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所精神理论在遗产保护管理及活化利用中的运用
——以香港蓝屋建筑群为例
2021-11-17付梓杰
付梓杰
(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北京 100029)
1 遗产活化利用的理念与实践瓶颈
近年来,随着可持续发展概念的推广,遗产学界和一线工作者对待文化遗产的态度逐渐实现了从按遗产“最初状态”保护到对遗产进行“适应性改变”再到遗产“多元化活化利用”的变化[1]。1979年,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澳大利亚国家委员会起草的《巴拉宪章》(Burra Charter)首次正式明确了遗产活化利用的概念,即: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是在对遗产本体最小干预的前提下为遗产场所引入新功能、新用途以及其他能够保护遗产地的改变措施[2]。此后,英国、美国等西方国家于20世纪末通过立法,确定了遗产活化在城市更新和发展中的重要地位,首先开启了通过遗产活化对城市更新进行系统性探索的路径。我国在1995年召开的全国文物工作会议上首次提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十六字方针,统一了对文物工作的认识,解决了过往对文物究竟是“保”还是“用”的争论问题,并在21世纪初对《文物保护法》的修订中正式将“十六字方针”列为法律条款。国际、国内从理论认识到法律条文及导则的转变,确立了“活化利用”概念在遗产工作中的地位,同时标志着其逐渐成为遗产保护的新型模式,以及促进遗产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推手。
以此为背景,人们对遗产活化利用的关注和热情激增,创造了相当数量的遗产活化案例。然而,由于遗产活化利用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复杂关系,以及实施者对遗产自身特性和所承载的价值了解不全等问题,导致遗产活化利用陷入没有重点、“为活化而活化”的怪圈。而这种没有明确导向的遗产活化利用往往会适得其反,不仅会造成过度利用、功能置换失当、对遗产本体造成二次破坏等问题,同时其也未能达到遗产活化利用的初衷,且危及遗产未来发展的潜力和路径[3]。
近年来,中国学界也产生了不少有关遗产活化利用的研究。许瑞生[4]、陈芷筠[5]、冷婕等人[6]通过分析国内外优秀的遗产活化利用案例,对我国的文化遗产活化进行了探索。陈蔚[7]、陈雳[8]、谢兴[9]、吕泽强[10]等人主要着眼于中国大陆以外的国家和地区有关文化遗产保护活化利用的工作体系,对于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文化遗产活化利用模式进行了剖析。王珏对遗产活化利用的关注点进行了着重研究,厘清了遗产价值在其活化利用流程中的重要性[11]。同时,张朝枝[1]、甘信云[3]、徐进亮[12]等人则从宏观角度出发,对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在城市发展、经济学、旅游业等中的作用和角色进行了分析和定位,并对当下活化利用模式的诸多问题进行了阐释。
然而,无论是实践还是学术探索,都没有提出明确的遗产活化利用的核心概念和理论体系,且关注点总体呈现出自上而下的视角,以文化遗产专家学者的角度,去“赋予”文化遗产一个活化利用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割裂了遗产规划决策者和实际使用者之间的关系。另外,现有研究仍聚焦于文化遗产中“物”的部分,而一定程度上忽视了“人”的作用,难以提出使活化利用成果真正满足利益相关者需求的有效途径。
