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战胜利后中共土地政策的变迁及其意义
2021-11-29张春海
张春海,郝 娜
(1.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086;2.延安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陕西延安716000;3.西安翻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陕西西安710000)
1945年中国抗战取得胜利后,由于日本帝国主义投降,日本同中国的民族矛盾基本解决,国民党与中共之间的阶级矛盾逐渐成为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美国采取扶蒋反共的政策加剧了国共之间的意识形态对立、政治分歧和军事冲突。中共开始认识到:“解决解放区的土地问题是我党目前最基本的历史任务,是目前一切工作的最基本的环节。必须以最大的决心和努力,放手发动与领导群众来完成这一历史任务。”[1]246为争取广大农民群众支持,中共决定:“我党应坚决拥护群众在反奸、清算、减租、减息、退息等斗争中,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1]246中共开始改变抗战时期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这种政策的变化是其积极适应新形势的产物,为中共领导解放战争争取了最为广泛的人民群众支持,保证了中共领导下的新民主主义革命获得源源不断的人力、物力资源,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对此,学界已有诸多研究成果问世,(1)许秋霜论述了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制定土地政策的历史背景、演变、特点及影响。参见许秋霜《论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土地政策》,《中共伊犁州委党校学报》2019年第3期,第20-22页。刘学申论述了解放战争前中共土地政策的发展演变、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土地政策的调适、战略进攻中中共土地政策的转变等问题。参见刘学申《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农村土地政策研究》,《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4期,第1-4页。罗平汉论述了陕甘宁边区开展土地征购的背景、陕甘宁边区的土地征购条例、陕甘宁边区土地征购的试点、土地征购的中止等问题。参见罗平汉《陕甘宁边区试行土地公债征购地主土地述论》,《中共党史研究》2018年第6期,第64-76页。这些研究成果对于认识抗战胜利后中共土地政策的变迁特别是当时实行的和平土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拟在现有研究基础上,尝试对抗战胜利后中共土地政策变迁的历史背景、轨迹及意义作出新的阐释,以求教于广大学术界同仁。
一、抗战胜利后中共土地政策变迁的历史背景
“土地政策是国家和政党等政治实体为了实现一定历史时期的土地管理任务和土地利用目标,围绕特定的社会经济利益而规定的土地利用以调整人地关系的一系列准则、方向与指南的总和。”[2]抗战胜利后,中共准确分析新形势,科学制定新任务,这种新形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共矛盾成为主要矛盾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国民党“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造成了中国国防的空虚,日本帝国主义乘机发动了一系列侵华战争,中国丧失东北等大面积领土,华北等地面临极大威胁,中华民族面临巨大危机。在民族危亡面前,中共主张与国民党停止内战,共同抗日,各中间派包括国民党左派都极为赞同中共的政治主张。在各方斡旋和努力下,国共以民族大义为重,实现了继1927年后的第二次国共合作,携手抗战,中国取得了抗战的伟大胜利。
抗战成为中华民族走向复兴的历史转折点,也对世界文明进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3]260-261中国抗战的伟大胜利,标志着长期以来中日之间民族矛盾的基本解决,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逐渐转变为国共之间的阶级矛盾。新的社会矛盾的出现,要求中共调整过去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
