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中国经验的音乐人类学学科理论与方法探索①

2021-12-02扬州大学音乐学院江苏扬州225009

关键词:音乐学人类学仪式

胡 斌(扬州大学 音乐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9)

洛 秦(上海音乐学院,上海 200031)

从广泛的意义上来讲,音乐人类学学科理论与方法的中国探索,应该是自国人首次接触该学科至今而贯穿始终的,对西方理论的学习,必然要经过中国式思维和固有经验的影响。但是要提出与西方学科理论方法相对应的中国理论经验,却是要经历接受、消化、实践、革新、总结等一系列过程性的摸索与尝试之后才能实现。

关于音乐人类学的中国经验,学界已有不少文章问世,如洛秦《音乐人类学的中国实践与经验反思及其发展设想》[1]《音乐研究的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楷模、学术的世界眼光与中国经验结合的榜样——庆贺〈民族音乐学概论〉增订版出版暨伍国栋教授南京艺术学院从教10周年》[2]、张振涛《落脚陕北与中国经验》[3]、杨曦帆《理论探索与中国经验——跟随伍国栋教授学习民族音乐学》[4]等,这些文章都从不同的角度对音乐人类学的中国经验进行了探讨。其中,洛秦的《论音乐人类学的“中国经验”》[5]从学理意义上对音乐人类学中国经验的全面界定与总结,该文首先从学科意义;研究视角、领域和范畴;研究范式等方面对“中国经验”进行了界定。其次,从个体、群体、团队、基地等角度梳理了“中国经验”的实践成果。再次,就作者在领域规范、地域文化、学理立场、学术范式、研究模式等方面对音乐人类学的“中国经验”进行了结构性思考,由此构成了作者音乐人类学“中国经验”的完整概括。本文将在此基础上从学科译名的中国视角、领域范畴的中国经验、研究模式的中国表述等方面进行补充讨论。

一“、中从国学视科角译”名的的变讨化论看

关于学科意义上的中国经验,首先涉及国人对“音乐人类学”学科属性的认知过程,也即在中国人眼中,音乐人类学到底是一门什么样的学科?从1980年“南京会议”始,对该问题的讨论主要是以学科译名为焦点,并由此展开对其学科属性的思考。从当时的多种方案到当下的趋于稳定,这一路上的讨论过程无不是“中国经验”下的判断与理解。

杜亚雄回顾高厚永发起1980年南京会议的原因时提及:“(高先生)看到民族音乐学这门学科的观念和方法不仅适用于我国从20世纪30年代发展起来的民族民间音乐研究和在60年代提出的‘亚非拉音乐研究’等学术领域,而且能够把我国当时尚处在闭塞状态的这些领域的研究引向一个更加宏观、更具开放性和科学性的境界……”[6]35,这段话实际上从几个方面反映出高厚永对民族音乐学,也即音乐人类学的理解和认识。首先,作为外来学科的音乐人类学,其“观念”和“方法”是需要被关注和强调的重点;其次,音乐人类学是适用于中国民族民间音乐研究的;再次,音乐人类学适用于亚非拉音乐研究,也即现在意义上的世界音乐研究;最后,音乐人类学能够改善、拓宽当时国内音乐研究的学术视野。可以说,就当时的学术环境而言,高厚永对音乐人类学的认识是极为超前的,而后来种种不同观点的表达,皆是站在各不相同的立场与出发点导致。

20世纪80年代中期,先后数位学者对Ethnomusicology的译名问题提出了不同见解。魏廷格、乔建中、金经言、薛艺兵、卢光、杜亚雄、赵宋光、萧梅、杨沐、孟凡玉、洛秦、胡斌等诸多业界学人针对该问题均做有各自立场的选择与观点阐述。当我们回过头来重新审视这一过程时,不难发现,译名问题在不同时期的特点呈现,其中也正体现着“中国视角”的自身变化,具体体现如下。

(一)从中国传统音乐的视角来观察

音乐人类学传入国内之初,直接面对的田野和研究对象自然是中国传统音乐,国人学者自然要从本学科立场考虑这种外来学科对国内传统的研究方法和习惯会带来何种影响。显然,这一正面或负面的考虑至今仍在进行。

