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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文科视域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建设
——从高校使命担当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耦合关系谈起*

2021-11-26

文化遗产 2021年4期
关键词:文化遗产物质研究

张 勃

自2004年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来,我国蓬勃兴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下面简称“非遗”)保护行动。经过10余年的努力,目前已经取得显著成效。正如文化和旅游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项兆伦所说:“符合中国国情的非遗保护制度已初步建立,非遗实践日渐活跃,无论是传承人的精神风貌,还是很多非遗项目的存续状态,都发生了明显变化。”(1)项兆伦:《我国非遗的保护与实践》,《时事报告(党委中心组学习)》2018年第5期。在这个转变过程中,高校作为我国对公民进行高等教育的专门机构,以其特有的职能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多元保护行动方中的重要一方。另一方面,非遗保护也成为高校更好地实现其职能、担当其使命的有效路径。厘清高校与非遗保护的关系问题,对于发挥高校在非遗保护工作中的作用,加强非遗学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使命职能与政策法律规定: 高校是我国非遗保护的应然主体

“保护”是非遗保护行动的核心概念。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2004年中国加入的公约,其名称即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2005年颁布、对于我国非遗保护行动的全面展开具有重要意义的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下面简称《意见》),同样聚焦于保护,并阐释了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非遗保护工作的目标和方针,提出要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非遗保护制度,建立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中国政府网,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08-03/28/content_5937.htm,访问日期:2021年1月23日。2011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以下简称《非遗法》),虽然在名称上未出现“保护”二字,但字里行间并不缺少对这一概念的使用。

“保护”是有目的的行动,必然有其施动者,或曰保护主体。由于保护行动的过程性和保护措施的多样性,非遗的保护主体也是多样的。而高校是我国非遗保护的应然主体,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

一方面,这是高校职能使命的要求。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召开的“世界高等教育会议”出台《面向21世纪高等教育宣言:展望和行动》,面对全球高等教育的迅速发展和自身面临的严峻挑战,明确提出“高等教育的使命与功能”,内容涉及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科学研究、保护和提高社会价值观以及文化传承和传播等方面,其中第一条第四款为:“帮助在文化多元化和多样性的环境中理解、体现、保护、增强、促进和传播民族文化和地区文化以及国际文化和历史文化。”(3)赵中建:《21世纪世界高等教育的展望及其行动框架——98世界高等教育大会概述》,《上海高教研究》1998年第12期。虽然这里没有明确宣称保护非遗的使命,但是如果考虑到同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对“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界定与民族文化、地区文化以及历史文化有着密切的关系,即:“‘来自某一文化社区的全部创作,这些创作以传统为依据、由某一群体或一些个体所表达并被认为是符合社区期望的作为其文化和社会特性的表达形式;其准则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相传,它的形式包括: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术及其他艺术。’除了这些例子以外,还将考虑传播与信息的传统形式。”(4)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http://www.ihchina.cn/zhengce_details/15719,访问日期:2021年1月23日。那么这一宣言实际上是在国际层面将非遗保护与现代大学的使命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

在我国,长期以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也是高校的职能所在。1998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31条更明确为:“高等学校应当以培养人才为中心,开展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5)《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政报》1998年第9期。2017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扩大了高校的职能,提出:“高校肩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使命。”(6)“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xinwen/2017-02/27/content_5182502.htm,访问日期:2021年1月23日。可以说,高校参与非遗保护,与这五种重要使命都有关系,它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方面,更是文化传承创新的使命本身。

另一方面,高校是我国非遗保护的应然主体,还源于非遗保护方面法律、政策的规定。我国是《公约》缔约国,理应遵守《公约》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公约》“第三章 在国家一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明确了缔约国理应采取的保护措施,其中“第十三条:其他保护措施”规定了4条措施。基于高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方面的资源、能力和优势,那么,“(c) 鼓励开展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是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科学、技术和艺术研究以及方法研究”的规定,如果落实到实践层面,就需要有高校的参与。又“第十四条:教育、宣传和能力培养”中规定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中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的“必要的手段”,其中至少有两种与高校密切相关,即:“ (i) 向公众,尤其是向青年进行宣传和传播信息的教育计划”;“ (iii)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管理和科研方面的能力培养活动”。又2008年通过、后经修订的《实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业务指南》中更明确提出,要“在高等院校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促进开展跨学科的科学、技术和艺术研究活动,并制订研究方法”。(7)“实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业务指南(2018年修订版)》”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http://www.ihchina.cn/Article/Index/detail?id=15715,访问日期:2021年1月23日。

