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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片面性的语言哲学依据

2021-11-29刘志成

江西社会科学 2021年9期
关键词:词法句法主语

■刘志成

“萨丕尔-沃尔夫假说”是西方语言学家研究语言与思维关系的重要假说,这一假说又称为“语言决定论”和“语言相对论”;而以汉语为母语的语言研究者则更倾向于主张“语言思维等同论”。从英语与汉语比较的视域看,可以认为,语言是一个民族最深刻的文化基因,语言结构与思维模式是相互照应的,“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的片面性恰好就是植根于英语语言系统本身;汉语语言系统决定了在探索语言与思维关系的过程中往往会倾向于走向“语言思维等同论”。

语言与思维的关系争论了数千年,但尚无定论。正如:“语言与思维,言语与思维的相互关系问题,是属于最复杂和最有争议的问题之列的。”[1](P44)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精神’从一开始就很倒霉,受到物质的‘纠缠’,物质在这里表现为振动着的空气层、声音,简言之,即语言。”[2](P161)换言之,“语言是纠缠着精神的物质”,但是,语言与精神、语言与思维究竟是如何纠缠在一起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说明。研究语言与思维的关系,不仅具有极为重要的语言学意义,而且具有极为重要的人类学和民族学意义。因为语言学本身即人类学的一个分支,早期的语言学家多出身于人类学,如萨丕尔、沃尔夫均对社会结构较为原始的北美印第安人的语言特点和社会结构进行过实地考察和研究,而针对语言与思维关系的“萨丕尔-沃尔夫假说”也正是在他们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来的。该假说又称“语言决定论”和“语言相对论”,“决定论即语言决定思维;相对论即思维相对于语言而存在,语言不同的人,思维亦不同”[3](P235)。同时,研究语言与思维的关系对于跨文化交流亦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因为不同民族文化差异的本质即在于思维方式的差异。

通过语言哲学的视角探索英汉语言句法结构的差异,从而揭示英汉语言隐藏的不同概念系统和思维模式,不仅有助于了解英汉民族文化差异的本质,而且对英汉语言的教学和翻译及探索语言与思维之间关系亦具有重要作用。目前对语言与思维关系的研究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语言思维独立论。该观点认为,语言与思维是相互独立的,“观念的形成是一个独立的过程,称为思维或思想,这一过程在很大程度上被认为与具体语言的特征无关”[3](P219)。此外,语言思维独立论还认为,先有思维,后有语言,“我自然承认,在语言初创时,原是先形成了新的复杂观念,然后才有新的名称,然后才有新的名字”[4](P420)。第二,语言思维决定论。以“萨丕尔-沃尔夫假说”为代表,以及洪堡特的部分观点。如“人类精神的界限又以何种方式存在,仿佛历史地为语言所决定”[5](P5),以及“不同的语言也即不同的世界观”[5](P71)。第三,语言思维等同论。这种观点把语言与思维等同起来,“我们的思维实际上就是我们的语言”[6](P28),抹杀了二者的区别。

不同的语言学家为何对语言与思维关系有不同的见解?不管是“独立论”还是“决定论”,二者亦有很多相似之处,因为“决定论”的前提即是“独立论”。而以辜正坤为代表的中国学者为何会持有“语言思维等同论”?实际上,是由于语言与思维“同质而异名”[7](P157)的关系。由于中西不同的语言系统包含了不同的心理现实和概念系统,因此不同的语言系统本身就预设了不同的结果。本研究试图从语言哲学的视角来探索“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的语言哲学依据,并进一步探索语言特点与思维特点究竟是如何相互照应、相互影响的。

马克思主义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意识是第二性的。语言的产生首先基于一定的地理环境和社会环境,尤其是地理环境,“言语代表心灵的经验”[8](P21),地理环境带给原始初民的是直接的身体经验和心灵体验。而社会环境主要指的是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和人的生活方式,正如马克思关于唯物史观的一个重要命题就是:“人类历史活动的第一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这是人类维持历史活动的基本条件。”[9](P53)

