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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与邑界
——区域社会史视角下桂东北瑶壮家屋的遗产阐释

2021-11-17赵晓梅

自然与文化遗产研究 2021年5期
关键词:龙脊门楼堂屋

赵晓梅

(复旦大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系,上海 200433)

金江河位于桂东北龙胜县龙脊镇境内,它是桑江的一条支流,长约18 km。河谷由群山环绕,构成封闭的流域环境,上游金坑地区为红瑶聚落,下游龙脊地区主要为白衣壮聚落。这些瑶、壮族群的先民自明中后期逐渐定居该地,在海拔300~1 200 m的山坡之上开拓梯田、营建家屋,形成农耕聚落。

金江河两岸的梯田历史久、规模大,形成绵延壮美的梯田景观,自20世纪90年代开发梯田景区,2018年入选全球重要农业遗产。而这并非当地仅有的遗产称号,早在2003年,广西即借鉴贵州生态博物馆理念,以广西民族博物馆带动全区10个民族生态博物馆建设,启动“1+10”工程,于2006年开始在当地最大壮族聚落龙脊村建设展览馆等设施,结合若干座百年老屋的开放展示,向公众阐释包括白衣壮民居(家屋)、习俗在内的有形与无形文化遗产价值。龙脊梯田景区(含上游金坑红瑶地区)已成立20余年,但因当地交通不便、村寨相隔远,因此旅游建设集中在个别村寨。流域内保存有大量瑶、壮传统家屋,是当地民族聚落类文化遗产的重要构成要素,龙脊、金江、马海等壮寨与小寨、旧屋、中六等瑶寨已被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

遗产价值的阐释和展示是在学术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语言转换而形成面向公众的展示设计,而学术阐释则构成了公众解读的基础。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江河瑶、壮聚落受到建筑学与民族学、人类学学者的关注,形成丰厚的学术成果。在人类学领域,冯智明以身体理论分析了红瑶的洁净观念与仪式空间的象征意义[1],郭立新以社会结群理论分析了白衣壮家屋营造与使用中的两性观念与生命礼仪[2]。这2位学者的研究一定程度上阐释了瑶、壮家屋表征的族群特质,但由于民族志聚焦单一聚落、注重现时现象的特征,未能开展对毗邻2个族群的比较,也对该流域的变迁历史关注不足。在建筑学领域,韦诗誉从建筑形式与功能发展分析了白衣壮聚落的家屋变迁[3],孙娜与罗德胤详细测绘了大量白衣壮与少量红瑶的早期家屋[4],二者均提供了详细的空间资料,但未能从区域历史角度进行历时比较,进而展现国家干预之下族群之间的文化交融。这些学术研究的缺憾是当地遗产阐释问题的根本所在。

针对当地遗产研究现状,本文以区域社会史的分析视角,将金江河流域的红瑶与白衣壮家屋作为研究对象,探讨不同时期两族家屋的变迁及其原因,完整阐释瑶、壮家屋的遗产价值。学界普遍认为,在相同的地理环境中,社会文化对家屋变迁起着决定性的影响[5],同时学界也以族群互动来考察族群特质的动态性。族群之间的横向交往交流的确可以引发住居文化的交融,但是,这种族群之间的横向联结必然受到国家与地方这一纵向互动的影响,而后一影响因素在现有家屋研究、遗产阐释中分析不足。本文通过梳理金江河瑶、壮家屋的变迁历程,分析横、纵两种社会关系在当地社会历史中的交互影响,揭示西南山地民族建筑遗产的普遍价值及其阐释路径。

1 区域社会史视角下的遗产阐释

1957年,弗里曼·提尔顿(Freeman Tilden)在《解说我们的遗产》(interpreting our heritage)一书中提出遗产阐释原则,其中一条重要原则是强调阐释的整体性,反对片段而零碎的信息[6]。在西南多民族居住地,其遗产价值既要考察民族文化在当地生态环境中的调适,也要关注族群之间的相互联系,还要思考国家政策与区域开发对当地居民的影响,而区域社会史正是将这些不同侧面相整合的有效工具,以典型遗产个案呈现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的多样性及其产生的复杂历史过程。

