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与认同
——《客厅里的绅士》中的东方书写
2021-11-30骆谋贝
骆谋贝
引 言
英国作家毛姆曾于1922年来到东南亚中南半岛游历,并将他一路的观感结集成一部游记《客厅里的绅士》。该作有清晰可循的旅行路线,由毛姆旅程中一系列零碎印象连缀而成,可谓毛姆三部游记中真正可称为游记的作品。①对于这部游记,有评论家给予高度评价,帕特里奇(Partridge, 2003: 183)认为,“这绝不是一部毛姆小说或毛姆戏剧,但他的这部最新作品比他之前的任何作品都要耐读或给人以完完全全的愉悦感”。
英国旅行文学可谓源远流长,大多数西方学者将其起点定于15世纪,也就是文艺复兴和地理大发现的时代,这一时代见证了现代性的勃发。“随着欧洲各国变得越来越稳定和富裕,人们也开始到更遥远的海外去游历。与此同时,方兴未艾的印刷术以前所未有的数量促进了书写和观念的交流。有关旅行的写作是一种无须经历冒险、辛苦,无须耗费旅资,却能走南闯北、扩大见闻的途径”(Brown, 2000: 2)。旅行从根本上说是现代性的产物,由现代性空间想象与主体意识共同建构而成。旅行文学曾与帝国命运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如果经济和军事实力是帝国崛起的“硬核”,那么政治、宗教、文化和意识形态就是不可或缺的“软核”,旅行和旅行文学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帝国鼓励冒险和旅行,也鼓励旅行者以“帝国的眼睛”将自己的异域见闻形诸文字,使之成为塑造和扩展帝国的空间想象的符号载体,实现“将世界放在纸上”(Hulme & Youngs, 2002: 17)。大英帝国时代的旅行文学再现了现实世界中的空间实践与文本世界中的空间表征之间互补互动的关系,某些后殖民批评家将英国旅行文学作家的身份认同完全编织进文化与帝国主义合谋的意识形态网中,认为他们的文本建构起了自我与他者、中心与边缘、宗主国与殖民地等一系列二元对立关系②。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尽管旅行家/作家身处上述结构性矛盾形成的张力中,但不能就此认为他们完全被帝国主义意识形态所操纵,我们更应该看到复杂多样的主体意识和含混杂糅的身份认同。毛姆游历东南亚之时,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硝烟才刚刚散去,英国遭到重创,大英帝国从此走上了由盛转衰的不归路。现实的变化促使康拉德、劳伦斯、福斯特等作家重新思考帝国的命运,他们的作品动摇了宗主国的政治和文化优势,对英国及其殖民地的文化关系进行了重新定位。毛姆更将其批判锋芒直指整个西方文明,以一种更复杂的态度看待异质文明,将其提升到能够拯救西方世界甚至全体人类文明的高度加以表现。我们对毛姆作为英国作家的民族身份认同需要置于这样的语境下加以考量。
对来自殖民宗主国的西方作家反映异域文化的作品,学术界的惯常做法是将其放入殖民关系的框架下加以研究,这样的学术理路固然重要,但如果拘囿于此,将很难有所突破。这一研究角度肯定了作家的主体意识和民族身份认同是一体之两面,但却忽视了作家在个人现实层面上的自我建构。实际上,毛姆这次的东南亚之行并没有将大英帝国在该地区的统治状况纳入他的主要观察视野,他在游记中假借一位《大英帝国衰亡史》的史家之口对这一点做了清晰的陈述:“我们该如何解释这位作家在别处显示他并非缺乏眼光,但他去了帝国这么多地方,竟未留意(因为从无只言片语显露他有类似怀疑)不列颠人对先祖征伐而来的疆域掌控得如此无力”(毛姆, 2010: 12)。一位评论家则指出毛姆在该游记中虽然真实记录了大英帝国摇摇欲坠的景况,但只是“毫无所动地记录”(Colton, 2003: 184)。