一、英汉语言产生的物质基础

英汉语言诞生于完全不同的物质基础。英语诞生于“天人相争”的海洋文明以及迁徙流动的商业城邦文明之中;汉语诞生于“天人合一”的江河文明以及安土重迁的农耕文明之中。中西语言诞生的首要物质基础即地理环境是完全不同的,地理环境作为一种外在的物质存在,会给认知主体带来完全不同的心理体验。不同的心理体验会让认知主体形成不同的概念和概念系统,并通过相应的词法和句法结构表现出来,而不同语言的词法和句法又会对相应的心理体验和心理现实产生反作用,并且强化相应的心理体验,“语言本身由民族精神构成,反过来它又积极地对民族精神产生影响”[5](P41)。其次,中西语言诞生的社会物质即物质资料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亦完全不同,“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10](P82)。不同的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决定不同的心理现实,由此导致以英语为代表的印欧语系与汉语语系的词法和句法结构完全不一样。

(一)英语诞生于“天人相争”的物质基础

英语所诞生的自然物质基础与社会物质基础均决定了“天人二分”的心理现实,这些心理现实构成了英语词法和句法概念系统与心理结构的基础。

1.英语诞生的自然物质基础。西方文明的诞生地在地中海地区,更确切地讲是在地中海沿岸的雅典地区,这些地区典型的气候和地形特点可以概括为:第一,地形崎岖,具有分割、分裂的地貌。“(希腊)没有一个伟大的整块。相反地,希腊到处都是错综分裂的性质”[11](P211),这种分割和分裂的土地性质根本就不适合农耕。第二,土质恶劣。沿海地区的土地大多是沙地和盐碱地,弱碱性的土或栗钙土,除了种植葡萄、橄榄等一些经济作物之外,很难发展水稻、小麦等粮食作物。第三,夏季炎热干燥,冬季温和多雨。地中海气候高温少雨、低温多雨,这种气候条件不利于农作物生产,只有亚热带常绿硬叶林和副热带常绿硬叶林才适合生长。第四,海上交通十分便利。雅典三面环山,一面傍海,很早就有海上贸易,地中海地区海港众多,岛岛相望,而且多属于深水港,非常适合凌波往来,“希腊全境满是千形万态的海湾”[11](P211)。

2.英语诞生的社会物质基础。地中海沿岸的地理条件以及气候条件让该地区很难发展农业经济,但是却为海上贸易提供了有利条件。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人口增加、资源有限等因素迫使当地原始初民必须外出谋生。因此,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族制度、氏族制度、定居生活慢慢瓦解,取而代之的是自由贸易、海上贸易以及商业城邦的兴起。在海上贸易过程中,大海的茫茫无定、凶猛残暴激发了人类与大海“天人相争”的战斗豪情,慢慢形成了“物我二分”“物我对立”“追求胜利”“渴望征服与掠夺”的心理,甚至产生了“强者蔑德”的海盗文化,“(希腊民族)不像游牧人们那样漂泊无定,也不像江河流域居民那样安土重迁。海上的主要职业,并不是经商贸易,而是海盗掠夺”[11](P213)。西方文学作品中的奥德修斯、桑迪亚哥等无不是“天人二分”心理现实的反映,而波塞冬、福耳库斯等海妖和海怪无不是“天人相争”的具体写照。这些心理现实导致西方人对世界的认知往往是二元对立的,如政治生态上是两党制,宗教文化上是此岸与彼岸,哲学上是现象与本质,对世界的认知上是柏拉图的“洞穴内的世界”与“洞穴外的世界”,以及其语言词法和句法上的“二元对立”。此外,“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情理二分”等均是二元对立思维的进一步拓展和不同的表现形式。