历史学研究一直是遗产价值分析的重要支撑。相比于政治史、经济史与文化史等历史学分支,社会史发展较晚。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自觉的社会史研究[7],20世纪90年代区域社会史兴起。区域社会史作为一种方法论引发了史学理论的诸多讨论,有学者认为它标志着新的研究范式的出现[8]。这种研究视野与方法的变化有多方来源,包括20世纪90年代以来人类学方法的引入,历史学界逐渐形成“自下而上”的历史研究视角,探讨国家与地方社会之间互动[9];而社会学中层理论的引入也使得区域社会史具备了整体史的关怀,建立起宏大叙述与琐碎细节两极之间的关联[10]。

区域社会史将特定地域视为一个整体来全方位地把握它的总体发展[9],不仅重视基层社会,也关注地方与国家历史的建构,从具体场景中解读国家与地方社会的互动[11],同时也使得所谓的“国家-地方”“大传统-小传统”“普遍性知识-地方性知识”等概念不再泾渭分明[12]。这种整理史的关怀是基于大量微观个案分析[8],进而达成个案与通史的连接,形成跨学科、跨领域的整合。相比从单一聚落或族群出发的遗产价值研究,区域社会史的视角可以形成遗产个案与宏观历史的有效联结,展现地方社会与国家的互动历史,将特定遗产的历史解读放置于中华民族的文化体系之中,符合现阶段遗产阐释的现实需求—以各处遗产地的价值累加、整合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系统”。因此,将区域社会史引入遗产阐释之中的研究范式势在必行。其阐释路径将具体遗产价值呈现与中国通史教育相连接,有助于情境化地理解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及变迁。

本文将这种研究思路引入金江河流域瑶、壮家屋的遗产阐释之中,从金江河流域的区域历史梳理入手,通过土地开发、邑界调整、产业转变以及家屋留存状况等方面的分析,对该地区的社会发展进行分期,考察各时期的家屋实例,探讨国家与地方互动影响之下族群关系的变化及其带来家屋变迁,揭示这类建筑遗产所蕴含的历史文化价值。

2 金江河流域的瑶壮聚落与家屋营造

金江河河谷由福平包、竹山、虎山与锅底塘等山峰(海拔在1 600~1 900 m之间)环绕,河水由东北流向西南方向(图1)。上游以山涧溪流为主,河道狭窄、蜿蜒而支流多。这里是红瑶聚居地,群山环绕形成山坑,因地下有金矿而得名“金坑”,形象地描绘出封闭环境特征。下游河道渐宽,由夹岸高山之间缓缓流过。河谷两侧连绵的山脉形似天龙脊背,得名龙脊,主要居住着白衣壮。金坑与龙脊环境景观(图2)、瑶壮聚落选址各不相同。瑶族村寨普遍海拔在800~1 200 m,壮族海拔差异较大,从300~1 100 m均有村寨分布。二者均以稻米生产为主,沿山麓开辟梯田,在山场种植杉木,以此建造家屋。

图1 金江河流域红瑶与白衣壮聚落分布示意图(来源:作者自绘)

图2 金坑与龙脊的聚落景观(来源:作者自摄)

红瑶是瑶族中人口少而独立的一支,仅分布于福平包山峰周边,人口13 000余人[13]1-2。红瑶语言分为山话和平话,金坑红瑶讲山话,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布努语[13]3-8。他们几乎都姓潘,是文监、文七两公头的后代,由最大寨和小寨2个聚落向外扩展形成20多个自然寨。白衣壮是居住于桂东北地区的壮族支系,在龙胜县境内分布于桑江干流与北流支流的几条河谷中,具有显著的沿河分布特征。白衣壮说北壮方言“布也”土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14]。龙脊地区的壮族有廖、潘、侯、陈、蒙、韦6大姓氏,分布于20多个自然寨中,多数自然寨为单姓聚落。除壮族外,龙脊地区还有一个红瑶大寨—黄洛(金坑山话潘姓红瑶的一支),以及一个汉族小寨—岩底。根据代际推算,金坑潘姓大致是在明代中后期迁入金江河地区[1]424-431。龙脊白衣壮稍晚迁入,他们或从瑶人手中“购买”得到土地[15],或强行驱赶瑶人①白衣壮某个侯姓村寨的壮语名称是“击瑶”(驱赶瑶族)。。根据已出版的龙脊土地契约可知,廖姓在明万历三十九年(1611年)从潘姓手中买下龙脊地界田土[16],原本的田主应该就是红瑶,他们因失去龙脊土地而居住于金坑,二者必然存在资源竞争。从行政区划来看,金坑地区与龙脊地区自古分属兴安、义宁两县。清乾隆六年(1728年),龙胜县由义宁县析出,二者又分属兴、龙两邑。直到1959年龙胜县域调整,金坑地区才归属龙胜县管辖。历史上行政区划的差异必然导致两地被管治的方式不同,龙脊廖姓土地契约记录其祖先田土曾分属两邑,“往上东边是兴安地土,纳粮当差……往西是龙胜管理,具[俱]给帮夫”[16],可见两邑的赋役政策不同。