(二)从西方语言词性、词义的角度来分析

因为“民族音乐学”与“音乐人类学”的混用装填,有学者提出,可以从两个英文名称的构词法及词义的角度来分析,根据词义的意义侧重来判断其学科归属,并明确提出民族音乐学属于音乐学的分支学科,音乐人类学属于人类学的分支学科。此外,对于学科属性及译名的归纳还应当考虑到该学科所在国家民族文化的整体背景,同时也应当针对中国音乐研究出现的“去音乐化”问题进行反思。

(三)从西方民族音乐学学科发展脉络来观察

有学者主张,既然是外来学科,自然要把该学科的来龙去脉梳理清楚,从学科史及其语音语义的角度来了解该学科的发展与形成,需要从音乐人类学本身历史演变的角度着手去理清其学科性质与内涵,因此首要工作是该学科的西方发源开始进行梳理,把握其学科变迁过程。

(四)从中国作为西方的观察对象的立场来反思

因为该学科在历史上存在从人种学、种族学、民族学的学脉背景,而这一背景又内含有西方对非西方的殖民色彩,是以西方中心论立场在对包括中国在内的非西方国家的“俯视”观察为手段而形成的,因此作为曾经的被观察对象,有中国学者则从学理及民族情感上来考虑该学科的译名问题。

(五)从西方民族学人类学和中国民族学人类学的学脉差异来观察

回到大学科语境,西方民族学人类学传入中国的时间当然比音乐领域要早得多,学科发展的过程也复杂得多,经过长期的磨合与演变,民族学人类学在中国的发展已经结合了中国固有的国情,呈现出了和西方并不相同的理解。例如中国的民族学已经成为中国少数民族研究的专门指代,而中国的人类学则继续沿用西方的学脉传统。因此有学者从这种现实区别来考虑中国的音乐人类学也应结合国内民族学人类学的语境来考虑学科互通、平台一致的问题,以避免话语逻辑的错位。

(六)从世界音乐的视角来观察

有学者认为,音乐人类学的研究对象对世界音乐,中国传统音乐只是作为世界音乐的一部分而存在。站在传统音乐的立场需要考虑外来学科的“本土化”问题,站在音乐人类学的立场则需要考虑学科方法的普适性问题。如何将两者相结合,能够以“本土化”的音乐人类学视角来观察本国音乐以及世界音乐,是当下学者需要积极面对的问题。

(七)从中国音乐研究的当下(应用)需要来观察等

作为外来学科,音乐人类学终究是要为中国的音乐学术服务的,要为中国音乐文化发展和社会音乐文化生活而服务的。音乐人类学的应用型方面在学术研究及社会实践方面均得到强调。中国的音乐学术发展方向如何?如何在世界范围内建立中国音乐理论话语?如何将音乐人类学作为一种沟通国内外音乐学术研究的窗口?如何实现音乐人类学在社会应用方面的功能与作用?这是当下学者正在积极思考的问题。

观察视角与立场不同,结论不同,体现的“中国经验”自然不同。换句话说,视角与立场的不同,影响的当然不只是译名问题,而是直接影响到对中国语境下音乐人类学发展方向与过程的理解与认知问题。这里通过对学科译名的视角解读,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音乐人类学学科理论与方法在不同“中国经验”下的认知差异。

二、研究领域和范畴的“中国经验”

音乐人类学在中国的发展已经深入影响到了各个音乐研究领域,在中国传统音乐(包括少数民族音乐与宗教仪式音乐)、城市音乐、中国音乐史、中国视野的世界音乐观察等方面均表现出了与音乐人类学在理论与方法上的融合与反思,充分体现了“中国经验”的多样性和反思性。此处就一些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学理探索进行阐述。

(一)关于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的宏观思考与个案研究

许多传统音乐相关学术思考借鉴有关文化人类学的思想进行理论探讨或结合当地民族音乐实际进行研究,典型案例如乔建中、杜亚雄、苗晶、王耀华等参与的“音乐文化地理学”和“中国传统音乐色彩区”的研讨。乔建中发表了《中国音乐学文化区系类型研究刍议》[7],这是比较明确的有关区域音乐社会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的建树性探讨,就学科建设的层面而言,该文的旗帜性意义颇为明显。早在20世纪 80 年代,大量学者已经开始这方面的思考,虽然当年以区域为范围的音乐研究的设想似乎并不是非常自觉或有意识地展开,但萌芽状态的探索为今后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例如,关于音乐文化地理研究及汉族民歌色彩区划分问题的讨论就引起了诸多学者的极大关注。

