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从敬神恤民到敛财虐民
——解说明代的新官到任

2021-11-26陈士银

安徽史学 2021年1期
关键词:礼制须知官员

陈士银

(扬州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江苏 扬州 225002)

新官到任是地方官员履职的第一要事,也是施政的第一端口。学界对明代官员任职的相关研究硕果累累(1)参见陈国平:《明代官员考核制度述论》,《中南政法学院学报》1993年第1期;周荣:《明代致仕官员的食俸与养老》,《武汉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田冰:《明代官员给谥中的特殊现象解读》,《史学月刊》2010年第6期;展龙:《明代官员久任法研究》,《清华大学学报》2013年第4期;展龙:《乞留:明代舆论的清官期盼与官员调留》,《中国史研究》2015年第1期,等。,对新官到任却极少着墨。新官到任本为古礼所无,然而在元明鼎革的背景下,朱元璋打着“复汉唐衣冠”的旗号,发动重制礼乐的国家工程,促生了独具一格的新官到任礼仪制度。这套礼制内涵几何,对有明一代影响几许,是本文致力解决的问题。

一、敬神恤民:新官到任的礼制化

新官履职关系到君主的意志能否下达到州县。如果在到任之初就加以诫勉,予以规范,则可裨益吏治。明代的新官到任源于中央定制,既有地方官员的到任礼,还涉及官员三年、六年考满后的复任礼等,首要的特色便是顶层设计。

(一)朱元璋御制《到任须知》

《到任须知》为朱元璋御制,是明代官员到任前必须学习的重要内容。《吏户部职掌》明确规定:“凡除授官员,于吏科给凭,就行关领《到任须知》,前去本衙门到任。务要照依须知内条款事例,逐一遵守施行,毋得视为具文。”(2)《诸司职掌·吏户部职掌》,杨一凡点校:《皇明制书》第2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392页。学习《到任须知》的首要目的在于“明白为官之道”,除了到任官员外,明廷还鼓励生员“预先讲读,以待任用”。(3)申时行等:《明会典》卷9,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53页。

《到任须知一》包括朱元璋划定的三十一项目录:(1)祀神;(2)恤孤;(3)狱囚;(4)田粮;(5)制书榜文;(6)吏典;(7)吏典不许那(挪)移;(8)承行事务;(9)印信衙门;(10)仓库;(11)所属仓场库务;(12)系官头匹;(13)会计粮储;(14)各色课程;(15)鱼湖;(16)金银场;(17)窑冶;(18)盐场;(19)公廨;(20)系官房屋;(21)书生员数;(22)耆宿;(23)孝子、顺孙、义夫、节妇;(24)官户;(25)境内儒者;(26)起灭词讼;(27)好闲不务生理;(28)祗禁弓兵;(29)犯法官吏;(30)犯法民户;(31)警迹人。(4)《明会典》卷9,第53、55页。目录之后,便是对相关事项的逐一解读。

《到任须知二》规定僚属呈报新任官员的公文样式,以备查验。为了防止地方小吏舞弊,明廷严格规定:“凡新官到任,其先任首领官、六房吏典,限十日以里,将各房承管应有事务,逐一分豁,依式攒造文册,从实开报。如有隐漏不实及故不依式,繁文紊乱,并十日以里迁延不报者,该吏各以违制律论罪。所有规避,从重论。”(5)《明会典》卷9,第53、55页。简言之,《到任须知一》告诉新任官员要注意什么,《到任须知二》告诉僚属为了迎接新任官员该准备什么。

作为一国之君,朱元璋为何在《到任须知》这类刀笔之事上坚持亲力亲为?我们认为,朱元璋御制《到任须知》的反面就是“到任无知”,亦即君主对新任官员能力的不信任以及个人主观的忧虑。明初,朱元璋急需网罗饱学之士管理地方州县,恢复百姓的生产生活。他于洪武三年(1370年)五月恢复科举考试,以资治道。(6)《明太祖实录》卷52,洪武三年五月己亥,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校印本,第1019—1020页。由于元代对儒生的压抑政策,儒生社会地位极为低下,如今突然被委以重任,离朱元璋的期待还有很大差距,以至于洪武六年(1373年)二月,明廷暂罢科举,直到十五年(1382年)八月才予以恢复。《到任须知》的目的就是教会儒生如何为官,将所学化成所用。

