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中金融保障能力及提升对策研究*
2021-11-13重庆科技学院法政与经贸学院徐丹
重庆科技学院法政与经贸学院 徐丹
一、我国自贸区发展的基本情况
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会议上我国明确将自由贸易区提升为一项国家级战略。2013年8月上海自贸区的设立顺应了全球经贸发展新趋势,是我国实行更加积极主动开放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以来,推行的各项政策广受好评,在体制方面的创新也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不断坚持深化改革,逐步将成功经验推广至全国。2020年9月自贸区首次“进京”,标志着我国正式成立了21个自贸试验区,目前我国自贸区的分布如图表1所示。自贸区逐步形成了东西南北中的开放形态,形成我国新一轮全面开放格局,自贸区的发展进入了新的航程。
表1 国务院发布自贸区总体方案的时间
自由贸易区是具有经济职能和政府职能的载体,能否出台有利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金融政策,是发挥实效促进我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的关键。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试图以TPP和TTIP战略来遏制我国自由贸易的发展,以高规格的贸易规则将中国阻挡在协定关系国门外。纵观全球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历程,要促进自贸区的进一步开放和发展,还需要加大金融市场的开放,加速信息流动,确保金融保障政策得到实施并产生成效。面对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不确定性带来巨大冲击和目前复杂的国际形势,我国应该因势利导制定出更加行之有效的方法促进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发展,在建设的总体框架下,创建良好的金融环境,这就要求自贸区发挥试验田的功能,以更大的力度促进改革开放,深化金融发展,提升金融保障能力,促进自贸区的建设。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关于自贸区的研究
从国际上开始成立自贸区以来,至今发展了四百七十几年。对于自贸区的发展研究已经形成了一套完善的理论体系,国外在自贸区建设中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对于政策体制的研究,以下国际上一些具有代表性的观点。美国经济学家Lawrence,Bergstein等坚信自贸区是通向多边贸易的桥梁。大多数的学者认为自由贸易区的建立有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可以使加入的国家获得双赢。比较典型的理论是来自亚当·斯密(1983)的绝对优势理论,大卫·李嘉图的比较优势理论。随着自贸区的不断发展,更多学者站在区域经济的立场去研究自贸区的发展。Shavvin(2007)经过对全球不同的自贸区的特征进行分析,认为园区应该提供优惠的政策,还应该对本身入驻的企业做好市场风险防范、优化投资环境。
我国自贸区的发展晚于国外发达国家,所以我国的学者对自贸区相关理论的研究时间较短,学者们将我国的保税模式跟发达国家的自贸区进行比较分析,得出了现有自贸区的问题和差距,提炼出国外发展可借鉴的成熟经验。唐健飞在谈政府管理模式方面的需求时提出,政府在管理上提出高效的行政服务、更加市场化管理、多元主体参与、弹性化的管理制度等的创新以应对自贸区的发展。陈庭翰(2013)认为,设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就是为了在全国范围内试验推广“准入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模式,通过更高标准国内市场的开放实现第二次“入世”。
(二)关于金融深化的研究
金融深化是动态的发展过程,金融深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国际资本的自由流动,对经济贸易起到纽带连接的作用。Matchup(1932)指出资本在不同国家都可以作为资源配置,进而使得投资者的风险被分散。Robert C.Merton(2001)从理论角度讲述金融创新对经济的影响。国内的金融深化研究起步相较于国外来说较晚,陈蔓生(2014)分析和总结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在灵活的海关监管、促进投资以及开放金融等领域的创新政策。各项金融支持方面的政策逐步实施取得了成效,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潘功胜(2014)指出我国自贸区肩负着在金融改革创新领域的“先行先试”,形成推动我国全面深化金融改革、扩大金融开放的可复制推广经验的重要使命。王洪(2016)从汇率改革及金融创新的角度方面分析了上海自贸区金融创新的模式,认为示范作用的推动下,可以促使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
