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思考
2021-11-24张越然
张越然
摘要:全面依法治国方略需要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具体社会实践,本研究围绕法治观念、体制机制、执法效果及群众获得感等方面的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在加强法治体系、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较深入地分析了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成效的有效措施。
关键词:法治化工作;基层治理;全面依法治国
基层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国方略中是一个重要环节,其法治建设水平对于法治化进程将产生直接影响,基层治理法治化在对稳定改革发展大局的维护、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落实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基于此一定要对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的重要作用深刻认识,对基层治理法治化的主要内涵准确把握,对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入分析,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中积极探索其有效路径,将基层治理工作做好,确保基层社会治理额可持续发展,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一、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常见问题
1、基层干部群众缺乏较强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
我国尚未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基层治理法治化在实施主体方面,还缺乏清晰的推进路径和规划图,在决策中应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加强法治建设,提高法治建设意识,在深入贯彻执行决策中,存在的很多问题难以在短时间内得到妥善解决,缺乏完善的管理等,一些领导干部还有待提高法治思维的运用、社会事务管理及改革发展,公民缺乏较强的法治观念、思维及精神。
2、还存在执法不严、不公等问题
司法环境不佳,“司法行政化”在司法机关有程度不同的存在。一些公职人员存在职权滥用、徇私枉法、失职渎职及执法犯法等问题,使国家法治尊严和权威受到损害。一些公职人员对宪法和法律的敬畏不够,在法治轨道上对权利运用未形成正确习惯,突出存在执法碎片化、部门利益化问题。因未理清部门的主要权力和职责,权力清单还需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使执法在主观上存在一定的选择性,客观上容易发生疏漏和一定程度的偏差,影响执法整体性,不利于国家法制建设统一。一些部门有利益执法或违法行政问题,在执法中容易产生部门利益化问题。一些执法主体的合法性严重不足,执法需要采取临时人员聘用方式。未能深入开展联合执法及综合执法,与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之间存在相对较大的差距。
3、缺乏健全的体制机制
尚未形成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的完善体系,在监督工作中未形成合力。人大受一些因素的影响,重大事项没有完全采取讨论决定制度,人大依法主动监督力度不够。在依法接受监督工作中,监督对象缺乏主动性,达不到良好的监督效果。在行政、民主、司法、社会及舆论等方面还需加强监督,未严格落实、缺乏完善的措施、严格追究行政执法过错及责任制度。在干部考核、晋升中未将执法过错记录及法治建设成效列入其主要内容,违法成本不高,使行政执法及司法人员对此未引起足够重视,对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常见行为亟待进一步采取妥善處置措施。
4、法治宣传教育与预期效果存在一定差距
在学法、懂法、用法及依法办事等方面,宣传客体使基层群众缺乏浓厚氛围,达不到较高的自觉性及积极主动性。在实施中,未能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一些活动有形式化表现,缺乏较多的法治宣传办法、丰富的渠道载体。针对青少年、重点人群等未能深入开展宣传法制教育,与预期教育效果存在一定差距。
5、亟待加强法治惠民、法治保障,使群众进一步提高获得感
法律服务体系在基层亟待进一步健全,法律援助未完全延伸到基层,群众在法律方面产生的诉求还需进一步处置,基层治理法治化效果不明显。在进企业、校园及社区等方面,法律服务未达到普惠性,应不断强化和扩大。对法治工作需加强领导和保障相关工作,在基层治理法治化中,一些部门缺乏较高重视程度,工作需进一步细化,在年终目标考核时只对上年材料稍作修改,针对依法治理工作不够认真。
二、基于全面依法治国对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推进路径的有效对策
基层治理法治化应与基层实际工作相结合,采取针对性措施,对社会治理思路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进行谋划、社会治理实践用法治精神进行引领、用法治方式对社会治理难题进行破解,使基层社会治理提高法治化水平。
1、对“四个体系”在应用中逐渐完善,在基层治理中与实践探索相结合
一是对基层治理法律法规应结合实际情况逐渐完善。使基层社会领域法制体系与基层治理配套制度体系配套建设,使基层治理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为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加强制定基层法律法规并不断完善,在基层治理中妥善处置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立法应侧重于重点领域。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在立法过程中更关注于民主性、科学性,提高地方法规的立法质量和实用性。在新常态下立法中应结合实际和未来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优先考虑,采用地方性法规形式进行固化,基于法律框架为地方和谐规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使基层治理进一步提高法治化水平。
2、通过“四个机制”的建立使基层治理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是对普法加强宣传,为法治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在法治方面加强正能量建设。三是深入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
在政府内部建立权力运行约束机制并不断健全。一是对“四项清单”制度的深入实施,在政府办事中建立“程序清单”,对依法行政建立“落实清单”。二是针对行政应诉及行政败诉建立责任追究制。
在基层矛盾调节处理化解中建立工作机制。一是对矛盾化解机制的建立并不断健全。二是工作机制的深化联动。
在下移重心、下沉力量方面建立法治工作机制。一是下移服务。二是下沉人才。
3、通过“四大工程”的实施使基层治理提高新水平
一是加强平安建设工程。二是加强信访维稳工程,加强管理特殊场所、人群及重点行业。三是加强法治惠民工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基层治理方面使群众感受到新变化,提高安全感和满意度,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便捷性。四是加强队伍建设工程。基层领导干部队伍加强建设。基层领导干部应提高法治意识,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要求自己,带头严格遵守,为群众作好表率。在基层加强培养普法队伍,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与新媒体普法格局相适应、对多媒体技术掌握熟练、对网络舆论善于引导的专业普法队伍。加强法律服务及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招录应届毕业生或法律专业人才选调的用人机制。通过不同方式使司法人员缺编问题得到解决,并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依法治国中基层是重要根基。法治中国建设离不开基层治理法治化这一重要内容,在思想上一定要提高重视,在工作体制机制方面结合实际,工作思路应适应基层治理法制化发展趋势,使基层治理提高法治化水平,制定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在基层深入落实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工作,确保基层社会治理额可持续发展,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为社会法治营造公平正义的环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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