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校园贷对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的影响及法律保护

2021-11-24蔡立新

法制博览 2021年32期
关键词:网贷个人信息诈骗

蔡立新

(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江苏 苏州 215600)

近年来,校园贷在大学校园快速扩张,这种新兴的贷款形式诱发了学生的不理性消费。由此产生的负面新闻层出不穷,也给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甚至成为犯罪分子实施精准诈骗的手段。虽然校园贷已经被叫停,但由此暴露出网络环境下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不足。

如何确保曾经有过校园贷经历的大学生个人信息的安全,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拟从大学生校园贷的视角对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问题进行分析。

一、校园贷在高校的发展及个人信息的概念

(一)校园贷在高校的发展

2017年6月,中国银保监会等部门联合出台规定,暂停校园贷。2021年3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等5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了监管力度,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放贷行为。按照该规定,今后只有银行等持牌机构在风险管理的情况下可以向大学生发放贷款,且只能采取线下营销方式,另外,必须让父母知情,并由其父母充当贷款担保人。至此,国家对大学生校园贷全面叫停。

(二)个人信息的概念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的规定,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曾经,网贷平台为了催收的方便,不仅大范围地收集大学生个人的信息,而且收集大学生近亲属和周围关系密切人员的信息,给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二、大学生校园贷对个人信息安全影响的表现

大学生校园贷虽已暂停,但由此产生的信息、隐私泄露则会产生新的问题,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实施提供了温床。

(一)大学生的个人信息被不当收集、使用

在大学生校园贷野蛮发展期间,由于相应的法律规范的缺失,网贷平台在收集大学生信息时无底线。不仅包括大学生个人基本情况信息,而且网贷平台为了未来催收时,能向贷款人施压甚至威胁,还大肆收集包括父母、班主任甚至同学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网贷平台能否给予有效保护,不能确定。

一旦大学生不能按期还款,网贷平台会采用极端的方式催收,在聊天软件里公开大学生信息及欠款情况,有的网贷公司甚至授权给第三方平台,公开大学生的所有个人信息。

(二)大学生校园贷导致个人信息遭受泄露

大学生为了贷款任由网贷平台大范围收集个人信息,一方面暴露出大学生涉世未深,缺乏一定的自我保护能力,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差;另一方面,为了节约成本,网络借贷平台的开发者忽视网络安全风险,对平台的安全技术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容易被黑客攻击导致信息外泄。

甚至有的网贷平台出售个人信息以牟利。贷款人的信息已经掌握在网贷公司手中,这是他们重要的资源,个人是无法清除干净的,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的侵害结果是隐蔽和持续的。

道路综合,采用1∶50 000 DLG数据根据1∶250 000国家基本比例尺图式符号化后,再在1∶250 000的比例尺下导出图形,在1∶250 000比例尺下对道路行进适当综合,但要保持图形特征弯曲,不能变形。当有多个“之”字形弯道并联,图上无法逐一表示时,应在保持两端位置准确和“之”字形特征的条件下作适当简化。综合后的道路形状应与地貌、水系等要素协调关系。当道路与水系发生位置冲突时,宜保持水系要素的位置准确,移动道路,保持图上0.2 mm(实地50 m)间距[2]。机耕路、乡村路和小路可进行较大程度的图形综合,着重其走向不变形[2]。

(三)大学生个人信息被泄露造成的骗局

据2020年3月31日某报报道,近期,多地警方发文提示“注销网贷账号”骗局。诈骗者主要是以影响征信为由,欺骗在校大学生或已经毕业的年轻人,从而骗取钱财,且屡屡得手,给受骗的大学生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2020年3月8日,武汉某高校的博士生因此被骗十万余元。与普通电信诈骗有所区别的是,此次“注销网贷账号”诈骗的目标群体是大学期间曾有过网贷经历的年轻人。导致大学生对对方的所谓身份深信不疑的原因,是诈骗者能够准确说出他们的个人信息,“注销网贷账号”骗局得以实施,信息、隐私泄露是重要一环,而诈骗者口中所称的“贷款平台”,大多是受害者曾注册或使用过的平台。

三、与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规范及存在的不足

(一)与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规范

目前,我国有多部法律涉及个人信息安全的保护。民法方面,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至第一千零三十九条细致、具体地介绍了个人信息的保护规则。

另外我国《电子商务法》和《网络安全法》也要求经营者合法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强化个人信息保护,做好信息防泄露、防篡改等工作。未经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支持个人信息的删除权和更正权。

于2021年11月1日生效的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对平台过度收集个人信息、非法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方面作出了有针对性地规范,对保护投诉、举报机制也均有涉及。强调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系统性、综合性法律,该法律的实施将会使个人信息权益得到切实有效的制度保障,其与我国《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共同构建起个人信息保护的法治堤坝。

刑法方面,2015年我国《刑法修正案(九)》设立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并设置了加重情形,加大了个人信息被侵犯的打击力度。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较多,在此不再赘述。

2021年3月17日中国银保监会等5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学生互联网消费贷款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其中有专门针对大学生个人信息安全的最新规定,《通知》对平台提出了不得非法泄露、曝光、买卖借款大学生信息的禁止性要求。相关部门已然看到大学生网贷信息泄露可能造成的危害,因此在《通知》中专门作出规范。

(二)现有法律规范在大学生个人信息保护方面存在的不足

1.缺少专门针对大学生网贷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规定

目前对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日益健全,但缺少专门针对大学生网贷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具体规定。虽然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已经从消极保护到积极确权适应了互联网发展的需要[1],有利于权利人行使权利,有助于司法上提升保护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水准。但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依然原则性较强,而且我国《民法典》对违反规定收集、处理个人信息没有具体明确的责任要求,我国《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中涉及的个人信息保护的内容综合性强,缺乏可操作性,不利于实践中的具体实施。