同样假借那位史家之口,毛姆(2010: 12)道出了自己旅行的真实心态:“安于记点旅行小事,写点个人感受,编些跟他见过的人有关的小故事”。从这个角度说,毛姆更符合当代美国历史学家詹姆斯·克利福德(Clifford, 1997: 34)所界定的旅行者身份,即“有着安全和特权,以比较自愿的方式移动的人们”,具备了某些后现代观光旅游者(tourist)的特质③。当代旅游理论研究的议题之一是旅行与人格(personhood)观念之间的联系,在此视域下,旅行在建构毛姆自我身份(self-identity)中所起的作用将得到清晰展现,而对毛姆如何在新的个体身份的基础上实现西方文化的反思性认同,才能够进行有理有据地探讨。
婚姻与自由
毛姆在展开他一系列远东之旅之前,已经深陷婚姻危机。他和妻子在性格上存在很大差异,他妻子西里尔生性热爱交际,丝毫不顾及丈夫有时渴望安静和独处的想法,导致他们在日常生活中龃龉不断。西里尔发现自己丈夫的同性恋倾向更加剧了他们之间的吵闹和争论,所有这一切让毛姆身心俱疲,严重影响了他的创作。婚姻对毛姆来说仅仅是实现中产阶级体面生活的手段,然而和西里尔的婚姻却对毛姆的中产阶级作家身份不无构成威胁(黑斯廷斯, 2015: 228-231)。旅行为毛姆提供了“将我和骚扰我的麻烦隔开”的机会,对于这一点,毛姆颇感满意(黑斯廷斯, 2015: 186-187)。由是观之,个体作出旅行的决定可能与他在人生的某个阶段自我身份遭逢挑战有着密切的关系。吉登斯(Giddens, 1991: 112-114)将这种焦虑与机遇并重的人生时刻称为“重大时刻(fateful moment)”。这一概念指称个体人生中的重要转折性时刻,这时人的自我反思性有所提高,因为现实情况使他不得不做出有关自我和自我实现的决定,以便未来较长一段时间内自我身份和生活方式能够得到落实。
从毛姆作家身份的角度看,毛姆的旅行有一个很重要的目的,就是为自己的创作搜集更多的素材。对此,毛姆的权威传记作家摩根(Morgan, 1980: 263)曾谈到:“在完成他的中国游记之后,他迫不及待地要进行更多的旅行。在《一片树叶的颤动》大获成功之后。他想要更多的素材来创作他的短篇小说。他说,他正处在‘人生的一个时期,我遇到的几乎每一个人,发生在我身上的几乎每一件事以及我目睹或被告知的每一个事件都会被塑造成一部短篇小说’”。这次东南亚之行的成果之一就是《客厅里的绅士》的出版。毛姆写这本游记,固然有名誉和经济利益方面的考虑,他在书中直言不讳地说道:“我是职业作家,我希望靠这本书赚一笔钱,或许还能得到一点赞誉”(毛姆, 2010: 10)。但是毛姆的这一句“我时常腻烦自己,以为借助旅行可以丰富个性,让自我略有改观。我旅行一趟,回来的时候不会依然故我”(毛姆, 2010: 11),才道出了他旅行的本质目的。毛姆想通过旅行,实现对“自我”——“我是什么样的人”——这一问题的追寻。吉登斯(Giddens, 1991: 5)认为,因为自我身份不再事先被社会等级制度和传统权威牢牢地固定住,所以现代个体将面临多样自我的可能性。现代性语境下的多重选择意味着维持“我是谁”以及“我将如何生活”的连续感将成为个人的任务。对吉登斯来说,“自我身份并不是个体所拥有的特质或一种特质的组合。它是个人依据其个人传记所形成的,作为反思性理解的自我”(Giddens, 1991: 53)。首先,吉登斯强调了传记的重要性。个人只有通过记录关于自我的进行中的故事,才能维持完整连续的自我身份感。其次,对自传的需求意味着自我反思性是极其重要的,这种通过书写自传表现出来的自我反思性就是力图实现对过去事件的理解,以便更好地面向未来④。毛姆在这次旅行之前的大部分日子里都是在欧洲度过的,这种“关在那些石头城市里”的生活有如身陷囹圄,毫无自由可言(毛姆, 2010: 199)。在东方的游历是毛姆“记忆里最为永恒的东西”,值得他“留意和珍惜自己体会到的每一丝细微感觉”,以至“一刻也浪费不起”(毛姆, 2010: 199)。