从经验角度考虑,《到任须知》这类文献本应是熟稔官场的地方幕僚之作,结果却出自君主之手。朱元璋求治心切,想要把新任官员牢牢把控己手,并于短时期内熟谙事实上的政务,而非拘泥书本上的教训。只是,他这种几乎面面俱到的计划,无法兼顾各地的风土人情,可行性与持久性都充满了未知。

(二)地方官员的到任礼与复任礼

《到任须知》出台之后,朱元璋并未止步。在制礼作乐的国家工程开始后,作为《到任须知》的延展和补充,他继续展开了新官到任的礼制化工作。因为《到任须知》虽然为官员提供了技术层面的指导,帮助官员在到任前明确职责范围,但是收效甚微。倘能创立一套礼仪制度,使其成为祖宗之法的一部分,无疑能够起到强化作用。

洪武十八年(1385年)正月,“礼部定在外官员到任仪注,颁示天下”。(7)《明太祖实录》卷170,洪武十八年正月癸未,第2586、2586—2587、2587页。按照洪武礼制,新官到任大体遵循城外斋戒三日、入城遍谒神祇、衙门望阙谢恩、僚属行参见礼、宴飨礼等五大环节。

其一,城外斋戒三日。新任地方官员要在城外一舍三十里左右的地方停驻,派人入城通报僚属、父老,令其筹备城内外祭祀仪物。城外斋戒三日后,第四日清晨,僚属、父老、生员等人迎接新官入城。

其二,入城遍谒神祇。新官进城第一件要事便是祭神,包括山川、社稷、城隍以及忠臣烈士等。祝文由政府统一颁布:“维某年某月某日,具官某,奉命来官。务专人事,主典神祭。今者谒神,特与神誓。予有政事未备,希神默相。使我政兴务举,以安黎民。傥怠政奸贪,陷害僚属,凌虐下民,神其降殃。谨以牲醴致祭,神其鉴知。尚享!”(8)《明太祖实录》卷170,洪武十八年正月癸未,第2586、2586—2587、2587页。洪武所定祭神礼尚待完臻,及至明中后期,仪节更加细密。朱元璋正是要借助神祇的力量教诫新任官员务必一心一意造福百姓,否则就会遭到天谴神诛。

其三,衙门望阙谢恩。礼官在设计地方官员到任礼伊始,忽略了谢恩的环节,后来补入。史载:“寻又增定其仪:凡新官祭神,初再拜,三献酒。读祝又再拜。毕,至本衙门月台上望阙设香案,行五拜三叩头礼,然后到任。”(9)《明太祖实录》卷170,洪武十八年正月癸未,第2586、2586—2587、2587页。对君主的绝对忠诚是到任官员的必备德行,祭神后在衙门遥谢君恩便成为硬性规定。

其四,僚属行参见礼。明代的相见礼十分复杂(10)参见陈士银:《明初的相见礼》,《广西大学学报》2017年第2期。,新官到任后,僚属依次行参见之礼。皂隶、吏典行两拜礼,新官坐受即可;属官行礼,新官拱手即可;首领官行礼,新官要起身拱手;佐贰官行礼,新官要离开公座答礼。行礼之后,新官要宣读谕文,发誓与官吏一道为百姓兴利除害。随后,办理交割手续,并检阅各种文牍。

其五,宴飨礼。作为新官到任的最后仪节,也是最轻松的环节,新官要用公费宴请僚属、长老,与他们分享祭祀牲酒。至此,礼成。

洪武礼制在施行中有所变更,比如,入城遍谒神祇环节耗时耗力,城内外大小神祇数十上百,新任官员一一致祭,未免烦扰。宣德十年(1435年),明廷规定,新官到任只需在城隍庙一处斋戒,直接合祭社稷、山川、风云、雷雨、城隍等大小神祇,祭祀用牲总用一少牢即可。(11)《明会典》卷59,第364页;《礼部志稿》卷17,《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597册,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277页;佚名:《大明官制》,《皇明制书》第4册,第1405页。弘治《常熟县志》卷3也载:“宣徳十年,礼部因建言事,令用羊一、豕一,合祭于城隍庙。”《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185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138页。

