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读懂经典》赏析
2021-10-24方希
《如何读懂经典》是一本读书笔记或者说是一本书评汇编,它的功能性非常明确,就是推荐一些经典书籍。所选的书都是比较利于做社交货币的书,使用的场合更适合欧洲,除了紫式部的《源氏物语》,基本上都是西方经典,只要是对西方文化史比较了解的人都非常熟悉。如荷马的《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但丁的《神曲》,詹姆斯·乔伊斯的《尤利西斯》,还有莎士比亚、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塞万提斯、亨利·詹姆斯的传世名著等。
作为社交货币的经典作品
在《如何读懂经典》一书中,亨利·希金斯在序言中提到,谈书是公认的社交货币。大家都有这种感受。比如说在一个争议的场合,当一个人开始引经据典,这时不论内容与所争论的问题是否高度相关,都会有让对手肃然起敬的效果。在我所看到的所有争议场合当中,凡是使出这种招数的,基本上都无往不胜。很多时候,在漫长的引用和背诵之后,大家已经不大记得到底为什么要争论,以及要争论的问题。
在一些陌生人和熟人都在的场合,需要作自我介绍,如果生硬地介绍自己,就像相亲,很怪异,如果这时大家谈起一本都读过的书,就会迅速拉近彼此的距离。如果人们对一本书的评价相去甚远,比如有的人觉得作品非常伟大,开启了自己的智慧,另一些人认为它是垃圾,也会拉近彼此的距离——物理距离太近,可能会打起来。
亨利·希金斯问,我们好像在很多场合都急需这样的货币,但是问题是很多人都读不动书了,怎么办呢?希金斯非常辛辣地指出,在别人谈起一本你从来没有读过的书时,大部分人会随声附和,显得自己读过。甚至会搜肠刮肚地想起别人的评价,或者曾经让他印象非常深刻的细节,以证明他读过。在这种状态下,我们往往已经脱离了讨论这本书的具体议题,而只是在表现自己读过这本书,以便在社交当中不会被冷落。但是在话题范围内,我们事实上已经被冷落了,因为我们的注意力根本就不在议题上。
读过某本书也没什么了不起,就是打了个卡。在网红圣地打了个卡,并不证明你是网红。在一些社交场合中,确实会有人说我好像翻过或者扫过某本书。翻过、扫过、听人說过、如雷贯耳,都是可能的,如果这本书没有引发过你的思考,其实跟没看过差不多。
我有一个朋友,他要读希腊经典,尤其是荷马史诗。因此给自己制定了两个宏伟的目标,先学希腊文,再从原文读起。后来觉得这个目标实在是太遥远了,就换了一种方式,去认真地阅读希腊和罗马神话故事,并手工制作了一张非常详细的神仙谱系。他记住了那些拗口的名字,最后说起赫克托耳、阿伽门农、阿喀琉斯来就像说起张三李四一样轻松。经过这一番努力,他跟我说,当我熟悉这些原型之后,我再看荷马的著作,就非常容易了。不仅如此,这些原型也帮助他深刻地理解后世的小说。一个西方人如要看懂《西游记》,他多少也得先了解一下佛道两界的神仙谱系以及他们的关系。这也说明,如果我们与要读的书不是处在同一个文化土壤中,则需要先把门槛填平,先要准备对应知识的建构。
简·奥斯汀:务实的爱情
简·奥斯汀是一位我非常喜欢的作家,她一生中出版了6部小说,还有一部小说没有写完。这6部小说,每一本我都看过,有的看了不止一遍。所以在看亨利·希金斯介绍简·奥斯汀的时候,没有接收到比较多的陌生信息,他讲了一些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比如说奥斯汀确实是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据说尤其是男性读者不是很喜欢,觉得她琐碎,没有思想,没有宏大的关注。我们知道,奥斯汀经历了历史上巨大的动荡,但是依然执着于写宁静乡村里的家居生活,写那些年轻的姑娘们和她们的妈妈们(以下简称丈母娘们)——姑娘们既看重财富又相信爱情,她们活跃于舞会和聚餐,寻找自己后半生的伴侣。
