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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的生成机理与防控策略*

2021-11-02超,李

关键词:冲突公众政治

刘 超,李 清

(湘潭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形势下,我国面临复杂多变的发展与安全环境,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控制也有可能演变为政治风险”,因而“要高度重视并及时阻断不同领域风险的转化通道,避免各领域风险产生交叉感染,防止非公共性风险扩大为公共性风险、非政治性风险蔓延为政治风险”[1]。环境冲突是由于环境利益差别而引发的企业与公民、企业与政府、公民与政府之间对抗性或非对抗性的社会冲突。近年来,我国各类环境风险加剧,导致环境冲突频发,且对抗程度总体上明显高于其他群体性事件,可能引发重大政治风险。因而,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背景下,加强对环境冲突的政治风险及其生成机理的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文献综述与问题的提出

有关冲突与风险的关系之研究是历代学者关注的重点。不同学者基于冲突导致的后果产生了两种分歧。一种观点认为冲突是引发风险的因素之一,而另一种观点认为冲突具有“正”功能,能优化抵御风险的社会系统结构。环境冲突政治风险将冲突与风险视为一个前因后果的整体,既延伸了冲突理论的内涵,也印证了冲突与风险是紧密联系的。目前有关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的研究主要从以下维度展开。

首先,有关环境冲突政治风险是否存在的研究。学者通过分析环境冲突引发政治风险的可能性,形成了两种相互对立的观点。部分学者认为环境冲突会对政治稳定构成威胁,进而引发政治风险。例如,诺曼·迈尔斯指出“环境安全攸关政治稳定”[2]。国内学者于建嵘[3]、陈潭等[4]、韩志明[5]等提出群体冲突的政治参与、集体心智、冲突升级模型,这些模型均认为群体性事件“从深层次上消解社会的稳定机制”,“冲击政治秩序的稳定发展”,“最终严重影响社会的政治稳定”。与之相对,一些学者认为环境冲突还不足以诱发政治风险。例如,吴忠民认为我国当前的经济发展基本面向好、民众基本利益诉求得到有效回应,公共权力运行与时俱进,中近期环境冲突转化为政治风险的可能性较小[6]。王奎明等通过案例研究方法,指出貌似激烈的街头邻避抗议活动实际对社会稳定具有正面作用,其引发政治风险的程度较轻[7]。但是,余艳红的研究也明确指出,尽管当前社会风险向政治风险转化的可能性较低,但最近的相关研究也显示,当下中国的群体性事件已经有了从经济利益走向政治诉求的趋势[8]。虽然学者对环境冲突引发政治风险还存在观点上的分野,但仍不能忽略其具有转化生成的可能性。

其次,有关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生成机理和影响因素的研究。当前,理论界分别从宏观与微观层面对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的生成机理和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一则,在宏观层面对生成机理与演化模型的研究。邱鸿峰等基于风险社会放大理论对东山PX事件进行回顾,指出环境风险经过地方利益集团、媒体、学校、居委会等风险“社会站”的放大而向政治风险转化[9]。向鹏成、张寒冰基于社会燃烧理论通过对燃烧物质、助燃剂和点火温度进行分析,系统阐释了重大环境风险型工程项目社会风险的生成机理[10]。胡洪彬基于系统演化的视角,将政治风险的生成与演化概括为政治系统“自生型”模式、社会系统“衍生型”模式和外部系统“传导型”模式[11]。二则,在微观层面对影响因素的研究。汪伟全通过对我国近10年的暴力性群体事件进行研究,指出公众对风险的担忧和愤怒、群众利益诉求受阻、个体风险信息获取和处理能力有限、公众与专家的风险感知偏差、媒体的舆论导向是导致环境暴力事件风险放大的重要影响因素[12]。可见,学者对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生成机理的研究以客观存在的环境风险为切入点。