受考课制度的影响,官员不仅有到任礼,还有复任礼。作为新官到任礼的延展,三年、六年、九年离任考课以及复任时都要行礼,大体以祭神为主。关于考满之后的礼仪,《明太祖实录》言之寥寥:“九年考满,仍具牲醴,率僚属、父老辞神致祭,就以祭物出郊,饯别而去。”(12)《明太祖实录》卷170,洪武十八年正月癸未,第2587页。《明会典》《礼部志稿》等史籍抄撮《明实录》(13)《明会典》卷59,第364页;《礼部志稿》卷17,第276页。,失之疏略。今据地方志等材料,稍事补苴。

在三年、六年离职考核时,官员需要辞神。祝文曰:“某钦承上帝,授职兹土,忝斯重寄,深惭无补。今当考绩公出,暂离任所,昭告神明,永资相护。”(14)弘治《常熟县志》卷3,第138、139、139页。如果通过考核回到原地复任,官员的首要大事还是祭神。祝文曰:“某曩因考绩公出,恭告尔神,往返道途,俱获清泰。今兹复任,祗谒神庭。谨具牲醴,用伸常祭。尚享!”(15)弘治《常熟县志》卷3,第138、139、139页。由此可见,无论是外出考核,还是回来复任,地方官都会致祭神祇,即“出必告,反必面”。

如果官员在同一地方任职九年,离职时还要辞神。祝文颇有不同:“某奉命来官,深惭窃禄,无补于政,无益于民。今当九载,献绩帝庭。行且有日,特辞于神。”(16)弘治《常熟县志》卷3,第138、139、139页。祭神之外,另有郊外饯行之礼,用祭物宴请僚属、父老。三年、六年考课归来复任之后,官员也要宣读谕文。辞任、复任礼较为简洁,祭神的祝文以及与僚属共勉的谕文由礼生代说亦可。(17)《明会典》卷59,第364页。

不可否认,新官到任礼制化提供了仪式感,增加了新官到任的庄重与威严。但是,其中的逻辑难以自洽。如在郊外三十里斋戒的规定,就彰显了理想主义的色彩。大江南北,各省、府、州、县地形不同,三十里外的规定岂能划一?祭神的目的在于获得神灵的福佑,至少要有明确的祭祀对象。按照明代新官到任的礼制,官员要遍谒神祇。所有神祇都去祭祀,和都不去祭祀,又有何分别。望阙谢恩的仪节,对一向务实的朱元璋来说多此一举,官员获得委任令离京前已经谢恩,何必再到地方虚设此节。宴飨礼的设置也让国家层面的制礼者感到无力,因为他们无法规定地方政府的宴飨规格。只要没有明确的价目(也无法提供),就势必给地方留下权力寻租的空间。此外,如果说到任礼还洋溢着“敬神恤民”的精神,那么复任礼更加流于形式。在官员频繁调动的明代(18)地方官员不得久任的状况频见于明臣奏疏。王恕云:“看得给事中卢亨所言,大意以为,官不久任则政多纷更,政多纷更则民无定守。”陈九德:《皇明名臣经济录》卷7,《四库禁毁书丛刊》史部第9册,北京出版社1997年版,第131页。何孟春云:“臣以今日观之,京官分曹列署,寮宷稠沓,似无不久任之弊。外官若不久其任,即已不得究其用,下不得沾其惠。”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127,《续修四库全书》第1656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606页。邹元标云:“今之久任,在未能使天下吏以久任为荣,而以不久任为辱耳。”陈子龙:《明经世文编》卷446,《续修四库全书》第1662册,第58页。地方官员不能久任的原因,当和考核有关,因为久任的弊端过于明显,所谓“久任可以藏奸,可以庇不能”。考核官员碍于清议,如果不调配他职,容易犯忌。故此,除非地方官员表现极为优异或者有地方百姓的迫切乞留,朝廷一般不许久任一地。,复任礼的举行频次较为罕见。

二、新官到任的多重面向

明廷制定一套礼制之后,需要将这套礼制的仪节和精神贯彻到地方。在贯彻礼制的过程中,同源的礼仪不可避免地产生各异的结果。不同的地区、官员和民众实际接受到的礼制不可能均匀划一(19)《治谱》就提到:“地方仪注有不同者,俱令开写明白”。又载:“士夫相见,有在未到任之先者,有在既到任之后者,风俗不同,俱照开报礼数相待。”佘自强:《治谱》卷2,《官箴书集成》第2册,黄山书社1997年版,第90页。,这就意味着新官到任的礼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不确定的因素,在不同受众的眼中也会呈现出多重面向。

