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残疾人就业现状与对策研究
2021-11-23杨瑾
杨 瑾
(西宁市残疾人联合会,青海 西宁 810000)
一、西宁市残疾人就业现状
截至2020年底,西宁市持证残疾人中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残疾人30491人,其中已就业13129人,占43.06%;未就业17362人,占56.94%。
1.就业形式
2020年西宁市就业的持证残疾人中,按比例就业869人,集中就业754人,个体就业(含自主创业)1163人,灵活就业7676人,公益性岗位就业562人,辅助性就业147人。农村从事种植养殖加工业1958人。通过以上数据可见,残疾人的就业形式主要集中在灵活就业和农村种养殖加工业,占总就业人数的73.38%。个体就业(含自主创业)占8.86%,按比例就业占6.61%,公益性岗位占4.28%,辅助性就业最少,仅占1.12%(见图1)。
图1 各就业形式占比
2.未就业主要原因和未就业残疾人主要生活来源
未就业残疾人中,丧失劳动能力6006人,占34.59%;在校学习510人,占2.94%;退休2711人,占15.61%;无就业技能1723人,占9.92%;农用土地被征用76人,占0.44%;无就业意愿834人,占4.80%;其他原因5502人,占31.69%。
未就业残疾人中,靠家庭成员供养生活的有6669人,占38.41%;靠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生活的有2847人,占16.40%;靠退休金(养老金)生活的有2708人,占15.6%;靠财产性收入生活的有105人,占0.60%;靠其他方面生活的有5033人占28.99%。
(数据来源:青海省残疾人信息管理服务平台2020年动态更新)
二、西宁市残疾人就业工作存在的现实问题
1.残疾人就业岗位少,范围窄,稳定就业难
由于残疾人自身条件限制,普遍文化程度低、劳动技能不高,制约了残疾人就业上的灵活性和选择性。目前西宁市残疾人就业主要集中在保洁、门卫、洗车工、手工制作等技术要求低、薪资水平低的服务行业。同时,许多企事业单位希望安排残疾人就业,但是岗位要求和残疾人能力不相匹配,真正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岗位少,因而真正实现就业者少。残疾人就业渠道主要依靠集中就业、熟人介绍、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推荐等。2020年西宁市各县(区)推荐就业的残疾人共160人(其中,推荐集中就业岗位的95人),回访调查发现其中仍在岗的113人(其中集中就业的95人),辞职后更换岗位22人,已辞职待业30人,可见除集中就业的95人仍在岗之外只有18人仍在推荐的原岗位工作,辞职后更换岗位和待业的有52人,可见集中就业的残疾人相对比较稳定,其他渠道就业的多不稳定。
2.残疾人短期培训效果不显著,培训后就业不能形成闭环
一方面,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整体不高,实用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达到效果所需周期长,但是目前的残疾人培训多为短期培训,培训效果不显著;另一方面,残疾人培训方式方法单一,联系当地实际与残疾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不够紧密,现有培训项目和内容缺乏针对性,培训与实现就业不能形成闭环,因此,残疾人参与培训积极性不高,培训后就业效果欠佳。
3.社会对残疾人接纳认可度高,但是实际就业工作出现困难
近几年由于国家对残疾人工作的重视,全社会对残疾人的接纳和认可度越来越高,使得残疾人能够平等参与社会工作。但是在实际的残疾人就业工作中发现,用人单位出于用工安全的角度,有些就业岗位确实无法安排残疾人上岗。另外,有些掌握知识技能的高学历残疾人在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等岗位考试、面试和体检中仍存在一定困难。
三、针对西宁市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关注残疾人就业精准化服务
要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在就业政策的顶层设计中,更加关注残疾人就业精准化服务。一是,依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进一步落实好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有关规定,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考虑吸纳残疾人就业,多角度、多层次逐步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二是,针对残疾人自身能力和工作岗位需要,帮助用人单位设置适合残疾人的岗位并做好无障碍改造,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的有效性和精准性;三是,加快推动全市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建设,扶持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发展,进一步保障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参与劳动,实现就业,融入社会的基本权力;四是,努力营造有利于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舆论环境,加大对残疾人自强创业和扶残助残典型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帮助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五是,加强平台建设,目前青海省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建设正在进一步完善推广中,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和残疾人求职信息正在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对今后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实施残疾人就业精准化服务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2.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实现残疾人培训后就业形成闭环
一是落实好青海省残疾人学历提升教育工作。青海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与青海省开放大学充分利用全国系统电大教育资源,面向全省残疾人开设了电大学历教育。西宁市依托残疾人学历提升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西宁市残疾人文化知识水平和就业竞争力;二是探索灵活多样的残疾人培训方式方法。结合残疾人就业工作和岗位需求,开发有针对性的残疾人岗位技能培训和岗前培训,着力提升残疾人就业能力和岗位竞争力;三是扶持一批带动辐射能力强、经营管理规范、具有一定规模的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促进残疾人更好地掌握劳动技能,带动残疾人就业增收。
3.提高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
一是加快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通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开展,使各县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实现服务功能完善、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措施健全的整体目标;二是要结合各县区残疾人就业工作开展现状,开展就业指导人员专业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机构服务人员的专业指导能力和信息把握能力。
4.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和使用管理
第一,深入宣传,营造残保金征缴良好社会氛围。残联、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残保金征缴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等方面宣传活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各用工企业,大力宣传残疾人就业和征收残保金的政策法规,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征收残保金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用人单位自觉履行缴纳残保金的法律意识,逐步营造了理解、关心、支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第二,完善机制,加强残保金征、管、用部门间密切配合。以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为契机,税务、财政、残联等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发挥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动态,做好用人单位缴纳残保金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缴纳残保金,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确保残保金应收尽收。
第三,统筹安排,优化残保金使用效率。残保金使用向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方面倾斜,持续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制定推荐残疾人就业奖励机制,使培训见实效,就业出成果。加大对从事家庭农副业生产与服务行业就业的贫困残疾人扶持力度,对具有安置就业、扶贫开发、辐射带动作用的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给予政策性资金扶持,充分发挥残保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