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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弗莱·克林克出征记》:流动书写下的共同体想象

2021-11-30郑婕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莱特流动共同体

郑婕

引 言

《汉弗莱·克林克出征记》(TheExpeditionofHumphryClinker,1771,以下简称《出征记》)是18世纪苏格兰小说家托比亚斯·斯摩莱特(Tobias George Smollett)的最后一部作品,是评论界公认他写得最好的小说。小说以威尔士家庭布兰勃尔一家英伦三岛的环游旅程为情节主线,用书信体形式将他们穿梭不同地方、遭遇各色人群等沿途的所见所闻所感用多声部的流动信息串联起来,旅程结束时回归故里、父子相认、姻亲缔结、皆大欢喜。这种看似老套、凿痕明显的结局设计虽颇受诟病,但不少学者还是解读出小说中“某种夙愿得偿”的隐喻(Daiches,1974),并对此进行了不同角度的诠释,或认为小说传递出作者民族和解的政治理想,意欲实现“大不列颠王国的大团结”(刘意青,2019);或强调其重构出新型的苏格兰民族主义,“用苏格兰精神清流来涤尽英格兰重商主义带来的污秽”(Denys,2011);抑或作者在对话和共识基础上集结起精英男性为主导的“会话圈子”,以走出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困境(Schellenberg,1996: 102)。不管何种解读,可以说其内核都是构建某种共同体,以应对现实的群体焦虑和危机,解决当代社会生活问题。

虽然学界在某种程度上已就斯摩莱特这部小说中彰明较著的共同体倾向达成一致,肯定其精神价值,但将斯摩莱特的共同体想象归结为“骤然转变和美好幻想”者不在少数,或片面或简略地对其共同体构想进行阐释(Stephanson,1989)。本文拟从流动书写切入,分析小说中人员、商品以及信息三种流动机制,挖掘其流动书写背后的复杂性和多元性,同时厘清流动书写与共同体的关系,追溯这部小说中理想共同体的实现路径,从情感共同体、利益共同体以及交流共同体三个层面揭示出斯摩莱特期冀构建的多维共同体愿景,为当时英国社会未来的走向提供一张或然路线图。

流动中的共同体:符码聚合和边界重塑

忽视传统伦理道德,甚至以反道德的态度对待道德,这是现代主义思潮的特征之一。在此思潮中,文学与伦理道德的关系,被有意无意地抹杀,这意味着文学道德教诲功能的边缘化(辛珏如、王羽青, 2021: 93)。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最早对共同体进行定义,认为传统社会的共同体是依靠血缘、地缘以及伦理道德等因素维系自然生长起来的。但18世纪工业革命的兴起,全球殖民化进程的启动,个人主义价值观甚嚣尘上,传统固化封闭的社会秩序和结构逐渐被齐格蒙特·鲍曼(2003:7)所说的“流动现代性”取代。剧烈的社会变迁将个体从固定的地理、社会空间中抽离出来,“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马克思,等,1997:30)。流动的“不确定性”使传统的共同体模式无法解决“确定性与自由之间的矛盾冲突”(鲍曼,2003:7)。

吉登斯(2000:18)将这种流动状态界定为“脱域”,并提出“脱域共同体”这一主张。他认为,“脱域”即“社会关系从彼此互动的地域性关联中脱离出来”的状况容易产生失序和错位,这种情况下,共同体建构就成为人们对抗和挑战失序生存状态的重要方式。在流动状态下,要聚合异质的原子个体,形成特定的共同体并非易事,是一个动态过程,也可视为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阈限状态。要形成“脱域共同体”就要基于“象征标志的产生”(吉登斯,2000:18-19)。安东尼·科恩(Cohen,1985:9,39)在《共同体的象征建构》一书中也指出,对“象征性群体文化经验”的认同可以作为共同体形成和维持的基石,这种象征可有形可无形,是“心理存在物和文化构建物”。对这个象征或符码的不同解读并不影响共同体的团结,而要看成员对象征的认同是否有能力涵盖和浓缩各种内部的不和谐声音,并作为划清与其他群体界限的标志。可以说,共同体的形成和维系就是构建“象征符号体系”和调整“文化聚合机制”。因此,“不管共同体的结构性界限是否明晰,共同体成员可以通过共同感知和体验从而为该共同体注入活力,从而象征性地建构该共同体”(Cohen,1985: 19-20,118)。

这些都与本文探讨的“流动”本身的特性不谋而合。英文的“流动”(mobility)衍生自印欧语词根“meue-”,意为“推开”,其作用的对象暗指边界、障碍等固定的约束。流动中人或物从既有的“网状结构中躲避或逃逸出去”(特纳,2006:95)。当边界被逾越,德勒兹式的“解域”(de-territorialization)就发生了,对原来的共同体秩序和关系进行解码和解放,之后他们逾越并再度逾越边界,自身被整合和“再结域”(re-territorialization),重新阐释文化符码,再度集结成“集体性的团体”,即进入一种新共同体关系中(德勒兹,等,2010:312,526)。通过改变边界和聚合文化符码,流动促进了场域变换,催生了共同体的更新换代。

