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高校教学中完善法治教育体系的路径分析
2021-11-25刘文慧
刘文慧
(成都大学法学院,四川 成都 610106)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大力推进公民法治教育、培育公民法治素养、促进全民守法,是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和重要途径。强化高校教学过程中的法治教育,对培养高素质综合性人才、培育合格公民、推进依法治校,都具有深远意义。但在目前,高校教学中的法治教育体系尚存在着诸多问题,法治教育的深度和广度都不能适应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要求。因此,系统梳理高校法治教育的现存问题,深刻剖析新时代对高校法治教育提出的新要求,科学构建符合时代发展需求的高校法治教育体系,是我们当前的紧迫任务。
一、当前高校教学中法治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改革开放40年以来,我国高校法治教育取得了非常大的进步[1],但是,当前的高校法治教育仍然不能尽如人意,教育体系还存在着诸多问题,教育质量不能满足新时代大学生成人成才的实际需要。
一是法治教育在高校内受重视程度不够。首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没有对高校法治教育提出高标准要求。当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是高校法治教育的主要载体,仅仅只有一个学期,教材直接涉及法治教育的内容也仅有三章。其次,高校往往将法治教育放在了相对边缘的位置。在学生的能力素质培养方面,高校对专业教育关注较多,对法治教育着力不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涉及法治教育的内容一般由思政老师讲授,但毕竟“术业有专攻”,法治教育课程的授课教师如果不具备法学专业背景,教学效果可能会受到较大的负面影响。最后,授课教师和学生也将法治教育视为“边缘课程”。在部分高校,一些学生抱着“通过考试、拿学分”的心态面对课程学习,有的教师也缺乏认真上课、提高教学质量的动力,课堂气氛沉闷,提不起学生的听课热情。
二是法治教育的内容体系不全。首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涉及的基本都是《宪法》知识,《民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重要法律门类,却在高校法治教育中处于缺失状态。其次,即便是《宪法》,教材和教学的法治教育深度也不够。最后,由于部分授课教师本身没有法学专业背景,他们在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时,往往只能原样照读法律条文。其实,法治教育的终极目的并不在于让学生知道甚至记住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而是要让学生知晓法律的存在逻辑和运行逻辑,让学生树立对法律的敬畏意识、养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以此观之,当前这种“授人以鱼”的法治教育,只能让学生“了解信息”,而难以“学到知识”。
三是法治教育的方式陈旧。教育方式陈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强行灌输的痕迹过于明显。当前的法治课堂教育,“是什么”讲得多,“为什么”讲得少,容易给学生形成“不讲道理”的印象。而大学生正处于青春期,叛逆心理比较强烈,如果采取灌输而不是说服的方式,容易激发他们的抵触情绪,影响教育效果。其二,重法条而轻案例。案例是活生生的法律,只有通过对案例的细致讲授,才能让学生更好地理解法律条文,也才能对法律以及整个教学内容留下更深刻的印象。而由于授课教师专业知识储备上的缺陷,案例教学基本难以大规模开展。其三,课堂外的宣传教育形式较为单一。部分高校在“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也会开展一些针对学生的法治宣传教育,但往往仅仅是通过摆摊设点、发放宣传单等形式进行,没有针对当代大学生的阅读和娱乐习惯以新媒体平台的图文、动画、短视频等方式来呈现,针对性和有效性不足,影响面也不够大。
四是法治教育闭门造车的特点突出。由于高校在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掌握的信息和知识不足,法治教育必须依赖于校外相关部门和组织的协助。但是,从目前来看,高校在法治教育方面对外借力明显不够。尽管有的高校有时也会邀请当地的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在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或者邀请法院到学校开展巡回庭审,或者带学生到相关机关参观体验,但总体来说,校地合作的深度还不够,参与的学生人数也比较有限。高校法治教育闭门造车的另外一个表现就是重说教而轻实践。高校在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时,重点在传授书本知识,不关心这些知识学生能不能用以及如何用。这导致学生在上完课后就将课本束之高阁,课堂上学到的法律知识也往往很快就被抛诸脑后。知识无法转化为实践操作的能力,法治教育的效果自然就大打折扣。
