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优化对策探析
2021-11-25苏剑
苏 剑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公安基础教研部,辽宁 沈阳 110854)
2016 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使用较大篇幅对人民警察招录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测评要素、考官队伍等提出了新的要求。[1]其后,关于人民警察招录考试中笔试内容的研究成为了热点,而有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工作的学术论文仅有三篇,且对面试工作只是简单提及。为体现此次改革的精神,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作为主要研究对象,从优化对策的角度对其进行系统性、全面性、专门性的深入研究,以期为推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工作整体发展提供理论支撑,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贡献力量。
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在公务员招录面试中具有特殊地位
(一)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承担特殊的评价任务
人民警察是一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在整个公务员队伍中肩负着特殊使命,承担着专政职能。作为党和人民的“刀把子”[2],其高度的政治属性与特殊的暴力属性意味着人民警察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过程中可能也会造成一定的权益侵犯,实践中需要尽量把此种不良影响降至最低,因此对人民警察的职业操守、心理道德、能力素养以及操作技能提出了特殊的要求。因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承担了不同于其他行政机关公务员面试的特殊评价任务,作为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管理“入口”关的最后一扇大门,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整体质量[3],其是对志愿加入公安队伍的“准人民警察”素质能力最有效、最直观的评价,特别是对警察职业认同感、执法价值观、心理健康、群众关系处理、举止仪表、语言表达等能力进行的一次综合性的检验。
(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设置特殊的测评标准
公安工作具有高度的实践性与操作性,在维护政治安全、政权安全、社会安定的过程中人民警察更多的是通过实践与操作解决疑难性、危险性、紧迫性的现实问题,进行公安业务能力的测评相比理论水平而言更侧重实战运用,所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在公务员招录面试中具有特殊的测评标准,相比“业务知识的多少”更注重“实操能力的高低”,而衡量实操能力的标准是考生掌握警务技能的程度,即在未来的警务实践中对战术、技术、策略等方面的综合运用能力,而不同于其他行政机关公务员面试的常规理论知识水平测评。
(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具有特殊意义
党对公安机关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同时公安机关极强的政治性、专政性、暴力性、司法行政兼具性、危险性、复杂性决定了公安机关区别于其他行政机关的特殊性,也决定了人民警察不同于其他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公务员。[4]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作为不全面性的笔试考量的补充程序,其针对性与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关系密切,其规范化关系着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其完善度关系着招录制度的生命力。因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在公务员招录面试体系中具有特殊意义,必须注重其科学性与规范性建设。
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工作现状
(一)面试组织管理工作
相比于入警考试的笔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则呈现出更大的分散性和灵活性的特点。根据2015 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当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的组织实施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二是特殊招录(主要为涉密要害职位、人才紧缺职位、公安英烈子女招考)。主要的面试组织实施形式为第一种方式,即从拟定面试方案到试题命制、选拔考官、组织实施等环节全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部署、统一组织实施。
《意见》中对面试的组织管理提出了突出公安特色的要求,要求面试的测评要素、内容、方法体现出公安队伍的职业特点和工作需求。在组建面试考官小组时要求配备一定比例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作为考官小组成员。在考官水平方面,要求参与面试的考官必须经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培训并取得面试考官资格。在考试公正性方面,以随机抽签的形式决定考官的选派、考官小组组成及考生面试顺序并建议有条件的地方实行考官异地执考。