尽管遗产类型多样、价值背景多元,但其活化利用仍需更为清晰明确的理论和概念体系作为引导。本文以“场所精神”(spirit of place)为核心概念,以香港蓝屋的活化利用案例为基础,探讨基于“场所精神”的遗产活化利用模式、探索有益的理论体系与实践路径以及如何通过塑造场所精神来促进遗产使用者在遗产活化利用过程中的话语权和参与感。
2 场所精神
场所精神这一理论最早来源于罗马“Genius Loci”一词。古罗马人相信世界上每个独立的个体都有其灵魂,这种灵魂赋予了个体以生命,并在此后会一直伴随着个体,决定其特性和本质。来自挪威的学者诺伯舒兹(Christian Norberg-Schulz)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在建筑现象学的研究领域中引入了场所精神的概念。在诺伯舒兹的阐述里,个体在其所处的场所中能够产生方向感及认同感,而这种方向感和认同感,则是受到个体所处的场所等诸多相关要素决定和影响的,而这种对个体产生影响的意义,便是场所精神[13]。徐桐认为:在诺伯舒兹的场所精神理论下,场所精神是环境特征集中和概括化的体现,人通过和场所及环境产生诸如“定居”等行为的互动,会产生基于互动行为的主观感受,依照这种主观感受。场所往往可以被分类和归类,形成诸如浪漫式、统一式、古典式场所。场所不仅接纳了人类的种种互动行为,同时也使其得以感受自己,乃至世界的意义[14]。
场所精神这一概念与文化地理学关于人与空间关系的研究有着密切的关联。段义孚在《恋地情结》中,从文化地理学的角度,系统性地探讨了人类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发掘了人类形成对环境的感知、态度和价值观的过程和方式,以及环境反作用于人类感知的过程。在段义孚看来,恋地情结定义并代表了人类对于物质环境所具有的情感纽带,这种情感纽带,依据人类的经历、所处文化环境等要素的不同,在强度、精细度以及表现方式上会产生巨大的差异,而当这种情感纽带变得异常强烈时,处于特定场所中的人便能够明确:这种能带来强烈情感纽带的环境便已经成了人们所经历的情感事件的载体,成了一种象征性的符号化环境[15]。
相较于诺伯舒兹在建筑现象学领域对场所精神理论的阐释,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内的场所精神理论更像是一个改良的工具,借助既有的场所精神理论,对遗产保护领域已经形成的、以“物”为中心的价值评估体系进行改进和改良[14]。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于2008年召开的第16届全球代表大会上发布了《有关保护场所精神的魁北克宣言》(以下简称《魁北克宣言》),标志着学界开始系统性的将场所精神概念和运用纳入遗产的保护研究工作中。《魁北克宣言》指出:场所精神是遗产场所中一切物质要素和非物质要素的总和。遗产的物质和非物质要素并非互相对立,而是相互作用,共同塑造着遗产地的特质,赋予其灵魂。在此基础之上,场所精神拥有动态和多样化的属性,存在于不同的遗产之中,塑造着遗产的不同特质和意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改变,且对于不同人群,场所精神有着不同的影响[16]。因此,《魁北克宣言》认为:场所精神能为古迹遗址及文化景观的活态和永久要素提供更为全面的理解渠道,从而为以上类型的遗产保护提供裨益[16]。
徐桐则通过对遗产地所表现出的场所精神进行分析,厘清了遗产地场所精神的构建和支撑要素,总结出了遗产地场所精神的两大特征—多元性和文化重构性,探寻遗产地场所精神的建构、传承以及社区在文化性保护中所扮演的角色[14]。在徐桐看来,遗产地的场所精神是遗产地所蕴含的、人们在此场所/环境经过“定居”、思考和文化等活动后,赋予这处场所/环境的意义、价值、情感以及神秘气息。在此基础上,社区居民作为享有并使用着遗产地的“人们”,他们的“定居”以及相关实践活动无疑会对遗产的场所精神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从而使得社区成为场所精神保护,乃至整个遗产文化性保护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 香港蓝屋建筑群的活化利用
