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对启蒙道德的突破与超越
2021-11-25黄学胜
黄学胜
尽管学界对马克思道德思想研究已经取得丰富成果,关于马克思与启蒙道德之间的关系问题研究也有所涉及,但还显不足。马克思道德思想的现有研究积累、思想史研究路径的兴起以及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的长期积淀,为这一课题的研究奠定了良好基础,宜在此基础上深入推进。启蒙道德的兴起意味着西方道德传统开始了现当代转变,众多现代性道德问题层出不穷则源自启蒙本身的固有问题。对启蒙道德的批判和反思,旨在对日益严重的道德问题寻求应对方案。现当代西方世界出现了各种反思和批判启蒙道德的路径,但它们本质上都从属于启蒙道德且多不成功。作为对启蒙有深度反思和批判的思想家,马克思必然会遭遇且要处理启蒙道德问题,并最终通过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提出,实现了对启蒙道德的根本突破,开创了“自然主义和人道主义”“个人与共同体”相统一的新的马克思主义道德思想传统。相比其他路径,这一传统更具有现实意义和启示价值。
一、马克思与道德关系问题的现有研究及其缺失
过往对马克思与道德之间的关系问题研究有较多的研究成果。从第二国际的伯恩斯坦和考茨基之争,到20世纪30年代西方马克思主义开始的人本主义与科学主义之争,再到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分析学马克思主义,无疑都对这一话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总体上,国外研究争论多于共识,且分析哲学传统影响很大,产生出不少有争议的甚至是错误的观点。国内研究则还处于需要不断深化的阶段,其问题意识、研究队伍、研究现状等都有待加强。在马克思对启蒙道德的反思和批判问题上,尽管国内外学界的关注和研究已有成果,但在专题意义上研究马克思道德思想与启蒙道德思想传统的关系问题还有待深入,在一般原则意义上对马克思道德思想与启蒙道德进行本质比较的研究还不多见,深入考察马克思批判启蒙道德的主要方面及其基本性质等方面的研究还可有所作为。
20世纪70年代开始的西方分析学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道德思想的研究,主要围绕如下问题来展开:第一,关于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有无道德理论的研究,如伍德(Allen W. Wood)认为马克思主义是非(反)道德主义的、麦金太尔(AIasdair Macintyre)认为马克思学说中存在道德的遗漏、韦尔(Robert Ware)认为马克思是一个道德学家等(1)参见Allen W. Wood, Karl Marx, New York and London: Taylor & Francis Ltd, 2004;[美]麦金太尔:《追寻美德:道德理论研究》,宋继杰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1年;[加]韦尔:《作为道德哲学家的马克思——马克思的道德观探析》,臧峰宇译,《社会科学辑刊》2016年第5期。。第二,关于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的基本性质问题研究,如卢克斯(Steven Lukes)有关解放道德与法权道德的区分、尼尔森(Kai Nielsen)有关马克思道德学说的语境主义性质、德里克·艾伦(Derek P. H. Allen)和布伦克特(George G. Brenkert)等有关马克思主义是否是功利主义的争论、佩弗(R. G. Peffer)有关马克思道德思想的混合正义论性质研究等(2)参见[英]卢克斯:《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袁聚录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加]尼尔森:《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观念——道德、意识形态与历史唯物主义》,李义天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杨松、韦庭学:《马克思主义伦理观是功利主义吗?