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问题及对策
2021-11-27张磊
张磊
(山东省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山东 泰安 271000)
引言:当前的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虽然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存在着一些显著性问题,需要针对性处理。依托对公积金归集工作的优化,实现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展开力度与成效的提升,体现出对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力维护。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的概述
在当前的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中,主要包含着以下内容,即有:单位组织的封存与销户;缓存、降低比例缴存,提升缴存比例;对个人信息、单位信息实施变更处理;合并个人账户;实现跨管理部转移或是公积金内部转移;调整单位组织基数;补缴公积金、汇缴公积金的办理与管理;登记公积金自主缴存者的信息、设立公积金自主缴存者的账户并办理缴存业务;单位组织缴存登记与个人账户设立申请材料;协助单位组织完成公积金缓缴、停缴程序的办理;在单位组织破产解散、分立、合并后,提供公积金办理服务[1]。
二、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现存问题分析
(一)公积金归集缴存的覆盖率偏低
就当前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践情况来看,相关职能单位、工作人员将精力更多投放在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方面,但是相关工作人员普遍不会深入企业组织实际,对没有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单位展开催建催缴工作。这样的工作现实情况与我国、地方政策导向存在偏差。实践中,想要真正意义上对职工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就必须要相关职能单位的工作人员走入社会、走进企业,针对区域内所有没有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组织、个人实施催建催缴。目前,山东泰安地区能够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全年性归集管理各项工作任务,但是从整体上来看,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覆盖率依旧呈现出偏低的趋势,需要安排更多催建催缴工作人员进行处理。
(二)公积金归集管理体系不健全
站在现阶段公积金归集管理体系方面来看,主要存在着以下几项问题:第一,在归集管理执法力度方面也表现出偏弱的水平,不利于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强化展开,难以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第二,管理机制不够完善,催建催缴方式过于随性,由于没有制定专门的公积金催建催缴工作机制,导致整个工作的成效并没有达到理想水平。实践中,存在着为达到上级下发的年度归集目标而突击式展开催建催缴工作的现象,催建催缴工作没有长效性。同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偏弱,归集政策法规在社会范围内的普及程度、宣传力度并不到位,社会上单位的认知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公积金归集业务信息化程度不理想
诚然,在当前区域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工作实践中,搭建并应用了公积金业务信息系统,促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展开效率与质量有所提升,但是该系统内所包含着的功能并不全面,想要最大程度发挥出公积金归集业务信息化建设的优势,就必须要对系统的功能单元设置进行持续性优化。目前,该系统主要面向公积金缴纳单位与职工个人提供线上服务,但是由于没有公积金归集催建催缴功能,所以无法及时向未缴纳住房公积金、断缴等企业组织发送提示,促使催建催缴工作水平难以达到理想状态,相应工作的展开仍旧更多依赖于人工完成。
(四)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性不足
站在职能部门协调性工作的方面来看,主要存在着以下几项问题:第一,信息共享的程度有待进一步加深。在当前区域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工作实践中,普遍在一年之内向工商部门进行一次数据索取,也没有依托综合平台或是各个职能部门的业务系统落实所需数据信息的实时性获取,导致信息共享并不充分。第二,各个职能部门未能够展开联合性执法,相关执法工作均由不同职能部门独立展开,归集执法工作合力尚未形成。
三、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优化展开策略探究
(一)适当增加公积金归集管理的工作人员
1.合理分配工作人员
使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自动完成对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确定,并主动为相应职工提供的资金划转服务,资金转存至相应职工的银行账户内[2]。在此过程中,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对部分前台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任务进行自动化、信息化完成,降低前台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量,此时,可以引导前台工作人员将更多的精力投放在催建催缴等工作任务中,缓解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人员不足的问题现状,实现区域住房公积金中心内人力资源的合理分配,一定程度解决公积金归集缴存的覆盖率偏低的问题。
2.积极搭建起高质量的归集催建催缴工作队伍
实践中,应当对区域住房公积金中心中各个科室的工作人员实施重组,在保留必要的前台工作人员与后面人员的基础上,引导剩余人力在完成本职工作之外,全部承担起、参与进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的催建催缴工作中。此时,针对区域住房公积金中心内所有工作人员展开轨迹政策的教育培训,并逐步筛选出专业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构建起更高质量的归集催建催缴工作队伍,主要承担起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催缴工作任务,实现对当前住房公积金归集缴存的覆盖率偏低问题的处理。另外,应当适当针对归集催建催缴工作队伍配置执法记录仪等硬件设备,维护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归集催建催缴工作得到高质量展开。
