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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音乐学“音乐与认同”专题研究的回顾与反思①

2021-12-02魏琳琳扬州大学音乐学院江苏扬州225009

关键词:音乐学族群建构

魏琳琳(扬州大学 音乐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9)

杨泽幸(扬州大学 音乐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9)

2015年,南京艺术学院以“反思与建构”为主题召开了“中国民族音乐学反思与建构学术研讨会”,不同专家学者从主体性、差异性等不同维度涉及“认同”主题。笔者在会议上发言题为《民族音乐学“音乐与认同”的研究路径译介——以1982—2015年<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个案研究为例》,将关于“音乐与认同”的外文文献从研究路径维度进行了梳理,进而提出如何使这一话题的研究成为我们可做的一项研究工作。[1]2020年,值此“纪念首届全国‘民族音乐学学术研讨会’召开四十周年暨民族音乐学理论建设与发展学术研讨会”召开之际,同时也是“音乐与认同”译文集——《世界音乐与文化认同》付梓出版之际,笔者认为有必要对“音乐与认同”这一话题近年来的国内外学术动态进行回顾与梳理,建议在今后的学术研究中更多关注生活中最有力的载体与最具社会争议的方面,这些是与音乐息息相关的“认同”维度。最后,进一步反思“专题研究”对民族音乐学理论与方法、学科建设的意义。

一、国内外“音乐与认同”文献综述

(一)海外研究回顾

早在20世纪80年代,“音乐与认同”相关议题已在海外民族音乐学研究中进行讨论,学者们开始关注个体心理学中的重要概念——“认同”。20世纪60年代末,日益突显的族群问题,将其诉诸音乐民族志写作,并最终在“音乐有助于建构社会认同”方面达成共识。尽管如此,这一时期的研究成果显示,最初民族音乐学家们理所当然地将“认同”作为一种社会分析和心理分析的方法来使用,他们既不对专有名词“认同”进行任何界定,其论及“音乐与认同”的话语也未能构成相应的学术语境。换言之,人们打开了“音乐与认同”的话匣子,但却没有使之发展成为特定的研究主题和范式。最早观察到这一研究现状并进行呼吁反思的学者是蒂莫西·赖斯(Timothy Rice),在美国民族音乐学学会2005年年会报告中,他发现提交的500篇文章中约有83篇在讨论“音乐与认同”的相关内容,“音乐与认同”问题成为当时会议中最有代表性的议题之一,而这些集中的讨论构成了日后“音乐与认同”主题研究的基础。[2]赖斯于2010年发表论文《建构一条“民族音乐学”学科新的路径》,它选取了刊登在《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上的17篇“音乐与认同”主题的文章进行综述,指出该领域研究亟待解决的三个重要问题:第一,作者往往将认同视为一种普遍的研究方法,缺乏“音乐与认同”特定语境的搭建;第二,论文止步于谈论个案,缺乏理论层面的升华;第三,这些作者彼此之间缺乏互文性参照。此文颇有抛砖引玉的意味,在学界反响巨大,一时间,科菲·阿加乌(Kofi Agawu)、埃伦·科什科夫(Ellen Koskoヌ)、苏泽尔·阿娜·赖利(Suzel Ana Reily)、斯克鲁格斯(T. M. Scruggs)、马克·斯洛宾(Mark Slobin)、马丁·斯托克(Martin Stokes)、简·C.休格曼(Jane C. Sugarman)等学者纷纷回应赖斯的呼吁。[3]然而更为重要的是,随着“音乐与认同”主题的研究取向日益明朗,赖斯在世纪初点燃的星星之火,今日已有燎原之势。鉴于赖斯在《建构一条“民族音乐学”学科新的路径》一文中已经对2005年以前“音乐与认同”的相关文章进行了梳理,笔者试图延续赖斯的综述,将《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中标题含有“认同”的文献进行整理,以求掌握“音乐与认同”这一主题的研究现状。