——德里克·艾伦与布伦克特的争论评析》,《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7年第6期;[美]佩弗:《马克思主义、道德与社会正义》,吕梁山、李畅、周洪军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三,更多是对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道德学说基本内容的研究,如伍德与胡萨米(Z. I. Husami)有关马克思主义的正义问题的争论、柯亨(G. A. Cohen)等有关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性与道德的关系问题研究(3)参见李惠斌、李义天编:《马克思与正义理论》,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林进平、徐俊忠:《伍德对胡萨米:马克思和正义问题之争》,《现代哲学》2005年第2期;[英]柯亨:《卡尔·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一种辩护》,段忠桥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此外,还有少量对马克思与之前的重要人物的比较研究,如麦卡锡(George E. McCarthy)、吉尔伯特(Alan Gilbert)、魏兰(Frederick Whelan)等有关马克思与亚里士多德的关系研究,塞耶斯(Sean Sayers)对马克思与黑格尔的关系研究,洛克莫尔(Tom Rockmore)有关马克思与费希特的关系研究等(4)参见[美]麦卡锡选编:《马克思与亚里斯多德——十九世纪德国社会理论与古典的古代》,郝亿春、邓先珍、文贵译,上海:华东交通大学出版社,2015年;[英]塞耶斯:《马克思主义与人性》,冯颜利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年;[美]洛克莫尔:《费希特、马克思与德国哲学传统》,夏莹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8年。。这些研究无疑在学术层面推进了对马克思道德思想的研究,在某种程度上触及到马克思与启蒙道德之间的关系问题;但学术话语的争论颇多,分析哲学方法的影响较大,导致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整体理解存在问题,在某种程度上缺失了马克思超越启蒙及其道德筹划的整体视域。
针对上述状况,国内近几年的马克思道德思想研究做了大量工作。不少学者对国外马克思主义道德思想方面的相关研究做了引介,比如段忠桥主编的“当代英美马克思主义研究译丛”及其研究、李义天对凯·尼尔森相关著作的引介及其研究、曲红梅对马克思道德理论阐释史的研究等。这些工作使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道德思想研究课题得到大量重视,促使一批学者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进行针对性的回应。例如,针对将马克思道德思想性质定位为功利主义,已有专门论文进行反驳,也有众多学者反对他们提出的马克思主义是非(反)道德主义的观点(5)参见王晓升:《马克思是反(或非)道德主义者吗?》,《伦理学研究》2012年第1期;吕梁山、郝淑华:《辨析与辩护:马克思的“反道德论”探考》,《江海学刊》2018年第3期。。其实,如果考虑到历史唯物主义基本性质及其对资本主义现代状况的批判,或者基于马克思主义的整体视野并秉持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精神,说马克思道德思想是非道德或反道德的是难以成立的。因此,不少学者深入文本,阐发了马克思的道德思想。例如,王南湜追问了马克思主义道德哲学在学理上成立的三个前提问题,张之沧认为马克思是一个彻底的人道主义者和道德实践家,詹世友对马克思道德思想的知识图景和价值坐标进行研究,谭培文对“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善的价值”作为马克思道德黄金律进行论证,寇东亮对恩格斯提出的“真正人的道德”思想进行了阐释,等等(6)参见王南湜:《马克思主义道德哲学何以可能?》,《天津社会科学》2015年第1期;张之沧:《马克思的道德观解析》,《马克思主义研究》2010年第9期;詹世友:《马克思的道德观:知识图景与价值坐标》,《道德与文明》2015年第1期;谭培文:《论马克思的道德黄金律》,《伦理学研究》2017年第6期;寇东亮:《从“阶级的道德”到“真正人的道德”——马克思恩格斯对道德演进的一种诠释》,《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9年第1期。。此外,更多的学者从政治哲学角度围绕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正义、自由、平等问题,与西方学者展开积极对话。所有这些工作揭示了马克思思想中丰富的道德内涵,与西方学者展开了有效的思想对话,为后续马克思道德思想研究奠定了良好基础。