3.1 蓝屋建筑群
蓝屋建筑群由位于香港湾仔地区石水渠街、庆云街以及景星街的一系列建筑组成,按照建筑物最为显眼的颜色特点,组成建筑群的3座建筑分别以“蓝屋”“黄屋”“橙屋”命名。
蓝屋,是由香港湾仔地区石水渠街的72、72A、74及74A号商铺组成的一系列唐楼式建筑。其前身为位于香港岛湾仔地区的华佗医院(又称“湾仔街坊医院”),为湾仔地区第一家华人医院。该院于1886年关闭,医院旧址在关闭后被用作供奉华佗的庙宇。蓝屋历经多次改建,曾于20世纪50年代被改建为武术学校、20世纪60年代则被改建为一所针灸诊所,为湾仔地区的贫苦华人大众提供服务。1978年,相关管理部门接收蓝屋中72、72A及74号建筑转交的业权,并将建筑物的外墙涂抹上蓝色,因此得名“蓝屋”,于2000年被评定为香港特别行政区一级历史建筑。
除蓝屋之外,坐落于蓝屋一旁的黄屋和橙屋也是构成整个蓝屋建筑群的重要组成部分。黄屋,坐落于湾仔庆云街的2、4、6、8号铺面,依照研究和推算,黄屋的建造时间在1922—1925年之间,最早是由彭氏、陈氏交替拥有的中式住宅地段,后期业权几经易手。与蓝屋类似,黄屋的名称由来即为其外墙醒目的黄色。经评定,黄屋于2000年被确定为香港特别行政区三级历史建筑,后期更是升级成二级历史建筑。
作为蓝屋建筑群中总楼面面积最小的一幢,位于湾仔景星街8号的橙屋于1957年建成。橙屋早期主要作为贮木场使用,整座建筑为钢筋水泥结构,外墙以橙色为主。截至2010年,橙屋尚未获得历史建筑的相关评级。
作为湾仔的地标建筑之一,蓝屋建筑群(图1、图2)不仅是香港城市发展历程中唐屋类型建筑的重要物质载体,也见证了早期香港华人社区的生活模式和习惯,以及香港城市规划和发展的变迁历史。同时,蓝屋建筑群承载了石水渠街社区的集体记忆,展现了湾仔地区民众的文化身份和集体认同感,具有相当重要的遗产价值。
图1 蓝屋外立面(来源:作者自摄)
图2 蓝屋、黄屋、橙屋位置平面图(来源:文物保育专员办事处)
3.2 “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下的蓝屋建筑群保育历程
“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与香港的城市发展进程息息相关。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经济结构多元化、人口增长、资本涌入加速了香港的城市化发展进程,由此带来的城市基础设施发展、市镇开发和经济结构用地需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目标产生了严重的矛盾。在此期间,大量香港本土的优秀历史建筑,如香港邮政总局、汇丰银行总行大厦等,均遭到了废弃、拆除。保护让位给发展,虽然使香港经济和城市地位在20世纪后期得到飞速提升,但由此带来的却是对香港历史文脉和既有城市肌理的伤害以及承载民众集体记忆的场所的缺失。在民众的关注和呼吁下,相关管理部门虽然开展了不少“古迹遗址活化”项目,然而,由于缺乏引导,效果往往不佳,原有遗产活化框架亟须改良,“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便在此基础上应运而生。
“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以 “重视文物保育的重要性”“平衡文物保育与发展”“活化再利用历史建筑”为宗旨,以“创新方式保存并善用历史建筑”“改建历史建筑为地标”“推动市民积极主动参与历史建筑保育”以及“创造就业机会”等为目标,以社会组织为主导、政府协助为运作模式,鼓励社会组织提供历史建筑活化利用的方案建议,由政府出资,开展从方案审查到运营资金支持的工作,助力方案落地,实现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自该计划实行以来,效果显著,截至2021年,该计划已进行了6期,支持了30座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相关方案。