音乐人类学视角下的传统音乐个案研究显然是学界关注的重中之重,在音乐人类学的本土化进程中占有绝对的重要地位,诸多传统音乐个案研究为音乐人类学的“中国经验”的积累带来了积极而深刻的理论思考。以“乐户研究”为例,该个案专题出现了不少相关文论,其中项阳的专著《山西乐户研究》[8]是音乐学界较为优秀的专题研究。该研究一方面在方法论上成为借鉴“历史人类学”的成功案例,另一方面该研究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一个独特的区域音乐社会研究案例。相关成果如项阳《山西“乐户”考述》[9]《乐籍制度的畸变期考述》[10]《乐户与鼓吹乐》[11]《乐户与宗教音乐的关系》[12];刘向阳《我国传统音乐传承者的卑贱身份——乐户》[13];张咏春《中国礼乐户研究的几个问题》[14];戎龚停《乐户流变研究》[15];任方冰《草根文化之新视域——乐户研究》[16],等等。作为音乐历史学家同时又是音乐人类学家双重身份的学者,项阳在系列文论《音乐史学与民族音乐学论域的交叉》[17]《传统音乐的个案调查与宏观把握——关于“历史的民族音乐学”》[18]《接通的意义——传统·田野·历史》[19]中表达了在历史人类学理念指导下田野调查与历史现场相接通的学术理念,思考音乐史学与传统音乐相结合的“历史民族音乐学”方法论实践意义。民族音乐学中的“深描”在“逆向”“历时”的语境下内涵有所加强,如何从“活态”音乐中挖掘与历史资料的联系,如何挖掘和利用在实地考察中可能存在的历史线索,发掘藏匿在纸堆史料中与现实生活中音乐事象之间的某种联系,让封存的历史文献资料与当下活态音乐“描述”达成“一致”,从而互相支撑、互相验证,这成为当下学者们正在思考的共同话题。

(二)中国音乐史研究

在中国音乐史研究中,将音乐实践中存留至今的、活的历史材料作为重要材料来源之一,用逆向考察来描述历时与共时相结合并作用于中国古代音乐史研究,已是一种普遍熟知的做法。但是与从活态音乐文化逆向追溯相关音乐历史,或将两者进行双向联结的做法不同,在中国音乐史研究领域逐渐出现了以音乐人类学思维进行音乐历史田野考察与阐释的新做法。1991年,洛秦《谱式:一种文化的象征》[20]谈及为什么中国古琴谱不标明节奏的问题,正是将古琴谱式作为了文化的一部分来考察。1992年,修海林《郑风郑声的文化比较及其历史评价》,通过现在的郑诗、歌谣及文献记载的相关情况对当时郑风、郑声的文化背景及其行为方式进行解析,再进行对比得出结论,为“分析和区分历史上郑风、郑声的不同文化属性及其概念的差异”做了有益的探讨。[21]之后,音乐人类学作用于中国音乐史研究的个案及理论探索不断出新,如两人于1999年和2000年发表《民族音乐学作用于历史研究的理论思考和实践尝试》[22]与《在历史中展开共时——为中国音乐史研究开拓新路径的感想》[23]等。2014年,洛秦又发表《叙事与阐释的历史,挑战性的重写音乐史的研究范式——论音乐的历史田野工作及其历史音乐民族志书写》[24]一文,该文是作者经历多年音乐史学个案研究及理论探索之后的一次经验总结,涉及对重写音乐史研究范式、音乐历史田野、“叙事”与“阐释”的历史音乐民族志书写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与思考,提出了应将“注重叙事而非描述,强调阐释而非证实”作为重写音乐史研究范式的核心。经过多年的讨论与总结,“历史音乐人类学”意识下的中国音乐史研究越发深入,专题化、规模化的情况开始显现,其中,成果最为凸显的则是“新史学”理念下的宋代音乐史学研究。其中2009、2013与2019年,上海音乐学院先后举办了三届“宋代音乐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其中大量个案研究及理论总结相关成果问世,具体可见历届会议综述。在洛秦看来,历史材料固然重要,但是史学观念更重要,没有特定的史学观念,所发现和整理的文献依然仅是素材,而历史研究的重点永远是书写。有什么样的书写范式,就会有什么样的历史呈现和理解。

