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职能定位及体系构建
2021-12-02郑春贤
郑春贤
(北京劳动保障职业学院 北京 100029)
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构成部分,其经营管理采取的各种措施都和国家法律存在紧密关联性,在制定经营管理方案时应当注重其合法性。为了对经营管理过程进行规范,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并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应当坚持依法治理的原则。近年来,随着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建立、企业管理理论的不断更新和企业信用管理制度的发展,法务管理逐步进入企业管理者的视野,并成为企业管理中最年轻和最具活力的一个分支。
一、企业法务管理概述
在市场经济发达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企业法务制度至今已有超过100年的历史。当前,在欧美地区的一些发达国家,法务管理也越来越受到广泛重视。在我国,为了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预防和控制法律风险,越来越多的企业也逐渐开始关注法务管理。而对于一些大型企业以及尝试开拓国外市场的企业,在与以往截然不同的市场环境中,投资、合作与并购等活动的开展更加频繁,良好的企业法务管理可以防止其在进行上述活动过程中遭受法律层面的阻碍。但是,国家层面的法务管理制度总体上还不够完善,企业法务管理的职能定位在实践中也不够明确,完整的法务管理体系尚未建立,作为理论研究的法务管理学也成为企业管理学研究的短板。
(一)企业法务管理的内涵
研究企业法务管理,首先需要了解其具体内涵。当前我国对于法务管理依然没有一个得到普遍认可的定义,而国外研究人员大多是从对企业法务管理工作者的职能进行阐述的方式来定义法务管理。例如,美国天主教大学的莎拉·海琳·达金(Sarah Helene Duggin)教授提出,企业的法务管理人员包括法律纠纷的处理人员、企业监管者、经营环节的法律顾问以及企业政策的制定与维护人员。另一位美国学者约翰·杰克逊(John H. Jackson)则认为企业法务官可以进一步细分成风险管理人员与决策人员。从中可以看出,国外学者定义的法务管理内涵为:企业以首席法务官为主导,针对各种潜在的法律风险开展管理、控制工作,同时在企业决策过程中提出法律方面的意见。
我国在法务管理概念方面更加关注法务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差异,并以此来对法务管理的职责作出界定。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翟继光编著的《2014中央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报告》对法务管理部门所下的定义较具代表性。该报告提出法务管理部门是企业内部设置的、对企业法律事务进行管理、对企业各种经营行为进行法律审查、预防法律风险、处理法律纠纷并由受雇于企业人员构成职业群体组成的职能部门。
针对法务管理概念分析的关注点,各国虽然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基本上都是以法律风险处理以及人员责任作为出发点,同时都对法务管理主体进行了界定。本文综合各国定义,得出以下结论:法务管理是企业为了更加有效地适应外部条件的改变并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安排掌握一定法律专业知识与商务管理能力的员工构成法务管理部门,并以首席法务官(或总法律顾问)为主导,处理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与风险管控、人员治理相关的问题,从而解决企业在各方面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二)企业法务管理的特点
现代企业法务管理从其使命来看,最主要的就是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大框架中设置专门的法律事务部门,配备专职法律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处理企业内外部法律事务。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这一使命决定了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系统性。现代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包括组织形式、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和人员配备等各项规范制度和管理机制。这些制度和机制构成一个相对独立的管理系统,并成为整个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二,显要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管是经营管理,还是财物监管,抑或是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法务管理在其中都越来越凸显其重要性,特别是建立以风险防范和控制为重点的法律工作预警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第三,融入性。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法律事务的管理只有融入到企业决策、执行、反馈、监督等各项流程中,才能发挥其真正的价值,从而实现其应有的目标。