总体上,现有研究对马克思道德思想从多角度多层面进行研究,触及到马克思与启蒙道德之间的思想关系,但和国外一样多是人物比较,如舒远招、戴茂堂等对马克思与康德道德观的研究,高国希、李义天等有关马克思与麦金太尔的比较(7)参见陈文珍、舒远招:《从康德的道德形而上学建构到马克思的道德意识形态批判》,《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8年第3期;戴茂堂、左辉:《“虚幻的共同体”:马克思对康德的批判》,《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2018年第1期;高国希:《麦金太尔:亚里士多德式的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1年第1期;张言亮、李义天:《试论马克思对麦金太尔美德伦理学的影响》,《道德与文明》2012年第3期。。这种人物比较毕竟还不是把马克思与启蒙道德作为一个总体问题进行专题把握,在将马克思道德思想的诞生及其阐发放在西方道德思想的近现代转变中来定位、阐述和理解的研究方面,还可继续深入。事实上,作为对启蒙有深度反思和批判的思想家,马克思必然会遭遇且要处理启蒙及其道德问题,这是理解马克思道德思想的恰当入口。这是有学理根据的研究课题,能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经典著作中找到文本支撑。对此的研究不仅有利于拓展对马克思道德思想的来源和语境的认识,而且有利于凸显马克思主义道德文化传统的优越性,巩固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指导地位,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提供有益启示。
二、启蒙道德筹划的目标、原则与问题
首先,需要把握启蒙及其道德筹划。我们知道,启蒙的时代也被称为“理性的时代”和“科学的时代”,启蒙是服务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兴起而展开的革新运动,因而不可避免具有资产阶级性质,这是一个资本主义的时代。启蒙在哲学观、社会国家观、宗教观、道德观、历史观等几乎人类社会的所有方面都实现了与传统的区分。启蒙道德筹划也是与资本主义时代相对应的,尽管根据派别和国家不同会有不同的理论表达,但不可避免地体现了与传统道德思想的区分。理解启蒙道德筹划须在启蒙精神和其时代背景以及启蒙时代的后果中得以把握。
启蒙总体上是在继承和弘扬文艺复兴的人道主义精神背景下向前推进的。它力图按照新的“理性”或“自然”的原则重建现代社会秩序(包括人之外在的社会秩序和人之内在的心灵秩序),以实现对传统思想、社会结构和秩序的颠覆或创造性转化。其根本目的是肯定一种新的人道主义价值观,即现代西方的自由、民主、平等、权利等价值观,批判和取代传统宗教社会的神学价值观,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洛维特(Karl Löwith)所谓的基督教“弥撒亚主义”的世俗化,即将天国理想拉入人间。这也是启蒙道德的基本目标。他们认为,只要相信理智的成熟和进步,这种人道理想一定能够实现。这一实现过程就是现代世界的宗教与政治、个人与社会、经济与政治等领域的分离过程,是现代与传统的断裂过程,也是原子式的利己主义个人的生成过程。这在马克思的《论犹太人问题》中有精妙分析,在黑格尔、韦伯、哈贝马斯、格里芬(David Ray Griffin)等的著作中同样有深刻揭示。
其次,需要把握现代世界与古代世界原则的不同。只有在这一前提下,才能真正理解启蒙及其道德筹划的方向和问题,进而为理解马克思对启蒙及其道德筹划的批判奠定基础。在笔者看来,这种不同主要有:
第一,思想根据。现代哲学充分弘扬了主体性原则,即抽象的“我思”或“理性”原则,这是通过从笛卡尔到黑格尔的近代理性形而上学而得以建立的。这一原则取代之前的“上帝”或“信仰”原则,成为现代世界的最终根据。正如恩格斯所说,“思维着的知性成了衡量一切的唯一尺度”(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775页。,人类社会的一切方面要得以存在都必须得到理性的检验和说明。在西方传统社会,宗教具有教化功能和一体化力量;但在现代社会,一切秩序都必须以理性原则为根据,“理性”承担起为世界奠基的作用。“理性”被视为人所共有的普遍本性,人类社会秩序的重建必须符合这种普遍人性。这就成功地将人们的关注中心从“神的世界”转向“人的世界”,使信仰伦理和人之宗教性存在受到激烈批判,这尤其体现在处于启蒙运动盛期的法国机械唯物主义那里。这种取代宗教一体化力量的“理性”被赋予无限力量,但其本身不过是抽象的理性或普遍的人性,即主体性的自我。启蒙用这种抽象的自我斩断与传统社会的一切关联:一切都必须重新开始,新的就是好的,好的就必须符合普遍人性,必须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之上。这既带来现代世界的诸成就,也暗藏着启蒙道德危机的理论根源。
