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自信下福建省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应用PPP 模式分析
2021-11-22高嘉华
高嘉华
(仰恩大学,福建 泉州 362014)
一、福建省保护红色文化资源的现状
(一)红色文化资源的内涵
红色文化资源,是指全国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在历史各个阶段所形成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独有的精神文化财富,体现了我们伟大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其内涵主要包括物质文化资源和精神文化资源两种形态:物质文化资源主要指的是各种文物遗迹,包括重要历史事件发生地、革命战斗遗址、领导人故居、革命纪念馆、纪念碑、革命历史博物馆、烈士陵园等纪念设施;精神文化资源主要指的是从历史事件或英雄事迹中呈现出来的精神文化遗产[1]。
(二)福建省红色文化资源的基本情况
福建省是重要的革命根据地,革命历史悠久,红色文化资源底蕴深厚、硕果累累。
一方面,福建省是土地革命战争的起始地、中央红军长征出发地、红军游击队北上抗日的策源地。全省80 个县(市、区)中就有近70 个老区苏区(其中37个属于原中央苏区),均是革命老区和根据地,其中闽西、闽北(龙岩、三明、南平三市)“一片红”,均属原中央苏区县,更被称为“中国工农红军的摇篮”。全省分布的革命遗址有2683 处(39%是“重要党史事件和机构旧址”;34%是“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纪念地”;27%是“革命领导人故居”“烈士墓”“纪念设施”等[2])、革命基点村有3600 多个,其中较为突出的有古田会议遗址、长汀革命旧址群、长汀县红军第一村、上杭县才溪乡调查纪念馆、蔡威事迹展陈馆、漳州中国工农红军东路军领导机关旧址等[3]。
另一方面,福建中央苏区是毛泽东革命思想的重要发祥地、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发源地,诞生了古田会议精神、谷文昌精神、闽西苏区精神和其他红色精神。
1927—1949 年,福建人民坚决维护共产党的领导,创造了23 年“红旗不倒”的光辉历史,积累了众多优质的红色文化资源,而对这些红色资源进行有效的保护和整合将有助于提升文化自信。
(三)福建省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
1.缺乏统筹规划
福建省红色事件多、红色人物多、红色历史遗存多,分散地分布在全省各个县(市、区),容易导致各个县(市、区)政府在保护开发过程中,开发模式简单化,保护意识不足,不利于全省红色文化资源整体实力的提升。一些跨县(市、区)的红色历史事件重复盲目开发,不利于全省红色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不利于打造知名品牌[4]。
福建厚重的红色文化在我国红色文化发展中的地位显著,但福建省对红色文化资源的整理、研究和宣传仍不够。目前除了“古田会议”有一定知名度外,其他红色文化资源仍亟待保护和开发。
2.财政资金有限,投入不足
福建的红色文化资源较多地分布在闽西、闽北那些经济欠发达的边远山区,地理位置较为偏僻,且管理和开发权属于当地政府,而一些历史遗存却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老化、破损情况,急需进行科学的登记造册和维修管理工作,保护过程中所需的资金较多,但地方经济落后,财政预算经费有限,财政投入不足,这严重影响了福建省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工作。例如,在闽北偏远村镇的众多革命旧址、旧居需要大量的维护资金。受资金短缺因素影响,目前省内一些与红色文化资源相关的边远区域,尚待进一步开发。
二、保护福建省红色文化资源所需的融资转型——PPP 模式
(一)PPP 模式的含义、特征
产生于英国的PPP 模式(全称为Public-Private-Partnership,译为“公共私营合作”),是指政府和民间私人集团共同合作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包括公共服务),签订明确双方权责的特许经营权合同的一种新型融资模式[5]。PPP 模式的最大特征是能实现政府与私人资本方的双赢,把政府的高信用与私人资本的高效率管理资本融合在一起,解地方政府财政短缺的燃眉之急。
在红色文化资源保护过程中采用PPP 模式,能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原来属于政府垄断的红色文化资源保护领域,改善项目初期资金短缺问题,使其中期市场化运作,实现一定的盈利水平和较好的公共服务质量,最终实现保护红色文化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有助于促进我国红色文化的发展,增强我国民众的文化自信,夯实党的领导基础。
(二)保护红色文化资源采用PPP 融资模式的必要性
目前,就周边省份的发展经验不难发现,发展以红色文化资源为载体的红色旅游既能为拥有红色文化资源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百姓带来一系列商机,助其脱贫致富,又有利于弘扬、传承红色文化资源,促其发展红色文化创意产品,促使红色文化品牌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而修护红色遗址、修复红色文献史料,资金也同样重要。如前所述,资金缺乏已成了当地保护红色文化资源的重要瓶颈。