蓝屋建筑群的保育历史起源于21世纪初,当时蓝屋建筑群及周边的石水渠街社区基础设施缺失,建构筑物老化,与香港的发展趋势格格不入,因此亟须寻找活化振兴之路。2001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市区重建局条例》,成立了市区重建局(Urban Renewal Authority),以协助特区政府进行老旧失修城区重建,改善香港住屋水平及建设环境,提升建筑物结构稳定性和外部装饰完整性,维护消防安全。同时根据《市区重建局条例》中第5条第(e)条,市区重建局也肩负着“保存有历史、文化或建筑学价值的建筑物、地点及构筑物”的职责[17],市区重建局逐渐成了香港老区更新、古物古迹保存的重要推手。
湾仔地区位于香港岛中北部,是香港岛极富价值和代表性的历史城区之一,有着数量众多、涵盖中西方文化的古物古迹,例如香港法定古迹之一的隆安街玉虚宫、一级历史建筑跑马地坟场教堂等。因其极为重要的地理位置和老区身份,湾仔地区自然成了香港市区重建计划的重点内容。2006年,湾仔石水渠街和附属建筑物被香港房屋协会和市区重建局规划为重建计划的重点区域,蓝屋作为石水渠街的标志性建筑物,成了整个区域中的关键性项目[6]。
在保育工作计划开展之前,蓝屋建筑群一直作为上居下铺的唐楼式住宅建筑,为在湾仔地区生活的街坊居民提供服务和栖身之所,在整个石水渠,乃至湾仔社区和街坊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蓝屋建筑群的前身—华佗医院的主要功能是为周边街坊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在医院结束运营后,蓝屋建筑群中又先后出现了庙宇、学校、武馆、医馆、商铺等设施,满足了该地区街坊居民包括信仰、教育、基本医疗在内的一系列需求,方便了当地街坊民众的日常生活。
在香港独特的社会和时代背景下,蓝屋建筑群的出现,极大地解决了居住在这一地区的华人群众的住房问题。居住在蓝屋建筑群中的租户,有不少都是三代,乃至四代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据香港故事馆统计,蓝屋74A号商铺原本是杂货铺,在结业后转为住宅用途,蓝屋的其中一位任姓租户祖辈四代均在此居住;黄屋2号1楼的租户,更是在1964年出生之后便一直居住在此,到他这一代已经是第三代人;蓝屋石水渠街72号地下的租户自1971年开始便在此居住,时至今日,已居住了近半个世纪之久。可以预见的是,在如此的居住环境之下,蓝屋建筑群的人口密度惊人。据统计,在2006年的政府保育工作开展之前,蓝屋的2楼,约55 m2的面积内竟容纳了近16张床位,最高峰时期,蓝屋建筑群内部的一间公寓,容纳了近30人同时居住。这般恶劣拥挤的生活环境,原本最有可能招致居民的不满,然而,对于蓝屋的居民而言,拥挤的环境反而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街坊社区充分利用有限的环境,开展多种多样的活动,互相交流,互帮互助,社区居民以蓝屋及围绕其生长的社区业态为纽带,逐渐培育、形成了良好的社区氛围,并一直延续至今。
在蓝屋建筑群的保育工作伊始,特区政府拟仿照过往模式,以旅游开发为中心对蓝屋进行保育。在2006年香港市区重建局的蓝屋发展计划中,政府拟将当时仍居住在蓝屋建筑群中的居民进行迁出安置,按照蓝屋等建筑过去作为医馆和茶叶贸易的历史背景,在对蓝屋、黄屋2组建筑进行加固修缮的基础上,将蓝屋以及周边的石水渠街活化成为茶与医疗为主题的旅游景区。在原有计划中,完成开发的蓝屋建筑群将仅保留蓝屋和黄屋2组建筑,而历史较短的橙屋则会遭到拆除,并改建成具有传统气息的休闲场所。
然而,此项涉及石水渠街和蓝屋的活化发展计划并未得到当地社区居民的支持。湾仔区议会文化及康体事务委员会文物保育及文康活动工作小组、圣雅各福群会等机构组织开展了“保育蓝屋运动”,联合了蓝屋居民、石水渠街商铺、社会各界人士和社区工作者等利益相关者,对政府起草的保育方案进行探讨申诉,形成了题为《社区保育新思维:从“蓝屋”起动》的报告,希望管理部门能够在蓝屋保育工作中听取社区的意见,让社区在保育中发挥其该有的作用。
