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分权、环境保护税和绿色经济发展
2021-10-13贺文慧
王 群 贺文慧
(安徽大学,安徽 合肥 230000)
一、引言
“十四五”规划中指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发展必须坚持新发展理念,在质量效益明显提升的基础上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绿色发展问题是我国近几年比较关注的问题,找出影响绿色发展因素并加以改进是提高绿色经济的有效途径。
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经济连续多年持续高速增长,但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问题,“高增长,高污染”似乎成为中国经济增长模式,这一现象的产生和中国式财政分权体制下政府的行为密不可分[1]。财政分权在激发地方政府发展积极性的同时也有可能会带来环境问题。 财政分权的财政竞争机制通过压缩环境治理支出和产业调整这两个渠道增加了二氧化硫的排放量和工业废水的排放量, 不利于环境质量的提升[2]。但也有研究指出财政分权程度的提升有利于地方充分发挥信息优势进行环境治理, 并且环保财力的充盈会为地方政府增加环境治理空间, 丰富治理范围和手段,使环境质量得到提升,提高了绿色经济发展水平[3]。由此可以看出财政分权对于绿色经济发展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环境保护税法》于2018 年1 月1 日正式开始实施。作为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是否能成为提高我国绿色经济的有效手段, 逐渐成为值得研究的课题。 在环境税开征背景下, 企业排污成本增加, 出于生产者利润最大化考虑,企业会将“额外负担”转化为“创新动力”,不断研发新的发展方式以改进生产技术,减少环境污染,渐渐走向绿色发展道路[4]。 但是也有文献指出环境税的实施有利于降低资源消耗, 进而促进区域绿色发挥效应,但当前环境税的绿色化效应还不太显著[5]。 要实现绿色发展就必须要解决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的负外部性问题, 可通过约束性和激励性的税收政策帮助绿色发展理念落到实处, 其中环境保护税可起到环境治理的作用,为绿色发展解决一大难题[6]。 上述研究均显示环境保护税对绿色发展的存在一定的积极作用。
从已有文献中可以看出, 财政分权对绿色发展的作用并不明确, 环境保护税对绿色发展有正向作用, 除此之外中国财政分权作用下的环境保护税对绿色经济发展的作用如何,目前还尚未有人讨论。 本文在已有的研究基础上做出了以下两个拓展尝试:一是运用熵值法从客观的角度对绿色经济效率进行测算;二是运用2010-2019 年长江经济带11 个省市的面板数据探讨了环境保护税和财政分权交互项对绿色经济发展效率的影响。 结果表明中国式财政分权与绿色经济发展之间存在正向关系, 环境保护税与绿色经济发展之间存在负向关系, 但是中国式财政分权和保护税的交叉作用也会对绿色经济发展水平产生影响且为正。
二、模型构建
中国式财政分权实质是政治集权下的财政分权,地方政府为了提高当地的经济,达到政绩考核标准,展开了GDP“锦标赛”式竞争[7]。 政府竞争扭曲了政府行为,在带动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带来环境污染问题[8]。 但是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的转型,可持续发展成为当今发展的重要目标, 当地政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越来越注重环境保护问题。 因此,财政分权是影响绿色经济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的因素。
在环境税开征的背景下, 企业的税负压力增加,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会逐渐通过提高生产技术来优化生产,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减少。 除此之外,在严格的环境保护税的征收标准下,污染型企业会因为逃避税收的角度,把企业转移到环境保护税征收保准较弱的地区[9]。另外,当企业面对税收的增加不能及时的提高生产技术来优化生产,使当地的生产总值下降, 虽然绿色提高了但是经济却出现下滑,所以也可能会給绿色经济发展水平带来负效应。
因此本文以绿色经济发展水平(Gee)作为被解释变量,财政分权(Fd)和环境保护税(Er)作为核心解释变量, 来分析财政分权程度和环境保护税对绿色经济发展的影响。 另外,考虑到影响绿色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因素比较多, 为了减少研究结果的偏误,在模型中加入控制变量,因此模型假定如下:
地方政府相较于中央政府而言更容易获取准确的信息, 降低了征收环境保护税的额外成本,能够对企业起到更好的督促作用。因此财政分权和环境保护税相结合推动了当地的绿色经济效率。 为此,此处引入财政分权(Fd)和环境保护税(Er)的交互项,用来探究财政分权和环境保护税交互作用对绿色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 由此模型进一步演变为:
考虑到当年的绿色经济发展水平还会受到以前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 因此在模型中引入滞后二期绿色经济发展水平。 建立相应的动态面板模型如下所示:
在上式中,Geeit-2表示滞后二期绿色经济发展水平,Geeit表示当期绿色经济发展水平,Fd 为财政分权程度,Er 为环境保护税,Fd*Er 为财政分权与环境保护税的交互项,β0代表常数项,β1、β2、β3分别为财政分权、环境保护税、财政分权和环境保护税交互项的系数,εit为随机误差项。
此外,为了规避可能出现的内生性的问题,即而得到更为科学的参数估计结果, 本文选择了SGMM对模型进行参数估计, 并使用Sargan 检验对工具变量进行检验。
三、指标选择与数据来源
(一)指标选择
被解释变量。 绿色发展的核心是可持续发展思想、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因此本文衡量绿色发展水平的准则层包括经济增长、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三个方面[10]。 此外,熵值法可通过客观的角度根据现有数据, 较为准确的衡量出绿色经济发展水平,使结果更具有科学性和准确性。 由此构建绿色经济发展水平指标体系,如表1 所示,采用极值熵值法,对长江经济带11 个省市的绿色经济发展水平进行测算。
表1 绿色经济发展水平指标体系
解释变量。 其中,选择财政分权(Fd)和环境保护税(Er)作为核心解释变量。 财政分权选择各省人均财政支出与中央人均财政支出的比值来衡量; 由于2018 年排污费改成了环境保护税,因此2018 年以前的环境保护税由排污费来代替。 选择人力资本(%),人口密度(千人/平方千米),对外开放水平,产业结构为控制变量。 人力资本由各省受高等教育人数与总人口的比重来衡量, 人口密度为各省人口与各省占地面积的比值, 对外开放水平用进出口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比值来测算, 产业结构是第三产业增加值与第二产业增加值的比重。
(二)数据来源
鉴于长江通道是我国国土空间开发最重要的东西轴线,在区域发展总格局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因此本文选取长江经济带11 个省市作为研究对象,以2010-2019 年为研究区间,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环境年鉴》《中国财政年鉴》国家统计局。
四、实证分析
(一)绿色经济发展水平综合评价
(1)评价方法
熵值法, 先对原始数据用极值处理法进行无量纲处理,再根据熵值法确定权重系数,步骤如下:
计算第j 项指标下第个方案占该指标的比重:
计算j 第项指标的熵值:
计算第j 项指标的差异系数:
求各指标权重:
计算各个方案的综合指数:
X'xj是无量纲数据[11]。
(2)指标无量处理
运用Excel 工具求出评价指标的极大值、极小值和方差,利用极值法公式求出2010-2019 年间13 个评价指标的标准量化值Xij,过程省略。
(3)确定指标权重
运用熵值法计算权重,长江经济带11 个省市的各指标权重计算结果如表2 所示。
表2 评价指标权重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江西 湖北 湖南 重庆 四川 云南 贵州W9 0.046 0.054 0.057 0.067 0.064 0.063 0.040 0.049 0.054 0.065 0.057 W10 0.066 0.046 0.049 0.057 0.046 0.048 0.040 0.053 0.058 0.041 0.056 W11 0.076 0.089 0.065 0.061 0.065 0.069 0.030 0.042 0.052 0.083 0.058 W12 W13 0.117 0.083 0.060 0.081 0.065 0.086 0.077 0.068 0.066 0.126 0.069 0.060 0.065 0.250 0.071 0.121 0.087 0.059 0.058 0.112 0.063 0.65
(4)指数测算结果
依据现行求和理论就可求出长江经济带11 个省市的绿色经济发展水平综合指数。列出2010-2019 年这11 个省市的综合指数如表3 所示。数据显示,各省市绿色经济发展水平整体上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
表3 长江经济带绿色经济发展水平综合指数
(二)SGMM 实证结果分析
(1)内生性检验
为解决模型中可能会出现内生性的问题, 本文选择被解释变量的滞后t-2 期作为工具变量,并采用SGMM 方法进行检验。 同时,文章利用逐步回归法依次加如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进行回归分析, 结果如表4 所示, 可以看出本文所建模型具有较强的稳健性。 除此之外,本文还对所做模型进行序列相关检验和Sargan 检验,从表4 可以看出,所选模型均不存在AR(2)自相关, Sargan 检验也通过了显著性检验。 因此本文的工具变量选择恰当,模型设计的比较合理,得出的研究结论具有较强的可靠性。
(2)财政分权和环境保护税对绿色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分析
从表4 的逐步回归模型中可以看出, 绿色经济发展水平的滞后项均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 且回归系数为正,说明绿色经济发展水平具有较强的持续性, 且滞后项对当期的经济发展水平具有较强的正向作用。
表4 动态面板SGMM 参数估计结果
从模型3 到模型7 可以看出财政分权对绿色经济发展水平具有较强的正向作用,并且通过了5%的显著性检验。 在中国式财政分权的作用下, 地方政府较中央政府而言更容易及时准确地掌握到当地信息, 能够能准确迅速地做出改善环境的最佳方案, 使得环境质量不断改善[12]。