研究的基础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畜牧业年鉴—统计资料》(2007~2014年)、《武威统计年鉴》(2007~2014年)、中国气象数据网(http://data.cma.cn/site/index.html)以及天祝县畜牧局调研资料,最后从基础数据中整理出研究所需要的本底数据。
因此,全省“一盘棋”统筹、深度开发红色资源,完善相应的配套基础设施,设计红色文化精品旅游线路,推进红色文化产业化发展,把红色文化资源建设、保护与红色旅游有机结合起来,这些都要加大资金投入,而单靠政府的一己之力则远远不够,引入政府和私人资本合作的PPP 模式势在必行。在红色文化资源保护过程中引入并推广PPP 模式,有利于集合全社会的力量对红色文化资源进行全方位保护。政府可保有红色文化资源的所有权,而将经营权以授予特许经营期的方式转让给私人资本。在特许经营期间,由私人资本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来经营、管理红色文化资源项目的运营,承担保护、修复红色文化资源的费用、技术和人才投入,接受来自于公众和政府部门的监督,通过政府和私人资本共同协商制定的考核指标来奖惩私人资本的管理、运营行为。以此方式,一举多得,保护红色文化资源项目值得采用PPP 模式。
(三)保护红色文化资源采用PPP 融资模式的可行性
1.政府高度重视,红色文化资源保护迎来机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红色文化的传承与弘扬至关重要,应利用好红色资源。而中央、地方各级政府也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精准帮扶老区苏区脱贫致富,大力支持红色旅游发展,为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传承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国家这几年在推行“一带一路”建设,福建作为“新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全省也迎来了发展契机,城市群综合实力将进一步提升,城乡区域将更协调发展,闽台将深度融合,这些都为全省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带来难得的发展机遇[6]。
2.民营经济发达,社会资本雄厚
作为经济较为发达的沿海省份之一,福建省70%的GDP、70%的税收、70%的科技成果、80%的就业都是由民营企业创造的,是当之无愧的民营经济大省。截至2019 年12 月底,福建省实有民营企业128.99 万户,同比增长13.01%,占全省企业数的92.97%;注册资金9.22 万亿元,同比增长15.63%。2019 年,福建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2.89 万亿元,占全省GDP 的比重为68.1%。截至2020 年,福建省的民营企业前100 强中有31 家企业营业收入突破100 亿元、15 家突破300亿元、2 家超过1000 亿元[7]。从中不难发现,福建民营经济活力迸发,社会资金雄厚。
虽然目前在我国红色文化资源保护过程中运用PPP模式的案例仍太少,但综合福建省现如今的“天时地利人和”,在未来运用该PPP 模式的可行性较高。不过,毕竟可供参考的案例不多,所以选用PPP 模式的时候可以充分、理性地借鉴红色文化资源大省——江西省在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中引入PPP 模式的创新实践。
三、PPP 模式在江西省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中的创新实践
(一)江西省红色文化资源保护项目引入PPP 模式
目前,已规划运作的江西省红色文化资源保护项目,诸如南昌市小平小道建设、瑞金市中央苏区红色旅游景区建设、上饶市闽浙皖赣根据地建设、吉安市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建设、抚州市中央苏区根据地建设、新余市罗坊会议纪念地建设等9 个项目都采用PPP 模式运作,引入社会资本与政府一起共同进行红色文化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其中预计投资金额最大的当属赣州红色文化产业中央苏区建设项目,达12273 万元。
(二)以江西赣州红色文化产业中央苏区建设项目为例
位于江西南部的赣州是红军长征集结出发地、中央苏区精神的主要发源地,具备丰富、优秀的红色文化资源,拥有开国将军134 位和4.8 万名有姓名的革命烈士,现存有688 处革命遗址和众多红色标语等红色遗迹。因此,赣州市政府重视且一直致力于对这些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传承。
该项目占地13 亩,建筑面积33600 平方米。采用地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行运作,其中60%的项目资本金来源于私人资本、30%来源于银行贷款、10%依靠政府贷款,而私人资本组建成立项目建设公司,向赣州市政府申请获得了此项目30 年的特许经营权[8]。通过该项目,赣州市启动推进了赣州红色文化创意园、中国(瑞金)红色文化影视基地、红色文化艺术村等30 多个项目,使得赣州市红色文化产业产值每年以20%的速度在增长,促使赣州成为全国12 大重点红色旅游区,“红色旅游”成为赣州市的旅游名片。