(二)建立健全公积金归集管理机制
1.对归集行政执法实施简化处理
在此过程中,需要对职工证据材料的收集方式实施简化处理,在单位不向职工提供工资明细的条件下,职工可以先提交补缴月份的社会缴存明细,根据当月社保缴存基数确定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在职工获取到完整工资后,补缴差额部分。同时,应当对住房公积金归集执法的处理周期进行持续性缩减,包括立案周期、取证周期、限期整改时间、行政处罚时间、强制执行时间等等。一般情况下,应当设定立案的最长期限为1 天、取证的最长周期为5 天、限期整改的最长期限为10 天、行政处罚的最长期限为52 天、强制执行的最长期限为70 天,以此促进执法效率大幅增高。在此基础上,还应当对归集处罚力度进行适当加大,包括提升处罚额度、对违法单位组织或法人加入失信黑名单等等,达到强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权威性的效果。
2.搭建并完善住房公积金催建催缴机制
应当结合区域现实情况、区域住房公积金中心的人力资源现状水平,提前制定出合理的催建催缴工作方案,保证催建催缴工作在区域内得到系统化、常态化的展开;联合归集受托银行共同完成归集任务,针对归集银行设定合适的催建催缴工作目标;发放催建催缴通知书,结合电话联系、上门精准催建催缴等方式,保证归集工作实效性。同时,应当搭建起催建催缴内部考核机制,提升相关工作人员展开催建催缴工作的积极性。另外,还要在区域内持续加大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联合应用微信、微博、路灯灯箱广告、公交站广告、繁华街道户外大型屏幕、写字楼电梯广告、广播、电视台、报纸等宣传方式,扩展宣传广泛程度。
(三)持续强化公积金归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
第一,搭建能获取省内部门系统数据的畅通通道,保证可以对新注册单位、新开户个人的社保账户详细信息实施全面、及时、真实性的获取,并将其设定为公积金催建催缴的数据资料来源,以此为基础设定催建催缴目标,提升工作效率。第二,在原有公积金管理系统内增设缴存提醒功能单元,将每月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组织设定为正常缴纳单位,并依托该功能的设定与应用,在每月的1 日、5 日、15 日以及19 日分别向各个单位组织发出当月住房公积金按时缴纳的提醒[3]。第三,在原有公积金管理系统内增设漏缴单位补缴提醒功能单元,自动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公积金的漏缴情况,标识漏缴单位并发出提醒;对连续发送三次提醒仍然没有补缴的企业,安排专人实施人工催缴。第四,在原有公积金管理系统内增设断缴单位缓缴提醒功能单元,自动在月末对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纳状态实施检查,只要发现某企业连续3 个月未缴纳住房公积金,则将其标识为断缴状态,并向相关单位发出缓缴提醒;连续发送三次提醒并没有受到任何回复,未补缴也没有办理缓缴手续,安排专人实施人工催缴。第五,在原有公积金管理系统内增设聚焦单位处罚与警示功能单元,自动检查企业的公积金缴纳情况,针对连续6 个月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企业标识为拒缴企业;系统自动核算可能产生的处罚金额,并发出提醒,要求企业在30 日内完成本月公积金的缴纳,若仍旧未缴纳,则安排专人进入企业组织实施行政执法。
(四)重视职能部门之间工作配合程度的提升
1.加大在公积金日常管理工作方面的协作力度
在区域工商、民政、社保等部门开户的联动业务中纳入单位开立朱发往公积金账户,换言之,区域内所有的注册单位、开立社保账户的单位或个人,要同时开设公积金账户,以此为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提供支持。各个职能部门监督企业,一旦发现拒不开设的公积金账户的企业,直接进行信息上报,并将其行政执法对象的范畴内,安排专人实施行政执法工作
2.加大在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协作力度
在国家企业信用公式系统内纳入区域工商、民政、社保等部门,确保这些职能部门可以实现信息数据的实时性共享[4];各个职能部门要联合展开执法工作,集中进入企业实施相关政策制度的宣传推广,处罚所有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企业,以此达到提升行政执法工作力度与展开效率的效果。
(五)其他
1.积极与商业银行展开合作
区域住房公积金中心应当积极与商业银行展开合作,合作内容覆盖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资金归集等领域,以此为区域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在此过程中,充分发挥金融优势,在公积金归集、委托贷款等领域为客户提供高效、安全、便捷的金融服务,全面深化合作,不断提高服务群众、改善民生的能力和水平,真正能共同把住房公积金利民惠民的事情办好,推动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升级。
2.定期组织公积金归集管理人员参与业务培训
在业务培训中,应当围绕住房公积金制度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优势展开;充分解读区域现行政策规定的提取情形及办理要件、区域现行政策规定的汇缴、补缴等业务的办理规定;重点强调日常业务办理过程中需注意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详细讲解区域近期接通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后的业务办理流程;介绍区域立足民生、创新服务,联合受托银行推出的专属于公积金缴存职工的普惠金融产品等内容。培训结束后,安排参训人员之间展开经验交流。这种培训活动的展开旨在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确保区域出台的各项归集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并广泛宣传。
总结:综上所述,现阶段,通过适当增加公积金归集管理的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公积金归集管理机制、持续强化公积金归集工作的信息化建设、重视职能部门之间工作配合程度的提升、积极与商业银行展开合作、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推动了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