(三)少数民族音乐研究

伍国栋曾提出:“无论从哪一个角度说,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都是最能与民族音乐学这一西方新兴音乐学分支学科研究对象相切合的领域……大陆地区少数民族音乐研究者在80年代以来学术视野扩大后,广泛接触文化人类学、民族音乐学之类原理,便立刻表现出如鱼得水般的契合。从此,大陆地区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便自觉地接受民族音乐学理论及方法的影响,在少数民族音乐调查与民族音乐志建设、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类型探索、少数民族音乐历史追踪、少数民族音乐语言系统分类、少数民族音乐基本乐理总结等方面,便表现出诸多具有民族音乐学独立学科的学理特色。”[25]可以说,伍国栋对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与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之间关系的理解,也是目前从事少数民族音乐研究的学者们的共识。例如,杨民康《历史民族音乐学:把音乐史还原到上下文语境中进行研究——兼论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史书写的难题与对策》[26]、赵书峰《民族音乐学研究的后现代思维——基于中国少数民族音乐研究的反本质主义思考》[27]、杨曦帆《一种新的视角:文化认同与少数民族音乐研究——以川西高原“铠甲舞”为例》[28],等等,都是以音乐人类学理论与方法对中国不同少数民族音乐的关注与思考。此外,还有一些专题性、群体性的研究成果也颇引人注目,如洛秦于2012年带领一批由青年学者和博士研究生组成的研究小组,前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地区对当地的基诺族、傣族、哈尼族( 僾尼人) 、布朗族进行了田野考察,并形成了《在“挪用”中饰变与创造——文化生态视野下的2012 基诺族“特懋克”节》[29]《“聆听”三代人的“音乐对话”——云南景洪地区音乐文化生态考察》[30]《绿色沙漠中的歌与舞——谈自然生态与社会生态下的少数民族音乐发展与保护》[31]等系列论文;杨民康则组织有少数民族音乐研讨小组于2017年发表了《隐喻的权威——白族洞经音乐的文化认同研究》[32]《族群边界与音乐认同——冀北丰宁满族 “吵子会”音乐的人类学阐释》[33]等系列论文。

上述少数民族音乐研究都在不同方面体现了音乐人类学对该专题领域在研究方法与视角方面的影响,从“生态”“跨界”“认同”“口述史”“移民”“文化圈”“女性”等角度进行的少数民族音乐研究也常见于期刊文章及硕博论文,在借鉴西方学科理论方法的同时,也从本土少数民族音乐研究的角度对各种理论与视角提供了新的解读方式。

(四)仪式音乐研究

仪式音乐相关研究在中国一直以来都是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如杨荫浏:“在仪式音乐研究领域涉猎广泛,对民间道教、佛教、基督教、祭孔仪式音乐均有较深入的研究,他对仪式音乐研究具有独特的眼光,高度重视仪式音乐中保存的形态较完整的传统音乐,同时,他还在 1960 年明确使用了‘仪式音乐’的名称,无可争议地成为 30 多年以后成为‘显学’的仪式音乐研究的先驱”[34]。自从音乐人类学在中国得到发展,仪式音乐研究毫无疑问是音乐人类学用于中国传统音乐研究的重点领域之一。近年来相关研究颇为丰硕,知网可查仅“篇名”含“仪式音乐”的核心期刊论文在这20年来就近两百篇,如齐琨《灵验的音声——浙江省富阳市龙门镇元宵节灯会仪式音乐研究》[35]、刘红《当下道教仪式音乐研究的状况与问题——答关注者问》[36]、赵书峰《仪式音乐文本的互文性与符号学阐释》[37]、杨民康《云南少数民族基督教仪式音乐的本土化与现代化研究》[38]、刘桂腾《丢弃本源的音乐生态危机——宗教性仪式音乐固有传承关系的消解与保护》[39],等等。此外,仅成书的仪式音乐研究成果还有项阳编《历史与田野:中国礼俗仪式音乐研究》[40]、曹本冶主编《中国民间仪式音乐研究》[41]、齐琨著《仪式空间中的音声表述:对两个丧礼与一场童关醮仪式音声的描述与分析》[42]、格桑曲杰著《中国西藏佛教寺院仪式音乐研究》[43]、曹本冶著,吴艳与秦思译《道教仪式音乐:香港道观之“盂兰盆会”个案研究》[44],等等。

