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融合深化”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
2021-11-26栾轶玫
栾轶玫
2021年7月1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力争用10年时间,基本实现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给媒介深度融合指明了新方向,本文认为“融合深化”是媒介深度融合的下一站,它是在国家治理、媒介生态、人工智能等政策语境与技术语境下媒介融合的新阶段,包含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媒介通过“融合深化”实现自我更新与高质量发展;第二个层面,作为智能中介的媒介组织通过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促进社会其他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最终实现社会治理、国家治理的智能化、精细化。
首先,媒介“融合深化”有利于加强基层智慧治理能力建设。根据中央的顶层设计,“市、县级政府要将乡镇(街道)、村(社区)纳入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基础设施、系统平台和应用终端建设,强化系统集成、数据融合和网络安全保障。健全基层智慧治理标准体系,推广智能感知等技术”。(《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而县级融媒体中心的建成最初的一个目标就是担当社会治理的“智能中介”: “县级融媒体可以担负起‘智能化社会治理中介’的作用,它利用媒体自身的介质特征,可以在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各方面鼓励民众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这个平台是一个信息平台,同时又是公共服务平台,它能更方便地聚集县域民众,作为县域的社会组织,协调社会行动,促进民众主动协同,增强社会凝聚力,群策群力,共管共治,推进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栾轶玫《信息传播与公共服务:县级融媒体建设中的“双融合”》,《视听界》2018年9月刊)
其次,媒介“融合深化”有利于整合基层数据资源。社会治理智能化,就是在网络化和网络平台基础上,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使我们的社会治理能够更加精准分析、精准服务、精准治理、精准监督、精准反馈,能更好地服务不同社会群体。(杨雅厦《应用大数据提升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光明日报》2017年4月10日)而媒介“融合深化”,一方面可以发挥媒介的“中介”特质,实行基层数据的综合采集、基层数据资源建设,从而进一步推动基层政务信息数据的共建共享。全国的县级融媒体中心以及各级媒体的数据资源联网共享机制可以为共建全国基层治理数据库贡献力量,与此同时,在整合数据资源的同时,媒介自身也经历着进一步的自我更新,实现自身的高质量发展。
再次,媒介“融合深化”有利于基层政务的高质量发展。媒介融合经历四个阶段,“合而能融、融而能通、通而能连、连而能动”。前两个阶段指向媒介自身,即媒介自身的介质融合与发展;后两个阶段“通而能连、连而能动”则是本文所讲的媒介“融合深化”阶段,它涉及媒介机构与外部的连接,包括与用户、与社会其他子系统的连接与联动,最终促成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进步。(栾轶玫《把握媒体融合高质量发展的新契机》,《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4月1日)随着媒介“融合深化”,媒介机构更多地参与到社会治理、城市建设中,形成包含“中央厨房”、省级融媒体中心、市级融媒体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在内的由中央统领、省市兼容、县域纵深的层级布局。(栾轶玫《从市场竞合到纳入国家治理体系——中国媒介融合研究20年之语境变迁》,《编辑之友》2021年第5期)媒介融合四级布局让媒介可以作为社会治理中介,深层而广泛地参与到社会治理中来,通过提升“政策宣传力、民情沟通力、便民服务力”等基层政务服务水平,促进基层政务高质量发展,助推基层治理的现代化。
“融合深化”是媒介融合新阶段,媒介通过“融合深化”实现自我更新与高质量发展;与此同时,作为智能中介的媒介组织能够促进其他行业的“融合深化”,助推基层治理的现代化,最终实现社会治理、国家治理的智能化、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