对洪武朝而言,强调新官到任礼是朱元璋重视吏治的一项重要举措。朱元璋《谕天下有司》:“若新官到任,毋习前非,如敕奉行。”(20)朱元璋:《明太祖文集》卷7,《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23册,第72页。他定下一系列敬神恤民的到任程序,昭示了新政权对循吏的期许,旨在官民同心,兴利除害。明朝建立之初,在官员到任方面鲜见割剥百姓之事。换言之,包括新官到任礼制在内的澄清吏治举措,确实发挥出积极效用。只要官员良知尚存,就不会把当年到任仪式中的仪节,尤其是对神起誓抛诸脑后,而是秉持这套仪式背后“敬神恤民”的精神为民服务。这也是朱元璋和礼臣的用心所在。

对地方州县而言,朝廷拟定的新官到任礼在流传过程中发生了简化与变更。以南安府为例,“南安府官上任,先一日致斋于城隍庙,次日祭告城隍毕,用鼓乐导引诣本衙门露台,具公服行谢恩礼毕,升公座,行参见礼毕,谕僚属,署公移毕,行飨宴礼。”(21)嘉靖《南安府志》卷10,《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续编》第50册,上海书店1990年版。再以保定府所辖雄县为例,“新官上任,先一日致斋于城隍庙,无斋所,则宿公所。至日,祭城隍毕,诣县祭门。毕,具公服行谢恩礼。毕,公座。毕,便服行参见礼。毕,谕僚属,署公移,乃飨官属、父老。”(22)嘉靖《雄乘》卷下,《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第7册,上海古籍书店1962年版。斋戒日期都由洪武时期的三日简化为先期一日,遍祭神祇也简化为祭告城隍,如果城隍庙无斋所,也可以在衙门斋戒。雄县在官员入县衙行谢恩礼前,又增入祭祀县门的礼仪,体现了地方社会对国家礼制的接受样貌。

除了遵守朝廷礼制之外,新任官员到任自有一套门道。比起简单地执行到任礼仪,他们更为担忧的问题是如何在上任伊始就树立正面形象,同时将地方行政权力牢牢把控己手,这才是施政的根本。

新官到任要把握分寸,明代的官箴书就较为详细地记载了相关经验。据《官箴集要》载,到任官员脱下公服换上便服升厅就座后,皂隶、排衙、门子、吏卒等人依次参贺。面对他们递送的状报,“须知不必检视”。(23)汪天锡:《官箴集要》卷上,《官箴书集成》第1册,第269页。《到任须知》提醒官员要按照目录检视辖区状况,在实际操作中,属吏老于世故,很难在他们精心准备的状报中看出端倪,所以索性不必查看。面对积年累月的刑事案件,各地情况不一,所谓“十里不同天,百里不同俗”,无法按照《到任须知》的指导一一执行。(24)有学者将地方官员接到的《到任须知》视作皇权下县的佐证,或有可商榷的余地。参见赵毅、马冲:《明太祖的皇权专制与“皇权下县”——以地方官员〈到任须知〉为中心》,《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18年第6期。在流传的过程中,《到任须知》的指导功能严重退化,官员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严格按照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前《到任须知》列举的纲目“逐一遵守施行”,此时的《到任须知》更像是到任官员开展施政的一道摆设。皇权能否下县、地方能否清明并不取决于某一份年代久远的中央文件,而是取决于到任官员能否结合当下的形势发挥出良效的职能。

到任新官与一干人等在衙门见面后,也要及时到同僚家里拜访,“于同僚官家一过,不可饮酒,言语猖狂,有失观瞻”。(25)汪天锡:《官箴集要》卷上,《官箴书集成》第1册,第269页。既要团结同僚,也要注意礼仪,在酒桌上更要谨言慎行。拜访同僚之后,“回至后堂,将祭祀猪羊分散与同僚、属官及陪祭人员。惟存十余斤,并肚肺之类煮熟,摆卓(桌)用。祭祀酒与同僚饮,属官不与。席酒或三行、五行、七行止,不可多饮,狂言失实。”(26)汪天锡:《官箴集要》卷上,《官箴书集成》第1册,第269页。贪杯误事,酒戒成了明代官员到任的大防。