(二)汉语诞生于“天人合一”的物质基础

汉语所诞生的自然物质基础和社会物质基础均体现了“天人合一”的心理现实。这些心理现实在汉语词法和句法中亦得到相应的体现。

1.汉语诞生的自然物质基础。中华文明的发源地均是在大江大河和冲积平原之内,黄河文明、仰韶文化、龙山文化、河姆渡文化等均是如此。中华文明的核心区域,按照许倬云的划分,是指:“中国核心文化地区,位于欧亚大陆的东南部,北边是沙漠和草原,西边是高山与高原,东边和南边面对大海。”[12](P3)可见,中华文明的四面皆为天然屏障,这对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和认知能力有限的原始初民而言,是很难甚至是无法超越的。天然屏障之内的自然生态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核心圈内水系纵横,覆盖面极其广阔。不管是长江、黄河,还是松花江、乌苏里江,均是水系纵横辽阔。这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得天独厚的灌溉条件。第二,核心圈内土质肥沃,非常适合农耕。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远古的时代起,中国北方的西伯利亚的寒流不断地向南方移动,在经过蒙古大沙漠的时候,风力把细沙卷了起来,夹裹着飞扬,但是当到了中国的黄河中下游一带时,由于风力不支,慢慢地沙尘又降了下来,形成了约莫150多米厚的土壤层,这层土壤是非常肥沃的”[6](P4)。第三,核心圈内的气候条件非常适合农耕。中华文明的核心圈位于欧亚大陆东部,太平洋西岸,跨越热带和温带两大气候带,这为农业生产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气候条件。

2.汉语诞生的社会物质基础。农耕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决定了汉语诞生的社会物质基础。农耕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就是遵循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春播秋收、顺应自然,这就是人与自然的“天人合一”。在生活方式上,采取定居生活,安土重迁;在处理人际关系上,家国合一,睦邻友好,守望相助,中庸平和;在处理人与自身的关系上,注重“情理合一”“形神合一”“阴阳平衡”。正是由于农耕文明与定居生活的生产、生活方式,孕育了中华文明的“和”“合”理念,以及以“家国一体”和“仁”为核心价值的儒家文明。汉语的词法和句法结构正是汉语“天人合一”心理现实的反映,例如,汉语词汇里的“老天爷”“电公”“雷母”等词汇不仅是语言社会物质性的具体体现,也是“天、国、家”一体的例证。

综上,英汉语言所诞生的自然物质基础与社会物质基础的不同诱导了不同的心理现实,而不同的心理现实往往都是通过相应的词法和句法结构体现出来的。可以说,“天人合一”与“天人二分”正是汉语与英语思维的本质差别,这种差别在汉语与英语的词法和句法中均有相应的体现。

二、英汉句法及思维方式对比

语言的词法和句法是认知主体心理现实的直接反映,“一方面,语言的全部词汇展现了其所在世界的广度;另一方面,语言的语法结构体现了语言对思维有机体的关照”[5](P64)。英汉思维方式的差异也总是以英汉不同的语法结构体现出来。在书写和翻译的过程中,由于英汉民族不同的思维模式,英汉语则会使用不同的句法结构去表达同一个概念、同一种含义。而不同的句法结构则又会进一步强化相应的思维模式。因此,通过英汉句法结构的对比,不仅能够更加深刻地理解导致英汉句法差异的本质原因,而且能对英汉民族的思维模式有更深刻的理解。