18世纪的英国社会表面平静,实则暗流涌动。一方面,技术革新、经济繁荣、市场活跃让社会呈现欣欣向荣的光景;另一方面,贫富悬殊、法度废弛、矛盾冲突加剧的焦虑和不安四处弥漫。换言之,18世纪的英国社会传统与现代元素相互交织、犬牙交错:既有贵族保守封闭,又有资产阶级的大胆冒进、腐朽堕落与勤勉努力同在,霸权和民主并举,奢侈和贫穷并存。在这样的社会转型期,个人要寻求一处生存空间,找到自己的社会定位,共同体这张基于文化象征和意识形态认同绘制的地图必不可少。斯摩莱特的《出征记》就是作家借由流动书写进行共同体构想的一次尝试。

旅游到朝圣:情感共同体的建构

小说《出征记》中最明显的流动就是布兰勃尔一家环英伦三岛之旅。一行人途经伦敦,借道英格兰北部哈罗盖特,经由苏格兰低地一路北上至爱丁堡,最后从英格兰中部返回威尔士境内。他们经历了从旅游到朝圣状态的转变,流动的象征意义发生了转变。流动不仅增强了成员间的精神默契和情感纽带,更让这群人融合成具有包容性的共同体,从而走出旧共同体崩解的困境,并对抗同时代人员流动增加造成的失序和混乱。

科学探索、殖民、贸易等活动让18世纪人员流动前所未有的频繁。尤其随着18世纪英国工业革命的兴起,国家日益强盛,人们收入增加,生活水平提高,现代旅游业由此孕育而生。经济上日益富足的中产阶级们纷纷仿效17世纪前往欧洲大陆“大旅行”的贵族们,趋之若鹜地开始了国内的旅行,各种旅游观光盛行一时,首都伦敦当时人口激增,社交生活活跃,迅速膨胀为大都市,成为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成为旅游的最热门目的地。而以疗养和保健为目的的旅行更是让温泉中心巴斯人满为患,人们在巴斯泡温泉、喝温泉水,治疗各种疾病。

小说《出征记》中的布兰勃尔一家正是这庞大旅游大军中的一员。年长的威尔士绅士马修·布兰勃尔由于疾病缠身前往巴斯疗养,一同前往还有他的妹妹——老姑娘塔比莎及其侍女温妮·弗莱德、外甥杰里和外甥女莉迪亚等人。虽是一家人结伴前往,但成员之间彼此厌恶,冲突不断,出发伊始群体成员便各怀心思、貌合神离,散沙一盘。比如,旅行的发起者老马修深受身体病痛的折磨,怒气难消,听从医生安排前往巴斯治疗;侄子杰里自恃有学识,为虚荣心所困趾高气扬,想通过旅行将自己舅舅和姨妈的途中表现描述给朋友,“让(他)乐一乐”;塔比莎姨妈则自私贪婪,希望能通过旅行猎得一位丈夫(斯摩莱特,2001:5)。成员间的离心力远大于凝聚力,或者说,这群人“只是聚集在一起共同行动的”“分离的个体”(滕尼斯,2019:56)。这反映出传统的血缘共同体维系艰难,个人与社会冲突不断。

另外,大家长马修紊乱的身体状况也隐喻出社会失序、旧共同体崩塌。“疾病意象被用来表达对社会秩序的焦虑”,显示出“个体与社会之间一种深刻的失调”(桑塔格,2018:69)。马修受痛风、四肢水肿、消化不良等各种疾病折磨,“行动不便”,和他同龄的老朋友们也或瘸或残或聋或瞎,“潦倒”地过着“令人厌倦”的生活(斯摩莱特,2001:1,58),这正反映了旧的社会秩序失衡、僵化、压抑和失去活力。因此,马修期望通过此次集体出游,“清除生命车轮的阻塞……促进情绪的有力循环”,恢复健康的社会肌体(斯摩莱特,2001:372)。也可以说,旅程的目的是将这个各怀心思、离心离德的狭隘小团体转变成包容通达、开放普适的共同体。

小说中旅程可大致分为三段:英格兰著名景点的疗养观光旅游、苏格兰尤其是北部高地的探索朝圣之旅以及威尔士的返程旅行。众人的流动状态从按图索骥的旅游转变成精神探索和朝圣,再到后来怡然自得的返乡旅行。在苏格兰这段旅程中,旅游到朝圣的仪式化转变让众人情感持续发酵、强化和升华,情感体验逐渐达成共识,直至凝聚成一种集体深层心理体验,并与其他的旅游群体区别开来,形成独特的情感共同体。

第一段英格兰旅程中,布兰勃尔一家主要以游客身份在巴斯和伦敦游览和逗留。同众多狂热旅游者一样,他们介入狂热的“漩涡般”(vortex)流动仪式中。在这个仪式中,无论社会地位高低,每个人“都争先恐后地前来”,互相攀比,敷衍应酬。同这些人一样,布兰勃尔一家也在“冒失无礼的暴民(mob)中迷失了自己”(斯摩莱特,2001:37,56)。因此,这样的旅游状态不仅不能衍生出这个群体独有的象征意义,而且还因为其虚伪性和表面性无法真正地发挥作用。作为一种“被动的观看”,旅游中的“游客凝视”并非真实的旅游体验,而是人为建构起来的,“被社会组织化和社会系统化”,并且“通过如文学作品等的非旅游手段加以维持”(尤瑞,2009:5)。随着旅游的兴起,18世纪各色旅游手册和游记出版量激增,数量仅次于神学书籍,而这两处地方均多有着墨,且打上了繁荣进步的符码。在这样的舆论导向和符码传播下,旅游者们产生了一定的期望值与满足感。比如马修去巴斯之前就“急于看被大吹特吹的建筑上的进步”;莉迪亚满心期待想去拜访这座“著名高雅娱乐之城”(斯摩莱特,2001:35,8)。