新官到任不仅要依礼行事,也要妥善应对地方上的豪强势力。这些人或是已经退休的官员,或是素来的势家霸户,拧成一股或者多股社会势力。他们专横跋扈,狡诈多端。比如放高利贷,多取利息;再如私自调解刑事要案,聚敛钱财;还有的吞并小民田产,断人活路。为了改变风水,便强行占用他人土地;为了满足淫欲,甚至公然抢夺他人妻妾。为了继续作威作福,新官到任之初,他们便会想法设法予以拉拢。此时,官员就要格外慎重,一旦轻信他们,小民的冤屈便无由洗刷。(27)汪天锡:《官箴集要》卷上,第271页。

除了《官箴集要》外,《牧民政要》《初仕要览》《初仕录》《居官必要为政便览》《居官格言》《治谱》等明代官箴书都十分热衷提供各种到任建议。诸多官箴书披露出的大量细节,也从侧面告诉我们,明廷所颁布的《到任须知》以及到任礼制的效果已经大打折扣。易言之,《到任须知》以及到任礼制在复杂的现实中显得大而化之,不足以成为到任官员融入地方社会的经验知识。对到任官员而言,地方教谕、胥吏等人总结出的为官经验更为重要,也更有针对性。正如《红楼梦》中的启示,对新到任的贾雨村而言,决定他能够融入官场的不会是中央的统一文件,而是冷子兴之辈的详尽演说。简言之,随着时间的迁移,朱元璋对科举考试选拔上来的新官不懂得如何切实为政的忧虑,已经演变成到任官员与地方社会网络如何有效互动的问题。

新官到任礼牵扯范围极广,朝廷、地方长官、僚属、长老、士绅、百姓等均受干系。地方士大夫要对新任官员致敬,呈送拜帖。《见闻杂记》即载:“闽中士大夫凡遇新官上任,不问尊卑,拜帖俱用大红,绝不用假币作贺,亦是简约妙法。予归田二十年,随在仿之,亦未闻有见罪者。”(28)李乐:《见闻杂纪》卷3,《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子部第242册,第214页。此中所记士绅尚属规矩之辈,未有干政之嫌。这种民间自发拜帖的出现,也成为我们捕捉明代新官到任形式多样化的冰山一角。即便史料所限,我们也不妨推断,在其他地区新官到任时,也应该有大红拜帖之类的应对举措。

对百姓来说,新官到任与自己的生活也密切相关。新官到任后,百姓会对新来的官员进行评价。凡事都听佐贰的意见,这种官员被称为佐贰官。听县衙六房小吏意见的,则被称为吏书官。许可皂隶上堂说话的,被称为一堂官。喜欢到处张贴告示的,被称为告示官。没什么脾气的,被称为公子官。凡事处理过当的,被称为子孙官。不分大小轻重,什么事都要揽在手里的,则被称为泥巴官。(29)佘自强:《治谱》卷2,第93页。在百姓看来,新官到任可能是革新局面的良机,也可能是对民众钱财的新一轮收割。

三、从安民到虐民:新官到任的腐化趋向

明代新官到任的面向各自纷呈,其中也有隐藏的主线依稀可寻。洪武时期制定的新官到任制度庄重朴实,此后,国家层面的努力能否落实,越来越仰赖于地方社会权力网络的接受程度。地方社会对新官到任制度的接受过程中,除了世俗化、地方化之外,由于私人权力的膨胀,整套制度的恶化乃至腐化趋向逐渐凸显。

明前期,新官上任先要祭神失之迷信,动机却值得肯定。《常熟县城隍庙记》即载:“新官赴任,必先谒庙,与神立誓,期在阴阳表里,以安下民。祝词仪注出自宸衷,圣谟洋洋,发明福善祸淫之机,以警饬下臣,至矣!”(30)吴讷:《常熟县城隍庙记》,钱谷:《吴都文粹续集》卷16,《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385册,第405页。不过,随着时间的发展,新官到任礼也开始严重走形,产生种种流弊。