抗战中,为了争取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抗日,中共与国民党谈判后,暂时停止没收地主土地的苏维埃政策,实行兼顾地主与农民利益的减租减息政策,但国共之间的矛盾只是暂时掩盖而并未获得真正解决。有学者指出:“对于在抗战中发展壮大的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军队,蒋介石始终保持高度警惕,他认为共产党地位的上升、影响的扩大,已经成为战后其继续坚持法西斯独裁统治的最大威胁。”[4]为此,国民党在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后开始采取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政策,希望限制中共力量的发展。
抗战胜利前后,国民党试图剥夺中共的对日受降权,中共拒不接受。1945年8月15日,中国解放区抗日军总司令朱德致美、英、苏三国说帖,指出,国民党政府不能代表中国解放区、沦陷区人民和抗日武装;中国解放区、沦陷区人民武装有权接受被我军包围之日伪军投降;派遣自己的代表参加同盟国接受日本投降及将来的和会与联合国会议;请美国政府立即停止对国民党政府之租借法案,不能援助国民党政府发动内战。[5]以此表明了中共的严正态度。
同日,蒋介石的发言人在重庆记者会上讲关于共产党忽视蒋介石委员长对朱总司令的命令时指出,委员长的命令必须服从。忽视委员长者将被认为人民公敌,并应以军事纪律处置。国民党明确认为中共领导的军队是人民公敌,中共针锋相对地称蒋介石为人民公敌,认为人民公敌蒋介石发出了内战信号。[6]
由于国民党积极准备内战,诬陷中共为“异党”“奸党”“奸军”“叛军”“奸区”“匪区”,[7]635攻击中共“不服从军令政令”“封建割据”“破坏抗战”“危害国家”[7]635,“以及所谓中国过去只有过‘剿匪’,没有过‘内战’,因此也不会有‘内战’等等”,[7]635-636为以后的内战进行舆论准备。中共提出,内战可以制止和必须制止。“坚决迅速努力壮大人民的民主力量,由人民解放敌占大城市和解除敌伪武装,如有独夫民贼敢于进犯人民,则取自卫立场,给以坚决的反击,使内战挑拨者无所逞其伎。”[7]637
种种迹象表明,国民党十分敌视中共及其领导下的解放区、人民武装,意欲通过战争手段解决中共问题;中共则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方针和“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7]637的严正自卫态度,双方无法通过政治方法来弥合根本利益上的冲突。国民党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为了从根本上瓦解其统治的阶级基础,就需要改变适当保护地主阶级利益的政策,通过没收地主土地和财产分配给农民的方式来调动农民拥护中共政策主张的积极性。
(二)国共之间内战全面爆发
抗战胜利后,全国人民都希望饱经战乱的中国能够争取来之不易、十分宝贵的休养生息、建设国家的机会,但国民党在美国支持下,实行反共反人民的内战、独裁政策。虽迫于国内外压力,国民党也曾提出要与中共和谈,国共也在重庆进行了谈判,并签订了用于制止内战的“双十协定”,(2)1945年10月10日,中国共产党谈判代表周恩来、王若飞与国民党谈判代表王世杰、张治中、邵力子在重庆曾家岩签订《国共双方会谈纪要》即《双十协定》。主要内容是国共双方关于和平建国的基本方针、政治民主化、军队国家化、解放区地方政府等问题的商谈结果,在军队、解放区政权两个根本问题上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参见本书编写组《辉煌岁月——党员干部党史知识必修》,九州出版社2016年版,第113页。但结果却不尽人意。中共坚决拥护此协定,认为其体现了和平建国的方针,指出中国目前只需要和平建国这一条方针。原因是日本残余的军国主义企图挑起中国内战,以便卷土重来;中国人民在八年战争中遭受了巨大牺牲,需要恢复和发展中国的生产力;中国位列四大强国之一,负担着巩固世界和平的责任。[8]然而在事后看来,这只是国民党的缓兵之计,他们希望用和谈来压服中共放弃解放区和武装力量,如不达目的,至少可以争取调兵遣将、准备内战的时间。
各方部署完成后,国民党于1946年6月进攻中共领导下的中原解放区。此后,进攻华东等解放区。全面内战由此爆发。[3]280中共批评国民党违背协定、扩大内战的行动,有其一贯的历史。一月十日停战协定甫一签订,国民党即利用中共忠实执行协定机会,依仗外力,偷运军队,联合日伪,攻城略地。[9]