第二,科学观变革。启蒙之前时代,神学一统天下,科学和哲学只是作为“婢女”而存在。但在现代世界,由哥白尼、伽利略、布鲁诺等科学家所推动的自然科学的进步,最终在牛顿自然科学中取得的科学成就,与理性形而上学一起构成对宗教世界观的瓦解式的冲击。牛顿自然科学和理性形而上学相互支撑,共同塑造了现代世界的基本精神——理性和科学精神。启蒙时代因此被称为“自然科学的时代”,牛顿自然科学被当作样板,对启蒙时代各个学科及现代世界产生深刻影响。牛顿自然科学及其方法所导致的变革是:自然科学的分析综合的实验方法,取代了经院哲学的先验演绎方法;从自然世界中揭示自然秩序或规律的兴趣和研究路向,取代了以《圣经》为皓的研究路径;真理隐藏在自然的背后,而非体现于上帝的语言中;对自然和世界的知识论态度,取代了的对信仰的实践论态度;以机械论宇宙观推翻了目的论宇宙观;证明了理性的力量并使科学理性和工具理性凌驾于抽象理性和价值理性之上,导致科学与价值的二分,使“真假”问题取代了“好坏”问题,符合科学的就是符合道德的。这种深刻影响必然在启蒙道德筹划中体现出来,带来道德评价标准及道德哲学建构路径的转变,使道德成为科学是理论家们的基本追求。
第三,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启蒙在本质上是资产主义生产方式诞生后、作为新兴阶级的资产阶级的理论诉求,这种诉求须落实于现实层面,从而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取代了神权政治,成为现代世界的基本组织形式。宗教、道德与政治分离,个人、社会与国家分离,各自是相对独立的领域,个人权利本位而非国家本位和社会本位成为这个时代的鲜明特征。启蒙主流看法认为,国家和社会不再承担道德职能,其功能仅是对内保障个人权利、对外抵御外敌入侵,这是政治自由主义和市场自由主义的基本共识。尽管卢梭、黑格尔等思想家力图将政治与道德融合在一起,但总体而言,道德和宗教一样,都被视为具有个人权利的私人生活领域,是个人自主选择的事情。这样,现代社会的道德生活就失去其相对统一的样式,变得多元和主观化,而这种情况在传统社会中多是一种例外。启蒙道德设计就是在这种制度框架内来构想道德哲学的。其中,契约伦理和功利主义伦理学是两种主要形式,都致力于个人利益、自由、权利、幸福的实现,并将这种实现与社会秩序的建构一致起来。
在上述情形下,启蒙思想家怀着强烈的人道理想,根据最新的思想根据,开始了自身的道德设计。但由于对“普遍人性”理解和侧重不同,形成了不同的建构路径。根据研究者的揭示,其中主要有两条路径,即从人的经验、情感出发并且注重结果的后果论伦理学,以及从人的理性、意志出发注重过程的道义论伦理学。霍布斯、洛克、曼德维尔(Bernard Mandeville)、亚当·斯密、休谟、卢梭、爱尔维修(Claude Adrien Helvétius)、边沁、密尔等人,都是后果论伦理学的重要代表。他们或是从人的自私利己本性,或是从“同情心”或“同感心”,或是从人的“自爱”或“怜悯”,或是从人的自私欲望、享乐的自然人性,或是从最大幸福原则即功利原则出发,演绎自身的道德学说。康德作为启蒙运动的完成,是义务论伦理学的主要代表。他力图突破后果论从感性欲望或自然本能等经验要素对人的行为的支配,根据先验哲学方法重建具有普遍道德规范功能的纯粹道德形而上学,即通过对“理性”的划界并从“善良意志”出发,借助严密的逻辑运演来建构出一套出于对法则的敬重缘故、因而具有强烈的意志自律特征的义务论伦理学。尽管康德强化了启蒙道德的核心精神——理性和人的自由,“在一定意义上是西方伦理之现代形态的一种综合完成,它标志着西方伦理文化从传统向现代之位移的成功”(9)万俊人:《伦理学新论》,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94年,第73页。;但总体而言,启蒙道德的核心问题实则是道德根据个人主义化了,道义论和后果论是相互冲突和对立的,康德道德设计难以摆脱形式主义之嫌,后果论伦理学又对某些行为缺失道义说明。正如麦金太尔所批判的,启蒙道德基于抽象原则建立起来的道德哲学是自成体系,不可公度的,其结果也必然是多元、主观和相对,面临着欲普遍化而不能的尴尬(10)参见[美]麦金太尔:《三种对立的道德探究观》,万俊人、唐文明、彭海燕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八讲。。在这个意义上,戴维·哈维明确指出,“我们时代的道德危机是一种启蒙思想的危机”(11)[美]哈维:《后现代的状况:对文化变迁之缘起的探究》,阎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59页。。
