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中燃烧器监管要求
2021-11-30张兵
张 兵
(温州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浙江 温州 325007)
国内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正如火如荼地进行,低氮改造工作质量的好坏,特别是燃烧器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锅炉是否能安全经济运行。目前不少地方对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燃烧器监管的要求不是很明确,本文从监管的角度,在大量相关规范性文件、安全技术规范以及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总结提炼了我国现行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中燃烧器安全监管的有关要求。
1 总体要求
燃烧器及系统的配置应当和锅炉的型号规格相匹配,满足安全、经济、环保运行要求[1]。锅炉制造单位应注明燃烧器配置技术要求,使用现场燃烧系统应符合该技术要求,并与锅炉节能文件审查报告、定型产品能效测试报告、燃烧器调试报告以及锅炉系统调试报告中的燃烧器吻合。锅炉更换燃料的,更换的燃料应符合锅炉设计燃料范围,更换后的燃烧系统应符合锅炉设计技术要求。
2 施工单位
燃烧器修理、改造或更换的,应当由锅炉使用单位商请燃烧器的制造单位或其授权的单位进行。
3 告知程序
改造或更换燃气锅炉燃烧器的,应当按照锅炉修理的规定履行有关施工告知程序。
4 施工要求
修理、改造或更换后应对燃烧器进行调试,出具调试合格报告,并加盖使用单位和燃烧器制造单位或其授权单位公章。在用燃烧器改造后应进行检验,检验机构应具有相应的计量认证资质,检验项目按照《锅炉用液体和气体燃料燃烧器技术条件》(GB/T36699—2018)附录H 进行。
5 系统调试
锅炉系统的调试,应当由锅炉使用单位与锅炉安装单位或锅炉制造企业共同完成,并出具锅炉系统调试报告,加盖使用单位与锅炉安装单位或锅炉制造企业公章。
6 使用单位
燃烧器修理、改造或更换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当对锅炉安全阀、安全联锁保护装置等安全附件进行自查,形成自查记录。
7 检验机构
检验人员在进行锅炉外部检验时应当对使用单位的自查记录进行检查,重点对燃烧器是否经过型式试验以及安全附件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检查。
8 定期维护
定期维护以及需要更换部件的,按照燃烧器制造单位提供的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要求执行。
9 型式试验
燃气燃烧器应取得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方能投入使用。燃气燃烧器发生下列几种情况的,应重新进行型式试验。
(1)燃烧器设计燃料范围发生改变;
(2)燃烧器结构尺寸发生改变;
(3)燃烧器燃烧方式、控制方式发生改变;
(4)燃烧器程序控制器发生改变;
(5)燃烧器点火变压器发生改变;
(6)燃烧器火焰监测器发生改变;
(7)燃烧器安全切断阀发生改变;
(8)燃烧器伺服马达发生改变;
(9)燃烧器电机发生改变;
(10)燃烧器型式试验超过4年的。
改变指任何一种机器型号、参数、制造单位发生改变。
10 其 他
涉及锅炉改造的,按锅炉改造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