第四,权威性。国外大多大型企业都设立首席法务官,并将其列为企业重要的一极,与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共同构成公司治理的三驾马车,直接对公司董事长负责。企业法律事务实行首席法务官负责制,对外签署的重要合同或法律文件没有首席法务官的签名,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二、法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职能定位
近几年间,作为企业管理组成部分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等各个方面的管理都深入到企业管理的实践中,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同时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理论体系。然而,理论上同为企业管理重要组成部分的法务管理的理论在长时间里始终没有取得进一步发展,这与其重要作用显然不相匹配。在当前我国企业管理中,法务管理的欠缺已经成为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企业法务管理科学定位的必要性
要对法务管理进行科学定位,需要做到两点:第一,必须搞清楚法务管理的本质,这也是分析法务管理所有问题的基础;第二,要紧密结合当前依法治国、依规治企的现实要求,从企业战略高度进行考量,进而树立行之有效的法务管理价值观。
1.法务管理的本质要求
法务管理的本质是法务管理部门及人员代表企业管理者以法律规范为基础,开展管理活动。企业管理层本身不需要精通法律,但法务事务的后果和责任他们却无法推却。在当今企业治理结构下,管理层的主体工作是业务,法务管理必须站在企业管理层的高度,将法务管理的理念和价值主张渗入到业务中,实现商务活动与法律规范的融合,并发掘出法律中潜藏的管理以及商业价值,从而避免法律风险产生。
2.企业对法务管理的迫切需求
法务管理的实际效益受到企业经营环境的影响,各种类型的企业对于法务工作的需求也存在相应的差异。但从现实情况来看,法务管理不管是否为企业真正重视,其重要性都客观存在,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大到战略规划,中到经营管理,小到合规和风险控制,以及更具体的个案诉讼事务等,法务管理工作都应当有所作为。
(二)企业法务管理的职能定位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法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非常重要,同时也面临着较多的挑战。如何对法务管理的职能进行合理定位,关系到法务管理作用的发挥和在企业中地位的认可。通过对中外众多知名企业的法务管理实践的研究,笔者认为企业法务管理必须履行好以下三个基本职能:
1.控制法律风险,守护企业安全
根据法务管理的本质要求,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首先要维护企业运营的安全性,应当构建出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针对企业需要解决的各种法律风险作出全面管理,并按时开展风险评估,确保企业能够在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理好当前存在的法律问题。其次要对企业的经营过程进行监管,确保其符合法律规范。要加强企业合同管理和经营管理的法律审核,提出法律意见,帮助企业特别是高层树立“决策先问法、违法不决策”的意识。最后要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不论是合同谈判、起草与审核等合同管理,还是调解、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纠纷管理,抑或知识产权保护、法制宣传教育与提供法律咨询,目的都是直接或间接地管理企业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2.健全治理体系,参与企业经营决策
在企业战略谋划和决策中,法务管理部门要发挥重要作用,以法律来支撑保障企业稳健发展。首先要参与企业治理体系的设计。公司法务人员特别是首席法务官不能停留在传统的法律顾问咨询职能上,要强化在公司层面为公司治理和战略决策提供支持,要尽可能地参与到企业决策层的治理体系、规章制度和企业改革方案的设计中。其次要为企业战略规划提供支持。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竞争环境的日趋复杂为法务管理提供了更加多样化的法律工作内容,法务管理人员基于对政策法律和国际规则的了解、熟悉和掌握,能够遵照国际国内市场的游戏规则,参与战略规划的制定,为企业正确决策提供强力保障。
3.保障企业经营成果,维护企业形象
作为市场主体,企业的合法经营成果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保护。企业法务管理部门需要具有商务意识,主动参与到企业经营管理中。在参与中注意相关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的收集和保护,注重与其他部门以及企业高层的联系与沟通,必要时借助外部律师的力量,用以对抗竞争对手,保障和维护企业经营成果。同时,在现代企业的资产结构中,无形资产的比重在逐步增加,其运作管理已成为企业法务管理部门的重要工作。法务管理部门要做好企业无形资产的经营和捍卫,并免于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维护好良好的企业形象。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法务管理的职能也在与时俱进。但在当前,法务管理若能够将以上三项职能落实到位,就不仅能为企业打好桩基,提升软实力,还能培养其竞争优势,并提升风险控制能力,对企业的健康、高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企业法务管理的体系构建