在这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毛姆收获了平和的心境,更体味到挣脱俗世与舆论羁绊的自由感觉,这也是他借用赫兹里特《论旅行》一文中提到的“客厅里的绅士”这一名衔来命名他的游记的原因所在⑤。《客厅里的绅士》这部游记对毛姆来说就是一部吉登斯意义上的自传,通过叙述自己的旅途见闻,毛姆表达了对自己未来生活方式的偏好,这样的生活必将有如在东方感受到的那样:“远离尘世的骚动、妒忌、苦痛与怨毒”(毛姆, 2010: 61-62),毛姆恨不得自己的一世都在这样的生活中度过。吉登斯认为自传是建构自我身份的有效手段,那么毛姆这部游记的写作也为他漂泊不定的灵魂寻找到稳固的根基。
“放逐”这一主题在毛姆其人其作中均占有极大的分量,对此洛斯作了恰切的总结:
他写了如此多的放逐者确实是因为他本人就是放逐者:一个英国人却出生在国外,该国语言对于他的成人生活来说是基础性的。放逐形成了毛姆生活模式的一个主要部分。它导致毛姆在他的作品中表现出对放逐的兴趣,并且在很大程度上也解释了他自己的漫游生活……他的旅行也是从他不总能忍受的生活方式的逃离。(Loss, 1987: 1-2)
为了维护资产阶级秩序,性科学话语将男女两性婚姻视为符合道德规范的存在,以生育繁衍为目的和形式的家庭认定为合理,维多利亚时代这一刻板保守的性道德使同性恋这一话题很少在社会上公开谈论,同性恋行为更因其违背了男性气质的标准以及与家庭生活的背离而为社会所不齿。这一严苛的性道德延续到20世纪初,毛姆无力像王尔德那样作出公然挑战的姿态,旅行对他来说是一种逃离难以忍受的生活的最佳方式。旅行之前的毛姆似乎陷入奥斯汀在《傲慢与偏见》中所道出的“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的“举世公认的真理”,在40岁之时,毛姆开始向往婚姻,“不过没有我特别想与之结婚的人。吸引我的不过是那种状态”(毛姆, 2012: 181),然而现实中的婚姻生活对毛姆是灾难性的,为此他备受煎熬,甚至起过自杀的念头。毛姆曾投身一战战场,在此期间,他遇到并爱上了此后几乎陪伴他一生的挚爱哈克斯顿。在国内,毛姆不得不压抑他的同性恋倾向,不敢越雷池一步,婚姻道德的束缚让他进一步丧失了自我,于是他不禁发出这样的感慨:“对我而言,英国一直是这样一个国家:在这儿有我不想履行的义务,也有使我烦恼的责任”(毛姆, 2012: 94)。旅行为毛姆创造了与哈克斯顿共游独处的机会,而他选择的旅行目的地——远东对性行为的规范则要宽松得多,比如暹罗人就能轻松接受同性性行为。毛姆曾表示他一生中最难忘的性经历就是和一个东南亚男孩在一条舢板上共度的一晚(黑斯廷斯, 2015: 258)。由此看来,旅行为他提供了逃避社会责任和性向尴尬的有力手段,毛姆在此后1938年出版的有关写作生活回忆的《总结》中数次强调只有通过旅行,他才能发现自由,找到完全的自己,或者获得更新自我的机会(毛姆, 2012: 95, 184, 191)。从婚姻责任中摆脱出来的自由是毛姆在人生的“重大时刻”急欲寻求的自由,也是他实现自我认同的基本前提。
差异的觉知与旅行者身份的重建
旅行确实为毛姆提供了摆脱婚姻与性向矛盾的契机,但并不仅限于此,否则就会显得过于狭隘。有论者指出,旅行者身份的建构和转化离不开对差异的觉知和对他者的吸收,旅行写作这一体裁很好地体现了这一过程。作家将他的旅行体验写入作品,第一人称叙事充分证明了自我在异域环境中的重要性。然而旅行者即便处在地球最偏僻的角落,也不是孑然一身的,他们的旅行叙述也就不是个人独白。相反,旅行者和周围的风景、人物总是处在互动的关系之中(Quintana, 2014: 79)。异域环境带给旅行者的往往是一种他们在国内不曾有过的体验,为此他们倍感困惑。萨维奇(Savage, 1984: 51)指出,无论在陆地还是海洋,西方旅行者在东南亚面对的普遍难题之一是日常的困难,其中不仅有难耐的酷暑,还有狂风暴雨。毛姆在柬埔寨的时候遇到一场让他惊骇不已的大暴雨,“雨并非像我们所在的温带那样落下,而是带着盛怒,一片一片倾泻,仿佛上天正在排空自己满溢的湖水”(毛姆, 2012: 177)。