至明代中后期,受卖官鬻爵等因素的冲击,新官到任礼仪开始变得无足轻重,难以发挥敬神恤民的功效。取而代之的是,借贷买官引发的索偿,致使衙门成了喧嚣无礼的市井之地。万历时期,项应祥就提到:“赤身棍徒曾无担石之储,东挪西借,不二三年,辄博一官,居然加之百姓之上。似此等辈,岂有寸长片臆在民瘼哉?臣每见新官未任,而京债主人先已蜂聚其邑。官至之日,攘臂出入,莫敢谁何,不可不曲处以偿之。彼岂能神输而鬼运哉?不过多方局设,以巧取于民。”(31)张萱:《西园闻见录》卷30,《续修四库全书》第1168册,第709页。朝政倾圮,社会扰攘,原来新官到任那种敬神爱民的精神也只能在种种现实利益的胁迫下黯然失色。

新官到任世俗化的另一体现就是娱乐化。新官到任礼强调到任前要在城外斋戒三日,才能进城祭神。不少地方官员对朝廷的礼制精神置若罔闻,把斋戒的地方变成官民聚饮看戏的狂欢场所,借以取悦民众。史载:“俗吏不达礼,但以从俗为恭,比比而是。湖郡府官上任,斋宿城隍庙,有酒,大约演戏者多。”(32)李乐:《见闻杂纪》卷10,第369页。站在百姓的立场考虑,与其参加肃穆的仪式,毋宁趁新官到任的机会,获得观看表演的欢愉。囿于史料,除了聚众看戏之外,地方州县在迎接新官到任时是否还有其他娱乐形式,或者说有多少州县的新官到任采取了看戏的形式,我们无法得知。可以肯定的是,类似的行为顺应了部分民众的愿望,自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新官到任礼制的核心目的在于体恤民生,为百姓兴利除害。前期斋戒、父老相迎、遍祭神祇、僚属相见等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勤政爱民,不敢稍有懈怠,遑论贪墨自肥。这种愿景的实现必当有一个基础,亦即相对固定的任职期限,少则三年,多则九年,方能徐观成效。一旦国家多事,朝令夕改,新官到任不久旋即转调,新官到任礼也就难免流于形式。

正德十年(1515年)四月,户科给事中黄重上奏,天下各府、州、县的掌印官到任不久,往往被调遣到他处,去住不常,“况旧者去而新者代,送旧迎新,费出小民,缘绝簿书,弊生奸吏,其害有不可胜言者。”(33)徐学聚:《国朝典汇》卷49,《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65册,第261页。频繁迎接新任官员不仅徒耗经费,也会助长奸吏的胡作非为。

从经费支出的角度分析,新官到任礼介乎乡饮酒礼和释奠礼之间。以钦州为例,新官到任,祭礼、公宴、家火、修衙银等共计十两八钱五分。同一时期的乡饮酒礼一年举行两次,一次耗银八两,文庙祭孔也是一年两次,一次耗费十九两一钱一分五厘七毫七丝。(34)嘉靖《钦州志》卷3,《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第64册,上海古籍书店1961年版。各地经济发展程度不一,富裕的地方自然花费多,其他地方明显乏力。如偏远的洪雅县,新官到任就花费无几,所需什物耗银十二两。(35)嘉靖《洪雅县志》卷3,《天一阁藏明代方志选刊》第66册,上海古籍书店1963年版。像富庶的嘉定县,家火、公宴、祭祀等银共计三十四两三钱三分三厘三毫(36)万历《嘉定县志》卷6,《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08册,第768页。,几乎是洪雅县的三倍。顺天府所辖州县,新官到任一应费用,诸如置办家火、宴请僚属、修理衙门等居高不下,如知县四十两,县丞、主簿各十六两,典史十二两。(37)万历《顺天府志》卷3,《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08册,第120页。新官到任礼和乡饮酒礼、释奠礼虽然耗费相近,但是与乡饮酒礼、释奠礼每年仅行礼两次迥然不同,地方州县每年都可能有知府、知州、知县以及主簿、典史等官吏入职。所以,官员频繁调动,不但很难发挥施政的实效,反而在公款接待上浪费民脂民膏。

新官到任的花费显而易见,其实还有潜在的花费,诸如驿费支出等。明廷很早就将新官到任纳入官驿系统,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规定,文武官员在一千五百里之外就可享受驿站服务。到任官员持勘合到地方验证,沿途享用驿站便利。如果官员频繁调动,驿费支出也会水涨船高,虚耗国库,最终将负担转嫁到百姓身上。

