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教学督导探索
2021-11-28周艳香周清香葛宁海
周艳香 周清香 葛宁海
(湘潭医卫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0)
众所周知,在高职院校,教育督导是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制度,承担着督政、督学、评估监测等重要职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这是继2012年《教育督导条例》颁布实施后,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教育督导工作的高度重视。湖南省正式发布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我省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文件明确要求到2022年,湖南要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这对高职院校如何在新的形势下深入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切实做好教育督导工作提出了新的思考课题。本文将从如下方面就完善教学督导机制 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展开探讨。
一、完善督导管理体制
(一)完善督导管理制度,提高督导权威性
督导制度是督导实施的根本保障,依制度督导,才能体现督导的权威性。高职院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督导工作,加强督导员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效能,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应制定《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对督导机构及成员,督导职能及职责范围,督导工作内容及方式,督导检查及考核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井依据督导管理办法制定《督导工作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实施意见》,应及时修订学校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对督导机构的权限,督导程序及形式,督导申诉及仲裁,督导工作建设等应与时俱进地及时做出具体的规定,着力解决督导权威性不够、结果运用不充分的问题。如新的督导管理办法规定,行政督查完成后,督导机构应向督导对象反馈督查结果信息,提出整改建议,形成督查通报,在校内通报;对问题严重的,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应纳入机关部门、教学院(部)工作目标考核扣分。又如新的督导管理办法规定,督导对象对督导结论有异议的,向督导申诉仲裁小组提交申诉书,表达诉求、意见,提交证据材料。督导申诉仲裁小组受理申诉书后,应及时分析研究申诉材料,进行必要补充调查,10个工作日内做出裁定,裁定结论3日内送达申诉人,督导申诉仲裁小组裁定结论为最终结论。通过修订督导管理办法,达到增强督导的严肃性、权威性、有效性的目的。
(二)完善督导机构设置,确保督导有效性
高职院校要理顺督导管理体制,完善督导机构设置,确保督导机构在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独立开展督导工作。一是设校督导机构。高职院校的教学督导职能一般来说归属教务处,学校为适应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需要,可以单独设置质管办为学校督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全校行政督查和教学督导工作。二是设教学院(部)督导组。督导组接受质管办指导,负责对接校级督导有关工作和组织本院(部)教学督导工作。三是设督导申诉仲裁小组,由校长任组长,负责督导申诉受理、裁定。督导机构依据学校督导管理办法,各司其职开展督导工作,确保督导有效推进。
(三)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提升督导效能
督导队伍是履行督导职责、发挥督导作用的重要保障。高职院校应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导队伍。一是组建多层次督导队伍。校督导机构专职督导员人数一般可以是9人,各个教育学院(部)督导组可以有督导员6-8人(包括特聘督导员),每年聘退休教师兼职督导员5-6人。在督导队伍建设过程中,注意做好了六个结合:年龄结构上,注意老中青结合;在专业结构上,各种专业的人员相结合;职称结构上,高级、副高和中级职称相结合;校级督导和院级督导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督导相结合;校内督导与校外特聘督导相结合等。二是加强督导培训。学校督导机构不定期组织督导培训,全面提高督导队伍的法律素养和政策水平,熟悉督导指标标准,掌握督导工作流程,有效提高专兼职督导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全面履行督导职责
(一)加强统筹管理,按计划组织实施督导
高职院校的督导工作一般分为教学督导和行政督查两大部分。教学督导内容为教学运行情况和教研教改活动,包含课堂教学、实习实训、教学秩序和考试秩序、教学保障、教研活动、专业和课程建设等。校级教学督导事项由质管办确定,质管办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