再次,有关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的防范策略研究。学者们分别从技术路径、制度路径和心理路径进行了初步探讨。例如,王伯承等通过对PX项目技术风险的生产与应对措施进行分析指出,通过更精密的技术设计能够降低项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13]。张宝指出,通过完善风险预防的相关制度,构建环境风险治理的框架,以程序理性为内核建立环境风险治理的裁量控制机制,有利于政府环境风险治理从危害防止走向风险预防[14]。齐伟男从风险感知的视角指出,通过沟通构建政府信任,强化教育培养公众对环境风险的理性感知,能够有效阻断环境风险的放大与转化[15]。可见,当前学者对环境冲突政治风险防范策略的研究着重关注如何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提升政府环境风险治理的能力。

综上所述,学界基于跨领域研究视角和跨学科分析方法,对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的现实可能性、产生机理和防范策略进行了研究。但相关研究仍存在以下不足:第一,国内外学者虽然对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给予了较大关注,但相关研究未能明确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的基本内涵;第二,尽管学者对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生成机理的研究有了一定成果,但未能系统解释其是如何生成与演化的;第三,学者对环境冲突政治风险防范策略的研究多以单一视角和单一防范路径为主,缺少对相关防范策略的整合与梳理,难以满足实践需要。针对以上不足,本研究旨在回答以下问题: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的基本内涵为何?环境冲突政治风险是如何生成与演化的?最后,在此基础上尝试建立多阶段多维度的风险防范体系。

二、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的内涵

风险概念的产生可追溯到15世纪西方航海冒险活动时期,意指航行中可能遇到的危险。随着资本主义发展进入工业现代化时期,风险因素不断增加积累,并涉足到人类生产活动的各个领域,成为现代性的后果之一,进而衍生出了诸如经济风险、政治风险、社会风险、文化风险、生态风险等多个风险议题。由于政治风险事关国家长治久安,因而受到各国的普遍重视。

环境冲突政治风险是一个由环境冲突和政治风险构成的复合概念,要想厘定其内涵,关键在于厘清二者的基本含义。当前学界针对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的含义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积累了丰富的研究成果。

对于环境冲突的概念,学者持有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环境冲突主要指由经济发展导致的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冲突;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环境冲突主要指“由环境问题引发的人与人之间的冲突”[16]。在现代社会,主体围绕环境利益和责任分配的博弈使得不同阶层间的对抗性矛盾加剧,成为环境冲突的主要形式。赵闯、黄粹指出,环境冲突主要指由至少两个行为主体在同一时间为获取环境资源的交互过程中所造成的分歧的状态[17]。国外学者施密特也认为环境冲突是指由主体实践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对另一主体的利益产生威胁,且有意忽视这种损害,导致群体间对抗性的博弈行为,进而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非常态现象[18]。总之,环境冲突的概念主要是指以环境利益为目标的行为主体在社会交往过程中形成的矛盾,且日渐关注到冲突潜在的风险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在政治风险概念界定的问题上,国外学者主要基于资本主义经济生产活动来对政治风险进行概念界定,其实质是以政治化的叙事方式来表达经济风险。相关研究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美国在对外投资领域中对政治风险的初步探索,主要用于描述在去殖民化过程中,资本主义国家对前殖民国已投资的成本损失。查尔斯·林德布洛姆指出:“在世界上所有的政治制度中,大部分政治是经济性的。”[19]斯特芬·罗伯克认为政治风险是指由政治变化对企业经营的利润产生难以预料的不连续性负面影响[20]。富兰克林·鲁特也将政治风险定义为政府干预经济的行为对企业商业活动造成的不利影响[21]。国内学者对政治风险概念的研究主要关注政治系统的稳定性与合法性。例如,化涛通过对转型时期我国面临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探析,指出政治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关涉政府合法性问题,表现为引发政治冲突、紊乱政治功能、危及政治稳定和政治秩序的可能性[22]。胡洪彬认为不同阶级间的利益冲突将对执政党稳定构成挑战,而政治风险则是造成这种可能性的诸因素的综合[23]。潘斌认为政治风险是指政府在受到内部决策和施政理念的矛盾或外部国际政局不稳定的影响下,采用了不合理的政治行动而使其自身陷入正当性或合法性危机的状态[24]。尽管国内外学者对政治风险概念的认定各有不同,但都认识到了政治风险是一种不利的因素,无论是对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安全还是政府权威性而言都将产生负面影响。

