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妹: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2021-10-12任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9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全省人大系统交流会,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研究部署进一步发挥人大职能作用,更好地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新使命新任务提供法治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玉妹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娟主持会议,并通报2021年度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优秀成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陈如桂,副主任吕业升、王衍诗,秘书长王波出席会议。
李玉妹在讲话中指出,我们召开交流会,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从我们党领导人民探索建立、完善发展新型人民民主政权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中汲取继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深化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坚定制度自信,更好地立足新起点、把握新要求、担当新使命,共同做好新时代我省人大工作,为奋力推动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人大贡献。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坚持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贯穿始终,紧扣主题主线,精心制定方案,强化学习培训,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庆祝大会开始重点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落细落小落实各项任务,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取得积极成效。
这次交流会也是人大制度理论研讨会,我们把学党史、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工作结合起来,征集了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主要呈现四个特点:一是数量创新高。共收到研究成果131篇,21个地级以上市又分别提交1篇作为这次会议的交流材料,较前年的83篇和去年的116篇逐年攀升,其中,茂名、潮州等地市报送均超过10篇。二是质量显著提升。研究成果紧盯学术前沿动态,紧贴人大工作实际,涵盖人大制度理论和人大工作各领域,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前瞻性和针对性,得到众多专家学者评委的高度评价。三是基层人大参与积极性高。有39篇研究成果来自县镇人大和人大街道工委。四是参与面广。有28篇研究成果来自各地“一府一委两院”、党校、文化机构等多个部门,参与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工作的合力不断增强。可以说,今年是我省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工作丰收的一年。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百年党史,更加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自信
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深情回顾我们党百年奋斗光辉历程,系统总结党团结带领人民取得的“四个伟大成就”,庄严宣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精辟概括伟大的建党精神,鲜明提出“九个必须”根本要求,向全体党员发出为党和人民争取更大光荣的伟大号召,是一篇充满真理力量、彰显时代精神的马克思主义光辉文献。我们反复学习,越学越感到总书记重要讲话博大精深、意义深远,越学感到奋进新时代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每次重温都由衷为我们有总书记这样的党的核心、人民领袖感到无比自豪,对党和国家的前途充满信心;每次重温都更加深刻认识到党的百年历史,正是我们党带领人民进行艰苦卓绝的政权建设史,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创建发展史。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领导人民探索创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把致力于建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新社会与建立适合中国国情、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作为奋斗目标。大革命时期,1921年9月,在早期共产党员的组织下,浙江萧山衙前镇成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新型农民组织。1923年1月,“农民运动大王”彭湃在海陆丰地区建立了第一个县级农会。随后,农会很快在全国200多个县建立起来。1927年5月,全国农民协会正式成立。这些农会具有一定组织架构,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最高决策机构为农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为大会产生的执行委员会,在农运高涨地区真正做到了“一切权力归农会”,是我们党最早期的人民政权探索。土地革命时期,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我们党开始探索建立苏维埃政权。1928年6月,党的六大明确提出“力争建立工农兵代表会议(苏维埃)的政权”,各革命根据地相继召开各级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成立苏维埃政府。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通过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宣告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作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工农民主政权,苏维埃组织体系健全、开展民主选举、制定宪法法律,是我们党在局部地区执政的重要尝试,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作出了开创性贡献。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将苏维埃改为边区参议会,实行“三三制”,创造了“投豆法”“画圈法”“背箱法”等选举方法,被誉为“抗日民主之花”。这一时期,我们党对国家制度形成了较成熟的思想。1940年,毛泽东同志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指出:“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中国现在可以采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并由各级代表大会选举政府。”第一次正式提出中国未来的政权组织形式,为新中国成立后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解放战争时期和建国初期,我们党将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作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雏形和准备。1946年4月通过的《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确定边区、县、乡人民代表会议为人民管理政权机关。解放区政权组织形式开始由参议会向人民代表会议过渡。随着解放战争的节节胜利,党中央开始把召集人民代表大会问题提上议事日程。1948年8月召开的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被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前奏和雏形”,实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探索创建向相对成熟的伟大转变,在中国民主革命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明确新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举行,大会通过了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全国范围正式建立,开创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历史新纪元。