二、新时代对高校教学的法治教育提出的基本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重大判断。在新时代,法律体系日趋完善、法学理论日益丰富,新的技术进步不断改变着人们的行为习惯,新的社会观念也不断改变着人们接受教育的形式偏好,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同向性、统一性的特征愈发明显。这些变化的出现,对高校法治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专业性。在新时代,高校法治教育必须展现出高度的专业性。其原因在于:第一,全面依法治国向纵深推进,懂法、守法成为合格公民的基本素质。大学生作为未来社会的高素质人才和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其法治素养理应高于其他社会群体。因此,高校法治教育必须在专业性上狠下功夫,努力拓展法治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全方位培育大学生法治素养。第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成并将日趋完善。高校法治教育,必须涵盖其中重要的法律门类特别是重要法律门类中的重要规范。第三,法学是认识法律、理解法律的系统科学,如果不具备法学知识,我们对法律就会一知半解,甚至根本无法理解立法本意,对很多法律现象、法律事件也无法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如果法治教育本身不具备应有的专业性,要掌握法学原理、正确理解和解释法律,就根本无从谈起。在目前形势下,要实现法治教育的专业性,首先就应当确立法治教育本身的独立地位,将法治教育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中独立出来,开发专门的教材体系,投入专业的教学师资,安排专门的实践教学,并设置独立的考试考核标准。
二是生动性。在新时代,高校法治教育应当是生动活泼的。传统的单一形式的强行灌输式教育,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当前社会发展形势:首先,在新的观念影响下,受教育者对强行灌输式教育将产生越来越大的反感并在行动上表现出相应的逆反。在新时代,社会成员的整体文化程度不断提高,新思想、新理论、新观念层出不穷。在这个意义上,包括法治教育在内的所有教育,实际上都面临着极大的挑战,受教育者随时拥有评判乃至质疑教育活动本身的能力和动机。只有受教育者认可教育的方式和内容,教育才可能是有效的——只有讲道理、讲通了道理,学生才能听得进去。其次,信息技术的进步,正在并将持续改变受教育者接受信息、学习知识的形式偏好。作为“互联网原住民”“数字原生代”,新时代的大学生早就形成了通过网络学习和娱乐的习惯。因此,我们应当主动适应大学生的学习和娱乐习惯,通过更多样的形式、更生动活泼也更“接地气”的表现手法,潜移默化地对大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总之,生动的法治教育,必须是“讲道理”、有思辨的,也必须是形式灵活多样、能调动大学生学习兴趣的。
三是实践性。在新时代,高校法治教育的实践性也是必不可少的。所谓高校法治教育的实践性,即是要坚持法治教育的实践导向,以生活中真实的法律事件、案件为样本来教育大学生,鼓励大学生亲身参与法治实践,以加深对法治的理解、提升法治实践参与能力。高校法治教育之所以必须坚持实践导向,其原因有二:其一,坚持实践导向,才能深化大学生对法治的理解。比如,如果仅仅是看法条,大学生可能并不能对正当防卫进行正确认识,而如果以“昆山反杀案”“聊城于欢案”等真实案例作为讲解样本,大学生对正当防卫的理解就可能更加深入、更加符合立法本意。其二,坚持实践导向,才能帮助大学生将对法治的思想认识转化为参与法治实践的实际操作能力。比如,在课堂教学中增加案例教学内容,要求学生站在案件当事人的角度设身处地思考什么样的行为是符合法律要求的、什么样的行为能有效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才能帮助他们将知识转化为能力。法律是一门实践的科学,只有坚持法治教育的实践导向,才能让学生真正了解规则、敬畏规则、依法行事、依法维权。
三、构建新时代高校教学中法治教育体系的具体进路
高校作为法治教育的主体,应当以高度历史责任感在法治教育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同时,法治教育与创业教育[2]、思想政治教育[3]等一样,也需要社会各方的深度参与。因此,在新时代,高校应当以协同理论[4]为指导,在开展大学生法治教育过程中引入各方力量、协调各方资源,对照新形势新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以系统思维和渐进策略逐步构建起完善的法治教育体系。
一是设置完备的课程体系。设置完备的课程体系是实现高校法治教育专业性、构建科学的法治教育体系的基本要求。课程体系的设置,主要应当做好两个方面工作:第一,设计系统的教学科目。从高校教育经验和法治实践经验看,我们认为,高校必须起码设置如下六个法治教育科目,即《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学》《诉讼法学》。这六个法治教育科目,讲授的都是现代社会公民应当具备的基本法律知识,也是与大学生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第二,安排与实际需求相适应的课时。一个最为合理的安排是,按每个星期上一节课计算(每节课2~3个课时),六门课程应当分别安排一个学期的课时,而且为了保持法治教育的持续性,每学期都只应安排一门法治课程。换言之,学生大学生涯前三年的每一个学期都必须学习一门法治课程。