在此基础上,可将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界定为由环境问题引发社会冲突,导致国家主流意识形态受到挑战,政府合法性遭到质疑,在一定区域甚至全国范围出现社会失序、政治不稳甚至动荡的可能性及造成这种可能性的因素。对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的内涵可作如下理解:其一,环境冲突政治风险既表现为由环境风险超出维持人类健康安全和可持续的“极限值”所引发的社会性反抗行为对政治稳定造成的压力;也表现为政府环境冲突治理失败所导致的公共信任流失对政治系统构成的威胁。其二,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的生成具有过程性,从环境风险产生环境冲突,再到环境冲突向政治风险的转化与扩散,最后到政治风险的爆发,它是一个系统的演化过程。其三,环境冲突政治风险是可预防的,通过完善风险治理体系,提高应对冲突和风险的能力,能够有效减少潜在的风险因素,阻断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的生成通道。

三、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的生成机理

风险社会理论认为,风险社会具有特定的根源、动力机制和风险类型。吉登斯通过建构现代性的制度性维度来解释现代风险社会景象,指出,由于工业主义、资本主义、社会监控和战争工业化的发展造成了诸如生态风险、经济风险、社会风险和政治风险的产生,从本质上揭示了风险社会生成的逻辑起点、深层动因和外化类型。在此意义上,现代性制度既是风险社会生成的起点,也是风险扩散与转化的动力机制,风险社会是现代性的产物,更是一个前因后果传导与演化的系统性过程。这表明风险社会不是静态的现代化现象,而是在各因素的作用下不断生成与转化的动态化系统。任何一种风险都是一个系统过程,包含着风险产生的源头、环节和后果,同时这些要素的相互串联构成了风险生成与演化的基本逻辑和必由环节。本文拟构建风险源-风险积累-风险扩散与转化-风险爆发的传导路径,系统阐释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的生成机理(图1)。

图1 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的生成机理

(一)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的风险源

1.客观存在的环境风险

以吉登斯和贝克等为代表持实在论的观点认为,风险具有客观性和独立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沃特·阿赫特贝格认为:“风险社会不是一种可以选择或拒绝的选择。”[25]从大航海时代风险概念的初步形成到工业社会造成的生态破坏和灾难,再到“切尔诺贝利核泄露事件”,风险与社会进步如影随形,并深刻影响着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战略、政治系统和人民生活。因此,一方面,对现代社会的各类行动者而言,环境风险是一个科学可以证明的现实话题。垃圾焚烧厂蕴含空气污染的风险,医院可能造成细菌或病毒的传播蔓延,核电站的核安全问题更是不可回避……这些风险客观存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另一方面,现代社会中的环境风险与问题是人类对自然环境实践的反向确证,即群体对环境污染和破坏的行为造成环境问题日益增加,并威胁到主体健康和生存安全。在此意义上可以说,人类对环境“异化”的实践本性直接决定和塑造了环境风险的客观实在性。

2.公众对环境风险的感知

玛丽·道格拉斯和威尔德韦斯认为:“当代社会,风险实际上并没有增加也没有加剧,而是被察觉、被意识到的风险增多和加剧了。”[26]这表明风险源于主体的感知,并受到个体风险感知敏感度的影响。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环境安全意识的觉醒,公众的环境风险感知日益敏感。这一现况使得公众成为引发环境保护性社会运动、抵制政府环境利益分配不公性决策和参与环境冲突的主要主体,并在有形之中破坏了社会的秩序稳定,增加了政府决策执行的难度。例如,孙壮珍以浙江余杭垃圾焚烧厂项目为例,从风险感知的视角对公众在参与邻避冲突中的行为选择进行了分析,指出当公众具有高风险感知强度时,倾向于采取激烈的反抗性行为抵制政府的相关决策和邻避项目的施建,导致环境群体性事件的爆发,造成风险的社会放大[27]。由此可知,公众对风险的感知决定了其将要采取的态度和行动,是促使风险积聚并向客观现实转化的关键性因素。

