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音乐表演专业核心课课程改革探索
2021-11-26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聂 琪 湖北艺术职业学院
一、音乐表演专业课程体系的现状
(一)人才培养方案的目标定位不够清晰
明确的人才培养目标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决定着培养模式的选取和培养内容的组织。我国高等教育正从精英化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职业教育也不例外。而当下音乐表演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仍然与各大音乐学院一样,以培养艺术精英人才为目标,希望培养出优秀的音乐表演艺术人才。高职学制时间为三年,时间较短,生源质量也有待提高,很多学生在进入学校前未系统地接受过音乐训练,在短时间内很难成为“歌唱家”“钢琴家”“演奏家”。从目前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学生的就业情况来看,毕业生大多从事最基础的音乐表演和音乐普及工作,84%以上的学生没有从事自己的本专业相关的工作,而是从事与音乐相关的工作。
(二)专业课程的设置不够科学
音乐表演专业开设了专业核心课程、专业基础课程等若干门常规课。其中,核心课程包括声乐(钢琴和器乐)、表演课、合作课等,专业基础课程包括视唱练耳、乐理、曲式、和声、中西方音乐史等[1]。大多数课程设置仍然延续国内九大音乐学院音乐表演专业的课程体系,严格按照学科分类。专业核心课程缺乏实践部分,学生大部分时间都在教室内学习,缺少参与实践的机会,无法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践中;而专业基础课程,学科体系界限分明,过于强调每门课程的纵深学习,内容缺乏实用价值,学生难以做到学以致用。
(三)专业基础类课程的内容陈旧、死板
乐理、视唱练耳、中西方音乐史、曲式、和声都是国内九大音乐学院开设的课程体系,是为培养音乐研究型人才而开设的课程,其内容强调对音乐本质规律的探究。高职音乐表演专业学生的职业面向,决定着他们更需要掌握融合性、实用性更强的知识。多门专业基础课程的开设、传统的教学内容、严密的学术体系无法引起学生的兴趣,也无法实现该专业的培养目标。
二、音乐表演人才培养新型定位
高职院校的音乐表演专业应立足当地经济文化的需求,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掌握音乐表演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具备一定的音乐表演能力,面向企事业文艺团体、娱乐演艺界、地方群艺馆、地方演出团体等岗位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型人才[2]。
三、根据岗位需求调整专业课程内容
(一)毕业生专业满意度调查
为了解学生对本专业及课程设置的满意度,进一步了解学生学习情况,我们在2014、2015、2016 级音乐表演专业学生中进行了一次专业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学生对本专业的满意度并不高,有32%的学生是因为高考分数的限制才选择本专业,有11%学生是因为父母意愿;34%的学生对自己学习该专业的兴趣并不是很确定或者兴趣较低,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有27%的学生对本专业的热爱度降低;18%的学生对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设计的合理性表示不清楚或者认为不太合理。学生普遍认为该专业更注重实践能力,希望在实践方面得到更多的锻炼机会,他们认为有些课程的内容与今后工作岗位所运用的能力有一些差距。
(二)梳理岗位的核心能力
2017 年12 月12 日,我们邀请了音乐表演行业的专家、音乐学院的教授、省歌舞团的团长及众多活跃在演出团体的表演艺术家在我院召开了音乐表演专业的课程建设座谈会,学院参加座谈的有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和部分成员、专业带头人、课程负责人、骨干教师等。专家们强调:高职办学必须有自己的特色,应该与音乐学院的教学模式有所区别。高职音乐表演专业的课程设置应该更强调实用性、综合性,岗位上需要什么,课程上就应教授什么,不要受学科体系的困扰,要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