一项管理体系的构建,需要基础理论的支撑,再辅以由各项基础理论延伸而来的具体措施。如前所述,企业法务是企业管理中最薄弱的一环,目前还没有形成有体系的法务管理理论。笔者认为,完整的企业法务管理体系应当包括组织体系、内容体系和制度体系三个部分。
(一)构建现代法务管理组织体系
法务管理组织体系的建立应当把和法务管理机构相关的所有实体以及委员会组织进行联系,使其全部参与企业决策环节,以此来提升决策的科学性,增强企业管理水平,同时这也有助于在企业中落实各项法务管理工作。
当前我国在建立法务管理体系的过程中首先应当拥有能够与自身特性相符的法务管理模式。通常情况下,法务管理模式可以分为三类。首先是集中式管理模式。该模式要求法务部门对企业的各项法律业务进行垂直管理,其中涵盖了大量的和法务部门及法律有关的事项。中兴通讯与新日本制铁公司等企业便是采取该模式的典型例子。其次是分散式管理模式。与前者相反,该模式仅仅要求法务部门为子公司提供法律方面的引导,对于公司的法律事项并没有直接影响。TCL以及西门子等公司便采用这一模式。最后是矩阵式管理模式。该模式依据业务的类别与隶属关系开展差异化的管理模式。使用该模式的企业主要有IBM、柯达等。
(二)明确企业法务管理的内容体系
结合各国已有的法务管理实践以及理论,本文拟以合规管理、风险管理、竞争优势管理与运营管理理论为基础,试图构建一套相对完整的法务管理内容体系。
1.合规管理
合规管理在企业管理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很多大型企业都将合规管理作为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所谓合规管理,即管理要合乎规范。重要的是要清楚这里规范的含义,其小则包括合规手册、公司规章制度,大则到地方、行业乃至国家法律法规都要囊括其中。合规管理要求管理者在企业开展经营活动时确保其不会超出法律的界限。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日趋复杂化和多元化,合规管理已成为企业管理不可或缺的部分,与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共同构成企业管理的三大支柱,成为企业管理的必然要求。
2016年4月,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在部分中央企业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组织中国石油、中国移动、东方电气集团、招商局集团、中国中铁等五家中央企业进行合规管理试点工作,以此来构建合规管理体系。2017年5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5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规范企业海外经营行为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企业海外经营行为合规制度建设”。2018年4月,中兴通讯股份公司因违反美国出口管制政策被禁运七年的事件,把中国企业合规管理的问题推到浪口。2019年11月9日,国资委又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试行)》,提出中央企业需要依据客观独立、强化责任与全面覆盖等原则构建出完善的合规管理制度,从而为合规体系的构建以及各项工作提供政策方面的引导。
企业要进行合规管理,首要的工作就是要研究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避免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而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所否定。其次,企业要在内部建立起相应的合规制度。和其他企业管理一样,合规管理涉及的人为因素很多,只有具备相应的合规制度规范,人们才能有章可循,才会按照合规制度办事。再次,企业要建立合规管理工作的流程,将各个合规管理的节点纳入整个流程之中,最大可能地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同时节省时间成本,使得合规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2.法律风险管理
何谓法律风险管理?一般是指在对法律风险主体的自身目标、状况及其所处环境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围绕企业的总目标、结合企业及所处行业的特点、企业外部因素等,采取综合、系统的手段,充分利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以事前控制为主避免或降低企业法律风险不利后果的法律事务处理全过程。
法律风险来源于法律或者与法律相关的不确定性,可能造成企业经济、财产损失的风险,它往往与其他各种企业风险混合在一起,最终表现为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的承担。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任何一种风险,无论是既有风险还是潜在风险,最后都可能会带来相应的法律风险。基于法律风险管理的内涵,以下两点需要明确:第一,法律风险属于企业风险的一种,因此对其进行管理的过程也属于风险管理的范畴,企业在进行风险管理的过程中采取的各项管理流程和措施等也可以在法律风险管理阶段运用;第二,法律风险管理的对象一般只包括企业法律风险,而对于其他领域,例如财务、运营、物流等方面产生的风险,若其不涉及法律就不在法律风险管理的负责范围之内。
3.竞争优势管理
