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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成果市场化、产业化的政府创新分析

2021-11-01四川大学经济学院肖洒

区域治理 2021年37期
关键词:发明人科研机构科技成果

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肖洒

一、技术成果转化的现状

(一)总体现状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2020年我国专利统计年报,我国2020年专利有效量总数为1219.1万项,其中,发明专利305.7万,占比25.1%。发明专利申请量2018年为154万,2020年则是149.7万。技术成果井喷式涌现的同时,技术成果转化率低下的问题尤其凸显。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样本调查结果显示,有效发明专利的产业化率总体为34.7%,比起2017年36.3%的发明专利产业化率有所下降。其中,企业的专利产业化率较高,为 44.9%,高校最低,为3.8%,具体参见图1。

图1 2015-2020年有效发明专利产业化率状况(%)

日本的发明专利产业化率在2010年为54.2%,2014年为48.9%,2018年为47.6%,计算得到2010年到2018年专利产业化率的算术平均数为50.25%。2015年到2018年,我国发明专利产业化率的算术平均数为34.73%,我国专利利用上还有较大进步空间。

(二)现行的技术成果转化方案

国家将技术成果产业化作为科技兴国的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2016年先后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大力推进科技成果市场化、产业化。现有的转化方案主要是以下三种方式:一是开展科技成果信息汇交和发布。建立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系统,提供专利信息查询、成果公布等公益服务。二是建设多种形式的创新产业园区。建立了一批财政资金主导的创新产业园,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创新市场,出现了众创空间等载体。三是营造良好的转化环境。将专利产业化率作为考评指标,建立信息平台,促进专利转让,出台政策加快专利转移。

二、技术成果转化的困境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0年专利调查报告显示,2020年全国有效发明专利平均转化率为34.7%,高校平均转化率仅为3.8%,科研单位为11.3%,均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如图2所示),虽然不断推行了利好政策,但是专利产业化率并没有稳步上升,反而略微下降。

图2 全国有效发明专利平均转化率(单位%)

(一)技术成果产权不明晰

科研机构、高校的不少技术成果产生于国家或者各部委开展的专项研究活动,有财政资金注入。2018年的调查报告显示,65%的高校专利权人接受过政府专利资助,科研机构则41.6%。这部分技术成果如果没有后续的政府项目,由于产权不明晰的原因,高校或是科研人员难以主动进行转化。

(二)严重缺乏专利管理人员

根据2018年的调查报告,76.3%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在2人以下(含兼职),50.3%的企业未建立知识产权资产管理制度,21.9%的高校、47.5%的科研机构未建立专利管理机构,缺乏专利管理职能部门。73.3%的高校、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在2人以下(含兼职)。由于管理力量的严重不足,除了极少数重大成果、急需的实用技术能在大量的技术成果中脱颖而出以外,其余大量专利其实是被忽略了。

(三)信息不对称

高校对市场最需要的实用技术存在信息不对称,部分高校的技术成果放到市场中没有需求。市场不了解高校、科研机构的各种专利,高校的研发范围广、专利类别多,企业不能准确获取到自己需要的技术成果。

(四)专利转让困难

专利持有人可能因为缺乏应用专利技术的实施条件等原因,需要进行专利转让、授权等方式,让需要的企业部门购买专利后进行相应技术的产业化。根据2020年统计数据,2020年专利转让率仅为6.2%,远低于市场实际需要。除了信息不对称外,造成专利转让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没有一个权威可信的专利转让平台。目前实际可用的专利转让平台都是民间资本成立商业化平台,各种转让平台鱼龙混杂,甚至有部分平台没有在知识产权局备案。平台的服务质量也有待提升,部分平台收取了代理费以后并未进行实际的宣传推广,信息发布、市场评估等服务质量不理想。(2)专利交易代理价格不透明,较高的中介费以及不高的成功率对专利转让造成了阻碍。(3)缺少真正实用的科技信息检索数据库。虽然2016年发布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指出要建立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系统,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现在查询专利信息仍然不便利。目前仅能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的专利检索及分析平台以及各个交易平台进行专利检索,在易用性、大数据智能匹配方面做得比较差,无法做到跨越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中介机构的信息网络联通。

三、浅谈政府促进技术成果转化的创新路径

(一)释放高校、科研机构技术成果

因为高校与科研机构的技术成果产权不明晰,研发范围广、项目杂,相关项目组几乎不具备专利转化的能力,导致高校技术成果虽多,但是很难产业化。下面是政府部门促进专利产业化的三个方向:

1.细化产权分配、利益分配

在单位工作的职务发明人申报的专利,其所有权在单位,目前大部分单位缺少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高校、科研单位普遍存在没有技术转移的专业队伍、专利产业化经费不足的问题。因此,专利产业化非常需要职务发明人积极主动地寻求技术合作、专利授权转让等,推动发明人与单位共有产权十分重要。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计数据,目前有职务发明人与单位共有产权实际做法的单位占比为17.6%。这其中,发明人对专利权享有比例在10%以下的占39.7%。目前职务发明人与单位共有产权这一做法还应加大推广力度,对于高校和科研单位等难以自行实施技术产业化实践的单位,应当出台共有产权的相关政策,从科研经费匹配、政策指导入手,促使高校、科研单位主动实行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分配,提升分配比例,让职务发明人能在专利产业化过程中获利,提升发明人的积极性。