逮于明末,新官到任耗费不赀。崇祯三年(1630年),时任顺天府尹的刘宗周上奏朝廷,呼吁蠲减国家经费支出,提到:“抚按八差及本府太仆寺等官上任,修理、铺陈等项,各所费不赀,亦往往事在可已。”(38)刘宗周:《刘蕺山集》卷3,《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94册,第343、342页。本来敬神恤民的新官到任礼发展至此,反而成为国家和百姓不能承受之重。新官到任耗费之所以水涨船高,用刘宗周的话来说,即是“县帑告匮已极,人情滥觞无穷”。(39)刘宗周:《刘蕺山集》卷3,《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294册,第343、342页。在迎接新官到任的事项上,只要有人出于私情考虑,张大场面,势必增加支出。一旦耗费居高不下,不仅本县官员日后到任难以革除,也会让毗邻州县群起效仿。

新官到任礼的出台,旨在通过一套仪式对到任官员形成一股约束力量,激发官员为国为民的服务精神。但是,在地方官员权力无法被有效约束的背景下,新官到任礼的意义便无法实现。取而代之的是,这种礼仪成为实施苛政的手段。及至明中后期,政令摇摆不定,官员频繁调动,乃至公然卖官鬻爵,国家吏治渐成鱼烂河决之势。凡此种种,都让新官到任礼形同虚设。同时,不乏新任地方官员借到任礼装点门面,并不能真实诚意秉公办事,而是对百姓钱财蚕食鲸吞,终成小蠹大鳄。(40)《解愠编》记载了明代一则广为流传的笑话:“新官赴任,问吏胥曰:‘做官事体当如何?’吏曰:‘一年要清,二年半清,三年便混。’官叹曰:‘教我如何熬得到第三年?’”乐天大笑生:《解愠编》卷2,中国戏剧出版社1999年版,第9页。

新官到任本来是国家派遣官员到地方管理百姓的好事,在某些居心不良的奸吏豪民看来,却成了剥削百姓的良机。据《南京都察院志》载,不少保户、保领经常凌虐犯人,成为地方恶霸。新官到任之前,他们会假借置办行礼费用的名义向百姓巧取豪夺。如果百姓不从,就将其抓入牢房。在牢房中,他们故意把犯人安排在水湿之处,暗无天日,也禁止提供饮食。结果,官员还没有到任,就有不少百姓死在狱中。对此,都察院深恶痛绝,下令地方“不时严禁,永杜凌虐之害”。(41)施沛:《南京都察院志》卷20,《四库全书存目丛书补编》第73册,齐鲁书社2001年版,第560页。各地经济发展程度不一,国家不可能统一新官到任的费用,划定一个确切数目。如此便给一些奸吏预留了上下其手的空间,致使原本充满了浓厚安民精神的新官到任礼反而成为草菅人命的虐政。

在遍祭神祇、僚属相见之外,地方开始流行铺陈米面、锡器、银器等新俗。比如,“北方有填宅米面锡器,南方有铺陈银器。三日后,择其合用者留之,即时补价。银器铺陈,即便退出。”(42)佘自强:《治谱》卷2,第91页。表面上看,这些器物仅作铺陈之用,礼毕后还会差价补偿民众,实际操作又是另外一番景象。接待官员之事多由户首、里长等操办,他们“多指此以科敛小民”(43)佘自强:《治谱》卷2,第91页。,将此视作大发横财的机遇,“南方棍徒又有已派小民,复取偿于官者”。(44)佘自强:《治谱》卷2,第91页。

基层小吏稍微沾染权力,尚且放肆如此。有的新官上任后,非但不予以制止,反而在割剥百姓上技高一筹。明熹宗天启四年(1624年),礼科刘懋民在奏疏中提到,很多到任官员以饱满的热情改良了国初以来流行的到任制度。他们先是满城张贴告示,彰显自己的清官志向。然后挑出几份词状,释放几名犯人,摆出一副清官的模样。三五天后,涂面丧心,额外征收加耗,还扣除差役的工食、月赏和牌票。四处派遣衙役、里甲征收物品,无物不取,却一钱不给。(45)沈国元:《两朝从信录》卷22,《续修四库全书》第356册,第571页。总之,这些到任的新官一方面做足了程序,极大地“充实”了到任仪式,另一方面,却巧立名目,极尽敲诈之能事。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无良的到任官员把到任礼当成了短暂的“清官秀”,奸诈的胥吏假借长官的权势作威作福,鱼肉百姓。史载:“衙门积役希图新官照顾,每向署官求接新官,署印多从以自为地。此后新官上任,便自称长行,吓诈无所不至,科敛帮贴,犹其小者。”(46)佘自强:《治谱》卷1,第88页。