(三)修改音乐表演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根据前期的问卷调查和座谈,我们明晰了高职艺术院校办学的定位与特色,明确定位了音乐表演的核心能力,重新修改了音乐表演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修改后的方案更加强调该专业的实践应用能力及音乐的综合能力,如钢琴表演的技能要求增加了,要提升与声乐、器乐合作的能力,提升即兴伴奏能力;器乐表演的技能要求增加了,要提升与其他器乐、人声等合作的能力。
四、音乐表演专业核心课程改革探索
(一)核心课程内容选取应服务于地方经济文化
按照人才培养方案中培养目标的调整,服务于地方经济文化成为高职音乐表演专业人才培养的重点[3]。音乐表演的专业核心课程不能再沿用音乐学院的教学内容及课程体系。
以声乐表演方向为例,音乐学院的该方向主专业教学内容包括意大利古典时期作品、法国浪漫主义艺术作品、意大利代表歌剧片段、中国艺术歌曲、中国当代歌剧片段,这些在工作岗位上很少运用。这次课程内容改革中,我们减少了外国作品的占比,只要求学生有基本的了解,教学曲目以中国作品为主,包括中国艺术歌曲、中国歌剧选段、常用的湖北民歌和有湖北特色的作品、老百姓口头传唱的作品,将《洪湖水浪打浪》《没有眼泪没有悲伤》《六口茶》《叫一声我的哥》《峡江情歌》《黄鹤楼》等作品列入教学必唱曲目。
(二)专业核心课程教学设计多为项目式教学
在课程设计方面,我们以实践课、表演课程为主,减少了纯理论的讲授,注重理实一体化。除了主专业,我们在钢琴演奏和器乐演奏方向增设了合奏课、合作课课程,声乐表演增加了排练课程。这些课程均为实践课,以一个个具体的曲目为教学任务,开展实践活动。以钢琴合作课为例,我们要求学生运用合作艺术的弹奏方法来演绎作品,学生的演奏能协助演唱者更好地演绎作品;要求学生掌握伴奏技法,以适应各种舞台实践活动,从而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该课程除了讲授钢琴演奏的技术,更多的是讲授中外艺术歌曲的作品风格和伴奏技法,以及与声乐歌剧合作过程中,用钢琴模仿交响乐的伴奏音色。我们通过让学生演奏各个时期的作品,与声乐者进行实践合作,锻炼学生的实操能力,弥补了传统伴奏课程中只讲和声原理导致学生缺乏实际弹奏的不足。
在教学模式与方法上,我们运用“理论知识向实训练习”“实训练习向岗位能力”的教学模式,通过创设学习情境、开展项目教学,将学生的实践能力转化为职业能力,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案,如讲解法、观摩法、讨论法、示范法等方法来组织教学。
在考核评价上,我们将学生的学习成果与舞台实践能力相结合,将知识能力和实践能力相结合,将校内考试成绩和校内外实践情况相结合,强调技能的运用。
五、音乐表演专业基础课程融合实践与探索
(一)优化专业基础课程设置
为落实“三教改革”要求,我们在教材、教法上进行了大胆的改革,打破了以往九大音乐学院专业基础课程的学科分类,建立以职业能力为体系的音乐基础课程体系,将“视唱练耳”“乐理”“基础和声”课程整合为“音乐基础课”。这三门课程在教学内容上偏理论,高职学生对这些课程兴趣不高。课程整合后,我们把知识点融入具体的识谱、分析中,明确学习目的和路径,从而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同时,教法的改革对教材、师资也提出了要求,如应组建教研室优秀师资,集中力量编写符合实际的音乐基础课教材;进一步提高了师资水平,有计划培养教师团队,使之能胜任新的教材教法。
(二)调整专业基础课程内容
为落实教学内容理实一体化的要求,在教学内容的选取上,我们以实践操作和具体应用为主,减少了纯理论的讲授,强调培养学生的实操能力和动手动脚能力,在理论知识方面,强调够用原则。
结语
综上所述,经过对毕业生的调查问卷以及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人才培养方案的论证,我们进一步调整优化了音乐表演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了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的课程设置,完善了课程标准的制订,为后续的人才培养和教学质量提升奠定了一定的基础。然而高职院校也要清晰地认识到,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旅融合和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行业对音乐表演这一岗位的能力要求也在逐步提高,仅仅作为一名传统的音乐表演者,现在来看并不能满足岗位的需求。作为面向就业的职业教育,高职院校只有不断地研究市场,研究行业变化,研究就业反馈,才能找准人才培养定位,从而为行业培养合适的表演人才。这注定是一个不断调整、不断优化的过程。总之,高职院校只有做好专业和产业、职业岗位的对接、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对接,才能办好职业教育,艺术职业教育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