1.现代民族—国家语境中的音乐与文化认同

仅从文章数量上看,民族音乐学家们热衷于在现代民族—国家语境中讨论“音乐与认同”。这类研究通常伴随着不同类型的民族主义话语,探讨某个在政治经济上达到新的发展阶段的国家,力图恢复和寻求民族音乐特性,使之符合当前的民族—国家认同。《马其顿“Čalgija”:国家认同的音乐重构》[4]一文追溯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1945—1991)国家文化政策对奥斯曼城市风格的影响,其中重点描述了Čalgija这一音乐体裁逐渐被重塑为马其顿基督教和现代表现形式的过程。但音乐风格对于新的文化模式的适应并不总是顺从,冲突与矛盾也相伴而行,因此学者们对前几代的文化体系进行整合和重新思考显得尤为重要。亚历山大·久梅耶夫(Alexander Djumaev)梳理了乌兹别克斯坦“音乐遗产”(Musical Heritage)的概念,在过去的不同时期里如何被各种文化力量和知识分子探索,而在当代,新的文化力量试图重新建构一条古今民族音乐的传承路线,此时的“音乐遗产”成为一种民族动员的工具。[5]类似的研究也见于费德里科·斯皮内蒂(Federico Spinetti)对塔吉克传统与流行音乐的论述之中。值得一提的是,两人都在当下所呈现的不同文化积淀复杂和多义性综合背景下,追问什么是真正的土著传统?斯皮内蒂更进一步地讨论了社会和文化身份如何与塔吉克音乐真实性建构相关的问题。[6]一份来自尼古拉·迪本(Nicola Dibben)的研究显示发达国家冰岛的情况与第三世界国家有所不同。[7]冰岛流行音乐中浪漫的民族主义美学将国家与土地联系在一起,延续了长期以来的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即土地威胁被定位为对国家的威胁,但同时将冰岛的民族认同建立在纯正土地理念上的历史,可能与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努力背道而驰,这使得西格尔·罗斯(Sigur Ros)等音乐家利用民族主义的言辞来支持他们的事业。

2.音乐与族群认同

赖斯在综述中指出:“在大多数情况下,认同似乎更加关注以集体自我理解为代表的包括音乐在内的各种特性活动和习俗”,[8]这一结论在如今看来仍未过时。十余年来,学者们对音乐与族群认同的研究热情丝毫未减。音乐表现为社区共享身份认同提供了机会,使其在行动中关照自己,并想象可以共享同样表现风格的其他人,苏泽尔·阿娜·赖利(Suzel Ana Reily)和杰夫·罗伊(Jeヌ Roy)提供了两份个案,详细讲述了特定族群通过仪式重构认同的过程。前者指出在小镇坎帕纳居民置身于圣周活动中,将其作为“巴洛克体验”的来源,以恢复他们与过去的联系;[9]后者则揭示了在南亚“第三性别”个体jalsā的音乐创作中,hījrā“通过”成为nirvĕ(解放)的边缘时期,使得有关hījrā的价值观得以体现,从而完成社会转型和自我理解。[10]随着讨论音乐与族群性认同相关的个案被广大学者所关注,“阶级”“权力”等关键词也陆续出现在我们的研究中。印度南部泰米尔纳德邦的新教基督徒选择使用不同的地方音乐风格来表达他们的社会身份、宗教需求和文化变迁,他们在表演实践中标识权力的转移和身份。佐伊·C.谢里宁(Zoe C. Sherinian)在其研究中描述了低种姓新教徒在表演实践中的转变是如何揭示他们对公民权利的渴望。[11]无独有偶,这类文章中既有下层阶级通过音乐表演的形式实现其僭越表达的例子,也有下层阶级在音乐社区中被剥夺权力的例子。孟加拉Bāul Fakirs是一个异质的、地位低下的音乐家和精神修行者群体,本杰明·克拉考尔(Benjamin Krakauer)在文中谈到,近几十年来,居住在西孟加拉邦的富裕孟加拉人赞美Bāul Fakir音乐、灵性和哲学,并以想象建构了高度浪漫化、灵性化和民俗化的Bāul Fakir身份的理想。[12]这种理想使得Bāul Faki音乐家一方面要努力通过音乐表演谋生,另一方面却被期望满足于他们的痛苦和对世俗利益的漠不关心。对于下层和工人阶级的Bāul Fakirs音乐家而言,认同富裕阶层所建构的Bāul Fakir身份意味着尊重的丧失以及身为表演者的权力被剥夺。乔纳森·杜克(Jonathan Dueck)在加拿大门诺派音乐族群个案研究中对“冲突”与“认同”提出了一系列理论思考,并立足于为民族音乐学提供一个新的视角来观察从认同到冲突的转变,他认为,冲突可能是音乐创作的一种资源,一种世界主义指向内部,指向一个不同社会群体的子部分之间的凝聚力,向外指向更广泛的群体间认同。[13]除了音乐表演能够建构族群认同,音乐的传播媒介——乐器本身是否也与族群认同息息相关?詹妮弗·C.波斯特(Jennifer C. Post)的研究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在蒙古西部,哈萨克族社区常使用冬不拉来演奏音乐,他们的表演和乐器制作实践表明,哈萨克族对其族群的定义与他们长期居住的山区有关,他们将冬不拉作为哈萨克人身份的标志,以维持文化习俗和其祖传地之间的联系。这些音乐活动有助于社区团结,以回应经常排斥哈萨克利益的喀尔卡蒙古人的民族化努力,同时他们的行动也帮助居民在有关遣返的决定和全球化对他们日常生活的影响方面进行斗争。[14]