在上述仪式音乐研究相关成果中,以曹本冶所做成果尤为突出。1993年,时在香港中文大学音乐系执教的曹本冶主持了“中国传统仪式音乐研究计划”,曹在其文章《思想—行为:仪式中音声的研究》[45]中提及:“这是一个由中国本土学者执行的长远性、系统性的研究工程,课题对象是中国汉族及少数民族信仰体系中的仪式音乐传统,以务实、按部就班的研究态度(微观性个案研究→宏观性比较研究),全方位的分析研究仪式音乐与其所处生态环境(仪式、信仰体系及其文化环境)的互动关系,从而达到对中国传统仪式音乐的结构规法及其在中国信仰体系中意义和内涵的宏观认知。”2006年,曹本冶将“中国传统仪式音乐研究计划”所有资料捐赠给上海高校音乐人类学E- 研究院,并于2007 年 5月设立了“中国传统仪式音乐研究中心”,2007年该中心成为上海市教委资助下的重点研究基地,更名为“中国仪式音乐研究中心”。目前,中国传统仪式音乐研究在进一步发展和丰富。

(五)城市音乐研究

中国的城市音乐研究日渐兴起,上海、北京、哈尔滨、广州、深圳、大连、福州等城市音乐相关研究成果颇丰,尤其是“音乐上海学”“音乐北京学”“音乐哈尔滨学”等已显露出各自的特点,并形成了中国语境的城市音乐研究理论与方法。洛秦在其《“近我经验”与“近我反思”——音乐人类学的城市音乐田野的方法与意义》[46]一文中提出了一系列的规范,包括:1.音乐城市研究与城市音乐研究;2.城市音乐研究的内容和范畴;3.城市音乐人类学“田野工作”的方法等。之后又发表论文《“音乐上海学”建构的理论、方法及其意义》[47]《再论“音乐上海学”的意义》[48],对其他城市音乐研究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从“区域文化”的角度讲,“地方性知识”的内容和特点是城市音乐研究首先要考虑的。就上海而言,该城市是一个在中国历史上具有特殊意义的城市,它的音乐在传统与现代之间的挣扎、协调、选择和发展等都是中国音乐秉承传统走向现代、走向世界中需要反思的问题,因此,“音乐上海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城市音乐研究“中国经验”的典型案例的意义。在“学术立场”方面,相对于西方人类学的核心视角“他者”,洛秦提出关于“近我经验”和“近我反思”的思考,认为“近我”不以地域或时间的空间距离界定,而以文化认知的感悟程度来判断,而且也不是那种非此即彼式的绝对的。“近我经验”和“近我反思”将是“文化自觉”和“人性完善”的重要途径之一,它也更是音乐人类学的城市研究的核心定位。在“学术范式”方面,洛秦提出以“叙事”和“阐释”为新的研究范式的核心,这不仅涉及“历史音乐民族志”文本是否可以采用“文学性”书写方式,而且关系音乐及其历史的理解与表述的“哲学性”问题的探讨。在“研究模式”方面,洛秦则提出了一个历史音乐人类学及音乐人类学的历史田野的民族志书写的研究模式——音乐人事及其文化研究,其意义是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发现以往各模式在理论建构和实践运用中所具有的差异及存在的问题,通过着重关注研究对象的特殊性的研究,来探讨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从而试图寻找和解决音乐所涉及的“人事与文化”关系中的“有机性”和“必然性”问题,为音乐人类学的中国经验反思与总结做出尝试。

