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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城

2021-11-09刘亮

小说林 2021年6期
关键词:金花胜利

1

七月初的时候,中午不到十二点,彭城的天就酷热逼人了,尤其那白花花的水泥地,晃得刺眼,闪烁着亮光,如同玻璃似的。只要不是上班族,谁也不轻易出门,当然包括胖嘟嘟的王美娟——她一米六的身高,一百二十斤的体重,走起路来更是一身汗。自从她工作的服装厂倒闭之后,这半个月来,她白天很少出门,每天都是睡到自然醒,醒来后先坐床沿愣一会儿神,头发全都乱蓬蓬的,眼睛也睡肿了。今天早上也是如此,睡到了十点钟,当她还在愣神时,就听到有人砰一声推开了院门,紧接着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其中夹杂着爸爸呼哧呼哧的气喘声和喊叫声:“到了到了,咱们到,了小伙子……”

王美娟跑过去,拉开屋门,吓了一跳:“老天爷,这是咋了爸?你撞人了?”

在小客厅的沙发上躺着一个身材修长的年轻人。他紧闭双眼,嘴巴红肿,凝固不动,一头柔软的黑发湿漉漉地贴在头上,仿佛头上有看不见的细小水波在下面涌动。

“别害怕,美娟,我刚才送快递时,这个小伙子走着走着……突然,就那么倒在了我车旁。我赶紧扶起他,简单问了几句,他说的话我听不太懂,大概的意思是他发烧烧的,就晕倒了,倒在了我旁边。”

“你糊涂呀,爸爸,万一他是个坏人,或者碰瓷的呢?”

“什么?呵呵呵……没事,就是一个年轻人得了伤寒,病情突然来了而已。我给他吃点儿感冒药,退退烧就好了……我把你拉扯大,在这方面很有经验。还有,下午他要好点儿了,我领他去你姑姑那儿,让她给看看,瞧一瞧,好了他就可以走了。”

“可是,爸爸……”

“放心吧,美娟,哪那么多的坏人,我只是做了一次好事而已,没什么害怕的。你看看,这小伙眉清目秀的,哪儿像坏人了,是不是?再说人都这么想了,不愿意伸援手,社会不就没好人了嘛。”

王美娟继续愣着。

王胜利则像个陀螺似的,随即旋进了卧室,拿了退烧药出来,在惊讶失色的王美娟的眼皮底下,他展现出麻利劲儿,几乎像一名熟练的女护工,很快就给年轻人吃下药。此人一度睁开了眼,那眼睛如此乌黑、清澈,像是星空,脸颊却无血色,还消瘦发黄,给人一种虚弱、紧张、迷人的感觉。

“对了,美娟,我现在得去你刘姨那儿,让她陪着你。我呢,下午去你姑姑那儿问问,另外还有几个快件没送完。”

王胜利不顾大中午的避讳,推开了同是一个大院,隔壁邻居刘金花的屋门。他发现她穿了一身短裤短衫,露着明晃晃的四肢,一条睡裙搭在白净净的肩上,她正在准备换衣服。

“妈呀,谁呀这是?”这个五十多岁的中年妇女,手一挥,就把睡裙捂住胸口,背过了身,“是谁?谁进来了?”

“是我!我闭着眼,闭着眼呢。”王胜利笑呵呵地解释着,“我可啥也没看见呀,金花。”

“快关上门,快点儿,背过身去。”刘金花命令道。

王胜利马上服从命令。他听着刘金花呼哧呼哧地套上睡裙,接着砰一声,她好像踢倒了马扎。他就这样背着身给她讲了刚才发生的事情,并且请求她快一些。

“不不不,我可办不到。我害怕,胜利,真的,他要是起了歹意咋办?他多大了?”

“老天爷,”王胜利叫了起来,“你都这把年纪了,他还是个小伙子、小青年,能怎么了你,而且还是个病人。你就快点儿吧。”

“好吧好吧……”刘金花在做出决定前,又让王胜利继续背着身,换了一套带红圈圈的长裙。最后她转过了身,打扮得齐齐整整,活像一只笨拙的花蝴蝶。“好吧,有美娟在,我还能放心些,咱们走吧。”

出屋门走了没二十步就到了王胜利家。

“我可说好了胜利,我真的是害怕……他没事吧,不会死了吧?我的妈呀,我有点儿受不了了,美娟,美娟呢?”

“你瞎说什么,小伙子就是发烧烧的,我给他吃药了。你俩这样啊,在这照一照面,看看他怎么样了,要是醒了就给他喝点儿水。我去找美娟的姑姑,正好还有几个件没送完。美娟,你和你刘姨等着我就行啊。”

刘金花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

“王胜利,我看着他不像咱们彭城人,是个外地的,外地人吗?”

“啥本地的外地的,再说啥地的也是咱们中国人,你看你呀……”王胜利急慌慌地答道。

“不不不,我的妈,你疯了王胜利……”刘金花呼叫起来,又拉住了王美娟,另一只手则捂住了胸口,“美娟,你爸真是一脑子的糨糊呀,这么老了做事还是不过脑子。你说说美娟,就我这么好的,你爸都避着我,不肯娶我,却愿意照顾一个外地人,哎呀呀……他这样是不是典型的脑子转筋了呀!”

王美娟再也忍不住了,咯咯咯笑起来。

实际美娟一点儿也不反感刘金花,都在一个大院住,况且她老伴没了,自己的妈妈也没了,她平时对他俩很好。可不知怎么,爸爸就是不肯娶她。有时她也给爸爸开玩笑,说刘姨对你这么好,你怎么没反应呢?王胜利就说,这个年纪了娶啥,就这样过吧。实际,对于爸爸为什么不愿意再婚,她自己也搞不清楚。不过她觉得最可能的原因,就是她和他是一个院的,时间久了,太熟悉了,没那个激情了吧。

笑完,王美娟又在想这个小伙子,带着惧怕又茫然的感觉,想着这个人,孤苦伶仃,离开亲人,来到这里,无人照看。也许在他的家乡,他的亲人也在挂念他。在这个时候,她也想让刘金花过去看看他的情况。

现在家里就她俩了,刘金花也是害怕,她使劲攥着王美娟的手,两个人凑到跟前,伸着脑袋,看看他还呼吸吗,不知是睡着了还是晕过去了。这时,年轻人突然睁开了眼,睁开了那双惊愕的亮晶晶的大眼睛,表示要说话,两人却吓得“啊”了一声,退到门口。

“美娟,他是不是想喝水了?”

“可能吧,刘姨,要不给他倒一點儿?”

“我的妈呀……还是你去吧,美娟,我的心脏快受不了了。”

最后王美娟鼓起了勇气,给陌生人喝了水,随后他又倒头睡去。

下午五点半时,她俩听见王胜利的电动三轮车声。王美娟拉开屋门,王胜利把车子停在院角,搓着手走过来。

“怎么样,小伙子醒了吗?”

“醒了一次又睡了,也给他喝水了。”

“好,你刘姨呢?”

“在里屋呢。”

“哎,快进来王胜利,小伙子醒了,快点儿快点儿……我的妈呀,他说的什么话呀,我也听不太懂。”

2

王胜利看了小伙子的身份证,名叫郑歌,二十三岁,山东塔县虹村人。

“爸呀,你说他叫郑歌,为什么他的口音是那样的,说自己叫郑锅,俺叫郑锅,这么土呢。”

王胜利刚送完快递回来,正在门口洗脸,于是就带着水淋淋的脸颊转过身来,望着女儿。

“山东人说话就那样,也不能说是土,一种方言吧。怎么了,你听不懂吗?”

“嗯。还有,他不光土,说话还有点儿结巴。”

王胜利呵呵笑了。

“对了美娟,我刚才领着郑歌找你姑姑了,你猜她怎么说的,她非说是我把郑歌碰了才这么上心的,就是不相信我。让我做人要有良心,给他治好了病再让他走。你说说看,你姑姑的胳膊肘到底是往哪儿拐的?还把我放在眼里吗?最后她说郑歌不用住院了,只是伤寒而已,引起了肺炎,不过不厉害,吃一周的消炎药就能好。”

“他要在咱家住一个星期吗?”

“唉,这个可怜人能去哪儿呢?他说半个月前来的彭城,结果钱又被人偷了,只能睡在公園,得了流感。我这么想的闺女,给他治好病就把他打发走,咱们就当做了一次善事,按你姑姑的说法,他没讹咱就是对咱们最大的好处,万一他以后要是发财了,说不定还能记起我这个好心人呢。”

王胜利确实是这么想的。

不过,刘金花却不愿意再和王美娟一同照顾这个外地人了。她不断抗议,说你王胜利出去送快递,把我们两个女人扔家里照顾他,你能放心嘛,我毕竟也是个单身女人呀!他要起了歹意咋办?要是非礼我了咋办?这些你都想到了吗?

