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决定理论视域中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探究
2021-11-24张晴
张 晴
(黑龙江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
研究生教育作为高等教育中培养高端人才、进行科研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教化人才、实现产学研结合的重要任务。高等院校中的知识产出为学术科研活动创新提供了探寻真理的路径,因此成果导向性目标教育下的理性科研思维便达成了知识与知识、知识与个体、个体与其他个体的耦合性交往共识。然而随着功利化思潮逐渐入侵高等院校,高等院校知识的产出出现了异化与变异的预兆,学术场域与其他社会场域及界限模糊带来的投机行为,导致学术科研活动中的学术不端行为。部分研究生在获取学位、撰写学位论文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状况。2016年出台的《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将学术不端定义为高等学校及其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1]研究生学位论文中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从数量及表现形式上均存在着多样的特点。研究生是高等教育中的重要群体,部分人缺乏自我动机的具体认识,因而在学位获得过程中采取了学术不端行为。在国家倡导推进教育治理、规范学术科研活动的今天,学术活动走向规范化治理迫在眉睫。本文借用美国心理学家德西与瑞恩的自我决定理论分析这一现象,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置于外部动机、内部动机的系统中进行探讨,以期对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进行预警、干预,以期规避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
一、自我决定理论及其适用性
自我决定理论基于人本主义心理学与积极心理学,是动机心理学的核心理论,主要探讨了个体的内部动机及外部动机的关系及对个体行为的影响。美国心理学家德西与瑞恩认为,个体对自己行动的控制呈现享受的感觉,个体追求的目标与兴趣及核心价值观在很大程度上是一致的。[2]其中,内部动机作为个体获取新的知识、探索世界的主要内在驱动力可分为了解刺激型、取得成就型及体验刺激型;外部动机作为个体为获得特定结果的主要外在推动力可分为外在调节型、摄入调节型及认同调节型。当社会场域内部能够满足个体基本内在驱动力及外部助推力两种动机时,个体能够保持对该社会活动要素的积极状态。因此,研究生个体作为独立人格同时受到内部动机、外部动机作用影响。
从自我决定理论来看,研究生这一群体由个体组成,个体受外部动机及内部动机驱动影响较大,该独立个体与其他独立个体相同。当外部动机、内部动机相互博弈且内部动机强于外部动机时,个体选择为获取新知识而自主学习;当外部动机强于内部动机时,个体行为受外部助推力影响,会出现屈从于外部压力而产生学术不端的行为。当个体内部先天学术资本积累不足、外部动机驱动较为明显时,学术不端行为便极易出现。
二、自我决定理论视域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成因分析
场域内部存在的两大重要概念是资本与惯习。[3]资本是场域内部行为主体占据社会资源的形式,惯习则是场域内部成员个体随着社会化进程进行自身调整的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讲,学术场域与政治场域、经济场域相同,存在着同一场域内部不同主体之间的竞争。而学术场域内部独特的资本则是学术的独特性、排他性及创新性;学术场域内部的惯习则是通过学术资本的累计进行创新,成为学术场域内部的支配者及统领者。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是发生在高等院校内部扭曲的结构失衡的状态,其出现及存在破坏了原有的学术结构、学术共同体的建造及学术伦理中的基本价值观念。自我决定理论中个体外部、内部动机的不同驱动使学术不端行为出现,并不断深化。
(一)外部动机
1.学术场域与社会场域界限模糊性
高等院校作为重要的学术场域,学术性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性组织的最显著的特征。学术场域与社会场域的界限较为模糊时,社会场域中急功近利、浮躁不安的风气渗透到学术场域,研究生则易被不良风气所影响,产生不良外部动机。学术研究者在此类环境中依靠自身的学术资本进而扩大本群体学术利益,进行“近亲繁殖”。然而社会场域与学术场域界限模糊不清,外部资本侵扰学术场域内部,研究生作为高等院校中的科研主体受到学术场域的不良风气的影响,学术行为则会出现主体性迷失。
此时,研究生作为科研主体的外部动机被社会场域中的不良风气所驱动,受制于学术竞争、科研压力等外部原因,学术不端行为业已成为学术科研行为的现实逻辑及默认行为。
2.入学准入制度及人才培养计划产生制度性偏离
针对研究生招生人数的激增,各大院校人才培养计划及入学准入制度同步相应调整,其中入学准入制度作为研究生筛选人才的第一道门槛,承担着为研究生教育输送人才、为科研事业培养后备军的重要任务。而人才培养制度作为高等院校内部学术研究活动的风向标,在高等院校的科研活动中占据重要地位。然而,人才培养制度产生的制度性偏离,驱动研究生以论文为人才培养计划制度的唯一衡量标准。同时,论文产出作为评奖评优、继续升学的重要指标,势必会出现学业压力增大、只重数量、不重质量的情况。因此在外部动机的推动下,研究生在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发生惯习失衡情况,学术不端行为便在意料之中。
此外,值得我们思考的是,研究生的入学准入制度中将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入学标准的唯一标杆是否准确,是否可以代表学生真正的科研能力及学术水平值得商榷。因此,入学准入制度及人才培养模式能否与研究生科研水平相匹配,是否能够推进研究生科研任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探讨。
(二)内部动机