从通婚、结盟等地方社会情态来看,上、下游之间的隔阂更多是基于族群而非行政区划。瑶、壮的跨族联姻极少,纵然是属于下游龙脊地区的黄洛瑶人,在传统上也只跟金坑或其他红瑶聚落通婚。除金坑外,红瑶聚落还包括曾隶属兴安县的矮岭以及一直隶属龙胜县的其他红瑶村寨。这些分属两邑的红瑶一直保持着通婚,且在历史上有多次“结盟”,共同制定乡约,从晚清至民国留下许多通乡约碑。龙脊地区也有以壮族聚落为主的地域结盟,称为“龙脊十三寨”,其中包括红瑶黄洛大寨和汉族岩底小寨。龙脊地区略早于金坑地区,且数量更多(表1)。金坑以乡约碑为主,落款罗列详细的村寨名称;而龙脊则以公议合同为主,落款大多默认为“十三寨”,推知这一地域联盟已深入人心。属于龙脊的黄洛瑶寨尽管也曾出现于金坑及其他地区红瑶的聚落联盟之中,但更多参与龙脊的联盟,在地方管理中与壮族联系更加密切。

表1 金江河流域瑶、壮聚落参与的“结盟”文献[18-21]②此表内容是通过实地调研和文献查阅2种方式得到的。

金坑瑶人与龙脊壮人都曾作为兵防力量服务于各自所属的官府,二者与官府联系紧密的时期有所不同。金坑最早的2个红瑶聚落大寨和小寨,2个山寨的形成与寨堡兵防的设置相关。直到清代兵制改为汛塘制度,金坑大寨与金坑小寨变为乡村[17]。可见相较于明代,金坑在清代已不再作为官府主要军备力量。原本龙脊地区与金坑地区一样位于县域边缘的相对区位(龙脊地区距义宁县城41 km,金坑地区距兴安县城58 km),清初龙胜县由义宁县析出之后,龙脊地区的相对区位发生转变,距官衙塘驻地不足5 km,官衙位于由桂林府通往龙胜厅的官道之上,由此沿和平河(金江河在官衙汇入和平河)西行10余km即达龙胜县城,再往西可直通贵州或北上湖南,是出桂入黔的交道要道[2]42。龙脊地区自然成为龙胜官府优先招抚的对象,在清道光至同治年间 “乱”“会党”“匪乱”(太平天国)中,龙脊练丁在团练、头人的带领下被派驻守卫金竹隘、麻岭隘、丁岭隘等隘口,也被派往官衙塘接应[22],龙脊地区还是龙胜官员在太平天国时期躲避“乱贼”追击的地方[22]。这一时期,汉人也逐渐进入龙脊地区,在岩底形成聚落,而金坑地区始终保持封闭状态。

这一行政区划在民国时期延续不变,直到20世纪50年代末金坑地区并入龙胜县,金江河上、下游才归属同一乡镇,与行政中心的距离相差无几。由于行政归属与社会生活的变化,金坑瑶人途经龙脊地区到和平街(乡镇驻地)读书、赶圩,瑶族“观察”并“模仿”壮族的机会逐渐增加。然而,上游的金坑地区仍然是处于更为封闭的地理环境之中。金江河不能通航,在公路修通之前,河谷两侧的山间小路是整个流域通往外界的主要道路,龙脊地区远较金坑地区开放。20世纪80年代以来通村公路分段修通③金坑瑶寨的通村公路最迟在2000年才修通。,20世纪90年代金江河流域开发旅游,金坑地区、龙脊地区均划入梯田景区,但金坑地区的旅游开发要比龙脊地区晚近10年。在民族旅游品牌打造中,当地既通过传统服饰、节庆展演来强化民族符合,又在统一规划的过程中聚落营造日益趋同。