3.离散群体的音乐文化与认同维系

民族音乐学家劳伦斯·韦慈朋(J. LawrenceWitzleben)在《音乐与离散》书评中描述了离散群体特征:由一个原始中心分散、家园回忆的聚集、维持或恢复家园的信念、民族共有的意识及团结,在某种程度上由群体与家园的关系而决定。[15]目前,民族音乐学家对离散群体的研究,大多数学者认为在认同的“表达”时,音乐往往起到消极的作用,它被一些术语(诸如旅行、迁移、移民、代替等)所引发的多样性实践所限制。露易丝·拉赞(Louise Wrazen)在文章中谈到居住在波兰南部波达Tatras山区的人们往往通过演唱歌曲将自身定位为叙事的主体,他们借此来观察或想象更大的世界。简单却又完整的歌词唤起了一种扎根于地方的体验,这里的人们认为自己不仅仅是被置于此处,更是归属于此处。当人们离开这个家园,生活在北美的城市环境中时,这种地方性的身份认同就出现了问题。[16]露易丝·拉赞在此抛出并阐述了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上述情况发生时,离散群体如何继续维系原有的地方性认同?

4.个体的自我认同

尽管在民族音乐学领域,个体的自我认同研究不及族群认同讨论普遍,但“认同”作为个体心理学中的重要概念,被用来讨论音乐家个体的自我界定或自我理解当然无可厚非。此类研究大致可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类研究者关注某一音乐家不同阶段心理上对社会的归属、认同和缝合。例如,奥莫霍拉角(Bode Omojola)逐一分析了奥莱娅(Oliaya)音乐中所呈现出的多重认同,与其相关的因素包括尼日利亚石油的繁荣、Juju音乐的发展、奥莱娅音乐和政治独立带来的喜悦、上流生活的消亡等外在的变化。[17]第二类研究者则以音乐家的专业话语解析文艺作品中的音乐与认同问题,如克里斯托弗·莱彻(Christopher Letcher)提到影片如何使用一些与特定人物相关的音乐线索,简略地描述他们的种族、宗教和亚文化身份。[18]

(二)国内研究现状梳理

自20世纪90年代始,中国学者开始借鉴人类学研究方法,从民族音乐学的学统层和方法层出发,结合音乐学固有的研究对象和方法关注中国民族民间音乐。尽管国(内)外人类学和民族音乐学学界诸多学者一直关注有关“认同”的发展及成果,但真正引起中国民族音乐学界重视和研究,还是近几年的事情。近几年来,中国民族音乐学界(尤其是少数民族音乐研究)结合人类学、民族学跨学科方法从“认同”视角对田野调查个案进行讨论。笔者结合中国民族音乐学界(尤其是少数民族音乐)近期对此话题展开的学术活动从发起阶段、沙龙阶段、专题研讨会阶段等不同时期进行全面历时性地梳理,以期对该话题进行整合性专题讨论。

1.发起阶段

从波形图中也可通过对比得出在螺栓松动的情况下,由螺栓松动而引起的两联件之间的自由度增加,从而导致工件在振动时受到被联件的冲击作用,导致其振动波形呈现不规则性。是引起实验过程中相位差读数变化较大的主要原因。

2015年,南京艺术学院杨曦帆教授出版了专著《音乐的文化身份——以“藏彝走廊”为例的民族音乐学探索》,作者以“藏彝走廊”中白族、藏族、羌族等民族的传统音乐事象为例,讨论音乐与文化的关系,论证了相关民族音乐及其音乐行为的文化身份,并将相关音乐事象作为民族文化认同的具体内容加以阐释,为“音乐与认同”主题的研究和探索提供了一份厚重的研究成果。[19]

同年12月,在南京艺术学院召开的“中国民族音乐学反思与建构”学术研讨会上以“反思与建构”为题,诸位专家学者从主体性、自我、差异性等不同维度对“认同”主题有所涉及,笔者发言题为《民族音乐学“音乐与认同”的研究路径译介——以1982—2015年<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个案研究为例》[1],将西方民族音乐学关于该话题的文献做了综述,通过对外文文献研究路径地分析进而思考如何使“音乐与认同”研究成为我们可做的一项研究工作。