企业战略管理的主要目标在于保障其竞争优势。为了达成该目标,首先需要对企业进行竞争优势管理。现代企业法务要全面参与公司的竞争战略制定、决策和执行,通过各种有效的法律手段,打击竞争对手,重新划分市场,为公司争取商业先机。具体可以主要从案件管理和采取政府调查两方面来开展。
按照案件管理的要求,企业需要对各种案件进行规划与管理。现代企业法务管理对案件管理赋予了新的时代含义,即不能局限于对已经发生的案件进行处理,而应将其置于企业整体战略中进行综合考量,制定符合企业核心利益的应对策略和方案,保证案件处理的进度和结果最大可能地服从并服务于战略部署。除了重视案件分析、策略应对、庭审程序、案件执行等环节外,还应当加强事后评估。透过个案处理,举一反三,分析、研究企业经营管理的现实和潜在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防范意见与建议,以此达到提升案件管理的附加值,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
政府调查是竞争优势管理的主要方式之一。当前国际国内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为了在此过程中取得竞争优势,企业经营利用政府调查,运用国家强制力来达成自身的目标。法务管理部门可以运用商业秘密、知识产权许可和诉讼、反垄断调查、反不正当竞争、反倾销、反洗钱、反补贴以及国家安全和出口安全管制等手段来打击竞争对手。这里着重提一下运用商业秘密的手段。所谓商业秘密是指属于公众不了解的、可以让权利人受益、同时拥有较强的实用价值并受到保密的企业经营或技术信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人通过各种不当手段窃取、披露或利用商业秘密都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因此,对于竞争对手侵犯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权利人可以动用刑事手段来进行。
4.运营管理
法务人员作为企业的专职人员,要全面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不仅要像外部律师那样精通法律,而且要熟悉商务运作。法务人员要发挥自身的优势,以法务的手段为公司降低经营成本,保护经营成果直至直接为公司创造利润。本文仅从知识产权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及外聘律师管理三方面阐述。
首先,就知识产权管理而言,知识产权是企业创新发展的成果,是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核心要素。法务部门通过对企业的知识产权加强管理,可以使企业形成有价值的无形资产,提升企业的创造力和市场竞争力,从而实现增强企业竞争优势的目标。此外,知识产权作为法律认同的无形资产,可以归到企业资本的范畴。因此法务管理部门通过经营知识产权,比如专利许可使用或转让也能为企业带来更高收益,这已经成为一些国际化大企业法务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
其次,针对对外投资管理,企业的财务与法务部门同时为企业的投资行为进行规划。法务部门的作用在于为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研究,并为其设计相应的风险管理方案,同时依据项目的特性来设计规章制度。
再次,法务人员作为企业内部法律人士,外聘律师作为外部法律人士,两者之间的分工与协作是最大程度发挥各自优势和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的保障。企业法务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应政策,界定内部法务人员与外部律师的各自工作任务,明确各自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节约成本,控制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法务管理部门要对外聘律师进行有效管理,要明确对外聘律师的管理目标,建立严格的绩效考核标准,全过程把控律师服务的成本与质量。
(三)建立现代法务管理制度体系
法务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包括法务管理制度的建立以及制度实施流程的确定。企业若没有完善的法务管理制度与规范化的实施流程做保障,法务管理工作的质量与效率就会受到负面影响。因此,企业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法务管理制度,同时通过规范化的流程来增强法务管理的实际效益。法务管理制度应覆盖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依靠法务管理部门的支持来落实各项制度。同时还要建立监管部门,为法务管理制度的落实提供监管与指导。企业法务管理人员和外部律师同样应当进行严格的管理。此外,法务管理部门在建立制度体系的过程中,应当和各个机构一起进行协商沟通,共同制定具体的法务管理条例与办法。同时法务管理部门通过建立业务设计、决策支持、风险管理等整个流程,实现法务流程与企业业务流程有机结合,最终完成企业流程的革新。
现代企业法务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的法务管理可以推动企业在决策、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确保各项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有效降低企业因为各种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因此,需要明确现代法务管理的职能定位,然后从组织体系、内容体系和制度体系三方面入手构建完整的法务管理体系,使得法务管理融入到企业业务的各个环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