在刘金花不断向王胜利抗议的时候,她突然看到了一个现象:第二天下午,这个可怜人郑歌挺了过来,脸上有了血色,眼睛变得明亮,闪着光芒,修长的四肢像杨树一样顺溜,足有一米八高,完全成了个俊美的男子汉。不光这,她还看到美娟这丫头也变了,对小伙子有了一种慈母般的温情——他们俩的谈话断断续续的,她时而变换声调,他呢说话有些结巴,她就让他慢点儿;如果他拒绝喝某个口服液,或者嗓子疼不想吃菜时,她就用慢的、低沉的声音,命令似的口气,呼唤出郑歌、郑歌这个名字,仿佛在说,听话呀,郑歌,不许你使性子。实际她只比他大一岁。

刘金花不光看王美娟有了惊人变化,实际她自己,也感觉到了异常——虽和王胜利在一个院住着,可一到晚上,她就得独自一人待在空荡荡的家里。老伴车祸去世,女儿大前年又出了国,两三年才能见一回。因此,她总是沉陷在一种焦躁不安的孤寂之中,她情感的心灵像是已经枯竭了——尤其是王胜利的表现,她没有信心了。这种情感的枯竭最后就化成了懒散和随波逐流,有了那种过到哪儿是哪儿的想法,就是想和王胜利亲近亲近的心也觉得有也行,没有也行。可现在,她突然发现了王美娟的变化——这个平时风风火火、咋咋呼呼,又有点儿胖的女孩子却因为这个男孩儿的从天而降改变了自己。那么我呢,王胜利是不是也会因为我的改变而改变呢?

“真是奇迹,奇迹呢”,王胜利傍晚回到家,骑着他的三轮车,浑身上下散发着热气,总是这样惊叹道。他现在发现每件事情都安排得妥妥当当:饭菜已经做好,衣服也已洗好,家里也整洁了。

“真是大大的奇迹呢!”他走进卧室,一边搓着手说。

“谢谢您,王叔,您回来了。”年轻人微笑着用生硬的彭城话问候了他。他说的话很慢,有些别扭。

“这是怎么一回事,他说的话怎么这样了?”王胜利笑呵呵地问道。他看看女儿,又瞅了两眼刘金花。女儿嘻嘻笑着,刘金花则板着脸,噘着嘴,眼睛半睁着,仿佛赌气在耍小性子。

实际这两天王美娟在一点儿一点儿教郑歌说彭城话,也让他读报纸;她和刘金花说话,并鼓励他,让他不要担心方言和结巴,大声说就行。当他说错的时候,她也会忍不住哈哈大笑,并把刘金花引笑了——不过她是绷着脸笑的,有点儿严肃的矜持态度。

“小子,你好了我就放心了,咱们吃饭吧。”

在这种情况下,刘金花总是会陷入一种错觉之中,仿佛自己已和王胜利是一家人了,大家团聚在一起,乐呵呵地吃晚饭。不过在这种错觉中,她时常有一种嫉妒和愠怒掺杂在其中——王胜利并没表现出想和自己亲近的意思,尤其她一个人躺在床上的时候,这种感觉尤为激烈。难道他是木头人吗,看不出来我那火辣辣的眼神吗?还是他……那方面不行了,已经没有了勇气和激情?于是,她觉得夜晚的房间又变得空荡荡的,生活是那么孤寂,她不禁长吁短叹,想着种种的可能性……可自己为什么就相中他了呢?他要什么没什么,穷得丁当响,能给自己带来什么呢?难道是因为他老实吗?还是他没有那个坏嗜好——和自己的丈夫比起来,他不醉酒,不馋酒。可丈夫李建国是不行的,一想到李建国的醉酒她就有些不寒而栗:他不光耍酒疯,还时常会打她,这是刘金花对醉酒最大的恐怖,简直就是噩梦,难道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吗?或许还有别的,比如老实、勤快,不喝酒等等,最后她也只能想到这些了,就带着种种的无奈睡去。

3

已经是第四天了,郑歌只要一独处时就会想到,自己是怎么了?就像幻梦一样闯进了这一家人当中。彭城是五颜六色的,而他貌似只认识这一家人,只熟悉这一个院子。想想这个熙熙攘攘的大城市,因为自己的向往,就离开了家乡,离开把他抚养大的侏儒叔叔,可以说,自己是第一次出这么远的门,就这么认识了他们,降临到了这个家里,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奇迹。可是对于家乡,对于父母——父亲病逝后母亲改嫁到了房县,再也没见过她,自己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后来爷爷奶奶去世,自己就跟着侏儒叔叔过。想想现在,在这个陌生的城市,自己和叔叔依然是孤苦伶仃的——尽管现在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可也像生活在幻梦之中,朦胧之中。自己不久就要离开这里了,还不是和叔叔一样,又要面对孤苦的生活了?还好,自己年轻,就好好奋斗吧,为了自己,也为了叔叔……要不,再过一天就走吧,毕竟待在这里也不是长久之计。

傍晚吃完饭,王美娟提出来要带他出去转转,正好也能活动活动身子。郑歌答应了。

出了院子有条百十米的胡同,这里每天傍晚都会聚集一些小孩玩耍,实际对于王胜利家里的事,大家都知道了。这些小孩就像看外星人似的围着郑歌叽叽喳喳,一下就把他弄得晕头转向了。他有些惊讶,就像在这闷热的空气中被弄得眼花缭乱,他时而转过身回答这个,时而转过身去看那个,小孩们都对他的方言和结巴模仿,最后再嘻嘻哈哈,旁边的老人也小声嘀咕着,让郑歌觉得自己像个怪物似的。泼辣的美娟则不同,她昂首挺胸,边回击着小孩,边拉着他出了胡同,可在郑歌的心里却感到了羞辱和胆怯。

第二天傍晚,王美娟又带郑歌出去了,结果和昨天一样,小孩们又讥笑了郑歌一路,有的还追在他俩身后,手舞足蹈的。

怎么办?走,还是再待几天?他心里烦闷极了,算了,他决定还是走吧。

晚上回来,郑歌和王胜利说,自己要离开这里了,很感谢他和美娟,还有刘阿姨的帮助和关照。可王美娟不同意,她拉着他进了卧室,质问他:为什么要突然走?为什么?我喜欢你,很喜欢你,这你是知道的,你不是说过我好看,喜欢我吗?难道是爸爸要赶你走的吗?

在门外的王胜利听得清清楚楚的,他愣住了,惊住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俩怎么谈到一起了?老天爷,他急得转起了圈圈。突然屋门打开,王美娟像头母豹似的,在她内心产生一股强烈的冲动情绪,她几乎是扑到了王胜利跟前。

“你要赶郑歌走吗?是不是?你说话呀,爸爸,是不是你要郑歌走的?”

王胜利在突然的发蒙之后,举起了手,气喘吁吁地答道:“这跟我有什么关系?你在说我吗闺女?可我今晚一个字也没说呀,到底怎么了,你为什么说我?”

王美娟意识到了什么,马上变得满面绯红。

“你疯了吗,美娟,要么就是我听错了。”

突然之间他后退了两步,又转起圈圈,仿佛在寻找一条缝隙要钻进去。同时他把两只手来回摆着,像个机器人。

“不不不,你可别干傻事闺女……这使不得,使不得呀……”说着,他向卧室冲去,王美娟马上跑到前面,挡住了他。

“你要干吗,爸爸?我跟你发誓,这和郑歌没有关系,是我那个……那个喜欢他的。难道你没听见吗,爸爸?是我主动的,是你的闺女呀。”

王胜利像是彻底蒙住了,他弄不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恰恰相反,爸爸,我不想让郑歌走了,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王美娟抱住了他,放声哭泣起来。王胜利感到自己的腿已经不听使唤了,他只能伸出手抱住了女儿。

“老天爷呀,怎么这样了……美娟,我的宝贝闺女,我劝你冷静冷静,好好想想,我这会儿也是晕头转向了呀……”

这些,郑歌在卧室听得一清二楚的。他走到门口,看见父女俩抱头哭泣,心里一动,不知怎么办才好,为此也是心慌慌的。

实际这几天,郑歌确实感受到了王美娟慈母般的关心和照顾,还有她那种火辣辣的炙热情感,他像沉醉于梦中似的,对于她每次的额头抚摸和手臂抚摸,那种怜爱,那种渴望,那种温情脉脉,像电流似的通过他的全身,他只能一动不动地躺着,尽量控制住由于胸口过于燥热而变得急促不安的呼吸,仿佛在等待着,等待着……直到第三天,她那充满力量的双臂再也忍受不住,一下子扑向他,抱住了他。这炙热的波涛出乎意料地击打在他的胸上,使他因为这猛烈的一击差点儿晕了过去。是的,他怀里的这个女孩儿,这个有力量的娇躯,像发了疯似的颤抖、燃烧,最后他也冲动地抱住了她,缠在了一起……

直到深夜了,郑歌还在思考着,乱想着。这可能吗?她真的爱我吗?而自己呢,也爱她吗?他想起叔叔给他说过的话:找对象一定找个喜欢你的,而不要去碰那些花枝招展的,因为咱家的条件太差,有女孩能跟了你就是咱家的祖上显灵呀。是的,叔叔是个侏儒,打了一辈子光棍,而自己呢,能找个什么样的女孩儿呢?对于王美娟,他连想都没想到会是她,尤其她反应得那么强烈,随时要和父亲对抗的样子,是不是该去迎接她?還是退缩离开这里呢?关键这是在彭城呀,自己该怎么做呢?难道这是命运给了自己指定的目标吗?那对于美娟意味着什么,自己能给她带来什么样的生活呢?