近几年来,在中央音乐学院少数民族音乐专业方向的博士生教学体系中,非常注重加强对“音乐与认同”主题的研究与教学实践,相关博士后出站报告及博士学位论文都对认同有所涉及。2016年1月,由中央音乐学院博士生导师杨民康研究员牵头,组织中央音乐学院博士毕业生(赵书峰、魏琳琳)、在读博士研究生(苗金海、张林、董宸)以及有着共同研究兴趣的中年学者(杨曦帆)共七位成员成立了“音乐与认同”研讨小组,该研讨小组分别在2016年4月、7月召开了三次预备会,并于2016年7月10—13日内蒙古艺术学院召开的“第十九届传统音乐学会年会”学术研讨会上进行了小组发言,七位成员就“音乐与认同”主题提出了自己的研究设想与不同维度的思考,会后小组成员将发言内容整理成文,在中央音乐学院学报刊发“音乐与认同”专栏。正如杨民康教授在“主持人语”中所提出的:“音乐本体或形态层面作为文化表征,在这样的研究趋向里还有什么样的对象性意义?当音乐与多元文化观相遇,其本真性和艺术审美意义受到严重的质疑时,我们是否还有必要另辟蹊径,去努力思索和探寻音乐本体分析含有的更为多样的价值和意义?”[20]为此提出了“音乐文化认同”概念,并在实际的研究中允许存在主位和客位的两种视角,即从内心听觉与感性体验角度进行关照,以及侧重于音乐风格类型辨析。这里,族群(性)音乐认同是最主要的一种。再者,在研究对象眼中,倘若这是一种音乐或艺术现象便属于音乐认同的范畴。倘若这不是单一的音乐艺术现象,而是一种在文化语境中的音声产品,那么,就应该纳入多重文化认同类型之中。

“音乐与认同”的研究可以有不同的视角,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从主位和客位的不同角度来识别、认证和讨论。杨曦帆在《音乐的文化身份——解读白族洞经会的社会语境》中提出,文化认同是社会生活的重要内容。文章以白族洞经音乐实践主体——“乡绅”阶层为代表,讨论了传统文化以及所反映的个体身份认同问题;[21]魏琳琳在《蒙汉杂居区日常音乐实践的语境与认同》中指出,“曲目”这一音乐研究的路径可以作为理解、建构音乐族群与个体认同过程中的重要角色而被重新加以审视。曲目的选择成为区分特定乐社或个体音乐认同的决定性因素;[22]张林在《音乐如何体现认同?——以新宾“满族传统仪式音乐”为例》中,首先解释了文化认同的内涵,继而结合“音乐”与“文化”的关系,从符号学、梅里亚姆(Alan P. Merriam)的“概念、行为、音声”模式与蒂莫西·赖斯(Timothy Rice)的“时间、场域和隐喻”等理论阐释“音乐与认同”的关系;[23]董宸在《音乐与认同:南传佛教巴利语课诵音声模式研究——以西双版纳<三皈依>、<五戒>为例》中,对巴利语课诵音声的结构进行具体的简化还原的形态分析,得出其音声构成的深层模式和模式变体风格转化的规律,为“音乐与认同”主题的研究提供一个新的方式。[24]苗金海在《敖包祭祀场域下的鄂温克族音乐文化建构与民族认同——以鄂温克家族性敖包祭祀个案为例》中提出,家族性敖包祭祀仪式中所使用的音乐普遍带有鲜明的民族文化标识,这对于建构族群边界、强化民族文化认同具有重要的工具性作用。[25]赵书峰在《族群边界与音乐认同——冀北丰宁满族“吵子会”音乐的人类学阐释》中以挪威人类学家弗雷德里克·巴特(Fredrik Barth)的族群边界理论为阐释依据,针对河北丰宁“吵子会”音乐的族群边界与音乐认同变迁问题给予了多维度的观照与审视。[26]

2.学术沙龙阶段

2017年6月9—11日,南京艺术学院召开了“音乐学学术前沿中青年学者论坛”研讨会,会议下设三个主题:“文化认同与音乐研究”“跨学科与音乐研究”“全球化与音乐研究”。从会议整体提交文章以及发言来看,跨学科对话、文化认同以及全球化等关键词已呈现出迅猛发展的态势,并且三个主题之间也存在着内在的联系。

论坛中与身份认同相关的发言占据总数的20%以上,其中有9位学者从认同理论与个案讨论专门论述“音乐与认同”主题,他们分别是《音乐建构中的文化认同——以新宾满族传统仪式音乐为例》《当代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重构与认同——以藏族音乐为例》《蒙汉杂居区四胡演奏与族群认同研究》《“古苗疆走廊”上的汉族音乐文化叙事》《“认同的力量”/“逃避统治的‘艺术’——湘、粤、桂过山瑶音乐“族性歌腔”的文化隐喻》《村寨、文化认同与祭祀歌舞》《海菜腔“曲子师傅”现象折射出的滇南彝文化传承脉络——以海菜腔传播的原点“异龙湖区域音乐文化现象”切入》《图解乡民文化认同——以“儋州调声”为例》《身份认同与性崇拜:瑶族长鼓图像的双重意指》。在大会总结发言中,杨健博士提到,“文化身份”的跨学科研究已发展迅猛,已深入到中国语言文学、艺术学、民族学、政治学、教育学、法学等多个学科,并衍生出多个交叉学科主题,包括文化身份认同、身份认同等。[27]