(二)面试方式及成绩评定
1.面试方式
目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一安排,按照职位和专业拟定面试的地点、时间、试题、考官以及具体规则,形式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采取面对面对话的方法,通过结合公安知识的结构化试题考查考生的六大能力要素。面试的形式一般为在相同的时段、根据相同的试题设置若干面试组对考生开展面试测评工作。每个面试组一般由1 名主考官、4 名考官、1 名计时员、1 名记分员、1 名监督员组成,对考生的测评由该面试组的主考官主持,按照既定的评分规则、统一的评分标准进行测评,一般采用截尾均值的方法,即每位考官进行单独评分,现场公示分数,经过最低分与最高分的排除后,其余考官评分的平均数作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2.成绩评定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的成绩评定方法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有所差异,按照面试成绩评定对录用结果的影响程度将招录面试成绩评定分为两种方式,一是面试成绩计入总分制,二是面试成绩仅作参考制。
(1)面试成绩计入总分制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中面试成绩计入总分制的考核形式即面试满分按照 100 分计算,由多名考官测评后,排除最低分与最高分的其余分数的平均分数计算成绩,最后与笔试成绩按照不同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进行录用。最终综合成绩的计算不同地区采取多种方式,例如北京、天津、山东以笔试分数与面试分数各占 50%合成总成绩①,内蒙古、吉林按照笔试60%、面试40%合成总成绩②,黑龙江按照笔试70%、面试30%合成总成绩,③青海以笔试分数与面试分数相加合成总成绩等。④在面试成绩计入总分的面试方式中,面试成绩的高低直接决定综合成绩排名的先后,因此,面试的成绩评定对录用结果具有重要而直接的影响。
(2)面试成绩仅作参考制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的面试成绩仅作参考制的考核形式即设置三至五道问答题,合计100 分,考官根据考生的回答情况计分,也按照百分制进行评价计分,但是面试成绩并不与笔试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在程序上仍直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用(此情况不考虑面试成绩),只有当两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排名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面试成绩比对后由高到低录用。⑤在面试成绩仅作参考制的面试方式中,面试的成绩评定对录用结果不产生直接影响,仅在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起参考作用。
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存在问题探析
(一)测评要素形式单一,尚未构建起公安特色面试制度
从评价办法来看,测评题目结构以“一题测一能”的形式过于单一,考生的答题方式趋于模式化,简单套用结构化面试的测评要素并不能有效地选拔出公安工作需要的人才。从考核内容来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仍以结构化面试为主,对能力评价的过度重视导致面试的现状是把关注点和大量的精力放在评价上,而忽视了本应重视的专业性与职业性本身。[5]以2019 年青海公务员(公安类)一道面试真题为例:“你要去兄弟单位交流访谈,但对方负责人不配合你,对你不理不睬,你该怎么办?”⑥此类题更侧重于考评考生的岗位通用能力而非警务素质能力。以此可见,很多面试题目测评目标和维度划分不是建立在工作分析的基础上,公安工作的专业性不突出,大部分测试只注重对岗位通用能力的“共性”要求,忽略了公安工作的“个性”要求,应试考生学非所考、考非所用。从测评形式来看,“考官问,考生答”的模式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解决公平性问题,但无法体现出公安工作的特色和用人单位的具体需求。公安工作要求招录具有良好的警务素质、掌握一定警务技能的人员,这些能力需要通过一定的实操演练才能进行综合评价,但是因为面试时间和空间有限,只以现场问答的形式考察,有一定局限性和偏颇性。
(二)分类面试有待细化,缺乏区分度
2015 年《意见》中提出公安机关招警按照职位类别和工作特点,分类组织实施。而目前,公安机关的基层单位仍普遍存在一种问题,岗位缺人就进行招录,合适与否工作后再考量,不合适者再予以调动,这种人力资源的无规划性与无序性最终会引起恶性循环,使公安机关在人才招录后出现人岗不匹配、工作效率低下的被动状态,从而严重影响公安机关的招录效果。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是从考生是否满足报考岗位的标准进行考量的,各个岗位都具有该岗位的特殊性,只有在该特殊性指导下合理设置测评标准,才能使面试的评价作用更具有科学性。而当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的题目结构形式大同小异,通过一道题目进行一项能力要素的测评,题目之间缺乏联系度与层次感,难以做出对考生的态度、情感与价值的真实判断与甄别,例如工作执行能力、服务群众态度等问题,单从问题的简单回答中难以确定其真实性、现实性。并且,由于当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面试尚未根据不同岗位设置不同的面试测评标准,面试环节尚未突出该岗位的特殊性,即面试岗位的特殊要求并未在测评标准中有所体现。因此,不同岗位统一面试、不同专业相同试题的问题不可避免地会导致忽视对该岗位人才的特殊性需求并影响最终的评价效果。