综合上述文献,通过梳理自贸区金融业支持政策,可以发现学者们对自贸区的金融支持政策制定、执行、实施有较多的研究,但是这些研究还比较零散,对于自贸区金融政策量化分析还不多见,本文对自贸区发展中建立灵活动态的金融发展政策,具有一定的实践作用。
三、自贸区金融创新效果调查及问题分析
(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中的金融制度创新的效果
我国2013年9月建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来,历经6次扩容,截至目前,我国已经成立21个自贸区和一个自由贸易港,自贸区后续的发展将从数量增长转向质量提升。目前我国已经拥有陆港、海港、岛港、空港四种类型的自贸区类型,这些已经成立的自贸区或自贸港拥有各自的优势和特色,都设立在具有优良的开放环境的省市地区,因此具有良好的试验环境。与此同时,自由贸易试验区在贸易自由、金融创新和投资便利化等方面的探索,把先进的发展经验推广至全国。
由于我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起步较晚,内陆地区的自贸区和东部沿海地区发展有差异。自贸区是国家的受到较少的行政干预的特定的区域,通过一些手段比如消除关税壁垒从而促使生产要素在不同的国家进行流通,在这种环境下,跨境金融服务显得尤为重要。自贸区的金融创新和深化改革也为我国的金融改革探索出了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对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产生良性的影响。提升自贸区金融保障能力,对自贸区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要关注金融深化带来的金融风险,通过改进金融监管手段有效地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1.金融创新方式多样化
近年来我国的自贸区不断探索创新的模式,通过利用差异化优势,不断提升金融保障能力,借鉴国内外发展较好自贸区的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在很多方面实现了创新和突破。在金融领域引进信息科技技术,从电子金融升级为互联网金融,通过不断地延伸发展到金融科技阶段。充分地将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技术、5G技术运用到金融发展中。并通过提高金融的服务效率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金融产品的提升让我国成为全球重要的服务供给平台,金融科技进步推动着我国进行金融深化变革,也推动着自贸区的金融保障能力提升。
2.金融制度创新增速加快
我国自贸区在金融深化已经卓有成效,通过对我国自贸试验区金融制度的指数分析与比较,可以制定六个创新方面的指标来反映我国自贸区的创新能力情况,包括金融监管、金融市场、金融产品、金融投资、金融服务和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指标。按照相关指标的分析得出,我国自贸区2018-2019年度金融制度板块创新指数增长速度快,全国金融制度创新指数增长速度排名前五的分别是宜昌片区、沈阳片区、厦门片区、武汉片区及成都片区。
3.金融制度创新领域拓宽
自贸区通过金融的创新不断提升金融保障能力,不断加大自贸区的金融准入,在资本兑、人民币国际化、利率市场化、支付清算、金融简政放权和金融外汇监管方面加大制度方面的创新。不断提升金融开放水平,合理放宽外商准入条件,加强金融要素的利用机制,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更好地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不断拓宽跨境金融服务。自贸区的金融创新领域正在不断发展拓宽,有利于促进金融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的发展,比如成都地区打造的“金融+科技”新模式,构建产业和金融一体化发展,还有利于增强国内金融机构的产品供给能力,加大产品开发力度。
(二)自贸区建设中金融保障能力存在的问题
1.金融监管体系不完善
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自贸区通过几年的时间发展壮大,金融监管方面没有跟上发展的进度。我国的金融监管仍然存在以下问题,其一,金融监管的延迟,虽然自贸区内宽松的金融环境能促进金融的创新和深化,但监管法律的制定和调整如果跟不上金融发展的速度,存在滞后性,就难以保障创新的持续性。其二,目前自贸区的法律仍不健全,在一些金融监管方面存在缺失,一些自贸区的金融活动没有相应的法律进行约束,容易造成监管的漏洞,被一些投机分子钻空子。其三,金融监管相对粗放,目前各地方关于自贸区的金融监管相对比较简单,现有的制度很难全面保障金融发展,确保金融的协调性。其四,现行的法律强制力不足,当前我国没有针对自贸区的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主要是依靠来自国务院的文件及地方法规来进行金融监管,显然效力不够,无法提供权威的保障。