而旅游只是“收集这些被建构起来的标志(符码)”,因此具有不真实性、肤浅性和片面性,在此基础上旅游参与者就无法探寻到真正的意义,也产生不了深层的共鸣(尤瑞,2009:5)。在旅程中,莉迪亚完全受到建构的旅游凝视的影响,先入为主地认为巴斯的确是个“人间天堂”,伦敦宏伟、富丽堂皇“令人难以置信”;马修也深受建构形象的影响,发现“除了失望,什么都没有发现”,并一路“不停地汲取滑稽和讽刺的食粮”(斯摩莱特,2001:40, 33-34)。他批判巴斯是一个“荒淫放荡、敲诈勒索、藏污纳垢的场所”,伦敦“不幸、怪异、没头没尾、没有部件、极不协调”(斯摩莱特,2001:60,97)。不论正面还是负面,他们的评价都是建立在虚假肤浅的旅游凝视上,无法形成共识,更不用说达成深层的共鸣。

真正转变发生在苏格兰之旅,这是情感共同体形成的关键。如果说前一段走马观花的休闲旅程并未触及成员的内心和情感,那么这段旅程由于流动状态的变化被赋予宗教般的神圣性,旅游升华成了朝圣。成员们通过流动“寻求一种神圣的象征意义”,不仅从中发现了自我,而且深度认识了彼此,建立精神默契,架起情感桥梁(Graburn,2018:24)。首先,这段旅程是时空之旅、寻根之旅,它与18世纪流行的“南下英格兰阳关大道”反其道而行之。17世纪开始,苏格兰落后的农业经济迫使许多苏格兰人为了谋生,纷纷南下到富庶的英格兰,再加上1715-1745年詹姆斯王党人多次发动叛乱,英格兰人对苏格兰人充满了敌意,更不用提前往旅行。因此,这趟逆流北上之旅将这一行人与其他群体区分开来,更重要的是这趟旅程正是构建共同体区隔界限的关键,成员的集体流动为其赋予象征性的意义。实际上,这既是空间流动也是时间旅行,空间上从中心向边缘移动,时间上从工业革命时代返回封建农业社会。由此这一行人进入阈限状态,进入“时间之内或时间之外的片刻”,“世俗的级别之分和地位之分消失了或是被同化了”(特纳,2006:96),他们从五光十色的现代社会被抛到原始的奴隶制宗族社会,都被其厚重的历史文化所吸引。

虽然众人观点并未完全达成一致,但都在情感上不自觉地和当地人产生了身份认同。比如马修称这些高地人“与自古以来就怀有敌意的低地的同胞相比,是个非常独特的民族”,“低地人通常既冷漠又谨慎,而高地人既暴躁又凶猛,可是他们的情感中的这种火暴只会点燃他们对外地人的真诚相待,也就是他们真正的热情”(斯摩莱特,2001:278)。杰里发现山地人“在相貌上、服饰上及语言上都跟平原地带的苏格兰人很不一样,因为布雷克诺克郡的山地人都是从赫里福德郡①来的居民”(斯摩莱特,2001:261)。他还留意到“高地人对低地人没有别的称呼,只有英格兰人,或者说撒克逊人,断定低地的苏格兰人和英格兰人出自同一祖先”,并认为他的“所见、所听和所感”都证明他们的威尔士人来历(斯摩莱特,2001:263)。甚至在无知的女仆眼里也猜哑谜般地认同“他们是一(群)(野)人,躺在岩石间的山洞里……说的是(威尔士)语,但说出来的(话)却不一样”(斯摩莱特,2001:287)。可以说,苏格兰之旅让这行人找到了种族上、文化上及语言上的联结,从而成员间逐渐形成一个“共融体”。

其次,苏格兰的景观也被赋予独特的象征意义。“景观并非一个图像集合,而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社会关系,通过图像为中介而建立起来的关系”(德波,2017:4)。在小说中,斯摩莱特用50页笔墨讲述了苏格兰之旅,其中六分之一的内容都是描述性的,没有出现任何事件或行动的刻画。从6月到9月的来信中,这群人的书信中大量且翔实地描述了苏格兰各地的景观、风俗以及当地人的活动等。即将进入高地之际,众人对路途景观的审美体验达成共识,形成一致的审美情感。众人在描述苏格兰高地时都不吝赞美之词。莉迪亚认为这个地方“特别浪漫”;杰里称赞为“最别具一格、最有浪漫情调的风景”;马修将此处誉为“苏格兰的阿卡迪亚(the Arcadia of Scotland)”,并两次将其称为“天堂”;连文化水平不高的女仆温·詹金斯都重复“漂亮”这个词来形容苏格兰的景致(斯摩莱特,2001: 276-286)。