再看我国的政策法律文件。2005年的《意见》是《非遗法》实施前指导我国非遗保护行动最重要的一个文件,其中明确规定:“文化行政部门与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同时,广泛吸纳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政府网, 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08-03/28/content_5937.htm,访问日期:2021年1月23日。由此可见,高校是明文规定的多方面保护力量中的重要一方。与此同时,《意见》还规定:“要组织各类文化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及专家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研究,注重科研成果和现代技术的应用”;“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充分利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人才优势和科研优势,大力培养专门人才”;“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逐步将优秀的、体现民族精神与民间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编入有关教材,开展教学活动”;等等。(9)“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中国政府网,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08-03/28/content_5937.htm,访问日期:2021年1月23日。所有这些都显示出高校在非遗研究、专门人才培养和促进非遗传承方面被赋予了特别的责任,因而非遗研究、专门人才培养和促进非遗传承也成为高校作为保护主体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的重要场域。

《非遗法》是我国文化领域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之后颁布的又一法律文件,标志着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突破了对物质文化的偏向关注,形成了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并重的完整图景,从而将文化遗产与活生生的社会现实紧密地联系起来。这部法律文件的第三十四条同样注重发挥包括高等学校在内的学校的作用,明确提出:“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10)“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 ,http://www.ihchina.cn/zhengce_details/11569,访问日期:2021年1月23日。

因此,无论出于高校的职能使命还是出于国家政策、法律的规定,高校都理应成为非遗保护的重要行动方。事实上,在过去十几年的非遗保护行动中,高校也确实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在行动:高校是我国非遗保护的实然主体

高校参与非遗保护行动是从多个层次、多个角度、多条路径进行的,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方面。

(一)建立组织,聚合专业力量

迄今为止,在我国兴起的非遗保护实质上是一种政府主导、动用大量政策资源、依靠多种力量、有计划地介入传统文化生命史的大型公共政策行动。(11)张勃:《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行动性质和任务的新思考》,《首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集:2012北京文化论坛》,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43页。它的蓬勃开展既需要在政府中建立相应的主管机构,也需要专业组织的建立。早在2002年,中央美术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就先后成立,成为高校中最早建立的非遗研究机构。其中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于2004年成为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并自2006年起在全国多所高校建立工作站,以联盟形式推动高校共同开展非遗工作,目前已有17家。(12)“中心简介”,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网,http://cich.sysu.edu.cn/about/intro,访问日期:2021年1月23日。此后,这类机构不断出现,如2005年,西北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属西北民族大学)、兰州大学藏缅-阿尔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所成立;2006年,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华中师范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属浙江师范大学)、苏州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重庆文理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成立;2007年,浙江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中国美术遗产保护与研究中心和中国木版年画研究基地(属天津大学)、北华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满语言文化)研究所成立,等等。而截至2009 年底,河北各高校已设立“非遗”专门研究机构30 多所(13)“‘非遗’走进河北高校课堂”,光明日报_光明网,https://www.gmw.cn/01gmrb/2010-01/31/content_1047222.htm,访问日期:2021年3月8日。;2013年,湖北省在全省设立首批1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其中15个设在高校中(14)《湖北省成立首批16个非遗研究中心 长江大学入选》,荆州政务—荆州新闻网 http://news.jznews.com.cn/system/2013/11/04/011237358.shtml,访问日期:2021年3月8日。。再如2017年,华东师范大学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应用研究中心,石河子大学成立新疆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2019年,南京体育学院成立中国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发展中心;2020年,中国传媒大学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研究中心,等等。这些机构大多数在高校内部设立,但也有的采取高校与其他机构联合的方式。无论哪种方式,它们都围绕非遗保护、传承、发展制定工作目标和任务,汇聚了与非遗保护有关的多学科的学者和相关人员,为高校深度参与非遗保护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和专业力量。

高校中与非遗保护相关的组织建设还体现在学生社团的成立。目前我国多所高校都成立了与非遗有关的社团组织,比如2009年长江大学成立长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学社,华东师范大学成立非遗社团——海上风民俗学社,2012年山西大学成立民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学社,等等。这些社团组织往往旨在推进大学生熟悉和深入了解非遗,提升大学生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意识,培育对家乡文化传统的深层情感,从而担当起传承和传播非遗的重任,并通过举办学术讲座、非遗知识讲座、非遗传承人授艺传艺、民间艺术家作品展、田野调查研究、非遗文化展示与民俗文艺表演等多种多样的活动,深化大学生对非遗知识和民俗文化的了解和理解,对于他们形成非遗保护自觉产生了积极影响。高校非遗社团不仅各自在校园内开展活动,而且与当地政府、社区建立良好的校-地合作关系,并有互相联合、共同开展行动的意愿和实践,中国高校清明文化传承创新联盟就是互相联合、共同开展行动的产物和平台。