7月20日,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起草的《以自卫战争粉碎蒋介石的进攻》的党内指示中强调,蒋介石在东北占四平、长春等地后,又在华东、华北进攻,只有在自卫战争中粉碎蒋介石的进攻之后,中国人民才能恢复和平。[10]1186为粉碎蒋介石的进攻,必须争取最大多数的人民群众。依靠贫雇农;将一般富农、中小地主分子和汉奸、豪绅、恶霸分子区别;在国民党军队中,应争取一切可能反对内战的人,[10]1188并提出持久抗战的战略思想,意在与国民党奋战到底。
国民党的进攻,国共全面内战的爆发,严重破坏了国共和平建国的政治基础,中共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政治主张已无实现可能,中共不得不调整原先的政策特别是土地政策,希望以更彻底的土地政策改革来推动群众运动的开展和解放战争的进行。
(三)中共制定对敌作战原则
全面内战爆发后,国共之间在各方面的对比悬殊,从军事力量、武器装备、控制全国领土面积、占有大城市数量、现代工业经济占有量等方面看,中共与国民党都有极大差距,这为中共战胜国民党制造了巨大困难。但中共依然坚信,最终可以战胜国民党。
在与美国记者安娜·路易斯·斯特朗的谈话中,中共领导人毛泽东作出“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10]1195的著名论断。他指出:“蒋介石和他的支持者美国反动派也都是纸老虎。”[10]1195这极大地增强了全党、全军和全国广大人民群众打败中国反动派的信心和决心。经过抗战的历练,中共力量已今非昔比,兵强马壮。国民党虽号称八百万军队,五百万党团员,但国民党军队的战斗力、军政人员的综合素养却无法与中共相提并论。从国民党东北行营内部传出的歌谣写道:“参谋:平时说大话,战时就害怕,手拿红蓝笔——乱画;副官:无事抄起手,有事满街走,专门办报销——揩油;军需:钞票不离手,会客交朋友,一说要借钱——没有;军医:平时吊郎当,看病乱开方,病人来住院——没床;军械:枪炮数不对,械弹满尘灰,一说运军火——旅费;军法:法律弄不清,审案问人情,有罪没有罪——用刑;政工:男女搅一坨,开会吹法螺,到点贴标语——膏药。”[11]
在战略上藐视敌人,战术上重视敌人的作战方法基础上,中共制定了打败国民党的作战原则。毛泽东在为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起草的党内指示中指出:“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的作战方法,不但必须应用于战役的部署方面,而且应用于战术的部署方面。”[10]1197具体制定了战役和战略部署的方法,指出这样做的效果是能全歼和速胜。提出集中兵力各个歼灭的原则,以歼灭敌军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10]1199这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从开始建军起十余年间的优良传统,也是对红军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的教训总结。第五次反“围剿”时,实行进攻中的冒险主义、防御中的保守主义、退却中的逃跑主义的错误军事路线,造成了极大损失,中共领导下红区、白区根据地大面积丢失,红军被迫长征。毛泽东在总结以往错误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正确的作战原则,用于指导解放战争。
总之,由于抗战胜利后中国国内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国民党发动内战,中共制定了打败国民党的政治方针和军事策略,使中共必须调整抗战时期实行的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逐步向没收地主土地政策过渡,这成为抗战胜利后中共土地政策变迁的重要起点。
二、抗战胜利后中共土地政策变迁的历史轨迹
抗战胜利后,中共根据国内外形势的显著变化与解放战争的具体进程,及时制定并坚决推行了新的土地政策,大致经历了如下历史变迁。
(一)从减租减息到“耕者有其田”
1946年5月,中共中央发出由刘少奇起草的《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又名《五四指示》),主要目的是基本解决农民的土地所有问题。明确要求各地党委大张旗鼓地支持正在进行的农民获得土地的群众运动,不需要担心在运动中出现的各种反对声音和不利因素,通过驳斥和教育进一步推动群众运动的发展。
