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民办高校学生就业管理机制研究—-以政府作用为例
2021-11-26于金山林瑶瑶
于金山 林瑶瑶
(三亚航空旅游职业学院,海南 三亚 572000)
为了完成我国之前所制定的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以及提出的“中国梦”目标,我国必须采取科教兴国策略,而大学生作为我国实行科教兴国的主要执行人,其作用十分明显。因此,我国必须加大对民办高校学生就业管理机制的建设,只有通过发挥政府作用,才能制止落后的学生就业管理模式对民办高校学生就业的阻碍,才能使民办高校学生就业活起来,真正实现“人尽其才”,使大学生的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最大化,为加强民办高校学生就业管理机制、留住人才机制和优化就业政策提供经验证据。
一、民办高校学生就业管理机制中政府作用的问题分析
(一)民办高校学生就业政策不够完善
就业政策是政府促进大学生就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达到就业稳定。由于就业服务市场对大学生的垄断地位,政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执行公共服务职能时仍有一些“官方标准”现象。其结果是,许多大学生的求职工作变成了单纯的形式性,满意度并不高。政府建立就业信息的公共服务平台相对较少,缺少就业信息的有效反馈机制,大学、企业、大学生之间就业信息不顺畅流动。近年来,已经颁布了许多相关政策,以促进民办高校大学生就业,但它们通常停留在政策和文档层面、长期系统性缺失、较低层面的有效性、不明确的主题指责和太根本的规定上,我们只依赖这些政策,我们不能承担标准化就业市场和长期促进大学生就业的责任。
(二)部门利益、地方利益阻碍就业政策的实施
众所周知,民办高校的学费非常高昂的,这就关系着部分部门的利益冲突。政府从“加强大学生就业服务”、“放宽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限制”、“加大对家庭困难的大学毕业生就业支持力度”等方面,出台了大量改善就业市场的措施。这些政策大大促进了大学生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但是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问题。在政策实施过程中,所有部门和地区都由他们自己的部门利益和地区利益所驱动,这会有意识地或无意中阻碍各种就业政策的实施。例如,为了提高当地学生的就业率,每个级别的地方政府都设置了一些政策壁垒,以限制来自其他地方的毕业生就业,从而影响毕业生在地区之间的流动就业。
(三)就业渠道的政策吸引力不足
近几年来,我国开展了多项就业扩展渠道,例如:“大学生志愿者支援西部教育”、“三支一扶”等政策。在开展这些政策的时,政府要组织各式各类的考试、面试或者通过在各大民办高校进行就业宣传,然而,这些就业渠道的实施效果却很差强人意,对于民办高校的大学毕业生的吸引力不足。究其原因,还是就业渠道的政策吸引力不足、限制太多,政策提出的经济利益对民办高校大学生还不具备足够的诱惑力、甚至于拒之门外。我国目前正在处于经济体制转型重要时期,在制定就业政策上,应该从经济的角度出发,对于民办高校学生就业问题进行分析,最后做出理性的选择。而政府在制定大学生就业渠道政策的时候,并没有对此进行考虑,一味的运用理想观念去驱动大学生,并没有采取经济利益的政策去引导大学生。
二、完善民办高校学生就业管理机制中政府作用的建议
(一)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完善就业法律保障
1.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校招生制度的改革,全国各大高校招生人数逐年增加,民办高校作为我国高校的一部分,在教学设备和师资力量方面都存在劣势。为了解决此类问题。
首先,政府应该对目前的市场环境需求进行分析,根据市场环境的发展需求,在民办高校中设定与其发展相符的专业。对高校招生进行强制化管理,禁止出现想招就招、想改专业就该专业等现象。除此之外,政府还应该对未来的市场环境进行分析,优化对人才的培养,严格管控,并有计划的去设定民办高校的专业、合理的调整民办高校的招生计划、有方向的去培养人才。
其次,政府还要加强对民办高校教育的监督。目前民办高校的教育模式主要以授课为主,所有的教学都是以理论为主,对于科研方向的教学很少。但是企业对于人才的要求,并不是局限于理论知识,更多在于实践操作,这于当前民办高校的教学模式正好相反。这对于民办高校学生就业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另外,理论教学,容易让学生产生枯燥心理,导致学生的眼高手低的困境。因此,无论是从学生就业问题,还是学生心理压力方面分析,加强对民办高校教育的监督都是有必要的。
最后,政府应该改变对民办高校的就业率统计时间与方法,为制定宏观政策提供相关数据支撑。就目前而言,地方政府采用的就业率统计时间与方法与全国的统计时间和方法保持一致,都是在九月份进行统计。在该时间段对就业率进行统计容易产生一定的弊端。九月作为大学生毕业的高峰期,部分民办高校待业或者临时转业的学生而言,在学校就业办的“压力下”,不得不托付熟人或者公司,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三方协议)。通过改变就业统计方法与时间,将那些已经签约过三方协议的学生的协议收集起来,确定三方的有效性,这样就能够有效地避免出现就业作弊的现象发生。
2.完善就业法律的保障