(一)“天人二分”与“天人合一”的句法

“天人二分”与“天人合一”不仅是英汉民族心理现实的本质差别,而且也是英汉语言系统的本质差别。

1.“天人二分”的英语句法。第一,以英语为代表的印欧语系语言完全脱离了事物的本体形状,完全看不见象形的元素。英语的字母和单词完全摆脱了与事物本体的联系,完全被抽象化、客体化、符号化了,这正是“主客二分”思维的体现。“印欧语系的文字,是完全符号化的,缺乏象形味,你看到这种拼音文字以后,不可能立刻把这种文字跟外部自然界联系起来,因为它已经失掉了人这个主体和外部自然界这个客体之间息息贯通的诱导因素。”[6](P119)第二,英语句法往往通过被动态来体现思维的客体和对象性。英语中被动态主要有两种表现方式:其一,直接以物称作主语,如“任务完成”来表达“任务”这个客体。其二,以人称做主语和系表结构,如:“She is satisfied with the task.”(她被任务感到满意),这种句式是系表结构,虽然过去分词形容词化了,但是“被动”的含义还在,体现思维对象性和客体性的意识还在。

2.“天人合一”的汉语句法。第一,汉字造字以象形和形声为主。汉字造字法虽然有六书,即: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和假借。但是汉字最基本的造字方式是基于象形的,即所谓的“画成其物,随体诘诎”(《说文解字》)以及“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周易·系辞下》)。也就是说,汉字的基本造字法是基于模拟自然界事物本体的形状来进行的。此外,汉语的会意字亦是基于象形的,“会意字是在象形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新的字体结构”[13](P57);而形声字由于本身就含有“形旁”,故也是以象形为基础的。曾有学者对甲骨文进行过统计,发现“甲骨文以象形、象意为主要意指方式,两者加起来占三分之二强,形声也有大量的使用,约占四分之一,指事字很少,约占百分之二”[13](P90)。可见,汉字造字的基本意象途径就是“象形”,而“象形”的意指方式正是“天人合一”思维的原始运作。第二,汉字造字的偏旁往往选择“人部”,体现了认知主体“主客合一”的主体意识。汉字造字靠取象,万物皆有象。但汉字取象皆以人象而非物象,这正是主客合一思维的体现。如,“长”表示“有长头发的人”,“弃”表示“把孩子放于簸箕里扔出去”,“字”表示“把人的孩子留在家里”等。

综上可知,英汉语言“天人二分”“天人合一”的心理现实与思维模式在各自的词法和句法中均有明确的体现。由于语言与思维是同质而异名、相互影响和相互照应的关系,思维特点往往通过一定的语言特点表现出来,反之亦然。

(二)刚性句法和柔性句法

英语是典型的综合语,词法和句法都有形态的变化。英语句子的基本结构是主谓结构,主语和谓语必不可少,而且句子之间的逻辑必须是显性逻辑。汉语则是典型的分析语,词法和句法没有形态的变化,汉语句子中的主语可以出现,亦可以隐藏。此外,汉语句子之间的逻辑往往是隐性逻辑。

1.英语句法的刚性。英语句法的刚性是英语理性思维和逻辑思维的具体体现,表现在以下方面:第一,英语句法必须有主谓结构。主谓结构实际上是“天人二分”的观念结构在句法中的反映。正如英语句子中的“being”是构成西方二元论的语言学基础,英语句法中的主谓结构是“同一律”概念的基础。“英语句子必须有主语和谓语。这种结构导致了同一律的概念,这是亚里士多德逻辑的基础。”[14](P599)所谓“同一律”,就是指每一个个体的独特性,而与别的任何个体相异的规律。换句话说,“同一律”是在“自我”与“非自我”之间划清了界限,这也正是二元对立思维的体现。第二,英语句法的刚性还要求一个句子必须在人称、性、数、格甚至意义方面保持一致。这些一致主要有三个特点:首先,英语句法的“语法一致”。这是指在语法形式上主语和谓语在人称和数等方面保持一致、主语和表语保持数的一致、宾语和宾语补足语之间数的一致等。如:I think the girl a clever student.转变为相应的复数形式则为:I think the girls clever students.其次,英语句法的“意义一致”。主要指的是如果主语为复数,但意义为单数,谓语仍然采用单数形式,如:Two hundred dollars is more than he can afford.此外还涉及非限定动词作状语或作定语时与主句主语的主动和被动关系问题。如:Seen from the hill,the school looks more beautiful.以及Standing at the gate,he is reading a novel.再次,英语语法的“就近原则”。指的是句子谓语的数取决于与它最接近的主语的数,如:Neither he nor I am wrong.这就保证了英语句子意义的唯一性。第三,英语句法的刚性还体现在句子之间的逻辑必须是显性的,而且逻辑层次必须非常的明确。这亦是英语出现非谓语动词、独立主格等众多语言现象的重要语言学理据。英语句子之间的逻辑必须显性化,如:“你不来,我不走”在翻译成英语的时候必须加上表示显性逻辑的连词,译成“If you don’t come,I will never leave.”