《五四指示》制定了推进群众运动、推行新土地政策的重要措施,主要有:支持群众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保证中农包括富裕中农参加运动并获益;不过分打击富农,将其与地主区别;斗争汉奸并剥夺其土地;没收部分汉奸分子产业,保护富农、地主产业;尊重并实施群众创造的解决土地问题的方式;公平合理地分配运动果实给贫苦的烈士遗族、抗日战士、抗日干部及其家属和无地及少地农民;在运动中及土地问题解决后,发展农会、民兵及党的组织,教育群众为保卫自己已得土地和民主政权而斗争;中共干部不得利用自己地位谋取过多利益。[1]250贯穿《五四指示》的主要精神是划分阶级(3)在历史上,中共于1933年制定了两个划分阶级的文件,即《怎样分析农村阶级》和《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1948年重新发出,意在纠正土改运动中划分阶级成分问题上出现的错误。任弼时依据中央文件提出了农村中主要阶级成分的一般划分标准。占有多量土地,自己不劳动,专靠剥削农民地租或兼放高利贷不劳而获的,就是地主;占有多量土地、牲畜、农具,自己参加主要劳动,同时剥削农民的雇佣劳动的,就是富农;占有土地、牲畜、农具,自己劳动,不剥削其他农民,或只有轻微剥削的,就是中农;占有少量土地、农具等,自己劳动,同时又出卖一部分劳动力的,就是贫农;不占有土地、牲畜、农具,出卖自己劳动力的,就是雇农。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6页。与发动群众,划分阶级是为了分清敌我,孤立和分化敌人;发动群众,也就能更好地壮大中共的阶级与群众基础。中共对此也有清醒认识。1946年,陕甘宁边区第三届第二次政府委员会指出,贯彻土地改革,实现耕者有其田是发动群众积极参军参战发展生产的中心一环,也是一切战备工作的枢纽,要求将公地适当分配给无地和地少的农民。[12]
上述政策的核心在于中共积极坚决支持农民夺取地主土地的斗争,没收为非作歹、有巨大民愤的汉奸财产,分配给拥护党的政策的无地、少地的农民,使农民在土地政策调整中获得实惠。同时也要加强党内教育,防止干部特别是具体执行政策的区乡干部以权谋私,引起群众不满,斗争干部,改变土改大方向。当然,通过延安整风运动,中共改造干部工作和思想作风已取得重大成果,培育了一大批忠于党的事业的优秀干部。有学者指出:“如果说整风对这个党的形塑发挥了关键作用,更大的可能是,整风造就了这样的一代人和这样的风气,他们不仅在组织和思想原则上听从党的指导,而且在个体选择、个人生活上自觉按党的期望和标准要求自己,把自己打造成对党完全忠诚的‘透明人’。”[13]
通过政权组织保障既得利益的持久拥有与不断扩大,坚定农民跟中共走的决心,放手发动与领导群众运动来“保持农村中百分之九十以上人口和我们党在一道(农村中雇农、贫农、中农、手工业工人及其他贫民共计约占百分之九十二,地主富农约占百分之八)”,[1]249为巩固解放区、推进国家民主化奠定基础。争取农村中最大多数的贫雇农、中农是中共的一贯政策。毛泽东指出:“必须将贫雇农的利益和贫农团的带头作用,放在第一位。”[14]55必须经过贫雇农发动土改,使贫雇农在团结中农的基础上通过农会在乡村政权中起带头作用,批评了贫雇农打江山坐江山的错误口号,要求兼顾贫雇农与中农利益。在贫雇农与中农之间,中共不愿也不会顾此失彼,这就从总体上改变了此前执行的减租减息政策。
(二)从“耕者有其田”到试办土地公债
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后,虽然部分农民获得了土地,但仍有许多赤贫及雇农没有分到或很少分到土地,而这一部分人正是中共在农村进行土改的重要依靠力量和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动力。为解决上述问题,推动土改运动深入发展,中共中央开始考虑试办土地公债。
1947年1月,刘少奇向邓小平、薄一波、邓子恢等解放区领导人发出《询问土地改革的几个问题的通知》时指出,土地改革已获很大成绩,但在一些地区中许多赤贫和雇农没有获得土地,请你们答复我几个问题。[15]43刘少奇的问题是:中共领导下的各根据地政府能否发行土地公债,征购地主富余土地无偿分配给缺地农民,通过合法方式消灭地主阶级。分配土地时,一部分人企图分占更多土地,与贫农平均分配土地的愿望冲突,是否应提重新分配土地的口号?重新分配办法在何时何地提出为妥?[15]44这些问题的核心是,是否发行土地公债,实行和平土改?是否重新分配土地?以使贫雇农在土地分配中获得最大利益。经过思考和实践,中共中央决定试办土地公债并总结其经验。