(六)域外音乐研究

“世界音乐就具体文化现象而言, 可以说是音乐人类学的研究对象, 而音乐人类学则可以说是世界音乐的研究方法”[49]44。虽然中国视角的域外音乐研究仍然有待进一步发展,但此前的相关研究已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中国特色的理论思考。例如,罗艺峰的《音乐人类学大视野》[50]、陈铭道的《与上帝摔跤:犹太人及其音乐》[51]以及《黑皮肤的感觉——美国黑人音乐文化》[52]、汤亚汀的欧洲及犹太音乐研究、陈铭道关于《圣经》中的音乐人类学视角的研究,以及洛秦的《街头音乐——美国社会和文化的一个缩影》(及其《修订版》2020年)[53]等,都是中国学者域外研究的“中国经验”的成果。此外,论文如刘柳、马冬妮《走近阿根廷民族文化——以吉纳斯特拉钢琴音乐为例》[54]、杨元《印度桑图尔音乐研究》[55]、罗易扉《声音的文脉:英国与爱尔兰音乐人类学研究现状综论》[56]、庄静《北印度音乐社会中的“等级性”》[57]、王珉《美国印第安人音乐的“印第安融合主义”和“泛印第安主义”》[58]、 陈铭道、皮全红《非洲木琴研究与民族音乐学》[59]、管建华《芬兰的民间音乐研究与音乐民族学》[60],等等,也都呈现出个案与理论、田野与反思等相结合的较为全面的思考。结合中国以往的研究的领域与视角,当下的域外音乐研究主要呈现为如下特点:

1.与20世纪50、60年代具有政治意味的“亚非拉”音乐研究相较,当下中国的域外音乐研究转向真正的“世界音乐”研究,无论是内容范畴还是学科方法,音乐人类学的理念已经得到普遍认同;2.对中国音乐与周边国家音乐的渊源关系进行研究的成果越发丰富多样,除了传统研究中的中日音乐、中朝音乐、印度音乐研究,云南、广西、新疆等地区毗邻国家的音乐也都纳入研究视野,“跨界”等学科概念频繁见于相关研究之中;3.对域外音乐研究的范围扩大到了“城市”;4.世界音乐研究中的“中国视角”“中国主体”“中国表述”等立场问题越发鲜明;5.在要求打破“中西二元”思维局限的背景下,世界音乐中的教育教学相关问题得到国内学者的普遍关注。

三、研究模式的“中国表述”

经过对西方音乐人类学理论与方法的学习消化和本土化实践经验的总结,国内学者在理论研究的体系与模式问题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希望能够从自身田野工作的经验梳理,结合音乐人类学现有理论方法,建立真正有助于中国本土音乐研究的理论模式。

(一)曹本冶:仪式音声理论

2008年,曹本冶著《思想—行为:意识中音声的研究》[61],该书是与本土学者以“仪式音声”为切入点在二十余年间共同进行本土实践之总结。正是通过这部理论著作,体现了曹本冶的“信仰、仪式、音声”理论框架与民族音乐学理论的本土化诉求。

针对该理论框架,周凯模撰文进行了专门讨论[62]:对该理论框架的三种核心模型(“‘近’信仰仪式 ~‘近’世俗仪式”模型、“音声声谱”模型、“仪式音声研究框架”整体模型)以及涉及三对概念(“思想~行为”“研究者~被研究者”“音声过程~音声产品” )进行了深入的分析。此外,针对该理论模式,另有宁颖于2013年撰文总结[63]:曹氏理论是基于中国“信仰体系”的民族音乐学探讨,其方法论核心是:“信仰、仪式、音声”三位一体的仪式音声研究框架。其中,隶属于观念层面的“信仰”,核心是一个民族对其所处生态环境的组成、运作和人在这种环境中所扮演的角色、地位以及人与生态环境互动关系的认知。对于中国“信仰体系”来说,它代表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社会价值观。作为行为层面的“仪式”,是信仰认知的外向展现,在特定的场合、时间,按特定的方式和程式,由特定人员执行,并为特定群体展演的行为活动。而“音声”作为仪式展现中的一个部分,则概括了一切仪式行为中所听到的和听不到的、对局内人具特定意义的音声。与此同时,在这一框架内,采用了“近—远”“内—外”“定—活”三种基本的两极变量思维作为方法学来解析和理解“仪式中的音声”。 本土的仪式音声研究,不再是西方经验中“概念、行为、音声”的泛化研究理论所能清楚诠释的,而始发于中国经验的“信仰、仪式、音声”则最大限度地融入语境、广释音声,解读出中国传统文化的社会价值。