关于该话题的讨论还有2017年5月20日河北师范大学以及6月23日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举办的“中国·长沙本土音乐文化教育与传承问题高层学术系列讲坛”等学术活动,学者们根据自己的田野个案以及结合音乐教育传承问题,从不同身份、研究视角与研究路径切入,展开跨学科的对话与交流。

3.专题研讨会阶段

在前述系列学术活动基础之上,一批“音乐与认同”相关学术成果应运而生,逐渐在一些中青年学者中形成了志同道合的“学术共同体”。基于此,2017年7月10日至12日,在内蒙古艺术学院召开了“音乐与认同:民族音乐学与人类学的跨学科对话”学术研讨会,来自不同学科的学者以音乐为切入点提供理论视角与人文关怀,如王建民列举阿肯弹唱个案说明在跨文化的语境中,强调音乐的场景性;杨民康从布朗族“索”调的60年变迁入手,解析布朗族音乐经历的解构、重构与建构的多重社会与文化转型中文化认同的类型与阶序。关凯从直观的音乐分类与观念意识入手,讨论音乐正在脱离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成为一种文化商品的类别,并受到民族—国家建设、市场化以及全球化三种力量的影响。刘红以“哭嫁歌”为研究对象,反思学术赋予的价值与被观察者得到的价值之间的差异性。潘蛟提出如何诉求原生态音乐?音乐的动态性与原生态的关系是什么?李松以“集成”编撰体例为例谈认同与区隔,认为地域的、民族的、类型化的区分在以探寻差异性为主的学术范式引导下,与地方或民族、族群等群体性文化建构的需求达成共识,以国家行政区划立卷表达国家认同。魏琳琳从四胡演奏细节入手,从名称、形制、定弦、演奏技法等方面比较蒙汉不同族群中的使用,并通过“顶弦”“按弦”等四胡演奏技法标识着各自的族群身份。胡晓东从音色入手,比较本质的、原生的、固有的物理音色与人为建构的结构音色之间的差异,并进一步引申至民族文化同构心理认同的讨论。

部分学者从认同理论切入扩大音乐研究的手段与研究视野。宋瑾将族性归属、文化族体与混生音乐结合讨论音乐的族性问题;巫达将彝族不同类型的音乐放置到文化体系的“容器”中,讨论族群互动背景下音乐场景的变化反映的彝族文化认同的重构与再生产。纳日碧力戈引用皮尔士的“三元”理论强调艺术研究要抓住其相似性,让物感物觉回归万象共生的“原初时刻”,让艺术和哲学、民族情感、自然科学“地天通”,从物感物觉、物物相指、象征意义的“三象”和“三元”出发寻找万象共生、“缘地天通”的创新。杨红在“路学”人类学框架中将音乐现象与族群身份、流动边界、离散现象与文化认同结合起来理解音乐的趋同性、差异性、关联性与特殊性。周显宝从哲学人类学、审美人类学双视角入手,讨论个体认知理解与表达、身份认同与族群认同之间的关系以及跨学科对话中音乐认同面临的危机等。杨曦帆从文化认同理论视角出发,梳理中国民族音乐学界对认同理论的关注以及跨学科研究的重要性,并通过“铠甲舞”的个案说明,文化认同不仅强调仪式活动中的身份认同,同时要注意到音乐所生存的文化语境。苗金海强调,人类学研究中田野工作对于民族志写作的重要性,结合鄂温克族敖包祭祀仪式音乐研究过程中遇到的困难提出有必要建立一种完整的“全息式”民族志信息采集记录方式。

以上会议发言围绕身份转换与权力、场景与历史叙事、民族—国家建设、情绪情感体验、民族音乐分类、族群建构、不同身份话语体系、认同的多层面等话题展开讨论,涉及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音乐美学等学科。

二、“音乐与认同”扩展研究

近年来,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部分学者将“音乐与认同”主题进行拓展,结合各自的田野调查经历与研究对象,从节庆仪式音乐、跨界族群音乐等研究讨论认同问题。