对于分配比例的实际核定,各个单位应当组织专家成立一个技术成果评审小组,在技术成果定型以后,除了评审专利本身的技术价值外,还需要根据职务发明人所负责的科研项目占用的科研经费、专利价值、单位科研资源占用情况等核定所有权分配比例,让高价值、低资源占用的发明人享有更高的所有权比例,确保所有权分配比例合理。

2.统筹个人所有的专利

高校和研究所8%的专利归科研人员个人所有,而个人的信息渠道、企业资源、议价能力均远不如机构。在确定技术成果市场化之后的利益分配方案后,个人未能转化的专利应当交给单位负责技术转移的团队进行运作,提高技术成果市场化效率。

3.转移科研重心

将除了基础科学以外的科研重心从广泛得多类别研发转变为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开发,让科研项目以最终项目成果市场化、效益化为目标,推动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部门的技术合作,形成产业化合力。具体实践中,在科研项目立项之前,可以采用市场调研、与企业合作开发、争取企业开发项目等方式,让科研成果真正服务于市场。

(二)做大做强技术转移专业团队

技术转移专业团队分为国有技术转移团队和各单位自行成立的技术转移团队。技术转移的关键参与者需要政府部门通过行政指导、政策激励等方式进行引导协调,技术成果库建设、需求库建设等网络基础设施、关键节点等,因前期投入巨大,后期外部性显著,也需要财政资金投入、政府部门牵头建立。政府部门通过建立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在现有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下增设技术转移科,并给该部门配备数量足够的专职人员。

该部门的主要职能为:一是统筹建立科技成果库,按应用场景、行业形成科技成果包,并对外开放查询接口,允许第三方平台授权查询,为后期市场化运作打下基础。二是统筹建立技术需求库。技术转移需求方主要为企业,技术需求属于企业的商业机密,民间机构缺乏权威性和公信力,难以获得准确的企业需求,造成民间发明者、高校、科研机构供给的专利与企业的需求匹配不准确,因此需要政府部门牵头建设,精准收集技术需求,一方面后期可以参照征信系统,建立第三方访问授权接入制度,最大程度地避免信息泄露,另一方面可以精准指导高校、科研机构根据市场需求进行科研立项,提高专利技术供需转移的成功率。三是对国内的专利交易平台进行监管,规范第三方交易市场、中介活动,建立统一的技术信息标准,形成一个规范的交易环境,同时负责相应的消费者保护工作,包括处理专利转移过程中的投诉等。

各单位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自己的专利转移团队,其主要职能有:一是管理本单位的专利,充分利用,厘清所有权;二是提供法律支持,避免所有的专利陷入法律纠纷;三是统筹联系,对内促进相应专利的自行实施,对外联系企业进行技术转移。

(三)构建全国统一的专利转让平台

专利技术供应方与专利技术需求方之前存在信息不对称,专利需求方需要一个全国性的平台展示自己的需求,对相应的专业进行求购,专利供应方需要一个全国性的平台展示自己的专利,在全国范围内寻找合作伙伴。在2016年印发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中就指出“完善技术产权交易、知识产权交易等各类平台功能,促进科技成果与资本的有效对接”,但是现存的地方性专利交易中心存在适用面窄、提供服务单一等问题,远不能满足专利供需方的需要。

应当建立一个全国性的,具有专利需求发布、专利转让求购、专利智能搜索、大数据精准匹配等功能的平台。平台通过整合全国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以及政府机关的信息资源,做成跨地区、跨行业的线上平台,让专利转移各环节参与者最大限度地实现信息共享。应当以特定的标准对专利价值进行初步评估,并允许专利持有人上传第三方机构评估报告,让专利价值更直观。对专利供应较多的高校、专利需求量较大且有持续需求的企业建立独立的展示区。同时平台应与全国各地方高新技术产业园联动,实现信息互通,成为高校联系产业的纽带。最后形成官方平台为主、第三方交易平台等市场化专利转移手段为补充的专利转让市场。

四、结论

本文分析了技术产业化存在的困难后,提出了促进技术成果转化的创新路径。本文认为,专利技术成果与需求数据库必须建立,并且应当由政府部门主管,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允许第三方接入。并成立一个全国性的交易平台,在各参与者之间最大限度地共享信息资源,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不良影响,提高专利产业化率。各单位应当与发明者共享专利产权,并成立专利转移团队,形成技术成果管理、推广体系,同时推行以市场应用为导向的科研立项。从2016年开始,国家连续出台多个利好政策,对创新团队、高新技术初创企业提供税收减免、创业孵化园等配套设施,在政策的引导下,相信未来专利产业化一定能取得长足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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