(二)洛秦:音乐人事及其文化研究

“音乐人事及其文化研究”这一理论模式出自洛秦《论音乐文化诗学 :一种音乐人事与文化研究的模式与分析》[64]一文,其学理关系表述为:结构性地阐述,音乐的人事与文化关系,是如何受特定历史场域作用下的音乐社会环境中形成的特定机制影响 、促成和支撑的。该理论意义是在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发现以往各模式在理论建构和实践运用中所具有的差异及存在的问题,通过着重关注研究对象的特殊性的研究,来探讨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从而试图寻找和解决音乐所涉及的“人事与文化”关系中的“有机性”和“必然性”问题。该模式的架构分为四个层面: 1.前提:历史场域和音乐社会是构成 “音乐人事”发生和存在的需求性前提,个体条件和特定机制是支撑 “音乐人事”存在和发展的可能性基础。2.模式的结构体现为:(乐)人及其事(乐)二者是直线平行且互动的,而文化环境中的历史场域、音乐社会和特定机制之间并非互动,而是由宏观—中观—微观垂直线方向影响,并三层环套、相叠的关系。3.研究路径体现为:形态——叙事音乐人事的内容和形式,包括音乐自身及其活动;过程——分析音乐人事的需要与可能,即发现特定文化环境中的历史场域和音乐社会及促进和支撑特定机制对于音乐人事的作用;本质——阐释音乐人事的发生、存在的必然性。4.模式的核心是着重于文化环境(历史/社会)中的 “机制”。洛秦借用“机制”概念来强调特定文化环境中的某种运作方式直接关系到促成和支撑音乐人事的发生和存在。

该理论涵盖三个层面:其一是“宏观层”——历史场域,在此不仅有“历时”的“过程”,而且也表示过去已经发生的“历史本身”的客观存在,它是音乐人事与文化关系的重要时空力量。其二是“中观层”——音乐社会,指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定社会或区域中地理和物质空间,更是该空间中的社会结构及其关系,这个“社会”是具有音乐属性的,是与所研究的对象——音乐人事直接相关联的,是由该音乐人事的生存及其文化认同范畴所构成的。其三是“微观层”——特定机制,特指直接影响和促成及支撑“音乐人事”的机制,“机制”具有功能性、多样性、多元性、特殊性和复杂性,其特征表现为:意识形态、支配力量、活动或事件等因素。洛秦进一步指出,以上三者是相互依存,不可分割的,是由宏观一中观一微观垂直线方向产生作用和影响,而这三者之间并非是互动关系,可以理解为“特定机制”直接影响、促成和支撑“音乐人事”的发生,此“特定机制”又是在“音乐社会”中产生的,并都必然受到“历史场域”的影响。

(三)杨民康:音乐文化本位模式分析法

“音乐文化本位模式分析法”并非是一种个人化的分析方法或理论,而是一种意在阐释已经形成、并在中外学术界运行多时的音乐分析观念及方法论体系。在这个分析法中主要涉及“减幅—模式”“增幅—变体”和“减幅—增幅:模式与变体”三类基本分析模型。

在杨民康《“减幅—增幅” 与“模式—变体”——再论中国语境下的音乐文化本位模式分析法(上、下)》[65]主要涉及现代民族音乐学时期以来,由许多民族音乐学学者运用 “深层结构—表层结构”“主位—客位”(emic-etic)、“历史—社会—个体”以及 “概念→行为→音声”等文化或音乐研究观念发展而成并沿用至今的一类音乐民族志分析方法——音乐文化本位模式分析法。该分析方法以内文化持有者自身 (“主位”)观念为观察对象和出发点,在分析过程中注重采纳“音乐模式—模式变体”“固定因素与可变因素” 和 “对文化持有者阐释的再阐释”等分析思维和手段。作者从“深层—表层”“概念—行为—音声”“背景—中景—前景”“模式—模式变体”“固定因素—可变因素” 等方面就音乐文化语法中的“阴性—显性”结构模式进行了分析,对以“正—逆”双向互动过程为特征的分析路径进行了说明,并从侧重“观念—行为—认知”“方法—音声—产品”的结构分析模型提出研究中观念层与方法层的实际倾向;最终,从“前景→中景:‘简化还原’的局部结构模型”“前景→背景:‘简化还原’的概略结构模型”“前景→中景→背景:‘简化还原’繁复结构模型”三个主要方面对“减幅—模式:‘前景→中景→背景’结构分析模型”进行了说明;从“模式变体分析的目的、意义和对象”“模式变体及‘转换生成’分析的不同案例”两个方面分析了“增幅—变体: ‘背景→中景→前景’结构分析模型”;从施祥生有关阿炳二胡音乐作品的模式分析就“减幅←→增幅:模式—模式变体的交互性研究”进行了说明。整体来说,作者通过对音乐人类学相关学术原理和学科方法论特征的讨论和对中外音乐人类学学者的分析实例,探讨了中国音乐语境下音乐文化本位模式分析法的具体运用和操作规范等实践性特点。