研究生入学准入制度与学位认证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严进宽出”。然而,受社会场域内部侵扰,研究生自身内部入学动机也在随着资本的不端累积而发生较大变化。研究生作为接受高等教育的最高层级,其入学动机不断精致化,利己主义的不断滋生,致使其入学动机逐渐私人化。一定数量的不适合学术、科学研究的硕士生、博士生接受研究生层面高等教育时,学术、科研能力较为匮乏,但是为了获得最终的学位不得不选择抄袭、剽窃、买卖论文、寻求代笔等学术不端行为。在自身能力缺乏、科研动力不足的前提下,学术不端行为似乎就成了此类群体的唯一选择。然而,这与国家倡导的提升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为国家提供高精尖人才的原则背道而驰。
究其内部动机,研究生作为科研主力军,缺乏科研能力成了他们学习中最为致命的短板。部分研究生认为,研究生学历可以成为高薪职业的敲门砖、奠基石。研招网发布的《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数据报告》显示,2019年考研人数高达290万,同比增加21.8%,考研人数增长量及增长率为近五年新高。同时,有11993人参加的研招网调查数据显示,4792人表示考研是为了获得更好的个人发展与就业前景,2553人表示考研是为了获得专业发展、继续接受教育,1057人将接受研究生阶段教育作为逃避就业的手段,仅有12%的人表示是因为热爱科研所以选择进一步深造。[4]因此,自身内部入学动机的精致利己化,导致个体无法安心做研究,文化制度结构与自身内部动机呈现出紧张状态,自身内部动机承载的普世价值观与制度结构中的规范性产生制度性偏离。当研究生个体为了追求顺利获得学位这一既定目标时,自身科研能力无法应对学位要求的基本产出,学术不端行为便成了唯一选择手段。在这个过程中,学术不端行为既是手段,也是结果。
内部动机动力不足从根源上导致研究生个体学术不端行为的泛化。个体由于主观上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认识不够深刻,客观上缺乏学术能力及外部培养的助推力,导致学位论文撰写过程中不良行为的出现,为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提供了条件。
三、自我决定理论视域的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防治措施
基于自我决定理论,当个体内部动机强于外部动机时,个体会依照内部动机驱使个体自主呈现行为。因此,个体内部动机中在主观上重视学术伦理的价值引导作用,外部动机中在客观上遵守学校内部学术制度,则应成为干预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路径。
(一)制度性重构
个体应当在学术场域中加强自身学术诚信建设、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制度规范。研究生作为教学科研的新生力量,理应承担起学术伦理价值观传承的重要任务。对研究生而言,仅仅了解学术诚信及学术道德是远远不够的,最为重要的应当是树立高层次的学术追求。本科阶段教育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区别在于研究生阶段更加注重对于该学科领域知识的不断深入,因此研究生教育中研究方向应向高、精、深看齐。在自身积累了一定程度的知识水平后,功利性思维不会在学术场域中发挥巨大作用,无法在深层次上影响个体认知水平。因此功利化价值观无法在学术场域影响个体内部动机,以防止出现内部动机引发的学术不端行为。基于社会学习理论,个体可以通过直接学习、观察学习等途径进行模仿学习。社会学习理论认为,个体在群体中依照榜样,通过注意过程、保持过程、动力复制过程及强化过程,不断实现个体行为的内化。因此个体的学术性诚信建设应当不仅依靠自身认识深化内化,也应当依靠周围大环境对于个体认知的内化及深化,加强个体学术诚信体系建设,敦促个体遵守学术道德规范及学术制度规范。
学术制度的遵守具有双边性。研究生个体应遵守学术准入制度、学术评价制度及学术审查制度,学术共同体内部也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则,使研究生在撰写学术论文的过程中有例可循、有款可依。同时在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中存在的学术不端行为中,前期注重入学准入制度及人才培养制度,中期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过程性拆解,后期引入学术评价制度及论文盲审制度,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把控,将研究生学术论文学术不端行为从源头进行拆解,达到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解构的目的。[5]
(二)伦理观重塑
个体应当在学术场域适应学术性引导、增强学术性思想建设。韦伯强调,科学不能进行功利性的价值评估,也不能决定它所揭示的任何事物是否值得被揭示,进而影响人们从事科学研究的动机。高等院校与其他社会性组织的最大区别就在于高等院校具有学术性、排他性及创新性,并是集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专业性场域。因此,在研究生教育中,研究生个体进行科学研究的内部动机不断增强,则会导致其主观上进行科研活动的可能性不断增强。在研究生的日常教学中,个体应当在学术场域不断适应导师、院系、学校的学术性引导,增强自身的学术性思想建设,建立和谐共生的学术共同体。通过逐步匡正研究生个体对学术伦理的基本认识,注重研究生学术规范道德,引导研究生对学术科研活动产生自发的、内化的研究行为,将其化用在学术科研活动之中,成为学术自觉行为。在立德树人的大背景下,发挥研究生个体的主观能动性,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问责,摒弃学术功利心。
学术不端行为作为高校内部学术性的畸形产物,对于研究生个体发展、朋辈关系、导师指导及学科院系建设均有较大影响。在自我决定理论中将研究生群体划分为个体,将其置于学术场域这一学术生态系统之中,有助于解释个体条件下学术不端行为的产生及深化的原因。在建设“双一流”学科及高校的大背景下,学术行为的规范性及准确性就更加需要个体自身内部动机的建设及更正。在全面推进研究生教育深化改革的基础上,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摒弃应当成为社会共识。对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进行预警及干预是激发研究生个体形成学术伦理的阶段性目标,同时也能为实现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愿景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