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两个中译本的比较与赏析
2021-11-30庄新月
摘 要: 《杀手》是海明威著名的短篇小说之一,笔者从介绍海明威的写作风格及《杀手》的内容入手,基于翻译批评原理,从忠实原文内容和切合原文风格两方面,比较赏析《杀手》两个中译本各自的优势和不足之处。
关键词:《杀手》 译本比较 忠实原文内容 切合原文风格
一、原作者的写作风格及原作的介绍分析
(一)海明威写作风格 美国著名的小说家欧内斯特·海明威是现代文学巨匠,其独特的创作方法及艺术风格对世界文坛影响深远。海明威的文笔以简练、生动著称,其语言虽然简洁朴实,却蕴含着深刻的意义和感情。
海明威开创了著名的文学理论冰山原则,所谓冰山原则,就是用简洁的文字塑造出鲜明的形象,把作者自身的感受和思想情绪最大限度地埋藏于形象之中,使之情感充沛却含而不露,思想深沉却隐而不晦,从而将文学的可感性与可思性巧妙地结合起来,让读者通过对鲜明形象的感受去发掘作品的思想意义。海明威总是试图根据冰山原则去写作,他认为,如果一位散文家对于他想写的东西心里很有数,那么他可能省略他所知道的东西。读者呢,只要作家写得真实,会强烈地感觉到他所省略的地方, 好像作者已经写出来似的。海明威曾说过:“冰山运动之雄伟壮观,是因为它只有八分之一在水面上。”这里的八分之一是指作者给出的信息,而剩下的八分之七应留给读者去感受体会。
(二)原作的介绍分析 《杀手》语言简洁凝练,内涵深刻丰富,是短篇小说的经典,也是海明威小说对话艺术的代表作之一。小说的情节如下:两个杀手受人雇佣来到一个小餐馆,想要谋杀一个拳击手安德森,而谋杀计划却因目标没来而告失败。服务员尼克跑去给安德森通风报信,不料安德森不想对即将到来的杀身之祸采取任何应对之策,只想坐以待毙。倍感震惊的尼克对此无法理解,决定离开这个小镇。《杀手》通过简洁平实的叙述和言简意赅的会话传递了故事的主题和作者的写作意图,是海明威冰山原则的一个好例子。毫无疑问,冰山原则给读者留下巨大的想象空间,让读者能更好地理解海明威的著作。
二、 两个译本的比较与赏析
翻译批评是翻译理论的核心问题,是翻译实践的规范。翻译批评是指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遵循一定的翻译原则,并运用一定的方法,对某一译作所做的评价。它既可以是鉴赏,也可以是指出错误式的批评。本文采取对比性批评,对曹庸先生的译文《杀人者》和耿心女士的译文《杀手》进行比较与赏析。在考虑写作风格的前提下,主要从语言层面的角度来看译文。著名的语言学家和翻译家奈达说过:“翻译是在接受语中寻找和原语信息尽可能接近、自然的对等话语,首先是意义上的对等, 其次才是风格上的对等。” 本文从忠实原文内容即意义上的对等和切合原文风格即风格上的对等来比较分析两个译本的各自精彩之处及个别不妥之处。
(一)忠实原文内容的译文 英国翻译理论家泰特勒提出了著名的翻译三原则,其中第一条就是“译文应该完全传达原作的思想”。原文与译文之间联系的纽带要靠对翻译忠实的追求来维持,如果不能忠实于原文,译者做出的翻译无论怎样精彩,也不能被称为译文,翻译的意义自然也就不复存在。因此,译文必须忠实原文的内容,不能脱离原文,自由发挥。
例1 Max said, “… Ever go to the movie?”
“Once in a while.”
“You ought to go the movies more. The movies are fine for a bright boy like you.”
曹译:麦克斯说:“……去看过电影吗?”
“偶尔去一趟。”
“你应该多去看看电影。对像你这样一个聪明小伙子来说,看电影真快活。”耿译:麦克斯说:“……去看过电影吗?”
“偶尔去看一次。”
“你应该多去看看电影。对于像你这样聪明的小伙子来说,看电影是很好的。”
两个译文不同之处在于对最后一句话的理解。在这里应理解为“看电影对聪明的小伙子是有好处的”,而曹译为“快活”不符合原文的含义。对于两个暴徒的奇怪行为,乔治想弄清楚将会发生什么事。这句话是麦克斯告诉乔治他们要杀人时,突然转换话题劝乔治多看电影,暗示“电影里有许多类似的情节,你看多了就知道我们要做什么了”。因此,耿译比较符合原文的内容。
例2“You talk too damned much” ,Al said. “…”“I suppose you were in a convent?”“ You never know.”