毫无疑问,奥斯汀最受欢迎的小说是《傲慢与偏见》。亨利·希金斯觉得奥斯汀的修辞饱含深意,他用《傲慢与偏见》那句为人熟知的开场白举例:黄金单身汉都想娶个妻子,这是举世公认的真理。他说,这句话仿佛让人有些反感,因为太直白了,而且她用一种断言式的真理的方式去呈现,认为这是对读者的挑衅,而并非是提供了答案。对这种说法,我表示怀疑,这属于作品的文字、结构和修辞的环节,对看奥斯汀并没有特别的价值。在希金斯对奥斯汀的描述当中,有参考意义的,或者说有一点含金量的,是他对照了那个时代的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比如在《傲慢与偏见》中,达西先生的到来让镇上的丈母娘们和姑娘们激动不已,因为他不仅单身、年轻、帅气,最重要的是他一年有一万磅的收入,而在此之前让丈母娘们奔走相告的彬格莱先生一年有4000~5000磅的收入。这是个什么概念?1800年前后,一年500英镑的收入对于单身的上层女子就过得去了。那时的英国中等收入家庭可支配收入一年大概在300英镑,一般城市家庭的收入在40~300英镑之间。
财富从过去到今天都有同样的能量,一方面在生活上有抵御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选择的自由度更大。奥斯汀的另一部小说《爱玛》,女主角爱玛的条件实在太好了。她美貌、善良,个性开朗又非常聪慧,生活在一个和乐的家庭,父亲跟她的关系非常好,她独立,对人也有体谅,在她父亲舍不得她的家庭教师离开的时候,她坚决地维护了家庭教师追逐自己幸福的权利。就这么一个优秀的姑娘,小说写的是她的莽撞,她既莽撞地去指点和支配别人的恋爱和婚姻生活,也莽撞地差点错过了自己的幸福。至少有一部分她莽撞的底气,来自于她有三万磅的收入,合计人民币大约3000万元的收入,她能够按照自己的心意生活。能够按照自己的心意生活被看成是自由的表征。奥斯汀成功地让爱玛的聪慧显出一种无可阻挡的愚钝。
《理智与情感》一书中,达斯伍德两姐妹对于自己理想对象的期待就不一样,玛丽安就想嫁一个年收入2000磅的丈夫。她按照当时的生活水准精密计算:得有一辆两驾马车,得有仆人,得有猎人,房子、庄园就不说了,这么算下来就得2000磅。这是按照当时的生活水准精密计算的结果,她最后嫁的布兰登上校就是这样的身价。她的姐妹觉得嫁年收入2000磅的有点贪心,1000磅左右的就可以了。
在奥斯汀所处的时代,英国有贵族和平民两个阶层。贵族的家产和头衔由长子继承,次子一般会做军官、牧师或者去海外殖民地谋求发展,也是平民。贵族和有土地的乡绅的收入,大多来自于田产的租金,也有少部分人有股票和海外投资的收入,他们的收入总体稳定。奥斯汀去世后二十年开启的维多利亚时代,整个英国大概有2000多个乡绅,他们的田产从1000~3000英亩不等。上层贵族的底层和乡绅在社交上有接触的可能,也有可能通婚,从较低到较高阶层的融通,婚姻是一条捷径。
在奥斯汀的小说里,收入低的女子通常比较瑟缩、附庸和卑躬屈膝。她们感恩那些比她们富有的女伴带给她们的友谊和帮助,不大能见到穷且意坚的。《傲慢与偏见》里,伊丽莎白算不上穷,但是她的父亲去世之后,她们就必须要搬离现在所住的舒适的房子,生活也会受到影响。这样就能理解,伊丽莎白拒绝了有一万英镑年收入的达西的第一次求婚多么有戏剧性。《曼斯菲尔德庄园》的范妮,她的背景更有代表性。范妮的母亲因为爱情嫁给了海军陆战队中尉,生活不宽裕,生了一大堆孩子,范妮是最小的一个。范妮的姨母玛丽亚仅凭7000英镑的陪嫁,就嫁给了托马斯爵士,生活优渥。范妮的母亲被迫把她寄养在姨母家。两姐妹只因为嫁得不一样,社会阶层和生活品质相去甚远。范妮的母亲年轻时非常骄傲,跟富裕的妹妹们划清界限,终究抵不过生活的艰难,不得不向妹妹和妹夫求助。