科学的兴盛还使启蒙道德表现出道德内容的知识论倾向,使道德问题被技术化或知识论化,即他们根据抽象原则构建出一整套道德原理和道德知识,然后期待理性的个人能够认同和接受,并落实于行动中。其机械论对目的论的取代,进一步强化了现代世界的个人主义原则。这也构成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的理论前提,因为社会和国家无非是诸个人的集合,目的是个人权利、利益和幸福的实现。而且,科学使事实领域与价值领域区别开来、工具理性凌驾于价值理性之上,这必然会导向人的道德生活的殖民化和虚无主义化。因为被排除了道德教化功能的国家和社会,会沦为“权力的场域”和“利益争夺的战场”,个人的道德规范会被简化为对规则的遵守和对个人权利的保护,从而过于强调外在制度规范的约束,忽视了对人的精神生活的关怀和培养,因而难以抵抗权力和金钱利益对道德生活的腐蚀。结果只能是个人自爱情感成了道德根据,个人利益成了最高价值标准,而人的精神世界被抽空,出现信念缺失、精神虚无、自由失落、人性迷失等所谓启蒙道德危机。
上述问题在此后的道德思想史上引发一系列的理论反响。例如,尼采为高度弘扬主体价值和个体生命,对整个西方的理性主义传统及启蒙道德进行猛烈攻击,提出非理性主义伦理学;萨特从虚无化的人的精神生活状况出发,高抬非理性主义的自由人学和价值学说,提出存在主义伦理学;元伦理学则对启蒙道德并非科学的知识论提出反驳,力图建构如数学和物理学那样精确的伦理学;罗尔斯承继康德的普遍主义立场,秉持正当优先于善的原则,根据其设计的“原初状态”和“无知之幕”,且基于普遍人性论和社会契约论,提出新自由主义正义理论,将伦理学变成了政治哲学的建构;麦金太尔直接把启蒙道德作为攻击对象,尤其是批判了其中的抽象自我原则和权利本位思想,提出重建具有共同体主义性质的美德伦理学思想;哈贝马斯将主体性原则改造成主体间性原则,且利用语用学相关资源,提出了往行动理论和商谈伦理学;后现代主义消解了启蒙道德的统一性和普遍性,提出注重差异和多元的后现代伦理思想,等等。所有这些都可视为对启蒙道德设计的理论回应。一方面,这种回应表明启蒙道德问题及危机已被西方学者普遍意识到,并做了大量的修正和改造工作。另一方面,这多种风格迥异的现代伦理思想,本身也可视为启蒙道德的延续,依然如后者一样无法凝聚共识,佐证着上文提到的各种启蒙道德筹划的后果。
三、马克思对启蒙道德的批判及其意义
国内有不少学者对启蒙道德进行过专门研究,但关于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如何应对和超越启蒙道德方面的研究似乎还未完全展开,其中一个原因是马克思不是一个道德哲学家,没有成体系的道德哲学思想,这就难在学理上将其与成体系和派别的启蒙道德形成有效对话。此外,由研究队伍的不足和问题意识的不明确等因素,导致国内对马克思主义道德思想的研究还存在一定局限,对本文所涉问题缺乏全面深入的阐释是在所难免的。例如,万俊人曾在多年前预示着要对马克思主义伦理观的形成和发展进行专门论述(12)参见万俊人:《伦理学新论》,第77页。,但这种专门论述似乎还没展开,更没有专门讨论马克思对启蒙道德的批判和超越问题。李佑新在其专著《走出现代性道德困境》中对启蒙道德及其走出方式进行详细探讨,但缺乏对马克思与启蒙道德之间关系的专题论述,反而认为经典马克思主义在应对现代性问题时,“重心和着眼点是外在社会制度结构的变革,而没有关注现代人心性结构的重建”(13)李佑新:《走出现代性道德困境》,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16页。。这一观点具有代表性,却值得商榷。马克思尽管没有专门论述人的心性建构问题,但已将这一问题化解在其对启蒙道德的批判和对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阐发中,我们应深化马克思主义的基础理论研究。总之,在本文所涉主题方面,相关研究还有大量空间。
对此,可从文本梳理、理论阐发、比较对话、价值呈现等层面进行系统阐发。基于文本学和思想史结合的角度,从马克思主义经典文献中梳理和提炼相关道德观点、理论及其对相关道德哲学家的评价,并对此展开研究,是一项相对繁杂却基础性的工作。比如,在马克思著作中,有不少对康德、黑格尔、爱尔维修、边沁、密尔等人物的评价,这些评价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马克思与这些思想家的区分问题,可结合启蒙及其道德筹划的思想语境展开专题研究。就马克思与功利主义而言,国外学者展开了深入研究,而国内学者似乎对此才刚刚兴起。功利主义对西方价值观的养成有根本重要意义,且在当今世界依然风头正兴。系统展开马克思与功利主义的关系研究,从文本中梳理出马克思对功利主义的基本态度、吸收和转化,并展开与古典功利主义与现代功利主义的积极比较,呈现其独特价值并回应西方学者对马克思主义道德思想的功利主义解释,于理论和现实而言都有积极意义。