值得注意的是,马修两次用“崇高”一词来表述他的感受,一次是落脚爱丁堡,另一次是途径洛蒙德湖。伯克(2010:36)在其著作中明确指出崇高与情感的关系,即“崇高来源于心灵所能感受到的最强烈情感”。沿途中,壮美静谧的自然风光和底蕴深厚的人文景观散发出来的崇高气息激荡起这群人的深层情感,个人的焦虑得到缓解,并开始关注其他成员的感受。比如莉迪亚感觉到“冷漠不是家里人的本性”,甚至理解了哥哥杰里对自己的爱;马修也从未如此“健康”和“精神”;塔比莎变得“仁慈”“虔诚”且“有她自己的爱”(斯摩莱特,2010:287)。连一贯冷静理性的杰里也深受苏格兰文化氛围和情感状态的感染,“不知不觉地卷入当地人的行为方式和风俗习惯当中”(斯摩莱特,2001:243)。

通过从旅游到朝圣的流动状态的变化,成员间实现了内在的彼此平等相互认同,从共同情感出发构建团体关系的基石,同时历史文化以及景观的象征意义将这行人与普通的旅游者区分开来,基于深层的情感联结的共同体成为应对旧共同体崩塌危机的有效手段。

消费狂潮到交融汇流:利益共同体的缔结

如果说《出征记》中斯摩莱特通过布兰勃尔一行人的流动奠定了情感共同体的基石,而小说中另一股暗流,即商品的流动也不容忽视,或摧毁或加固已初见雏形的共同体。“流动既是社会关系的产物也催生社会关系”,生产出来的物品进入流通成为商品,至此便“丧失了空间存在性”,转而成为广阔市场的一部分,被赋予不一样的社会意义(Cresswell,2010)。小说中,斯摩莱特以形象的商品流动书写勾勒出18世纪英国异国商品消费浪潮下的社会乱象,并通过设计利斯马哈戈这个“特殊商品”的流动机制对商品流动进行适当的“引流”,让流动的商品成为一种文化符码,积极参与利益共同体的建构。而共同体作为一个文化阐释的开放系统,积极参与更新该符码的象征意义,改变其内涵让其承载自己文化的独特内涵,兼容并蓄地吸收进自己的文化,抵消其流动的消极作用,使之与共同体共生并存,为共同体注入更多的生命力,赋予更大的包容性。

随着17世纪末英国消费社会的出现和形成,英国人对外国商品需求日益增长,使商品流通更多表现为从英国以外尤其是殖民地输入英国,而且这股输入浪潮从开始的涓涓细流到18世纪中期的奔腾不息。从1650-1750年,英国的海外贸易价值增加了3倍,尤其是和东方、南欧、北美的贸易量大增(王洪斌,2019:190)。这些来自异域的商品,如殖民地的烟草、糖、咖啡,中国的瓷器、茶叶、真丝制品等,迅速地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甚至掀起了狂热的奢侈品消费热潮。正如曼德维尔(Mandeville,2020:10)在《蜜蜂的寓言》里用生动的诗句描述的场面一样:“那些可爱的愚蠢和浮夸,现于食物、家具和衣服。/奇怪可笑的恶习变成了滚滚车轮,使交易发生”,商品的丰富和流通的加快刺激了车轮般的消费。

小说中马修对这种商品的流动和席卷了开阔乡间的“奢侈潮流”(the general tide of luxury)表示出极大的焦虑和担忧(斯摩莱特,2001:94)。他认为这种商品流动和追求奢侈的消费模式打乱了原有的等级秩序和公共习俗,还会引发经济失调和道德危机。比如,在巴斯和伦敦“由于受到荒淫放荡、奢侈浪费这些魔鬼的驱使,到处可见他们闲逛漫步、骑马兜风、大摇大摆、横冲直撞、推推搡搡、互相掺和、跳来跳去,在一片愚蠢腐败、令人作呕的骚动中衰败而崩溃”(斯摩莱特,2001:95)。马修的朋友贝纳德先生就是一个活生生的范例。由于贝纳德夫妇为了“炫耀卖弄和虚荣”,购买“华而不实的小玩意”,极尽奢华之能事装饰屋子,还为了“和伯爵、侯爵和骑士们为伍”,设华筵、置华服,花钱购入许多时髦的新玩意,最后将原本“舒适安逸的家”、收益颇丰的庄园、“始于耕作的田地”消耗殆尽,变得一文不值(斯摩莱特,2001:318-319)。而贝纳德本人终日沉浸在“忧郁和苦恼”中,周围“一切都是冷冰冰、不舒服、令人厌恶的”(斯摩莱特,2001:323)。

对于这势不可挡的剧变,没有人可以置身事外。旧共同体已经出现裂痕,社会关系变得摇摇欲坠,国民健康受到威胁。要应对失序的商品流动带来的狂热和破坏,就亟须维持动态的平衡和良性循环,而打上“殖民地商品”标签的利斯马哈戈的流动为解决这个危机提供了一丝转机。他以其流动轨迹“美洲殖民地-苏格兰-布兰勃尔庄园”为媒介,自身的符码阐释随之改变和更新,最后被布兰勃尔一家所接纳,与之携手缔结利益共同体,为应对危机走出困境指明方向。