在《傲慢与偏见》中还有一个角色夏洛特。柯林斯先生——也就是伊丽莎白的父亲的侄子——即将要继承他们家家产的那个人,他首先向伊丽莎白求婚,受到拒绝后转而向伊丽莎白的朋友夏洛特求婚。夏洛特说:柯林斯先生确实不通情达理,也不讨人喜欢,和他交往实在是很烦人,他对我的爱也是幻想出来的,但是我还是要嫁给他,因为财产。了解了当时英国的情况之后,也就能够理解那时的丈母娘们和女孩子们的选择。
毛姆心中的简·奥斯汀
毛姆是一位文学巨匠,他非常喜欢简·奥斯汀。毛姆从奥斯汀的书信去接近真实的简·奥斯汀。奥斯汀的一生中,跟她的姐姐卡桑德拉极为亲密。用她们妈妈的话说,哪一天卡桑德拉要是被砍头,奥斯汀也会毫不犹豫地跟在后面。这是一种非常奇妙的亲缘关系,奥斯汀最后病死在姐姐怀里。她在一生当中给卡桑德拉写过大量的信,可以看到一个真实、鲜活、有趣的奥斯汀。她的信琐琐碎碎,说点邻居的八卦,说点家里的财务,说她最近看的东西,也会讽刺那些她讨厌的人。毛姆非常看重这些信息。有些作家写信的目的就是为了直接进入印刷机,可以一字不改地发表出来。为了安全,毛姆只提到了一个人,就是去世多年的狄更斯。其实他是想说,很多人的书信只是自己的化妆师,他们坚持不懈地给自己化妆,但奥斯汀的信不是。
奥斯汀在一生中经历了大历史事件,法国革命、恐怖时期、拿破仑的崛起和溃败,但是在她的笔下一个都没有写到,是她不关心吗?是这些事情没有影响到她吗?其实不是,她的亲人中有参加海军的,所以她当然会关心他们的遭遇。毛姆是怎么解释的?他说她虽然经历了这么多,但还是要写那些宁静的生活。从文学的观点来看,多么激烈的社会变动都不过是昙花一现。这就是奥斯汀根本不谈这些大事的原因。这是一个作家对另一个作家的理解,他觉得在奥斯汀的文学观中,那些事都不重要。但我深表怀疑,这是毛姆对奥斯汀的过度阐释和解读。
那个时代,奥斯汀的生活领域就是在她的家里,早期写小说的时候,甚至只能偷偷写,而且她的小说没有一部用真名出版,第一部小说出版时用的名字叫“一位女士”。如果有人敲门或者路过,她会迅速地把所写的东西藏起来。在那个时候,女性既没有资格、也没有路径去真正关心国家大事。
30年之后,《理智与情感》出版,那时,英国的风气已经发生很大的变化,女人创作小说已经是寻常事,这在之前是不可想象的。《傲慢与偏见》在1813年出版,司各特夸奖她特别善于描写繁琐和复杂的事物。毛姆在引用司各特时很意外,他奇怪为什么司各特就看不到奥斯汀的幽默。她好奇、幽默、辛辣,又有教养,这才是奥斯汀。毛姆还发现,奥斯汀从来不写她不曾经历过的事情,比如两个男人在封闭空间内的对话,因为她不曾看过、不曾听过,所以她没法写。
每一个作家在看另外一个作家的时候,看到的都是那些自己所具有的禀赋在他人身上的缺失或放大。如司各特擅长写宏大,所以奥斯汀的琐碎和复杂对他来说是个缺失;而毛姆本人幽默,他更看重幽默。毛姆曾经在一篇文章中说,奥斯汀的小说《曼斯菲尔德庄园》是他最喜欢的,但他在另一篇描述奥斯汀的文章中又说《傲慢与偏见》最好。奥斯汀的6部作品水平都很高,很难说哪一部作品有非常明显的缺陷。
毛姆指出了奥斯汀小说的一些毛病和问题,他认为,在虚构不寻常的事件方面,奥斯汀并没有什么出众的天分,他举了一些例子,觉得她所制造的夸张的不寻常的情节,是不符合生活的逻辑的。她在这走不通了,所以一定要制造出不寻常的事情,但写得太生硬。毛姆之前曾经提出过一个问题,奥斯汀的小说写得那么琐碎,也没有什么意外和跌宕,为什么会让人迫不及待一页一页翻下去?那个时候他也没有答案。后来,他在另一篇文章当中对这个问题给了一个非常棒的回应,他说:奥斯汀不仅对书中人物及其命运感兴趣,而且她对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事深信不疑。
作家的隐秘语言
作家和作家之间有一些隐秘的语言。比如奥威尔曾提出一个问题:托尔斯泰为什么那么恨莎士比亚?两人都是大师,所有人都臣服于他们面前,但是托尔斯泰彻底否定莎士比亚的一切。他说,莎士比亚不仅不是一个天才,连个普通作家都谈不上。托尔斯泰最讨厌莎士比亚的作品《李尔王》,他对这部作品堆砌了所有的恶毒之词,他说这个剧愚蠢、啰嗦、做作、言过其实、粗俗、沉闷,而且这是一部剽窃之作。托尔斯泰说,莎士比亚有什么了不起的?言语夸张,把自己的话随便塞进一个人的嘴里,不管是不是符合这个人的身份和教养。莎士比亚有没有这个毛病?有。但是文学就是这么神奇,即使他有,依然让人覺得那是一部光芒万丈的作品。