(一)节庆仪式音乐研究

中国少数民族节庆仪式音乐在当代现存两种类型,即传统样式与当代样式。在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大趋势下,少数民族音乐文化身份建构显现出当下性、场景性、主动参与性等特点。杨民康在《少数民族当代节庆仪式音乐与民族文化身份建构——以西南少数民族音乐的研究实践为例》中提出,少数民族节庆仪式音乐研究过程中,在对其进行传承与保护的同时,要考虑到“建构与创新”要素。文章指出,“传承”以局内人为主,“建构”与“创新”需要创作者、表演者、评论者、研究者与官方共同努力,关注少数民族主体、地方政府与国家之间的多层面互动关系。[28]杨曦帆《建构与认同理论的音乐人类学反思——以嘉绒藏族为例的少数民族节庆仪式与传统音乐发展研究》以嘉绒藏族节庆仪式音乐为例,通过讨论节庆仪式与音乐活动之关系,进而探讨文化在不同时期的意义。文章指出,在多民族交汇地区,其节日包括固定节日与随机节日。在这些节日上,仪式、建构、音乐、认同是人们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29]赵书峰《传统的延续与身份的再造——瑶族“盘王节”音乐文化身份研究》讨论以祭祀祖先盘王为主的“还盘王愿”民间祭祀仪式音乐,近年来在政府、研究者、民间等多方共同参与下,逐渐成为一种现代展演、学术论坛、地方旅游文化建设的综合性节庆仪式音乐活动。这一转型,既是对原有节庆仪式的重构,又是其仪式象征与文化功能的变迁。[30]张应华《地方全球化——黔东南苗族民俗节庆音乐文化的守望与“发明”》讨论地方全球化过程中,黔东南苗族社会在地方政府、研究者、民间社会等多重力量推动之下转换民族文化的原生论认同心理,转而突出场景论认同。[31]魏琳琳《蒙汉杂居区节庆仪式音乐中的地方性与族群认同》谈及少数民族内部的阶层分化与差异性问题。其中一部分人通过节庆仪式中的音乐展演,表达了族群认同感,表达了对传统“复兴”的诉求。[32]

(二)跨界族群音乐研究

近年来,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关注中国与周边跨界族群音乐文化研究。回顾跨界族群音乐研究的发展历程,从方法论上经历了由定点个案向多点、线索音乐民族志;由地域、民族性向跨地域、跨民族、跨文化的比较研究等转型。自2011年开始,国内艺术院校开始召集“跨界族群”专题研讨会,但较少涉及认同话题。①2011年,中央音乐学院举办“2011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文化学术论坛——中国与周边国家跨界族群音乐文化”学术研讨会,集中讨论中国跨界族群音乐文化。2015年,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学系主办“中国跨界民族音乐2015学术论坛”,会议围绕中国跨界民族音乐的理论构建,以及东南亚、中亚和东北亚中国跨界民族音乐的田野实践议题展开讨论。2019年,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学会与云南艺术学院联合举办“2019第二届中国与周边国家跨界族群音乐文化论坛”暨“云南——东南亚哈尼族音乐交流工作坊”发言中,有诸多学者谈及“认同”。其中,从标题上梳理包括,何华的《中缅边界布朗族音乐文化认同——以“布朗弹唱”为例》通过梳理布朗弹唱的发展史,厘清中缅布朗族音乐文化交流的过程,深挖作为文化认同标识的布朗弹唱的文化和社会价值;马琦玥的《延边“四物乐”的名称读解与认同选择》通过对“四物乐”名称的不同读解与学理揭示,透视和论析了跨界族群音乐中普遍存在的“认同”之共性议题;仲立斌的《新马“土生华人”的音乐及族群认同》通过研读较早记录东南亚土生华人生活习俗的见闻录——乔纳斯·丹尼尔·沃恩(Jonas Daniel Vaughan)所著《土生华人的生活方式和习俗》(Manners and Customs of the Straits Settlements),讨论音乐与族群认同之间的关系;张应华的《老挝苗族音乐文化祖先认同的主体民族志叙事》采用主体民族志的策略“裸呈”老挝苗人、黔西北苗人(老挝苗人迁出地)对相关研究事项的主体性发言,以及作者本人在田野过程中的主体性体悟,从而揭示上述三方不同的主体性视角和主体性观念;赵书峰的《族群离散与音乐认同——老挝优勉瑶婚俗仪式音乐研究》将瑶族的国际性离散行为置于其老挝政治、社会、历史、主流文化语境中进行综合考察,观察优勉瑶婚俗音乐在强大的主流文化与后殖民背景下的身份认同、文化变迁与仪式再造过程;胡晓东的《族群·区域·国家——哈尼族节庆仪式音乐中的三重文化认同》通过考察元江哈尼族大型实景演出《梯田人家》等节庆仪式音乐表演,可见哈尼族节庆仪式音乐在维持其文化根基的同时,构建起“族群、区域、国家”三重文化认同,三者相互交叉、各有渗透,呈网络交织状;魏琳琳的《乐器流变与跨界族群认同——以冒顿潮尔为例》讨论作为一种世界性的乐器、广义跨界族群的产物,冒顿潮尔被不同国家、民族所使用时,其材质、开孔、演奏技巧等存在差异。作为环绕阿尔泰山区所共享的乐器,其背后体现了跨区域、广义的跨界族群认同。在这种共性与个性的互动关系中,形成了基于跨地域性历史族群的认同关系。