3.风险治理再生产风险

现代化风险社会催生了人类对现代化进程的反思和风险治理的实践,有关环境风险的反应经历了从“无知-感知-恐慌-治理”的发展历程。风险治理行为是主体对客观实在的风险的能动反应,既体现了主体治理风险的智慧和创设性,也再生产着新的风险因素。

首先,环境风险治理体系不完善再生产风险。尽管我国有关环境冲突治理和风险防范的体系日臻完善,但仍存在治理机制不合理、手段单一僵化、公众参与不足等问题。政府的风险治理常倾向于垄断权力、封锁信息,单一的治理力量不仅难以履行好作出环境决策、完善治理规则、组织动员参与、指挥治理实践、协调环境冲突、监督群体行为的职能,且降低了政府治理实践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更易引发政府环境风险治理失败,进而减损政府形象,诱发公共信任危机,成为风险治理再生产风险的根源。

其次,治理技术失效与技术选择偏误强化风险再生产。一方面,伴随技术进步产生的环境风险进入社会系统和公众心理后,形成了风险放大效应。客观领域与主观领域风险的交织融合,增加了风险治理的复杂性和难度。而环境风险治理技术创新具有滞后性,现有的治理技术难以全面消解风险的负外部性,技术失效的情况时有发生,政府风险治理的实践能力欠佳,未能对传统风险与新型风险进行有效识别与防范[28],造成新旧风险的叠加,进而衍生为更大的现实风险。另一方面,风险治理技术选择重工具理性轻价值理性。政府在环境冲突治理技术选择中常遵循“最小抵抗原则”,采取搬迁换址的方式,将环境邻避项目设立在欠发达地区、城市郊区和农村等边缘地带,以降低项目建设的阻力,实现邻避项目落地。但这一行为忽视了边缘群体的环境利益,破坏了平等公正的价值原则,导致环境风险分配不正义,增加了弱势群体的被剥离感,进而引发公众对政府决策的抵制与反抗,造成社会动荡,危及政治稳定,诱导环境风险转化为政治风险。

(二)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的积累、扩散与转化

环境冲突政治风险以客观存在的风险、公众对风险的感知和风险治理再生产风险为风险源,并以此构成了风险积累与转化的基础。如图1所示,在风险源治理和冲突治理失败,风险不断积累的情况下,公众对风险的负面认知和态度会逐渐向政治领域集中,公众的风险归因也逐渐从环境损害项目、企业向地方政府甚至整个国家政治体系转移,形成对国家基本政治制度、主流政治意识形态的质疑。在此过程中,一般性的社会矛盾和环境冲突所带有的政治色彩愈来愈浓厚,一般性的环境风险、社会风险也逐渐向政治风险转变。因此,从本质上来看,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的积累与转化是一个相互交织的过程。在此过程中,风险社会放大机制、网上网下联动机制、风险叠加机制和风险再生产机制起到了助推机制的作用。

1.风险社会放大机制

风险的社会放大理论认为,“放大站”是造成风险放大的关键要素,通常由个体层面的“放大站”和社会层面的“放大站”组成。在环境冲突转化为政治风险的过程中,由个体风险感知、政府信任和媒体风险放大行为构成的“放大站”加速了政治风险的生成。首先,公众的风险感知和风险传播构成了风险的“个人放大站”。在环境事件中,直接利益受损的目标群体会采取线下宣传或互联网传播的手段,向外界扩散风险信息,以寻求地方性团结和社会性关注,增强对利益损害的反抗力量。例如,在2007年厦门PX事件中,居民通过短信和博客等方式向社会广泛传播风险信息,最终引发了数千人的环境群体性事件。其次,政府与媒体处理风险信息的行为差异构成了风险的“社会放大站”。一方面,政府为减小政策执行的阻力,倾向于封锁信息,隔绝公众参与,由此激发了公众的不满,导致政府信任危机。另一方面,媒体为吸引公众眼球,制造社会舆论,夸大和扭曲环境冲突实质,造成信息“失真”,进而引发社会性恐慌。在这一层面上,政府在风险信息传递中的“缺位”和媒体传播风险信息的超时空性,为虚假信息和谣言滋生提供了根植“土壤”,导致环境冲突政治风险在社会领域积聚与扩散。