家屋是居民遮风避雨、日常生活的空间,建筑的功能需求与当地自然资源相适应。金坑地区与龙脊地区气候条件大致相同,家屋营造遵循的原则类似。瑶、壮都沿山就势建造家屋,屋脊与等高线平行,整个聚落的家屋朝向大致相同。两族传统家屋采用干栏形式,底层用于圈养牲禽、放置生产工具,楼上是主要生活空间,外观较为相似(图3)。每个族群的家屋共性突出,而内部空间设置各不相同。行政区划调整、产业变迁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到族群之间的关系与各自家屋的营造。家屋以物质空间的形式反映着地域社会历史(表2),因此具有了遗产价值。

表2 金江河流域瑶、壮聚落社会历史与家屋营造变迁

图3 金坑红瑶与龙脊白衣壮传统家屋(来源:作者自摄)

由于当地潮湿气候不利于传统木构家屋的保存,更因为当地家屋营造要与生命礼仪、家庭周期保持一致[23],大部分家屋在建成20、30年便进行翻建,因此能够留存至今的老屋数量有限,建造年代不过百年。金坑地区测绘到4座建于20世纪30—50年代的瑶族家屋,龙脊地区有近10座建造于20世纪初到20世纪50年代的家屋。20世纪中期以来的木构家屋现存数量相对较多,20世纪90年代以来出现砖木混合的家屋。根据社会历史与家屋实例的特征,将当地家屋营造历史划分为3个阶段。结合当地木匠师傅的访谈,分析各时期家屋的社会文化意涵及其相互影响过程,解读建筑遗产的历史价值。

3 楼居与朝向的空间观念

金江河流域的干栏木楼有2种架空做法:瑶族家屋是半楼,将山地修整成大小相等的上、下2层台地,在下层台地上建造架空的 “楼底”,在上层台地上建起“楼上”的生活层;壮族家屋是全楼,整个建筑基本都立于下层台地,只有最后一进或半进搭在上层台地上(图4)。从河谷近30个村寨的地形数据(表3)来看,两族聚落坡度差异不显著,这种架空方式的差异与家屋基地状况无关,而是取决于所属族群。

表3 金江河流域瑶、壮村寨坡度

图4 20世纪50年代之前建造的瑶、壮家屋明间④当地没有明间、次间这样的称呼,而以堂屋、火塘相称。本文为行文方便仍以明间、次间来称呼。剖面比较(来源:作者自绘)

半楼与全楼的差异导致楼上房间与地面的关系不同。瑶族家屋由山面入口进入,前部通面阔的门楼位于架空层之上(图5),后部设房间,火塘直接搭设在实地上,堂屋、卧房大都位于后半部的实地之上,与楼底相对隔绝。壮族家屋的房间大多在架空的楼面上,火塘搭造略复杂。有一种说法认为这是由于地气湿润,实地搭设火塘不利于木材燃烧[4]96。但同样的环境条件,瑶族火塘即设于实地上,因此这种差异应当是空间观念造成的。有学者认为这是瑶族与壮族族群来源及其原始居住习惯使然,瑶族来自“北方”,习惯地居,即使因不断迁徙而逐渐采用干栏家屋,但仍以半楼的形式表达其地居传统,其家庭最重要的礼仪空间—香火前的堂屋一定要坐落于实地之上;壮族则是南方土著民族,架空的全楼本身就是其原初居住模式[24]71-74。因此壮族家屋倾向于与土地脱离,甚至将供奉家先的香火上坛高悬于屋架层。

图5 20世纪50年代之前建造的瑶、壮家屋主要生活层平面比较(来源:作者自绘)

瑶族的半楼也是空间禁忌的表达。红瑶有强烈的洁净观念,楼底因圈养牲禽而被视为污秽[25],不能与楼上人的生活空间相连通,家屋内没有连通楼上与楼底的楼梯,在楼底与楼上分设出入口,楼上的出入口设在山面,叫“屋当头门”,楼底在正面做非正式的小门。壮族没有隔绝上、下2层的文化禁忌,全楼形式创造出更多可利用的空间面积,在底层设朝门,由内部楼梯通往楼上。朝门可在正面、山面甚至背面,设置更为灵活。入口设置的差异影响到两族对楼层划分的空间认知。对瑶族来说,楼底不是生活空间的组成部分,他们住在楼上的“一楼”⑤为方便叙述,本文还是以常规使用方式称之为“第二层”。;壮族经由楼底上达楼上,对家屋空间的感知是从作为“一楼”的楼底开始的,他们住在楼上的“二楼”。