奥巴代亚·利斯马哈戈中尉是布兰勃尔一行人前往纽卡斯尔途中遇见的。他被囚土著部落多年,近期由于英国与印第安部落交换俘虏才得以从北美殖民地回国。与通常殖民扩张从宗主国到殖民地的路线相反,利斯马哈戈的逆向流动恰好形象地反映出“殖民世界入侵英国日常生活”的现实(Sussman,1994)。而此时利斯马哈戈已彻头彻尾地成为殖民地的表意符号。从外表上看,他已经完全与蛮荒的殖民地合二为一,在杰里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反复用昆虫和马来描述他的形象:“他的大腿显得很修长,就像蚱蜢一样”,“脸至少有半码长……五官全缩在一起,尖下巴,宽嘴巴,牙齿长得很难看,额头又高又窄,布满了一道道皱纹……像是从一堆干枯的骨头中复活过来的”(斯摩莱特,2001:208)。再加上脑壳上头皮被割而呈现出“颜色各异”的恐怖样子,他完全与英国的文明人形象靠不上边,倒更像盛产于北美大陆的动物皮毛。

从身份认同上,他已经完全成为美洲印第安文化的代表。这位中尉虽来自苏格兰,年轻时远赴美洲殖民地“为国效忠”,但被印第安人虏获之后在那娶妻生子,融入异族文化(斯摩莱特,2001:213)。 首先这样的文化融合是通过“削皮磨骨”的身体酷刑实现的。虽然他侥幸逃脱了被部落族人分食的厄运,但是身体的各个部位都遭到不同程度的戕残。随着“权力的运作不断地作用于在肉体的周围和内部”,利斯马哈戈的新身份也由此造就(福柯,1999:31)。其次,印第安部落称号和头衔的获得让中尉的异族身份进一步得到确认。名字是承载着意义的文化符码。在殖民地的日子里,利斯马哈戈已经被选为酋长,被授予“奥卡卡纳斯托加罗拉”的称号,意思是指像黄鼠狼一样灵巧的人(斯摩莱特,2001:213)。具有丛林特色的名字将他与印第安文化联结在一起,使他从里到外都成为该文化的典型符号。

利斯马哈戈的商品化不仅体现在他的殖民地特性,更重要的是他同烟草、毛皮等当时的奢侈品一样刺激了人们的消费欲望。虽然利斯马哈戈的外貌举止一开始并不符合英国社会的礼仪标准,也无法很快融入英国文化中,但是布兰勃尔一家却对这个带着神秘原始部落气息的苏格兰中尉没有一丝蔑视,相反充满了好奇。18世纪时尚新品成为人们无法抗拒的迷药,对新奇商品的追求达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以至于约翰逊博士甚至夸张地称“人也应该用新的方式被绞死”(Boswell,1835:67)。除了好奇,侄子杰里和马修舅舅更将中尉比作消费品。杰里反复地称他是“一道风味特佳的菜肴”,马修把他比作“苹果”及“Olla”(斯摩莱特2001:210,223)。Olla是一种用陶锅煮炖的“异国奇特美食”(outlandish food),也是印第安人储物、烹饪、蓄水的陶制器皿(斯摩莱特,2001:357)。由此可以看出,在布兰勃尔一家人的眼中,利斯马哈戈无疑等同异域舶来消费品,他的商品性得到进一步的认同。而且通过“消费”或“食用”这道美味,他们感受到精神上无比的愉悦,还迫不及待地用书信介绍给朋友以供“娱乐”品鉴(斯摩莱特,2001:210)。同时,姨妈塔比萨的狂热更加印证了利斯马哈戈的商品特性。第一次见面塔比萨就对他着迷了,像奥赛罗中“苔丝狄蒙娜一样”对中尉产生了狂热的感情,她被他的“魅力抓住了自己的心”(斯摩莱特,2001:214)。用女仆詹金斯的话,中尉施展了一种“魔法师的技巧”让“一个有把年纪、慎重的贵妇人放下架子为一个麻木的男人哭泣,贬低自己”(斯摩莱特,2001:335)。这些都与消费导致的无理性的疯狂类似。

然而,利斯马哈戈的流动之旅并未像普通的商品那样止于疯狂,他的继续流动恰恰改写了自己的符码意义,消解了消费狂热,最终促成利益共同体的缔结。“符号的有效性来源于其含混性”,含混使其倾向于一个开放且生成的系统,有更大的包容性和兼容性,为最终共同体的生成奠定了基础(Cohen,1985: 21)。利斯马哈戈试图通过回国之旅重新阐释自己的符码意义,即找寻自己的苏格兰性。首先他首次见布兰勃尔一家就介绍自己的姓氏是“从苏格兰的一个地方名得来的”,且杰里留意到他极为礼貌地用苏格兰方言打招呼(斯摩莱特,2001:208)。其次,他自己孤身一人重返家园,希望能找回他的苏格兰身份,结果却发现理想的故土已不再,自己的祖屋已被侄子打造成被商业气息浸染的纺织作坊,但这并不妨碍他恢复他的苏格兰性。他被侄子和家乡的人误认为“他父亲的鬼魂”(斯摩莱特,2001:299),复活的鬼魂形象让利斯马哈戈与历史和传统联系起来,确认了他的苏格兰属性。可以说,利斯马哈戈在苏格兰和美洲殖民地的往返旅程让他拥有符码的含混性和身份的阈限性,两股文化在他身体里冲撞,互相抵消,为走向新共同体提供了可能。