对于王胜利来说,这无疑是当头一棒。第二天一大早,她又进了女儿的房间。

“那么,你是真喜欢他了?一个外地人,还没有工作?”

王美娟用毯子捂住了脸。

“你可想好了闺女?”王胜利又问了一遍,“真想嫁给他吗?”

王美娟还是没说话,只重重地点了两下头。

王胜利气得不知说啥好了,一转身,出了门。

现在房间就王美娟一个人了,她烧得满脸通红,眼睛闪闪发光,她微笑着。随即,她又一次用毯子捂住了脸,捂得紧紧的,紧紧的,呆坐着,突然又倒在了床上,同时她也被自己的这种坚持惊呆了——爸爸能原谅我吗?能理解我吗?

当然在这之前,爸爸是不知道她的自尊心受到了什么伤害,可她却永远忘不了——两年前她曾喜欢过她的同学,可在背后呢,她却听到了那个男生对她的评价:王美娟喜欢我我知道,可她也不看看自己长得什么样,像个胖葫芦似的,谁喜欢谁就上,我没意见。可以说,这是她听到的最让她伤心欲绝的话,而且还是出自她喜欢的一个同学,对她来说,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从那以后,她才好好照了照镜子,看清了自己的模样。那么现在,对于给郑歌的爱,她也不知道是怎么发生的,难道是对他身世的同情吗?还是他那异常的俊美,使自己情不自禁就爱上了?或者是自己情感的压抑,对爱情的渴望呢?或许全都有。

王胜利问完女儿后,没直接上班,而是一头扎进了刘金花的房间。他把从昨天晚上开始,到现在的枝枝叶叶全给刘金花说了,并质问她:“我当初让你陪着美娟,怕她害怕,一块儿看着郑歌,他俩什么时候好的你没看出来吗?你都干什么去了?现在好了,美娟相中他了,不让他走了,想嫁给他,你说怎么办吧,你说话呀,金花?”

刘金花听完,也是彻底惊呆了。

“哎呦呦,我的妈,你说的是实情吗,胜利?美娟连他的方言都听不太懂,他俩到底是怎么沟通的?就这么爱上了吗……”说着说着,刘金花突然扑嗤一声笑了,“我估计呀……是咱们美娟主动的吧。你说,这么俊的小伙子我看了都动心,何况她这么大的姑娘了,是不是?可话又说回来了王胜利,他们这么大了谈恋爱很正常,有什么可生气的。就像我吧,这么老了还想着你呢,而你呢,却天天不冷不热的,我才要伤心呢。”

“刘金花!”王胜利大叫了一声,“你这把年纪了能不能正经点儿,气死我了真是……对了对了,我刚才说到哪儿了?对,你也有责任,你是怎么看的,就没发现一点儿苗头吗?你到底都干什么去了!”

刘金花听完没生气,反而笑嘻嘻地挽住了王胜利的胳膊:“你呀,怎么老想不开呢,美娟喜欢不就行了。再说,人家郑歌哪里差了,人实在不说,还是个帅小伙,哪一点儿配不上美娟了,你说,哪一点儿配不上她了?”

“胡说,他是外地人你又不是不知道!”

“外地人咋了?你当初怎么说的,啥本地人外地人的,不都是中国人嘛,你不是不介意这些吗?现在怎么了,两个人相爱你又后悔帮他了?”

“这一码归一码……算了,跟你说了也是白说,我上班去了。”王胜利甩开刘金花的胖手,气哼哼地推开了纱门。

刘金花情急之中脑子一转,拉住王胜利,给他出了个主意:既然美娟这么喜欢他,不妨先别赶他走,帮他找个工作,两个人谈谈试试,要真不行了,再赶他走也不晚。王胜利也没好法儿,就照刘金花的主意做的。当天下午去找了他们快递公司的经理,希望能给郑歌一个机会,让他送快递。

4

实际这事并不难,经过一个星期的熟悉和锻炼,郑歌成了名真正的快递小哥。

心灵纯洁的他很珍惜这份工作,干得仔仔细细——特别是骑行在彭城的大街上,谁也不认识他,也没有胡同里那些小孩们的嬉笑,他格外放松。彭城略带干燥的空气,尤其雨过天晴的柏油马路,泛着湿润土腥的气味,潮湿的地面冒着雾气,时而把白线遮掩,时而又隐现出来……至于他自己的内心,始终是一个平静的灵魂,一个为两只眼睛而发现美的灵魂。不过,不管在大街上和小巷里,他都很小心,不能碰了居民和他们的汽车,因为一切事情不能根据其表面现象来判断,有时候要这样看,有时候要那样看。例如去别人家送东西时,他从不进人家里半步,说话尽量小声、和气,因为每个人的秉性不一样,他怕因自己的一时大意而让对方发了脾气,从而被扣分扣钱。

是的,他现在很满足这得来的一切。

正如叔叔常教导他的那样:人要以善良和平静去体会知足常乐所带来的幸福才行,就像感恩大自然所给你带来的俊美容颜一样;说真的小子,幸福是属于每个人的,只是每个人的感受点不同罢了。

他就是带着这样的情感每天穿梭在他负责的区域。到了晚上,他便远离了大街的熙攘,归隐在了这个小家,他的精神生活完全沉浸在了另一个世界,王美娟像个贪吃的孩子似的黏着他,索要他的吻,索要他的搂抱……这些王胜利都看在眼里,也急在心里。

有一天,王胜利突然想到一个问题:自己光听女儿说了,还没听郑歌是什么意思,他是真心爱美娟吗?刘金花则劝他要温柔地说,轻声地说,别让他误解了意思。

他觉得还是先问问女儿,问她知道郑歌是怎么想的,是真心的吗?

他没料到,女儿竟然哈哈笑着来对待他,“爸爸呀……”

“你还笑得出来?”

“为什么不笑呢……哈哈哈……你太小心了,爸。郑歌对我很好,想娶我。”

“那他为什么不直接跟我说?把我憋得呀……嗓子眼都干了。”

“他一定是不好意思,”王美娟羞红了脸,晃了两下肩膀,她的那双胖胖的圆眼睛忽闪忽闪着,“爸爸,他很腼腆,你是知道的。”

王胜利摇着脑袋进了客厅,撇开腿站着,立在房间中央,他很想用一个老丈人的口气教训教训这小子。但是,他马上想起了刘金花的话,让他要温柔地说,轻声说,当他一看郑歌的那双乌黑清澈的大眼睛时,立马又泄气了——这个有些傻气且天真俊美的年轻人,一点儿不像会说甜言蜜语的人,为啥女儿什么都知道了,而自己却蒙在鼓里,他俩都是怎么交流的?不错,他是在微笑,有点儿憨实的微笑,而女儿呢,又是这么活泼直接,他俩怎么就看对眼了呢?可是,事到如今了,还是得问问,听他亲口说才行。

“有个事小子……你呢,你到底是怎么想的,是真心对美娟好吗?”

郑歌微微笑着,羞涩中感到了突然,他点了点头。

“你真是急死我了,我在问你话呢,小子。”

“是的,是的叔。”

这是第一次,在一个房间,三个人都感到了极大的尴尬,尤其是王美娟,急得满脸通红,但是她的眼睛一瞥到郑歌,就马上垂下来,仿佛怕被他融化了。她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也好想大哭一场,抱着他,把他吻个千遍万遍。王胜利却暗自想到,老天爷真是有意思,把一个能说的,一个不能說的绑在一起,别人看着着急,他们自己却觉得很合拍,就像女儿和郑歌这样。

“是的,是这样的叔。”郑歌又说了一遍。

“哎呀,老天爷呀……”王胜利气喘吁吁地长叹一声,摇起了他的大脑袋,“听你说个话真是费劲。好了好了,我得出去透透气才行,憋死了,憋死我了……”

王胜利站在门口思忖了半天,望着星星点点的夜空,想着还是到刘金花那儿坐一会儿吧。

“这个闷葫芦呀,怎么……怎么这样呢。”他自言自语着,推开了刘金花的屋门。正像他发呆一样,刘金花也是一愣,随即抿着嘴笑起来。

“怎么了,你念叨啥呢这是?”

王胜利一个劲儿地摇头。

“你问郑歌了吗?他怎么说的,你不满意吗?”