(二)开展课堂教学,举办学术讲座,培养专业人才

将非遗纳入课堂教学,举办学术讲座,开展非遗方向的研究生教育,甚至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院,进行非遗传承和非遗保护方面的人才培养,是高校参与非遗保护行动的重要方式,也是高校在非遗保护多元行动方中有特别贡献的地方。正如有学者已经看到的,早在非遗保护行动开始之初,与非遗有关的“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体育、游艺和杂技,传统医药和民俗等的中国大学课程,都开始自觉不自觉地与非遗这个概念关联起来”。(15)孙正国:《十余年中国大学“非遗”传承的实践形态》,《文化遗产》2017年第1期。而伴随着非遗保护行动的日渐深入和推广,以非遗或非遗保护命名的教材开始出版,以非遗或非遗保护命名的课程也在多所高校以专业选修课程或通识教育课程的性质面向不同学科专业的本科生、研究生开设起来。与非遗保护有关的学术讲座更是多有举办。比如2020年9-10月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社会管理研究院/社会学院民俗学专业主办的京师社会学讲坛民俗学系列、民俗学与当代社会系列学术沙龙第二季“民俗学的实践研究”主题讲座共安排16场,其中5讲与非遗有关,包括刘魁立先生的《非遗保护的回望与反思》,巴莫曲布嫫研究员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解读:理念与实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可持续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基本原则与操作规程》,萧放教授的《非遗与地方文化传统重建》。每场讲座还安排了一到两位学者进行与谈,并采用“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腾讯会议、哔哩哔哩网站同步直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06年,中山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还率先设立了国内首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研究生专业,并于2008年开始招生。截止2018年底,“中山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共培养了300名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其中大多数已成为研究、保护、宣传和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骨干力量”(16)“【南方日报】中山大学举办非遗学科建设研讨会 倡导构建非遗学科共同体”,中山大学新闻网 http://news2.sysu.edu.cn/news03/1355340.htm,访问日期:2021年5月8日。。中央民族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国艺术研究院等高校也进行了非遗方向研究生的培养。还有高校如北京联合大学成立了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院,希望“以现代化、系统化的专业教育突破传统非遗传承的零散、单一的限制,积极探索非遗传承与现代大学教育体系建设的深度融合的新模式”。(17)“北京联合大学举行北京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院挂牌仪式”,新闻中心_中国网 http://news.china.com.cn/2019-07/01/content_74940778.htm,访问日期:2021年1月23日。

毕业论文是考察高校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总结性作业,根据中国知网统计,截至2020年11月17日,研究生毕业论文题目中包含“非物质文化遗产”或“非遗”字样的共1712篇,其中博士毕业论文68篇,硕士毕业论文1644篇。自2005年出现第一篇毕业论文开始迄2020年止,总体呈明显的上升趋势。虽然不少高校的研究生毕业论文没有收录在中国知网中,但已有数据仍能显示非遗研究的活力。其作者来自设计艺术学、旅游管理、民俗学、音乐学、美术学、体育学、地理学等诸多学科专业,都是非遗保护的专门人才或后备力量。

(三)举办学术会议,进行课题研究,创建刊物,发表文章,出版著述

非遗研究是高校在非遗保护行动中另一个有特别贡献的地方。主要通过举办学术会议、进行课题研究、出版刊物著述、发表研究文章来实现。

自非遗保护行动开展以来,以非遗为主题的学术会议就纷纷出现。这些会议,有些重在对某一非遗代表性项目、某一类非遗的研讨,如由中国民俗学会、山东大学和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分别于2007、2008、2017、2020年召开了四次的“全国牛郎织女传说学术研讨会”等;有些重在对非遗及其保护的整体研讨,如2012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主持召开的“‘非遗’保护与研究的中国经验”研讨会等;有些重在对非遗与其他范畴之关系的探讨,如中华女子学院2018年主办的“当代社会文化生活与传统手工艺”学术研讨会等;有些重在对不同国别、区域、民族非遗、研究方法及其保护经验的比较研究,如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2011年主办的“中日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比较暨第3届中国高校文化遗产学学科建设”学术研讨会、2016和2018年由中国文化部与波兰文化与民族遗产部共同主办的“中国-中东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级论坛”等。这些会议许多都以高校为主办单位或承办单位,有些会议尽管不是高校主办或承办,但大多数与会人员也是来自高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