四、促进福建省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应用PPP 模式的对策
(一)注入文化自信强因子,增强保护红色文化资源的使命感与自豪感
应用PPP 模式,应让双方特别是私人资本投资者重视文化自信,使文化自信深入企业家和人民心中,才能使丰富的民间资本自愿加入红色文化资源保护项目当中,才能使红色文化PPP 项目在运营时兼顾公益性与营利性,才能使群众在旅游、观赏时感受到浓厚的红色文化氛围,自发产生文化自信。
(二)落实政策,为红色文化领域推广PPP 模式和项目落地创造制度氛围
政策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着PPP 模式的发展。首先,尽快建立健全国内PPP 模式的相关法律法规,为推动PPP 模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其次,建立并加强全省跨市、跨部门的组织协调工作机制,统筹管理,做到各个市(区)、县、乡镇能通力合作、相互配合而不是互相推诿、各自为政。第三,在实践中丰富PPP 项目的具体融资模式,政府可以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去引导和鼓励一些有条件的红色文化资源保护PPP项目灵活运用资产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ties,简称ABS)或者运用发行股票、债券等新型的融资方式。第四,加快设立“红色文化资源保护PPP 投资基金”,能有效缓解具有较强公益性特征的红色文化项目的融资压力,为红色文化保护资源PPP 项目的融资保驾护航。
(三)因地制宜地设计、规划好PPP 模式运行流程
一般情况下,政府应先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待确认项目可行后对外公开发出项目招标公告。而后私人投资者可抱团组建项目运营公司(SPV),参加政府发起的招投标项目。随后,政府将与中标的SPV 签订若干年(一般为20-40 年)的特许权协议,而私人投资者和政府会共同为项目进行融资,必要时会以项目工程本身资产或者运营期内的项目收益为担保向银行进行借款。融到大部分资金后会开始进行项目建设,等建设完政府将委托SPV 对项目进行运营。运营期间,通过预测未来项目收益来估算收入,建立合理比例分担或者补偿机制(如果项目收益没有达到预期,SPV 连续亏损,导致无法正常运营,政府会根据保障机制与其再谈补贴事宜。等到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一般会无偿移交给政府。全省可根据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不同的项目特点、不同的地方情况因地制宜地设计、选择符合当地情况的PPP 模式路径。
(四)双方合理管控、分担项目风险
由于红色文化资源保护PPP 项目的风险较大,存在着建设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金融风险等,所以政府在选择项目合作方时,要对各个私人资本方的资格、能力进行严格审查,选择资质最好的私人资本方,还要加强项目论证和绩效评价管理,提高项目投融资的质量,减小风险的发生。而且政府与私人资本方都要承担风险,且承担的风险不能过大,否则影响PPP 项目的实施和推进。更为重要的是,无论是政府方还是私人资本方都要尽可能地管理、控制这些风险的发生,做好风险管理,平衡好项目的公益性与营利性。
(五)地方政府应成立配套辅助部门、完善相关机制
红色文化资源的保护工程量较大,任重而道远。而PPP 项目本身也历时数十年,因此应以制度为保障,地方政府要成立PPP 项目专业性的管理部门,简化管理流程,积极发挥有关部门的主观能动性,统一履行监督管理职能,集PPP 项目管理和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为一体。同时,成立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的技术服务部门,能与PPP 项目管理部门互通有无、及时沟通、充分提供技术服务,使全省的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再者,要使信息公开化,实现项目招投标、建设、运营全过程的信息对称,引入媒体、群众的监管,群策群力。
(六)培养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与PPP 模式相融合的人才库
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与PPP 项目管理的专业性都比较强,因此要培养、吸纳复合型人才,加强对红色文化资源保护PPP 项目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红色文化资源保护、PPP 模式及相关实操的认知力和熟练度。可以建设当地专业人才队伍,本地人才对自己的家乡和当地的红色文化有着更深的了解和熟悉,也能更好地与当地居民进行有效沟通,减少沟通成本,也能解决就业。同时,建立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的专家人才库,更好地控制红色资源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