“唉,还是别提了,这小子呀……要是有你一半儿的口才就好了。”

“瞎说,我口才好你怎么不来找我说,我能吃了你吗?”

“金花同志呀,”王胜利又摇起了他的胖脑袋,“你能不能正经一点儿。现在……老天爷呀,都到什么时候了你还跟我开这种玩笑,我都让那小子急死了,闷葫芦一个呀。”

“怎么了?跟我说说,说说呗……”刘金花来了劲头,她的那双蚕豆似的长眼睛闪闪发光,在向着王胜利靠近的过程中,她的那条闪着蓝光的大项链先是碰到了他的胸口,“难道他变卦了?还是你吼他,吓着他了?”

“算了算了,你还是给我倒杯茶吧,我都懒得说他。可不说呢,我又气得慌,简直就是一个闷葫芦,一个闷葫芦你懂吗?说句不好听的话,他就是一脚踢不出几个屁来的那种男人,比我还闷呢。”

刘金花再也忍不住了,笑得前仰后合的,还一个劲儿地捶王胜利的肩膀。

果真就这样接受一个闷葫芦似的女婿吗?

现在,王胜利身在刘金花这儿,心却跑到了自己的家里——女儿对那小子一往情深的,可他呢,偏偏又是个外地人。那将来呢,他俩怎么生活,怎么养家?就靠他送快递吗?这行得通吗?一旦自己老了,干不动快递了,只能靠这小子和自己四千块钱的退休金,生活还能过得下去吗?这是他最犯愁的地方,最后他就把这个顾虑跟刘金花说了。

“我说王胜利,你就这么一个闺女,也苦不到哪儿去。要不这样,等郑歌挣几年钱后,你给他们存起来,到时你再添一点儿,在咱们胡同口开个小超市,怎么不是挣钱了,对不对?我就不信还能饿死勤快人了。”

“你真这么想的,这行得通?”

“怎么行不通了,关键有一条,人勤快了比啥都重要,是不是?再说郑歌这小子一点儿不懒,你又不是没看到,我看一定行。”

“懒倒是不懒,可他就是一个外地人……”

“看看,看看,你不是不在意这些嘛。实话说胜利,女人呢,能找个好对象比什么都重要,就比如我吧,就相中你这个人了,可你呢,也是个闷葫芦。要不你现在抱我一会儿怎么样?我也知足呀。”

“你真这么想的?”

“当然了胜利,快点儿快点儿,你就抱我一会儿吧。”

王胜利总算在刘金花这儿得到了些安慰。

现在他的脸上又有了笑意,送起快递来风风火火的。当然王美娟也高兴,她晚上都是早早把饭做好,等着两个人下班。可是过了没两天,她的喜悦劲儿就突然被一股怒气打乱了。因为她看见郑歌在回来的路上,又被胡同口几个小孩跟在后面,学他的方言和结巴。

“俺叫郑、郑、郑锅……俺是送、送快递的……”

郑歌看到王美娟,则是满面含笑,于是王美娟更加气愤了。

“老笑什么,你不会下车踢他们几脚吗?你跟我说说,你难道就想让他们一个劲儿地嘲笑你吗?”

“算了美娟,”王胜利听见了,插进了话,“都是些小孩子,他们可能觉得稀奇吧。”

“我可不这样想,”王美娟气得嘴唇哆嗦,反驳道,“如果你老这样不吱声,他们就会一直嘲笑你,什么時候是个头儿?你说呢爸,郑歌是不是太老实了?”

她感到自己也几乎是嘲弄的对象。

郑歌看着她,看着她生气的样子,可以说,更让他觉得心里热乎乎的。可王美娟却不这样认为,她认为是他太老实,甚至有些窝囊才造成这样的局面。

“没啥的,美娟。”最后郑歌也安慰她。

“看见了吗爸,他只会这样说。还有,真是的,难道你就学不会我们的彭城话吗?”

“美娟呀,”王胜利长叹了一声,“你应该嘱咐他别碰倒了那些小孩才是,而不是说什么彭城话呀。”

在王胜利看来,生这种闲气实在是没那个必要,尽管他心里也不舒服。可能怎么办呢,周围都是几十年的老邻居,这些五六岁的小孩是孙子辈的,他们的心头肉,就为了小孩的嬉闹和邻居们翻脸吗?本身呢,女儿喜欢上这个外地人就让他颜面扫地了,再因为这个事和他们吵闹,而惹起他们全体的攻击和嘲笑吗?实在划不来,还是忍忍,忍忍,看住她俩,确切说看住美娟就行了。

而胆小内秀的郑歌——他能怎么样呢?一直在温顺地微笑着,这让王美娟倍感心疼。到晚上两个人独处时,王美娟再也忍不住了,闪着圆圆的大眼睛扑到了他的怀里,请求他原谅,请求他抱紧她。他便微笑着,抚摸着她的胖脸蛋,默不作声。而他不知,这种善意的微笑在王美娟看来,实在是窝囊的表现。可是,当她一看到他鲜嫩的嘴唇轻轻抿着,轮廓诱人,乌黑的眼睛目光坦然,还留着一头闪亮的齐耳长发,整个脸颊有一股叫人心动的吸引力,她实在是抵挡不住他的这种俊美,于是就会主动脱去自己的上衣,扑向他,想立刻进入到那种销魂荡魄的境界里。

在这种情况下,在她的这种激情之火下,郑歌的雄性之源很容易被引燃。他不知道,这一切会持续多久,他就这样被她柔软的四肢缠着,交织一起,熊熊燃烧,像醉酒似的把这个丰满的娇躯紧紧压住,眼前闪烁不定,耀眼生辉,使她的嘴里不禁溢出了阵阵的呻吟,以及她想压制住的那种愉悦的喘息和不由自主的颤抖。他知道她喜欢这样,喜欢自己的身体,可除了这个,自己还能给她带来什么呢?他越这样想,就越兴奋中带着愧疚,激动得浑身颤抖,往往在抵达高峰后他会发着啜泣声俯在她的胸前,喘作一团。

“你还在生我的气吗?”

郑歌不想破坏这种美好的时刻,摇了摇头。

“那你跟我说,你胆小吗?”

郑歌又摇了摇头。

“那你说,你害怕什么?害怕我们彭城人?”

对于这个问题,他不傻,他是不能说的,他确实是害怕彭城人,害怕他们的眼神和那种咄咄逼人的语气,不说远的,光是邻居们的眼神和他们的窃窃私语他就能感受到。对他们来说,他是个没有身份的外地人,一个闯入者,他们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来攻击他,而他呢,只有时刻留神才行。就像上个星期,自己的同事,也是外地人,骑三轮车时剐到了本地人靠在路边的汽车,那人二话没说就扇了同事两巴掌,并让他赔钱,可最后经理除了让他们小心之外还是小心——这种无形的压抑和无奈,除了愤怒和暗地里苦恼,还能怎么办呢?她,作为彭城人的王美娟是无法理解的,怎么能感受到外地人的感受呢?这一点他很清楚,只能给她报以浅浅的微笑,随即用嘴唇覆盖住她的嘴唇。

5

等这个夏天过去,国庆节来临时,郑歌算了算,自己已经在彭城待四个月了。

在这四个月里,他给叔叔打了三次电话,这个孤独的侏儒除了挂念他之外,就是劝他要小心、和气,注意身体,千万不要惹事,凡事让一步没关系。对于爱情,叔叔是只字未提,他不会想到那里会有侄子的爱情。当然郑歌也没提,他不知道怎么讲起,或者说他讲了叔叔也不会相信,反而会担心,跑来彭城找他。到时候,不光他这个外地人是个事实,而养他的叔叔又是个侏儒,那美娟的脸面往哪儿放,不就更成了邻居们的笑料了。

是的,他很清楚这一点,因此他曾多次嘱咐美娟不要往外说,也让美娟告诉他爸不要说。总之他是很小心地生活着,可他再怎么小心,在那方面,王美娟的身体却发生了变化,有了呕吐反应。刘金花看出来了,她没有慌张,反而笑嘻嘻地告诉了王胜利,说美娟有喜了,你要当姥爷了。

接下来怎么办,怎么办呢?王胜利听完先是怔了一大会儿,随后就困窘地踱起步,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这不是好事嘛胜利,赶紧让他们结婚呀,你还想等什么?”

“不不不,这太突然了,我还没准备好。”王胜利把手插进了头发里,乱抓起来。

刘金花则嘎嘎地笑了,随后拍打着王胜利的肩膀说:“真是的,这有什么好准备的。先让他们领了证,随后选个日子结婚,不就完事了吗?”

“这么简单吗?”

“有那么难吗?”