二是打造专业师资队伍。要搞好高校法治教育,打造高质量的师资队伍是其中的关键环节。打造专业的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可以从两方面入手:第一,让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担任授课老师。根据前述的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不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难以胜任课程讲授任务。为了完成法治教育课程授课教师的更新换代,有法学院(系)且师资比较充足的高校,应当全部由法学院教师授课;没有法学院(系)或者师资不足的,应当大力引进法学专业人才充实法治课程师资队伍;暂时不具备前面两项条件的,可以开设远程教学、视频教学等课程,共享其他高校的优质教学课程资源。第二,聘请校外实务专家担任客座讲师。相对来讲,校内教师一般缺少法律实务经验,在立法、执法、司法等方面的信息和知识也有所欠缺。为弥补这一缺陷,高校应当制度性地引进立法实务人士、法官、检察官、律师等行业专家担任客座讲师,在校内开设法治教育课程,提高法治教育的专业化程度。
三是改进教学方式。为增强法治教育的有效性,高校在法治教育教学方式的改进上也应当倾注更多的精力,特别是,要更加注重教育的生动性,减少强制性灌输。首先,保证教学中全程“讲道理”。任何法律制度和规则的生成,都有其内在逻辑;法学理论更是因为其逻辑自洽性以及对社会和法律规则解释的有效性才能自圆其说、自成一脉。因此,法律和法学本身就是有内在“道理”的;法治教育必须要将这些道理讲通讲透,既讲“是什么”,更要讲“为什么”,还要讲“怎么做”。其次,开展案例教学。“案例是活生生的法律”,通过案例,学生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法律设定的具体规则。总体而言,相比单调的条文讲解和理论解说,案例教学在增加法治教育的生动性、有效性方面,具有自身独特的优势。再次,开展体验式教学。要带领学生走出课堂,到行政机关、法院、监狱等现场参观,了解这些部门、组织的运行现状,近距离感受法律的威严,增强底线意识以及对法律的敬畏意识。
四是加强日常法治宣传。除了课堂教学,日常法治宣传也应当是高校法治教育的重要环节。在新时代,要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浅尝辄止、走马观花。首先,要针对新时代大学生的阅读习惯和娱乐习惯,在宣传的形式上与时俱进。要更多地将法治宣传转移到QQ、微博、微信、抖音、知乎等新媒体平台,借助于图文、漫画、H5、小视频等对宣传内容进行包装。在未来,我们甚至可以考虑在电影、游戏等载体中植入法治宣传元素,让法治教育真正出现在大学生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其次,注重在重要时间节点搞好专题法治宣传。课堂教学不可能全面涵盖大学生日常生活可能涉及的常用法律,而重点时间节点的专题法治宣传则可以很好地弥补这一缺陷。比如,在“12·4”国家宪法日专题宣传宪法知识,在“6·26”国际禁毒日专题宣传禁毒法律知识,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专题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让大学生接受更加全面的法治教育。再次,对大学生的法治宣传应当注重引导性宣传和警示性宣传相结合。所谓引导性宣传即引导大学生正确实施相应行为的正面宣传,比如,通过案例、事例等方式提醒大学生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伸张正义、维护权利。而警示性宣传则是劝导大学生不要做出相应行为,比如,通过展示法律规定、援用真实案例,提醒大学生要远离“黄赌毒”,不要实施偷、抢、骗、伤害他人等违法犯罪行为,争做守法公民。
五是强化学生实践教育。高校要重视法治教育的实践性,要“在法治实践中进行法治教育,以法治教育促进法治实践,同时以法治实践来检验法治教育的效果”[5]。第一,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模拟法庭涉及案件分析、文书准备、法条查找、学理研判、法庭语言表达等一系列环节,非常考验参与者的法律法学素养、口才以及临场应变能力,是提升学生学习能力、检验学生学习效果的良好途径。第二,设立校内法律援助中心,帮助大学生依法维权。在未来,所有高校均应设立法律援助中心,帮助大学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其实,在助学生维权的过程中,学生通过法律得到了公正的结果,他们会更加信任法律,形成“遇到纠纷就通过法律解决”的行为习惯。第三,推进依法治校,保障大学生参与学校治理的权利。高校要给学生依法参与学校治理提供制度性平台,鼓励他们为学校发展和日常治理建言献策。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依法治校、依法施教应是最好的法治教育。一旦学校制度生活中充斥着各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那么法治教育就丧失了学校制度生活中隐性课程机制的支持,法治观念及法治精神就难以深入青少年学生的内心世界。”[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