这种空间观念的差异也体现于家屋拓展方式之中。壮族家屋在正屋一侧修建垂直于正屋的横屋,构成L型平面(图6)。这种平面格局在瑶寨中不可能存在,因为瑶族认为平行与垂直于屋脊的方向分别象征生与死[26],聚落内的屋脊方向必须一致,不做横屋。如果谁家的屋脊垂直于其他家屋,就会被村里的人责备,说这家的房屋像棺材一样(只有棺材才在葬礼中以垂直的方向摆设在堂屋正中),因此红瑶聚落的家屋排列更为规整。

图6 龙脊地区L型平面的壮族家屋屋顶平面图(来源:王军根据测绘图[4]127、航拍图⑥由阿景种田拍摄于2020年。改绘)

两个族群的空间观念没有因时代变迁而发生改变,直到20世纪末出现取消楼底、生活层移至地面的地面式住宅,原本不同的楼居空间观念才以一种全新的居住形式得达到统一。这一时期瑶、壮家屋从建筑形式到空间秩序几乎没有任何差异,只是居民在使用之中遵循的行为规范有所不同。

4 房间功能与排布原则

瑶、壮家屋功能性房间大体一致,包括门楼、堂屋、火塘、储物间与卧房等,而排布不同。

4.1 20世纪50年代之前各类房间的功能与意义

4.1.1 房间排布的一般原则

木构家屋的基本空间单元由4柱之内的1间构成,以木板围合1间或数间形成封闭房间,木板墙拆解、移动便利,房间排布可灵活调整。瑶、壮家屋以堂屋为中心,堂屋前是门楼,与堂屋之间设有大门。瑶族门楼占据前檐的通面阔,其后中心为堂屋,直抵后檐,左右两侧做火塘与其他房间,可前后并置。壮族门楼仅中央1间,门楼之后是开敞而贯通的堂屋与火塘,封闭的卧房和储物间彼此并列,置于后檐;当后檐房间不足使用需求时,前檐也可以开设房间,但不能像瑶族那样在左、右两山做房间。

4.1.2 门楼与大门的过渡意义

瑶、壮均以门楼作为进入“楼上”空间的起始,由门楼经“大门”而进入堂屋,具有不同的过渡意义。瑶族门楼为通面阔的前檐第一进,是家庭生活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面积约占本层的1/3(图7)。门楼通风、向阳,在天气不冷的月份中,瑶人在此打油茶、吃饭、闲聊、做活儿(刺绣、纺织、木工、竹编等)。处于门楼与堂屋之间的大门,是从生活空间到仪式空间的过渡。

图7 20世纪50年代以前建造的瑶、壮家屋门楼(来源:作者自摄,2019年)

壮族门楼仅限于明间1间,承载的活动有限,门楼与堂屋之间的大门定义了家庭内外。壮族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客人来到主家,不能擅自进大门,需在门楼等候主人,因此门楼中设置有一个供客人休息等候的高凳—迎客凳。壮族门楼不是正式空间,在门楼中摆桌吃饭是极不礼貌的待客方式,只有乞丐才在门楼等候主人家施舍饭食,这与瑶族红白喜事在门楼摆桌设宴形成对比。

此外,壮族在门楼做招魂仪式,将在外“走丢”的灵魂召回家中,凸显门楼处于“内”“外”之间的空间性质。瑶族也有招魂仪式,但很少在家中举行,而是在外面“丢魂”的地方或在家门外的岔路口举行⑦此线索由长期研究红瑶仪式的冯智明老师提供。,表明瑶族门楼已被视为家屋内部,只是位于堂屋之外。

4.1.3 仪式中心堂屋

从门楼穿过大门即堂屋,瑶族堂屋仅明间1间,左、右排扇以板壁分隔,设有房门通向左、右的房间;壮族堂屋与左、右次间相通,而当地人仍明确地仅将明间视为堂屋。瑶、壮堂屋都通达屋脊,后壁正中供奉香火,这是家屋中最神圣的地方。

瑶、壮香火均分为上、下2坛,上坛多为凹龛式神龛,供家先;下坛供镇宅土地,在板壁上贴红纸,不做凹龛,在地上摆香炉或火盆。不同的是:壮族在香火前设置独立的神台与方桌;而瑶族没有这种“高家具”。20世纪50年代之前的家屋只有2层,瑶族香火上、下坛均置于屋架以下;而壮族的上坛则位于屋架层(图8)。这看似与堂屋位置有关,壮族堂屋之后仍有1个房间,香火所在的壁板更高,但更重要的原因在于瑶族倾向于将香火接近土地。