1947年2月,中共中央指出,在陕甘宁边区部分地方试办土地公债,证明这是彻底解决土地问题的最好办法之一。[15]45《通报》概括了试办土地公债的初步经验:政府法令与群众运动相结合,能够使群众的清算运动更具合法性,使群众敢于斗争,地主必须交出全部多余土地进而交给农民,仅用清算、献地(4)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动员地主及各级干部开展献田献物运动,目的之一是普查地主富农的黑地,合理调整地主与农民缴纳赋税的负担。献田运动的基础是地主富农的自觉自愿,但自觉自愿献田的是极少数,这种方式不能满足农民占有更多土地的愿望。中共党员干部献田受自身观念、家族利益、社会舆论、封建文化传统等各方面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同样很难使农民获得大量土地。等办法不能解决土地问题;公债征购部分开明士绅的土地;(5)抗日战争与解放战争时期,中共对知识分子和开明士绅的总体政策是保护、争取和改造,希望其为人民共和国和将来的新民主主义国家服务,至少是拥护或不坚决反对现行政策,采取公债征购开明士绅土地的方法有利于在政治上争取他们。任弼时指出:“在抗日时期,减租减息,实行‘三三制’,有一批开明士绅,例如李鼎铭等,参加了政府和参议会,这是完全正确与必要的……现在打倒蒋介石,实行土改,是否这些开明人士就不要了呢?不应该……李鼎铭死了,如果未死的话,还是可以继续工作。”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31页。地主希望以公债缴纳公粮;土地公债办法可增加土地改革合法性;在土改中,清算、献地运动为主,公债征购土地办法为辅。
试办土地公债与国民党倡导的平均地权(6)孙中山“平均地权”思想的具体内容归纳起来包括:“核定地价”“照价纳税”“涨价归公”“照价收买”以及“土地国有”等几项。1924年,他在手书的《国民政府建国大纲》第十条中,对此作了简明概括:“每县开创县自治之时,必须先规定全县私有土地之价。其法由地主自报之,地方政府照价征税,并可随时照价收买。自此次报价之后,若土地因政治之改良、社会之进步而增价者,则其利益当为全县人民所共享,而原主不得而私之。”参见龚铭、张道有《中山先生的一天》,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17年版,第292页。孙中山“平均地权”与中共试办土地公债相似之处在于,政府有对地主土地的合法处置权,通过合法处置实现社会财富的均衡。、新中国成立后中共实行的对资本家的和平赎买政策有相似之处,希望通过政府法令方式,用经济手段解决地主与农民土地占有不平等现象,有利于争取地主和农民对政府的支持,与减租减息政策的目的相同。《五四指示》认为中共土地政策与孙中山主张有相通之处,要求党的干部向党外人士做必要解释,指出解决土地问题是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正当要求,合乎孙中山主张与政协决议,兼顾地主富农利益,“因此应当赞助农民的要求”。[1]250在某种意义上,中共也希望以孙中山革命事业、建国思想继承者的面貌出现,这样不仅有利于争取国民党左派的支持,达到分化、瓦解国民党的目的,而且有利于争取赞同孙中山思想的人民群众对中共的谅解、支持及拥护。中共试办土地公债,尝试通过和平手段使赤贫及雇农获得土地,为革命寻找支持力量。但战争环境破坏了和平土改的努力,中共开始考虑平均分配土地。
(三)从试办土地公债到平均分配土地
试办土地公债仍不能满足农民对土地的需求,再加上国民党占领延安,在内战的压力下,中共中央土改的思路也开始了整体性的转换。[16]1947年7月21日,毛泽东提出,土地政策今天可以而且需要比《五四指示》更进一步,因为群众要求更进一步,如土地推平。初步提出平均分配土地的意见。
9月6日,中共中央给中工委的复电中指示,平分土地好处多,中农大多获益,土地会议应取彻底平分土地的方针。[17]343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布《关于中国土地法大纲的决议》,指出民族落后、国家民主化无法实现的主要根源和障碍是中国土地制度的极不合理,必须消灭“封建性及半封建性的土地制度”。[17]416具体方法有:废除地主土地所有权;废除庙宇等土地所有权;废除土改以前债务;选举土改领导机关;除本法九条乙项规定外,(7)第九条为若干特殊的土地及财产之处理办法,乙项内容为:大森林、大水利工程、大矿山、大牧场、大荒地及湖沼等,归政府管理。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418页。乡村中按人口、以行政村为单位平均分配土地;分配地主牲畜等财产给农民;保护工商业者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审判违抗或破坏土地法的罪犯;农民有权弹劾各级干部,侵犯人民权利者,应受人民法庭审判。[17]420以此确定了平分土地的政策。
在执行土地法大纲时,中共坚决反对“左”的错误。毛泽东指出,平分土地是正确的,农民有这个要求,但要注意纠正工作中的“左”的错误。土改的中心是平分封建阶级的土地、粮食、牲畜、农具等财产,不应过分强调斗地财。(8)“地财”指地主埋在地下的财物,在解放战争时期,解放区地主为保护他的私有财产,免遭没收为公有,将部分财产埋在地下。参见袁竞《毛泽东著作大辞典》,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1年版,第735页。过分强调斗地财会影响土改进程,也容易引发打杀地主等“左”的错误出现。习仲勋向毛泽东汇报西北土改中出现“左”的情绪和偏向,要求边区土改需要注意“不应再算老账(特别是政治上的)”[14]63等九个问题后,毛泽东批示,完全同意习仲勋同志这些意见。华北、华中各老解放区有同样情况者,必须注意改正“左”的错误。[14]61