三、“音乐与认同”研究中的 “场景化、语境化”议题

乔治·M.斯科特(George M. Scott)总结族群认同研究时,提出存在两种理论路径:原生论与场景论。原生论试图通过不可言说的原生性情感来解释民族所具有的依附性特点,倾向于心理学解释路径;场景论则强调特定的社会环境,倾向于行为主义的解释路径。[33]场景论强调特定的历史与社会背景,关注认同是在特定的场景中被建构出来。它是社会文化建构论的一种研究路径,更加强调“场景性”。笔者认为,这里的“场景”不仅包括具体的上下文语境(context),同样也包括自然、生态、社会情境(situation)的变化。

露易丝·拉赞(Louise Wrazen)在其民族志中介绍了一则体现音乐与自然关系的个案。文中讲述居住在波兰南部波德哈尔(Podhale)塔特拉(Tatras)山区的土著Górale,他们的歌曲文本其内容大多数是对山峦、田野、山丘的描述,并在演唱中以其方言特有的文化表现力宣扬着强烈的区域个体主义意识。歌曲将自然与家联系在一起,并进一步将自然转化为家。这样一来,自然既是个性化的,又是重新语境化的。在它转变成一个舒适、避难和亲密的主观来源时,失去了客观的地理现实的严酷属性。物理的、具体的地方被转变成概念性的景观,其建立在人与地方的关系之上。除此之外,Górale的歌曲中文本和音调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通常视场景选择或采取即兴的方式演唱,歌手在演唱中会通过想象将唱词文本与自己的经历相结合,因而备受感动。当Górale远离塔特拉山,他们发现,不仅风景变得遥远,社区也变得遥远了。在访谈中,一位小提琴手透露,他很少能在加拿大演奏时不流泪。Górale的歌曲中所表达的场所不仅与自然风景联系在一起,而且与整个社区的人、社会关系联系在一起,这些都有助于产生一种特殊的场所感,他们的音乐表演创造了一个表演空间,通过它可以获得各种地方性的体验和认同。[16]

詹妮弗·C.波斯特(Jennifer C. Post)讨论乐器在哈萨克斯坦音乐和社会上扮演着多重角色,其中当它用于表演时,乐器提供娱乐,并有助于保留文化记忆。它的声音与叙事、社会评论和抒情表达相联系,揭示了与蒙古景观相关的当地特色和哈萨克人身份的模式。蒙古地区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影响了乐器的制造、加工、设计。工匠们要确保他们的乐器与地方相联系,他们用当地创作的哈萨克图案或符号来装饰乐器。这种乐器和它的音乐承载着历史、地理和社会的记忆,这些记忆涵盖了他们的当地景观。他们用曲调和歌曲来标记他们在蒙古的地位,这些曲调和歌曲加强了与当地的联系。表演者用他们的音乐营造场景。当他们演奏或听到这样的曲子时,他们会重新连接到他们共同的地方和蒙古自然世界。[14]

杨曦帆在“2019第二届中国与周边国家跨界族群音乐文化论坛”暨“云南——东南亚哈尼族音乐交流工作坊”发言中谈及《高山文明与宗教信仰——环喜马拉雅地区仪式音乐研究初探》,环喜马拉雅地区覆盖中国(汉藏)文明、印度文明、南亚文明等,期间贯穿丝绸之路、茶马古道、藏彝走廊等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族群文化互动与交流要道。高山文明有着独特的形成因素,与人的生存观念、宗教信仰等环节紧密联系并在历史发展中形成不可替代的文明样态。环喜马拉雅山地音乐文化既是地理—音乐关系,也是人们通过具有相对独特性质的仪式音乐等个案对高地文明的想象与建构。

王建民在讨论图瓦卡基拉喉音演唱的个案中呈现音乐与地方性自然景观直接的关联性。提出族群不再是一种本质化的现象,族群文化也不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需要关注族群认同的建构与实践的过程。同时,民族音乐与族群认同之间的关系应该放置在民族—国家与全球化的语境之中,寻求不同层次的认同。[34]