(二)改革开放时期,党领导人民健全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确立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方针。这一时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发展成就非常显著。一是选举制度日益完善。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范围扩大到县,推行普遍的差额选举制度,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规范代表名额的确定与分配原则,优化代表结构等,选举民主不断扩大。二是国家政权建设不断加强。1982年制定的现行宪法,就国家政权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规定,确立的许多重要制度和原则,是对“五四宪法”的继承和发展,比如,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恢复设立国家主席和副主席、设立中央军事委员会等,之后的宪法修正案又对这些规定作了进一步完善。全国人大组织法、国务院组织法、地方组织法等一系列法律相继出台并不断健全,进一步明确了各国家机构的职责及相互关系。特别是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对于加强地方政权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具有极其重要意义。三是人大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立法法、监督法、代表法、预算法等涉及人大行使职权的法律制度逐步健全,各地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制定了一大批加强和规范人大各项工作的制度机制,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工作全面推进。立法工作走上快车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人大监督形式不断丰富发展,实效显著增强,树立起应有权威。代表工作得到加强和改进,代表履职水平不断提升,主体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三)革命、改革时期,广东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为探索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了杰出贡献。大家都知道,在我国,苏维埃是人大制度的源头和雏形。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的第一个农村苏维埃和第一个城市苏维埃都在广东诞生,前者是1927年11月彭湃领导海陆丰农民起义后建立的海陆丰苏维埃,后者是同年12月张太雷等人领导广州起义建立的广州公社。海陆丰苏维埃政府一经成立,就出台《没收土地案》等八大施政纲领,其中,《没收土地案》是土地革命中最早的一部土地法规,成为我们党领导土地革命运动的起点。作为中国第一个苏维埃政权的创始人彭湃,出生于海丰县有名的大地主家庭,像这样的富家子弟,本可衣食无忧过一生,但为了寻求救国之路,在日本留学时就开始信仰马克思主义,回国后毅然决然作出了投身革命的人生选择,牺牲时年仅33岁。被誉为“东方的巴黎公社”的广州公社,虽然仅存在了3天,但它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工农兵代表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融为一体,对此后根据地的苏维埃政权建设具有重要影响。广州苏维埃与海陆丰苏维埃在中国城乡第一次创建起全新的工农民主政权,是我们党在武装起义后建立人民政权的积极尝试,揭开了我国苏维埃运动的序幕,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史上留下了光辉一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以习仲勋老书记为代表的广东改革开放开创者、先行者们,以奋力“杀出一条血路”的决心和勇气,开启了广东跨越式发展的光辉历程。这一时期,广东人大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先行一步,不断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广东的生动实践。多年来,广东人大从“摸着石头过河”,到发挥立法“试验田”作用,积极开展先行性创制性立法,创下地方立法史上的多项第一,立法数量长期居全国前列,70多部先行性创制性法规开创全国立法先河,在法规制度体系的构建和立法方式的创新等方面也走在全国前列,立法听证、委托起草等多项“开门立法”机制为全国首创,形成了很多富有特色的“广东经验”。广东人大高度重视行使监督权,以勇于创新、监督有力、注重实效受到广泛关注,被誉为人大工作中的“广东现象”。广东的人大代表也以积极活跃、履职水平高见称,每年全国人代会的广东团都备受境内外媒体瞩目,代表提出的许多意见建议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可以说,广东人大工作就是广东改革开放的一个缩影。重温这段历史,我们更加深刻体会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实来之不易,是无数共产党人付出血与火的代价换来的,其中凝结着一代又一代广东儿女的心血,我们要永远铭记。
(四)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日益焕发出蓬勃的生机与活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一是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总书记高度重视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要求,标志着我们党对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彰显了坚定的政治自信和制度自信,为我们在新时代更好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人大工作提供了取之不尽的精神财富和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二是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完善。2015年起,总书记每年都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研究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这一做法已经成为党中央加强集中统一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每年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工作要点都对需要中央研究的重大立法事项作出明确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发的关于人大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多达20余件,比如,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等,许多都是具有开创性的重大举措,今年还将首次以党中央名义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出台指导性文件。这些制度举措都为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提供了有力保证。三是创造性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首次正式提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刻揭示了人民民主的本质,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理论的重大创新。通过学习,我们深刻认识到,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显著特征,体现了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总书记强调:“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我们党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也只有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的中国共产党,才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一系列法律和制度安排,可以有效防止西式民主选举时漫天许诺、选举后无人问津等现象,既保证人民民主选举权利,也保证人民在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的权利,真正将人民当家作主的全过程各环节贯通起来,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这也是我国民主政治区别于西方形形色色资产阶级民主的显著特征。我们深刻认识到,坚持党的领导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政治保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关键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核心是坚持党的领导。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带领人民走出来的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建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实践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有序推进。我们深刻认识到,人民代表大会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渠道。总书记指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紧紧抓住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人民管理国家事务、实现当家作主,有多种途径和形式,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根本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在人大履职工作中,无论是选举,还是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都充分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特点和要求。
60多年的实践充分证明,我们党领导人民历尽千辛万苦、付出各种代价建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国家根本政治制度,能够保障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能够凝聚各方面力量为实现既定目标不懈奋斗,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切实坚持好、完善好、实践好。
