但不能减少定额、降低项目质量;项目资金下拨是关键问题,资金审计要重点审计资金下拨过程有无截留和当地政府资金配套情况,资金日常监督和一定阶段的资金审计不能混淆,资金监督由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审计则应该由政府审计部门负责;项目资金支付是主要问题,工作量大、手续复杂,林业项目资金应该划分种苗采购、造林成活、幼林管护等三个阶段进行支付,按照报账制要求严格履行资金支付手续,每一笔资金支付,必须有林业部门出具的项目验收报告和项目实施者的确认书。
3.5 规范项目质量管理
林业部门是项目管理主体的第四方,其职责应当是管理项目、而非实施项目,切不可再直接组织实施项目。林业部门承担着项目规划设计、工程技术服务、监督项目实施、项目竣工验收等管理责任,首先要加强自身团队建设,项目管理团队需要精兵强将,而不是机构臃肿、人浮于事,项目主任是关键,必须热爱项目、有能力运作项目,把项目当成自己的“孩子”来培育,对项目终生负责,严格按照项目文件要求组织协调项目各方完成项目目标,使政府、林主和工程队都满意。项目实施前需要进行规划设计,项目实施现场随时需要技术服务、工程监督,工程结束时需要进行全面验收,工作量大、技术含量高,由于以前我国的社会咨询组织不发达,林业部门直接承担培训、咨询和监测验收任务,并相应获得项目培训、咨询和监测费。现代社会专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服务机构越来越完善,项目管理机构可以分别聘请独立第三方,进行项目调查、规划和设计,对项目分阶段进行咨询和工程验收。林业部门则应专注于项目规划、项目规章、项目协调、项目调整和项目监督工作。
为了确保项目成功实施,按照项目主体认定和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将现代项目管理理论同项目实际相结合,对项目计划、项目采购、项目财务、培训指导、项目质量、检查验收、抚育管护、档案管理等项目实务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对每一个管理事项进行量化、细化,用于规范指导林主、造林公司、技术咨询公司、工程验收单位等相关单位和人员。项目质量控制这一管理环节非常重要,类似建筑业的职业监理,从种苗质量、施工过程到后期管护,必须有技术管理服务人员跟班作业,实时掌握生产进程,实行全过程技术监督服务。但是,技术咨询服务单位不能兼顾竣工验收,因为这两个管理环节有冲突,竣工验收必须聘请独立第三方进行,竣工验收是对项目实施者、技术监督服务者共同努力的成果进行全面检验,包括项目实施范围、面积、树木品种、密度、混交比例、成活率、保存率、生长状况等,竣工验收需要在项目施工结束后经过三个生长季后进行,不能采用抽样调查,必需进行全面验收。林业项目后期抚育和管护也很重要,常言道三分造七分管,只造不管是林业项目的严重问题,项目建设应该划分三个阶段对应三个质量指标,即当年成活率、第三年保存率和第五年生长率,最低五年的幼林才能成为项目目标成果。
项目规划设计、实施和管护全过程都需要科技支撑,尤其在区域生态区划、树木品种选择、森林培育新技术、有害生物防治等方面,需要科学制定规划和设计方案,采用最新科研成果,努力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率和使用率,需要科研机构的专家为项目全过程提供科技咨询服务,规划设计过程必须有科技专家参与。一个地区该栽什么树,怎样栽,不能主观臆断,而应遵循千百年来的自然选择,立足乡土树种选育优良品种才是最好的选择,不能把外来品种作为主流,不能过度采用引种栽培,推广引进品种必需进行科学验证。以河北省石家庄市为例,高大挺拔的毛白杨是河北最具特色的乡土树种,对构建石家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尤其是解决市区高温干旱污染具有重要作用,对提升城市特色和文化水平十分关键,在城市建设和构建绿水青山硬环境中,应该确定毛白杨为城市绿化主体树种,减少欧美杨、法桐、女贞等外来树种的栽培,形成本地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