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对策与建议
2021-11-25惠艳丽
惠艳丽
(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河南 焦作 454001)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当前,正值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革和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历史背景,“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成为社会新的聚焦点。2035年我国将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这一远景目标给我国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法律至上、依法行政、全民守法三大法律原则是法治政府建设基本诉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举措既响应了党中央的号召,也顺应了历史发展。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基本内涵
首先,法律至上是法治中最重要的准则。这说明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一切社会主体、社会规范都不得违反其规定。法治社会建设最重要的就是全民守法。法治必须借助于全民守法。没有全民守法作为坚强牢固的基石,就不可能有法治社会的建立、存在和发展。神圣而又庄严的法律是不容亵渎的。如果公权力违反法律,必然会毁坏法律的神圣性和庄严性,在全社会产生不良的示范效应,法律的权威便会受到威胁或挑衅。
其次,依法行政是建成和维系法治政府的关键。建设法治政府,需要依赖国家的政治民主、管理体制政府的运行机制、制衡方式,以及政府公务人员的政治觉悟、道德意识、为民情怀、奉献精神等。[1]在这样的要求下,需要我们的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能更细致地体察民情,善于思考和总结。依法行政是建成法治政府的保障。政府最终必须归属于人民,法律是人民要求政府、评价政府的标准,法治也是人民主导政府的保障。在民主国家,权力属于人民,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国家,更以人民作为所有权力的最终所有者。我们可以把人民的拥护、支持、赞成作为法治社会发展的风向标。
再次,全民守法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定力量。法治政府是个集合概念,其要求公务员要廉洁奉公,依法行政;公民要保持对法律的敬畏感,依法行事;整个社会体系遵章守纪,全民守法、懂法、用法蔚然成风。[2]公民对政府满意度越高,自然就更愿意自觉守法。全体社会成员是社会发展、国家建设最广泛的基础,也是法治政府最广泛的基础,全民自觉守法才是法治政府建设最大、最终的决定力量。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法治政府建设确实采取了许多举措,都取得了可喜可贺的成绩。倘若工作中能再注意一些问题,势必能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创立起到助推的作用。
首先,普法广度和深度待加强。广大公民法律意识淡薄,随着地区发达程度存在明显地域差异。地区越偏远,法律意识愈差。城郊区案件发生率和涉案人数明显高于市区中心位置。多数当事人生活中不知道哪些行为很危险,属于触犯法律红线。当个人财产和征信受到威胁,不知道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突然被卷入官司,不知道需要登厅应诉。当意识到个人上当受骗后,不知道该向哪个部门寻求法律援助。当被推上法律程序,不知道如何举证。当个人受到冤屈,不知道如何维权和伸张正义。因此,便捷的法律援助和畅通的诉讼渠道是公民迫切需要的。
其次,法律政策和制度需完善。法律至上原则,在理论上是毫无疑问,但是在法治实践中却常会遭遇到各种挑战。如有些不法分子专钻法律的空子,无视法律的神圣性和严肃性,混淆执法部门的视听,协同社会上企业单位内部人士形成利益链,联合作案。这些人不仅损害了司法在广大公民中的公信力,也侵害了不少公民的经济和财产利益,扰乱了社会稳定的基石。
再次,执法责任和敏感度盼增强。如多起类似案件频发,且多集中在大致同一区域,案件涉及的都是同一家社会企业单位,案件受害人又具有统一的职业属性,案件中还存在共同的关键人物等等。这不可能纯属巧合。若执法人员具备一定的职业敏感度,就能够对这些案件产生怀疑和警惕性,及时侦查和制止能够避免更多的公民利益受到损害,能获得民众更多的认可和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亦会做得更好。
最后,执法态度和效率望提高。公民卷入法律程序后申诉立案难,相关部门有故意拖延和借口婉拒现象。立案后,反馈结果难。此过程中,执法部门之间需要加强沟通和协作。司法部门执行法律程序需要侦查部门协助调查,而侦查部门也有责任向司法部门及时反馈调查结果。因此,增加部门合作和提高工作效率也是公民集体所期待的。
三、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对策与建议
(一)增加普法宣传力度
公民法律意识淡薄,屡屡上当受骗,说明法制宣传力度亟待加强。为了达到切实有效的效果,渠道和形式需要更加丰富多样。我们不仅要通过电视、报纸和宣传单这些传统的手段,还要大胆利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抖音等各种受众度高的自媒体平台进行网络宣传。此外,还要注意宣传内容的更新和密度。通过对公民不断地刺激和强化,提高其在法律知识的面的综合素质和防范意识。
我们不仅要教会公民前期的识别和预防,使他们远离不良事件,还要教会他们后期的维权和保护,会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具体做法如:违法行为宣传、典型案例分享、法律求救电话、法律援助咨询、法律诉述程序等。通过这些法律知识的普及,用法律对公民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守护,不给犯罪分子任何可乘之机。
(二)树立新的良好形象
法律至上并不是要拒人于千里之外。想要法律意识深入人心,执法部门需要放下高姿态,多做亲民、利民的好事,树立良好形象,让老百姓有口敢开、有状敢告、有冤敢喊,有屈能伸,要让法律真正变成人民利益的保护伞,要让法律真的能够捍卫起城市和国家的安定和团结。
安全、便捷的法律援助渠道有利于实现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社会局面。线上与线下都设置有专门的咨询台、服务岗,提供服务窗口,负责管理接待并给予专门的指导,这样有利于公民及时反馈问题,更好地反映真实的民生情况,也可以进一步帮助公民解决实际问题。政府规范的法律咨询和援助站点,专业人士的政策解读和分析指导,官方在线上提供咨询和反馈的端口,日常的司法程序和办事流程的告知,支持线上办公等,都将拉开法治政府建设的新局面。
(三)维护良好执法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法制制度逐步健全,尤其是经历了三个五年的普法后,人们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我国的执法环境虽有极大改善但仍有不尽如人意地方。真正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是那些专门钻法律漏洞,干着损公肥私、损他利己的不法勾当的黑暗势力和邪恶分子。保护国家和人民利益最有效的方式就是给予不法分子严厉打击和严格制裁,坚决消灭这些破坏社会稳定和阻碍人民幸福的社会毒瘤。因此希望政府公务人员能常思考,常总结,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立即引起高度的警惕,并敢于侦查,敢于追责,最终能保障广大公民的利益。
(四)优化政府部门职能
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和监察机关等政府机关相对独立,又彼此联系。在实际的工作中,有时涉及业务对接,可考虑设置专门的岗位对接人员或专门的联合办公室,能缩短案件处理周期,亦能利用最佳时机抓捕罪犯。
政府各部门需要规范、公示或告知所辖范围业务正常处理需要的周期,对于是否逾期的现象,便于公民监督,也能提高工作效率。这样既能稳定民心,也能避免公职人员的不作为现象,还会减少当事人与政府部门、政府机关部门之间的误会和争端。
四、小结
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市是我们的近期目标,最终建成法治政府并维系法治政府是我们长期的任务。法治政府不是空洞的口号,也不是自然而然的机遇,而是全体公民努力的成果。法治政府不是一个标签,也不是政府发展的终点站。即使是建成了法治政府,也还要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系法治政府的状态。法治政府建设,我们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