在王胜利眼里,结婚是件大事,可听刘金花一说,又是那么简单。他有些拿不准,拿不准他也不能干坐着,想问问女儿,问她是怎么想的。刘金花也跟来了。

“我知道了爸,你是不是不同意我们结婚?你要不同意,我跟郑歌搬外面住去……”

“胡说,我不是这个意思闺女。那郑歌呢,他怎么说的?他愿意结婚吗?”

“他不知道我怀孕……”

“天呐,这个浑小子,”王胜利大叫着退了两步,望起了刘金花,“他真是……真像个石头蛋呀,他怎么能不知道呢?你说你呀美娟,让我……老天爷呀,让我怎么说你才是呢。”

“好了好了,你叫唤啥王胜利,”刘金花上前推了他一把,“当年美娟妈怀美娟时,你不是什么也不知道吗?最后还是美娟妈跟我说的,我陪她去医院检查的,你现在怎么好意思说郑歌呢?好了,没事的美娟,一会儿郑歌回来你跟他说就是,你不好意思说呢我跟他说也行。又不是什么天塌下来的大事,你看你叫唤的,王胜利,不想当姥爷了吗?”

不知怎么,泪水一下子从王胜利的眼里涌出,模糊了视线,就像他想期待什么似的,可又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心里翻腾着,乱乱的,既为要当了姥爷震颤,又为女儿的将来担忧——是的,要不是自己当初好心帮了这小子,女儿就不可能认识他,不可能嫁给他,或许会嫁给个彭城人。可是……可是将来又会怎样呢?女儿能幸福美满吗?说起来,女儿的选择和当初自己的好心是有必然联系的,那对她和对自己,是该高兴呢还是该为她后悔呢?可现在已经这样了,怎么办才好,老天爷呀……他哆嗦着双手朝前迈了两步,抱住了女儿。女儿王美娟也在父亲的感染下,不禁流下了滚烫的泪水,父女俩相互抱着呜呜咽咽地哭起来,也把刘金花引得掉下了眼泪。

“好了好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吧,”刘金花使劲儿擦了擦眼皮,朗声说道,“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我们应该高兴才对,这是喜事嘛……哎呦呦,我的妈呀,我那边还烧着水呢,快快快,你赶紧看看去王胜利。”

是的,结婚就如刘金花说的,也不是多困难的事,一个星期后,两个年轻人就登记结婚了。婚后过了半个月,郑歌想带王美娟回老家看看叔叔去。王美娟思思量量的,王胜利和刘金花就劝她,说是应该去,应该去看看。王美娟这才不情愿答应下来。

彭城离着山东塔县有五百多公里,高铁两个半小时就到,王美娟却觉得行程讨厌而又漫长,可一到了塔县,到了虹村,她的精神頭又恢复了——她生性泼辣,贪玩,发现地处丘陵地带的虹村和彭城有很大的区别,这里的秋日像琥珀一般明朗,且视野开阔,站在山坡瞭望前方具有不同寻常的魅力。从前她在电影里看过这样的场景,原以为那是电影效果,可现在却身在了其中。

她走啊走啊,多年来第一次感到有节奏地舒展四肢是多么的惬意,这乡下的生活感觉,她只有在书本中找到,如今却欢欣无比地出现在眼前了。她拉着郑歌躺在泛黄的草地上,仰望着蓝天,那湛蓝色的苍穹,飘浮着斑驳的白云,是那么纯净,那么清透,看上去如丝绸般柔软,看得她不住地赞叹,心旷神怡。在不远处,如梯田般的缓坡上,村民们挥动着闪闪发亮的锄头翻着地,有时也手搭着凉棚,朝她好奇地张望,她也调皮地挥动手臂,来回应他们。

下午她要去看村民们刨地瓜,郑歌不离左右——来时,刘金花曾反复交代过他,一定让美娟注意身子,一定看好她。可美娟却觉得分外有趣,对刨出来的地瓜也是大呼小叫,并用手机给村民和地瓜拍了好多照片。起先他们很拘谨,对她毕恭毕敬,有的妇女还不好意思拍照,挡着脸,反而引得美娟咯咯咯地笑。实际她们也好奇,也问了她很多彭城的问题,以及怎么认识的郑歌,又是怎么谈起的恋爱。她觉得这一切,就像在梦境中一样——想想早上还在车水马龙的彭城市,中午就置身于这世外桃源的虹村了,这一切是多么妙不可言。还有,她也给正在山坡放羊的侏儒叔叔拍了好多照片,简直美极了,帅极了呢。

郑歌的叔叔则忧心忡忡地问郑歌:“这个城里女孩啥都好,就是太闹腾了,她真相中你了?”

“是的,是的叔叔,我们很好。”

“我就是问问,没什么,就是怕你被骗了,你在外面可得长个心眼儿呀。”

郑歌憨实地笑了笑,点点头。

一下午的欢愉算是结束了,等吃了晚饭,夜色很快就涂满了整个山村,四周一下安静了,失去了生机,变成了灰蒙蒙的一片。王美娟没想到,她不知道,这里怎么变成这样了,那彭城呢,却是最热闹的时候——大家说说笑笑,有的去逛街、去跳舞,和朋友们玩到深夜;有的在家看电视,上网,然后再心满意足地坠入到筋疲力尽的梦乡,大脑兴奋不已。

可这里呢,她就像一股流水,突然被暗礁撞醒了,觉得这里空空荡荡,孤独寂静,似乎连空气也稀薄了些,那些刺激她生活的浪花,在这里迅速消失了,色泽全无了。她慢慢回想着:这是哪儿呢?自己怎么到了这里?要不是郑歌挨着她的胳膊入睡,她真觉得自己是置身于原野了。

是的,这里的一切都是慢悠悠的,和这里的人一样,迈的步子也是慢悠悠的,可不知怎么,她却觉得这里的夜晚是那么悲凉,没有一点儿的夜生活,四周除了墨色浓郁,光线昏暗,万物消失,别无其他了。这让她觉得浑身发冷,怅然若失。还有,这里的厕所卫生让她恶心,饭菜也让她恶心,还好侏儒叔叔长相不丑,没那么矮,可他浑身怪味,实在是让她反胃。她觉得自己受不了这些,得尽快离开这里才行,对,就明天吧,明天一早就走。

郑歌的叔叔很理解王美娟,临走塞给了郑歌三千块钱,说是他卖羊挣的。

“甭担心我,孩子,我身体硬朗着呢。只要你们……你俩在彭城好好过就是,我一个人花不了什么钱。”

“叔叔……”

“那个,我给二奎打电话了,让他送你们去高铁站。快去吧,别让人家老等着。”

“那我们走了叔。”

“再见,叔。”这时,王美娟看见郑歌的热泪已经沿着白净的面颊淌下,哭得像个孩子,这多少让她的声音显得有些哽咽,有些感动。不过,她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就慢慢转过了身。

6

回到彭城的第三天,刘金花就陪着王美娟去医院检查了一遍,结果都挺好。王胜利也很高兴,买了一只老母鸡和两包大枣。郑歌呢,依旧忙他的,送着快递。早上同事们给他开了一通玩笑后,就四散而去,各忙各的。郑歌一个人骑行在大街上,面对着穿梭的车流时,他竟感觉这半个月当中始终有种压抑在心头翻滚,不是说美娟不喜欢他,不亲近他,而是有另外一种,隐隐约约的——比如结婚典礼时她让他保持笑脸,且让他少说话,敬酒时也要少说话。还有昨天,在自己的老家,王美娟厌恶叔叔的家,仿佛那里不是家而像地狱似的恐怖,最后不得已听了她的建议,逃似的回来——这让他感到极不舒服,一种暗地里的苦恼。现在好了,骑在大街上有种自由自在的感觉,可以肆意地想象,舒展自己的四肢和心灵,而不必迫使自己去领会,去猜测她们一家的话语。他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能适应彭城,适应那些邻居,也能像美娟那样思考问题,找到一种途径,不再让自己感到焦虑和孤独。也就是说,他现在的感觉,在外面送快递比在家里舒服多了,也自由多了;想唱就唱,想跳就跳,想说什么话就说什么话;也不用非说彭城话,还能看看这些热闹的街景,多好。

与此同时呢,刘金花正帮着王胜利煮老母鸡,两个人在厨房边忙边聊天。

“是的,我看这孩子不错,挺认干的。”

“这倒是实情,不过呢……我倒不希望他成为我这样的人,担心他太老实了。”

刘金花白愣了王胜利一眼说:“老实不好吗?不过你放心,毕竟他年轻,一定会一点点地学会咱们的彭城话和处事方式的。比如节奏感、速度,他就和咱们不一样,他始终不温不火,不急不躁的,仿佛时间不是那么重要似的。这样不行,咱们彭城人的时间就是生命,要好好地把握好好地享受,不然一辈子过的还有什么劲儿!不光要活得精彩,还要有大目标,比如买房子等着升值,送孩子出国留学,开公司当老板,等等等等,是不是胜利?你得让他学会做个精明强干的人才行。”

王胜利呵呵笑起来:“金花同志,照你说的,我哪一条也没沾边呀,真是愧对是一个彭城人了。呵呵呵,可我就这一点儿能耐了,说起来真是惭愧,惭愧呢。”

“讨厌了你。”

“这不是你的高见吗?”