(四)薛艺兵:“两阈结构”模式

薛艺兵“两阈结构”模式理论出自作者对祭祀仪式音乐的研究中。在其著作《神圣的娱乐——中国民间祭祀仪式及其音乐的人类学研究》[66]中,对“两阈结构”模式和音乐在结构中如何发挥“效应”,有如下阐释:“在中国民间祭祀仪式的场域结构中,存在着一个二元对立的主体结构模式,这就是由‘凡俗阈’和‘超凡阈’构成的‘两阈结构’模式。所谓‘凡俗阈’,是指平凡俗人的人间阈境(人间世界),亦即仪式场合中实际存在的现实阈境空间;所谓‘超凡阈’,是指具有超自然力量的神鬼阈境(神鬼世界),亦即祭祀场合中意象性存在的超现实阈境空间。这两个阈境中,凡俗阈是祭祀者仪式行为的活动可见、可感阈境;超凡阈这是祭祀者仪式意向(观念)的虚拟阈境——尽管他是‘虚拟’的,但也会以象征符号在仪式场景布置(如神坛、鬼寨)、仪式祭奉对象(如神像、圣物)等方面加以表现。……祭祀仪式中的凡俗阈和超凡阈,是两个并列的对立阈境,及死者的仪式行为以及各种仪式手段(包括音乐),均针对超凡阈或其中的特定对象而进行。……音乐在祭祀仪式的‘两阈结构’关系中有着特殊的存在方式和结构意义。这可以借用梅里亚姆的‘音乐三分模式’理论来加以分析。仪式中,音乐表演者的表演行为(唱、奏、舞)在‘凡俗阈’中展开;音乐表演的目的(音乐意向观念)指向‘超凡阈’;音乐产品(音乐声音)则(至少在祭祀者的意象中)横跨‘凡俗阈’和‘超凡阈’而产生祭祀效应。这就是音乐从观念、行为到产品在祭祀仪式‘两阈结构’中的结构关系和祭祀仪式中音乐的存在异议”。

作者并不是将仪式音乐直接归为象征符号,而是通过研究音乐声音符号在意识中的特定“效应”,而将其看作是印象性(指向超凡阈境以调和两阈对立关系)的象征符号。从而揭示了仪式音乐如何作为象征符号发挥“所指”功能的难题。这一理论和方法在《神圣的娱乐——中国民间祭祀仪式及其音乐的人类学研究》一书中对各地不同类型的民间祭祀仪式音乐的个案分析中,都作为一个有用的工具而加以应用,并得出了一系列有关仪式音乐符号与象征方式的论点。[67]249

上述各类领域、理论经验仅为扼要梳理,挂一漏万,只为了体现音乐人类学在中国语境下不同立场与领域的研究现状,以及其中体现出的“中国经验”。随着音乐人类学的中国实践越发深入,个案研究数量质量的不断提高,如何站在“中国视角”对“中国问题”进行“中国话语”的表述已经成为所有学人共同的学术理想与目标。正是通过国内不同专题领域的学者们在学科理论与方法方面的共同探索,为音乐人类学的发展贡献了中国经验,也越发体现音乐人类学的学科特点以及作用于不同专题领域研究的价值与意义。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从“中国经验”的视角对学科译名、领域范畴、研究模式等学界长期关注的问题进行了一定的归纳,认为虽然近四十年来音乐人类学在国内发展所遇争鸣不断,但这正是学科发展与前进的有力体现,中国经验的音乐人类学学科理论与方法探索不仅是外来理论本土化的必经之路,也是以中国话语面向世界的必然要求,而这正是在无数学人的共同商榷与讨论中实现的。

猜你喜欢

音乐学人类学仪式
VR人类学影像:“在场”的实现与叙事的新变
与时偕行:当代藏族音乐研究的民族音乐学实践与运用
“逸入”与“生成”——音乐人类学表演研究的“交互”路径
音乐学人
仪式感
仪式感重要吗?
Ethnomusicology一词中文译名的博弈
Talking strategies
浅谈当前音乐学理论教学的新方向
人类学视野中的云南旅游史①——兼论茶马古道的独特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