曹译:“你他妈的话太多啦”,艾尔说。“……”“我还以为你真是在修道院呢。”“你懂个屁。”
耿译: “你说的他妈的太多了”, 艾尔说。“……”“我看你在女修道院里待过吧?”“不好说啊。”
对于最后一句话“You never know”的翻译,曹译与耿译差别较大。曹译为“你懂个屁”,从中可看出暴徒艾爾埋怨麦克斯泄露太多信息,体现出艾尔是个谨慎小心的杀手。而耿译“不好说啊”,没有把艾尔的语气感受描绘出来。
例3“This is a hot town”, said the other.“What do they call it?”“Summit.”
曹译:“这是个买卖私货的城市”,另一个人说。“人们管它叫什么来着?”“山高皇帝远——管勿着。”
耿译:“这是个充满活力的小镇”,另一个人说。“人们叫它什么?”“萨米特。”
曹译与耿译在此处有明显的不同。曹译把“hot”译为“买卖私货”,把地名“Summit”译为歇后语,与原文相差甚远,没能忠实原文的内容。而耿译把“hot”译为“充满活力”,把地名直接音译过来,符合原文的含义。
例4 “ Come on, Al.” Max said.“What about the two bright boys and the nigger?”“Theyre all right.”“You think so?”“Sure. Were through with it.”“ I dont like it”, said Al. “ Its sloppy. You talk too much.”“ Oh, what the hell”, said Max. “ We got to keep amused, havent we?”
曹译:“出来,艾尔。”麦克斯说。“这两个聪明小伙子和这个黑鬼怎么样啦?”“他们没问题。”“是吗?”“当然,咱们这就好啦。”“我不喜欢这玩意儿”,艾尔说。“不干脆。你话太多了。”“啊,有啥道理,”麦克斯说。“我们总得乐一乐嘛,可不是吗?”
耿译:“出来吧,艾尔。”麦克斯说。“这两个聪明的小伙子和这个黑鬼怎么办?”“他们不要紧。”“你这样认为?”“当然,咱们完事了。”“我不喜欢这样”,艾尔说,“马马虎虎的。你话太多了。”“哎,这没什么”,麦克斯说,“我们逗他们乐的,不是吗?”
此段话的两个译文不同之处较多。首先,曹译把“What about…” 译为 “怎么样”不符合上下文的情景。此时的情景是时间过了很久,杀手认为安德烈森不会来了,他们打算离去。但艾尔不知如何处置这些伙计,所以问麦克斯应该拿他们“怎么办”。其次,“I dont like it.”中的“it”并不是指“玩意儿”,而是指艾尔不喜欢“这样”,即麦克斯话太多、太草率。再者,“what the hell” 在原文中应该是指“没关系”而不是“有啥道理”,这三处耿译比较确切。至于对“sloppy”的译法,查字典并根据此处语境可知其意思是“草率”,曹译“不干脆”和耿译“马马虎虎”都不可取。
例5 Inside the kitchen he saw Al, his derby hat tipped back, sitting on a stool beside the wicket with the muzzle of a sawed-off shotgun resting on the ledge.
曹译:他在厨房里看到把常礼帽戴在后脑勺的艾尔坐在便门旁边的一只凳子上,一支锯断了的散弹枪枪口搁在架子上。
耿译:他看到把常礼帽朝后戴着的艾尔正坐在小窗旁边的一个小凳上,并把一支锯短了的猎枪的枪口搁在壁架上。
此句两个译文主要有两处分歧。其一,曹译把“sawed-off”理解为“锯断”,而耿译则理解为“锯短”。虽只有一字之差,但含义相去甚远。根据《英华大词典》, “a sawed-off gun” 在美国俚语中可指“(匪徒等为了便于隐藏携带)锯短的枪”。显然,耿译符合原文意境。其二,曹译把“shotgun”译为“散弹枪”太专业,而耿译为“猎枪”则符合语境。
例6 “Youre a pretty bright boy, arent you?”“Sure”, said George.“Well, youre not,” said the other little man. “Is he, Al?”“Hes dumb.” said Al.