最终,共同体的缔结是在中尉接受布兰勃尔一家的邀请,共同前往威尔士的路上实现的,其标志就是他与塔比萨的婚礼。实际上,利斯马哈戈和塔比萨并不是完美契合的,马修在分析塔比萨的结婚动机时强调,“她粘上利斯马哈戈不为别的,就因为她已经对能逮到一个更好的俘虏已经绝望了”(斯摩莱特,2001:376)。当有更好的结婚对象在她面前,她就对自己的未婚夫“表现非常冷淡”并“尽力去过分客气地去钓另外一个男人的心”(斯摩莱特,2001:376)。可是通过缔结婚姻,他们互惠互利:塔比萨终于在婚姻市场上取得成功,利斯马哈戈后半生也不用回到“美洲丛林”去(斯摩莱特,2001:299)。同时,这个姻亲关系还有另一层含义:利斯马哈戈这个具有殖民地和苏格兰双重特性的“商品”有效消解了塔比萨的某种狂热,这也代表着苏格兰在某种程度上可以顶替殖民地,“到我门自己的岛屿上尚未开发的地方去定居”,内部引流奢侈消费的狂潮(斯摩莱特,2001:281)。因此利益共同体的缔结成为必然,成为杰里所称的“决定命运的结”(斯摩莱特,2001:378)。

正如汤姆·齐美尔(Keymer,1995:130-131)所评论的,“这样奇怪的不般配的一对传达出不同文化、语言和血缘间相互融合的隐喻,是令人欢快、混乱无序、狂欢式的”,在狂欢式的杂糅中符码的意义再次更新和改变,最后形成了共同体。在婚礼上,殖民地的商品再次流动到这群人中间,但这时的意义已经发生了改变。利斯马哈戈送给新娘塔比萨“一件价值八十几尼的美国貂皮斗篷”和“镶着玫瑰色钻石的戒指”;送给马修舅舅“一张上好的熊皮和西班牙猎枪”;并将“镶着银的手枪”送给杰里,詹金斯则收到“一个印第安草编钱包”,“里面装着二十个克朗”(斯摩莱特,2001:380-381)。婚礼现场俨然变成一个世界市场,在这里有来自殖民地的动物皮毛及手工艺品,西方殖民者的武器,以及代表苏格兰传统的钻石戒指。这些流动的商品已经失去了交换的价值,而被赋予独特的英国内核,完全刻上了新缔结的利益共同体的标识,获得了不列颠的身份。最为典型的是那个装着英国钱币的印第安钱包,原来草编织物的神圣意义已不复存在,也并没有被哄抬成奢侈品,里面的英国钱币正反映了它的功能从艺术品转为日用品。由此可见,流动中形成的利益共同体有效地平息了商品流动的“邪恶”,也呼应了利斯马哈戈之前对商业的看法:“商业如果控制在适当的渠道里,那无疑是种祝福”(斯摩莱特,2001:307)。

信件往来到文本流动:交流共同体的联结

斯摩莱特在《出征记》中,不仅在情节设计、故事安排中通过书写人员和商品的流动完成他的共同体想象,他更是独具匠心地在这部临终绝唱中用流动的书写形式来呈现心中理想的信息流动。他借由独特的叙事手法和语言技巧等流动写作策略将读者从单声道独断化的话语信息中解放出来,将人、地、事作为节点搭建起一个交流网络,构建出包容性更大的共同体。这个交流共同体并不是拉近人与人之间、地方与地方之间的距离,让他们相互同化直至趋同,其真正的用意是在差异的基础上建立平等的交流和对话,让读者摆脱霸权话语的控制和渗透,自觉分辨信息的真伪,进行有意识地阅读,从而在驳杂泛滥和精神冲突中形成开放、动态的共同体。

柏克尔(Henry Thomas Buckle)曾用培根的名言“知识就是力量”来总结18世纪“已经成熟的时代的特征”(钱乘旦,等,2010:295)。随着英国社会分工逐渐明确,社会结构发生分化,被分散到不同行业、职业和阶层的人们急需依靠信息传播更新储备新知识,获取最新经验与资讯。图书作为一种信息传播媒介在民众中风行起来,“公众阅读兴趣异常突出而且不断增长”(瓦特,2020:33)。图书出版业前所未有的繁荣起来,“书商和一些印刷商一道占有或控制着所有主要舆论渠道”,他们“根据(读者)脉搏跳动”,将各种真假难辨的信息、知识及经验像“药剂”一样通过图书传播,迫使公众“服用”以“讨好疾病”(瓦特,2020:52)。