在报告中,除了对蓝屋建筑群的建筑价值进行分析之外,利益相关者认为其也有着不可忽视的社会价值,具体表现为:蓝屋、黄屋、橙屋不仅在物质层面上“为个体提供了私人的居住空间”。在精神层面上,蓝屋建筑群也“包含了个体与个体之间的相连空间,体现了具有共同属性的人群的生活写照”[18]。通过物质和精神2个层面联系起社区个体,共同发展出了一种蓝屋及石水渠街区独特的地方文化模式,在这种有着明确地区标签的文化驱使下,邻里街坊,乃至在附近工作生活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均形成了一定程度的环境空间认同感和社区归属感。报告认为,蓝屋建筑群这般完整保留的唐屋建筑群在香港实属罕见,其建筑价值固然不菲,但也需注意,蓝屋建筑群的社区是与其建筑相伴相生的,最适宜的保育模式为“软件”和“硬件”并重的活态保育。
在社会各界的努力下,政府最终决定放弃原有的2006年保育方案,继而将蓝屋建筑群列入2010年启动的第二批“活化历史建筑伙伴计划”中。
经过审议,蓝屋建筑群的活化计划方案最终确定为由圣雅各福群会、社群文化关注组以及香港文化遗产基金会起草的“We屋”方案。该方案耗资约5 691万元港币,将蓝屋建筑群活化成为包含故事馆、居住单位及社会企业和服务单位为一体的多元服务大楼。由方案策划方和利益相关者合作收集的资料和经过口述史形成的材料,在蓝屋故事馆中得到展示和阐释;同时,通过开放和公平的租赁方式,新租户也可以租赁蓝屋建筑群中居住单位,成为社区的一部分;除此之外,新、老社区成员可以通过社会组织设立在建筑群中的企业单位和服务单位,获得额外的就业机会以及共同交流和互动的平台,以更好地融入社区环境。同时,通过“We屋”的好邻居计划(图3),作为蓝屋社区中“好邻居”的住户,一方面需要定期向营运方缴交会费;另一方面需要定期出席居民大会及其他活动,分享生活经验及技能,从而实现对于昔日唐楼生活文化的保存,以及活化利用项目的可持续运营。
图3 “We屋”好邻居计划(来源:vivabluehouse.hk)
经过活化的蓝屋建筑群于2017年获得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亚太文化遗产保护奖(UNESCO Asia-Pacific Awards for Cultural Heritage Conservation)的卓越奖项(Award of Excellence)。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认为:“We屋”活化项目不仅实现了对香港唐屋建筑物质遗存的保护,而且确保了蓝屋建筑群社区居住历史和文化的保护。活化项目将居民置于中心,在其全程参与决策的同时,确保了运营活动对居民日常生活造成最低程度的影响。纵观蓝屋建筑群的保护活化历程,从租户、社区工作者到文物保护工作者,不同群体的人们形成了广泛的草根阶层联盟,在香港这样一个全世界房地产市场的高压地区,实现了一场对仅存的历史工薪阶层社区的保护运动。在UNESCO看来,这样的活态保护利用项目为城区中的遗产保护提供了包容的视角和成功案例的佐证,为区域内外其他类似案例提供了思路。
4 “蓝屋建筑群”案例中的场所精神体现
蓝屋建筑群的场所精神可表现为:以传统唐楼式建筑(物质要素)与香港唐楼社区居住文化和传统(非物质要素)有机构成的活态属性。这种活态属性依托于蓝屋建筑群而存在,并通过过去和现在仍居住在蓝屋建筑群中的社区居民进行外在表现和内在传承,包括蓝屋建筑群所蕴含的独具特色的香港唐楼社区文化和习惯,以及蓝屋居民和租户的地域归属感和文化认同感。在此基础上,这种活态属性也会间接影响蓝屋建筑群未来的保护发展工作,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针对蓝屋建筑群的保护活化不应流于物质层面的简单保护更新,更应该注重隐藏于遗产物质外表下的文化传统和氛围的梳理与保护。
正如3.2节所述,UNESCO认为香港蓝屋建筑群“We屋”保护活化项目的成功之处在于:其实现了遗产物质要素和非物质要素(唐屋生活历史和传统)的活态保护,成功进行了一场针对历史工薪阶层社区的保护运动。笔者认为,“We屋”的成功之处不仅如此,它还以居民为核心,通过对于蓝屋建筑群的物质要素和非物质要素进行整体保护,实现了对于遗产的场所精神的留存。