“谁说你了,我说的是年轻人。再说你有条件你不用呀,比如你面前的我吧……”

“真是的,”王胜利猛一抬头,盯住了刘金花,“你这个人能不能正经点儿!美娟在那屋呢。”

“怕啥,她又听不见。”

“她要万一听见了呢……”

“爸,你俩说我什么呢?”这时,王美娟满面春风地来了。

现在她很快活,也有事干了,经常在网上浏览一些卖小孩衣服的网站:婴儿帽、婴儿衣、奶瓶、围嘴、小玩具……她把心思都惦记在了这个要降临的小生命上。

“没说你,是我和你刘姨在闲聊。”

“过来坐下美娟,慢着点儿,慢着点儿。对了,你这样可不行,得把头发好好弄弄,郑歌一会儿就下班了,王胜利,你也发句话嘛。”

“你刘姨说得对,还是要打扮打扮的……要不你先回屋,收拾收拾,郑歌一会儿就下班了。”

如今任何事对于王美娟来说,都不是多重要了,她一门心思光想着那个小生命了。所以对于打扮她更是懒得去弄,因为她的生活发生了变化:有了丈夫,有了家,即将要有孩子了,那还费心打扮干什么?她甚至对郑歌也不那么操心了,也不关心他几点回来,几点走的,还有在外面要注意车辆,不要和客户发生矛盾等等,她的心思全聚集在一个点上,那就是孩子。至于俊美的丈夫,他天天早出晚归的,家里就像没这个人似的;对于孩子的一切,他也是一窍不通,跟他说有什么用呢?还有,对这种新生命的期待,她甚至是有点儿排他性,不想让他参与进来,觉得他碍手碍脚,像个木头人。

中午吃饭时,因为郑歌回来得晚,王胜利和王美娟先吃了,郑歌一个人闷头吃着。实际他心里很不是滋味,并不是因为他们先吃了,而是最近几天看王美娟的表情,每回瞥她时,她就像没感觉似的,光沉浸在一种发呆中,或者是一种冥想中,仿佛他在她眼前不存在似的。以前的她可不是這个样子,总是用语言保护他,只要一看她呢,她就微笑着,为了是回应他那种窘迫的傻笑。可现在怎么了,难道自己是空气吗?是可有可无的吗?那个曾对自己一往情深的女孩现在怎么了?他百思不得其解,只能闷闷地吃。

这时,王胜利突然从外面跑了进来,他的脸憋得通红,嘴唇哆哆嗦嗦,显得身上的一切都红彤彤的,他呼哧呼哧地坐在郑歌的身旁,把郑歌吓了一个激灵。

“出事了郑歌,刚才……刚才咱们经理给我打电话了,说你小子做了好事,传网上去了,成了什么最美快递员……真的吗?你上午都干啥事了?回来怎么也没说,美娟,美娟呐,你上网搜一下什么是最美快递员,快点儿快点儿,我没听懂经理说的是啥意思。”

王胜利说完,又急慌慌站起身,挥着他那双胖胖的大手进了卧室。

不光王胜利没明白,郑歌自己也糊涂,他甚至有些忐忑,不明白自己怎么传网上去了,就跟着去了卧室。

此刻的王美娟正慢悠悠地点着鼠标,浏览着,“在这在这儿……我的妈呀,点击率这么高了,才三个小时。你坐下爸,是这样的,郑歌帮一位老太太捡掉在地上的苹果,一看袋子坏了,就用你们的快递袋重新给她装好,送给她,结果被过路的网友拍下视频,起了个标题,叫最美快递员,传到了网上。真的真的……还别说爸,郑歌这么一拍真是帅呢,你看看……是不是帅帅的?要不然怎么叫最美快递员。郑歌,你成网络红人了呢,快看看,是不是你?我的妈呀,你害羞啥呀。爸,你也看看郑歌,脸红得像个大姑娘似的,还不好意思呢。”

郑歌暗自苦笑,不知所措,活像个孩子,两只手插进裤兜,接着又掏出来。正是他的这种窘态,才使得王美娟心花怒放,乐不可支,笑了一个下午,他也冲动地抱住了刘金花,把她弄得狼狈不堪——因为她把她的大耳环抱掉了。

刘金花把耳环重新戴好,边照镜子边说:“我以前就讲过嘛,郑歌这小子是顶帅顶帅的,要放在古代,他就是个标准的美男子。你噘什么嘴王胜利,我说的不对吗?要不信你瞅瞅咱们周围,包括电视上的大明星,有几个这么帅的?所以说嘛,咱们美娟的眼光还是独到的,这么帅的小伙子就让她逮到,不简单,是不是王胜利?你看你老噘什么嘴呀。”

“那么我呢?我难道就不好看吗?要不然怎么把你迷住的……”

“住口!”刘金花大叫了一声,瞬间她的脸颊就泛红了一大片,“不要脸王胜利,这种话你怎么能当着孩子的面说,就是开玩笑也不行!”

王美娟则嘎嘎地笑起来。

“好了,都别笑了,郑歌回来了。”刘金花捋了捋头发,站起身,“我们正聊你呢小子,下午怎么样,经理怎么表扬的你?”

“经理,他说的,”郑歌被问的有些突然,几乎不敢看刘金花的眼睛,就结结巴巴,支支吾吾地,“这个月,要奖给我……一千块钱。说是我,这也是一种间接的宣传……宣传了我们公司的形象,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并给我拍了照片,要贴在宣传栏上。”

“听见了吗,听见了吗王胜利,这就是名人效应,郑歌就是咱们这一片的名人了。说不定以后还得给人家签名呢,是不是郑歌?不过呢,你的彭城话还是得练练,太难懂了,有些别着调,不过比以前可是好多了。”

“你经理真这么说的,月底要奖给你一千块钱?”王美娟也抻着脖子问。

“嗯,经理是这么说的。”

现在最让郑歌开心的,就是重新看到了妻子的笑脸,从她的那两片热烈而湿润的嘴唇溢出,就像成熟的果实,曾把自己吻得神魂颠倒——对他来说,要不是她,自己还不曾尝到接吻的滋味,是那么奇特,那么荡魂,而她当时却笑话他那惊奇的神色,常让他停下来,为了是让他看到其他一些更值得看的地方——至此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坠进了那种奇妙的、神志眩晕的快乐之中。是的,他是感激她的,让他触及到了快乐的顶峰,颤动不已。可现在呢,她怎么变了,连多看自己几眼都懒得瞧,难道是她厌倦了激情?还是她对自己厌倦了呢?直到今天,这件极巧合的事情发生,他才又看到了妻子的笑脸,是对他的笑脸,他心里也是满足的。

而她呢,却觉得他现在更像个孩子,甚至是傻乎乎的,对怀孕的事和婴儿的事一窍不通;在外面呢,别人说他也不知道还嘴,总是给人报以微笑,可他到底在害怕什么呢?随着时间的推移,她想着他能变得勇敢一些,可实际还是那样——包括那些小屁孩的戏弄,他也是微笑着面对,那么他……到底什么时候能强硬,能长大呢?就连跟他说什么事,他总说是是是,好好好,要么就是点头,难道就不能发发脾气嘛,像个男子汉那样,可他从来没有。至此她确信自己的丈夫是个没出息的男人,干不出什么大事了,就不免有些失落,加上有怀孕的生理反应,她更懒得过问他。现在,当突然出现这件事了,不管怎么说,还是让她开心地笑了。

郑歌很激动,在黑夜里吻了吻妻子的额头,给她盖好被子,悄悄出了房间。站在院子当中,他使劲儿捂住了脸,任由泪水缓缓地淌下来。

7

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郑歌又恢复了精神,全身上下散发着青春的气息。那微笑,那清澈明亮的眼神,柔软而又蓬松的黑发,恰恰都是一个美男子的标志。如果说有一点美中不足的,就是他有点儿清瘦,一米八的个子不到一百四十斤。而王美娟呢,却在一天天变胖、变白,现在又突然变烦躁了——到今天,是第二周了,郑歌的那条视频失去了光彩,被一个电影明星的离婚声明盖住了,各大网站都在转发,网友们都把兴趣转到了那上面。是的,这有什么办法呢?王美娟自己也说不清楚为什么希望郑歌的视频越来越火,是为了成名人吗?能通过视频挣到钱吗?还是为了其他的,反正那团火已经熄灭了,她的热情也像陷于枯竭,失去了动力,总之她的失望写在了脸上。

王胜利就劝她,安慰她,刘金花也在一旁劝,可结果并不好,最后气得王美娟吐出了六个字:窝囊废!倒霉蛋!随即,她又陷入了那种懒散的厌烦之中,而且这种厌烦由一种说不清的失望而变得严重了,或者说是被一种难以言表的欲念所引起的痛苦所左右,她觉得,郑歌除了有个俊美的外表之外,不会给她带来生活上的种种美好了,这辈子也不会有大的起色,彻底完了——还有,等他过了三十岁,四十歲,青春不在了,俊美也会离他而去,那他还能剩下什么呢?她怀着一种焦虑而厌烦的心情,连着三天,都把头埋在了被子里,什么也不想吃,也不想出去遛弯。

这些郑歌都看在了眼里,可他有什么办法呢?