从熟悉的环境中出走,进入陌生的世界,往往会使旅行者感到虚弱,国外的风景给旅行者留下的印象中还不时夹杂着烦恼、愠怒和失望之感。毛姆(2012:137)曾直言:“淡而无味的东方食物令我恶心。曼谷热得受不了。寺院的艳丽令我难受与头疼,它们奇异的装饰让我不安。一切看上去都太亮,街上的人群令我疲倦,不停的喧嚣让我的神经受不了”。毛姆选择的旅行目的地和他自身的意识形态和文化背景有很大的差异,由于不熟悉国外的风俗习惯或语言,旅行者会变成一个可怜的漫游者,被当地人贴上各种侮辱性标签或遭到嫌恶(Quintana, 2014: 82-83)。毛姆曾徒步来到一座小村庄,“小孩在干燥多尘的地上玩耍,我一走近就四散而去……两个从未见过白人的小男孩来看看我,可他们一见就觉得厌恶,吓得尖叫”(毛姆, 2010: 70)。虽然毛姆对他此刻的心理活动语焉不详,但“旅行经历会使旅行者感到困惑,这一点多已表述为自明的公理。尽管旅行者渴望适应周围的环境,但被特定的圈子排挤出来的感觉可能会带来情感和心理上的困扰”(Quintana, 2014: 82)。毛姆在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间游移,一边是他自出生起的文化归属地,即西方世界;一边是他以局外人身份处身其中的远东地区。毛姆所到之处,当地人只是“漠然地扫视着我”(毛姆, 2010: 70)。由于语言和文化的隔阂,毛姆只能远远地观望这些人的生活,作出自己的思考。另一位旅行作家泰鲁(Theroux, 2011: 123)曾对这种置身于陌生人中间的感觉做过精辟的论述:“他异性可以像一种疾病;成为陌生人就好比经历一种形式的疯癫——当熟悉的一切被剥夺了之后,那些同样的有关非真实和非理性的暗示。做一名陌生人很艰难。一位旅行者可能没有权力,没有影响力,没有已知的身份……大体上说,旅行者是籍籍无名的,无知的,容易上当受骗,还任由当地人的摆布”。我们无法确知毛姆是否在旅途中经受如此之深的心理困扰,但他在异域文化环境中的不适感已在字里行间流露出来。
游走于陌生人之间,旅行者的身份认同往往会被拉入自我分析的过程之中(Quintana, 2014: 83),这也是一个自我怀疑和自我发现的过程,伴随着对当地文化的自觉认同,而这一切均由障碍重重的旅行初体验所引发。毛姆在旅行的过程中渐渐认识到“放下自己西方人的骄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毛姆, 2010: 8),可见正是旅行才提供了认识这个世界更大图景以及个体在其中位置的手段(MacCannell, 1989: 15)。作为个体的毛姆以及他所代表的西方社会只是这个世界的一小部分,其外还有更广阔的空间。毛姆自谦是个“差劲的旅行者”,因为所谓“好的旅行者善于感到惊奇。他总是对自己发现的国内所知与国外所见的差异感兴趣。他要是热衷荒谬物事,就会不断发现笑料”(毛姆, 2010: 10)。实际上,正是毛姆这样一位“差劲的旅行者”,才从旅行中受益良多。对此,他有着清醒的认识:“我知道有些作家作冒险之旅,但随身带着他们伦敦的房子,他们的一众朋友,他们的英国趣味与名望;待到返家,他们惊觉自己与出发之时完全相同。如此这般,一位作家是不能得益于旅行的。作家启程旅行,必须留下的一人就是他自己”(毛姆, 2010: 2)。