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完成立法只是迈出了第一步,能否在实践中得到有效实施还需相关部门后续出台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

《通知》虽然对大学生个人信息保护提出了规定,但对违反规定如何处罚并没有针对性的措施,尽管我国《刑法修正案(九)》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主体予以扩大,但是对犯罪行为的表现认定过窄,且通过查询相关判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量刑基本在三年内,不利于对该犯罪产生强有力的震慑[2]。

2.大学生个人信息被泄露后的救济途径不畅

我国《民法典》对个人信息被侵权如何救济没有涉及,我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确立了投诉、举报制度,但原则性较强。一旦个人信息被侵犯,大学生不知道如何用法律去保护自己。我国《刑法》方面,虽然因信息泄露导致的诈骗行为给大学生造成损失,从法律救济方面有对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方面的制裁,但大学生无法确定泄露的原因及源头,因此无法确定责任主体。

在我国,工信部、公安部等多部门对于网络范畴都具有管辖权。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条规定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按照该规定,《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执法依然属于多元执法、多头执法,在个人信息保护监管存在多头监管、边界模糊的情况下,会使公力救济难以充分发挥“定分止争”的功能[3]。前述《通知》对大学生信息泄露后,如何救济也没有具体的措施。

因维权取证难,以及不知道找谁维权等一系列问题,大学生们基本放弃了维权,只能任由这些信息在网络上传播,增加了大学生再次受到伤害的风险。

3.大学生个人消费信用体系不健全,征信信息查询渠道不明

因大学生网贷违约率高,如在个人征信方面留下不良记录,会对他们未来的金融生活带来非常大的困扰。一系列恶性事件发生后,大学生对校园贷的风险有了一定的认识,曾经有过网贷经历的同学会有担心,是否会影响到个人的信用,以至于为诈骗分子所利用。以消除网贷账号为由进行诈骗,很多甚至已经还清网贷借款的同学纷纷中招,说明大学生金融知识不足。

另外,个人征信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统一管理的,任何人无权删除或修改。由于大学生没有稳定的收入且大部分在各大银行没有信贷消费,针对大学生的个人消费信用体系不健全。目前没有一个完备的大学生信用体系,更没有统一的官方网站对大学生个人征信所涉及的信息提供可供查询的途径,这就给犯罪分子实施诈骗留下了空间。

四、加强大学生网贷个人信息安全法律保护的建议

针对大学生因网贷造成的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有必要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保护。

(一)完善大学生网贷中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

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其个人信息应得到特别的保护,相关部门可利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的契机,完善上述《通知》的相关规定,制订出大学生个人信息保护的规范性文件,使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原则落到大学生网贷个人信息保护的实处。针对大学生因校园贷引发的诈骗,首先应从源头上进行保护,这就需要加强对网贷平台的监管,尽管校园贷已暂停,但对曾经收集的学生个人信息,监管部门应敦促校园网贷平台增加安全技术方面的投入,严防信息泄露以及黑客窃取。严禁平台向第三方泄露大学生个人信息,更不可在网络上随意公开,对已经归还贷款的大学生,除非基于法律规定或公共利益,网贷平台应当及时清除所留存的其个人信息,否则应追究平台的法律责任。

其次,国家应当建立对个人信息保护的专门监督机构,对网贷平台进行检查监督,对有安全隐患的平台制定改进和处罚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好大学生个人信息的泄露,切实保护大学生网贷个人信息的安全。

(二)完善救济和保障制度

针对大学生信息泄露引起的诈骗,我国《刑法》方面应增加惩罚力度,给犯罪分子形成威慑。当然,公安机关虽有打击,但犯罪嫌疑人如将诈骗的资金挥霍一空,即使罪犯被绳之以法,损失也不能挽回。

因此需要对信息泄露和传播的相关责任主体,如网贷平台有严格的民事赔偿制度。针对大学生举证难问题,按照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采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制度,该规定有利于倒逼平台维护好大学生贷款人个人信息的安全,并增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技术手段。

但是,由于大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在遭受经济损失后维权能力弱,一般不会选择民事诉讼的途径维权。因此,投诉制度是经济且可行的机制,在相关规范文件中可明确大学生个人信息受侵犯后的投诉机关,并公开投诉号码,以解决行政机关多头管理,学生不知道找谁投诉的问题。

(三)加强大学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个人征信信息的查询制度

由于校园贷造成的一系列问题,大学生信用建设成为关注的焦点,2016年7月,共青团中央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人民银行编制了《青年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6—2020年)》,全面推进青年信用体系建设,至今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尚未拓展到金融领域的信息采集。2021年8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强调:“要加强金融法制和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信用体系建设……”

大学生是未来金融消费领域的重要群体,有必要尽快完善其信用信息,大学生信用治理的前端条件是做好大学生信用信息归集,建立大学生信用记录,完善大学生信用档案[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推广自助式查询设备使用,同时建立信用预警机制[5],这样大学生会清楚地知道自己的信用状况,也可以实时采取补救措施,就不会因曾经的网贷而对个人信用产生恐慌心理,甚至给未来的生活带来负面影响。

总之,在大学生网贷被暂停的背景下,如何保护曾经有过网贷经历的大学生的信息安全,不仅关系到大学生的权益,也关系到未来国家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有必要完善大学生网贷个人信息法律保护制度。

猜你喜欢

网贷个人信息诈骗
如何保护劳动者的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进入“法时代”
警惕个人信息泄露
P2P网贷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合同诈骗
电信诈骗
擦亮双眼,谨防招生诈骗
中国网贷地图
诈骗
个人信息保护等6项通信行业标准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