环境保护税对绿色经济发展水具有负效应并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 环境污染问题归根结底是经济主体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外部负效应, 根据庇古税可知, 可通过税收手段将环境污染增加到生产成本中去,从而来调节经济主体的行为,达到帕累托最优。 但是现实生活中,环境保护税的征收迫使环境污染者通过技术革新、 寻求替代品等手段减少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量, 进而减轻经济主体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程度[4]。 然而大部分经济主体在面对这种情况不能及时的提高生产技术来优化生产, 或是不能及时地寻找到更好地替代品, 会带来产品生产成本的提高,企业将会减少生产,使当地的生产总值下降,虽然绿色提高了但是经济却出现下滑, 所以使绿色经济发展水平下降。
财政分权与绿色经济发展水平交互项的系数为正,且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由此可以看出在财政分权的背景下, 环境保护税对绿色发展水平的作用由负向转向了正向。 在中国式财政分权的作用下,地方政府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足够多的信息来制定促进当地有经济有效发展地环境保护税水平。将外部性定价并用税收手段加入生产成本中是矫正负外部性有效的手段,但是这一效应的弊端就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了税收标准难以准确衡量,然而财政分权的优势恰恰是弥补了这一缺陷,因此在财政分权背景下实施环境保护税能够有效地提高绿色经济发展水平。
逐步回归结果分析。从模型 4 到模型 7,逐步加入了人力资本,人口密度,对外开放程度和产业结构四个控制变量。回归结果显示,虽然人力资本对绿色经济发展水平影响的大小和显著性水平虽然不一致,但是方向一直为正。 因为随着人力资本的提升,接受高等教育的人群越来越多, 社会整体的创新能力得到提升,可以在不影响经济发展的同时迅速调整产业结构,减少环境污染。 人口密度对绿色环境发展具有微弱的抑制作用。 劳动力虽然时经济发展的要素之一,但是随着人口密度的增加, 也会使环境负担加重,且对环境污染的影响要远远大于对经济发展的贡献,从模型6 和模型7 可以看出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绿色经济发展水平会下降,主要因为,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已经达到一定的高度,因此目前更注重的是社会福利的问题,他们会把对他们环境影响不利的产业投放到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国家,而我国处于发展中国家的阶段,急切需要发展经济,因此会以环境为代价引进一些产业,虽然可以快速提高经济水平,但是对环境的影响却是巨大的。 从模型7 可以看出产业结构对绿色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显著为正,原因在于第三产业对环境影响比第二产业要小很多,且第三产业对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要比第二产业更加迅速,因此随着第三产业的增加,第二产业的减少,绿色经济发展水平在不断提升。
五、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本文选择了2010-2019 年长江经济带11 个省市的面板数据, 首先建立了绿色经济发展水平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熵值法得到反映绿色经济发展水平的数据, 然后通过构建系统动态空间滞后回归SGMM 模型,分析了财政分权、环境保护税、绿色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关系。 主要结论如下财政分权与绿色经济发展之间存在显著的促进作用, 当前阶段环境保护税对绿色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显著为负,财政分权和环境保护税的交叉作用明显提高了绿色经济发展水平。 随着人力资本,人口密度,对外开放程度和产业结构四个控制变量逐步加入, 这三个解释变量的参数均发生了变化, 环境保护税的系数逐渐增大;财政分权的系数逐渐减小;环境保护税和财政分权交叉作用的系数虽有所变动但基本没什么变化。 表明各要素协同效应也会影响财政分权、环境保护税与绿色经济发展水平三者之间的关系, 财政分权对绿色发展水平的促进作用逐渐减弱, 逐渐弱化环境保护税的抑制作用, 但是财政分权和环境保护税对绿色发展水平的共同作用受其影响较小。
(二)建议
结合所得出的结论,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继续深度推进财政分权体制改革,赋予地方政府更加灵活的财权和事权, 能够让其在当地发展诉求相匹配的基础上提供公共服务; 同时建立健全的地方政府考核体系,使其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将环境保护放到重要的战略地位, 不断提升绿色经济发展水平。第二,完善环境保护税税制。首先,要确定合理的征收范围,如果征收范围出现差错,将会使环境保护税对调控资源配置和污染行为的作用难以实现,目前我国征税范围较窄,应税对象太少,可以适当增加拓宽征收范围,如可以将流动污染纳入征收范围,如机动车尾气等;其次,确定合理的计税依据,合理的计税依据是保证税收效力的有力保障, 目前我国的计税依据不够精确, 我们可以结合污染物的污染周期和排放成本等多种因素来完善计税依据。 另外,根据地区环境水平和企业性质的差异性, 对各地企业的环境破坏和污染排放制定不同层次的标准, 设置有差别的特色税率, 如对污染排放较大的企业税率征收较高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