二、践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提升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在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使命任务,对人大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广东要走在全国前列,人大工作必须走在前列。我们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作出新贡献。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和指导人大一切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取得丰硕成果,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最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科学指引。我们每次学习都有拨云见日、豁然开朗的强烈感觉,每当在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总能从中找到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更加坚信总书记重要思想就是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的“金钥匙”。我们之所以每年都坚持举办这个交流会,就是要持续深入感悟总书记重要思想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始终坚定对人大制度的信仰和忠诚,不断激发做好人大工作的强大内生动力,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及时跟进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在学思践悟中坚定信念、明确职责、汲取力量,坚定不移朝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要加强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各级人大要鼓励大家特别是人大干部多研究、多思考、多出高质量研究成果,发挥人大制度理论研究会这一重要平台作用,研究好阐释好总书记对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提出的新理论新指示新要求,推动理论研究工作往实里做、往深里钻。要加强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宣传。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讲好人大故事,突出报道人大服务中心的举措、代表履职的风采、为民代言的成效,推动人大制度更加深入人心,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促进人大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党的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本质特征和最大优势,是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保证。坚持党的领导,绝不是一句空的口号,包含着非常严格具体的要求,必须心存敬畏,严守规矩。人大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切实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及省委的实施意见。中央及省委的这两份文件对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作了非常明确具体的规定。要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切实把党的领导落到立法工作的实处。全省人大系统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有立法权的市、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要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有关文件,全面排查在立法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政治风险和社会风险,切实强化政治意识、党的意识、法治意识、大局意识。二是研究制定人大关于落实党领导立法的相关工作规程,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地方立法工作全过程,并做好党领导立法工作程序与地方立法程序的对接。三是专题研究省人大常委会如何加强对经济特区立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对经济特区立法做到提前了解、加强沟通、及时指导,支持经济特区根据改革创新实践需要,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正确理解和把握好立法变通权。四是进一步加强设区市法规审查指导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报送批准的设区市法规和报备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既要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使其不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更要对其政治性进行审查把关,确保每部报批的法规和报备的规范性文件,都要同党的大政方针相一致,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相符合,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五是加强对立法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按照总书记提出的“五过硬”“四忠于”要求,不断提高立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使其更好承担起服务党委领导立法工作的职能作用。
(三)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心怀“国之大者”,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紧扣“1+1+9”工作部署,把握“三新”要求,为全力推进“双区”建设、支持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推进横琴、前海“双合作区”建设、做好疫情防控等中心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要坚持依法履职尽责。人民代表大会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渠道,人大行使各项职权,充分体现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在保障和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立法,加快推进新兴领域立法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进一步丰富立法形式,立足“小切口”,做足“小快灵”,解决大问题,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坚持突出重点、增强实效,加强对法律实施和“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监督,紧扣法律规定、突出法律责任开展执法检查,强化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等职能,切实做到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要更好发挥代表作用。我省有近12万名各级人大代表,他们来自人民、植根人民,对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人民群众的愿望呼声了解最深入、感受最直接,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主力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增强为代表服务的意识,健全并落实“双联系”制度,推进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建好用好全省各级人大代表基本信息库和代表履职管理系统,使代表真正成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要全力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依法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各项工作,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选优配强县乡人大领导班子。积极实施县乡人大“巩固基础、强化履职”两年行动计划,推动巩固县乡人大建设成果。继续强化阵地建设,管好用好代表联络站,达到“全覆盖、标准化、常活动、见实效”的要求。要加强自身建设。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自身建设,既要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特点,也要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密切跟进地方组织法修订工作,修改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议事规则,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融入到人大组织建设和议事运行的各环节。
(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响应伟大号召,鼓足奋进新时代的精气神。精神的力量是无穷的,精神的懈怠也是最危险的。总书记对法治工作队伍提出的“五过硬”“四忠于”要求,就是新时代人大工作者应该保有的精神状态。要树立强烈政治责任感,做到对党绝对忠诚。人大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治性是第一属性,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并做好人大工作,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把对党的绝对忠诚落实到人大坚决贯彻党委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上,把党言党语转化为法言法语,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要坚持人民至上,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人大来自人民、代表人民、服务人民,最大的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的危险是脱离群众。离开了人民,我们将一事无成。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的呼声当作第一信号,把人民群众的需要当作第一考虑,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当作第一标准,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百姓所望、人大所向,聚焦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谋划推动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埋头苦干、真抓实干。把践行初心使命转化为人大干部干事创业的自觉行动,始终做到敢于担当、锐意进取、克难奋进,传承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保持苦干实干、能干善干的实践品格,从严要求自己,加强廉洁自律,坚决响应总书记、党中央的伟大号召,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风雨无阻的精神状态,奋力书写新时代广东人大工作新篇章。