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企业税收优惠相关问题研究
2021-11-24
(光大水务〔青岛〕有限公司,山东 青岛 266071)
国家之所以出台税收优惠政策,是为了鼓励、扶持特殊行业的发展,利用税收杠杆调节市场经济[1]。环保行业是为人类社会提供生态环保服务的行业,也是为环境保护与绿色持续发展提供一定的物质基础与技术保障的行业,是新兴的战略性行业。为环保企业实施税收优惠是我国的战略方针,可以充分发挥税收杠杆的作用,促进环保企业的快速发展[2]。
一、环保企业税收优惠的主要问题
(一)环保企业税收优惠的主要内容
1.增值税税收优惠
在环保设备与技术方面,对技术研发与服务带来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进口治理废气、废水及污泥处理的设备及关键零部件与原材料免征增值税及关税。
在资源再利用方面,以垃圾及农林剩余物作为燃料生产热能或电能的企业享受全额即征退政策[3];以废渣、废气、工业污泥为原料生产建材、生物柴油的企业享受70%即征即退政策。
在环境服务方面,垃圾处理、污水及污泥处理劳务享受70%的即征即退政策。
2.所得税税收优惠
在环保设备与技术方面,技术转让费500万元以下免征部分所得税。企业购置并使用节能设备的费用享受一定比例的税额抵免优惠。
在资源再利用方面,以资源为原材料的环保企业生产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品的收入,减去10%计入当年的收入总额。
在环境服务方面,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环保及节能型项目,如公共污水处理及沼气综合利用等项目享受“三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
(二)环保企业税收优惠的主要问题
1.政策缺少整体规划
第一,缺少顶层设计。现阶段,国内环保企业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较少,且各级政府在制定和出台政策时缺乏统一规划,有关政策散见于不同税法当中,并且多数也不是专门针对环保企业、环保产品的,稳定性不够,不能惠及所有的环保企业。第二,各税收政策之间统筹协调不足,如即征即退、加速折旧等政策,如果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使用不当,就达不到预期效果。例如,某企业引进了一批垃圾处理设备,这些设备在采购时可抵扣进项税,增值税可以按70%进行即征即退,后者的优惠力度明显小于前者。另外,小微企业如果从事污水、污泥及垃圾处理,可享受劳务费减免,但是这样一来,原来针对所得税出台的“三免三减半”的政策便会失去用武之地。可见,相关部门在制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时,并未进行全面充分的论证,不同政策之间缺乏良好衔接,进而导致部分政策优惠相互抵消,失去实际意义。
2.执行流程烦琐
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流程烦琐。一是因为有些税收优惠政策的报送程序太复杂,如增值税的即征即退政策,劳务增值税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在办理过程中需提交企业守法经营证明,而其有效期很短,稍有耽搁就要重复多次办理。同时,在提交资源综合利用证明时,需要经过异常复杂的认定过程,白白耗费企业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又如,我国针对部分环保设备出台了投资抵免的政策,但是该项政策的申报过程十分麻烦,甚至每台设备都必须在税务机构进行登记。不仅如此,现有政策对设备的各项参数都有一定要求,整理起来需要很高的人力成本。根据调研,当前能够被这一政策惠及的环保企业仅占3%左右。二是企业很难真正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这一优惠政策,其设备必须符合如下条件:技术进步并且产品更新较快;常年处在强腐蚀、强震动的恶劣工作条件下。多数环保企业难以满足上述两项条件。据统计,在现有环保企业中,真正被该政策惠及的企业仅占5%左右。三是受企业财务信息不规范等现实因素的影响,能享受技术研发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少之又少,据统计仅占7%左右,而25%的企业因办理时限长、报送流程复杂选择放弃。四是企业在办理相关手续时,仍需提交纸质材料,而不是网上报送电子版材料,花费的时间较长。
二、环保企业税收优惠的完善策略
(一)做好统筹设计
税收是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之一,在资源优化配置、发展经济与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的公益性特点,决定了发展环保产业必须依靠政策扶持,所以税收优惠政策对环境治理与环保企业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在全面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强化生态保护的大背景下,相关部门应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环保税收体系,并制定切实的税收优惠政策,简化申报流程。在政策制定过程中,要根据我国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的要求与经济发展情况,把握关键环节,做好统筹规划与系统设计,并鼓励环保企业加大环保技术与资金的研发投入,提高运营水平,从而实现快速发展。
(二)补齐政策短板
第一,鼓励企业发展,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与环保科技研发及市场转化等环节相关的税收政策,可考虑给予研发准备金补助,由企业拿出年收入的3%~5%计提研发经费准备金,三年内全部用作有关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及成果转化所需的经费与设备投资。其次,加快政策出台的步伐,进一步补齐与设备更新、改造相关的优惠政策,尤其是适用于环保企业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例如,环保、节水、节能等设备,包括污染治理所用设备、特定材料、废弃物再处理利用的设备等,允许其加速计提折旧。第二,可以考虑实施环保设备再投资的退税政策,即对于使用税后利润购置有关环保设备的,可以给予适当比例的退税优惠的政策支持。第三,适当放宽现行政策的门槛限制,特别是增加即征即退政策的适用范围,如可以把回收再利用与危险废弃物纳入该项优惠政策的范围内。另外,对于从事资源综合利用活动的企业,若其收入是通过循环利用废弃资源获取的,也应将这部分收入纳入政策的惠及范围。
(三)加大优惠力度
税务及财政等部门要根据环保企业在政策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好调研工作,从而制定切实可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加大优惠力度,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一是在增值税方面。对于污泥处理、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劳务增值税率要明确退税期限,真正做到即征即退,使环保企业都能便捷地享受这一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在所得税方面。要提高环保企业的技术研发等费用的税前扣除标准,对环保方面的高新技术研发与设备购置费用,按100%的扣除比例进行扣除,同时延长免税及减税期期限,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减免税期的时间。三是在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方面。针对污水处理缴纳的房产税与土地使用税,可以借鉴由财政部门拨款的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的政策给予免征的优惠政策。
(四)强化落地执行
首先,加强目录的修订,税务、财政等部门要根据当前环境治理与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技术进步与产业发展的情况,及时更新、修订环保专用设备、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的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目录,并明确环保、节能节水设备及资源利用产品与劳务的范畴,进一步完善认定方法,让企业可以更便捷地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其次,构建动态的税收优惠政策的管理与评估体系,财政、税务等部门要和市场监管、金融、环保、科技等部门联合,定期了解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与改善,从而为政策优惠与调整奠定基础。再次,还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做法,制定合理的指标体系,进行税收优惠政策的绩效考核,对社会效益进行合理评估,对那些成本高过收益,作用不大的政策,要及时予以清理或废除,遵循市场运行规律,实现公平竞争。最后,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税务部门的服务能力与工作效率;加快税务部门的信息化建设步伐,实现税务服务的无纸化办公;优化税收减免与即征即退政策的办理程序;加强对环保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指导,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的操作指南,使环保企业可以熟练地操作相关税收业务。
三、结语
环保企业在污染防治、环境改善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国家税收、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促进环保企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