课题是推动科学研究和成果转化的抓手,高校学者积极承担、申报非遗领域的国家级、省部级等纵向课题和横向课题,促进相关研究成果的生产和转化应用。仅以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最高级别的课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为例,自2004年至2020年,标题中含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或“非遗”的项目就有210项,其中重大项目7项。内容涉及不同区域、不同民族、不同类别的非遗困境及其保护策略问题,非遗话语构建问题,非遗保护过程中的建档问题、数字化保护问题、传播问题、法律问题、管理问题,非遗传承人问题,非遗保护的中国实践问题,非遗与旅游、民俗、宗教文化、地方发展、民生幸福、文化建设的关系问题,等等。

而伴随着非遗保护行动的持续开展,多个以非遗研究为主要内容的专业性学术期刊应运而生。比如2006年,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创刊,是“国内第一份全面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丛刊”。(18)《发刊词》《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2006年第1辑,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年,第1页。2020年,其升级版《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双月刊)创刊,它“聚焦中外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刊发研究理论、门类形态、田野个案、著述评介、专题访谈、政策读解、资讯动态等”。(19)《〈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稿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2020年第1期。2007年,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办的《文化遗产》(双月刊)创刊,“重点刊发传统戏剧、民俗、口传文艺、濒危方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理论与实践等领域及古近代文学中的相关研究文章”。(20)“《文化遗产》”, 中国民俗学网,https://www.chinafolklore.org/web/index.php?ChannelID=155,访问日期:2021年1月23日。《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集刊》则是2008年由浙江师范大学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创办的连续出版物,它“立足浙江,面向全国,长期关注非遗领域发展动态,既重视非遗理论研究,亦重视个案和田野调查”。(21)《〈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集刊〉稿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集刊》,杭州: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20年。2016年,上海师范大学和上海教育出版社联合编辑出版《非遗传承研究》(内刊),2019年公开发行,这一“非遗传承理论与实践研究集刊”设置了法律法规、调查与报告、理论研究、非遗学人、非遗项目、非遗传承人、非遗进校园、非遗在社区、非遗企业家、史料与掌故等多个栏目。同年,南方科技大学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创办《遗产》集刊, “面向全球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各个领域”发表学术成果。(22)《〈遗产〉稿约》,感谢执行主编王晓葵教授提供。这些主要创办于高校的专业期刊、集刊的出现,既是我国非遗保护行动日益推广、受到普遍重视的具体表现,又为进一步开展这一行动,尤其是加强理论和实践研究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毫无疑问,上述刊物集中刊发了有关非遗方面的诸多研究成果,然而,非遗方面的研究成果却不仅出现于这些刊物之中。由于非遗涉及领域的广泛性,许多综合性期刊以及音乐、美术、工艺、民俗、宗教等各类专业期刊中也大量刊发相关学术成果。根据中国知网的统计,截止2020年11月18日,以“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非遗”为关键词,仅在“篇名”中就可以检索到18,632篇期刊文章,而若在“主题”中查找,则可以获得29,818个检索结果。

除了学术文章之外,关于非遗的著述也大量出现,据不完全统计已达千余种之多。其中有对不同地方非遗项目或各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综合性介绍和田野调查成果,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百科全书》,各省市编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等。有对某一类非遗或某一项代表性项目的集中展示,这方面,由北京市文联、北京民协组织编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是一个典型。该丛书采取一本书书写一个代表性项目的方式,自2012年出版第一本以来,到2020年已出版70余本,并将持续出版下去。而各省市“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口述史丛书”也构成了非遗著述中的大宗,如《西藏非遗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口述史丛书》《“薪火湘传”湖南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口述史》《浙江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口述史丛书》,等等。又有对非遗及其保护的动态追踪,并形成非遗蓝皮书,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少数民族非遗蓝皮书: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报告》(23)《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由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牵头主编,自2011年创办以来每年一本,已连续出版10部。《少数民族非遗蓝皮书: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报告》由贵州民族大学国家民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南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和教育部民族教育发展中心“民族民间文化教育传承创新重点研究基地(高等院校)”牵头主编,于2015年创办,已连续出版5部。等。此外还有对国外经验的总结与分析,曹德明主编《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与启示(四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是其中的代表作。而学者们的专著、论文集、教材,更是非遗著述中的重头部分,其中较早出版的有王文章主编《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贾银忠主编《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教程》(民族出版社,2008),段宝林《非物质文化遗产精要》(中国社会出版社,2008),刘锡诚《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与实践》(学苑出版社,2009),苑利、顾军著《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乌丙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方法》(文化艺术出版社,2010),李秀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出版社,2010),牟延林、谭宏、刘壮主编《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萧放《传统节日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苑出版社,2011)等等,其中多数作者来自高校。总之,非遗成果荦荦大观,值得专门撰写文章予以梳理,以构建中国非遗及其保护研究史。