毛姆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说法,他认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家是巴尔扎克,但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是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托尔斯泰是个贵族,和他的妻子索尼娅的关系并不太好。他的女儿成年,得出去社交了,否则找不到好婆家。他的妻子逼着一家人住到城里。在那里,托尔斯泰看到了惊人的贫富差距,他受到极大的刺激。在身边有限密友的鼓励下,他要放弃他的爵位、土地和财产,他认为土地和财产会阻挠人的信仰,财产本身就是罪恶。但他有一大家子人要养活,他的妻子也不能够忍受他放弃财产。这是他们之间不可开解的矛盾。托尔斯泰就自己去跟农夫干活,去补鞋、挑粪,最后他的形貌、气质都和农民高度接近。有一次他挑完粪回来,坐下就吃饭,屋里实在太臭,大家不得不把窗户打开。
他得不到家人的支持,这一点很容易理解。事实上,我也不觉得索尼娅是那么恶毒的坏女人,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希望过上好日子的伯爵夫人,她一个接一个生孩子,身体不好。她无法灵气通透,毕竟全家不能都像托尔斯泰一样仰望星空,总得有人考虑生计。事实上,在家里快揭不开锅时,她把托尔斯泰图书的版权拿到了手里,这些版权,原本要被托尔斯泰捐出去,在她的手上让家里还清了债务。但托尔斯泰更恨她了,认为她是阻碍自己获得精神救赎的绊脚石,一个自私的控制狂。
托尔斯泰看到《李尔王》,他惊悚地发现,莎士比亚已经清晰地写明了他的命运。把他所有的荒诞、自以为是、家人对他的厌弃和最后悲惨的结局写了出来,托尔斯泰无法承担这个寓言。作为一个作家,他深知莎士比亚写得精确,简直像上帝的指纹,他不过是顺着指纹的沟缝艰难爬行的蝼蚁。李尔王悲愤地咒骂全世界的人都忘恩负义,事实上他才是那个不理解忠诚、连累了女儿、忘恩负义的废王。李尔王死在暴风雨里的荒原上,他抱着女儿的尸体,身边只有一个疯子,一个弄臣。托尔斯泰则在逃离他的妻子的路上死去。在他临死时,陷入了昏迷的他,依然在不停地喊:快逃!快逃!
作者系中信出版集团副总编辑,作家
(本文是“书与你”——阅读之道系列图书共读第九期内容,有删节)
方希推荐图书:
《总结:毛姆创作生涯回忆录》,毛姆 著,冯涛 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21年5月。
这是毛姆对自己的创作生涯的回忆录。这本书是他对自己人生不同阶段中最重要的主题的描述。其中既有虚构也有非虚构。
《文字的力量》,马丁·普克纳 著,陈芳代 译,中信出版社,2019年07月。
这本书的角度独特,精选了16本书,讲文字和文学如何塑造了历史、哲学、宗教和文明。
《古文观止》,清·吴楚材,钟基、李先银、王身钢 译注,中华书局,2016年1月。
这本书是清代吴楚材、吴调侯叔侄精选的文集。约有300篇代表中国古文最高水平的文章,从《郑伯克段于鄢》开始,选择了最为辉煌灿烂的文章,包含了一些骈文,也包含了一些制式文章。
《阅读浪漫小说——女性、父权制和通俗文学》,美/珍妮斯·A. 拉德威,译林出版社,2020年7月。
这本书其实是一本被称为里程碑式研究的学术著作,是一部专著,对现代的浪漫通俗小说,进行了非常重要、深入的學术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