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行业改革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2021-11-30李云山西金融职业学院
文/李云(山西金融职业学院)
一、引言
早在古代时期,“风险分散”原理就呈现在社会大众的视野里,“风险分散”原理应用于古代的仓库储存制度,还应用于镖局的业务中等。把个体不能够承担的有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转嫁,由专门的一些机构借助概率原理承担风险,让个人和机构都能够获得最大限度的利益,这就是保险的起源。1949年10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家保险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1988年,平安保险一系列中国保险公司相继出现。1992年,首家外资保险公司进驻中国,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友邦保险。1996年,中宏人寿保险出现在大众的视野里,这也是首家合资保险公司,我国的保险行业开始逐步发展起来。伴随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大众的生活状态不断得以改善的同时大家也开始逐渐关注规避或者降低家庭风险或者个人风险,保险业的发展就更加兴盛了。保险行业的出现让社会大众有个风险规避的保障,生活的幸福指数也会大幅上涨,假如没有保险作为保障,家庭和个人一旦出现疾病或者意外等不良情况,很有可能就是致命性的打击。特别是目前我国致使贫困的第一大原因就是大病大灾,因此,保险的存在有着很重要的价值。然而,保险行业发展这么多年以来,也暴露出了很多的行业问题,保险行业改革刻不容缓,只有改革才能创新,只有创新才能促使保险行业更好更健康的可持续发展。
二、我国保险行业发展概述
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保险市场开始萌生并且成长起来。中国的保险行业的发展可以说得上是“一波三折”了,就保险行业来讲,我国相对于其他国家来说起步比较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知道有“保险”这么一回事,但是当时人们对于保险的认知程度不高。除此之外,当时受到通货膨胀带来的不良影响,导致物价变化也比较波折而快速,人们更专注于日常的吃喝,对于保险的涉及程度就更低了,保险行业的发展相对比较缓慢而困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党侧重于接管官僚资本,整顿了中资保险公司。1949年10月20日是一个有纪念意义的日期,我国的唯一一个垄断性的保险公司成立并且开始营业,也就是我们所熟知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1953年,外资类型的企业逐步撤退出我们国家,当时是计划经济的体制之下,保险行业并没有太大发展,甚至在一些人观念认知里保险是没有作用的行业,对于保险持抵制的态度。
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来了保险行业的春天,保险行业在改革开放之后有了较大的发展,尽管发展的速度并不慢,但碍于基础比较薄弱,成效并不大。随着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金融行业得到了国家大力的倡导与支持,国内保险行业开始重新燃起希望。1978年,保险行业恢复工作,但是当时条件比较艰苦,也没有专业的保险人才,人们工资的收入水平比较低,1980年亚太工作会议统计显示,作为人口大国的中国,保险的发展是零,跟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是远远落后的。直到1992年,保险代理人制度被友邦保险公司引进中国,我国保险行业的发展步伐开始加快。八年之后,保险行业在中国发展得风生水起,成为行业发展最快之一。保险行业的法制化进程加快,1995年,保险法的颁布,让中国的保险行业有了明确的法律保障。20多年过去了,人们的生活水平提升了,人们对于保险的认知观念也不断加深,保险行业成为金融行业的一大重要支柱,发展的成果也是有目共睹的,大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小到宠物、明星的某一个人体部位、车辆、家用产品等,保险的种类越来越多样化,不仅有社会保险还有商业保险,中国保险行业的发展态势不断地壮大了起来。
三、我国保险行业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保险法律法规体系缺乏有效监管不利于保险行业改革发展
我国的保险行业本身起步较晚,基础比较薄弱。保险行业缺乏一个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保障,甚至一些保险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当下的发展,这就让一些心术不正的保险从业人员钻了法律法规的空子。近一些年来,一部分保险公司形成了一个行业的潜规则,保险从业人员在收取投保人的保费之前不认真审查投保人的资料条件,等到出险时则全面严格地进行审查,非得查出投保人不符合赔付条件的漏洞。有的从业人员明知道投保人不如实告知情况,也不主动制止,如此一来,只要不出险就可以坐收保险费用,一旦出险,就以未告知事实为由拒绝理赔,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人不相信保险的原因之一,时间一长,保险行业变得乱象丛生,监管不力成为保险行业改革发展的一个绊脚石。
(二)保险理赔程序烦琐呆板影响保险行业发展