曹译:“你是个相当聪明的小伙子,可不是吗?”“当然”,乔治说。“唔, 你不是”,另一个小个子说, “他是吗,艾尔?”“他是个哑子。”艾尔说。
耿译:“你是个相当聪明的小伙子,不是吗?”“当然是”,乔治说。“喔,你不是”,另一个小个子说, “他是吗,艾尔?”“他是个笨蛋。”艾爾说。
此段译文的不同见解在于对“dumb”的理解。曹译“哑子”与耿译“笨蛋”都是这个单词的释义。根据原文情节,两个杀手一直把尼克叫作聪明的小伙子,不是出自赞赏而是一种讥讽,一种反语。因此,耿译更符合此处情景,更忠实于原文的内容。
(二)切合原文风格的译文 我国翻译学界前辈是提倡尽量使译文保持原文风格的。著名翻译理论家和翻译家刘重德先生提出了 “ 信、达、切 ” 的具体标准。 “ 切 ” 就是切合原文的风格,他认为翻译必须掌握作者在原文中所刻画的人物形象和写作风格,只有这样,翻译时选词造句才有依据。词句的选择和安排,都以能否比较圆满地再现人物形象和原作风格为标准。就是说,同是一句话,应因人物身份和作者风格的不同而采用不同的译法。
例7 “What are you looking it?” Max looked at George.“Nothing.”“The hell you were. You were looking at me.”
曹译:“你在看什么?”麦克斯望着乔治说。“不看什么。”“浑蛋,你是在看我。”
耿译:“你在看什么?”麦克斯望着乔治说。“没什么。”“你就在看。你在看我。”
从译文上看, 曹译和耿译差不多,但是曹译“the hell”为“浑蛋”,十分传神地表明了暴徒的身份特征——血腥和暴力的制造者。他们有自己的语言特点,说话蛮横,不会给人好脸色看,不会和服务员乔治温和地说话。而耿译没有把“the hell”译出来,只是文绉绉地译为“你就在看”, 不符合人物的身份,没有确切地把握好原文的风格。在此处,曹译要比耿译更胜一筹。
例8 “Whats the idea?” George asked.“None of your damned business” ,Al said.
曹译:“什么意思?” 乔治问道。“别管闲事”,艾尔说。
耿译:“你这是干什么?”乔治问。“该死的别管闲事”,艾尔说。
比较两个译文可发现,曹译和耿译只有一处细微差别,在于有没将“damned”译出来。曹译选择了不译,没有把暴徒嗜血的本性体现出来,不符合原文的意境。而耿译把它翻译为“该死的”, 淋漓尽致地再现了暴徒的嚣张气焰,勾勒出暴徒的粗俗形象。
例9 George did not say anything.“Ill tell you,” Max said. “Were going to kill a Swede. Do you know a big Swede named Ole Anderson?”
曹译:乔治一言不发。“我来告诉你”,麦克斯说。“我们准备杀一个瑞典佬。你可认识一个大个子瑞典佬, 叫做奥利·安德烈森的?”
耿译:乔治一言不发。“我来告诉你”,麦克斯说。“我们准备杀一个瑞典人。你认识一个叫奥利·安德森的大个儿瑞典人吗?”
此处两个译文的区别主要在于对奥利·安德烈森的叫法。曹译把“Swede”译为“瑞典佬”,生动地体现出杀手对受害者的轻视不屑和冷酷无情。他们早已习惯草菅人命,无恶不作。而耿译的方式缺乏韵味,没有细致地再现原文的风采。
例10 “I cant stand to think about him waiting in the room and knowing hes going to get it. Its too damned awful.”
曹译:他这样等在屋子里,同时知道自己眼看就要碰上什么事情,我可真不忍心想象这事。这太他妈的可怕了。
耿译:他明知道自己会送命,还那样在屋里干等,一想到这个我就受不了。这太他妈的可怕了。曹译没具体指明是什么事让人觉得可怕,表现不出事态的严重性和可怕性。耿译把原文隐含的内容表达出来,从而体现出善良的尼克在看到拳击手对死亡无动于衷时又急又气的心情。
通过对两个译本的比较分析,我们可得出以下结论:在文学翻译中,译文不仅要忠实传达原文内容,而且要切合原文风格。译者要对原文及原文作者的写作风格进行深入研究,把握原文人物的身份、语言特征和心理特点,才能真实地再现原文的风采。
参考文献:
[1] Nida,E.A.and C.R.Taber,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Translation[M].Leiden: E.J.Brill, 1969.
[2] 陈赛花.再现原作的风姿——文学翻译视角下《杀手》四种中译本的对比赏析[J].长沙大学学报,2012(5).
[3]吴然. 海明威评传[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7.
[4] 张笑云. 从人物对话解读海明威的短篇小说《杀人者》[J].遵义师范学院学报, 2007(10).
[5] 朱振武主编.杀手——海明威短篇小說(评注本)[M].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2010.(文中引文皆出自此处)
作 者: 庄新月,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外语系英语讲师。
编 辑: 康慧 E-mail: kanghuixx@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