制定相应的教学督导工作计划,确定教学督导工作的重点,按计划组织实施。院级教学督导事项由督导组根据质管办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本院(部)教学工作重点制定相应的教学督导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本院(部)教学督导工作。行政督查内容包含学校重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有关制度执行情况、部门职责履行情况等。行政督查事项由质管办根据上级和学校的工作部署,经校领导批准后确定督查事项。
(二)注重“六个督导”,发挥“六个效用”
一般来说,高职院校的督导机构和督导员全面履行督导职责,督导工作中注重了“六个督导”,发挥了“六个效用”:注重政治督导,发挥强化担当的效用,督导教师的政治认识、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注重问题督导,发挥边督边改的效用,善于找问题、查症结、促整改;注重培优督导,发挥树典型的效应,善于发现典型,树立一批示范课、优质课典型;注重资格督导,发挥胜任把关的效应,对新进教师、兼职教师的课堂质量起到把关作用;注重实效督导,发挥提升质量的效用,达到育人育才的目的;注重责任督导,发挥传导压力的效用,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好岗位职责。
(三)督导任务落到实处,以取得督导成效
督导机构和督导员应依制度有计划地开展督导工作,让督导任务落到实处。一般情况下,校督导团每年听课评课数量应达1000余节次,院(部)督导组听课评课400余节次,集中评议课不少于50次;每年派督导员应深入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开展实践教学环节的督查工作;每年公开反馈、通报督导情况一般情况下应有40余次;每年开展10余项行政督查。通过开展督导活动,对于规范学校教师教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实效、保证正常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推动全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校治理能力等方面有积极的作用。
三、创新督导机制
教学督导是高职院校内部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手段,只有不断创新教学督导机制,才能充分发挥教学督导的职能与作用。高职院校应不断创新教学督导运行机制,将教学督导与行政督查、定期督导与随机督导、线上督导与线下督导、考核与监测等督导方式有机结合,形成有效的督导运行机制。
(一)重点做好课堂教学质量监控
课堂教学是“教”与“学”相互作用最直接的表现,为重点把好课堂教学这一关,高职院校应形成规范的听评课制度。教学督导听评课活动可以预先安排,也可以临时决定随堂听课。督导团、督导组可以根据需要,相对集中地预先安排对某一群体教师、某一类课程的听评课。预先安排的听评课信息提前在校内公布,便于全校督导员、干部以及教师参与听评课。
(二)构建有效的信息反馈制度
每次听课评课都应进行及时反馈,确保反馈落实到每堂课、每个教学环节和每名教师;每月的教学督导情况都应在学校月教学例会和校内AIC办公系统或以其他形式进行通报;每月行政督查都应做到有通知、有检查、有反馈、有通报,并督促及时整改,对重点问题重点跟踪,督促持续整改;每学期编印3-4期《督导简报》,反映督导情况、督导动态、督导研究和督导成效等,井在学校AIC办公系统及部门网页上进行发布。
(三)形成专项调研督导机制
校督导团应定期召开督导例会制,研究督导情况,形成督导意见,向学校提交书面督导报告。对重点问题、热点问题及学校教学运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专题调研,形成专题报告,为校领导和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信息支持。学校应定期组织召开督导工作座谈会,探索督导机制,围绕新进教师培训、课程思政设计与实施、提升兼职教师和实训教师的教学能力、优化评价指标体系、督导方式的落实等开展研讨。
(四)建立师资培养的督导机制
学校要通过听评课,发现教学典型、推出优质课堂;定期组织全校性的观摩课、课程思政说课,搭建教师教学经验学习交流的平台;通过督导集体备课,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设计能力;通过督导教学院(部)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实施,发挥导师传帮带的作用,以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通过检查教学资料,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传递教学压力。应通过采取多种教学督导方式,建立多形式的师资培养机制,为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五)建立了督导考核机制
学校应将督导工作纳入职能部门和教学院(部)的年度目标考核范围。质管办年度目标考核指标应规定督导员每周的听评课节数、督导情况公开反馈、通报次数、参加教学督导交流会次数,开展行政督查次数等。教学院(部)年度目标考核指标应规定督导组成员全年听评课节数、督导计划执行情况要求、督导日志记载情况要求、问题整改情况要求等,没有达到考核标准,年终目标管理考核,质管办和教学院(部)将被扣分。应通过实施督导考核机制,提高督导的权威性和公信度,促使各项督导工作顺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