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十四五”期间农业和农村发展规划研究
2021-10-21罗及红
近年来,长沙市贯彻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始终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中,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农业农村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三农”工作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备了坚实基础和优势条件。
一、长沙市“十三五”期间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成效
(一)全面小康提前实现
举全市之力构建大扶贫格局,出台具有长沙特色的“2+14”精准扶贫政策体系,打出产业扶贫、旅游扶贫、易地搬迁、危房改造等14个专项扶贫“组合拳”。到2020年底,全市84个省定贫困村全部实现脱贫,11.0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达到脱贫标准,贫困发生率由3.9%下降至0.27%,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全面小康目标率先实现。经济发展类、民主法制类、文化建设类、人民生活类、资源环境类等大类实现程度均达90%以上,城乡居民收入等29项指标达到全省一类地区全面小康标准。
(二)美丽乡村建设成效显著
全面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积极探索具有长沙特色的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初步形成政府引导型、群众自主型、村企共建型、产业带动型、自然生态型、文化传承型等六种美丽乡村建设模式,打造了岳麓区“田园都市”、长沙县“乐和大院”、望城区“和美村庄”、浏阳市“幸福屋场”、宁乡市“全域景区”等一批特色典型,至2020年底,全市已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100个、特色村70个,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53个,申报省级全域推进试点县2个、试点乡镇11个。
(三)乡村治理亮点纷呈
长沙县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把主要用于服务业的020商业模式引入党建服务,以“微信”为平台,实行群众“线上”点菜下单,党员干部“线下”接单服务,推动基层党组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大幅提升。望城区打造“三分五统”全员轮训基层党员模式,以区委为主体,分层落实责任、分片建点办班、分类集中培训,实行课程审核、师资选配、教学管理、经费负担、考核评估五个统一,增强了教育培训工作实效。
二、长沙市“十三五”期间农业和农村发展问题分析
长沙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扎实、优势明显,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农业农村仍然是长沙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要短板。
一是农业竞争力处于劣势。农产品供需结构性矛盾较突出,农产品加工水平相对落后,农业质量效益不高;牧业渔业发展迅猛,农业林业发展放缓,叫得响、竞争力强、有带动力的品牌不多,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不够充分。
二是基础设施相对薄弱。由于水利设施的不足和严重老化,目前靠天吃饭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公路基础设施落后,农村电网仍未得到有效整治;由于对水资源的保护不足,水利防灾减灾体系尚未健全,水资源配置的工程体系和管理体制还不完善,导致水污染严重。
三是生态环境亟待解决。工业污染与农业面源污染并存,合作医疗覆盖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乡村文化建设滞后,农民文化生活比较单调,一些不良风气和陈规陋习亟待破除;增长方式依然以粗放经济增长为主,全省农药化肥使用量不断增加,农业污染严重;基层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乡村治理能力和体系亟待强化。
四是农业组织化程度有待加强。农业龙头企业相比其他发达省份还存在较大差距,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在农业发展中发挥作用不明显;村集体经济与省会乡村的地位不相适应,农民收入与经济增长不同步。
五是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升。从业人员中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占第一产业从业人口的88.6%,大部分年轻劳动力外出打工,外出打工劳动力占全省劳动力30%以上,从业人员都是依靠老经验,学习能力差,知识结构固化严重。
三、长沙市“十四五”期间农业和农村发展规划研究
一是调优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种植品种结构,引导农民种植高效益作物;调整养殖结构,支持发展生态规模和特色养殖;大力发展以观光、休闲、体验为特点的都市农业,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控制化;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为载体,加大农业企业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创建几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打造几个省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集聚区、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
二是提高农产品质量。规范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生产经营管理,全面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严厉打击违规违法销售农资的行为;以耕地管控分区为基础,综合考虑产地环境因素,开展产地环境净化行动,确保食用农产品产地安全;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加大农产品监督抽查力度;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强化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治,健全完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
三是实施农业品牌建设。支持农业企业申报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鼓励农业企业创建国家级、省级农业品牌标识;支持优势农业龙头企业实施产业整合,重点打造一批农业品牌企业;在中央、省、市主流新闻媒体开展农业品牌宣传活动,支持农业品牌“走出去”,依托对外交流合作平台,拓宽农产品外销渠道,扩大农业品牌国际知名度。
四是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兼并重组,加强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构建生态体验带、古镇群、农业产业示范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等;搭建农业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培育壮大农村电商市场主体,创新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业产业模式。
五是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重点培育一批专业型种养大户、示范型家庭农场、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合理布局建设一批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推广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综合运用农业补贴、项目扶持、用地支持、税费减免等措施,实现财政涉农资金重点向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
六是推进乡村绿色发展。重点加强绿心地区生态保护,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机制;重点做好“五减量”,严禁使用添加剂超标饲料;推广农村生活污水生态处理模式,提高农业废弃物资利用水平;突出建管并重,强化存量绿地管护。
七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和审批制度,强化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推进乡镇、集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实现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全覆盖;建立农村分类垃圾统一回收处理体系,实行行政村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全覆盖,推进垃圾无害化焚烧行动。
八是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进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及防洪非工程措施建设,系统治理防洪抗旱除涝薄弱环节;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强农村冷链仓储物流网络建设,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农产品直销网络建设管理水平,构建城乡物流一体化新格局;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施农村饮水提升工程,加快农村网络建设,推动农村宽带网络设施全覆盖。
九是推动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持续推进农村标准化学校建设,健全城乡学校对口支援制度,提高农村职业教育水平,加强中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全面推进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加大县域内医疗共同体建设力度。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制,将农村敬老院打造成区域性养老服務中心,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保障体系。
十是实施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报各类产业扶持项目,开展财政农业产业发展专项股份,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健全集体经济,完善内部管理结构和收益分配机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
十一是实施农民增收政策红利。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财产性权益,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三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支持农民采取合作、联合、参股等方式发展一二三产业经营项目,帮助农民提升创业质量;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性惠农补贴,健全完善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社会救助标准等动态调整机制,让农民享受更多政策红利。
十二是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设立农业创业人才奖励基金,对新型职业农民优秀代表、农业发展带头人、返乡创业优秀人才、扎根农村优秀大学生等实行奖励;建立健全职业农民遴选、培养、认定、服务等机制,培育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
十三是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公共财政预算更大力度向乡村振兴倾斜,市级“三农”财政预算增长不低于上年全市GDP增幅,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投入,加强村镇银行和金融服务站建设,努力实现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平均水平;制定规范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政策,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保障等政策。
作者简介:罗及红(1970-),男,湖南常德人,硕士,副教授,会计师,研究方向:应用统计学与财务管理。
(责任编辑 曹雯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