图8 20世纪50年代以前建造的瑶、壮家屋香火神坛(来源:作者自绘)

4.1.4 生活中心火塘

火塘是当地做饭、吃饭与冬季烤火的地方,是家屋的生活中心,最初也承担一定的祭祀作用,后来其礼仪中心的功能让位于堂屋[27]。瑶族以左为尊,原则上仅在堂屋左侧设1个火塘。20世纪50年代以前,当地经济条件有限,因一家之内有多个子女继承香火且无力另建家屋,可以在堂屋右侧、后侧加建火塘。在20世纪下半叶住房条件改善过程中,后来加建的火塘多被撤销,多火塘家屋所存实例极少。火塘的座位安排体现家庭成员的身份,靠近堂屋、后檐的两边是长辈的座位,晚辈则要坐在“下手”“外侧”。

这种“里”“外”的座位秩序也适用于壮族。壮族没有左尊右卑的观念,堂屋左、右各建1个火塘,2个火塘有主次之分,但与左右无关。前面没有楼梯的火塘是大火塘,可以摆放矮桌、条凳,作为日常吃饭的地方,而楼梯的位置则是需要请先生根据主家“八字”来测算的。2个火塘的设置是考虑到未来的分家,此前,大火塘用于烹制一家人的餐食,小火塘用于煮猪食;分家后各自做饭,一般长子继承大火塘,父母携幼子使用小火塘。

尽管火塘的仪式功能已被堂屋取代,但瑶族仍每日在火塘旁边供奉家先;而壮族是年节时在此祭祀灶王。瑶族在火塘前侧开窗,窗下开“小门”,给怀孕的妇女使用,避免她们进入堂屋[25];壮族火塘前窗之下设有可推拉打开的木板,形式类似于瑶族窗下的小门。但其窗下“门”位于家屋前檐,是功能性的,仅有夏季通风之用,不具有瑶族的特殊意义。

4.1.5 卧房与储藏房间

卧房是家屋中的私密空间,家庭成员的卧房位置各不相同,老人(家主)卧房的位置较为固定。瑶族老人卧房在火塘一旁,当地人说这样设置是因为老人需要挨着火塘取暖,实则由老人守护作为家庭象征的火塘。壮族老人卧房在大火塘正后方,是通向香火正后方房间的唯一通道,这间房存放米和酒,它们在稻作文化中被视为核心财富[28-29]。瑶族家屋的酒米房最初在火塘外侧,也邻近老人卧房。两族老人都守护着家屋中最重要的精神、物质财产—酒、米和火塘。

子女卧房相对随意,瑶族子女住在堂屋右侧;壮族子女卧房多设在前檐,均与老人卧房有相当的距离。当地人说,老人需要安静的房间,年轻人要阳光好。实际上更可能是将年轻人的房间与家长分离,方便他们自由出入、与情人相会[30]564。

除了承载人的各类活动空间外,家屋还设置有存储的房间。酒米房相对固定,其他杂物的存储相对灵活,可以利用屋架所在的第2.5层。人口众多的家庭也在此做卧房,以宽度仅60 cm的狭窄木梯连接。由于火塘上方需要排烟,上层只能用来烘烤食物(如红薯),而堂屋贯通屋脊,且门楼之上的空间高度太小,这半层作为房间利用的地方不多。

4.1.6 空间性质与指向

从以上房间承载的功能来看,可以大致分为家庭仪式、活动的动态空间(如门楼、堂屋和火塘),以及休息、储藏的静态空间(如卧房和储物间、酒米房)。前者是家庭成员可长时间从事特定活动或复合功能的“公共”场所,而后者空间狭小、功能单一。

在瑶族家屋中,静态空间分布在门楼之后的左、右尽端;而壮族则主要将之置于后檐。因此将静态空间剖除掉之后,瑶族家屋的动态空间呈现为“T”字形,“门楼—堂屋—火塘”的空间秩序与方向转折相对清晰;壮族的动态空间大致呈矩形,“门楼—堂屋”的空间指向明确,进入堂屋之后则出现多种运动方向(图9)。

图9 20世纪50年代以前建造的瑶、壮家屋空间性质与运动方向比较(来源:作者自绘)