明初,朝廷煞费苦心地制定并颁行新官到任礼制,意在教诫地方官员重视这种礼仪,把握礼仪背后的精神,提醒自己,约束自己,不要滥用手中的权力,一心一意敬畏神明,为百姓排忧解难。当官员和胥吏营营逐逐以权谋私时,到任礼不但达不到既定目的,反而成为私人敛财的时机,这恐怕是明初礼仪制定者从未预料的翻转后果。

余 论

明代的新官到任不仅是一套礼仪制度,背后还有革新吏治的政治追求。明廷通过颁行庄重肃穆的新官到任礼,教诫新任官员敬神恤民,一同维系新生的明帝国。明初对新官到任的种种规定,包括御制《到任须知》、颁行新官到任礼等,确实对澄清吏治发挥出积极效用。(47)史载:“一时守令畏法,洁己爱民,以当上指,吏治焕然丕变矣。下逮仁、宣,抚循休息,民人安乐,吏治澄清者百余年。”《明史》卷281《循吏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7185页。

在重要性上,新官到任无法与官员此后三年六载的实际施政行为相提并论,但是却折射出国家权力、社会权力与私人权力三者之间的博弈。国家权力是指以君主、中央朝廷为核心的权力,对国家和地方行政发挥指导作用。社会权力是以士绅、长老、胥吏等势力为核心的地方管理权力,对地方上的具体行政事务发挥直接影响力。私人权力则是游离于国家权力、社会权力二者之间的点状个体,为了维护自身的正当利益抑或非法私利,又会形成小集体。

无论是《到任须知》的指导意见,还是新官到任的礼制化努力,都是中央政府将国家权力下贯到基层的主观尝试。国家意志能否实现,关键在于能否被地方上以士绅、长老等为节点的网络化社会权力所接受。社会权力直接决定了新官到任的样貌,体现了风俗化、地方化的色彩。在国家权力浇灌到社会权力的过程中,不乏以权谋私的私人从中作梗,假借国家、社会的名义,将新官到任视作大发横财的契机。他们的口号可以是国家礼制,也可以是本州本县的惯例,结果不可避免地腐蚀新官到任“敬神恤民”的本义。这些私人可以是积久以来的地方胥吏,可以是地方豪强,也可以是到任官本人。为了遏制这些私人权力对新官到任的腐蚀,不断有朝臣上疏,提醒朝廷注意层出不穷的腐败事件,并加以禁止。在某种程度上讲,这正是国家权力诱导新官到任回归“敬神恤民”初衷的努力。然而,一旦国家面临严重的财政危机,陷入外敌、内寇交互侵袭的漩涡中自顾不暇,新官到任的弊病便成为癣疥之疾,不出意外地淡出官员的奏疏、地方志的书写以及后人可以经眼的其他史籍。

此外,改良吏治的艰巨任务并非一套新官到任礼制所能胜任的,而是受制于诸多因素。就明代的新官到任制度而言,我们不禁要问:从安民到虐民的历史演变是偶然的吗?答案是否定的。纵观有明一代新官到任制度的出台、变更以及腐化过程,地方掌印官私人权力的约束不力恐怕是问题的一大根源。礼制作为权力、责任之间的润滑剂,旨在提醒地方官员告诫自己必须切实履行责任。在为民兴利除害的精神褪色之后,到任官员对神明和法律尚且无所忌惮,礼制又能发挥何种效用?当应尽的责任被一己私利稀释乃至置换,无论初衷多么美好的礼制也只能徒有其表。在官员的信仰丧失之后,唯有攫取的名利才最真实不欺,谁还会在意当年到任仪式上的誓言呢?

猜你喜欢

礼制须知官员
投稿须知
投稿须知
来稿须知
给现代人参考的古代礼仪
投稿须知
Contents and Abstracts
《红楼梦》宴饮描写中礼制与人情的二元共生关系探析
丘琼山巧对官员
“搞”艺术的官员们
中国上古礼制中衣服所具功能与灵魂附归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