(四)承接非遗保护行动的多项工作

根据《公约》,保护“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特别是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教育)和振兴”。(24)“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 ”,联合国公约与宣言检索系统,https://www.un.org/zh/documents/treaty/files/ich.shtml,访问日期:2021年1月23日。由于高校在专业人才、文化设施、机构设置等方面的优势,高校不仅参与非遗研究和非遗教育工作,而且深度参与了其他方面的行动。比如我国实施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保护制度,名录的确认必须经由专家组(委员会)的评审,高校教师、科研人员则是专家组(委员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2006年成立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为例,专家委员会共包括68名成员,一半以上的专家来自高校。而在省级的非遗保护专家委员会中,这一比例更高。尤值一提的是,专家委员会的职责并不仅限于评审,根据《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章程》,作为咨询机构,除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评审”外,专家委员会还有责任对非遗保护规划的制定,普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国家级非遗项目传承人的认定,国家级非遗名录的保护与管理,非遗保护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等重要事项提供咨询。(25)“文化部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的通知(办社图函〔2006〕355号)” -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http://www.ihchina.cn/Article/Index/detail?id=11594,访问日期:2021年1月23日。这一规定反映了专家委员会参与我国非遗行动的深度和广度,来自高校的专家委员自然也会参与其中。

再如建档工作和保存工作。高校一般都设有图书馆和档案馆,一些高校还有博物馆、美术馆、文化展馆等机构设置和文化设施,这就为非遗的建档和相关物品的保存、展示奠定了组织基础。目前我国不少高校的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展馆,都在积极探索参与非遗保护的方式,并已经取得诸多成果。以塔里木大学为例,该校于2001年创立了西域文化研究所展馆,全馆面积2000多平方米,已成为“保护、展示南疆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地”“抢救南疆部分濒危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机构”。(26)宋梅、张泰琦:《高校文化展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与地位——以塔里木大学西域文化研究所展馆为例》,《塔里木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

再如传承工作。传承人是非遗传承的核心,培养传承人是非遗保护的核心工作。为了“帮助非遗传承人群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增强文化自信,提高专业技术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非遗保护传承水平”(27)“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http://www.ihchina.cn/train.html,访问日期:2021年1月23日。,我国自2015年开始实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简称“研培计划”),组织非遗项目持有者、从业者等传承人群到高校学习专业知识、研究技艺和技术、开展交流研讨与实践。这一计划所依托的正是高校的学术和教学资源。截止2019年6月,全国已有110余所高校参与了研培计划,举办研修、研习、培训670余期,培训传承人群近2.8万人次;加上各地延伸培训,全国参与人数达9.7万人次。(28)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 -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 http://www.ihchina.cn/train.html,访问日期:2021年1月23日。

如果说研培计划依托的是高校的学术和教学资源,那么非遗进校园所依托的就是包括高校在内的校园的场所和学生资源。自2007年5 月首届中国成都非物质文化遗产节期间成都市实施非遗进校园活动开始,到今天这一活动已经蔚然成风,不仅进入中小学校,也已经走进高校校园。根据2020年9月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852号建议的答复》(教科建议【2020】52号),教育部“支持引导‘学非遗、用非遗、秀非遗’在校园生根发芽”,并主要开展了三项活动,其中两项都提到高校的参与度。其一是举办全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展演活动按照学校开展普及活动、省级集中展演和全国现场展演三阶段推进,全国高校的参与面达90%。其二是自2006年起,教育部与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持续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惠及全国31省(区、市)千余所高校数万名学生。(29)“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9852号建议的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moe.gov.cn/jyb_xxgk/xxgk_jyta/jyta_jkw/202009/t20200921_489387.html,访问日期:2021年1月23日。值得关注的是,经过十余年的探索与实践,非遗进校园日益深入,不仅重视非遗的传播和鉴赏,而且进课堂、进课程、进教材,向技艺传承、生活传承方面发展。

在非遗宣传方面,高校也积极参与并多有贡献。其路径主要有四,一是非遗进校园活动本身。非遗进校园有各种方式,但无论是非遗展演、非遗讲座,还是进课堂,它们在高校校园的现身,本身就是对在校师生的一种宣传。其二,高校自身有宣传部门,高校举办的非遗相关活动成为其宣传工作内容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下属的院系、图书馆等机构也会通过多种渠道运用传统媒体或新兴媒体,宣传各自所开展的非遗保护工作。三是高校教师、研究人员在报刊上撰写文章,接受媒体采访,在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录制相关节目或进行直播,举办科普讲座,进行非遗方面的知识普及。四是在校学生和其他工作人员通过公众号、自媒体进行宣传,等等。