2.全国各自贸区金融制度创新能力存在较大的区域差异
自贸区的制度创新是各个自贸区都在坚持做的工作,但由于先天优势和发展时间不同,致使各个地区之间的发展是不平衡的,东部沿海地区的自贸区金融创新能力比内陆地区要强,发展时间也更充分。另一方面看各地区金融制度创新能力的改善水平也有一定差异性,突出表现在创新的速度差异性大、呈现不平衡和不均衡的局面,除此之外,金融改革的范围广,且有一定风险性,致使各地区的金融保障能力不同。
3.全球宏观经济波动、不确定性突出
当前国际经济形势发展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全球金融市场的关联度增加,金融市场的互动性也亟待加大。如果全球关于金融市场的互动频率保持同步,便会金融市场的流动性缺乏出现金融波动。面对当前国际经济环境发展的不确定性,主要经济体之间货币政策的分化,比如美联储的紧缩型货币政策势必引发跨境资本的流动增加,增加国际金融市场风险,也给我国的资本流出增加压力,侧面影响我国金融创新发展。长久以往,会影响到自贸区的金融创新改革,不利于我国实现跨境金融服务的目标。
四、提升我国金融保障能力的对策
综上所述,我国金融保障能力的提升要紧紧把握自贸区金融发展,坚持对自贸区进行金融创新改革。面对我国自贸试验区金融保障能力的内在驱动机理,把握自贸区金融创新“试验田”的定位,充分考虑自贸区和金融产业协调发展,从政府、市场和区域金融合作等三方面提出对策建议,提升我国自贸试验区的金融保障能力。
(一)加强金融立法,建立完备的自贸区金融监管法律体系
要想我国的自贸区在金融立法上有所突破,必须用法律的形式形成固定条款,形成完备的法律体系,保证金融监管的持续性,去除更换领导带来的负面因素,让自贸区的金融法律法规对自贸区的发展提供全面的保障。在借鉴学习国外先进经验的时候,创建我国独有的自贸区法律法规,通过经验的积累不断健全相关细节,形成自贸区专门的法律体系,让自贸区区内金融发展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各大自贸区也要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下位法,在基础法律规章下开发促进各自贸区金融发展的地方性法律法规,与总的自贸区法之间共同作用,协同构建完善的自贸区法规。
(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许多金融企业在自贸区选址的时候主要考虑政府的优惠政策,终极目的是进入到一个更加开放自由的营商环境。但国家建立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初衷是想通过自贸区这个“试验田”逐步实现政府职能转变,而不是仅针对企业创建一个政策洼地,不停地输送政策扶持,只有通过自贸区的探索实践,才能处理好市场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不断消除体制障碍,给国内自贸区创造一个更加开放的营商环境。全国21个自贸区相关的政府部门应该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对区内金融交易的干预,逐步精简业务许可证的审批手续,逐步对自贸区内的金融业务开放创新试验,充分给予市场创新的空间。不断深化机构改革,承接、运用好上级部门赋予的权限,完善金融监管的事中事后监管,保持政府和市场的有机合作,逐步释放市场活力。
(三)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由于全国各自贸区发展的时间不同,尤其内陆地区金融产业集聚的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各地区应该做好政策扶持,加大地方自贸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但不限于大数据、网络安全、云计算等现代金融创新的软硬件,为自贸区金融保障能力的提升创造良好的运行环境。在创新人才引进方面更要做好完善人才体制,比如在人才留存上尝试生活基本保障以及股权激励等措施,深化金融创新人才的培养体系,在当地一流大学开展合作培养契合的创新型人才,逐步健全人才的保障体系,完善人事关系的衔接办理流程,在生活方面为人才流动创造有利条件。
(四)协调自贸试验区内部及周边地区的金融合作建设
本文通过调研分析得出全国21个自贸区的金融产业集聚度有明显差异,比如重庆等自贸区相对发展较早的上海自贸区有着明显的差距。内陆自贸区发展相对落后,还由于相对碎片化的自贸区模式不利于产业的整合,分成几个板块的自贸区之间本身的金融基础差距大。因此,要想提升自贸区金融保障能力,必须要开展跨地区之间的金融合作,推动自贸区各大板块同步协调发展,实现区内优势资源互补、错位发展,不断增强自贸区内部间的金融联动发展,促进金融创新合作,找到适合本地区金融保障能力提升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