综上可知,英语句法的刚性保证了英语词义和句意的唯一性和确定性,在A和非A之间划上了明确的界限。可以说,英语句法的刚性恰好正是“二元对立”思维的具体体现,而“二元对立”正是“天人相争”和“主客二分”思维的延续。

2.汉语句法的柔性。第一,汉语句法的柔性主要体现在汉语的主语特点上。受“主客合一”思维模式的影响,汉语主语可以显现,亦可以隐藏,甚至主语和谓语都没有明显的界限。“中国言语的构造上主语(subject)与谓语(predicate)的分别极不分明,换言之,即可以说好像就没有这个分别。这是中国言语构造上的最特别之处,而其影响则甚大。”[15](P334)没有主谓结构,或者说主谓结构不明显,汉语思维中就不可能产生“同一律”,导致“自我”与“非自我”之间界限模糊,A与非A之间可以等同。第二,汉语句式中,主语不仅可以不断变换,而且充当主语的词可以是时间、地点,可以是动词、形容词等。如:“(我)松下问童子,(童子)言师采药去,(师父)只在此山中,云深(师父)不知处。”这首古诗当中,不仅有主语的省略,亦有主语的变换。这也是汉语是一种典型的悟性语言,汉语思维是一种典型的悟性思维的体现。对汉语的理解往往需要悟性和语境,“在汉语里,上下文的含义是理解的基础”[5](P169)。第三,汉语的柔性还体现在汉语的谓语特点上。汉语的谓语形式极其多样,可以是名词、动词和形容词,甚至还可以没有动词,可以是连动式、兼语式、主谓式等。“汉语句子的谓语不一定要有一个动词,这是和西欧语言不同的。谓语的主要成分可能是一个动词,也可能是一个名词或是一个形容词。”[16](P13)如:秋高气爽(形容词作谓语),他出门散步去了(连动式谓语:他出门+他散步去了)。第四,汉语句式往往是话题结构。语言学大师赵元任(Chao Y.R.,1968:45)指出:“The grammatical meaning of subject and predicate in a Chinese sentence is topic and comment,rather than actor and action.”[17](P45)由于汉语没有形态上的变化,对句意和理解往往要依靠语境。第五,汉语句式的逻辑往往是隐形逻辑,而且很多汉语的表达甚至是违反逻辑的,需要听者或者读者基于自己的悟性思维去理解和判断。比如汉语的“酒醉智昏”,英文译成“When wine is in,wit is out.”在翻译成英文的时候,必须把句子当中的逻辑关系明确地表达出来,添加上相应的逻辑连词,而汉语的逻辑则是隐藏其中的。此外,汉语中众多的“非逻辑”的表达必须基于一定的悟性思维才能理解,如“补充缺额(to fill vacancy)”“在家养病(to recuperate at home)”等,汉语的这些句法特点及相应的表达方式往往诱导了汉语的悟性思维。