同时代作家、评论家和道德家对此都表现出极大的担忧,担心虚假信息或粗制滥造的作品误导人们的判断,扰乱人们的思维,对社会道德和公共利益造成负面影响。菲尔丁称其为“毁灭性革命”,蒲柏也在他的《愚人志》中用“英雄游戏”(heroic games)夸张说法来讽刺那些不入流的作家和书商们的做法(瓦特,2020:51)。斯摩莱特也加入讨论,他在主编的《批评评论》(CriticalReview;Or,AnnalsofLiterature)创刊号上言明评论者应该担负起一定的社会责任,帮助分析作品应“抓核心,辨好坏,据理引证”;并且第11期扉页上再次强调“真正的批评是减少劣文的数量,除此之外别无其他”,认为读者在阅读时应提高警觉,增强阅读觉知力和鉴赏力,从而减少负面信息的影响(Basker,1988:220,278)。

在这样的社会良知观照下,《出征记》中的流动书写模式成为斯摩莱特策略性的尝试。与同时代作者努力营造真实感不同②,他极力设置阅读障碍,撕破虚幻的真实感,打破“铁板一块”的叙事模式,揭开信息传递媒介的裂痕,警示读者信息流动的复杂性,最终尝试与读者联结起新的交流网络。首先,独特的书信体叙事模拟“闲话”(gossip)式的信息流动模式,解构了单声道话语的绝对性,削弱了话语的渗透力,增加了读者阅读的自主性和参与感。“闲话”作为一种“传播信息的话语”,与事实有一定关系,但“不负有任何实质性的责任”(Gordon,1996:57)。可以说,闲话倾向于指向事实,只是与正统严肃的官方叙事不同,具有非正式性,是处于边缘的流动性话语。

该小说通过信件这样流动的关系网络,经过个人过滤编织后的信息以闲话的方式在各个地点游走,象征性地逾越了原有的区隔,因而具有行动的能力和颠覆的意义。小说一共包含85封书信,由5位主要写信人分别写给自己最亲密的友人: 马修写信给身在威尔士家中的家庭医生刘易斯;杰里总是将他的讽刺心得寄给剑桥的朋友;莉迪亚向身在格罗斯特寄宿学校的伙伴寻求慰藉抒发情感;女仆詹金斯写信给庄园的其他仆人同伴们讲述经历;塔比萨除了一封寄给刘易斯医生的信外,其他都是趾高气扬地给布兰勃尔顿庄园的仆人们发号施令。闲话并非虚构,而是基于事实。小说中所有写信人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所见所感,并非故意虚与委蛇以求自保或说服别人,这样就造成了现实的多维性,同一个事件呈现出不同的版本,同一个场景激起不同的反应。

比如,众人对巴斯的描述就大相径庭。对于愤世嫉俗的舅舅马修而言,巴斯是“喧哗胡闹的所在”,“有的只是噪音、嘈闹和匆忙”;对于涉世未深的莉迪亚来说,这是个“全新的世界,有的全是欢快、好情绪和消遣活动”;杰里笔下的描述也很正面:“这么小的一个地方,各种娱乐活动却很多”,“可以看到人们自然的态度和真正的外貌”(斯摩莱特,2001:34,39,51)。马修眼中“匆忙骚动及傲慢无礼的普通大众”对杰里而言是“无尽的娱乐源泉”,莉迪亚则认为人们不分阶级贵贱“挤在一起”并无不妥,还称赞他们“不拘礼节,友好相处”(斯摩莱特,2001:49,51)。读者只能从这些不同版本的描述中揣摩和拼凑信息片段,整合出事情的大概。不同甚至矛盾的声音交织在一起构成了巴赫金的“众声喧哗”,消解了话语的完整性和权威性,解释了事实的含混性和相对性,形成了一种对话性的张力(Bakhtin,1981:426)。与此同时,读者被邀请参与对话,对流动的信息进行评论、增补、调整,由此激发读者的阅读自主性,邀请读者一同参与事件的重构,为人物的画像添笔着墨。

其次,小说框架叙事中从信件到书籍的“再媒介化”(re-mediation),模糊真实和虚构的界限,从而进一步提醒读者在媒介的转换中信息传递的复杂性。美国学者波特(Bolter,et al.,2000:45)和格鲁辛对“再媒介化”的定义为:“一个媒介在另一媒介中的再现”,“使原来的媒介获得新的意义”。在这部小说中,斯摩莱特刻意设计了一个框架叙事,即80多封来信内嵌在书商戴维斯和编辑达斯特维克往来信件的框架内。在两封简短的信中,他们协商如何将这80多封信付梓印刷。从书信到书籍就是“再媒介化”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文化空间”进行了重组,信息本身的含义也随之变化。

“再媒介化”使之前隐秘的个人信息逐步变为可共享的公众信息,承载的意义也发生了变化。编辑达斯特维克先生指明出版这些信件的目的“只是对人类提供信息和教诲”,而且还信誓旦旦地承担起透露个人信息所引发的连带责任(斯摩莱特,2001:ix)。从闲话交际到教诲世人,在传递过程中信息的功能发生了改变,功能影响内容,因而内容的真伪性也值得考虑。比如,他提及在书信集出版时是否要“从这些信件里把所有可能被合理地怀疑是对我们令人愉悦的整体不满的漂泊不定的外国人清除出去”(斯摩莱特,2001:ix)。由此可见,框架叙事的设计打破了内嵌叙事的整体连贯性,让读者在阅读时多了几分清醒和警觉。