(三)笔面权重设置不科学,而且投入产出不平衡
在政策方面,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考试对笔试和面试的分值占比尚未形成统一的要求,例如,公安部直属单位2020 年招录人民警察考试中不设置专业测试的职位笔面成绩各占50%。设置专业测试的,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比分别为 30%、30%、40%。⑦因为不同公安岗位的特殊性对笔试、面试分值占比提出了专门性的要求,而不一样的分值占比就会导致不同的面试过程与结果。
但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考试与普通公务员招录考试有所区别,因为公安招录笔试成绩基数更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测试与公安专业科目测试的总和分数为300 分。相对而言,面试成绩的基数小,总分只有100 分。比如某一考生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是70 分,申论测试能力成绩是70 分,公安专业科目测试成绩是80 分,那么总成绩是70+70+80=220 分,假设面试分数为80 分,按照笔面占比各50%计算,最后折算成绩应为220×50%+80×50%=150 分。而在实践中,笔试的三项科目按照4:3:3 的比例折算为100 分计算成绩,前情况笔试成绩按照比例折成百分制计算只有 70×40%+70×30%+80×30%=73 分,面试成绩是80 分,最后折算成绩应为73×50%+80×50%=76.5 分。如果按照后一种算法计算总成绩,无疑大大提高了面试的权重。因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负担的任务更加艰巨,面临的挑战更加严峻。面试的平均测试时间为每道题五分钟,在如此短时间内想要达到全面测试考生高达6 项以上能力的效果,以我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考试现状来看,无论是面试的硬件条件还是软件条件,尚不足以达到这种效果,以现有的计算方法折算考试成绩显然是不合适、不公平的。
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优化对策建议
(一)合理设置测评要素,突出警察特点
目前国内公安机关招警面试主要以问答的形式测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群众关系处理、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团队协作六项要素,面试形式单一、测评要素过少、公安特点不突出,促进面试测评手段多样化、丰富面试测评要素、体现公安面试特点成为了当务之急。纵观美国、英国以及中国香港的警察面试程序,存在用以借鉴之处颇多。在美国,纽约警察局招警面试中,更加注重考察考生的实战能力,其职业标准测试能够直观地反映出纽约警察局对考生实战方面的重视,要求考生在4 分28 秒内依次完成六大项目(障碍翻越、爬楼梯、身体约束模拟、加速跑、救助被害人、射击)。[6]这六个项目的设置紧密贴合了纽约市的城市环境、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受害时间等各种因素,另设置了包括自律能力、问题识别能力、态度、判断与决策能力、警察伦理道德、人际交往能力、动机、推理能力等 11项测评要素,充分体现美国警察招警面试的职业性、专业性特征。在英国,警察面试由四种角色演练考试与包含7 种核心能力的功能测试构成。角色演练考试中每个演练室内,有一名演员与一名记分员,由演员测试行为,记分员师评价。在中国香港,警察面试包括即席发言、小组讨论、管理练习、领导才能练习。即席发言考验考生的沟通表达能力和思维敏捷程度,小组讨论要求保持开放弹性的态度,随时可能需要改变立场,测评考生的判断能力、性格特点、团队协作能力及价值观。管理练习是为考生设置一个类似委员会的情境,并于限定时间内分析及解决一项管理问题或危机,主要考察考生的领导潜能和管理水平。领导才能练习是指派考生成为一支小队的队长,并带领队员在香港警察学院完成一项体能任务,要求队长考虑到队员在体能及智力方面的长处,拣选适当的队员执行特点的任务,主要考察决策、领导态度以及指挥、控制才能。[7]
参考美国、英国以及中国香港招警面试的实践经验,以上均在招警面试中引入了密切结合工作的实操演练形式的考核项目,我国应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体现出招录人民警察的特殊要求,在程序和内容中加入与警察实务工作密切相关的测评形式与测评要素,例如测评形式方面,在面试程序中加入警务技能演示、模拟场景实操、团队任务考察等紧密结合公安实践工作的测评方法。测评要素方面,在面试内容中设置检验考生政治敏感性、时事掌握度、警务领导力、应急处置法等对测评警务实战能力以及领导管理能力具有针对性的面试考题。[8]
(二)强化岗位分析,实行分类面试
公安工作的不同岗位的专业性对录用对象应具备的相关知识提出了不同的要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应遵循能岗匹配、人职匹配、人与组织匹配、人与组织发展匹配的原则,针对综合管理职位、执法勤务职位、警务技术职位分类设置面试测评要素。例如在招录面试中,交通警察岗位要求进行模拟场景指挥交通实操演练,测评考生的理论运用能力;禁毒警察岗位要求开展模拟团队缉毒任务,测评考生的团队协作能力以及大局观;网络安全警察岗位要求现场举办网络攻防比武,测评考生的专业水平和操作速度。铁道警察学院是一所在实操教学方面比较有特色的院校,在校内建设了模拟“火车站”以及模拟“地铁”,学生通过铁路查缉战术课、轨道交通与安全保卫专业课等课程在模拟的未来工作环境中进行学习,因此在铁路公安面试的问答环节中通过一些肢体的实操演示能获得更高的分数,并且在进入工作岗位后能够非常迅速上手实战工作。通过强化岗位分析,开展分类招录既能做到有的放矢,确保对考生的素质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9],也可以促进公安院校的人才培养迈向专业化、实战化,使考生学有所考,考有所用,节约公安资源,提升工作效率。