2.网上网下联动机制

网上网下联动机制以互联网传播和地方传播为主要手段。风险信息扩散以地方性传播为主,公众通过口头传达、公示告知等方式,促进环境风险信息在主要利益相关者之间传递,强化了主要目标受众之间的地方性认知,形成了以风险抵抗“领袖人物”为模范的群体性风险反抗行为,导致环境群体性事件率先在小范围内爆发。同时互联网技术加快了环境风险信息传播的速度,并与网下传播机制形成联动,为风险舆论提供了虚拟场域,进而扩大了风险感知受众群体的数量,扩展了环境冲突负面影响的波及范围,使地方性风险演化为社会性风险,提高了环境冲突引发社会危机的现实性和可能性。例如,自2007 年厦门PX事件通过互联网传播以来,公众对“PX”项目的抵制形成了普遍的共识,该项目相继在大连、宁波、昆明等地遭到民众的激烈反抗,引发了社会性的环境冲突,产生了区域性的社会危机。

3.风险叠加机制

风险叠加机制是指以环境冲突为契机,经济风险、社会风险、文化风险和生态风险等叠加对政治系统构成的严峻挑战。现代社会高度的劳动分工促成了群体间的有机团结,强化了组织系统间的相互依赖,传统“蜂窝型”组织的领域边界正在消失与淡化。这意味着社会各领域难以“独善其身”,系统内部微小的风险因素便能产生广泛的“连锁反应”,环境领域的风险不再局限于单一系统内部,而是与相互依赖的社会各领域产生叠加与共振。例如,2014年浙江余杭中泰焚烧场事件,公众出于对生态风险和健康风险的担忧,通过打砸等暴力行为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影响了地区经济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增加了经济风险和社会风险,并对地区政治安全构成了威胁。

4.风险再生产机制

风险再生产机制体现了政府环境风险治理体系的不完善和风险治理能力的不足。在全球化背景下,传统工业社会自然人化的风险与现代社会人化自然的风险相互作用,“脱域”机制下风险的叠加与联动,致使传统的风险治理方式和治理体系面临巨大挑战,政府应对环境风险的能力受限,治理效果不理想,影响了公众对政府执政的信任,动摇了政治系统的稳定性。同时,由于现有具象化的风险治理实践存在瑕疵性,难以有效应对抽象化的风险社会,极易导致政府环境风险治理失败,进而成为政治危机的始作俑者。例如,2009年陕西凤翔血铅事件,政府在前期对污染型企业环境风险的治理低效能,导致区域性的群体中毒事件,引发了民众对相关企业和政府的集体反抗,使环境风险演化为具有社会政治因素的冲突事件。

(三)政治风险爆发

风险在充分积累的情况下,常常由某些突发事件充当“导火索”引爆,形成现实的危机状态,从而完成整个风险演化过程。具体到环境冲突政治风险演化过程,政治风险爆发就是在环境风险积累并向政治领域转化并扩散到一定程度,呈现高度紧张状态下,以突发性政治事件或政治危机的形式表现出来的风险最终状态。这种最终状态有以下几个特征。

1.爆发迅速猛烈

在前期风险充分转化和积累的情况下,环境冲突政治风险往往会因为某些具体事件,迅速而强力地释放出来,形成具有一定程度政治影响的事件,冲击政治体系的安全稳定。比如,2012年四川什邡钼铜事件,因为部分群众的过激行为,群众集会抗议在数小时内迅速演化成为流血冲突事件。