虽然我们在这部游记中看不到毛姆与当地人的深入交流,但他细致观察当地文化,并感同身受的努力还是显而易见的。毛姆在这次旅行之前,已在小说界和戏剧界大获成功,并获得了丰厚的收入,过上了殷实的中产阶级生活。毛姆在旅行中抛弃了他的“英国趣味与名望”,甘愿忍受旅途的艰劳,不顾住宿条件的恶劣。他曾在通往景栋的最后一段旅程中,冒着凛冽的寒风,徒步翻山越岭。他可以躺在舢板的竹席上过夜,还可以在“一个肮脏的小房间”里休息,却“不在乎”(毛姆, 2010: 189)。他不因自己的西方人身份而在贫穷落后的东南亚奢求优厚的待遇,而是主动接受当地简陋的生活条件,这也是他走出“西方人的骄傲”的重要一步。毛姆曾细致观察村民的日常生活场景,并为他们刻苦耐劳的淳朴民风所感染。他还在宁谧的东方之夜,享受岁月静好。毛姆不是佛教徒,却在寺庙间流连不已。他在游记中不厌其烦地描述寺庙的建筑之美以及处身圣所的心理观感,并引出对佛教教义相对于其他宗教(主要为基督教)的优越之处客观冷静的分析。毛姆之所以能“很快习以为常,不再觉得新环境有何稀罕”(毛姆, 2010: 10),是因为他能够迅速地将“不熟悉的转化成日常司空见惯的”(Quintana, 2014: 80),这样才得以更快地融入当地生活之中。陌生的地方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以其形象重塑旅行者,它们唤起的自我反映了同样多的有关该地的情况和旅行者自身的状况(Iyer, 1988: 26)。换言之,异域环境有助于转变和重建旅行者的身份认同。毛姆在旅程中看到诸多有如世外桃源般乡野生活的场景之后,不禁憧憬像这里的乡民那样过着与世无争的生活:“我与外界的唯一联系,就是偶尔来往于东枝与景栋间的骡队,我唯一的交往,则是河对岸破败村落的村民,我就这样过上很多年……连同我的思考,我的书,我的狗,我的枪,还有我周围那些广袤、神秘与茂盛的丛林”(毛姆, 2010: 61-62)。这就是与过去自我的间离以及对新的生活方式的规划,建构起的是一种新的地域感。
总之,因为旅行本身所具备的转换性品质,超离已知的界域将促成一种形式的重生。它意味着旅行者认同他者以及在某种程度上否定先前身份的意愿。尽管旅行者作为外国人游走于当地人之间,可能会经历初始的困扰和疏离感,但自我的越界不总是产生负面的影响。恰恰相反,在不同的文化框架间行走给予旅行者个人成长的机会,旅行者借此可以过上比旅行之前更令他满意的生活。毛姆通过他的旅行叙事,实现了内在精神品格与行程的同步发展。在探索这个陌生世界的同时,毛姆也在思考自己的身份认同,因此他游历过的每一个新的地方都为丰富一个新的自我提供可能性。与他者的相遇让毛姆获得更新自我的机会,使他在旅行前后能够发生较大的变化,“我旅行一趟,回来的时候不会依然故我”。
自然与文明——对西方文明的反思性认同
旅行让毛姆看到了西方社会之外更广阔的世界,认识到文化多样性的存在,这为他的文化批判准备了思想前提。正如福塞尔(Fussell, 1987: 14)指出的那样,在国外人们会以一种反常的方式感闻周围的一切。旅行者了解到的不光是外国的风土人情、奇风异俗、令人费解的信仰和政府形式,如果可能的话,他们还学会了谦卑。面对周遭陌生的一切,他们认识到自己的狭隘和无知。旅行写作作为一种文学体裁,可充当文化疏离的有效媒介,亦可用作对国内文化的再评价和潜在批评的相对性载体(Huggan, 2000: 39)。毛姆的民族文化身份认同就是在文化批评的框架下的一种反思性认同,他从自然与文明的关系着手展开他超脱个人层面的思考,从而在另一种意义上履行他作为英国人的“义务和责任”。
毛姆在游记中生动描写了他在吴哥窟见到的“丛林中的废墟”。西方本没有“丛林”一说,也就是说,这一源于印地语的单词无法适用于欧洲或北美的任何地方。对在亚洲的西方来访者来说,丛林是他者栖息地,是这一陌生地域的最陌生之处的象征(Kerr, 2008: 131)。西方虚构和非虚构作品中对丛林的表征形成了一种话语和传统,表现为多重内涵。丛林意象曾以其吞没一切的特征长期占据西方人的空间想象,反映其在自然伟力面前的恐惧和焦虑。在对热带东方的书写中,无法想象的广大、神秘的丛林就是辽阔到令西方人不安的东方的转喻,闯入者稍有不慎就会迷失其中。丛林对于野蛮人、亡命之徒或者度假者可能是一个避难所,但也可以吞没跨越其边界的任何人。丛林蕴含着强大的自然力量,“你在丛林待的时间越长,特别当你独自一人的时候,你就越加感到它会幻化成一种敌对、危险的力量”(Woolf, 1987: 212)。毛姆延续了西方对东方丛林的表征传统,只是更加突出丛林令人敬畏的一面。毛姆身处无边的丛林之中,面对“凶猛的自然威力”,感到“惊恐万分”,不禁发出“自然最为强大”的感慨(毛姆, 2010: 177)。如果丛林是霍布斯意义上的自然状态,凶恶、敌对,不断与人类征服、培育、教化、叙述自然的努力作斗争,那么没有比丛林中的废墟这一意象更强有力地表现这一斗争了(Kerr, 2008: 134)。毛姆视野中的废墟被不断蔓延的自然植被覆盖,从而作为一种隐喻引发对西方文明命运的反思,丛林中的废墟在毛姆笔下便多了一层文化批判的维度。