保险经济理赔是保险存在价值的具体性实现,但是现在这个关键性的环节也总是出现问题,影响着保险行业的改革发展。当前,保险理赔工作的程序有些时候存在着程序烦琐呆板的问题,甚至无论保险情况是否明晰,都需要按照固有的烦琐流程走一遍,缺乏适时变通的灵活性,没有做到特殊案例特殊处理,都延续使用一套理赔程序,缺乏创新元素,十分的呆板,这对于一些保险案例来说是精力和时间的浪费,对于投保人理赔也是十分头疼的事情。除此之外,保险理赔的时间经常超越了规定的理赔期限,这不仅损害投保人的利益,更是让保险公司甚至保险行业的名誉与形象受损,违背了快速理赔的原则,长此以往,大众对于保险行业就会产生不好的印象,不愿意继续参加各种类型的保险,不利于保险行业的健康长久发展。
(三)保险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水平低下制约保险行业改革发展
保险行业从业人员的范围比较广泛,从业人员的素质水平也整体偏低,这不利于保险行业的发展。保险行业目前欠缺专业化的保险经理人,一些保险从业人员只是单纯以拉保单赚钱为目的,甚至毫无底线的签单,自身不仅缺乏保险专业知识,更是不具备保险职业道德素质,这也偏离了保险行业最基本的出发点,当客户对他们有利可图的时候,保险员的服务态度十分热情,一旦客户无利可图,保险员的服务态度立马扭转,这种行为也给保险行业抹黑。商业保险不只是签单,更是一种服务,一些保险人员缺乏诚信品质,对于保险行业的口碑是一种极大的破坏,更是制约和打击了保险行业改革与发展的进程。
四、我国保险行业改革的策略
(一)完善保险法律法规,加大外部监管力度
保险行业的发展离不开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指引,更是一个强有力的保障。国家相关部门要加快立法的速度和力度,尽可能快地建立保险监督管理体系,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提升工作的独立性水平,强化对保险公司监督管理的权威性,给予保险公司提出适当的建议,规范保险公司的业务标准。真正让保险发挥其本质作用,也就是保障,避免一些不法从业人员钻了保险法律法规的空子,败坏保险的名声,一旦发生违规行为要坚决打击制止,建立健全保险法律法规体系,保证保险行业的公正性与公平性。
(二)优化保险理赔模式,创建良好理赔口碑
保险理赔是保险业务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主要的环节。保险公司要重视保险经纪理赔工作,将通融赔付、灵活赔付融入保险理赔工作中去,简化不必要的烦琐理赔手续,缩短保险经济理赔的时间,让投保人更信任保险,更依赖保险,树立良好的理赔口碑,这才是保险公司长久化发展获益的关键因素之一。对于一些情况十分明晰的理赔案件要灵活变通,提升理赔的速度和效率,在理赔方面要注重诚信问题,做到理赔工作同心同德,为客户负责,真正从客户的根本权益出发,保障客户的合法保险权益,避免超过理赔时间,真正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三)整顿保险从业队伍,引入保险专业人才
对于保险,从业人员是这个行业的主力军,他们的素质水平和行为举止影响着保险行业的发展。要对保险队伍中的从业人员进行有效的整顿和培训,首先要培养从业人员的保险诚信意识和职业道德素质,其次定期开展保险专业知识培训,让从业人员能够真正地深入了解保险行业的专业知识,在工作中不以单纯盈利为目的签单,真正实现签单的价值。再次,对于保险从业人员要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对于违纪违规的人员要坚决惩罚,严重的要列入保险队伍黑名单踢出保险从业队伍。最后,保险行业更是要积极地引进专业的保险经理人,让真正专业的人才从事保险、发展保险、壮大保险。
五、总结
中国是人口大国,保险行业的发展具备先天的优势基础,但是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的保险行业发展还比较落后,在全球化的背景之下,我们国家的保险行业更应该借助这一背景形势,积极把握机遇,更是要迎接新的挑战。必须认清楚保险行业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保险的认知度比较低、保险的密度不高以及保险投保率低等。只有正视问题的存在,发现保险行业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地解决问题,才能够促进保险行业改革发展的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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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业务的行业。保险市场是买卖保险即双方签订保险合同的场所。它可以是集中的有形市场,也可以是分散的无形市场。按照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可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两大类。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包括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农业保险等。它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类补偿性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工作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人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或年金,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
保险公司的运作是以科学分析和专业知识为基础的综合性经营活动。它强调按照客观经济规律、自然规律、技术规律和保险活动本身的规律,合理而有效地组织经营。保险公司的经营原则是大数法则和概率论所确定的原则,保险公司的保户越多,承保范围越大,风险就越分散,也才能够在既扩大保险保障的范围,提高保险的社会效益的同时,又集聚更多的保险基金,为经济补偿建立雄厚的基础,保证保险公司自身经营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