废除地主、庙宇等阶级和机构的土地所有权可获得更多土地资源,实行平均分配可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建立人民法庭制裁违反土地法的罪犯或一些干部能增强法律效力,为全面贯彻土地法提供强大的专政与群众基础,反对“左”的错误有利于土改沿着正常的轨道平稳推进。此外,中共十分重视实施土地法的策略与方法。1948年2月,毛泽东在致刘少奇的一封电报中提出,在不同地区实施土地法应采取不同策略。[14]86在日本投降以前的老解放区,只需调整一部分土地,按照平山经验(9)平山经验是指该县在土地改革运动中,采取邀请党外群众列席党支部会议的方式,整顿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的经验。参见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5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87页。解决党同群众间的矛盾;在1945年9月至1947年8月内解放的地区,普遍、彻底地分配土地;大反攻后新解放的地区,分两个阶段实行土地法:中立富农,专门打击地主;分配富农出租和多余的土地及一部分财产。[14]87关于新解放区土改方法,毛泽东指出,应掌握如下要点:依群众觉悟程度和领导干部强弱决定土改速度;新区土改分打击地主和平分土地两个阶段进行;先组织贫农团再组织农民协会;先行试点,逐步推广;区别巩固和游击区;必须消灭地主武装和特务组织;镇压反动分子;利用地主富农出身但赞成土改的本地知识分子;注意保护工商业。[14]96采取上述策略和方法,有利于对各个解放区区别对待,可以有效防止一刀切的“左”的错误,也可以将主要矛盾针对反动地主和特务组织,有利于争取尽可能多的力量支持土改。
“历时近两个月的全国土地会议和会议通过的《中国土地法大纲》,为在全国消灭封建土地制度提供了一个蓝本,指引亿万农民摆脱了封建土地制度的压迫,为全国解放战争的胜利提供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物质力量。”[18]中共土地政策调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抗战胜利后中共土地政策变迁的历史意义
抗战胜利后中共土地政策的调整,适应了形势发展,发动了广大群众,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人力与物力基础,也为新中国成立后的土改积累了实践经验。政策对于中共胜利具有无比重要的意义,毛泽东指出,共产党越来越大的真理(原因)之一“就是我们政策的正确”。[14]46如我们政策不正确,如侵犯了中农、小资产阶级、开明绅士,对俘虏、地主、富农处置不当,在统一战线问题上犯错误,那就不能胜利,“共产党会由越来越多变成越来越少”。[14]46
(一)适应了形势发展
毛泽东指出,日本投降以后,农民迫切要求土地,我们就及时改变土地政策,由减租减息改为没收地主土地分给农民。《五四指示》就是表现这种转变。[17]530朱德指出,日本投降后革命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敌人和同盟军都变了,革命的策略也必须按照客观情况改变。因此,从减租减息的政策改变为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17]232中共为适应形势发展而及时调整土地政策,是为了争取最大多数农民对中共政策的支持,以推进解放战争的发展。
随着解放战争的不断深入和扩大,中共将发行土地公债的政策调整为平均分配土地,适应了当时的战时环境。国民党大举进攻,部分地主反抗中共土地政策,和平土改无法实现,只有通过阶级斗争方式实行暴力土改才能更有效地动员广大贫雇农、中农等革命力量。此后,根据群众要求,中共把发行土地公债调整为平分土地,使原来缺少土地的农民获得土地,而获得土地的农民积极配合中共推行的各项政策,适应了解放战争需求大量人力、物力、财力的新形势。
(二)发动了广大群众
中共是善于通过群众组织发动民众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延安时期,“中共中央其他领导人如任弼时、朱德、陈云等,多次就陕甘宁边区经济发展作出指示,要求边区实行毛泽东‘组织起来’的合作政策”,[19]边区组织成立了农业合作社等。土改中,中共同样组织农会等机构发动群众,推动运动发展。