综上可见,高校参与我国非遗保护行动已经远远超出非遗教育,它凭借丰富的专家资源、学术资源、学生资源、文化设施资源等,深度介入《公约》定义的保护(safeguarding)所包括的几乎所有环节和方面。它参与非遗保护相关政策的制定,促进非遗保护的制度化和体系化;它开展非遗及其保护的研究和宣传工作,高度评价非遗保护行动的意义和价值,更新民众对传统文化的认识,奠定非遗保护行动的理念基础,发挥思想引领作用;它不断培养非遗保护工作和非遗传承所需要的人才,促进非遗保护行动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它积极开展田野调查工作,为非遗项目尤其是代表性项目的确认、立档发挥重要作用;等等。可以说,高校对于彰显非遗的文化价值和文化地位、促进非遗与现代生活的融合、形成非遗传承和保护的文化自觉、加强非遗在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发挥、提升非遗的可见度和存续力发挥了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从而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多元保护主体中的重要一元。

三、非遗保护行动:高校履行职能使命的有效路径

高校参与非遗保护,有一箭双雕之效。一方面能够提升非遗保护的水平和成效,另一方面对高校教育的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具有积极意义,是高校履行职能使命的有效路径。

(一)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根据我国《高等教育法》(2018年修订),“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30)“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moe.gov.cn/s78/A02/zfs__left/s5911/moe_619/201512/t20151228_226196.html,访问日期:2021年1月28日。而非遗保护行动正是立德树人、培养人才的重要路径。

非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和地方社会的文化精髓。非遗保护行动,让大学生有机会接近非遗及其传承人,亲身感受非遗的文化魅力,深刻理解其中蕴含的核心理念、传统美德,领悟传承人在非遗传承过程中所体现的“崇尚劳动、热爱劳动、辛勤劳动、诚实劳动”的劳动精神,“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以及“与时俱进、敢为人先、勤于探索、勇于实践”的创新精神,增长知识见识,厚植爱国情怀,提高大学生的文化品位、审美情趣、人文素养和科学素质,强化实践动手能力,以礼敬、欣赏之心看待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将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创新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形成坚定的文化自信和高度的文化自觉。可以说,非遗保护行动在以文化人、以文育人、以文培元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

(二)拓展科学研究新领域

科学研究是高校的基本职能之一。“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国家急需的战略性研究、探索科学技术尖端领域的前瞻性研究、涉及国计民生重大问题的公益性研究”(31)“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专题规划》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s7056/201203/t20120321_146660.html,访问日期:2021年1月28日。,是高校的责任担当,也是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社会多元发展,多种文化交流碰撞,新冠疫情爆发加剧了世界的不确定性。我国综合国力大大增强,国际地位显著提升,正致力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任务,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诉求和向往更加强烈,与此同时,也面临着传统文化式微、文化自信不足、文化认同不够、公共意识不强、生态环境亟需改善以及家庭问题、养老问题等诸多难题和社会问题。面对这样的时代特点,如何激活传统文化,充分运用千百年来形成的传统智慧以满足时代需求、解决社会问题,是目前亟需解决的重大课题。可以说,非遗保护提供了解决这一课题的重要方案。非遗保护行动不仅重估了传统文化的价值,也在重建广大民众对于传统文化的认同与传承热情,并使其在活态传承中发挥积极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等多种功能。

与此同时,非遗保护本身也成为一个新的研究领域。而多学科共同参与、共同对话是这一新领域的显著特点。这一方面是因为非遗的多样性。无论根据《公约》指称“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还是根据《遗产法》指称“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32)“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联合国公约与宣言检索系统, https://www.un.org/zh/documents/treaty/files/ich.shtml,访问日期:2021年1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http://www.ihchina.cn/zhengce_details/11569,访问日期:2021年1月23日。,非遗都既包括大传统,也包括小传统,既包括有形的物质文化,也包括无形的精神文化,涉及民俗学、哲学、语言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体育学、宗教学、民族学、医学等多个学科或学科分支的研究对象。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非遗保护的复杂性,非遗保护不仅包括多个保护环节和方面,更涉及多种利益相关方,还与科学技术的发展等密切相关。这就使得非遗保护必然是多学科学者的共同参与,而且需要政府部门、非遗传承人(传承群体)等的共同协商与对话。

(三)增强社会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非遗保护是一项实践性极强的公共文化事业,高校开展非遗保护行动,正是履行服务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陆游:《冬夜读书示子聿》)无论是高校教师还是学生,只有亲身参与了非遗保护行动,才能深刻地理解非遗保护的必要性、重要性、过程性和复杂性,才能站稳非遗保护的立场,熟悉非遗保护的方法,探求更有效的保护路径,从而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提升保护能力。