2.影响的广泛性

根据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的内在生成机理和外部特征表现,风险的爆发是环境系统、经济系统、社会系统和政治系统等风险的联动与叠加;同时,风险的反身性属性决定了政治风险的爆发不仅会对政治当局稳定造成影响,还将对其构成系统产生冲击。例如在2012年的什邡钼铜事件、启东事件、2014年的广东茂名PX事件中,较大规模的暴力冲突直接对政治系统的安全和稳定造成了重大影响,同时对当地的经济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产生了冲击。

3.恢复成本高昂

所谓恢复成本指的是重建政治秩序、恢复政治系统稳定、保障政治安全所消耗的有形和无形的资源的总和。通常政治风险的恢复成本与政治风险的负面影响成正比例关系。政治风险的爆发对政治当局和其他社会系统产生冲击,造成社会正常秩序被打破、使政府权威性与合法性受损。因此,相对于风险积累转化阶段的有效治理而言,一旦环境冲突政治风险通过政治事件甚至危机的形式爆发,其恢复的成本是相当高昂的,政府需投入更多的制度成本、经济成本、时间成本和信任成本来恢复社会政治稳定。

四、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的治理策略

根据前文所揭示之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的生成机理,应坚持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以“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为基本策略,以环境冲突政治风险演化过程为依据,建立多阶段多维度风险防范体系。多阶段风险防范体系以环境冲突政治风险演化阶段性为依据,将环境冲突政治风险防范分解为化解环境风险防范环境冲突、治理环境冲突防范风险转化扩散等多个阶段。多维度风险防范体系包含心理优化、技术更新、治理体系优化等维度。从二者关系看,多阶段风险防范属于政治风险治理的程序性制度安排,而多维度风险防范则是适用于风险治理各阶段的实体性举措,是落实各阶段治理任务的一般性策略集合。鉴于此,本文主要关注环境冲突治理的多维度风险防范策略。

(一)强化心理引导,培育公众的理性认知

根据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的生成机理,公众对风险的感知和对环境利益损失的芥蒂是促使环境冲突政治风险从隐形走向显性并产生作用的关键性因素。在这一层面上,公众的心理因素架起了风险社会放大的“桥梁”,决定了风险的外显与扩散。因此,政府在作出有关环境项目的决策时要对公众的风险感知和心理需求进行考虑,了解公众的心理偏好和价值期望,增进公众对政府决策的支持与理解。具体而言,可从风险沟通、信任重建、心理补偿和心理疏导等方面来培育公众的理性认知。

第一,强化风险沟通,重建公共信任。桑德曼认为通过开展风险沟通工作能够有效弥合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风险认知差异,是避免公众采取非理性反抗行为的关键[29]。针对当前由政府沟通匮乏所导致的风险认知“鸿沟”和公共信任流失的问题,通过双向互动的风险沟通能够有效整合公众的利益诉求,提高公共信任。为此,政府应摒弃封闭决策的传统惯性,培养和树立现代风险沟通意识,健全和完善沟通平台,疏通拓宽沟通渠道,实现沟通方式的多样化、丰富化,主动公布决策信息,依法征求公众意见,开展民主协商,以充分的沟通协商重建公共信任。

第二,提供利益补偿,满足公众的情感需要。根据环境风险分配的等级性差异和环境责任的不均衡分配,应推进环境利益的再分配,以公众的现实需求为依据,提供物质层面或精神层面的补偿,切实满足公众的情感偏好;或依据公众的利益受损程度,划定利益补偿的等级标准,提供有区别性的利益补偿,促进环境风险分配正义和发展机会公平,化解公众的心理芥蒂,降低公众参与博弈的意愿。