此外,理论阐发和思想比较也是深化本文所涉研究的重要方面。如前文所述,启蒙道德从属于启蒙规划,因此应结合马克思对启蒙的批判和超越来理解其对启蒙道德的处理。马克思对启蒙道德的超越,实则从属于其对启蒙的超越。这里涉及到:揭示马克思对待启蒙道德的辩证立场;超越启蒙道德的原则高度;思考道德问题的具体路径;考察马克思道德观的主要内容,揭示他对道德的本质、起源、功能、性质等问题的基本看法;梳理马克思对康德道德哲学、功利主义以及黑格尔社会伦理学的批判;考察马克思从这多种道德规划中突破出来的具体路径;强调黑格尔社会伦理学对马克思批判启蒙道德的中介意义;研究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道德批判与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关系;强调马克思的道德社会学路径,既说明“道德是一种意识形态”的合理性,又阐释历史唯物主义的道德意蕴和共产主义的道德维度。在此基础上,展开马克思道德观与启蒙道德的一般比较,进而展开与现当代批判启蒙道德的各种路径的比较。与此同时,再结合现实的道德困境以及相关对马克思主义道德思想的错误观点,展开理论与现实相结合的研究,从而呈现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道德思想的当代价值。
笔者以往的工作是从文本学角度梳理了马克思扬弃启蒙的基本路径及其理论成果,也探讨了其具体方面,认为马克思提出了一种新启蒙思想(14)参见黄学胜:《马克思对启蒙的批判及其意义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0年。。马克思对启蒙的后果、哲学基础、科学主义范式和资产阶级性质等展开全面批判,与此相应地提出了自己的异化理论、实践哲学、历史科学、科学社会主义等理论成果,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扬弃启蒙的基础理论成果,作为一种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对现代世界及其思维根据有真正的变革意义。鉴于启蒙道德筹划须在启蒙语境下得到理解,对启蒙本身的批判和超越也隐含着对启蒙道德本身的批判和超越,但后者在笔者之前的工作中还未展开。笔者之前的工作是为这一论题的研究奠定了前期基础,本论题的研究是对笔者之前工作的推进和深化,亦是对启蒙问题本身及其与现代世界的道德危机之关系问题的拓展研究,更具有现实针对性。根据前文在原则高度对启蒙道德及其问题的把握,从马克思的角度看,笔者以为马克思从原则高度对启蒙道德的突破和超越,体现为如下方面:
第一,马克思反对启蒙道德由以出发的“普遍人性”观点,以“实践活动”原则取代“理性”原则,追问了“普遍人性”得以存在的前提,提出一种如塞耶斯所认为的历史主义人性观,即认为“马克思主义的人性观是对人类需求与人类能力的一种历史与社会的考察,是人道主义的一种历史主义形式”(15)[英]塞耶斯:《马克思主义与人性》,第4页。。这就根本不同于启蒙道德的人性前提。马克思反对从抽象的、普遍人性出发去逻辑演绎出道德哲学原理,反对启蒙道德的知识论态度,而认为道德作为意识的领域随着社会生产方式的运动而发生改变。道德的起源不是普遍人性,而是社会生产活动本身;道德具有意识形态性质和功能,它不是永恒的;启蒙道德包括康德、黑格尔、费尔巴哈、斯密、边沁等所有近代道德学家都具有资产阶级性质,因为启蒙的时代就是资产阶级时代。在这个意义上,只要社会生产方式不变动,他们的道德哲学建构不可能解决资本主义时代的道德危机。正如人性会随着社会历史的运动而发展变化一样,道德也有其社会历史发展的阶段性特点,但这不是道德的相对主义,而是强调道德的社会历史起源,因而马克思的道德观具有道德社会学性质,而启蒙道德则是道德哲学性质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充分肯定,随着人类社会从资产阶级时代转向共产主义,一种“真正人的道德”将会实现。未来社会的道德状况是与其社会生产方式相适应的,因而无法如启蒙道德家那样构建出一套理论体系,只能把握其基本的原则,即人的普遍自由、自我实现和真正的共同体在未来社会是得以真正融合的,那里实现了人们理想的道德生活状态。
第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历史科学超越了自然科学,实现了对启蒙之科学观的变革。启蒙道德停留在事实与价值、自然科学与哲学、个人与共同体、理性与情感、道义论与目的论、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的分裂基础上。马克思则通过思想根据的革命,由人的生产实践活动出发,理解人本身、人类各种学说以及社会历史,因此研究自然的科学(自然科学)以及研究人的科学(哲学)在马克思那里被明确要求统一起来,以上诸种分裂也会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在共产主义社会中得到真正统一。“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16)《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94页。这也就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说的,“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17)同上,第516页。。