他现在确实觉得送快递比在家里舒服、自由。可以说,他像生活在一种朦胧之中,一种难以言表的压抑之下,可心中却有另一个声音在安慰自己,鼓励自己,一定要坚强下去。

于是,郑歌又充满了信心——因为还有一种希望在他心中燃烧着:自己马上有孩子了,要有新生活了,不管怎么说,自己在彭城就不会这么孤独了。也许,也许他或她,都会像自己一样俊美,一样健康,到时再听他们喊着爸爸,爸爸的,什么样的烦恼都会飞走,可能妻子也会对自己改观的。

郑歌在克服了这种压抑之后,过了半个月,突然有一家平面模特公司的人找到了他,希望他业余时间能到他们公司去做模特。他一下惊呆了,嘴唇微张,神情既兴奋又惊讶,红色的晚霞也把他异乎寻常的美貌映得分外紅润。对于他来说,这太意外了,当然他也不了解平面模特是个什么概念,就说回家商量商量再答复。

“小伙子”,对方是位中年女士,她用一种吸引人的低沉嗓音说道:“实不相瞒,我在网上看到你的视频了,你不仅很美也很善良,是的,不是帅,你已经不能用帅来形容了,是那种令人向往的美。还有,你的这种美也是一种天分,一种伟大,一种奇迹;这种美也是属于整个世界的。你不要笑,你应该珍惜自己的这种美,也要感谢你的父母,感谢上天,是他们把这种俊美赐予了你。所以说,你不要浪费宝贵的光阴而挥霍自己的青春,因为青春是短暂的,是有时间限制的……对了对了,冒昧地问一句,你多大了?”

郑歌腼腆地笑笑:“我二十三了,叫郑歌……不过我不太会说彭城话。”

对方淡淡一笑,摆了摆手:“这个我听出来了,没关系,主要你们拍照时也不需要说话。这是我的名片,想好后就直接去公司找我吧。那好,再见郑歌。”

“好,再见,李经理。”

郑歌脑袋蒙蒙地回到家,把事情往外一说,不光王胜利不懂,王美娟也不了解,不了解她就上网搜索:什么是平面模特;平面模特是做什么的……郑歌听着,眼睛睁大,惊讶不已,嘴唇还微微哆嗦,眼睛异常地发亮,闪烁出火红色的色彩。

“真不错呢,你看看爸……是不是?郑歌把她的名片给我看看,不会是骗你的吧……彩虹文化艺术有限公司,李虹英副经理,恒阳区东沙路十五号……”

可是,王胜利却走开了,他来到了院子,怎么想,他都觉得这事不太靠谱。怎么可能有这等好事呢?说是先试几次看看,要是行就留下,难道这么容易吗?天上掉馅饼了吗?臭小子俊美是不假,可俊就能当模特吗?他还不想打击女儿的兴奋劲儿,该怎么办呢?是好是坏呢?他拿捏不准,最后又去了刘金花那儿,想听听她是什么意见。

“这个嘛……”刘金花也是一惊,愣了一会儿,和王胜利的表现差不多,有些搞不懂这件事,过了十秒钟她才开了口,“不过你得承认,这小子长得俊是毋庸置疑的,可就是觉得太……太那个巧了,有这么好的事吗?是不是,胜利?他一个外地来的孩子,没根没底的,就被咱们彭城的星探发现了吗?天上掉馅饼砸在他头上了?我的妈呀,这跟做梦似的,真是真是……没法说清楚是怎么一回事了。要不这样胜利,你就让他试试,反正又不跟咱们要钱,吃不了什么亏的,怎么样?”

当然最开心的当属王美娟了,她再次把笑脸给了郑歌,搂着他的脖子把他上上下下瞧了个遍,又捏捏他的腮帮子,最后像逗小孩似的噘着嘴亲了他一下。

“好好表现呀,亲爱的,为你加油,加油!”

“李经理说,是从网上,看到了我,就去了我们快递公司。”

“真的吗?老天爷,看来视频真起作用了,我爸呢?他不是说天上掉馅饼的事咱们不要信嘛,这哪是天上掉馅饼了,分明是缘分嘛。你缘分被拍了,她缘分看到了,就这么一碰撞才有的事,我得跟爸爸说说,他去哪儿了?”

“可能在刘姨那儿吧。”

“不行,我得跟他说说,他不是不信嘛。你去叫他郑歌,我在这等着。”

当天的夜里,郑歌彻底醒悟了,觉得自己确实有种与众不同的美,尤其是李经理的赞美之词,他终于意识到,自己的美是不寻常的,是能打动人的,要不然怎么能打动了她。之前对于别人的夸赞,他并没有太往心里去,总觉得是一种友好的表示,过后就忘了。可现在这种只有在画报上、电视上看到的工作突然摆在他面前,还是真实地触碰到了他,震撼到了他——这一点,他之前也没往那儿想过,仿佛第一次认出了自己,认出自己是超出别人的那种美。这不禁让他片刻间泛起了欣喜的红潮,眼睛里闪出动人的火花,直到次日的下午进了李经理的公司,他的喜悦还挂在脸上。

“你好,郑歌。”

“李经理,您好。”

“先坐一会儿吧。这是方老师,摄影部的,一会儿给你试试镜。小孙,去化妆间拿两套衣服过来。”

接下来的程序就是化妆、换衣、拍照,同时,郑歌的俊美也引起小小的骚动,公司好多职员都过来看他的美貌。到了第二天的下午,他又去试了一次。

事后他对这件事的整个过程想了一遍,先是在半明半暗的阴影中,后来拉开窗帘在光辉灿烂的夕阳下。他记得,当时的自己是晕晕乎乎的,周围都是人,他们怀着赞叹和好奇凝视着前方,自己也是深感惊讶,至于自己的表情他已经忘记了,脑子也是蒙蒙的。到最后,拍出来的效果并不好,摄影师说他的脸颊透着些冷酷。

自己明明不是个冷酷的人,可照片为何显示的是冷酷呢?包括到了家,他也看这些照片,确实有点儿,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照片是毫不含糊地明摆着的,最后弄得他自己也迷惑不解。王美娟和王胜利更是连连惊呼,说照片不像他,但又像他。

难道照片是把自己平日里的压抑情感反应了出来?

他有些不寒而栗,也害怕自己的心思被王美娟看穿,就顺着在一旁看照片的刘金花的话说:可能拍照片太少,不太会拍,也不上相吧。但无论如何,王美娟还是不开心的,又把无奈和讥笑挂在了脸上——对方说考虑考虑再说,明显就是不满意郑歌的婉转说法,同时也为自己白高兴了一场而烦恼。算了算了,他没这个命,也不是那块料,就当是自己做了一场梦吧。

第二天一大早,郑歌依旧去送了快递。是的,生活还得照常过,在一定程度上他也认同了妻子的观点,自己不行,不是那块料,那接下来该干什么就得干什么,活着就得出去挣钱才行。郑歌思量着:现在一个月挣两千块,一年有三万块左右,工作不太累,加上自己年轻又健康,岳父的岁数也不大……这样想时,他干得挺开心的,整天忙忙叨叨,也不用老看王美娟的苦瓜脸,挺好,挺舒心。

转眼半个月过去了,天越来越冷,接近了阳历年。可以说,郑歌快把上次试镜的事都忘了,李经理却给他打了电话,希望他下班能来公司一趟。

这个时候暮色渐浓,影像飘忽,不知不觉黑纱涂满了整条大街,郑歌边骑边想:要不要给王美娟打个电话呢?万一白欢喜了一场咋办?算了算了,他了解她,还是别打了。

到了那儿,李经理跟他说了情况,说是有家书画展举行酒会,需要男女模特,她希望他去,正好去锻炼一下、经历一下,当然公司是不给报酬的;并给他讲了一些业界的行规,新手除了形象好之外,也需要有各种活动的实践才行。这点,李经理说的没错,他也上网查过关于平面模特的资料,知道这些,当即就答应下来。

“不过呢,郑歌,”李经理又用她低沉而动听的声音往下说,“美貌尽管是天赋、天才的一种形式,如同阳光、色彩,如同我们看到的精彩绝伦的美景那样,闪烁耀眼,可这些,人要和它们比,是那么不堪一击。因为人的美貌会每过一个月,一年,慢慢消失,慢慢褪色,所以你要及时抓住机会,不断努力,什么也不要怕,来巩固你的这种美,完善这种美。想必你接下来的日子,要学会认识自己,提高自己,把大自然赋予你的这种美尽量延长,同时也要吸收生活的色彩,注意细节,细节总是会帮助每个人的。”