在物质层面,项目组织方通过对蓝屋建筑群进行适当的改造,使得蓝屋建筑群的历史构造和装饰要素在得到保护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满足了现有租户的现代生活需要,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蓝屋建筑群历史功能和现有功能的延续。
在非物质层面,对于所谓看不见、摸不着的“唐屋生活历史”以及“社区氛围和文化”,项目方则采取了以社区居民主导、非政府组织辅助的模式,积极开展多种多样的社区活动,鼓励蓝屋建筑群居民及邻近的湾仔社区街坊参与,以展现社区生活历史、彰显社区文化身份和氛围。如,现位于蓝屋建筑群72A号商铺的香港故事馆便推出了一系列包括“We屋”导赏团在内的湾仔社区文化导赏活动(表1),从社区发展、社区环境、生活文化以及历史文化/传统风俗等角度向公众展现湾仔区,乃至整个香港地区独具特色的生活文化风貌。同时,社区居民也自发捐赠富含历史唐楼的生活老旧物件,在相关非政府组织的帮助下,共同构建“旧物叙述空间”,以重现蓝屋历史上的社区关系脉络,讲述蓝屋不同年代居民的生活习惯和状况,由社区自己阐释蓝屋社区的故事。
表1 “We屋”相关导赏计划
除面向公众的导赏团和常设展览之外,香港故事馆、圣雅各福群会等非政府组织也积极开展面向蓝屋居民和租户的长期社区活动,譬如影片放映、街坊聚餐等(图4),竭力在香港快速发展的巨大压力下保留香港唐楼社区街坊的情感联系。同时,通过搭建社区经济互助共所等平台,为蓝屋建筑群的租户和居民提供交流和互助的平台,进一步维系了街坊邻居之间的关系,保留了香港传统唐楼居民邻里互助、和谐友爱的精神。
图4 蓝屋建筑群非政府组织所牵头举办的社区活动(来源:https://www.facebook.com/vivabluehouse/photos/?ref=page_internal)
作为蓝屋建筑群的直接使用者和最为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居民和租户的生活质量在活化利用项目中也得到了最大限度地尊重。当下,针对遗产,尤其是仍在使用的活态遗产,若使用不当,活化利用将不可避免地走向所谓的“展览橱窗”式困境。仍在使用遗产的居民往往会感觉自己成了博物馆的展品,受到游客的围观。在此种情况下,此类利益相关者的直接利益将会受到损害,进而造成其与游客等外来者的矛盾和冲突,间接影响遗产的价值。
正如蓝屋社区居民苏女士在接受UNESCO采访时所说,得益于蓝屋建筑群的活化利用项目,她的日常居住的生活环境得到了提升,过去由于房屋受限而无法团聚在一起的家人们终于又可以有机会在同一屋檐下生活,更重要的是,(活化利用项目)保障了原有租户能够在自己所爱的社区中继续生活的权利[19]。
5 结束语
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唐楼式社区的代表性案例,蓝屋建筑群及“We屋”活化项目无疑为香港,乃至全国的其他活态遗产社区的活化利用提供了借鉴思路。作为活态遗产社区,蓝屋建筑群的遗产价值不仅在于其典型的唐楼式建筑构造,更重要的是其所承载的唐楼式社区文化、生活传统和集体记忆。而这些要素,恰恰又是其遗产特有的场所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实现对遗产场所精神的保护,社区居民能够产生对遗产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从而使其能够自发地维护和管理自己所赖以生存的遗产场所,从而建立起以社区为主要决策者和行动者的、自下而上的遗产保护管理体系。近年来,国际遗产学界一直着重于实现遗产保护重心的转变,即从过去的以“物”为中心向当下的以“人”为中心进行转变。而基于场所精神的遗产保护和活化利用无疑是符合这一大趋势的重要工具,可以成为我国遗产保护管理和活化利用的工作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