针对于目前民办高校学生就业问题,应结合各地的市场人才需求,制定有关民办高校学生就业的相关法律体系,以此规范学生就业市场,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就业学生的就业选择。
(二)完善就业市场体制,落实就业政策执行
1.完善就业市场体制
就业环境的好坏,决定了就业率。对于目前民办高校的就业问题而言,政府应该加强对就业市场体制的改革,完善就业环境。具体可以包含以下几方面:第一,提倡就业平等,消除企业对民办高校的歧视与偏见,创建鼓励民办高校学生就业、创业的协调机制。第二,针对民办高校就业问题,建立多元化的市场体系,确保其可以独立协调运转。政府应该鼓励民办高校结合自己学校的特色,为学生创建相应的就业信息网,规划企业的招聘人数等信息,最终达到人才需求与毕业人数相平衡的目的。
2.落实就业政策的执行
民办高校不能按照相对应的就业的政策来落实,对于民办高校学生就会失去公信性;政府对相关政策不进行监督实施,政策就会缺失执行力。因此,在民办高校学生就业的问题上,政府首先应该明确自己所处的位置,分析我国各地人才和市场需求之间的现状问题,合理的运用政府的资源,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内部的监督,针对民办高校学生就业问题建立起相应的鼓励与约束政策。
3.规范民办高校办学,提高学生就业能力
民办高校作为当代高等教育过渡时的产物,从建立至今也就十几年时间,相对于普通高校而言,其办学时间还很短,无论是其在社会的地位还是影响力和知名度方面都比较低,不能够得到社会人士的认可。产生这类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民办高校没有得到政府的政策关注。即使有也只是极少数学校并没有统一的规范和政策要求。因此,民办高校要想解决学生就业问题,就必须对自我进行统一的规范,政府需要加强对其的干预程度和管理程度。
首先,政府需要针对民办高校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民办高校因为办学时间短,在办学过程中会面临很多问题与困境。因此,民办高校在办学过程中,需要得到政府的支持,规范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流力度,依照相关的法律办学。另外,民办高校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新产物,其办学模式与传统的高等教育的办学模式存在一定的差距,而在这个过程中,更加重视对的统一法律法规的确定。
其次,政府还应该对民办高校专业设置进行相应的管控。对于目前的民办高校而言,其院内设定的专业大部分都是源于母校的特色专业,这样设置民办高校专业虽然可以解决民办高校招生难的问题,但是由于民办高校与母校的培养方式与目标都有很大的差异性,从而导致出现重复性人在过剩的现象,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对民办高校的发展和就业率的提高到造成了影响。因此,政府应该给予民办高校开设自己特色专业的权利,让民办高校可以根据目前市场对人才的需求、学生的基本特点、学院的自身情况设定特色的专业,减少过度的引用母校专业而导致的人才过剩现象。另外,民办高校还应该转变自身的教育培养方向,突显出民办高校的人才特点,以改善民办高校目前的就业问题。
最后,政府还必须要保证民办高校与普通高校在法律地位上的平等,制定对民办高校发展有利的相关策略,大力支持民办高校根据学校特点建立自己的特色专业与教育模式,提高民办高校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与素质,让其能够被社会所认可,进而提高民办高校学生的就业率。
4.完善推进创业政策,鼓励学生自主创业
在第十七届中国共产党全国大会上,提出了“提高独立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国家”和“通过创业促进就业”的开展战略。大学生是最具创新能力和创业潜力的群体之一。深入研究实施大学和大学创新与创业教育、积极鼓励研究生创业教育体系的主要战略方法,实践科学发展理念,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有助于创新国家建设,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对于民办高校的学生而言,其家庭的条件要比大部分大学生的家庭情况要好很多,他们拥有更为广阔的创业平台和先天性的创业条件,经常被看作是大学生创业中的积极分子。因此,政府应该调整民办高校的创新和创业教育、创业基础建设、民办高校大学生推动独立创业精神,鼓励企业开始发展,提供更多的创业平台和政策。
首先,政府要加强民办高校学生创业政策体系改革。政府制定了许多相应的政策,既允许大学生合法创业,又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为大学生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相应的融资、税收、土地征用等。
其次,政府应该增加对民办高校学生创业资金投入,从根本上解决民办高校学生就业创业资金的问题,对于创业成功的案例和积极主动创业的学生,政府应给与相对应的经济补助。
最后,政府鼓励民办高校自主创建学生创业平台。例如,创业基地和实习基地等,加强对民办高校学生的创业实践的训练,为其毕业后创业打下坚定的基础。
结束语
在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今天,民办高校大学生就业难是一个非常具有共性的社会难题。无论是从社会发展的需要,还是从民办高校大学生个人成长发展的需要出发,研究民办高校学生就业过程中政府作用,并探索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