4.2 20世纪60—90年代房间及布局的变化

20世纪60年代以后,尽管瑶、壮家屋的各类房间及其布局都发生了一些变化,但基本延续原先的排布原则。

由于家屋仪式的削弱以及为增加采光的现实需求,瑶、壮的门楼与大门均发生变化。瑶族取消大门,门楼与堂屋连为一体;而壮族门楼曾在排柱变化之中所增大,又最终消失,“大门”转移至楼梯口(图10)。这是因为二者的过渡礼仪[31]不同,瑶族大门区分家屋中不可缺少的生活与仪式空间,尽管取消大门后两者的边界模糊,依然承载相应的功能;壮族门楼消失,但大门的内外之别必不可少,因此通过位置变化得以保留。

图10 20世纪60—90年代建造的瑶、壮家屋第二层平面比较(来源:作者自绘)

这一时期堂屋仍然是家屋的中心,但由于大门从堂屋前消失,堂屋的边界越发模糊。尤其是瑶族堂屋,其空间指向的不明确性类似于壮族,但仍保持原本的禁忌,禁忌范围缩减至香火前。因此孕妇使用的火塘前窗下小门逐渐消失,女性只要不靠近香火即可。同时,堂屋不再直抵后檐,而是在香火后做酒米房,这应当是模仿壮族的结果。

在国家政策的驱动下,小家庭的居住模式成为主流,瑶、壮家屋普遍仅做1个火塘,火塘与堂屋的相对关系未变。瑶族的火塘空间独立于堂屋;而壮族的火塘仍与堂屋空间贯通。

二层卧房和储物间的排布原则未变,瑶、壮家屋的静态房间仍分别置于两山和后檐。随着第三层的出现,房间排布的灵活性更大,瑶族的老人卧房多转移至香火右侧,而子女住在楼上;壮族房间面积由1间扩大至2间,家主对米和酒的“控制”有所放松,酒米房在前侧向堂屋开门,这与从大家庭到小家庭的居住模式有关。瑶族火塘外侧的房间,原本只能从火塘进入,而这时期也改为由门楼进入,打破了原本的空间序列。

这一时期瑶、壮家屋普遍做3层。瑶族香火上坛移到第三层,保持香火的贯通,类似于之前壮族的设置。更大范围的调研表明,这不单单是对壮族的模仿—福平包北麓的红瑶因汉族移民更早出现了香火上坛的上移,因此金坑红瑶的变化应当是多方影响的结果。瑶族香火仍上下贯通,由香火一侧的狭窄楼梯通向第三层,第三层根据家庭需要来安装壁板做房间,其排布已经有转向壮族排布原则(后檐为主)的趋势了(图11)。

图11 20世纪60—90年代建造的瑶、壮家屋第三层平面比较(来源:作者自绘)

此时3层高的壮族家屋中,香火上坛下移至第二层,类似红瑶在20世纪50年代之前的设置,但显然并不是模仿红瑶,而是为了适应多层住宅的居住模式,以便利用堂屋上层的空间。壮族家屋第二层至第三层的楼梯在下层楼梯后侧,未保留香火之上的贯通空间,第三层大多只在第二层房间对应的地方做房间。

这一时期红瑶家屋的空间指向性减弱(图12),其原因在于大门的取消,且静态房间的排布、开门类似壮族。壮族的空间性质与指向未发生太多变化。因家庭规模缩小,两族的第三层仍有大面积未做房间,只是空置在那里,可堆放杂物。

图12 20世纪60—90年代建造的瑶、壮家屋空间性质与运动方向比较(来源:作者自绘)

4.3 2000年至今房间及布局的变化

2000年以来地面式住宅成为瑶、壮家屋的主要模式。因为旅游产业的发展,家庭在建造住宅的时候考虑到未来的经营需求,不再局限于自住,房间排布发生剧变。

第一层是家庭大厅,也可作为游客用餐的餐厅。“大门”置于前檐正中,大门后是几乎没有隔断的空间,兼具原本门楼、堂屋和火塘的功能。第一层后檐正中安置香火,但无论瑶、壮,香火都不再贯通至屋顶。很多家屋已不再使用火塘,或是把附属的偏房做火塘。瑶族部分以自住为主的家屋,仍在香火左侧保留封闭的火塘(图13)。第二层以上是卧房、储物间等静态的房间,房间排布在前后檐,中间为走廊,这种空间形式是之前未有的空间形式,主要是为了经营旅馆而多做房间,有学者称之为从传统干栏到现代农宅的“功能替换”[32]。瑶族仍以特定方式延续香火的空间禁忌—香火正上方的房间不住人,或仅限男性居住。壮族没有这种禁忌,楼上房间使用更灵活。