结 语

西方学者露丝·斯通(Ruth Stone)在对“民族音乐学理论”进行讨论时,曾经将认同、性格、种族等“议题”称为理论,并承认它们与我们以前考虑的其他社会理论有所不同。但是蒂莫西·赖斯则认为它们根本就不是理论……它们是可以运用社会理论研究的主题,并且这些主题会产生特定学科的民族音乐学理论,从而可以阐明每个地方性研究所特有的问题。[35]族群认同、民族认同与某一音乐形式的地域分布并不一定是重叠的,在一些个案中,我们发现当地人在用音乐表达认同时,有时会为了分享更多的政治、社会权力而表述一种“虚构”的主观认同。因此我们在进行田野时,不仅要关注当地人口述访谈中所凸显的地方性知识,更需要引起重视的是他们的行为和在不同语境中行为背后的表述,探究这些现象背后的客观认同。民族音乐学主张“参与式观察”,仅仅单凭观察还不够,要辨识这些复杂的认同和其背后的原因并成为真正的文化局内人,我们需要去感知、体验,从当地人所共享的声音结构中去体认他们的乐感、审美乃至宇宙观。

从现有海外文献的情况看来,赖斯的呼吁已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响应:一方面,微观的个案研究仍占据主导地位,但综述性质的理论总结也初具规模;另一方面,随着“音乐与认同”研究的广泛展开,不同文化背景的学者之间相互参照和引用日趋频繁。追问“传统”并使之与“现代”形成对照的历时性探讨,常见于第三世界国家及其社群的个案中。相对的,发达国家尽管保持相对连续和稳定的文化传统,其“音乐与认同”也难免陷入全球化、城市化、工业化以及国家政策所带来的困境中。在“文化相对主义”的普遍关照下,揭示不同民族、族群其美学观念的任务被民族音乐学家们提上日程,而伴随着这类讨论而出现的宗教、政治、自然、后殖民主义话语构成了“音乐与认同”主题下多维度的子话题。在过去,关注音乐表演实践,并以此作为切入点展开认同研究是民族音乐学家们心照不宣的共识,相比之下,特定乐器和音乐体裁提供了一个更为具体的表征方式以维持群体关于认同的想象和建构,这点在当下海外学者的民族志中也得以体现。

在研究取向上,相较于海外认同研究的多样性,国内的视野大都集中在区域、族群的集体认同研究上,鲜有将目光落在具体音乐家、民间艺人及普通民众。当然,这与研究旨趣和学术传统是密不可分的,但笔者对这类研究的补充仍抱持期待。国内的“音乐与认同”研究起步晚于西方,真正系统的讨论不过是近年来展开的,本土化的过程中形成了区别于西方的特色研究类型,如跨界族群音乐、流域通道走廊音乐的关注;近年来,也在从乐器、体裁角度切入考察认同因素方面与海外学者抱持同步。就目前国内研究现状而言,作为音乐研究者,我们在进行音乐研究时,怎样通过将认同问题与“自然环境”“节庆仪式”“跨界族群”“流域通道走廊”等议题进行结合进而审视文化?现有的民族音乐学研究在强调各种音乐特殊性的同时,往往缺乏将音乐特点与认同的文化现象结合起来。我们可以做进一步地思索:在后现代的语境下,中国的民族音乐学如何从方法论层面讨论其学科的发展?对我们已有的研究成果如何反思?如何更好地建构中国民族音乐学学科理论体系?我们正因为通过田野民族志个案学者间所进行的交流、创造,从而进一步建构我们的学科。现有的音乐民族志材料中,随处可见其他学科的渗透,学科间已不再横亘着鸿沟,取而代之的是跨学科对话将成为学术研究的必然趋势。任何一门学科要想突破现代民族—国家的学科限制,出路在于避免分类系统的影响,势必要实现跨学科合作。正如王建民教授在“音乐与认同:民族音乐学与人类学的跨学科对话”研讨会开幕式致辞中所说,“面对共同的研究对象、共同的研究问题,无论是人类学、艺术人类学、音乐人类学或民族音乐学都可能会陷入困境,所以需要有一种跨学科的统一性,要有更多的交流、更多的碰撞。”

“音乐与认同”的研究总是基于差异性而展开的,从最初的多文化多族群的比较研究,到讨论族群内部不同层次的认同,建立不同维度差异性、寻找新的认同维度或将成为未来“音乐与认同”研究的方向。因此,在日常的学术研究中,我们除了在地方性研究范围之内开展一些个案研究外,还需要超出地方性研究对人类科学的一般性社会理论进行阅读、挪用,从而书写我们的民族音乐学理论。譬如人类学家对族群边界、节庆仪式、民众日常生活充满兴趣,他们在这一领域丰硕的研究成果,足以成为我们研究的范本和跨学科关照。同时,针对“音乐与认同”未来的研究空间,从“认同”视角切入,通过民族音乐学个案研究所提供细致的、经验的、体验的、独特的感受,诸位学者可以在已有研究基础上做进一步延伸,从而对中国民族音乐学学科建设以及中国民族音乐学理论建构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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