吴哥窟在毛姆整个行程中的地位如此重要,以至于他在离开时感到痛苦万分。正是这个地方,才触发了毛姆形而上的思考。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基本关系之一,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两者之间的关系不断扩展和深化,从而变得日趋复杂。在人类诞生400多万年的99%以上的时间里,人类与自然处于同一关系之中,人类对自然的利用没有超出获取生存资料、趋利避害的必要性水平。然而,自从人类学会了使用火和制造工具、武器之后,人类与自然的关系开始向征服与被征服的关系演变,两者渐渐由同一走向对抗。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就是人类不断认识自然、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过程,也是人类与自然竞争和博弈的历史。及至毛姆所处的工业文明时期,人与自然已陷入全面紧张关系之中。在人类文明步步紧逼的态势面前,自然长期处于退守的姿态。丛林是能够较为充分体现自然的地方,而西方文学艺术由浪漫主义定下的基调之一就是自然与现代性的差别和对立。随着西方现代性不断向纵深发展,亚洲等非西方地区的丛林与旅行者留在身后的西方工业城市的差别显得愈益不可调和。城市生活对毛姆来说“本身没有意义”,相比之下,丛林以及丛林中的废墟对毛姆思想的发展显得意义重大。毛姆笔下的寺庙在成为废墟之前,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更是文明的象征,毛姆有意凸显它们在自然面前的虚弱无力,他写道:“暂为人事所阻的丛林卷土重来,一片不可阻挡的绿色海洋,凌驾于人类徒劳活动的场景之上”(毛姆, 2010: 178)。废墟往往激起人们对人类文明的发展必然导致灭亡的幽幽思情,譬如古罗马城市广场就给了吉本(Edward Gibbon)写作《罗马帝国衰亡史》一书的灵感(Kerr, 2008: 136)。毛姆表示自己在丛林中看到鸟兽自由自在,它们的天然居所好似动物园,从来都难掩惊奇。他还不无风趣地回忆曾经有一只大鹦鹉盯着自己,他四处找它逃跑的笼子,不曾想到它就在家里,从来不知约束(毛姆, 2010: 70)。毛姆对这段经历的叙述其实是有深意的,字里行间透露出对西方自然观的讽刺。东西方文明的差异往往表达为自然与文明、驯化与野性的分立,这一点自19世纪以来就已成为共识。毛姆笔下丛林中的废墟扭转了自然在文明面前的弱势地位,与其说引发对人类文明必然灭亡的悲观论调,不如说吐露对西方自然观下社会发展走向的隐忧,实则是对西方文明的反思性认同。
毛姆在日记性作品《作家笔记》中多次表示自己对基督教传统的不满。西方的生态和环境问题从根本上归因于犹太——基督教宇宙论中人对自然的掌控(Callicott & Ames, 1989: 4)。笛卡尔将这一传统推至极致,造成西方世界观中主客体、文明与自然的对立。东南亚有“佛教文化的圣园”之称,毛姆在东南亚作观景之旅的同时,自然被那里浓厚的佛教文化所吸引,而毛姆对佛教等东方哲学的兴趣早在1899年就已形成(Calder, 1973: 228-229)。毛姆在游记中简要记述了乔达摩在菩提树下悟道的故事。佛陀一生的重要活动均与树须臾不可分离,除了在菩提树下冥想悟道,他还在婆罗双树下出生,倚在两棵婆罗双树之间死亡。