图13 2000年以来建造的、以自住为主的瑶族家屋平面图(来源:作者自绘)

此时,除了新出现的上层走廊外,传统动态功能空间的指向性已非常模糊(图14),这大致也是家庭使用与旅游经营并置带来的必然结果。

图14 2000年以来建造的、以自住为主的瑶族家屋空间性质与运动方向比较(来源:作者自绘)

5 家屋变迁中的遗产价值

综上所述,红瑶与白衣壮在明代中后期先后定居金江河流域,早期的家屋形式因为没有实物遗存而不得而知。金坑地区与龙脊地区最迟在清代后期各自形成地域联盟,瑶、壮之间交流极少,且二者分属两邑,更缺乏国家层面的干预,这种情形基本持续至1950年末的县域调整。尽管两族的家屋在构造和功能上基本一致,但在空间观念、象征意义、行为禁忌等方面呈现显著的差异(表4)。

表4 金江河流域瑶、壮家屋不同时期的发展变迁

20世纪60年代以来,金坑与龙脊均归属龙胜县管辖。尽管族际交流仍十分有限,但相比之前的“皇权不下县”,这一时期国家的行政管理深入乡村,也通过教育资源、行政服务与道路建设等形式,使得金江河上、下游之间的居民有了更多机会彼此“观察”。因此在20世纪60—90年代期间,瑶、壮家屋出现“互调”“互借”的现象。尽管其中某些变化并非模仿对方,但不可否认二者在空间布局、结构营造和装饰方面均相互借鉴。相对来说,瑶人途经壮寨而外出,龙脊地区被“观察”得更多,传播方向较为单一。新的变化往往先出现在龙脊地区,继而才出现在金坑地区。国家鼓励小家庭的社会结构、禁止仪式活动等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瑶、壮家屋的差异,但两族文化传统仍体现于各自的家屋之上,尤其是红瑶的空间隔离与行为禁忌。

2000年以来,由于梯田景区的开发建设,金坑地区与龙脊地区的家屋功能、设计原型均发生剧变,最终使得瑶、壮家屋几乎完全一致,而红瑶仍以家庭成员的行为模式来维持其仅存的香火禁忌。

从瑶、壮家屋的变迁历史来看,环境的相似决定了功能、材料与构造的一致,族群之间的横向联结也促使两族彼此借鉴空间形式、排布原则,而这种文化“交融”又受到国家行政管理、区域开发模式的强力影响,最终在纵向联结之力的作用下彻底消除了两族在物质空间上的差异,仅以居住者的行为来保留深层次的观念禁忌。

在多民族杂居的山地聚落之中,家屋变迁所展现的遗产价值不仅仅在于营造技艺或民族文化,更折射出家庭乃至聚落、族群生活模式、人口结构与空间观念的变化。在自然条件相对稳定的环境中,这些变化受到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以及国家与社会互动的影响,呈现出以区域社会史展现物质文化的意义。金江河流域瑶、壮家屋形式由家庭居住功能与族群特质所决定,又在不同历史阶段的行政区划、社会角色、产业开发调整中呈现出差异、融合,最终在旅游建设的大潮中趋于一致,但仍以“看不见”的方式保留自身特点,表达了国家力量影响下桂东北民族交往交流与文化交融的历史。

相比目前对于单一民族建筑遗产的价值分析,这种区域社会史视角下的历时比较更能表达国家与地方社会的互动,以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过程。而在目前同一区域的建筑比较分析之中,这种纵向社会关系往往被忽略,使得社群、族群之间的横向联系缺乏了更大区域范围的政策根基。即便在桂东北山区这样“内地的边缘”[33],国家的影响力仍无所不在。这一域范本使得我们更清楚地意识到家屋变迁的复杂性,国家与地方社会的互动与族群之间的交往并存,而前者的影响力往往更为强大。这一遗产价值分析也为今后建筑遗产的价值遗产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与框架—基于区域社会史的研究范式,从横向、纵向与历史的维度展开分析,拓展建筑遗产价值阐释的历史深度与社会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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