综上,英语是一种形合语言,词有形态变化,句子有主谓一致、就近原则、显性逻辑等刚性条件;而汉语是一种意合语言,字词没有形态变化,句子之间注重意念连贯、隐形逻辑。这就是为何“就句子的结构而论,西洋语言是法治的,中国语言是人治的”[18](P53)。以英语为代表的印欧语系的句法的刚性,诱导了印欧语系的逻辑思维,讲求步步推导、有理有据。亚里士多德开创了形式逻辑的先河,提出了形式逻辑的三大基本规律,创立了三段论,都是以印欧语系的刚性语法为基础的。由于汉语的悟性思维,汉语文化中出现了众多的歇后语和谚语,这些表达往往只说出前部分,后部分必须基于悟性思维才能猜出。如,“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等,由于语言与思维不可分割,悟性思维又进一步强化了汉语相应的词法和句法特点。

(三)外倾性句法与内倾性句法

英语“天人二分”的心理现实所诱发的句型结构一定是外倾性的,也一定是“征服外部世界”的句法模式;汉语“天人合一”的心理现实所诱发的句型结构一定是内倾性的,也一定是“征服内心世界”的句法模式。外倾性句法是无限向外拓展的,加之英语有众多的表达逻辑关系的显性句法手段,导致英语的句法要比汉语句法繁杂得多,英语的句式比汉语的句式也要长得多。此外,英语句式向外拓展又往往是通过定语和状语的后置来实现的,而汉语定语和状语前置的特点以及汉语隐形逻辑等特点导致汉语不可能有很长的句式。

1.英语外倾性的句法。“天人相争”的心理现实导致英语句式向外拓展。从理论上讲,英语句式可以无限向外拓展,加之英语有众多表达逻辑关系的手段,导致其句法繁杂。首先,英语的显性逻辑,明确的主谓结构是导致其句法繁杂的重要原因,主谓核心协调一致,加上有性、数、格等的一致,可以让整个句子繁杂而且很长。其次,英语句法中的从属结构,让其从句中还可以套从句,再加上各种并列充分和附加成分,亦是导致其句法繁杂的重要原因。最为重要的是,因为定语后置,英语句式可以无限地向右拓展,形成句子的末端重量(end-weight),呈现句尾开放(rightbranching)的特点。如:

This is the boy.

This is the boy whose mother is a singer.

This is the boy whose mother is a singer who likes folk music.

从时间维度上看,向右代表将来,以英语为代表的西方文化往往更注重于对将来的设计,如马克思、恩格斯的“科学共产主义”、圣西门的“空想社会主义”、西方的影视剧拍摄的“科幻大片”都是关于将来的设计。同时,向右意味着征服“外部世界”,“新大陆”的发现、美国的“西进运动”等无不是征服外部世界的表现。

2.汉语内倾性的句法。“天人合一”的心理现实导致汉语句法向内收缩。向内收缩的句法导致汉语句法比英语简洁得多。首先,汉语常用省略句、流水句等。汉语没有形态变化,如果句式太长,则容易流散。其次,汉语句式的主谓结构并不是刚性条件,主语不仅可以隐藏而且可以不断变换。如,“他的爸爸在成都,(有人)已经打过电话了,(爸爸)明天就回来”。最为重要的是,汉语中定语前置和状语前置是导致汉语句子向内收缩具有内倾性的根本原因。如:

我2002年来的昆明。

我在2002年6月的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来的昆明。

我在2002年6月的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兴高采烈地来的昆明。

汉语句式向左拓展,属于句首开放(left-branching)的句式。但人们在开口讲话之前,实际上已经对一个句子的长度有了一个心理预期,不可能在说的过程中不断添加修饰语。再加上汉语句式的“意合法”,没有英语那样的“形合法”的手段,句式太长则容易导致句意混乱。因此,汉语句子只可以“言有尽,而意无穷”,不可能做到无限拓展。同理,向左代表过去,汉语思维受到汉语句法的影响,往往更倾向于厚古薄今,如孔子讲的“信而好古”(《论语·述而》),主张恢复周礼。同样,向左亦代表征服“内心世界”,以陆九渊和王阳明为代表的“心学”人物,认为“心为本体”“心即理”,诸事向心而求。