郑歌点了点头。

“好,咱们走吧。小孙,喊秦芳她们几个下来。”

8

过了年,过完三月份,进了五月份,郑歌有了自己的女儿,小家伙白白胖胖的,不像他,有点儿随王美娟。郑歌激动中带着点儿失落,他希望女儿长得像他,起码有个俊俏的外表,偏偏不是,像王美娟多一些——大脸盘,大眼睛,趴鼻子,宽额头,皮肤倒是挺好,白净净的。

可他为什么要这样想呢?这孩子是在彭城出生的,长大后想必有彭城人的习惯和思维。那她能遗传他的吗,山东塔县人的,即使有一点儿也行呀,他胡乱想着。王胜利则跑前跑后,买这买那,刘金花也没闲着,帮着王美娟照顾孩子,基本不让郑歌插什么手,甚至连抱都不让他抱。

“不行不行,你会闪了她的腰……她有点儿溢奶,我夜里也没睡好,别把她弄哭了。”

郑歌失望地看着孩子,张着手,无所适从。

“你老站这儿干什么,出去吧。要不……你去超市买两罐奶粉也行,反正在這儿也帮不上啥忙,去吧去吧。”

在休假的这三天里,郑歌几乎都没怎么待在家里,他甚至有个错觉,自己像个局外人似的被冷落在一边,他有些难受,这是自己的家吗?在彭城的这个家?

往往这个时候,他的思绪会飞向远方,飞向南面,飞向山东的塔县。他是在那儿长大的,父亲也在那儿去世的,叔叔现在还住在那儿。也许,这个时候叔叔也会想念他,想想他现在过得好不好。可他呢,并不想给叔叔打电话,怕他担心,最主要的,自己的内心感受怎么跟叔叔说呢?他会不理解的,也许会跟着自己伤心。

等三天的假期过去,郑歌又该去上班了。是的,他现在比以前忙了,不光是快递的事,偶尔还得去参加社交活动,用李经理的话说,新手都需要这样,算是模特的实习期。

对于郑歌来说,这个行业简直就是一个新的大陆,或者说,他以前只能在画报上、电视上看到的,现在自己也身临其中了,他很开心。可王美娟对此并不是很满意,她总认为李经理是在糊弄郑歌,让他去“站台”,却很少给他酬劳,也就最近的两次,才给了郑歌八百块钱,这不是明显糊弄人嘛,因此她对郑歌的模特副业并不抱多大的希望。

可这份工作对于郑歌来说是重要的,尤其是李经理的赞美之词和不断地鼓励,才让他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美,认识到美是有价值的,美是不可多得的,美是可以换来财富的,美也是能让自己找到自尊的,不言而喻,现在的这份工作正是适合他。当然,他也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什么样的出身,因此做得就格外小心和认真。到了六月底,彭城的天又热起来,他终于得到了一次真正的机会,公司让他给一家葡萄酒公司拍宣传单,酬劳是两千块钱。

郑歌第一时间把喜讯告诉了王美娟,可王美娟的表现仍是不冷不热的。

“说实在的,你跟着忙了半年多才有的机会,只给两千块钱,一点儿也不多。”

“也可以了,”郑歌严肃地答道,声调低沉着,“除非你出了名,要不然……这一行也不是你想得那么好做。”

随即,王美娟发出一阵刻薄的冷笑。“是的,李经理已经给你灌了迷魂汤,只要你觉得值就行,又不是让我去。”

“你千万不要说这样的话,这样的话太刻薄、太无趣了。”

“是吗?”王美娟又是一阵冷笑。

“确实这样的,李经理也是为我好,觉得我不干这个太可惜,太浪费自己的青春。”

“我的妈呀,郑歌,你真把自己当美男子了吗?别碰我,出去,继续做你的美梦吧。”

一阵难堪的痉挛从郑歌的脸上掠过,他沉默了一会儿,心里产生了一股强烈的气愤。归根到底,她有什么不满意的呢?自己干的又不是坏事,还能给家里挣到钱,两全其美,你,王美娟至于这样吗?郑歌定了定神,走到窗户前,站在那里看两只麻雀在热热的夏风中翻飞嬉闹。

在这个问题上,王胜利选择站在了女儿这一边。不光王胜利,刘金花也这样想的,他们担心郑歌两边跑着,也没挣到什么钱,再把快递的活儿弄丢了怎么办。

郑歌很苦恼,可苦恼归苦恼,他能怎么办呢?是的,王美娟之前说的没错,他进这个家时什么也没有,整个家都是她们的,甚至他的病也是爸爸的好心治好的,还有工作和彭城的高房价,他有什么理由和他们吵呢?这种无奈的自卑开始加剧了郑歌的苦恼,同时呢,他又强迫自己不要这样想,不要想太多——既然和她已经成为夫妻了,也有了孩子,还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呢?那就她说她的,自己做自己的,只要能挣到钱终究她会高兴,会理解。

可以说,郑歌这次是带着情绪去拍的照。结果令他没想到的是,红酒公司的人却对他的宣传照非常满意,说他们想要的就是这种冷峻、酷酷的效果。连李经理也一个劲儿地瞅他,心里暗暗高兴,觉得他适合这种风格——记得当初她见他时,他还是一个极腼腆、内秀的小伙子,现在同那时已经判若两人,他的气质已经外露、怒放,脑子也已开窍,那剩下的就没什么了,至于他的美貌不用担心,毋庸置疑。

就这样,郑歌顺利拿到了酬劳,交给了王美娟。王美娟高兴了一个晚上,当第二天郑歌准备上班、逗女儿说话时,王美娟却推开了他,让他不要多和孩子说话,怕她大了受他的影响,学说了塔县话怎么办。

随即他就感到一阵难咽的呼吸卡住了自己的喉咙,他气得握紧了拳头,浑身不停地痉挛——难道自己和孩子说几句话都不行吗?那孩子以后大了怎么办,自己当个哑巴吗?还有,自己家乡的话就那么难听、那么可怕吗?老天爷……他愤怒得像头野牛似的挺起了胸膛,心里既感到了恶心,又感到了害怕。接下来一阵沉默之后,他摔门上班去了。

大街上一切如旧,熙熙攘攘的。郑歌到了公司,装上快件,出发。至于他的内心里,他已经哭很长时间了——他觉得王美娟太可怕,竟然连和女儿说话她都不愿意,自己就像个没有姓氏,没有身份的人,偷偷摸摸地在彭城生活。那以后怎么办?总不能不和女儿说话吧?现在孩子还小,不会说话,可她早晚会有长大的时候,到时也不能和她说话吗?那在家里,自己不就更孤独了吗?想想当初,以为有了孩子,自己就不会孤独的,可现实呢,王美娟竟然这样做。郑歌一遍遍地想着这件事,淚水不禁涌了出来,顺着他俊美的面颊滴滴答答……

到了中午,郑歌没有回家,就在路边摊吃了一笼包子。实际他已经不知不觉骑到了红星路,脱离了熙攘的滚滚车流,靠近彭城的地质公园。等他吃完付了账,要往回骑时,看见路边停了一辆大巴车,车身写着“山东旅游”字样。然而,这一次的悲痛使他没有控制住自己,一行人正排队上车时,他把三轮车往路边一靠,冲了过去——这些高高大大的叔叔阿姨们正说着自己的家乡话,多么熟悉,多么亲切,他和他们一个个地拥抱,最后他抱住了一位胖阿姨,紧紧地搂住她,甚至差不多要把她憋出泪。

一会儿,当大伙惊奇地把他围起来,问他为何这么激动地失声痛哭时,他犹豫了——这里有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孩子,孩子还这么小……能怎么说出那种压抑的感受呢?最后他撒了谎,说什么突然心情所致,看到家乡的人激动的。只有那位胖阿姨没有问他问题,她从郑歌的眼睛里已经看出了那种忧伤绝望的情绪,看出他为何要搂抱自己的家乡人了。实际她也很激动,当导游催促他们上车时,她再次抱住了郑歌。

“孩子,有时间回老家看看吧,我们走了……加油,加油!”

郑歌呆呆地杵在路边,看着大巴车缓缓地移动,他挥动着沾满泪水的手臂向他们告别。而此时,又有一些泪水从他的眼里涌出,连成了线,他的眼前模糊了。大巴车越走越远,越走越远,慢慢地消融在了车流之中,看不见了。

作者简介:刘亮,1975年出生,山东淄博人。中国作协会员,鲁迅文学院第十五届高研班学员,山东省作协签约作家。小说见于《中国作家》《绿洲》《作品》《山花》《小说林》《阳光》《黄河》等刊物,有小说被《小说选刊》转载。曾获第五届《中国作家》剑门关文学奖,参加了全国第七届青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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