第三,加强心理教育,培育公共精神和科学理性。环境冲突的政治风险来源于环境风险聚集所引发的环境冲突,而公众公共精神与科学理性的不足则是造成其在应对环境风险时采取对抗性策略,从而诱发政治风险的重要心理因素。因此,加强心理教育,培训公众公共精神和科学理性是从心理层面有效消弭环境冲突治理风险的必由之路。一方面,在教育内容上,以公共精神和科学理性塑造为核心,强化社会道德、民主法治和环境风险教育,提升公众道德意识、法治意识,提高公众科学素养,形成科学风险感知,避免形成过度的风险反应和非理性风险抵御行为。另一方面,在教育方式上,应坚持常态化教育和专题教育相统一的原则,将环境知识、风险与危机应对知识纳入公民教育大纲,形成学校、社区、单位多元一体的教育形式;同时,积极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传播相关知识,丰富教育形式,提高教育效果。

(二)推进技术创新,增益风险治理效能

风险社会理论和生态现代化理论以科学技术为核心,形成了有关技术与风险之关系的不同见解,前者认为科技的发展是风险社会的起点,而后者则指出技术创新不仅能降低风险还能带来生态效益。二者在理论上的博弈深刻揭示了科学技术对于风险形成与消解的重要作用。辩证地看待,科学技术产生风险的根源在于技术发展的滞后性和政府对技术理性的过度追求。这也是环境冲突政治风险治理失败和风险治理再生产风险的根源所在。基于这种认识,通过推进技术创新,兼顾技术发展的不确定性问题能够有效防范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的生成,增益政府风险治理的效能。具体而言,技术的创新应着重关注三个方面,即环境利用的技术,风险治理的技术和对技术价值理性的关注。

首先,优化环境利用技术,减少对环境的破坏。环境风险产生于自然的人化,这便要求在对自然环境进行改造的实践中,改善粗放型的生产方式,提升环境开采的技术,提高邻避项目运行的技术,降低环境利用的负外部性影响,减少客观存在的环境风险,消解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的风险源。

其次,创新风险治理技术,增益政府风险治理能力。针对政府对环境冲突政治风险治理效果不佳的问题,通过运用大数据技术,对风险进行实时监测,提高风险预警反应的能力,在源头处防止风险的放大;同时利用计算机模拟风险生成的全过程,对风险可能产生的影响和损失进行科学评估,掌握有关风险的“第一手资料”,能够有效预防风险,突破风险治理的“瓶颈”。

最后,关注技术伦理问题,防止风险的再生产。由技术发展导致的对价值理性的忽略是风险再生产的重要原因。这便要求政府在创新环境冲突政治风险治理技术时,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价值目标的实现,切忌发展手段与目标的本末倒置,促使技术发展与社会价值和道德伦理相适应,防止新型风险的产生。

(三)优化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治理能力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风险防范和国家安全提到了新的战略高度,明确了健全风险治理体系的重要性。当前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的生成面临新旧风险的叠加和跨区域风险的联动,对政府的风险治理模式和治理能力提出了新要求。相应地,传统风险治理模式和风险治理制度亟须更新和完善。

一方面,应转变治理模式,提高风险治理能力。要推动传统单一的治理模式向复合治理模式转型[30]。第一,推进主体复合,形成党委政府主导、企业协同、公众参与的复合治理主体结构,构建风险治理共同体,增进防范环境冲突政治风险的主体力量。第二,培育复合理性,要求处理好私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系,化解主体利益价值与社会道德价值的冲突,追求公共理性,坚持公共利益至上,达成一致的集体行动,提升群体行动力量。第三,立足复合维度,健全多维复合的政策体系,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利益补偿机制、奖惩机制和信息公开机制,为防范化解环境冲突政治风险提供有力支撑。第四,采取复合方式,综合采用刚柔并济、法德并施的治理方式,增强风险治理的灵活性和韧性,提升化解环境冲突抵御政治风险的能力。

另一方面,应健全风险防范制度,筑牢风险抵御屏障。建立健全风险治理的相关机制,包括风险预警机制,风险研判机制、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信息及时互通共享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利益协调机制等。这些机制的运行将促进治理结构的优化,提高风险预防的意识与能力,增强对新旧风险识别与研判的能力,加快对风险反应的速度,善于抓住风险创造的机遇,并及时有效规避风险的负面影响,阻断政治风险生成与转化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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