(四)提升文化传承创新能力和水平

高校具有文化传承创新的使命和职能,理应是优秀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和思想文化创新的重要阵地。然而,文化作为人类(社区、群体)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人与他人的关系以及人与自我之关系过程中形成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的总体,理论上讲,会随着时空的变化、人类认识和需求的变化而有落后和先进、过时和适宜、优秀和糟粕之分。但到底如何区分优劣并不是容易说清的问题。非遗保护则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难题。因为无论是《公约》,还是《遗产法》对非遗的概念界定,都使其成为优秀传统文化的代名词,而在人类、国家、省、市、县等不同层面被确认的非遗代表性项目,也便在不同层面上获得了对其“优秀”的认同。因此,保护非遗,保护非遗代表性项目,就是高校对文化传承使命和职能的履行。当前大量非遗项目进校园,大学生已经成为诸多非遗项目的传承群体。

非遗还是不断创新的文化,正如《公约》所说,它“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33)“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事实上,只有那些在现实中不断发展创新的文化,才能够超越时空限制,传承至今。也因此,非遗为高校的文化创新提供了至少两方面的意义。其一,它因不断创新而得以传承的历史为高校的文化创新提供了精神动力;其二,作为优秀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它为高校进行文化创新提供了丰富的资源。当前不少高校正是通过对非遗元素的整合利用,创造出具有竞争力的文化产品方案。

(五)提高国际交流合作水平

在中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的中央、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进程中,高等教育应该发挥好国际交流合作的重要职能,非遗保护显然是可以采取行动的重要领域。我国非遗保护行动的正式开端以加入《公约》为标志,联合国发起并推动的保护非遗行动本身正是一项具有国际性的人类文化事业,《公约》宗旨中也明确提出要“开展国际合作及提供国际援助”(34)“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并规定了国际合作的内容和国际援助的形式。积极介入联合国非遗保护行动,以非遗保护为媒介,在《公约》框架下,加强各缔约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尤其通过在人类非遗代表作、急需保护的非遗项目、入选优秀实践名册项目的调查、研究、确认、管理等方面发挥高校专家学者的力量,向世界人民展示中华优秀文化,可以有效提高国际交流合作的水平。

四、新文科建设:基于耦合关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综上可见,高校的使命担当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种耦合关系。认清这种关系,对于高校如何更好地保护好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虽然高校在非遗保护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然而总体上看,这些工作处于相对零散的状态,学者们大多在自己归属的学科内部进行研究或开展其他方面的非遗保护工作,缺乏学科之间的交流,更难有学科之间的融通。

非遗保护事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与可持续发展,是一项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长期文化工程,同时也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复杂社会行动,这就需要高校积极进行非遗学科建设,加强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并积极参与到社会实践中来,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提供优质服务。

事实上,早在非遗保护行动在我国兴起之初,就已提到非遗学科建设问题。2002年10月,在教育部、文化部、教科文组织支持下,中央美术学院举办了“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并推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宣言》。(35)乔晓光:《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大学教育》,《集美大学学报》2007年第2期。此次会议“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在高等教育中把文化遗产教育引人教学体系中, 培养专业人才, 反馈到社会之中发挥作用。同时,倡导全国所有高等院校积极地、紧迫地以民族文化整合心态来认知自己的文化资源”(36)陈孟昕、张昕:《中国高等院校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教学研讨会综述》,《湖北美术学院学报》2002年4期。,可谓吹响了非遗学科建设的号角。而在2005年6月召开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会议”上,时任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也在讲话中明确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项专业性、科学性很强的复杂工作,需要有一支业务素质好、年龄和专业结构合理的专兼职工作队伍。我们要有计划地开展人才培养工作,通过委托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专业,培养高层次人才。”(37)周和平:《突出重点 扎实推进 开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新局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2006年第1辑,第13页。之后,这方面的探索和研讨更加多出。2006年6月,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中心、中国少数民族研究中心、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文化遗产保护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了“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暨文化遗产学学科建设学术讨论会”。(38)田垣:《我国文化遗产学学科建设起步:中国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暨文化遗产学学科建设学术讨论会在京举行》,《中国社会科学报》2006年7月4日。2008年4月,“中国高校首届文化遗产学学科建设研讨会”召开,本次会议由中山大学康保成教授、宋俊华教授,中央美术学院李军教授、南京艺术学院徐艺乙教授、四川大学徐新建教授和重庆文理学院牟延林教授等学者共同发起, 由“中国高校文化遗产论坛”与重庆市文化与广播电视局、重庆文理学院联合主办,有学者认为这是“中国‘文化遗产学’学科建设历程中一个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要节点。”(39)李菲:《中国高校首届文化遗产学学科建设研讨会综述》,《文化遗产》2008年第3期。李菲:《“文化遗产学时代”:问题与路径—中国高校首届文化遗产学学科建设研讨会综述》,《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此后,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多次联合相关单位主办以中国非遗保护与高校学科建设为主题的学术研讨会。2020年10月,天津大学申请新增非物质文化遗产学一级学科硕士点专家论证会在冯骥才文学艺术研究院举行,2020年12月冯骥才文学艺术研究院又召开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学科与教材建设研讨会。同月,“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与学科建设国际学术论坛”由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建设项目“文化遗产与文化传播”平台主办召开。这些学术会议激发了学者们对非遗学科建设的关注和思考,推动了非遗的学科建设。

