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时代中澳高校网络舆情管理比较研究
2021-10-13夏士岚刘梦娟李道洋
夏士岚 刘梦娟 李道洋
摘 要:高校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阵地,做好舆情管理刻不容缓。通过梳理中澳两国高校网络舆情管理的特征,发现当前我国高校网络舆情管理面临管控大于引导、应对和沟通机制不畅通、学生媒介素养不高的挑战。我国高校有必要加大队伍建设,转变舆情管理思路,加强监管和沟通机制,加强宣传教育。
关键词:自媒体;中澳高校;舆情管理;比较研究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1.31.061
近几年,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新媒体技术的融合创新应用,新媒体网络平台释放的公众情感、态度和观点表达方式都呈现多元化和多样化的特点,尤其网络舆情呈现的多元性、自主性和交互性等特点,使得网络舆情节点识别、扩散模式及其公共治理问题日益得到学界的普遍关注。高校作为意识形态的前言阵地,抓好网络舆情工作责无旁贷。2015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其中强调了有关加强和改进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性,为了更为科学有效地引导自媒体时代下我国高校网络舆情,可通过比较中澳高校网络舆情管理方式,并借鉴澳大利亚有益经验进行管理。
1 自媒体时代我国高校网络舆情管理的特征
1.1 輿情表达的盲目性与非理性
大学生主要借助自媒体获取新鲜资讯,他们通过论坛、微博、微信、朋友圈、社区等多种形式找到自己感兴趣的内容,并适时发表观点和想法。但是由于大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并不完善,对于问题本质的把握缺乏深入思考,极易被人利用,盲目传播,走向极端。例如某些西方组织有目的在对中国青年一代进行“政治转基因”,他们通过思想渗透、文化渗透、宗教渗透等多种形式,扰乱青年学子的头脑,动摇他们的政治信仰,这类事件在高校舆情管理中绝不可忽视。
1.2 舆情传播的实时性与裂变性
应对传统媒介的突发事件,我们有“黄金24小时”法则,但是在自媒体时代,这个法则已经失效。更可怕的是,不同于传统媒介的单向转播,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传播者。舆情一旦出现,信息通过微信、微博、贴吧等各种途径会迅速传播开来,快速裂变式的传播会使信息呈几何倍数的增加,传播速度更快、影响更广。
1.3 舆情主体的隐蔽性与群体性
互联网的一大特点就是它的隐蔽性。你只需要一个账号,就可以在网络上畅所欲言了,大家不知道你的真实身份,也没有人会去追寻你的真实目的,传播主体摆脱了社会特定身份的束缚。另一方面,互联网好似一个大型朋友圈,打破了现实中的地域、学校、班级的限制,他们因兴趣爱好、地域文化、相似价值观而相互吸引进而组成相应的群体,而很多高校网络舆情往往是在群体中爆发的,而非单个个体。
2 自媒体时代我国高校网络舆情管理困境
2.1 高校网络舆情管控大于引导
当前,绝大多数高校没有建立网络舆情工作机构、岗位,工作体系的建立更加无从谈起。高校有着大量的原始数据,但由于缺乏技术支撑,很难在有效时间内将其转化为有效信息。同时由于缺乏网络舆情管理的相关知识的技能,当舆情出现时,我们普遍会采取删、堵、回避、淡化等管控方式,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更容易激起学生的逆反心理,激化矛盾,极有可能爆发其他危机事件或群体性事件。
2.2 舆情应对机制和沟通渠道不健全
目前高校的舆情工作基本属于应对型,更多的处理方式是事情已然发生才匆忙找寻原因,强硬控制事态发展,使得舆情管理工作严重滞后。禁言或者删帖,只能解决一时的问题,却埋下了更深的隐患。学生不再信任学校,不再信任学校主流媒体,这将切断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沟通渠道,这将后患无穷。
2.3 学生媒介素养亟待提升
学生的媒介素养主要包括对网络信息的认识能力、理解能力、辩证批判能力、评估能力等。在自媒体时代成长起来的“90后”“00后”,有着更加强烈的自我意识,敢于发声,但是由于心理和思想还不够成熟,容易受人误导被煽动。特别是在关乎自己利益时,他们不会优先通过学校渠道来解决,而是优先通过网络,依据自己的主观判断来解决相应的问题。
3 澳大利亚网络舆情管理的经验借鉴
3.1 依法管网治网是澳大利亚推进网络治理的基础
互联网治理是一个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受制于各个不同主体和不同要素的制约。要想更有效的整合各类资源,加强法律体系的建设是必由之路。澳大利亚非常重视立法的顶层设计,不断完善互联网相关法律体系的建设。治理过程中,建章立制是澳大利亚管网治网的重要手段,制定了一系列与信息安全相关的法律,如:《互联网内容法规》《广播服务法》《数字保护法》《电信传输法》《反垃圾邮件法》等法律法规,重点预防网络风险。
3.2 分级分类管控是治网管网控网的重要支撑
加强互联网的分级分类管理,实行网络实名制管理,加强网络相关内容的审查,不断提高网络治理效率。具体来说,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以下六个方面:政府指导、网络实名政策、内容分级政策、信息过滤政策、社会监督和举报机制和税收政策等。通过网络实名,规范广大网民的网络行为,通过信息筛查和过滤,有效拦截不良信息,净化网络空间。澳大利亚借助网络媒介技术,有效形成治网管网的合力,推动网络向着和谐有序的方向规范化发展。
3.3 多主体协同联动是有效管网治网的内核
多主体联动是澳大利亚互联网治理的主要特点,主要表现在政府主导、行业协会和组织参与、网络运营商配合、网民自律相结合。政府会不断加强基础性网络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行业协会和组织在政府影响下会不断加强自我管理、网络运营商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相应策略行动,而广大网民会根据国家相关要求而调整自身的网络行为。各个不同主体会在不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争取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从而形成博弈互动的关系,并最终会反作用于整个国家网络治理体系的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