除框架叙事外,斯摩莱特还在小说中将真实和虚构界限模糊地混杂在一起,让两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从而颠覆真实。在布兰勃尔一家游至哈尔盖特时,他们遇上名叫格里夫的陌生人,他正是斯摩莱特的另一部虚构作品《费迪南德伯爵历险记》(TheAdventuresofFerdinandCountFathom1753)中的人物。“格里夫正是费迪南德的伯爵法登,他的历险多年前就已印刷出版”,但他“真诚地改信道德”,于是“改名换姓,化名格里夫,在这一地区普遍赢得了老百姓的尊重,成了个有学识、有道德的天才”(斯摩莱特,2001:188)。不仅有读者众所周知的虚构人物,斯摩莱特也把自己也写进小说中,他和他的夫人在书中与布兰勃尔一家相遇,而且在杰里的叙述中他与Mr. S 整整一晚都待在一起,这里S先生就是斯莫莱特本人。真实和虚构人物并置,有效地消解了两者的界限,使人物及事件呈现出不确定性,从而使读者通过和文本对话产生意义。

最后,语言游戏加强了文本和读者的对话性。塔比萨主仆的书信中充斥着大量荒唐的用词错误和不规范用词,初看之下,这是由两人的教育背景或社会地位所决定,但实际上,由于能指和所指之间难以弥合的差异,这些语言错误让“中心在场从自身流放到其替代物中去”,意义由此产生滑动和延宕(德里达,1996:70)。塔比萨一直被禁锢在家庭这个私人领域,乖张怪异,满心只想找个合适的夫婿;她的女仆詹金斯来自社会底层,没有接受过正规教育,处处模仿上层人的言行举止,单纯又愚蠢。她们在布兰勃尔这个家庭小群体中处于边缘地位,没有话语权,80多封信中主仆两人的信只占了15封,而且篇幅都有限。但是语言的流动性让他们话语的意义发生了变化,反而揭示了消费社会的本质,颠覆了中心和边缘的关系,揭示了真相。

比如,在4月26日的信件中,詹金斯对庄园的玛丽·琼斯太太寄来包裹表示感谢,写道:“收到你的信后,我现在就回报你的好意。信是希金斯先生在温泉时交给我的,一起收到的还有长筒袜,是他的妻子给我包好的,可现在它们派不上什么用场了(Heaving got a frank, I now return your fever, which I received by Mr. Higgins, at the Hot Well, together with the stockings, which his wife footed for me; but now they are of no survice)” (斯摩莱特,2001:43)。由于威尔士方言发音的影响以及缺乏教育的缘故,詹金斯把“favor”发成“fever”,并将“service”和“survive”两个词混为一谈,造出了“survice”这个新词。因此,词的能指和所指发生了断裂,原本上层人文雅话语被撕去虚伪的外衣,揭露出赤裸裸的物质本性。“fever”指的是消费浪潮下的狂热,而将service和survive糅在一起象征着奢侈消费与人们生活休戚相关,甚至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女仆詹金斯对上层社会沟通模式的“模拟”暴露其生活方式的裂缝,小说中班纳德一家由于过度的炫耀性消费最后破产的情节正印证了这一点。可以说,语言的差异产生意义滑动,主流的话语权威受到冲击,边缘话语也由此获得张力进入对话。

因此,语言的不确定消弭了不同人物之间的不平等,符码象征性将众人凝聚在一个共同体里,同时不确定的能指增加了读者的阅读难度,将读者引入意义的迷宫,只有不断与文本对话才能走出迷宫,在这个意义上,读者抵抗了权威话语的灌输,增强了自主性,和文本、人物、作者建立起平等沟通与对话,搭建起开放的共同体。

结 语

脱胎于18世纪“大旅行时代”大背景下的《出征记》巧妙地用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流动书写作为共同体建构策略,绘制一幅理想的共同体蓝图。从人员流动到信息流动,《出征记》不仅绘制了一幅18世纪英国社会的流动图景,更通过布兰勃尔一行人的流动经验象征性构建起多维共同体。可以说,流动书写既是社会问题的表征,也是共同体构建的策略。通过布兰勃尔一行人的流动经验象征地构建起多维共同体。可以说,流动书写既是社会问题的表征,也是共同体构建的策略。在向工业化转型的18世纪,各类流动前所未有的活跃,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异常突出,但流动的阈限性和生成性也为打破僵化、颠覆权威并构建一个包容、开放、异质共生的共同体提供了可能性。苏格兰的边缘身份以及颠沛流离的人生经历,让斯摩莱特的共同体情怀尤为深沉和热烈,他也曾执笔《不列颠人》杂志公开表明自己对不列颠联合王国的支持,但现实的共同体并不尽人意,因此他只得将他的共同体理想写进这部临终绝唱。正如詹金斯信中文字游戏般的表述“dissent terms of civility”,斯摩莱特怀着未筹的壮志用流动书写将不同种族、不同政见的人都“体面地”纳入他的共同体愿景中,为不列颠王国发展壮大并出征世界舞台指明了方向。

注释:

①赫里福德郡位于英格兰中西部与威尔士交界地带,英格兰与威尔士为争夺这片土地在历史上大动干戈,这里指的是苏格兰高地人都源自威尔士。

②瓦特的《小说的兴起》将笛福作品归为“形式客观现实”,理查逊作品归为“心理现实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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