他在悟道之后,继续在印度榕树等当地树种下持续冥想一个星期(Kabilsingh, 1998: 56)。正因为佛陀和树的这层关系,僧侣总是以敬畏的态度对待树木,特别是巨大的古树(Ryan, 1998: 52-56)。毛姆在寺院内或周围总能看到这样的景象:“院内到处生着灌木,还有粗矮虬曲的树木”,“它(寺庙)周围总是有野生无花果树的绿荫”(毛姆, 2010: 131, 132)。僧侣普遍将伐树毁林的行为视为亵渎神明,他们在一定意义上是环境主义者。毛姆在文中谈到乔达摩曾是一位国王的儿子,放弃了荣华富贵,过着极其简朴的生活。佛教将这种对基本需求的满足视为中道,唯其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其他存在物的危害以及对环境的压力(Sponsel & Natadecha-Sponsel, 2003: 356),从而有助于实现将非暴力、同情和爱施于一切事物这一核心教义。佛教认为世间万物之间都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一物之行为必将导致一定之结果,或如毛姆所理解的:“人只是一系列因果的当前与短暂的一环。因果定律认定每一行为必有结果”(毛姆, 2010: 133)。因此,人和自然是一体的,人是自然的一部分,两者不可分离,人对自然应持尊敬甚至敬畏的态度,这种非二元性思维与当代生态学或环境主义观念基本一致。佛教因其“提供与自然世界形成尊重、关爱和同情的关系所需的一切必要元素”(Bodhi, 1987: vii)而被视为一种“宗教生态学”(Batchelor & Brown, 1992: viii)。东南亚佛教文化浓厚,拥有众多的信众,毛姆屡屡在寺庙看到善男信女烧香拜佛的情景,佛教文化所彰显的人与自然的和谐似乎也渗透在这里淳朴的民风之中:
它(罗望子树)就像老农之妻,饱经风霜,然而粗壮矍铄,披了不相称的蓬松棉纱。绿色鸽子栖息在树枝上。男人女人坐在小屋外纺纱或绕丝线,他们的眼光柔和而友好。孩子们在大人周围玩耍,野犬睡在道路中央。他们像是过着适度的勤勉、快乐与安宁的生活……(毛姆, 2010: 30)
这一切引发了毛姆对非异化的人类文明样态的思索,并得出“人类的正常情形……正与人类的环境相符”的结论,这是他从东南亚之行的所见所闻中获得的启发(毛姆, 2010: 181)。作者对旅行的偏爱还源自其对发现事实真相的渴望,即从来不满足于从报纸、杂志、书籍中得来的二手消息,不满于主流媒体对信息的操纵和误导(宁慧霞, 2016: 58)。西方文明虽然创造了极大的物质财富,但是作为“可将自己提升到尘埃之上,而且只能保持片刻”的“少数种族”,富有反思性的西方人自己也会明白“这一状态不同一般,而退回只比兽类稍好的情形,他们如释重负”(毛姆, 2010: 181-182)。艾略特曾将劳伦斯“用墨西哥印第安人的眼睛看世界”的文学尝试视作“恢复与自然和上帝的关系感的斗争”之一部分(Eliot, 1960: 48-49),毛姆则凭借东南亚佛教文化彰显的自然观,叩问西方文明的走向,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才是西方文明乃至人类文明的根本出路。
结 语
在现代性语境下,人的存在意味着与自己、他人、社会的分裂,身份认同则是克服这种存在性分裂的“本能反应”。当旅行者从日常生活的羁绊中游离出来,在凝视异文化的同时,必然在内心对自我、社会与文化进行再认同。毛姆从欧洲来到东南亚,从一种生活方式转向另一种生活方式,身份意识必然会不断加强,旅行为他重建自己的主体意识和民族文化身份认同提供了有利契机。毛姆将东方定为自己的旅行目的地,证明他的东南亚之行不是单纯的观景之旅,而是借他者之镜行文化反思之实。毛姆通过游记这种形式的写作,成功记录下自己各种形式的身份认同的全过程,也向读者传达了旅行在自己人生中扮演的角色,我们从中读到的是一位既寻求个人自由又感时忧怀的西方文人形象,毛姆厚重的文化责任感必将使这部游记在西方现代文学中得到它应有的地位。