综上可知,英汉语“天人相争”和“天人合一”的心理现实,是导致其句法分别具有外倾性和内倾性的根本原因。由于英语是一种形合语言,有众多的性、数、格、显性逻辑等手段让句式很长而不至于句意流散,英语的句式可以无限向右拓展,形成句子的末端重量。因此,西方人重视征服外部世界,向外拓展,注重将来。汉语是一种意合语言,汉语句式的隐形逻辑、定语前置等特点导致汉语的句式不可能很长,定语前置导致汉语句式向左发展。向左代表过去,汉文化中的保守内敛、尊老复古等思维方式正是这种句法特点的体现。

(四)物称主语与人称主语

以英语为代表的印欧语系的语言系统是“主客二分”观念系统与思维模式在词法和句法上的反映。同理,汉语的语言系统则是“主客合一”的观念系统在词法和句法上的反映。“主客二分”往往导致物称主语,“主客合一”往往导致人称主语。

1.英语的物称主语。以英语为代表的印欧语系的思维模式是一种“主客二分”或者叫“天人相争”的思维,是在“主客对立”的基础上来认识自然界和认识人类自身。换言之,西方人的思维是一种典型的对象性思维,或者称为客体性思维,要把认知主体和认知对象完全地区别开来。虽然西方的思维也重视人的主体性,但是这种主体性是与自然相对的,并且是把自然界作为认知主体的人类排除在外的。“希腊人把自然界定义为人及其文化以外的天地万物,严格把外部的客观世界与内部的主观世界区别开来。”[19](P308)这就是英语往往以物称为主语的语言学理据。如:

What has happened to you?(你怎么了?)

An idea occurred to me.(我突然想到了一个主意)

2.汉语的人称主语。汉语思维是一种典型的“主客合一”或者叫“天人合一”的思维。孟子的“万物皆备于我矣”(《孟子·尽心上》),陆九渊的“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这些思想不仅表明“主客合一”,而且也表明“天人合一”与“天人同构”,即认识了人自身,也就认识了自然界和宇宙万物。因此,人的内心体验是一切认识的出发点和归宿。汉人的思维模式即是主客统一,人不是作为认知的对象,而是作为思维和实践的主体。“主客合一”的思维模式在句法上的反映就是以人称做主语。

可见,在英汉翻译和编辑时,往往需要把非人称主语转换成人称主语,这样才符合各自的思维习惯和句法特点。如:

From the moment I arrived in China,care and kindness surrounded me every moment.

(一到中国,我就随时感受到关怀与照顾)

Panic began to completely control him.(他变得惊恐万状)

综上可知,由于英汉民族不同的思维特点,其各自的句式特点也不一样。英语的物称主语,区分了思维者和思维对象,正是对象性思维,即“天人二分”“物我二分”思维的反映。汉语句法的人称主语正是汉语主体性思维的体现,而“万物皆备于我”的主体性思维其本质正是“天人合一”“物我不分”思维的反映,汉语思维中的“境由心造”“面由心生”,以及“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心外无物”等心学思想正是汉语主体性思维的具体体现。

(五)名词化倾向与动词化倾向

英语句法有非常明显的名词化倾向,而汉语的句法则有明显的动词化倾向,这些均是英汉民族思维模式在各自句法上的反映。

1.英语的名词化倾向。名词化倾向主要是指用名词或名词短语来表达原来属于动词或动词短语所要表达的信息。如:“Many linguists make the claim that English is primarily a nominalizing language.”[20](P29)而造成英语句法名词化倾向的原因主要两个:其一,是由于对象性思维或者称为客体性思维决定的。由于不同的语言系统诱导出不同的概念系统和思维模式,英语所诱导的思维模式是典型的“天人二分”,也即是“主客对立”“客体性思维”。作为认知对象的客体,往往是通过名词的形式存在的,英语的名词化倾向正是让客体作为认知对象的具体体现。其二,是由于英语向外拓展的思维决定的。思维模式的向外拓展,即征服外部世界的思维,在句法上的体现就是定语后置。由于定语是修饰名词、代词或者名词短语,通过名词化才能方便地被定语修饰。英语名词化倾向体现在众多的句子中,如:

许多城市现在筹建机场。(Many cities are planning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airports.)