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科化”(40)宋俊华:《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学科化思考》,《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进程中,有学者对非遗学科体系构建进行思考(41)牟延林、刘壮:《研究路向与学科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研究之二》,《重庆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2期。,有学者分析高校非遗学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42)谭宏:《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化建设问题与对策》,《民族艺术》2009年第4期。张燕萍:《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建设亟待规范》,《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6期。有学者讨论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思考其在遗产学中的定位。(43)向云驹:《论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学术独立与学科新创》,《民间文化论坛》2012年第3期。有学者提出建设非遗学科需要坚持客观性、独立性和系统性原则,并倡导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共同体。(44)宋俊华:《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学科化思考》。宋俊华:《论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共同体》,《文化遗产》2019 年第2 期。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中增设“文化遗产保护”学科门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一级学科。(45)姚伯岳:《关于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中增设“文化遗产保护”学科门类的建议和设想》,《古籍保护研究》2019年第1期。

经过努力,伴随非遗保护行动的持续进行和影响日益扩大,非遗学科建设取得一定进展。2021年3月1日,教育部公布了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出现在《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中,成为艺术学门类下的新增专业。(46)《教育部关于公布2020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moe.gov.cn/srcsite/A08/moe_1034/s4930/202103/t20210301_516076.html,访问日期:2021年5月7日。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也开始推动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人才培养试点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建设非遗学科就成为更加紧迫的问题。

笔者以为,非遗学科建设需要“新文科”视角。近来,我国高等教育领域特别是高校人文社科领域正在积极推进新文科建设。2020 年11 月,教育部新文科建设工作组主办的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研究了新时代中国高等文科教育创新发展举措,发布了《新文科建设宣言》,对新文科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新文科建设也正式从概念提出迈向行动实施阶段。如果说文科教育是培养自信心、自豪感、自主性,产生影响力、感召力、塑造力,形成国家民族文化自觉的主战场主阵地主渠道,(47)《新文科建设工作会在山东大学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moe.gov.cn/jyb_xwfb/gzdt_gzdt/s5987/202011/t20201103_498067.html,访问日期:2021年1月23日。那么新文科教育就是让主战场更强大,主阵地更牢固,主渠道更畅通。从文科迈向新文科需要打破学科专业壁垒,推动文科专业之间深度融通、文科与理工农医交叉融合,融入现代信息技术,为文科教育赋能,从而拓展学科发展的视野和空间,增强服务国家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先天具有发展成为“新文科”的属性。

这不仅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之间存在着“内在相互依存关系”(48)“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2003)”,联合国公约与宣言检索系统,https://www.un.org/zh/documents/treaty/files/ich.shtml,访问日期:2021年1月23日。,而且因为非遗所包含的内容,如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 表演艺术, 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等等,在非遗概念被明确提出之前,就已经由诸多学科进行了富有成效的调查和研究。(49)有学者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涉及了目前学科体系中的九大学科门类30多个一级学科。杨慧子:《艺术学视野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建设探索》,《艺术百家》2016年第1期。非遗概念的提出和应用,则如高丙中所言,发挥了“把原先分散的对象整合在一个范畴里, 成为一个新的研究领域”的重要作用。(50)高丙中:《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整合性的学术概念的成型》,《河南社会科学》2007年第2期。而“保护”的概念,因为包括了确认、建档、研究、保存、保护、宣传、弘扬、传承、振兴等诸多环节和方面,又吸引了更多学科的参与。因此,非遗保护在社会实践和学术研究中所需要和体现的,正是文科与理工农医的交叉融合以及文科专业之间的深度融通。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非遗学科建设,不仅是高校使命担当之所需,亦是“新文科”建设的重要突破口。

当前以“新文科”视角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科建设,首要的是将它纳入我国《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一方面根据非遗的类别,在现有相关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下设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二级学科,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向。另一方面是打破学科壁垒,搭建文、理、工学科集群平台,在交叉学科门类下设置遗产学一级学科,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自然遗产一起,均成为遗产学下的二级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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