林伯渠指出:“全国土地会议的精神是发动群众。彻底平分土地,也是发动群众。”[17]485在平分土地后,实行查阶级、评成分政策,划清了农民与地主的阶级界限,提高了贫雇农的政治威信和阶级觉悟,贫雇农自己起来掌握政权和武装,不受地主统治,积极投身于解放战争中,土地政策调整起到了极大的发动群众的作用。
毛泽东指出,按人口平均分配土地,是最彻底地消灭封建制度的一种方法,完全适合农民群众的要求。[17]530在乡村中组织农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为执行土地改革的合法机关,贫农团成为一切农村斗争的领导骨干,事实上也成为中共在基层的政权派出机构和代言人,能够更快捷、精准地贯彻中共的政策引导和利益诉求。同时,又积极贯彻“依靠贫农,巩固地联合中农,消灭地主阶级和旧式富农的封建的和半封建的土地剥削制度”[17]530的土改总路线,规定地主、富农应得财产不能超过农民群众,使最大多数的贫雇农、中农在政治上翻了身,经济上获得补偿,生活上有所改善,人格上得到尊重,阶级觉悟和阶级斗争观念空前提高。在党的领导下,他们迅速发动起来,为解放战争胜利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如我们能够彻底解决土地问题,就获得了足以战胜一切敌人的最基本的条件。”[17]532
(三)加强了党的领导
农民占中国人口的绝大多数,在中共党员和人民军队中有很多人都是农民。党在调整土地政策赢得农民衷心拥护后,吸纳更多的农民入党参军,农民成分党员的不断增加,进一步加强了党的领导。1946年5月,中共中央发布《五四指示》以后,到1947年下半年,解放区2/3的地方已基本上解决了“耕者有其田”[3]297的土地问题。解决农民千百年来梦寐以求的土地问题,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参军参战以保卫自己劳动成果的积极性,为中共领导人民取得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人力与物力基础,也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提供了群众基础。1948年1月,任弼时在陕西省米脂县召开的西北野战军前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各解放区的土改运动都获得了很大成绩,热烈的群众运动已经在彻底消灭封建半封建剥削制度,使广大农民翻了身,这是“我们今天战争能够胜利发展的基础”。[14]12
林伯渠指出,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中国社会,只有制订和执行了坚决的土地纲领、为农民利益而认真奋斗、因而获得最广大农民群众作为自己伟大同盟的中国共产党,成了农民和一切革命民主派的领导者。[17]490中共制定有利于农民的政策,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农民入党参军,壮大了党和军队的力量,加强了党的建设,这是一种互为因果的现象。
(四)积累了土改经验
抗战胜利后,中共土地政策的变迁,为新中国成立后的土改运动积累了经验。如《五四指示》中规定,保证中农包括富裕中农参加运动并获益;不过分打击富农,一般不动富农的土地;集中斗争汉奸、豪绅、恶霸,剥夺他们的土地,但保证他们的生活等规定,都是为了尽可能地缩小打击面,争取更多力量参加中共领导的革命,也有利于防止“左”倾错误的发生与蔓延。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指导新解放区土地改革。这次土改在总结此前土改经验的基础上,作出一些新的规定:“由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和财产,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为保护中农(包括富裕中农在内)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受侵犯,分配土地时采取‘中间不动两头平’的办法。”[20]这同样是为了争取最大多数农民群众的支持,在进行土改时减少社会动荡,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充分汲取了此前在土改中保护富农的经验。
总之,抗战胜利后中共根据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国共内战爆发、解放战争深入发展等实际情况,及时对土地政策进行了调整,总的趋势是由和平土改向非和平土改的转变,在不引起大的社会动荡的情况下调整了生产关系,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为中共领导的解放战争争取了最为广泛的农民群众支持,奠定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