他唱歌唱得好,而且喜欢足球。(He is a good singer who likes football/and a football lover.)

可见,英语通过名词化以后,名词更容易被后面的定语修饰,如介词短语或定语从句等,从而形成句子的末端重量,让整个句式向外拓展。

2.汉语的动词化倾向。动词连用是汉语句式中十分常见的现象。如,汉语中的连动式、兼语式等都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动词。如:

他想办法摆脱了困境。(这是一个连动式句式:“他想办法”和“他摆脱了困境”。)

He thought his way out of the trouble.

我们把她请来打字。(这是一个“把”字句加兼语式:“我们把她请来”和“她打字”。)

We invited her for typing.

造成汉语动词倾向的主要原因有:其一,汉语所诱导的观念系统和思维模式就是“天人合一”以及“万物皆备于我”的主体意识,主体意识导致汉语句式的主语往往是人,而动作又只有人才能发出。其二,从词法上看,汉字没有形态变化。因此,名词动用、形容词动用等十分方便。其三,汉语也没有谓语动词和非谓语动词之分。英语中需要使用动名词、动词不定式的地方汉语几乎都可以使用动词原形。

综上可知,由于英汉语不同的思维模式以及不同的句法特点,在英汉互译和编辑的过程中,往往要注意各自的名词化倾向和动词化倾向,才能让译文的句式显得更加地道。如:

Mike’s first pledge was,“Mr.President,you have my respect and loyalty.”(迈克最初就保证道:“总统先生,我尊重你,并效忠于你。”)

他要不是能干重活,早就被辞退了。(It was only his ability for heavy hard work that had saved him from early dismissal.)

三、结语

本研究主要探索了以下问题:

第一,语言词法和句法的心理现实来源于外在的物质基础,这主要体现在外在的自然物质基础和外在的物质资料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英汉句法和词法分别体现了“主客二分”与“主客合一”的心理现实。

第二,一个民族的语言特点与其相应的思维模式是完全照应的,语言与思维是相互影响、不可分割的,语言与思维是“同质而异名”的关系。可以说,语言,是一个民族最深刻的文化基因。

第三,正是由于英汉语言所反映的心理现实的不同,以及英汉语有不同的词法和句法,导致在探索“语言与思维”关系的问题上存在不可调和性。以英语为代表的印欧语系的语言系统由于反映了“天人二分”的心理现实和语言特点,体现了二元对立的思维特点,故一定会预设“语言决定论”或“语言相对论”,也即“萨丕尔-沃尔夫假说”,而“萨丕尔-沃尔夫假说”的片面性也正在于此。以辜正坤为代表的把汉语作为母语的语言使用者,由于受到“天人合一”的汉语心理现实和语言特点的影响,体现了二元对立统一的思维特点,则一定会提出“语言思维等同论”的观点。

第四,洪堡特认为“汉语作为思维工具无疑远远比不上拥有完善的语法形式的语言”[5](P185),恰好是因为其概念系统已经植根于其语言系统之中,而无视了汉语语言系统所诱发的“悟性思维”。不过,通过这一点也恰好说明“语言与思维同质而异名”[21]的关系。

第五,通过探索语言与思维的关系,对于理解英汉民族诸多的文化现象提供了极为重要的语言学依据。如,西方文化中的“二元对立”“两党制”“理念的世界与现实的世界”等文化现象;以及汉文化中的“二元辩证统一”“整体思维”“禅宗思维”等思维方式。这对于促进中西方跨文化的交流,帮助“中国文化走出去”亦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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