注释:
①另两部游记是《西班牙主题变奏》和《在中国屏风上》。
②这方面较具代表性的论著有Pratt M L. 1992. Imperial Eyes: Travel Writing and Transculturation [M]. London: Routledge. 她在该书中论述旅行叙事如何直接或间接“为欧洲扩张道路上不同时段的欧洲读者帮助制造‘世界上的其他地区’”(Pratt, 1992: 5);Spurr D. 1993. The Rhetoric of Empire: Colonial Discourse in Journalism, Travel Writing, and Imperial Administration [M]. Durham: Duke University Press. 作者将旅行写作视为那些“殖民话语”之一,通过这一话语“一种文化能够诠释、表征,最终支配另一种文化”(Spurr, 1993: 4);Behdad A. 1994. Belated Travelers: Orientalism in the Age of Colonial Dissolution [M]. Durham: Duke University Press. 他认为19世纪欧洲旅行写作在西方权力和知识神话中运作(Behdad, 1994: 138)。
③“旅行”和“旅游”这两个概念之间有着错综复杂的关系。大体来说,旅游是指一种通过旅行的休闲游玩,令人产生愉快之感,旅行的内涵则宽泛得多,与人类的演化和发展息息相关。人类早期的文化传播就是通过旅行实现的,近代以来,随着殖民主义的兴起,旅行带上了殖民色彩,并与工业化和城市化不无关系。相比之下,旅游出现要晚得多,旅游业成为一种娱乐和消费风尚要拜全球化之赐。参见:范可. 2013. 在野的全球化:旅行、迁徙、旅游 [J].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 (1): 37-47。
④尽管吉登斯是在现代性晚期,即20世纪60、70年代至今的语境下探讨现代性与自我认同的关系,但是相比于詹姆逊等学者把这一时期看作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后现代时期,吉登斯把它看成现代的高级阶段,是现代时期的延续和深化,因此吉登斯关注的是两者的关联,而不是断裂。实际上很难抹杀两者在诸如反传统等方面的相同之处和联系。参见:李世涛. 2013. 论西方现代性的分期——以体验意义上现代性为视角 [J]. 艺术百家 (6): 130-139.吉登斯在《现代性与自我认同:现代晚期的自我与社会》中提到“在晚期现代性的背景下,个人的无意义感,即那种觉得生活没有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东西的感受,成为根本性的心理问题”,何尝不是毛姆生活的20世纪上半叶西方人普遍的精神困境,因此吉登斯关于现代性与自我认同/身份的理论在有限程度上也能试用于这部写于20世纪初的游记。参见:Giddens A. 1991. Modernity and Self-identity: Self and Society in Late-Modernity [M]. Cambridge: Polity Press。
⑤赫兹里特在《论旅行》一文中有关“客厅里的绅士”的论述原文如下:“妙哉!挣脱俗世与舆论羁绊——把我等那苦苦纠缠、令人烦恼、没完没了的自我身份丢于自然,做个当下之人,清除所有累赘——只凭一碟杂物维系万物,除了晚上的酒债,什么也不亏欠——不再寻求喝彩并遭逢鄙视,仅以客厅里的绅士这一名衔为人所知”(毛姆, 2010: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