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与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与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18)同上,第185页。。如前所述,启蒙正是通过哲学观和科学观变革展开各路道德筹划,但却带来各种道德问题。马克思同样通过哲学观和科学观的再度革命,重新阐发了对道德问题的基本理解,并有志于消除分裂和克服各种道德问题。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实则开创了一种不同于启蒙道德筹划的新的道德思想传统——马克思主义道德思想传统,其基本特征是既继承启蒙道德筹划的根本重要的人道主义和科学主义精神,又实现二者以及上述各种分裂的内在统一。尽管这一传统在马克思经典作家那里还未得到系统展开,但已经做好了根本奠基工作。因此,那种对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是非(反)道德论的攻击,实际上是停留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文本层面,并未结合其实现的思想革命来总体把握。这种把握是后续的马克思主义者应当展开的工作。
第三,理解马克思道德思想与启蒙道德的区分,还须在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整体批判和超越的层面上来展开。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构成启蒙道德的制度框架,一方面把人的心性问题留个原子个人,另一方面又过度倚重外在的社会制度和秩序的建构问题,这就使得启蒙道德规划总是局限在特定的历史视野中。马克思则具有大历史观视野,对民主政治和市场经济的意义和限度都有鲜明揭示。正如曲红梅所揭示的,马克思是从“历史的观点”看道德本身以及启蒙道德筹划的(19)参见曲红梅:《马克思主义、道德和历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第四、五章。。马克思将启蒙道德筹划与资本主义时代本质关联起来,将对启蒙道德筹划的批判贯彻在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批判和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深入考察了利益与道德的关系以及功利主义和康德义务论伦理学与资本主义的关系,从而揭示了启蒙道德的限度及其资产阶级性质。马克思还从人的实践活动出发,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的运动发展的一般过程,将启蒙道德哲学建构及其问题消解在这种一般进程中,并在共产主义运动中来设想新的人类社会秩序或文明形态以及人的心灵秩序的重建问题。这是力图克服个人与共同体、道德与政治、社会与国家的分裂问题,并力图突破仅仅依靠外在规则约束而运行的社会人伦秩序问题,实现既能实现个人自由和价值、又能给个人以精神归宿的人类社会的真正共同体。这种诉求实则是努力综合古典时代与现代世界的核心精神,如麦金太尔一样重建个人与共同体的密不可分的关系。只不过麦金太尔往前回溯至亚里斯多德主义传统,对启蒙道德持否定态度;马克思则在肯定辩证对待启蒙道德基础上,往后展望人类社会的未来方向。
如果说启蒙各路道德筹划停留在后果论和道义论方面争论不休,而现当代对启蒙道德批判的各种路径,无论是存在主义伦理学、功利主义的当代复兴、麦金太尔的德性伦理、罗尔斯和哈贝马斯的规范伦理、元伦理学、后现代伦理学等,由于缺失历史唯物主义的大历史观视野,从而缺乏对资本主义制度框架的突破,在本质上未脱离上述道德哲学的争论话语,并且在广义上从属于启蒙道德的范畴;那么,以“个人与共同体”“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自由与必然”相统一为目标的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所内含的道德思想,就是对上述困境的突破,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后果论和道义论以及启蒙道德与古典道德之核心精神的内在统一。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不是将道德丢给个人,而将对人的心灵秩序的照看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保障上。
相比现当代各路启蒙道德批判路径,马克思的路径是对启蒙道德的实质突破,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对解决启蒙道德问题也更具有现实意义和启示价值。概括而言,这体现在:
第一,马克思用实践活动原则反对启蒙道德的“理性”根据原则及其普遍人性观点,不像后者那样基于抽象原则演绎出普遍道德规范,而是将道德建立在特定的社会生产方式基础上,将其视为一种意识形态,从而以一种道德的社会学取代启蒙哲学家努力构建的道德哲学,避免启蒙道德陷入的多元主义、相对主义、欲普遍化而不能的尴尬等。马克思并不会因此而陷入反道德或非道德主义,也非主张道德的相对主义,而只是将道德放在特定的社会生产方式语境中得到理解。在这个意义上,启蒙道德仅仅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道德,并非永恒的道德,它必然会随着这一生产方式的变化而被扬弃,与未来社会生产方式相适应的道德即“真正人的道德”则会生成,后者不是道德理想或道德规范,只是与未来社会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精神生活状态。
第二,历史科学是关于自然的科学和关于人的科学的统一,是科学与价值、人道主义与科学主义的内在统一,这是对启蒙仰仗的自然科学基础的超越。这种超越意味着,马克思力图克服而且认为社会历史自身能够克服由机械论的宇宙观带来的种种道德生活的扭曲和异化问题。对马克思而言,事实与价值的统一充分贯穿在基于人的实践活动基础上的人类社会的产生、运动和发展过程中。这既强调这种运动发展有其客观规律,又主张人通过自己的实践活动能够积极参与到社会历史的进程中,从而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即从启蒙道德到“真正人的道德”的过渡将是一个自然历史的发展过程。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作为“人类社会”,就是康德意义上的“目的王国”的真正实现。由于这个“目的王国”有历史唯物主义和剩余价值学说的理论支撑,从而是可以想象和希望的。这可以为现实的人的行动提供信念支撑,有助于克服道德虚无主义的侵袭。
第三,马克思不停留于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力图突破所有现代世界的道德想象,抛弃了所有停留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道德哲学方案及其应对,认为惟有社会生产方式向更高级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生产方式转变,道德状况才会发生本质变化。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张一种不同于现代西方价值观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价值观。这意味着马克思将人的心性秩序的重建,放在人类社会的运动和发展及其所趋向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中。就此而言,马克思所希翼的超越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的价值观,当然是我们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应当坚持和追求的方向。正如有学者指出的,“马克思在历史地扬弃启蒙价值观的思想历程中,把人类解放主题重新回置到社会现实基础之上,使得之后从唯物史的崭新维度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了可能”(20)陈胜云:《马克思对启蒙价值观的辩证传承》,《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1期。。因此,在当下中国,从各种层面看,都应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也就是当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后者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优秀理论成果,本质上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继承、发扬和创造性发展,其提出的“以人民为中心”“命运共同体”等思想都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精神的坚持和发展。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与社会主义制度和马克思主义基本精神相符合,并与中国实际情况相结合的价值观,是我们应对启蒙道德问题应当坚定不移贯彻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