(三)平衡评分差距,确定评分方法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评分方法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测评要素累计总分计算法(表 1),各位考官对面试测评项目的每一项分别进行评分,各项累计得分为每名考官评定的总分,通过比较各考官测评分值,删除一个最高分,删除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评定分值的平均数为考生的面试得分;第二种是测评要素各项分别计算法(表 2),各位考官对面试测评项目的各个项目分别进行评分,通过比较每一个项目的分值,删除最高分与最低分,计算其余考官测评分值的平均值作为各项的分数,进而各项累计相加得分作为考生面试成绩。
表1 测评要素累计总分计算法
表2 测评要素各项分别计算法
第一种评定方法计算结果为77.6 分,第二种评定方法计算结果为77.4 分,两种成绩计算方法所得出的评判结果是不同的,因此计算方法的选择应综合考虑现实实践中考官的能力素质水平。第一种评定方法对考官能力素质的要求相对较低,即每个考官对考生进行测评后根据总分计算即可,对每一项测评要素考察的可能并不够具体,更注重测评结果的综合性、整体性。第二种评定方法对考官能力素质的要求相对更高,因为各位考官需要了解每项测试中对测评要素的考察点,并对面试的各项测评要素进行科学、客观、具体的评定,更注重测评结果的针对性、专业性。选择合理的面试成绩评分方法可根据具体地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的发展程度、面试水平、考官来源、能力素质、岗位要求而适时、适地、适岗而定,否则将对面试的公平性造成一定的损害。[10]
(四)科学计算面试权重,重拟分值占比
权重是指一个要素相对于另一要素的重要程度,其与比重不一样,其不仅仅某一要素所占的百分比,更强调该要素的相对重要程度。公安联考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测试与公安专业科目测试的总和分数为300 分,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50%+面试成绩×50%计算最后成绩,面试权重过大。通过加权平均法重新拟定面试分值占比,能够使最后成绩更具科学性。
公安联考笔试总分为 300 分,面试总分为100 分,笔试、面试分值比例为3:1,合计总分为400 分。设定最后得分为笔试、面试合计总分按照百分制折算,即合计总分与最后成绩比例为4:1,通过加权平均法,笔试、面试折算成绩均应按照4:1 计算,即笔试折算成绩为300/4=75分,面试折算成绩为100/4=25 分。按照这种算法,折算后笔试总分为75 分,面试总分为25 分,最后笔试、面试折算成绩仍为3:1,权重不变,如此计算更加能够保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权重设置的严谨度与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的科学性。
五、结语
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背景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作为警察招录的最后关键环节,仍存在诸多亟待优化的程序与细节。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快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优化对策的研究,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面试体系的建设完善,进一步加深公安体制改革在招录面试方面的贯彻落实,从而提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的效率和质量,降低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管理的成本,推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进程向纵深发展。
注 释:
①参照《北京市各级机关2019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天津市2019 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2016年山东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公告》。
②参照《2017 年内蒙古公安机关考录法医等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2020 年度吉林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③参照《黑龙江省2020 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④参照《青海省2020 年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录人民警察公告》。
⑤参照《2019 年辽宁省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选择公告》。
⑥公考资讯网.2019 年青海公务员(公安类)面试真题[EB/OL].(2019-08-29)[2020-11-09].http://www.gj gwy.org/201908/430089.html.
⑦参照《公安部直属单位2020 年度统一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